义务教育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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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政策

义务教育政策范文1

【关键词】义务教育 弱势群体 救助 政策

【中图分类号】G5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682(2011)06-0090-02

当前,我国义务教育普及已获得长足发展,可是在我国仍有一部分地区由于各种原因,不能顺利接受义务教育或者接受义务教育的状况不容乐观,出现了所谓的义务教育弱势群体,阻碍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及整个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我国政府以及教育相关部门给予足够的重视,提出改善此状况的相关政策。

一、义务教育弱势群体受教育现状

教育弱势群体是指由于某些障碍或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不能平等享有教育机会或优质教育资源的人群。由于义务教育的免费性,义务教育弱势群体又是教育弱势群体里极为特殊的一类。由于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发展,教育弱势群体也在不断地扩大。我国社会转型期的义务教育弱势群体,不仅包括原有的义务教育适学的贫困地区农村儿童,特别是女童,而且包括新出现的义务教育适学的下岗职工子女、流动儿童(农民工子女)、流浪儿童等群体。其接受义务教育的现状分别表现为:

1.受教育环境较差,基础设施薄弱。

义务教育弱势群体所处的地区义务教育经费紧缺,基础教育设施薄弱,且政府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公用发展经费在农村教育里的投入比例偏低,导致其所处地区生均基建经费远远落后于非义务教育弱势群体所处的地区。

2.辍学率居高不下,流失现象严重。

义务教育弱势群体由于处于弱势地位,加之其监护人曾是之前的教育弱势群体,造成了这一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动机不高,辍学率居高不下,流失现象严重。据报道,河北威县作为一个“普九达标县”,某初中辍学率却近90%。但按照达标要求,其义务教育阶段的辍学率不应超过3%。更令人沉重的是,威县并不是一个特殊的典型,如此高的失学率,并不是威县独有。《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0》也显示,我国2009年流动人口达2.11亿人,其中14岁及以下流动儿童占20.8%,约有3500万人;流动儿童失学率高达9.3%,那么流动儿童失学人数就有325万人,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这个数字将会越来越多。另据调查,已入学流动儿童中约有10%因家庭贫困难以维持学业。

3.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欠佳且不稳定

在义务教育弱势群体所处的地区,师资队伍极其薄弱,素质水平参差不齐,优秀教师流失严重。特别在西部地区,教师队伍的数量严重不足,学历水平也严重偏低,教师的在职培训、继续教育和持证上岗制度还没有健全。据调查,相对于非弱势群体所在地区教师,高达42.36%的此类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打算调动工作,教师的不合理流动,加剧了其学校教师短缺的矛盾,降低了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义务教育弱势群体存在的原因

众所周知,义务教育是国家提供给适学儿童的免费教育,“教育因义务而变的和谐”的观点也得到了许多人的认同。但是,义务教育虽然解决了部分学费问题,但是由于更深层次的原因了导致了某些适学儿童仍然不能很好的接受义务教育,形成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对弱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我国区域、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决定着义务教育弱势群体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由于受我国对外开放的影响,城乡经济水平、区域经济水平相差甚远。我国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比率1995年是2.79,而2010年达到了3.35。而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城乡收入比率为1.5,超过2的极为罕见。同时,我国东部与中西部尤其是与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东西部地区内部经济发展水平都有很大的差距。在国家投入的用于发展义务教育的资源一定且分配平均的情况下,物质的巨大悬殊必然造成投入义务教育的资源的差异,从而造成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教育水平的差异。而又由于我国区域、城乡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差异在社会发展的较长时间内是存在的,导致义务教育中总有接受教育相对弱势的一方,所以义务教育弱势群体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

2.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加剧了义务教育弱势群体扩大的趋势。

目前,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主要表现为:①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较落后地区之间不均衡。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均衡。③学校与学校之间的不均衡。正是由于以上提到的不均衡,造成了义务教育群体发展不均衡,导致了困难或弱势群体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较少,尤其是义务教育适学的农村儿童、城市外来民工子女、特殊教育系统的残疾和弱智人群等,在接受义务教育上处于相对不利地位,因此,进一步加剧了义务教育弱势群体扩大的趋势。

3.义务教育弱势群体保障机制缺失,使该群体受教育的境地得不到根本的改善。

我国义务教育弱势群体教育保障机制缺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①义务教育政策法规不完善。到目前为止,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并不完善,某些具体的部门法的缺失现象严重,针对教育弱势群体的法律至今还没出台。②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不健全。义务教育弱势群体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相应的管理职能缺位,特别是基层单位和企业普遍缺乏相应管理机构的支撑,对义务教育弱势群体开展扫盲、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的指导、监督和服务不到位。③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不善。近年来,政府及教育相关部门下发了大量的经费用于发展义务教育,但是由于其经营不善,导致了经费的利用效率较低,甚至移为他用,没能缓解义务教育弱势群体更好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三、救助义务教育弱势群体的政策构想

如何救助义务教育弱势群体,如何促进我国义务教育更好的发展,成为关注的教育热点,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救助义务教育弱势群体的政策进行构想:

1.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

当前,我国政府及教育相关部门把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教育领域的大事来抓。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明确指出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只有义务教育获得了均衡发展,教育公平得到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弱势群体才会不“弱势”。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更好的救助义务教育弱势群体,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调整:①明确职责任务,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②加强队伍建设,均衡配置校长和教师资源。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校长和教师的培训、交流力度,继续探索和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更加关注义务教育的内涵发展,在制定政策、配置资源、安排资金时优先保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要尽快提高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的教学质量。④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全体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⑤强化督导评估,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激励机制。

2.落实扶持政策,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针对义务教育弱势群体适学儿童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扶持政策,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①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应办好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各级政府要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教育、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整合资源,统筹残疾人教育、康复和职业培训,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效益。②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加强对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的领导和统筹,建立农民工子女就学的绿色通道,确立定点学校,加强教育教学指导,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保障农民工子女在城镇就学、升学。做好返乡农民工子女就学工作,使他们尽快与当地儿童一样接受义务教育。③各级政府要协调家庭、社会、学校共同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建立留守儿童教育实验区,探索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生活、心理和学习问题,保障留守儿童更好地接受义务教育。④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安全工作。强化管理、责任、制度和教育,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溺水安全教育;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安全事故通报制度。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校车的安全管理。

3.促进义务教育弱势群体自身素质的提高,避免教育弱势群体的恶性循环。

义务教育弱势群体不断扩大的一个主观原因便是义务弱势群体的甘于弱势,不作为。目前,我国针对其弱势群体已开展了一系列救助政策,义务教育弱势群体完全可以通过努力,获得与其群体规模相称的接受义务教育机会和升学机会,从而改善自身处境。但是大多数的义务教育弱势群体甚至其监护人由于自身素质较低,没有争取摆脱弱势地位的意识,从而代代相传,使这一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因此,国家应加大对弱势群体素质的改善,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投入,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手段让弱势群体享受先进的教育资源,尽快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从而避免教育弱势群体的恶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董泽芳.教育社会学[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

2 王思斌.社会转型中的弱势群体[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3):19~22

3 郑杭生、李迎生.社会分化、弱势群体与政策选择[A].郑杭生.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2002――弱势群体与社会支持[C],2003.7

义务教育政策范文2

关键词:校长;免费义务教育政策;态度

中图分类号:G5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2-0206-02

1 引言

中国的根本问题在农村,农村的最大问题是教育,教育的实质问题是体制。在全国呼吁公平教育体制时,农村教育迎来了属于自己的春天。2006年3月5号,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加速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此,免费义务教育在农村落地开花。

滦平县于2005年率先实施了免费义务教育政策,比全国试点地区提前一年,我们在滦平县对中小学校长进行了调查。

2 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采取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的方法。主要从学校基本状况,校长对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态度和评价,以及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后学校出现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调查。

本次调查以河北省滦平县中小学校长为调查对象,采取普查的方法,对该地区180名正副校长进行调查。问卷通过核查后录入计算机,用SPSS11.0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结果。

3 调查结果

3.1 学校基本情况

3.1.1 学校经费情况

经费是学校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充足的经费是学校教学设施和教学质量提高的根本保障。其中基本经费包括专项经费(基建,危房改造以及各类修葺费用等),公用经费(教学设备,教育行政,公务等费用),个人经费(教师福利奖金,进修学习,学生奖学金等)三部分。

通过调查,学校的基本经费状况总体都是处于一种短缺状态。其中经费短缺程度从公用经费到专项经费再到个人经费,短缺状态逐渐严重。大多数学校只是基本保证了学校的运转,却牺牲了教师的培训和激励,在一定程度上对教育的良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

3.1.2 教学条件和教学质量

教学条件是保证学生高质量学习的硬件条件,教学质量和教师配给是保证学生学习质量的软件条件。调查结果表明:按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标准,学校的教学条件基本上达到标准。但在问及学校负债原因时,98.1%的校长选择是因为“普九”贷款欠债。由此可见,学校教学条件达标的现实很大程度上让学校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据研究者在实地考察中发现,很多学校的教学设施其实并没有达到国家要求的水平,甚至还存在部分危房,学校的教学设施情况不容乐观。

在教学质量方面,根据调查,教师的文化程度以大专和本科为主,中专和高中的所占比例很低,初中以下和研究生以上的基本没有。由此可见,教师的文化程度还有待提高,需要学校给予进修和培训的机会,进一步提高学校的软件条件,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3.2 校长对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态度

3.2.1 校长对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总体态度

根据对学校基本状况的调查可知,学校经费不足是制约学校发展的根本原因。为了保障中小学的运行和发展,政策利用政府财政统一发放的方式改善学校的经费状况。这一政策是否能够在确保让利于民的条件下同时从根本上解决学校的经费短缺问题,我们对校长针对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实施后的态度进行了调查。

校长在政策的惠民性上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免费义务教育能够在根本上减轻农民的负担,体现教育公平。

通过量表我们测量了校长对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态度,其中主要包括校长对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认知,情感和行动三方面。不论从总体上还是各个维度上看,校长的态度得分偏向于积极方向,但仍存在差异。在对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认知上,校长们都认识到了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积极性,即其充分体现了教育的公平性,也真正体现了政府减轻农民负担、让利于民的大手笔。在对政策的感情上,校长比较倾向于赞成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实施,认同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在各个学校实施的实际意义。但是相对与认知方面,校长对该政策的态度出现了分歧,不乏对政策持沉默甚至反对态度的校长存在。在政策行动方面,校长的态度出现了不一致的状态。有一部分校长虽然在认知和感情上支持免费义务教育政策,但在行动上并不赞同该政策的实施,或者说并不愿意该政策在他们学校实施。

3.2.2 小学校长和初中校长在免费义务教育政策态度上的差异

在这次调查中,我们调查了小学和初中校长对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态度,根据调查结果得出,小学校长对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态度比初中校长更为积极一些,态度也更为集中,表现出更多的支持。通过检验,得出小学校长和初中校长在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态度上出现了显著性差异。

3.2.3 农村和城镇校长对免费义务教育政策态度的差异

据调查,县城的学校在实施免费义务教育过程中的确欠下大量债务,很多办公开支都是赊账。其原因主要是县城学校的规模都比较大,设备更新速度快、更新率高,所以日常开销较大。按照现在的状况运行,财政没有能力支付县城学校的基本经费需求,最终只能用教学质量来换取学生数量,实在是得不偿失。

在对农村学校校长的访谈中,我们发现大多数校长对免费义务教育政策非常支持。农村校长认为,一方面该项政策的实施切实保证了学校的财政拨款;另一方面,在该项政策实施后,政府为学校偿还了因为“普九”欠下的所有贷款。因此,农村学校的校长都是一片叫好。

3.3 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出现的问题

根据社会心理学态度一致原理,态度的认知,情感,行动三个维度应该趋于一致。如果认知不能协调一致时,就会感觉到心里冲突,因冲突而引起紧张不安,转而形成一种内在的动机作用,促使个人放弃或改变认知之一,而迁就另一认知,借以消除冲突,恢复调和一致的心态。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出,态度的各个维度不一致会影响对其中一个维度的改变,即如果校长在行动和认知上不协调,即使校长在感情和认知上的态度是积极的,但在行动上出现不一致,久而久之校长在认知和感情也会出现消极。所以必须弄清楚校长出现行动和认知不一致的原因,进而提出针对性对策确保免费义务教育政策更好地落实。

3.3.1 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实施对学校的影响

根据调查,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实施对学校的影响并非像政策实施前所预测的一样乐观,从部分校长的态度角度分析,该政策的实施给学校增加了负担。因此,不可避免存在部分校长在行动取向上对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态度上出现了明显差异。

另外在问及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对学校长远发展的影响时,有94.9%的校长认为免费教育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学

校的长远发展,符合政策制定与实施目的。有55.1%的校长认为该政策的实施虽然会增加学校的负担,但却能够减轻农民的负担,这与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初衷――让利于民、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初等教育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是相符合的。

3.3.2 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实施前后的新问题

随着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实施,学校的经费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但学校却遇到了新的问题,即生源问题。按照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目的,该政策将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体现教育公平,应该会有更多的学生能够上得起学,学校生源应该增加,为什么统计数字却反映了与此相反的现象呢?一位校长道破了其中原因:“按照本县现在农民的收入,负担一个孩子读书是没有问题的,农村教育的根本问题是教育质量的问题。现在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了,学生都往县城小学,中心小学里钻,像这样的村小学根本就没有什么学生,生源严重不足,这全都是因为教学环境和教学质量落后。”从校长的这段话可以看出,解决农村教育问题的关键在于改善和提高教学质量。

4 结论与建议

根据调查我们可以看出,制约学校发展的根本问题还是经费问题。虽然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实施减轻了学校的负担,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学校面临的问题,特别是学校的教学质量问题。

针对本次调查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合理划分教育内部的投资比例。不仅要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责任,同时还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经费投入种类、经费投入比例,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特别是要保障义务教育的经费需求。

(2)明确教育投入的监督体制和法律责任,切实保障拨发的经费能够保质保量的拨付到各个学校,确保学校的有效运行。建立对口审计监察制度,严防教育乱收费死灰复燃,严防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后学校领导干部利用招生职权收受贿赂。

(3)完善财政拨付制度。进一步考虑到各个学校的不同情况,依据学校规模、物价差异等因素建立经费拨付修正指标体系,为每一所学校拨付额度较为合理的经费,让每个学校都能够在拨付的经费额度内维持学校正常运转。

(4)减少教学质量不高的农村学校数量,集中发展规模较大、教学质量较好的学校。政府加大投资力度,加强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从硬件上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跨村建设农村小学,跨乡建设初级中学,建设跨区域大校区教学点,集中优势教学资源和优秀教师队伍,着力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学校生源不足、教学质量不高、教育资源浪费的问题,让农民的孩子享有高质量的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教育发展的成果。

义务教育政策范文3

关键词:国外义务教育均衡政策;重庆民族地区;启示

中国分类号:G40-055.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10)02-0136-08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国教育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战略选择,是化解教育多重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手段,同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石。重庆民族地区地处武陵山区,是重庆市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是一个典型的“老、少、边、穷、库”的区域。长期以来,由于历史、自然环境和现实体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该区域的义务教育水平与重庆市其他区域的差距不断拉大,这种现状,不仅不利于重庆市整体社会的健康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而且也严重违背了教育公平发展的原则和理念。因此探究国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的成功经验,对重庆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国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政策与经验

从世界范围看,虽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提法起于20世纪90年代,但是作为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实践活动,并不是近20年才出现的。美国、日本、韩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发展,均经历了一个由基本普及到均衡发展以至最终在均衡发展的基础上追求高效率高质量的历程。其政策的制定,主要是针对国家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区域校际之间、不同群体之间义务教育事实上存在的非均衡的现象来出台,集中力量解决义务教育发展非均衡的关键因素,从而取得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效果和预期目标,概括而言,国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成功经验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中央或省级政府责任,建立相对集中的投资体制

教育要优先发展,教育经费就必须有保障。在世界各国,以全民性、平等性、普及性为特征的义务教育作为各国公共教育制度的基础,一般均由政府直接组织、管理和投资。相比之下,世界上一些人力资源大国,如美国、英国、法国等,它们的教育投入水平不仅很高,而且都高于国际水平。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的差异以及政治、财政和教育管理体制的不同,各国政府干预和投资义务教育的具体方式又有所差别,依据不同的政府投资主体,可以把当代各国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制划分为二种基本模式,即集中模式、相对集中模式和分散模式。但总体上看,为了确保义务教育的全民性、平等性、普及性,各国政府主要采取的还是以中央或省级政府为主、相对集中的投资体制。

根据经济合作组织提供的统计资料显示,韩国、法国、泰国、埃及、意大利、荷兰、葡萄牙、芬兰、爱尔兰、新西兰、希腊、捷克、匈牙利、土耳其等国义务教育公共经费的投资主体是中央或联邦一级的最高行政当局。在上述各国,在各级政府对以义务教育作为主体的初等和中等教育的投资中,中央或联邦政府的投资比重,在政府之间财政转移支付前均在53%以上。在某些典型的国家,如葡萄牙、新西兰和土耳其,中央投资达到100%。

一国政府义务教育公共经费的投资主体是省、邦、州、都道府县等高层次地方当局的国家主要是美国、德国、印度、瑞士、日本、加拿大、奥地利、比利时、西班牙、澳大利亚等。在这些国家,高层次地方政府的投资占各级政府初等和中等教育公共投资的比重,高于中央和基层地方政府投资的比重,一般均在40%以上。在某些国家,如比利时占到90%以上,德国为76%。

综上所述,尽管各国具体的投资方式有所差别,各级政府所承担的责任有所轻重,但义务教育属十公共产品这一特殊属性决定了政府为主、相对集中的投资体制乃是大势所趋。

(二)健全相关政策法规,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发展

为了保障义务教育的全民性、平等性和普及性,各国像美国、韩国、日本和法国等国家无不制定和健全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法的强制形式保障义务教育的普及和效率的提高。

针对地方财政的实际困难和地方财政之间的不平衡,日本中央政府于1918年颁布了《市町村义务教育经费国库负担法》,以实现中央财政对地方义务教育的扶持与调节。该法明确规定由国家负担小学教师的部分工资,以便减轻市、町、村过于沉重的义务教育经费负担。1952年颁布的《义务教育经费国库负担渤,除规定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的1/2由国库负担,还规定义务教育校舍建设和改造费用的l,2以及危房改造费用的1/3由国库负担。至此,日本形成了由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二级政府共同分担义务教育经费的体制。

韩国义务教育投资体制属于集中模式,中央政府是义务教育投资的绝对主体。1948年制定颁布的《大韩民国宪法》,其第16条规定:“全体国民具有接受均等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至少是义务的、免费的”。1949年12月韩国公布《教育法》,该法第8条规定:“全体国民具有接受六年初等教育的权利。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为实现前项规定的初等教育应设立、经营所需要的学校,而学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具有使其所保护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97条:“事业经营者不得因雇佣义务教育就学儿童妨碍义务教育的实施。”同时,对违反上述有关条款者,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办法。以上法律法规的制定,奠定了义务教育的法律基础。根据1949年颁布的《教育法》和1982年颁布的《地方教育财政交付金法》,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经费以及其它与义务教育有关的经费,均由国家负担。中央财政在预算范围内对市、道的教育实行补贴。市、道等地方财政负责对辖区内因经济原因无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学龄儿童进行补助。

为了减轻基层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为了提高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为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的普及,法国于1889年颁布了一项在义务教育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该法律规定全体小学教师为国家公职人员,其工资由中央财政负担。该部法律的颁布与实施,不仅导致义务教育教师地位的极大提高,而且导致义务教育投资体制的重大变化。从此,中央政府在义务教育投资中的作用得到明显强化,以往以市镇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的分散型义务教育投资体制,改变为以中央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的集中型体制。这一体制一直沿袭至今。

我国政府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也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法规,但许多停留在书面和报告的理念层次上,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所以,制定相关法规并提高其强制性,在我国具有极大的紧迫性。

(三)制定科学发展规划,强力组织实施

义务教育政策范文4

[关键词]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财政政策

[作者简介]桂丽,云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经济学硕士,云南昆明650222

[中图分类号]C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02-0176-02

近年来,我国城乡义务教育的发展差异显著,突出表现在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这种差距加剧了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失衡,阻碍了义务教育目标的实现。2005年5月25日,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今后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校际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这表明我国义务教育政策将发生转变,从忽视农村教育发展转为优先向农村地区、弱势群体倾斜;从集中优质资源打造重点学校、培育精英的教育转向面向大多数人的教育,重视基础教育的公共性、公平性。义务教育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它作为一项公共支出,理应由国家承担,政府提供。本文从财政的角度,提出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对策。

一、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必要性

(一)义务教育机会均等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要求。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本组成部分,而义务教育的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则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础。在现代社会里,人的基本教育权利,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作为政府提供的最低标准的合格规范教育,保障的是人的基本人权和发展权利。所以,为所有儿童提供平等的义务教育权利和机会,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要求,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职责。为此,无论儿童出生于城市还是乡村,政府都应该为各地区提供均衡的经费,使他们接受相同条件和水准的义务教育。

(二)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手段。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如果不加以有效遏制,必将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农村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的水平如何,关系到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如果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不足,必然造成农村文盲增多、劳动力素质下降,使其陷入“落后―贫困―教育水平低下―更落后”的不良循环。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投资就是生产投资,通过接受教育,人们的经济决策效率得到了提高,人们的获利能力也相应得到了提高。而且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如农村,初等教育的投资收益率是最高的。因此,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是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手段。

二、促进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财政政策

(一)加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并明确政府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全部责任方。其一,中央政府要下决心压缩其他开支,确保国家教育财政性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4%,并在2010年达到4.5%左右。各地政府也要严格按照新修改的《义务教育法》的要求,教育投入要确实做到“三个增长”,年初看预算,年终查决算。人大要加强对同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法律监督。其二,各级教育投入既要解决总量投入不足的问题,也要解决配置不均衡的问题,明确政府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全部责任方。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中,要对农村义务教育给予更多的政策照顾和倾斜,真正缩小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Adz的差距。

(二)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分担责任。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是实施“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以最困难的县乡两级财政为主体。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相当部分县乡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仅依靠县乡的财力是很难保证的,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必须在强化县级政府作为管理主体的管理责任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分担责任,加大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主体责任,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可以根据各级政府的现实财政能力,对东、中、西部三类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的各项经费的初始来源和责任作出明确合理的分工,对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危房改造等义务教育所需要的各项教育经费,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分别由各级政府财政来分担。建议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承担主要责任,对中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承担部分责任;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省级政府也应承担本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部分经费。通过明确各级财政主体的投入责任,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真正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体系。

(三)同一区域内,以学生数为标准,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拨款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不区分城市和农村,以学生数为标准,实行义务教育均等化拨款制度。以北京为例,2001年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财政局重新修订了《北京市普通教育事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新标准对满足教学所必需的正常运行经费做了明确规定,不再分为城镇、农村标准,实行统一的公用经费标准。市级财政还专门设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规定每年至少投入一亿元重点支持农村小学布局调整、改善办学条件、消除危房、信息化建设、教师培训等项目,为“城乡统一标准办学”提供了资金支持和制度保证。

(四)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财政“低保”政策。确保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国家义务教育财政“低保”是指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国家规定教育目标所需的办学条件的最低经费投入的保障,主要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要求。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制定出台各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最低保障线,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的“基尼系数”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措施。从义务教育均衡推进与政府财政能力的关系来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仅依靠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是不可能实现的。中央政府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在义务教育“低保”制度下,地方政府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尤其关注对本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范围内的非均衡问题,负责协调、均衡义务教育阶段投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建立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预算,以预算的形式确保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财政投入。

义务教育政策范文5

【关键词】轮岗交流;教育均衡;城乡差异;校际差异

【中图分类号】G40-011.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53-0020-03

【作者简介】燕学敏,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88),博士。

近年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为党和各级政府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在硬件建设越来越优良的基础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质是教师的均衡配置和发展。目前我国教师存在明显的校际差异和区际差异。除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的师资差异外,单就同一城市,同一片区内,学校间的师资差异也是巨大的。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作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随之,教育部也推出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对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力争用3至5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教师轮岗交流从理论上来说是实现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固本之策,从日本、芬兰等国家教师交流的成功经验可以看出,教师交流是破解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师资力量配置失衡的重要举措。县(区)域内,教师交流对教师输出学校和输入学校都有诸多裨益。

一、教师轮岗交流的重要实践价值

(一)教师轮岗交流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

首先,教师交流有利于学校再造血。如同人的身体机能一样,学校在输出“名教师”后,会激活自身的造血功能,产生更多更优质的血液。

其次是薄弱学校的教师来到名校后,认真学习、虚心请教,有助于带动名校良好的教育教研风气,有助于激发名校教师的活力和竞争意识,促进名校教师自觉学习、自主发展,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新一批教学骨干人员的涌现。

最后,教师交流有利于名校教师的专业发展。名校的生源差异较小、环境比较优越,教师长期固守在这样的环境中,缺少了挑战和动力,容易产生倦怠。名校教师到薄弱学校后,教学中会产生许多新的问题,会面临新的挑战,需要教师不断地学习提高,以解决新问题、适应新环境。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会得到不断的发展。[1]

(二)教师交流有利于学校的布局调整

首先,教师交流有利于名校的品牌输出。教师校际间交流并非削峰填谷,而是取长补短。名校独具特色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得到传播,先进的办学理念得到推广,新老教师间互相取长补短,影响和带动薄弱学校的教学风格、教育方法,实现了名校的品牌扩张,有利于增强名校的社会影响力。

其次,教师交流客观上打破了学校管理的僵化局面,增强了鲶鱼效应,激活了学校的办学活力,促进学校不断改善用人环境和陈旧的管理模式,刺激学校主动调整和发展,保持学校师资和管理水平的动态平衡。

最后,教师交流中,薄弱学校的优点也能够推动名校发展,比如薄弱学校教师的敬业精神和克服困难的勇气都是值得名校学习的。

(三)教师交流有利于薄弱学校发展

教师交流过程中,最大的受益方当属薄弱学校或者农村学校。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定期交流制度,既保证了薄弱学校师资力量和管理水平的相对提升,又有利于薄弱学校借鉴其他学校办学经验,从而使中小学教育发展均衡、整体质量水平提高。

首先,城乡、校际教师队伍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城乡、校际之间的教师交流轮岗,既为薄弱学校输入了新鲜血液和优质资源,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也提高了薄弱学校师资配置的底线,缩小了两者师资水平上的整体差距。

其次,薄弱学校师资队伍的结构得到明显优化。较好学校的教师轮岗到薄弱学校任教,带动了薄弱学校教师教学理念的更新转变,同时,也增进了较好学校教师对薄弱学校教师的真实感悟与理解,磨练了他们艰苦奋斗、勤奋敬业的精神品格与意志。

三是薄弱学校教师轮岗到较好学校任教,既开拓了教师的视阈、启迪了教师的思维,领略到了先进学校的教学水平、教学风格、教学艺术,也感受到了不同学校的管理理念与文化,认识到了自身的差距,激发了见贤思齐、向高基准看齐的意识,使专业发展的自觉性和内在动力得到了强化。

二、教师轮岗交流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近两年政策执行的情况来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虽然有利于教育的均衡发展,但由于此项政策牵涉面广,尤其是涉及相关群体的利益,因此,这一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还面临以下问题:

(一)利益相关者对政策的认同不统一

为了更好地了解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实施情况,笔者曾经对教师交流做法较好的省份进行过访谈,从访谈的结果来看,不同利益相关者对该项政策的实施持不同的态度。

对于经济不发达的区域,教育政策主导者和教育领导者对这一政策持赞成态度,并积极推行这项政策。但对于经济发达的区域,教育政策主导者和教育领导者对这一政策持否定态度,并尽量拖延这项政策的执行时间。

对于薄弱学校的校长和教师们来说,是非常赞成这项政策的。他们认为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的到来,能够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带来新的教育理念和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但是对于较好学校的校长和教师们来说,他们是不赞成这项政策的,因为好学校的校长认为有那么多比例的骨干教师交流出去,会不利于学校的整体发展,甚至会削峰填谷,削弱自己学校的实力。而好学校的教师认为被迫交流出去的教师的专业发展、职业规划以及生活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这样的访谈结果与其他研究者的研究结果是一致的。[2]

(二)教师交流轮岗制遭遇体制机制障碍

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制虽然取得一些实际效果,但更多的是政策执行者在实际操作中遭遇到体制和机制的障碍,使得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制裹足不前、搁置浅滩。

1.教师身份认同存在体制障碍。

我国教师身份隶属事业编制,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这是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制的主要障碍,教师与政府无法构成基于干部身份而产生的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但教师身份地位并没有改变。而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制的前提条件是校长和教师是国家或者地方公务员或者是公务雇员。

2.交流轮岗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的有效执行,需人事、编制、财务、教育等多个部门协同推进,但目前往往是由县教育局来统筹协调。实际上,教育局只能管理交流轮岗人员的选派,其对于编制、经费、岗位设置等方面的事务往往无能为力。[3]所以,要想政策落实到位,各部门必须责权明确、相互配合、协调合作,建立通畅的管理渠道,完善现有的体制机制。

3.交流教师的选拔机制不完善。

从目前已经实施教师交流的区域来看,教师交流的配套管理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和完善,特别是轮岗教师的推荐和选拔,还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北京市M县的教师交流调研结果表明,交流教师对交流政策的总体满意度较低。政策实施中存在着交流教师选拔标准偏低,交流教师和交流学校缺乏自主选择权,交流教师的派任与专业不对应,交流时间过长、交流形式单一,考评主体不合理、考评标准不统一,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等问题。[4]

三、进一步落实教师轮岗交流制度的具体措施

截至目前,教师轮岗交流政策已出台两年,在实践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是非常多的。因此,建议在继续巩固原有的成功做法外,还需要教育行政部门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教师的切身利益,完善和细化相关的配套措施。

(一)完善政策法律w系,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经验,修改教育法律法规,赋予中小学教师公务员法律地位,将义务教育教师纳入国家公务员体系或确定为公务雇员、教育公务员。这样就从法律上明确教师的公务员或者公务雇员身份,为教师交流制实施奠定法律基础。建议教育部门管理,收归人事权、编制权和财政权。将招聘教师的权力收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或行政合同,变“学校自主招聘教师”为“教育行政部门招聘教师”,变教师“学校所有”为“区域学校共有”。这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其管辖范围内统一招聘教师、统一同职级教师的工资待遇、统一安排轮岗和调动就具有合法性。[5]

(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交流教师的切身利益

为了调动和保障交流教师工作积极性,相关教育部门要对交流教师的职业发展、生活环境、职称晋升、福利待遇以及子女入学等问题事先予以周密安排、合理部署,方能解教师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到新的工作岗位中。各地方政府要因势利导,在交通和生活住宿方面为交流教师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务,并不断提高待遇水平、创新激励方式和手段,提高交流活动自身的吸引力,吸引更多优秀教师积极参与交流。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选拔标准,尊重交流教师的选择权利

教师交流的主要目的是均衡城乡、校际师资水平,提高薄弱学校教育教学以及管理质量,因而对交流教师的选拔要考虑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不能凭主观臆断或末位淘汰制的方法来选拔教师,交流教师并不是交流能力较差或者与校长理念不符、性格不合的教师。选拔标准、评价机制和优惠政策应该将教师轮岗交流作为一种教师职业发展的荣誉,而不是满足教师为诸多功利性目的准备前提条件。[6]在选拔轮岗交流教师时,要充分尊重交流教师的主观意愿,避免强迫和行政施压,迫使教师做出违背自己意愿的决定。还给教师自我做主的权利,尽量民主、公平、公正地选拔教师。

【参考文献】

[1]燕学敏.为什么说教师交流不会拖垮名校[J].中国德育,2012(16):59.

[2]司晓宏,杨令平.西部县域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与对策[J].教育研究,2015(8):74-80.

[3]燕学敏.教师交流轮岗制助推教育均衡的实践困境[J].江苏教育研究,2016(6).

义务教育政策范文6

(一)企业并购的内涵

企业并购是企业兼并和收购以及合并与接管等的统称,是企业进行发展和扩张的一种途径。企业并购是市场经济模式下企业进行结构组织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重要手段,包括兼并和收购。其中,兼并是两个或者以上的企业合成一家。狭义的兼并是通过产权交易优势公司掌控其他的公司,并使其注销法人资格。而广义的兼并是指各种企业的产权变更,可能继续保留被并购企业的法人资格。强势公司购买弱势公司的资产和股份的行为是收购,其表现范围广,可能是完全购买弱势公司的股份或资产,也可能只是购买大部分而控制公司,还可能只购买部分股权进行投资行为。兼并和收购之间一般没有明显的界限,统称为并购。主动进行并购的企业是并购方或者主并购企业,目标企业或被并购方是被并购方。

(二)并购财务风险

企业在并购整合和交易中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几乎每一步都可能产生,并且风险是连续的。并购财务风险的定义组成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由企业的决策行为和并购所处的外部环境共同决定的。二是并购形成的负面影响,即是事件的结果与预期相偏离的现象就是风险。

二、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控制

(一)并购交易财务风险的控制

为了提高并购的成功率,需要对并购交易产生的风险采取一定的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可以有几个方面:第一,要控制尽职调查的风险。为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需要进行尽职调查。调查中,要详细研究企业财务方面的总体现金流,因为现金流是企业运营中财务状况的标志,表现了企业获得现金的能力。第二,控制谈判风险。在并购谈判中,谈判能力是主并购企业的重要保证,主并购企业可以通过建立谈判小组,并掌握并购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财务指标来加强。谈判是进行企业并购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所以,并购企业要主动积极地对谈判提高重视。第三,控制目标企业的估值风险。主并购企业可以聘请优秀的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然后,要对被并购企业的重点会计项目进行检查,这些项目包括会计政策、一些重要合同或者或有事项。对于一些不存在公允价值的资源例如无形资产等,要重点评估其在并购后的价值。另外,还要对评估如抵押担保等一些表外事项对目标企业产生的影响。第四,控制融资风险。并购方可以通过拓宽融资渠道来提高筹集资金的能力,要根据并购需要资金以及自己的企业经营状况,设计出最优的融资成本。对于负债性和权益性融资的比例分配,需要平衡分布来降低融资成本,才能控制融资风险。第五,控制支付风险。并购企业要分析双方的处境和行业的外部环境,来安排并购的支付形式是现金、债务或者股权等。对于支付现金方式,主要考虑净现金流是否可以偿还到期时的债务,一般并购后的净收益现金流必须大于用于收购的净现金流。进行并购时,要给出有吸引力的换股比率,还要考虑原股东的利益,确保不能过分稀释股东权益。

(二)并购后整合风险的控制

并购后的整合风险有企业文化整合风险、人力资源整合风险和组织与制度整合风险以及经营财务整合风险三个方面。要足够重视并购后整合风险的控制,因为它在很大程度影响着企业并购以后的生产经营。对于这些风险,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首先,企业文化整合风险的控制,作为重点整合工作,可以建立整合企业文化的团队并聘请咨询机构。另外,可以加大企业文化的内部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渲染文化氛围并建立相关的新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其次,人力资源整合风险的控制,要对员工的真实需求深入了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沟通或者跟踪,发掘人才,为有能力的员工提供竞聘的机会,激励被并购企业的管理者,确定其角色。再次,组织与制度整合风险,可以制定并购前两企业都适合的制度,缩短双方的交流距离,加快信息流通,可以采用适合双方运行的新标准。经营财务整合风险,可以通过组建学习团队,加强学习技术;调查市场,谨慎对待新品牌的创立;统一管理两企业的销售渠道,与被并购企业的客户和供货商沟通交流,并保持合作;并购后,制定财务计划,重视对现金流产生的影响;此外,要对整合成本量化,合理安排流动资金。

三、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