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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检查计划范文1
关键词:小圆胸小蠹;悬铃木;监测;信息素
中图分类号:S763.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07-0009-03
1 引言
小圆胸小蠹(Euwallacea fornicatus),别名茶柴小蠹、茶枝小蠹,属于鞘翅目小蠹科(Scolytidae)[1]。2013年美国佛罗里达大学Jiri Hulcr博士来访昆明市翠湖公园,在其鉴定帮助下,明确了该小蠹的种名―小圆胸小蠹(Euwallacea fornicatus)[2]。多年以来一直为害昆明市行道树二球悬铃木(Platanus acerifolia),目前正向其他树种扩散为害。近年来为害更是加剧,导致寄主树木大枝枯死甚至全株死亡。且小圆胸小蠹寄住植物众多,现广泛分布地区有美洲、澳洲、亚洲、非洲等[3,4],现已报到的有36科100余种[5,6]。
小圆胸小蠹对悬铃木的伤害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机械伤害,直接在寄住上直接蛀钻孔洞,对植物造成不可恢复的伤害。二是间接伤害,造成木材腐烂,树势衰弱。小圆胸小蠹携带的共生真菌进入坑道,菌丝的生长阻断寄主植物里的维管束,影响树体水分运输,而小圆胸以菌丝体为食,最终导致枝条的腐烂,加快树体的衰弱与死亡[7,8]。由此可见,小圆胸小蠹对悬铃木的危害是巨大的。鉴于此,对昆明市五华区二球悬铃木受小圆胸小蠹的危害情况进行调查和监测试验,指出五华区小蠹危害严重地段及有效地监测手段,为以后的防治和种群监测提供方向。
2 调查地区概况
昆明市是我国4大园林城市之一,而五华区是昆明市下辖的核心城区,是云南省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中心,其绿化覆盖率高达46%。云南看昆明,昆明看五华,五华区在昆明有着重要的地理地位。五华区一环行道树种有二球悬铃木,小叶榕等行道树,其中一环内的二球悬铃木有1700余株,在行道树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3 材料与方法
选择五华区鼓楼路、建设路、丽江路及学云路的法桐作为试验对象。其中鼓楼路设为样地1,共有100株法桐;建设路设为样地2,共有83株法桐;丽江路设为样地3,共有114株法桐;学云路设为样地4,共有197株法桐。
3.1 为害状况调查方法
采用定性及定量调查的方式进行小蠹为害状况的调查,定性调查:根据蛀干害虫危害等级划分的常用方法[9]。将悬铃木受害的状况划分轻度(1级)、中度(2级)及重度(3级)受害,调查样地内每株悬铃木的受害程度并记录其受害等级;定量调查:抽样 调查样地内每株悬铃木的小蠹虫孔数,在其主干上选择15 cm×15 cm的区域内进行调查。在调查过后,计算出其危害率以及蠹害指数:
蠹害指数=∑(各级蠹害株×数各级代表值)M(调查总株数×最高一级代表值)×100%。
3.2 监测试验方法
乙醇监测是一种公认的小蠹种群监测手段。使用乙醇作为诱芯配合高黏度粘虫板对小圆胸小蠹进行引诱。在美国农业部林务局专家帮助下,采用聚集信息素引诱剂配合粘虫板诱集该小蠹。通过调查样地,在受害最严重的样地上设置2个样点,每个样点的样株为3棵,其中样点1使用乙醇,样点2使用信息素,共挂设粘虫板诱捕器6个供小圆胸小蠹种群监测试验见图1。统计粘虫板上诱集到的小圆胸小蠹数量,每周进行一次。在2015年6~9月,由李巧教授、杨翰等人就做过不同诱集小圆胸小蠹的陷阱比较,明确找出了粘虫板是目前适合对小圆胸小蠹种群监测最有效的方式[10]。
4 结果与分析
4.1 为害状况调查分析
(1)小蠹危害率。通过调查发现,每个样地中均有不同程度的小蠹危害,见表1。
(2)受害等级及蠹害木数量,见表2。
(3)蠹害指数。通过划分的受害等级,得出每个样地中的蠹害指数,样地1为22;样地2为31;样地3为18;样地4为7。
以上结果表明,4个样地中,以样地2即建设路危害最为严重。当前昆明市五华区4个样地中,主要以轻度受害为主,重度蠹害木仅为15%。不难看出,昆明市五华区的法国梧桐受小圆胸小蠹危害较为严重。
4.2 监测试验结果分析
2016年8~9月,无水乙醇和信息素作为诱芯的粘虫板诱捕器进行药剂对比试验表明(表3),以无水乙醇作为诱芯诱集小圆胸小蠹数量低于聚集信息素(t=-2.714,N=10,P=0.024)。
谋3分析出来的诱集的情况来看,利用无水乙醇进行小圆胸小蠹的种群监测可行,但效率比较低。使用的聚集信息素是一种对位・烯醇(para-menthenol),由加拿大一家化学(Synergy Semiochemicals Corporation)公司生产[10]。从2015年4月到现在,一直用于昆明市翠湖公园三角枫上的小圆胸小蠹的种群监测,在对小圆胸小蠹的监测当中,使用该聚集信息素也是目前对该小蠹种群监测地最有效的手段。
消防监督检查计划范文2
关键词:基层派出所 消防监督 问题 对策
是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社会消防防控能力,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因素。加强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检查,对完善消防监督体系,建立新的消防工作模式具有积极意义。 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近年来颁布和制定多部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明确了的消防监督检查的责任。派出所民警因消防问题被追究责任的不在少数。笔者结合派出所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对基层派出所消防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简要的剖析。
一、当前基层派出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程度不高、责任意识不强。第一,部分派出所领导没有认真学习和领会派出所参与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感觉消防监管属于消防部队的事,与派出所无关,加上派出所自身工作繁忙,人员也不足,就没有安排专兼职民警管理消防工作。第二,部分派出所虽然指定了专兼职消防民警,但是领导对民警开展消防工作的任务目标,职责分工不明确,对其工作成效的检查也浅尝辄止,甚至不管不问。
(二)、消防工作落实不到位,经费投入保障不到位。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消防建设形势严峻。很多地方特别是中西部一些范围内人口少、农村居民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基础设施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乡(镇)政府消防经费参差不齐,大多数缺乏充足的消防经费,再加上一些乡镇领导对农村消防工作重视不够,农村消防发展停滞。发生火灾时候没有消防设施的村普遍存在,无任何消防安全措施,取水距离远,住房集中,给火灾扑救工作造成相当大的困难。
(三)、民警消防知识欠缺业务不熟,执法难度大。消防工作需要不断的学习和运用才能熟练掌握,要干好这项工作也须经过专业学习、长期实践才能胜任。很多派出所民警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一个是业务能力跟不上,二是办公条件跟不上。就目前现状,公安消防部队由于警力有限加之任务繁重,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培训业务指导也存在面上指导多、实地监督少的特点。而仅仅经过短期培训的派出所民警,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诸如怎样检查、应检查哪些重点、如何确认火灾隐患、如何引用规范及规定督促整改等技术性问题,难以独立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目前企业或多或少都存在消防隐患,企业熟视无睹,重经济效益,轻安全防范,不愿投入更多资金对隐患进行整改,派出所民警受制于某些因素,难以对企事业开展有效的消防安全监督。
(四)、火灾事故责任追究过大,民警无力负担。事故调查制度的责任和火灾发生后实施的调查和其他措施的实施,对派出所警察来说一个较重的负担和压力。火灾有一定的突然性,派出所民警没有完全的把握可以有效地防止火灾的发生。再加上部分公安机关对消防案件不重视,无论派出所,案件的数量,即使消防验收进行了,往往造成当地派出所的案件少,很难深入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提出口头纠正,减少书面提交改革,实施处罚的少之又少。因此,对派出所的检查一定程度上缺乏信心,不想不愿意去管的想法存在。
二、基层派出所下一步工作措施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防监督责任。公安机关在各级公安机关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领导下,设立分管工作的副主任、兼职消防责任,要层层抓落实,并制定相应的检查和处罚标准,积极推进地方公安局和公安分局对公安机关工作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与派出所的综合绩效挂钩公安派出所将要求消防监督等公安工作的计划,同一步,用执行,考核、奖惩,加强派出所责任领导和消防民警危机意识,加强派出所民警的责任心,确保消防工作开展。
(二)、开展部门协作,全力推进形成“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格局。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化比较强的工作,单靠消防一个部门无法完成,需要整个社会各个部门群策群力、联合运作。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监督管理列入到政府工作责任目标,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建立专职或业余防火队,集中全社会资源支持消防工作的开展,着力推进大消防格局的形成,其他部门也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基层公安派出所也要克服警力、经费不足等问题,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联系,强化对专职或业务防火队管理,协助消防大队开展集中培训工作。从制度上和组织上保障农村消防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消防监督工作制度。消防部队要积极督促派出所建立健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体制。一是建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如部门联动机制、考核总结评比机制、舆论监督机制、隐患整改机制、责任倒查机制等,把消防监督责任分解到每个民警身上,明确具体职责和任务。二是建立完善的消防监督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议,研究部署辖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具体内容、措施和要求。三是建立健全消防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工作情况,定期汇报工作进度,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对超出派出所监管范围的消防违法行为,积极联系消防部队联合解决,形成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四)加大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消防执法水平。消防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很强工作,只有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完成任务,才能完成任务。应加大对基层派出所消防专职民警的消防业务培训时间,促使其提高业务水平。消防部门应定期会同基层派出所相关人员共同对辖区企业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提升民警消防业务素质,维护社会火灾形势的稳定。
(五)强化信息互通,建立消防工作信息化联动机制。在消防监督管理方面,公安派出所因执法经验、专业技能、消防法律知识等情况,其管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消防官兵必须建立消防联动信息化工作的联动机制。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的发展过程中,遇到困难的问题应及时与消防部门进行调查,消防机构在该地区的派出所开展检查应通知警方参与。要做好工作,通过信息交流和沟通,及时解决新形势和新问题。在消防监督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也可以让消防部门和派出所及时“会诊”,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准确掌握所在辖区范围内火灾管控等的动态情况。
参考文献
[1]李斌;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能探讨[J];公安研究;2010年07期
消防监督检查计划范文3
关键词:派出所 末端弱化 消防监督 对策
浙江省台州市共有公安派出所91个,边防派出所18个,车站派出所2个,警力5453人,占全市总人口数万分之9.57。自从正式实施消防三级管理工作以来,作为消防管理工作最末端的公安派出所,在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社会防御火灾事故能力,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优势,为“三个台州”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笔者在工作实践和调查研究中发现,目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末端弱化问题还相当突出,基层派出所点多面广、熟悉辖区情况的优势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
一、末端弱化的主要表现
《消防法》赋予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职能,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厅也制定相关配套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对派出所消防监管工作做了明确和规范。但从近三年情况来看,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还未得到有效落实。究其原因就是部分基层公安派出所没有真正履行好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检查落实不到位、执法力度偏低等问题,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表现弱化。
(一)领导不力
个别公安派出所对消防监督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消防工作是派出所的“副业”, “消防工作不像治安、刑侦那样是主业”的错误思想,存在上面推一推,下面动一动,上面催一催,下面紧一紧,消防工作还只是停留在表面,没有认真去抓消防工作的落实,把消防工作推给消防专(兼)职民警了事。民警总体人数多 ,但在实际工作中参与消防监督执法的人数很少。笔者通过统计近三年来(2008年1月到2011年12月)全市公安派出所和消防部队的检查和处罚的统计情况,而同期台州消防共有干部138人,真正从事防火工作的仅有32人,很明显的发现公安派出所的检查和处罚的力度和消防部队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表(一)中我们看到,在近三年的监督检查中公安派出所出动人数人均只有16.2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人均只有0.23(份),说明有些领导没有真正把消防监督工作重视起来、抓起来,没有把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奖惩,“所长负总责、分管副所长具体负责、责任区民警具体抓”的三级消防监督管理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健全。
(二)制度不全
当前,公安派出所的日常业务多工作繁忙。而消防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重在基础,很难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的成效,这就使得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对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松散。同时个别公安派出所对民警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的具体内容、方式方法、基础台账、考核监督等还没有做出明确的规范性要求。近年来,省市公安机关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打防控”考核工作之中,但考核指标中只规定了派出所责任区民警每月检查的单位数,并没有行政处罚相关的指标性任务。
(三)业务不精
消防监督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社会性非常强的业务工作,需要经过专业学习和长期实践才能胜任。个别公安派出所虽然举办或参加了一些消防业务培训,但离掌握消防技术规范还有很大差距,加上有些民警学习不认真,导致在消防监督检查时不知检查什么、记录什么,即使有检查、有记录也是漏洞百出,更谈不上按执法程序实施有效的消防监督。正是因为业务不精直接导致办理行政处罚的案件很少,从表(二)可以看出近三年来行政处罚的人均量很低。
(四)执法不严
很多民警在当地工作多年,与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等关系密切,在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情况下,在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时,碍于人情世故,往往不选用行政处罚手段,或选用了行政处罚手段,也明显缺乏刚性执法的力度,从表(二)可以看出执法力度明显不足,再加上业务不精通对很多问题模棱两可,导致了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工作不负责任,监管敷衍了事,更有甚者“软处使劲挖,硬处扛锹跑”。
(五)管理不细
相当一部分公安派出所抓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不扎实、不深入,部署多、落实少,开会多、行动少,局限于发文件、下通知,加上派出所警员调动频繁,往往是刚熟悉了消防业务警员的就调到其他岗位上去,使消防管理工作不能很好的延续。同时许多派出所没有按照要求建立消防档案,有些即使建立了档案但没有进行分类汇总,致使在查阅的过程中费时费力,同时也不利于管理。目前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还处在粗犷式、应付式的阶段,离精细、规范、科学管理还有一定差距。
二、解决末端弱化的硬化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台州市政府、市公安局、市消防机构不回避、不敷衍,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夯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基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发挥职能作用等方面着手,大胆尝试、大胆改革、大胆突破、大胆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经过不断实践,探索出一整套符合台州实际、行之有效的破局之策。
(一)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权责利相一致”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
面对消防管理的新形势、新任务,市公安局重点从提高基层公安派出所对消防监督工作认识上寻求突破,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各公安派出所管辖的具体范围,要求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切实树立消防工作和其他公安业务工作一个整体的观念,增强了对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三级管理工作纳入到公安派出所工作日程,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同时,把解决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工作中责、权、利相脱离的问题作为重点,在组织领导方面做到了专人、专职、专责、专管,切实把消防工作责任落到了人头、落到了实处,以明确的责任管人,以负责任的人管事,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权责利相一致”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
(二)勇闯新路并有效实施“一化二级三制”消防监督管理模式
“一化二级三制”,是台州市椒江区白云派出所在2006年根据辖区实际探索出的一套行之有效的重点管理与全面兼顾相结合的末端消防管理模式,
1.信息化的管理模式
派出所要建立建立消防安全单位档案、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档案、消防检查登记册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等书面档案台帐,同时在网上建立电子档案,将日常检查情况、整改及处罚等情况全部录入到消防监督管理系统详细地记录在册,全部实现网上办案,杜绝“体外循环”,规范了消防监督工作,也使每一位责任区民警对辖区内的消防监管工作了如指掌。
2.重点和一般相区别的二级管理模式
按单位规模、性质、火灾危险性及火灾隐患严重程度等方面作为量化标准,将辖区内的行业、场所、单位分级别管理,针对火灾隐患相对严重的单位和出租私房列为监管重点单位,其他单位列为一般监管单位。
3.三种制度相结合的组合管理模式
即定期联系、定期检查、定期提醒制度,责任到人制度,互查制度三种制度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加强公安派出所和消防大队、社区、企业、场所、学校的联系,执行定期检查、定期提醒制度以此提高业务水平,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辖区自防自救能力。责任到人制度:将辖区内的旅馆业和特种行业划分给所里每一位民警,每位民警结合日常的治安检查管理中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将娱乐行业消防监管实行专管员和社区民警共同负责,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将消防监管单位和出租房屋按区块分配到每一位社区民警,由社区民警负责这些单位的消防监管、宣传教育等工作,并健全和完善消防基础档案,其日常监管工作纳入民警绩效考核。互查制度:利用内保协会这个平台,不定期的组织消防监管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交叉检查。通过检查,转变角色,使他们在发现别人问题的同时,也认识到自己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从而提升自身消防安全的意识和消防自我管理的能力。
“一化二级三制”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得到了浙江省公安厅党委的高度肯定,并在全市全面推广,较好地实现了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社会化和长效化。全市9个县(市、区)、1个经济开发区111个公安派出所、边防派出所和车站派出所灵活运用“一化二级三制”管理模式,将辖区内的行业、场所、单位分级别管理,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居住出租房、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库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一体的“三合一”、“十小”场所等单位列为重点单位。在各个重要消防安全监管时期,社区民警不断加大对重点消防监管单位的检查力度,迅速形成了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监管网,使消防基础工作真正实现有人抓、有人管和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扩大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覆盖面,消除了社会面上一大批火灾隐患。
(三)夯实基础并强力推进“二三四五”工作法
在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权责利相一致”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和有效实施“一化二级三制”消防监督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台州市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在寻求解决末端弱化的破局之策过程中,总结了“二三四五”工作法作为解决消防末端弱化问题的另一条有效途径,作为强化消防末端的另一个强有力的保证措施,也就是对解决消防末端弱化问题进行“双保险”。“二三四五”工作法即:设立两个机构:在公安派出所设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辖区各三级列管单位设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两个机构相互作用,形成消防监督三级管理内外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实行“三级分工”:所长亲自抓,分管副所长具体抓,专职民警长年抓;实现“四个统一”:消防办公设备统一配备、消防法律文书统一装订、防火档案管理统一标准、防火灭火方案统一制定;做到“五个进入”:消防管理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场所。“二三四五”工作法的推进,有力地服务了全市的经济建设。
(四)突破陈旧并开拓创新“课中课”公安派出所消防培训新模式
自2008年以来,全市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总体要求,顺势引导并全面启用“先联查、后培训、再演练”的“一线式流程”措施,强力推进基层公安派出所网上监督执法。为进一步延伸消防监督管理的触角,突破以往公安派出所培训的陈旧做法,全市消防部门以跟班作业为主、以互动为巩固的“课中课”模式为公安派出所民警开展消防业务培训。一方面,由防火监督人员手把手、面对面指导民警如何开展消防检查,如何查找消防隐患,如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等,另一方面,就基层公安派出所如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正确运用消防法律法规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和鉴别消防产品等方面进行讲解。并通过实地检查有关单位,指导民警如何检查消防器材设施、防火间距等隐患,让派出所民警在消防人员的指导下,当场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从而提高民警消防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
(五)突出特色并努力抓好“三个结合”构筑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新格局
台州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紧密结合当前消防监督末端的工作实际,抓好“三个结合”,全力打造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新格局,力保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
1.重点管理与全面兼顾相结合
进一步扩大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派出所布点多、涉及面广、贴近基层、熟悉情况,在基层消防工作上呈现出诸多优势,深入辖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督促其整改。同时广泛结合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宣传普及新《消防法》,把消防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2.专门机关与派出所职能相结合
进一步促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使每个民警都感到肩上有担子、有压力,切实增强做好消防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
3.业务培训与实际运用相结合
进一步促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升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水平,通过对公安派出所进行定期检查或随时突击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症把脉”、“对症下药”,切实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技能和水平。
[参考文献]
[1]浅议当前公安派出所参与消防监督管理的建设(浙江消防简报•调查研究专刊(12))[2]浅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浙江消防简报•调查研究专刊(13))
[3]《台州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台公通[2004]2号)
[4]《关于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台公通字〔2005〕86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台公通字[2005]102号)
[6]《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
[7]《关于实施新修订的及相关配套规章的补充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计划范文4
自《**省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基层消防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尤其是在推动三基工程建设中的打牢火灾预防基础更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会面火灾的发生,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也清楚的看到,由于各方面因素,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在此。笔者就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一些自己粗浅的看法,不妥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影响和制约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受传统认识的影响,社会消防工作在群众中一直认为是消防部门负责的,包括大部分公安民警也普遍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消防部门是消防监督工作的执法主体,派出所无需管消防工作。也有的公安民警认为自己的人事、经费全部在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没有权力干涉,消防监督工作对自己只是一件份外活,可干可不干,不少地方出现了上面抓一抓,下面动一动的被动应付局面。
(二)工作任务繁重及消防经费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派出所担负的任务外延不断扩大,加之派出所的现有警力不足,有的基层所正式民警仅3至4人,因此,公安派出所常常为了应付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搁在一边。另外,民警的频繁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消防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造成青黄不接。再者,由于目前派出所自身经费紧缺,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消防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中正常办公经费得不到有效保证。
(三)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消防是一门多学科交叉性的综合科学,内容非常广泛,防火工作专业性强,要求从事防火监督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而目前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都未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在日常防火检查工作中也就很难发现火灾隐患,由于业务的不熟也直接导致在工作中走马观花。在调查中了解到,大部分派出所反映消防监督执法程序较为烦杂,仅靠数次培训很难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善于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以及火灾原因调查等。
(四)考核机制的不完善。在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下发文件的多、制定完善措施的少,部署工作的多、检查考评的少等现象。有的公安机关没有把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列入工作考评,有的虽有列入,但是在总分中占的比例极小,因此有的派出所认为消防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由于责任体系不健全,考核机制的不完善,没有必要的奖惩措施,这些因素使一些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派出所责任意识。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此规定既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门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的重大举措,同时也为派出所履行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了一项职能。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基层管理组织,必须转变思想观念,统一认识,把自觉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作为份内之事,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接触群众最广泛、辖区情况最熟悉的优势,主动为消防部门分忧,当好参谋。
(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所长、分管副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消防监督工作机制;二是采取年初签订目标,年中组织督察,年底进行考评的方法,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基础工作考评、目标管理工作考评及年终和月度工作考评等各项考评工作当中,要求基层派出所要将消防监督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同计划、同步骤、同实施、同考评、同奖惩;三是加快派出所消防业务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城镇乡村的消防监督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发扬务实作风,坚决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档案、台帐,使派出所能够把精力放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上来;四是确立公安派出所典型引路机制,充分发挥其以点带面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其消防工作的成功经验;五是把对派出所的消防业务培训纳入正常的工作日程,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结合公安工作特点,采取分期分批、集中培训以及以会代训、轮流到消防大队见习等形式进行,再者通过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参加具有典型意义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验收、火灾隐患整改及火灾原因调查等,使其在实践中不断增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会宣传、会检查、会执法、会管理、会组织。
(三)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资源优势。一是警力资源优势,派出所遍布城乡,覆盖面广,再加上为数不少的联防保安队伍,能够缓解当前消防机构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二是社会资源优势,派出所对辖区场所单位和社会面上的情况比较熟悉,与乡镇、街办、村组、社区等关系密切,能迅速发动社会方方面面开展工作。三是行政执法资源优势,派出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良好的基础,其对辖区情况的熟悉还保证了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不留空白点,减少了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失控漏管。公安消防机构在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时,要充分发挥派出所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职能,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组织网络建设等四个方面工作,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村组和单位,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消防新局面。
(四)因地制宜,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严格按照规定,结合消防监督工作特点和实际,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职责,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做到管辖明确、任务明确、责权明确。制定合理的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行政审批和消防行政处罚的内部审批程序,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督导,形成合力。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一部分消防工作移交给派出所,对消防部门来讲并不意味着担子的减轻,而应看作是责任的加重。因此,在消防监督机构内部,要将指导派出所抓好辖区消防工作,作为内部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及时掌握信息,注重搞好协调。尤其是在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协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派出所实际,尽量将消防监督管理融入到整个辖区治安管理工作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作用,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消防部门还要不断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做好角色转换。
三、派出所消防监督重点工作的几点思考
派出所在做好日常消防监督工作的同时,充分发动群众,走专群结合的道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法规,是消防监督执法的依据,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要通过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提高法人、团体和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鼓励群众自觉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氛围。
(二)狠抓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目前,群众的消防意识普遍还比较淡薄,消防安全常识溃乏,自防自救能力低下。因此,派出所要结合辖区特点,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在宣传形势上,应当结合单位、企业的特点,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消防监督检查计划范文5
【关键词】消防监督;宣传;执法
1.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非传统隐患增多消防监督应对难度加大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发展,高层建筑、易燃易爆企业和社会燃气公共事业的发展、高新技术经济区、居民居住小区等城市建设的步伐加快,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高层建筑、地下大空间建筑、异形建筑等不断出现和外墙保温等新材料的应用,建筑功能复杂性、复合性增强,衍生出一些非传统隐患问题,加之单位消防违法现象屡禁不止,违章违法建筑、擅自改变建筑用途、堵塞占用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等动态隐患问题难以有效根治,牵扯了大量监督警力和时间,已经成为诱发重特大火灾的主要因素。
1.2隐患治理重标轻本难以形成长效保障
一是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偏重于整治火灾隐患,弱化了对单位内部管理的指导规范和单位责任主体意识的强调,造成隐患整治反弹,在整治再反弹的问题无法根治。二是在监督管理方式上,偏重于依赖政府管理,忽视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中介“第三方”的作用,消防技术服务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在部门联动层面,缺少自上而下的高位责任约束和具体可操作性工作要求,造成行业部门履职缺失,导致“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机制仅停留在一般性的动员上,消防部门“一家忙”的现状难以改变。
1.3消防宣传重声势轻效果
①社会化消防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宣传的质量不高,公众仍然普遍缺乏基本的防灭火知识和自救逃生技能。②消防宣传服务作用发挥不明显,相当一部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明确,单位员工不会排查火灾隐患、不会扑救初期火灾、不会组织疏散逃生。③对重点人群和弱势群体的消防宣传不突出,导致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因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而成为火灾中的受害者,增加了发生亡人火灾事故风险。
1.4消防监督执法不够深入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突飞猛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越来越广泛,日常监督检查的任务越来越繁琐,再加上每年开展的很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及消防工作的全面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量极大,基层大队的消防监督干部普遍只有 2~3名,警力不足,导致部分社会单位失控漏管,一些火灾隐患长期不能消除,同时,我们的一些监督干部在监督执法的过程中不深入,工作态度浮躁,不能全面掌握社会单位的情况,造成对单位的监管不到位,火灾隐患仍然存在。
2.改进和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对策分析
2.1全面加强重特大火灾防控能力
要突出三个监督重点:①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整治工作。严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材料源头关,同时要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查处力度,全面降低火灾荷载和危险性。要采取严格技术标准、细化部门职责、强制见证取样等措施严把源头关,对无法纳入审验许可范围的已有建筑外墙保温改造工程,消防部门要提请政府并协调建设部门加强源头把关。②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要切实加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力度,督促社会各单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广工作,建立健全考评、监督等自我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单位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③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力度。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在制定消防监督检查计划时,要注重加大抽查频次,时刻掌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2.2积极应对非传统隐患问题
要重点明确以下内容:①限制单体建筑体量,参考地下建筑做法,地上水平防火分区应当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并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必须采用特级防火卷帘分隔的,应当限制面积,卷帘两侧一定范围内,严禁采用可燃装修,存放可燃物品。②建议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修改为《建筑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将铝塑板重新界定为 B2 级材料,严禁高层建筑外墙保温、装修采用可燃材料,或限制局部使用面积。③已建成高层建筑和体量巨大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道范围内,严禁新建其他建筑,确需建造的,必须取得专业机构论证(性能化设计)合格意见。④严格控制甩项验收、局部验收许可。⑤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法规,全面明确有关消防设施技术、施工和管理要求,细化消防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经营管理、检测、维护保养等单位的职责,设定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2.3简化执法程序提高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效能
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中,消防行政案件相对其他治安类案件,其违法事实、处罚对象、处罚种类幅度等相对明确,调查取证相对容易,因程序不到位而发生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性极小。因此,现阶段消防监督的主要矛盾依然是提高监督执法效率、整改隐患效率的问题,执法规范化要搞,前提是要简化程序,不能因此严重影响监督效率,必要时出台消防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2.4缓解消防监督警力不足的问题
现阶段除了增加必要的社会文职人员承担执法以外的公务外,首要问题是要明确和细化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责和范围。①建章立制,建议自上而下统一制定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将消防监督业务纳入派出所日常工作,进一步规范、简化派出所消防执法程序,便于民警实际操作。②加强培训,将消防监督业务能力测试纳入公安民警逢晋必训内容,提高民警个人消防业务素质。③强化考评,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部对派出所达标考核、评定等级的重要内容,提高派出所自觉抓好落实消防监督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5确保监督执法有效工作时间
①减少司、政、后对基层消防大队的工作定量要求,尽可能保证执法人员在岗在位,把基层消防科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使工作重心集中到对社会单位监督检查工作上来。②自上而下,精简会议、文件,减轻基层社会协调工作压力,简化大队考评标准,突出对社会面的监督检查数量和质量,减少对文书和案卷质量等要求,将平时督察、考评的重心放在监督检查到位率和隐患整改率上,一切为监督检查、整改隐患、指导单位让步。③部分下发的检查通知、方案必要时可直接发到县、市大队一级,减少中间环节,避免重复部署,提高工作效率。④灵活掌握各类专项治理的内容和时限,为基层工作范围和重点提供必要空间,便于因地制宜,调动和发挥基层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6提高消防宣传的品质和实效
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监督检查不到位、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等表象问题,折射出社会面监督管理弱化、内部监督制约措施不力、监督指导模式僵化等机制性问题,从优化监督工作模式、修正监督工作重心、规范监督执法程序、整合消防监督资源、提升消防宣传品质等方面入手加以研究解决,是改进和加强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服务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构建和谐消防安全环境的重要内容。
3.结束语
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不足之处还有待我们去完善,我们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自觉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以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体现监督工作的人性化原则,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消防监督检查计划范文6
关键词: 消防监督,重要性,问题 ,对策分析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作为消防部门的法定职责 ,消防监督是防火工作的核心与基础 ,同时也是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主要手段之一。当前消防监督任务越来越重 ,消防监督力量匮乏,消防监督质量不高,消防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了解决上述问题 ,提升消防监督水平,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 ,主要对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展开探讨。
1、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消防监督检查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火灾致灾因素逐渐增多,火灾频繁发生,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经济造成极大的损失。因此,开展消防监督是一项非常重要也是必须的工作。通过开展消防监督,依法对有关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有利于减少火灾的发生,减轻火灾带来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2、当前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1)消防监督员业务素质不高。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是防火工作中最基础的工作,也是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最基本的措施。但是很多消防监督员并不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有的监督员刚到防火岗位两三个月就要独立开展检查,独立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尤其是对一些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等复杂建筑场所的检查时,涉及到一些防火分区、分隔改变的情况。如果没有足够的业务知识,我们往往无法判断现场到底是否符合要求。那么这样就可能会漏掉很多的安全隐患,甚至是重大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就会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甚至是人员伤亡。
(2)消防监督工作管辖分工不明确。2012年颁布的《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中只是规定了《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和《不得移交公安派出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也就是说一、二、三级重点单位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这就导致了监管过程中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上级监管单位认为某某场所问题较大难以监管而从本级监管单位中移除调给下级监管单位甚至直接踢出重点监管范围,这就直接导致一些存在较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不能得到有效监管甚至失控漏管。
(3)对“非法建筑”失控漏管现象普遍存在。在这里我们姑且将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建筑或场所称之为“非法建筑”。 这些建筑中既有国家行政机关建筑,也有医院、学校、养老院、商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建筑,还有普通的公众聚集场所。按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这些建筑都应当予以“三停”,但实际停下来者寥寥无几,原因有多方面。数量庞大的非法建筑既无法实施关停又无法纳入监管。因为在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如果填“合格”,那么出了问题绝对是严重渎职。如果填“不合格”,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就得“处罚款并关停”,陷入“死循环”。因此,对于这些“非法建筑”往往是无法监管,失控漏管现象严重。
(4)现有工作机制制约监督质量提升。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防火工作开始热衷于搞各种专项行动, 而“下指标、发通报、报总结”是惯用套路。每次活动方案必有一条“要在某某时间段内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全部排查一遍”。这样一来有时一天就要排查十几家甚至几十家单位,很多单位一年要查十几遍甚至几十遍,而实际上,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120号令)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一次也就符合要求了。如此“高效率”必然带来“低质量”。有时为了“刷数据”,不得不将大量派出所列管的小单位纳入消防部门的检查范畴,这就导致该我们管理的重点单位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监督管理。
3、消防监督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1)完善选人用人和人才培养制度,打造高素质监督员队伍。当前基层监督员流动性大,后勤、政工、战训、防火等岗位之间交流频繁,未形成有效“传、帮、带”是导致基层监督员素质偏低的主要原因。因此要逐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和人才培养制度,例如可制定在基层防火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给予提前晋升、优先评级等政治待遇的制度,提高监督员扎根基层的决心,要保持基层监督员队伍的相对稳定,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计划,完善各类业务型人才储备,确保每个基层单位都有防火业务骨干。
(2)及时出台新的管理标准,细化明确各级管辖权限。以江苏省为例,现行的《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还是2012年的标准,已经跟不上发展的步伐。苏南、苏北、苏中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均有较大差别,适用统一标准显然不合理。因此,总队只需要出台指导性意见即可,各支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各级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的具体管辖范围,并报上级备案。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地要及时对单位界定标准进行细化和完善。只有分清各自的管辖边界,才能避免消防监督职责不明,消防管理不到位的局面。
(3) 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降低 “非法建筑”合法化“门槛”。当前,阻碍“非法建筑”合法化的两大拦路虎一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一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文件”。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工程都不能及时取得上述文件,有的甚至根本无法取得。这就直接导致了大量工程不能办理消防手续而成为“非法建筑”。在当前“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的大环境下,工商等部门又取消了消防前置的条件。导致越来越多的场所“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不买票”。因此,应从《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层面进行修改完善。
(4)改善消防工作机制,发挥基层的主观能动性。日常防火工作好比是“主食”,专项行动好比是“点心”,点心虽好但是不能代替主食,否则就会营养不良。要重视基层基础工作。每个省,每个市甚至每个县的情况都不尽相同,基层大队警力又十分有限,因此应尽量少开展“一刀切”类的专项行动。多下达一些指导性和建议性的文件,变“督导”为“指导” ,让基层有更多的精力去结合辖区实际主动开展消防工作,真正把本地区的消防基础工作做细致做扎实。
结语:
消防监督工作是消防部门重要工作职能之一,加强消防监督工作关乎社会火灾形势稳定。消防监督工作要始终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以消除隐患提升安全为根本目标 ,不断改进、不断创新,才能更好的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周虹.加强公安消防监督工作的思考[J]. 安全,2007(10):38~39
[2]牟刃,李佳慧,曹阿敏.小议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建设的几点措施 [J].魅力中国,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