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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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管理

计划生育管理范文1

【关键词】计划生育 档案 管理

计划生育档案担负着记载我国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历程的重任。根据我国国情,于1981年我国专门成立计划生育机构后,具有中国特色的计划生育事业日新月异,蓬勃发展,机制不断完善,体制不断健全,广大人民群众的婚育观念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育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法律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计生档案正在成为各块工作的重要凭证和法律依据,因此,加强档案管理尤为重要。为此,笔者从自身经验出发,谈谈几点体会:

一、档案工作者首先要实现新的角色定位

在档案的手工管理时代,档案工作者主要充当着档案保管员的角色,负责对档案的保护、整理与提供访问文件的作用。但在,在当前的档案信息化条件下,档案工作者必须尽快进行新的角色定位,努力提高自身素养,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向社会提供高素质的档案信息与知识服务的文件。

二、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档案意识

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同志包括个别领导干部认为计生档案无实际意义,档案与计划生育工作无直接关系,只要职工不发生计划外生育就行了,档案管不管无所谓,因此工作敷衍了事,致使档案资料收集不全、归档不及时的现象时有发生。

人口计划生育档案能够有效地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进行,计生档案管理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计生干部特别是乡镇地区领导干部缺乏这样的认识。因此,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开展广泛持久的档案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让《档案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普及,全面提高各级计生干部特别是乡镇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档案法治意识,增强对计生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完善档案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依法把计生档案管理工作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给予全面的支持和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生档案工作的领导

人口计划生育部门领导要更新观念,充分认识人口计生档案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人口计生档案管理工作摆到与宣传教育、政策法规、科技服务、计划生育协会等人口计划生育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主要议事日程,给予必要的投人,解决所需经费,为档案工作改善环境创造良好的条件。各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档案管理人员要更新观念,从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高度出发,做好人口计生档案管理工作。

四、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的手段,改人工管理为计算机管理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计算机技术在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方面的应用还不够广泛,现在大多仍在延用传统的纸张作数据传递的媒介,与当今的信息时代显得极不协调。工作人员在抄录数据、统计计算的过程中,难免出错,故很难提高速度和质量。另外传统报送报表过程中的辅助开支(路费或邮寄费、人工费)也较多。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统一的计划生育档案管理软件,下发到各单位。下级单位(或基层单位),根据统一的格式,填写数据,然后通过网络,将数据传递到上级单位。这样做至少有以下优点:统计速度快。数据上报只需要几秒钟时间;数据准确。排除了在抄录数据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而出现的差错;节约成本,不用纸张,不用乘车送报表,不用花费很多的时间去填表、送表,只需点击鼠标,利用现代化计算机网络,十分方便地进行数据传递;不用手工统计计算,大大地减轻了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要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就必须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程序与方法,即要求档案管理的收集、整理、鉴定、著录、保管等各个环节都要按照统一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进行工作。

五、加强档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大部分单位计生档案管理人员多是由老、弱、病的女同志承担,文化素质不高、档案专业知识缺乏、实际操作能力差等现象较为普遍,影响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一)重视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信息时代档案工作的特点要求档案人员应该是既善于档案管理,又具有较高的计算机水平和良好的信息处理能力、合理的知识结构,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高素质“通才”。为此,档案人员的素质培养工作应该着重提高档案人员的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对新技术的吸纳、整合能力在提高全面素质上下功夫。

(二)重视档案人员的在职培训。要积极组织档案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技术学习班,提高档案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整体水平,并注重增强档案信息观念和提高档案信息服务的能力。在实施教育培训时,要采取多形式、多层次的办学模式,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培训内容上做好需求调研,将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针对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和素质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

(三)合理调配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将不同专业、学历、年龄、职称的档案人员进行科学整合,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整体优势,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并使不同层次的档案人员互相配合、互相影响,利于整体效能的发挥。

六、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计划生育不仅仅是控制人口的问题,它还有着丰富的内涵。主要包括:调解人口数量、提升人口质量、控制人口结构,为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服务和决策等等,因此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必须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每一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要加强服务意思,满足育龄人员的需求,使计划生育工作人性化,建立完善的育龄职工档案,及时了解和掌握育龄职工的意愿和情况,关心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和身体状况。定期开展育龄妇女的健康检查工作、对患有妇科病的女职工要及时治疗、生活上给予关怀。定期开展计划生育知识讲座、开展有奖知识问答,提高职工积极参与意识。

总之,档案管理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我们应当重视此项工作,提高对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

参考文献:

[1]顾云霞.刍议计划生育档案管理[J].江海纵横,2004,(3).

计划生育管理范文2

一、目前村级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一法、一条例”,各级党委政府发扬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的精神,注重加强村级队伍建设,减员增效,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尊重群众民利,注重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努力探索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推动村级管理步入经常化轨道的新路子,使计划生育村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计生形势的发展,目前村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仍不可忽视。

1、有的村领导基本不管。一些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对亲自抓,负责总责认识模糊,认为计划生育是专干的事,所谓亲自抓,就是抓专干;部分村班子软弱,管不起来,所谓负总责,就是看考核,很少俯下身去抓重点解难题;另有一些村支书、村主任有个人副业,无暇顾及,加之市、乡约束乏力,某种程度上成了抓自己(个人副业),不负责。

2、有的村专干管不过来。多数村专干一人对乡计生办布置的十余项基础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之报酬不足以成为个人主要收入,导致专干不“专”,被动维持、应付。

3、有的育龄妇女小组长不会管。相当一部分小组长素质不高,其中一部分是只出于利益动机的村干部亲属,加之待遇偏低,只能跑腿儿,送信儿,开会儿,己远远不能满足育龄群众的服务需求,不能适应当前计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

4、育龄群众不愿让乡计生人员代管。由于村主要工作指标和上级考核前的准备工作多数由乡镇包办代替,且宣传形式呆板,内容空洞,实用性差,考核形式教条,内容要求与群众文化素质差距较大,加之季节、时间不定,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时有冲突,多有扰民之嫌,容易在群众中造成逆反心理,甚至产生对立情绪。

5、约束机制弱化。依法管理机制不健全,综合治理不完善,村级工作运行缺乏有力保障,导致约束乏力,管理工作出现断层。

6、计生人员待遇偏低,激励机制不能有效落实。税费改革后,市、乡经费普遍吃紧,投入相对不足,全市657个行政村,500人以下的村253个。农业税返还为20%,减去村“两委”工资,经费所剩无几,也就是说最少近40%的村计生人员开支已难以保障,提高待遇,落实优惠更无从谈起。因此在那些经济基础薄弱,村无积累的乡镇,问题尤为突出。目前的报酬难以充分调动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待奖励激不起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对策及建议

针对村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否则,势必影响全市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健康的开展。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大力探索,形成一套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管理新机制。

1、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要做好村级计生工作,组织是保证,队伍是关键。因此,首先要选配好村“两委”班子,增强其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加强其对人口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真正做到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健全村计生办组织。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方式,择优录用有一定文化水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计生事业的专干、小组长,优化其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提高村级计生人员整体素质。三是完善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人多、面广,能人汇集,贴近群众,灵活多样的优势,真正起到宣传、带动和“桥梁”、“纽带”作用,使村级网络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形成计生工作县级宏观调控,乡级具体指导,村为主、户落实的管理格局,建立起坚强有力的组织载体。

2、完善合同化管理机制,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人口法》的颁布实施,要求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实现“两个转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体现在村级管理上,可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框架,规范村规民约,实行合同化管理,即经民主商议,以村民共同认可的形式,制定《计划生育协议书》,明确村干部(包括专干、小组长)和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把法律、法规所赋予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更加具体化的融入《计划生育协议》,使其具有合法性、民主性、互约性,使村组干部行使管理职责有明确标准,群众监督有实在内容,权利与义务对等,使每一个村民在参与管理的同时,也无形中管理自己,使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形成管理、监督、责任、义务的良性循环,以有效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村干部(含专干、小组长)职责和村民责任。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是调动积极性,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为了确保村级计生工作纳入经常化轨道,可采取乡镇党委、政府与各村“两委”签订任务明确、奖惩严明、要求具体的计划生育责任书,村“两委”与村专干、小组长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村“两委”与已婚育龄夫妇家庭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定期评议等制度,做到有责任,有义务,有管理,有监督,并且严格奖惩,严格“一票否决”,以增强村级主动承担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调动村民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建立起乡、村、户之间有责任,有义务,互相制约,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4、加强指导,建立工作运行保障机制。村级管理离不开乡级指导,更需要行之有效的运行保障机制。一是把农村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经济等融入计划生育工作,置乡、村职责于计生工作中,置计生工作于日常各项工作中,扩大计划生育辐射面,以避免工作断档,防止乡、村脱节,出现断层。二是加强乡级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可实行包村制、例会制(村支书、村主任、村专干),以便经常面对面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计生工作的动态信息,及时给予指导,帮助他们提高工作水平,使村干部始终保持工作热情不减,工作力度不减,使他们想干、会干、能干。村级也实行专干、小组长例会制,及时沟通信息,增强凝聚力,激发他们抓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村级管理健康运行。

5、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优化社会环境。生育的经济效益是夫妇和家庭决定生育子女数量的一个基本动因,而实践也进一步证明,通过利益调整和经济杠杆的作用,调节农民的生育行为,把来自外部的约束力转化为发自内在的驱动力,以此刺激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这既是引导和补偿农民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政府实施人口宏观调控的一个有效途径。因此,进一步完善市级利益导向机制,切实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而言,一是制定落实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优先优惠经济政策,使他们能够获得直接的经济实惠。二是落实独生子女奖励,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施救助。三是制定落实母婴保健、社会化养老等社会政策,使其在整个社会中都能体会到优越感,充分体现奖励性和导向性,形成一个鼓励少生优生,促使转变婚育观念的整体社会环境,充分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6、强化综合治理,优化村级工作环境。计生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一村、一乡、一部门孤军奋战难以奏效。尤其是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必须有付诸实际的真抓真重视(如开会必说,调研必谈,见面必问),真正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为确保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村级管理纳入经常化轨道,从方方面面创造条件,形成一种上面重视,周围协助,下面配合的良好的村级工作环境。

①经费保障。计生经费不足是影响当前农村计生工作上水平的重要因素。待遇偏低、报酬落实不及时,服务设施跟不上,奖惩不能兑现等,都将严重影响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阻碍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目前急需解决的是经费投入问题。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村级积累。二是畅通市、乡经费投入渠道,明确管理体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发展计生协会实体、开展社会募捐等形式,增加投入渠道,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县乡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问题。目前情况下,可本着突出重点,计生优先的原则,年初将村级经费按比例上交乡镇,不足部分乡镇无条件的予以补足,一次性到位,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以确保村级计生人员报酬及时兑现,奖惩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约束激励作用,并逐步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充分调动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②法制保障。加强法院、民政、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解决村级管理中出现的违约纠纷,为村级工作排忧解难,保驾护航,全方位提供法制保障。

计划生育管理范文3

一、全体干部计生工作主要职责㈠片长职责

1、片长主持全片工作,副片长协助片长工作。2、对本片计生负责,从严把好审批关、办证关、考核关。3、将计生工作摆上本片突出的重要位置,每月不少于安排一周时间抓计生工作。4、负责牵头组织攻克计生钉子户。㈡驻村干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秘部落对本村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承担完成年度人口计划生育责任和县里下达的各项责任指标;2、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动员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引导群众走少生、快富、文明奔小康之路。3、全面掌握所驻村的村情、民情、家情、孕情,重点摸清孕情,从严控制计划外生育,严格把好所驻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申报、审查关;4、负责帮助所驻村健全计生协会组织,会同村干部和协会会员对广大育龄人员开展计划生育政策、人口知识、优生优育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5、认真做好计生记录,每周驻村干部汇报会上,将计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班子汇报。

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指标考核15分

1、密切联系群众,全面掌握全村育龄妇女的生、孕、育的情况,走访重点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孕环检对象、18周岁以上未婚男女青年走访率达85%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以书面记录为准。4分2、积极做好计生宣传工作,使85%的育龄夫妇掌握计生科普知识,90%的家庭有一份计生宣传资料。2分3、认真做好所驻村年度人口计划的调查摸底工作,会同计生专干科学地编报所驻村年度人口计划。并督促村委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对策。3分4、指导帮助村级计生服务员做好计生台帐,要求底细清,情况明,帐册表清楚、齐全、填写规范、逻辑相符、无漏人。2分5、把好生育审批关,错批一例扣2分含倒扣以驻村干部签字为准。2分7、及时报告本辖区范围同居住外地的未婚先孕、未婚先育、计划外怀孕,实施片内“一盘棋”管理,及时报告一例奖2分。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指标考核85分

1、计生率92%,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每升一个百分点奖2分,奖到10分为止。10分2、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总人口在1000以上的村,每出1例扣5分;600—1000人的村每出1例扣10人;600人以下的村每出1例扣15分含倒扣。15分3、计划外怀孕率2.5%,不达标不得分。2分4、当年二孩结扎率9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10分5、一孩累计放环率8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4分7、计划外生育征收金额兑现率93%,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8分8、查孕查环率上下半年98%,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10分9、早育占当年出生:0,不达标不得分。5分10、非政策性多孩占出生:0,不达标不得分。5分11、大月份引产占当年出生:0,不达标不得分。2分13、科普知识普及率0%以上,不达标不得分。5分14、流动人员办验证率90%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5分

四、奖惩措施

1、年终考核按考核得分计奖,总分在95分以上的驻村干部奖600元;总分在90分以上的奖500元;总分在85分以上的奖400元;总分在80分以上的奖300元;总分在75分以上奖200元;总分在75分以下不得奖。3、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且达到合格村标准奖200元,并授予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称号。同时作为评优秀公务员,县级先进工作者的主要依据。4、主任、处长实行与一般干部捆绑奖罚制。主任按平均数上浮20%奖罚,正副片长按平均数上浮15%奖罚。

五、惩罚措施

1、计生率在92%以下的村。片长知情并采取措施不力的,正副片长各罚50元。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驻村干部不得评为本年度先进工作者。⑴本村有计划外生育;⑵考核成绩列新区倒数三名;⑶全片50%以上的村出现计划外生育的,该片正副处长不得评为本年度先进工作者。5、名次惩罚:按县年度考核成绩列全县26—29名的,每位驻村干部不含计生工作人员罚100元;按年度考核列全县倒数4名的,每位驻村干部罚200元。6、对新调任的驻村干部,原驻村干部做好计生交接工作。新驻村干部在三个月内摸清该村计生底细,发现出生漏报或瞒报对象,及时报告管委会,由管委会负责追究原驻村干部的责任,否则,逾期由新到任的驻村干部负责。7、凡办理计生证明时,由于驻村干部审核不严而造成错办后果的,每例给予罚款500元。

六、后勤干部考核后勤干部职工按驻村干部的平均数奖罚。

计划生育管理范文4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或流入本市,不在户籍所在地从业、生活的已婚育龄人员。

第三条流动人口、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

第五条市、区(县)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建设、卫生、劳动、房产、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同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六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本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与流动人口的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

第七条与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负责被招用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接受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向流动人口出租或出借房屋的房主,应当配合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九条本市各村委会、居委会、家委会应当做好居住在本区域、本单位内无固定职业、无固定营业场所或无固定摊们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与出租房屋的旅店(包括招待所、饭店等)、房主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第十条工商部门应当配合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领有营业执照,并有固定场所或固定摊位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一条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婚育证明的内容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

第十二条流入本市的成年流动人口,必须持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情况查验证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成对成年流动人口进行登记、造册、建卡。

第十三条市、区(县)有关部门在核查成年流动人口的婚育情况查验证明后,方可准予登记暂住户口、租用房屋或摊点、承包工程、签订劳务合同、领取营业执照。对没有计划生育查验证明的不予办理。

第十四条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人招聘流动人口时,应核查流动人口是否持有婚育情况查验证明,并将查验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没有婚育情况查验证明的,不得招聘。

第十五条申请在现居住地生育的流动人口,必须凭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准予生育的证明,到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经审查准后方可生育。

第十六条流动人口应当遵守有关避孕、节育的规定,节育手术费,有用单位的,由用工单位负担;无用工单位的,先由本人支付,凭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证明,由本人在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销。

第十七条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由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说服教育,限期终止妊娠。经说服教育,逾期仍不终止妊娠的,一次性征收计划外怀孕费。终止妊娠后,所征收的款额全部退本人。

第十八条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的,一次性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第十九条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费及生育费的征收办法和标准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流动人口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拒不办理婚育证明或婚育情况查验证明的,由市、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审批成年流动人口有关证件时不查验婚育证明或者明知无婚育证明而予以批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中出具假证明、拒绝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办理婚育证明的,由市、区(县)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与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伪造、出卖、转借或者骗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查验证明的,由市、区(县)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计划生育管理范文5

新形势下,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实现信息互通、方便管理决策、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但目前管理工作存在不足,需要采取改进和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增加投入,强化管理;健全台账,规范管理;改进服务,注重档案资源的有效利用。

【关键词】

计划生育档案;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制度;资金投入

为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采取相应措施,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是必要的。但目前在管理工作中,一些管理人员的综合技能偏低,制约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需要采取措施改进和完善。

一、新形势下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的意义

采取相应措施,推动档案管理规范化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必须重视和关注的内容,其重要意义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有利于实现信息互通。规范档案管理,有利于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进行有效交流和沟通,为档案资料查阅和利用创造便利。通过对档案信息的记录、采集和查阅,可以对计划生育档案的政策法规、生育指标、生育措施、优惠政策等资料进行整理和归纳。进而有效解答人民群众遇到的疑惑和困难,促进信息有效交流和沟通。

(二)有利于方便管理决策。计划生育档案记录计划生育档案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采取措施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有利于管理部门在作出相关决策时,具有可靠的参考资料和依据。在制定计划生育决策时,通过查阅各项历史资料和记录,进行对比和分析,然后结合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不仅提高决策水平,还能推动计划生育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促进计划生育档案管理规范化,建立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能对流动人口的数量和方向进行准确把握,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婚育情况,了解不同地区计划生育执行效果和人口流动情况。并且还可以实现信息交流与互动,构建计划生育信息交流平台,防止工作疏漏,促进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新形势下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不足

由于相关制度没有严格落实,一些管理人员素质偏低,制约档案管理水平提升,存在的不足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制度缺失。一些单位的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相关人员职责不明确,制约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下去。奖惩激励机制不健全,难以有效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管理人员的培训机制不完善,难以有效提升管理人员素质,对计算机技术的掌握程度不够,制约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二)投入不足。相关单位将工作重心放在其他方面,对档案管理不够重视,资金投入不足,难以有效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由于资金缺失,计算机、扫描设备等投入不够,忽视设备更新和完善。管理人员培训的资金投入不足,难以提高他们的素质。奖惩激励机制不健全,制约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

(三)管理不当。一些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淡薄,管理台账不完善,没有严格执行管理规范措施。对档案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存在不足,管理流程不规范,难以提高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水平。

三、新形势下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的路径

为弥补存在的不足,推动档案管理规范化,可以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职责,推动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并严格落实责任制,让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完善的管理人员培训制度,落实奖惩激励机制,让管理人员努力开展工作,提高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水平。

(二)增加投入,强化管理。增加相应的资金投入,合理安排档案管理预算,满足各项工作需要。资金投入用于管理人员工资、管理人员培训、计算机和扫描设备的购买和更新等。要加大资金投入,满足档案管理的资金需要,为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提供资金支持。重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使其为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保障。

(三)健全台账,规范管理。根据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健全完善的制度措施,有效规范档案管理。在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的同时,还要严格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推动档案管理规范化。另外还要建立并完善本单位的档案卷宗目录、全引目录、归档文件目录、查询借阅登记簿、利用登记簿等。建立计划生育档案安全检查、档案库存温度和湿度记录簿,有效规范和引导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四)改进服务,注重利用。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改进服务,为档案资料使用人员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提高人们的满意度。构建完善的管理服务系统和信息平台,方便档案资料查阅。注重对计划生育档案资料的查阅和利用,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汇编。从而为决策者提供便捷服务,让利用人员能够高效、便捷、迅速使用所需要的档案资源,最大限度挖掘档案的利用价值,为计划生育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参考和依据。

四、结语

总之,推动计划生育档案管理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管理人员,应该明确不足,健全并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增加资金投入,注重档案资源利用和开发。从而有效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水平,为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作者:潘之柱 单位:菏泽市巨野县卫计局

【参考文献】

[1]张永和.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J].经济研究导刊,2009(26):163-164.

[2]武丽荣.人口与计划生育档案规范化管理途径[J].兰台世界,2014(6):67.

计划生育管理范文6

    关键词:计划生育 行政执法 理性思考

    一、准确把握行政执法的内涵与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

    什么是行政执法?“执法”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实施法律的活动,它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也包括国家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以及国家权力机关的执法。因此,所谓行政执法,是人们对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活动的统称,是行政主体执行法律的行为。

    要准确把握行政执法的内涵,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应当特别注意行政执法的几个最重要特征: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定性,行政执法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执法行为的职权性,这就是说行政执法必须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并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行政执法保障的强制性,行政执法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行为,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行政执法过程的程序性,这就是说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应的准则和程序。

    总之,只有深刻把握行政执法的内涵和其最基本的特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才能在其工作过程中真正做到规范执法。

    二、目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自费执法”现象仍然存在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其执法过程中往往因利益的驱动,使其执法行为扭曲、变异,特别是部分基层计生行政部门,往往对执法队伍实行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的方针,由此导致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以“利益”为指向,出现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自费执法”现象造成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的严重背离,并衍生出了一系列严重问题。

    (二)违反程序执法时有发生

    法律的执行要求执行者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所规定的一整套程序和步骤来展开。而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由于长期以来就存在这样一些认识偏差:计划生育是国策,怎么干都有理;计生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而计生法规条条框框太多,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太繁琐、太慢,削弱了工作力度;基层不必讲法制,执法就是凌驾其上……。这些错误认识使一部分计生执法者无视计生法律、法规之规定,或者为了追求工作的效率,不依法定程序,甚至违反程序执法的现象十分普遍。虽然它没有背离执法目的,但违反计生法律法规之法定程序的执法行为同样是对法律的贽渎。

    (三)职权异化

    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权是一种职权,但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职权往往被异化为个人权利或者个人特权。其职权异化的表现有:一是以“人情”作为计生执法的尺度。其执法尺度的依据是违法者与自己是否有人情关系,这种关系的亲密度如何。二是权钱交易。在计生行政执法中,有些执法人员把职权蜕变为个人私权,并将其作为筹码进行权钱交易,使得违反计生法规者逃避了应受的惩罚。三是滥用权力。比如,在计生执法中以权谋私,武断专横,拖延履行职责,该罚不罚,处罚程度随意而定,甚至因个人恩怨而刻意报复等等。总之,职权异化在计生执法中形式繁多,几乎难以罗列穷尽。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寻找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目的是为了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并把计生工作推向更高层次,因此,必须寻找积极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一)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观点、思想、心理和知识的总称,它对法治实践具有重大影响。现代社会强调“法律统治”,崇尚法治,政府同公民一样必须受法律的支配,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服从法律规定。因此,要克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问题,首先必须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二)切实强化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针对执法人员而言的。计生行政执法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与未能很好贯彻这一精神有关,比如“自费执法”、违法程序执法就是没有贯彻“有法必依”,而以“人情”为执法的尺度则是对“执法必严”的违背。因此,必须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要求切实强化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通过教育引导,转变他们对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错误认识使他们真正认识到,法律才是其执法权力的来源和依据,不依法就无权执法;最终要使“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成为他们工作的习惯。

    (三)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

    要克服计生行政执法中的种种问题,必须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计生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完善,一方面要靠整个国家行政监督机制的完善,例如探索更有效发挥人大、司法等机关的监督方式。然而这些监督机制监督的范围和领域较广,所以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一方面是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事业自身的监督机制。

    四、结语

    总之,在社会转型时期,在新旧管理体制的转换过程中,计生行政执法领域存在一些问题是难以避免的,但只要我们正视这些问题,并不断探索各种解决的方法,这些问题是一定会得到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