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奖励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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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奖励管理办法

融资奖励管理办法范文1

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促进科技和金融相结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文件精神,制订如下若干意见。

一、支持科技型企业进行债权融资

1.建立成长型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推进“科技银行”试点。

市政府设立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支持合作银行主要是科技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合作银行向推荐企业发放贷款形成逾期的,风险基金按照一定比例代偿,同时由合作银行依法对贷款企业进行追偿。

支持设立科技支行。科技支行要有专门的经营场所、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要创新金融产品,单列贷款计划,单设信贷审批权限和流程,实行相对独立的管理、核算和风险控制,建立单独的考核激励机制。

由市财政局牵头实施《市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成长型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实施意见》;由市银监局和人民银行牵头制订并实施《市科技支行建设发展管理办法》。

2.促进金融产品创新。鼓励支持银行特别是科技支行积极开展期权贷款、订单贷款、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新型信贷业务。通过政、银、担、投、税等部门联动,风险共担,拓展新型贷款业务。进行科技保险试点,设立科技保险补贴专项资金,对保险费进行适当补贴。进行科技借款试点,促进科技经费的滚动使用。

由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实施《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意见》和《市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科技局牵头实施《市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委托借款管理暂行办法》。

3.积极发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特别是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向科技型企业放贷。推动银行、国有担保机构或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等与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合作。

4.鼓励支持担保公司为科技型企业担保贷款。不断壮大高新区和武进区的国有担保公司。发挥新兴产业科技担保引导资金的作用,加强对合作担保公司的考核。

由市财政局、发改委牵头实施《市新兴产业科技担保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5.鼓励支持科技企业通过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债券和中期票据。对为科技型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服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奖励

由市财政局、科技局牵头实施《市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引导暂行办法》。

二、支持科技型企业进行股权融资

6.大力发展风险投资。支持国家高新区进行“拨改投”试点。发挥天使基金和创投引导基金的作用。进一步扩大龙城英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加大对领军人才创业企业的股权投资力度。鼓励支持股权投资类企业落户科教城。

由市科技局牵头制订并实施《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牵头实施《市龙城英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由市科教城管委会牵头制订并实施《市关于支持科教城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的意见》。

7.鼓励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积极落实企业上市的各项扶持政策,集成各类科技、产业、税收、土地等政策,对拟上市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推进更多科技型企业上市。

由市金融办牵头实施《市关于促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三、构筑科技金融的机制和平台

8.财政资金引导科技金融发展。由金融办、财政局和科技局负责,每年对科技金融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对财政支持科技金融各项政策措施进行评估、考核,确立财政资金的投入、评估和退出机制。

9.建立科技金融的服务和展示平台。分别在高新区和武进区(科教城)建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提供服务,积累经验。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贷平台。

10.引进和培养科技金融领军人才。在“龙城英才计划”中增加金融领军人才专项。依托龙头科技金融企业引进科技金融人才。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金融办和财政局牵头制订实施《市关于实施金融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意见》。

融资奖励管理办法范文2

为贯彻中、省金融政策,切实做好金融工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保持信贷总量平稳增长

认真落实中省金融政策措施,围绕我市“三个过千亿和一个增加”的预期目标,抓住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西咸一体化的机遇,把保持信贷总量平稳增长作为首要任务,力保年全市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继续保持100亿元的增长目标。今年,市政府决定在年奖励金融机构资金总额的基础上,加大奖励力度,将奖励总额提高到500万元。金融机构每新增贷款1亿元,市政府直接奖励3万元,金融机构可用其奖励个人或作为贷款费用支出。同时按咸政发〔〕21号文件评选年度综合奖和单项奖。

各银行要积极争取上级行在信贷和授信规模、产品准入、业务试点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创新方式,优化信贷结构,把握好投放节奏,扩大信贷有效投放。各银行要确保年新增贷款规模比上年新增基数不减少,对于新增贷款较上年增加较多的银行,市政府在年终考核时将加大奖励力度。

同时,企业和项目主体单位要顺应银行实施《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实行“实贷实付”的新要求,加强与经办银行的沟通,促进信贷资金尽快进入实体经济。

二、多渠道筹措新区建设资金

各金融机构要全力支持新区建设,创新金融服务,努力满足新区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加快推进政银合作,市发改委要积极协助新区做好项目前期策划、包装,及时组织召开项目会、融资需求招标会,以便银行及时了解项目信息和开展融资对接工作。发挥市城司和新区投资公司在新区融资及开发建设中的作用。年,市城司要通过发行中期票据、贷款、BT、融资租赁、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为新区开发建设融资50亿元。赋予市城司在新区相关片区整体建设开发权、土地开发收益权。市城司可以入股方式进入新区投资公司,在开发初期,使其作为市城司控股子公司,得到扶植壮大。市城司要根据新区桥梁、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成立具体项目运营公司,拟定项目融资方案,通过发债、贷款、BT、BOT等方式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可与周边土地开发捆绑,以未来土地收益作为项目还款来源,不断完善运作模式。新区管委会要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合作开发建设。吸引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者进入新区建设领域,或参股投资各类项目。要加快引进一批金融类专业人才,尽快组建新区专业化的项目融资策划团队。支持银行业各金融机构在新区增设新的分支机构,拓展各项金融服务。鼓励民间资本优先在新区设立民营担保机构。

三、促进重点项目融资

继续整合分散的城市资源和特许经营权资产,做大做实市城司,完善政府融资平台,扩大市城司融资规模。推进高新区融资平台建设,增强融资能力。深化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创新城市建设融资模式。加强与保险、信托等投资机构联动合作,探索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集合信托、保险公司直投等园区开发融资模式。探索设立西咸一体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可行性,投资园区开发和支柱产业。

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全市100个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跟踪联系,主动做好融资对接。对于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可采取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同业合作等模式,保证项目资金需求。对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要及时跟进,加快贷款审批步伐,积极落实信贷资金。

围绕市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对于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纺织、食品医药等支柱产业,要创新贷款方式,探索开展核定货值质押融资、贸易融资、买方付息票据贴现等业务,规范发展供应链融资,重点保证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对于航空、太阳能光伏、环保等新兴战略性产业和在设立基地扩大生产的中、省企业,要完善金融服务,推进产业集群和百亿元企业集团建设。同时要加大对商贸、旅游、物流等第三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展信贷服务,优化产业结构。

四、加大对县域经济和“三农”支持力度

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延伸县域金融服务网络。加快彬县农信社在新堡子乡和韩家乡设立银行网点步伐,消除金融服务空白点。创新农村信贷产品,改善支农方式,重点在简化手续、扩大额度、延长期限、降低利率上下功夫,更好地满足大多数农户基本生产生活所需的小额资金需求。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县域发放贷款,农村信用社投向农业的贷款比例不低于70%,全市农业和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要高于全部贷款增速,信贷投放增量要高于上年;大型银行“三农”信贷增幅应比全部贷款增幅高出1—2个百分点,其中农业银行应高出2—3个百分点。

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县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优先保证农业项目资金需求,支持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绿色无公害的果、蔬、肉、蛋、奶生产基地建设。发挥农发行政策性信贷作用,积极拓展支农领域,大力开展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支持农村公路、灌区改造、河道治理、电力、饮水、危房改造、清洁能源、农产品批发配送仓储、城镇土地储备整理、水热电气、垃圾污水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级重点镇等项目建设。着力推动26个县域工业园区建设,形成城镇特色产业集群。

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年内各县市区均要推动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专项考核。争取设立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对于设立村镇银行的县市区和参与的商业银行,市政府给予专项奖励。

积极为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提供金融支持。落实汽车下乡、家电下乡、建材下乡的信贷措施,拓展消费信贷业务。增加小额担保贷款、个人创业贷款规模。银监局、共青团等有关部门要总结经验,继续推动农行、邮储银行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在信贷利率、信贷额度、担保方式及财政贴息等方面扶持农村青年自主创业。引导各保险机构健全保险体系,为农村青年提供就业岗位。

加强县域金融改革试点。继续推进彬县林权、武功农机具产权和乾县、旬邑农民房产权贷款抵押试点工作,扩大贷款抵押品的范围。采用“一次核定、分次发放、额度内循环使用”方式,逐步扩大林农贷款覆盖面。积极开办第三方介入的林权抵押担保贷款,规范涉林贷款管理制度。鼓励市内各类担保机构开办林业融资担保业务,支持彬县建立林业贷款风险保证金制度。

五、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方式。银监部门要推动商业银行把中小企业服务专营机构做实,落实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资源与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等“四单”原则,将支持中小企业与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和高管人员履职考核挂钩。各银行每年要创新一个金融产品,并按季通报为中小企业服务情况。适时召开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现场交流推介会。认真搞好泾阳、三原县小企业扩大贷款抵押品范围试点工作。推广法人代表个人财产担保贷款、联保协议贷款、企业联保贷款等担保模式。研究建立以税收优惠和风险补偿为重点的政府外部支持和激励体系。积极探索仓储金融模式,为中小企业利用存货抵质押贷款创造新途径。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奖励力度,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争今年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增幅。

加强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性担保、商业性担保和互担保相结合的信用担保体系。研究出台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规范与监管。成立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办好市信用担保公司,增加1亿元注册资本金,提高担保放大倍数。各县市区要加快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组建步伐。推动西咸担保机构跨市区开展业务。支持社会中小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加强监管和服务工作。开展中小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推动担保机构与银行的互信合作。开展再担保和分保合作。

鼓励扶持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建立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机制,形成“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择机上市”的上市梯次推进格局。探索企业集合债券融资、集合票据融资。发展创业投资,设立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司,吸引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境内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我市有潜力的中小企业。

六、完善保险市场体系

推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和健康意外伤害保险。继续扩大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承保面。积极开展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医疗保险和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及推广工作。

发展面向“三农”的各类保险,继续做好奶牛政策性保险,完善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机制,扩大苹果保险范围,推进林业保险、设施蔬菜“银保富”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各种种养殖业保险。大力发展农村家庭财产和大型农机具保险。积极开办农房保险,努力扩大安贷险,确保农村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到位,促进农村小额信贷保险业务的全面开展,发挥保险在构建现代农村金融体系中的作用。

七、全面提升我市金融业发展水平

着眼于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提升我市金融业服务水平。推进西咸金融一体化,优化银行卡用卡环境,实现西咸银行卡同城使用。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延伸服务链条,为企业提供覆盖生产、销售各环节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指导培训,帮助其深入了解和熟练运用各类金融产品。继续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在咸设立分支机构。丰富金融机构门类,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

发挥金融在构建“平安”中的促进作用。要加强监测预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做到配合有力,打早打小。做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加强金融领域维稳工作,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政府、社会、保险等方面配合,进一步发展煤炭、建筑等高危行业雇主责任险,推动承运人责任险、校方责任险、医疗责任险、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境内外旅游责任险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理中的重要作用。

融资奖励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房地产集团;资金管理;体系

一、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生产经营需求谋划筹资方式、筹资渠道。加强与银行的协作,通过贷款、融资或发行债券增加可利用资金,对已取得的贷款按时还贷,形成“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良性循环,树立良好信用形象。有了资金,还要把资金管好用活。一是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主要是确定最佳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避免现金和银行存款闲置;合理调度资金,做好流动资金“勤还速贷”工作,利用货币时间空间差,节约贷款利息。二是应收账款管理,主要是确定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及时催收,合理计提坏账准备。三是存货管理,积极开展空置房的处理。实行无库存管理,减少资金占用。四是固定资产管理,主要是确定固定资产需要量,选择最佳折旧方法,及时处理闲置固定资产。

二、设置资金管理中心

以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作为房地产集团资金管理的内部承担机构,为房地产集团及成员企业提供金融管理服务。集团公司架设独立管理机房,统一授权后,成员企业资金管理人员通过USBKEY登陆。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接管成员企业银行账户,根据业务量大小,统筹调剂资金。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可以使房地产集团对作业层资金进行实时监督与评价。对于如日常零星支出、固定资产和基建投资、材料短缺等情况,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可进行财务收支预算管理,按计划用款,按进度拨款。还可以解决企业资金需通过商业银行的做法,既方便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结算,也节约了大量票据、手续费用。

三、资金集中结算体系

房地产公司按各下属公司施工产值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将分散资金集中管理。资金管理实质是对各环节现金流的监督与控制,按各下属单位年度、月度计划,统筹调配。以集团总公司机关本部为例,每年初以部门及部门正副职、工作人员标准作好部门一年经费预算,年底对部门节约的经费下拨给部门,对超支部门给予重罚。对工程项目会计核算制定一套专门的管理办法,规定工程项目资金“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即所有工程款项由公司向业主方发“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函”,由公司统一收取,项目部各项支出由项目部按计划报公司审核后统一支付,工程项目部必须与公司签订“工程项目管理责任书”。强化对工程项目成本的管理,避免工程项目在建过程中的资金浪费,保证工程项目所需资金。

四、现金流预算控制体系

成立资金预算委员会,负责编制资金预算草案,审定预算收支总量、生产经营目标、资金投向、固定资产投资及大修理资金、生产经营费用、下达给基层单位年度费用指标、房地产集团预备资金、职工福利基金使用,制定实现预算目标的措施,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督促预算目标的实现,考核预算执行情况,实际完成数每超过或低于预算数一定百分比则给予一定分数的处罚或奖励。根据实际取得的分数划分不同档次,以此确定给予奖金或扣减经营风险押金。并且以预算的各项指标作为考评业绩的依据,可避免传统作法的弊端,提高对预算的重视程度,使预算管理产生好的效果。

五、资金管理风险控制体系

1.信息监控控制体系。现有企业资金信息监控体系主要包括资金预算管理、票据管理、筹融资管理、安全授权认证管理,内部账户管理,内部存款管理,内部转账管理等。通过外部网上结算直接结算,不需通过银行。减少资金交叉占用,理顺内部资金往来关系;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方式,降低集团整体税负和涉税风险。

2.风险控制。(1)加强内部管理,防范操作风险。集团应拟出台一套资金管理制度,如《资金结算办法》、《资金集中支付操作手册》和《预算管理办法》等。(2)加强资金流监控,防范资金短缺风险。加强与开户银行的协作,如银行帐户资金限额提醒、大额资金支付提前通知、集团与银行签订年度融资信用额度等。(3)加强对成员企业监督,防范下属公司资金的体外循环。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和银行提供的网银服务,对银行总账户、成员企业分账户的全部发生额、银行余额的实时监控,随时进行银企对账。(4)明确银行网络设施,降低企业资金信息泄露风险。严格筛选确定合作银行后,明确银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参考文献

[1]程岳元.浅谈建设项目成本的控制[J].山西建筑.2008(23)

[2]邓科.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9

融资奖励管理办法范文4

(一)创新信贷理念,完善信贷支持。县级各金融机构要应对新形势、新要求,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进一步明晰市场定位,把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作为工作重点。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信贷政策、产品市场及技术进步情况,积极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良性的信贷关系。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额度管理,循环使用”的模式,重点为当前鼓励、允许发展类项目和我县经济发展规划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特别是为能大量吸纳就业、技术含量高、产品有市场、节能降耗、能出口创汇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扩大信贷投入。

(二)创新融资形式,拓宽融资渠道。运用多种融资形式.畅通各种融资渠道,加强担保支持,逐步构建由政府引导、金融单位和社会各方参与的金融支持体系。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转让股权和增加新股东等形式实现资本的融集。支持银行调整信贷业务,针对中小企业特点,放宽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准入条件,改进发放贷款的审核标准和办法。支持金融机构扩大担保贷款业务,积极开展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以及保证贷款等多种形式贷款。支持金融机构试办循环贷款、动产质押、贸易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设备按揭贷款业务、创业贷款业务。努力开发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贷款。支持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贷款审理。

(三)引进金融机构,扩大服务范围。加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积极引进外地金融机构和民营金融机构到我县开办业务,扩大我县金融服务机构总量,优化配置各项金融资源,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务开办范围,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有特色的金融产品。积极为企业、社会、个人等民间出资设立的金融担保机构提供政策支持。

(四)健全信用体系,规范融资服务。建立健全对企业的信用评价制度,由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和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县内中小企业组织实施信用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府政策扶持和人民银行监控担保机构风险的参考依据。进一步完善全县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立科学的失信惩戒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对不讲信用的企业进行依法曝光和制裁,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二、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制约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对于推动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就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繁荣城乡经济、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将发挥着重要作用。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提升县域经济总量、建设工业经济强县为取向,按照打造丘区强县、构建和谐**的目标,建立健全适应中小企业生存、发展、壮大的融资机制,形成社会化、市场化的金融支持和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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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融资政策扶持

(一)组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办函〔**〕82号)的精神,县财政出资300万元,企业、个人入股200万元,设立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参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由县国资经营公司负责组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资金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局、县经济和商务局、县国资经营公司研究制定,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执行。对符合融资担保条件的企业,一年可享受的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最高承贷比为1:5,即可获得担保贷款500万元。

(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县财政每年预算500万元工业发展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改贴息。积极争取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贫项目支持企业技改扩能、发展壮大。

(三)完善土地置换制度。进一步健全土地置换制度,鼓励城区企业退城入区,对扩大原有生产规模的退城入区企业,老厂区土地可由工业用地转为综合用地,并依法拍卖。拍卖价款总额的5%注入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作为股本金。企业土地置换增值部分(扣除5%股本金后余款)由县财政局监管,在企业达到原老厂规模后的技改扩能投入部分再按照企业技改建设进度分期逐笔拨付。

(四)对担保机构的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企业〔**〕303号),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自开办之日起,取得的担保业务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干问题的通知》(财金〔**〕88号)规定,县财政预算100万元风险补偿基金,在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发生代偿损失时给予风险补偿,结余结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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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融资激励措施

(一)对金融机构的奖励。积极鼓励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根据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特点“量身定做”新的贷款品种,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对工业企业支持力度较大、贷款期限在半年以上,按照年末信贷余额的3‰奖励有功人员;贷款期限在半年以上但年末无余额的,按实际发生信贷额的1‰奖励有功人员。对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银监办的奖励,分别按各金融机构当年奖金总额的10%计奖。

(二)对金融机构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给予政策扶持。银行和担保机构在清偿追收债权时涉及的房地产、车辆设备等资产评估确认、过户收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减收或免收。

(三)对担保公司的奖励。由县经济和商务局、财政局、国资经营公司对担保机构当年用于工业企业的担保金额、担保放大倍数、担保代偿等指标进行考核,业绩突出的按照年实际担保金额的2‰给予奖励。

融资奖励管理办法范文5

近年来,温州市扎实推进公共科技平台建设,大力扶持培育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科技引领转型发展的作用不断得到发挥。浙江省“十二五”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将温州列为浙江省科技创新副中心,予以重点打造。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探索科技金融结合平台运作的新模式、新机制,温州市加快了科技金融工作的步伐。

一、综合优势和工作基础

温州市是我国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长江三角洲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区域中心城市,浙江省三大经济中心之一,浙南经济、文化、交通中心。2010年温州全市生产总值达到2900亿元,年均增长11%,人均生产总值突破5000美元;财政总收入411.4亿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400元,年均分别增长9.5%和10.7%。另外,温州是民间资本集聚的城市,据不完全统计,民间资本保有量在六千亿以上。温州市在开展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上有如下优势:

(一)体制机制创新优势

温州市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活跃城市,近年来,相继推出了市区财政体制、市区土地出让分配、国企整合重组和城建体制等重大改革举措,正着手研究出台审批制度改革、统筹城乡综合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考核评价体系改革等一系列举措。

(二)政策扶持优势

“十一五”规划以来,温州市陆续出台了26项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为让更多的百龙企业能及时、充分享受这些财政扶持政策,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专门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2009年,温州市共审核评定制造业优化升级专项资金扶持项目139个、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资金扶持项目494个,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41个,下拨财政扶持资金分别达2745万元、3358万元和4216万元。政府对这些企业进行了重点扶持培育,着力打造了一批整合力、辐射力和带动力强的创新型行业龙头企业。此外,温州市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上规模、知识产权培育、社会事业发展等多个方面,也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为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奠定了政策基础。

(三)新兴产业集聚优势

目前,温州在风能、太阳能这两个新能源领域,有很好的潜力:华仪电器集团已经进入了中国风电领域的第一梯队,正泰集团的太阳能二代产品也已经投产。同时,温州市政府正在积极对接国家“十二五”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结合温州的产业发展实际,重点规划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形成新兴产业聚集优势。

(四)产业配套优势

温州拥有汽摩配、电气、鞋革、服装、泵阀、模具、船舶、合成革、精细化工、印刷等10大特色优势产业,均已成为或接近千亿级现代产业集群。温州市先后被确定为“中国低压电器之都”,中国精密模具生产基地、中国食品制药机械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智能电器产业基地、中国锻造产业基地、中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并有“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中国品牌城市”的称号。

(五)金融资源集中优势

温州是我国“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也是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三个金融集聚区之一。目前,包括国内十大股份制银行在内的20多家银行都已经在温州落地;40多家保险公司在温州设营业部;另有证券公司20多家,期货公司2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20家,担保公司159家,寄售行350家,典当行18家,投资咨询公司1000多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有几十个,还有工商、会计师事务所、房产中介,有些也从事金融服务,它们之间金额流动相当巨大。尤其是温州民间资本雄厚,民间投融资活动频繁。

二、温州市科技金融工作现状

在新一轮国际资本和产业转移、国家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经济背景下,温州市在改善和营造科技创新融资环境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和尝试,在科技与金融结合方面取得了重大发展,为下一步的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具体情况如下:

(一)积极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

温州市积极争取金融先行先试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扩大金融产品开发权限。加快民企、国企上市步伐,做大做强温州股权营运中心,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机构,设立并购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培育多层次区域资本市场。促进“温州人股权投资基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引导基金”等金融产品支持本地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开展社区银行、农村资金互助联合会试点,探索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与邮储银行等有条件的机构联动发展机制,打造民间资本转化示范区。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产权改革,探索设立新型民营银行业机构和民营资本准入银行业新方式,全力培育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等金融组织和总部性质的金融机构,引进和培育信用评级、会计师事务所、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以及高层次金融人才,加快“省级金融集聚区”建设。

(二)成立专门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投融资促进机构

为引导温州民间资本走向,宣传创业投资理念,2010年,温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共建“温州风险投资研究院”,通过论坛、高峰会等形式在温州普及创业投资理念。另外,为提高民间投资的审批效率,构建民间投资的服务体系,温州市进一步发挥“温州市国际投资促进中心”、“温州风险投资研究院”、“温州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组建集招商引资、投资评估、政策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温州民间投资促进中心(政府性),建立项目和民间资金的对接机制。

(三)鼓励在温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和参与自主创新

为了积极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从2007年开始,温州市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资金,用于奖励温州市级银行支持地方发展,加大了对银行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的引导,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等方面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为了逐步完善中小企业担保机制,截至2009年一季度末,我市列入统计的41家信用担保机构,累计担保数额已达90亿元,为解决中小企业抵押难问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积极推进担保机构“抱团增信”,组建温州联保平台,增强担保实力。

(四)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创新

2009年10月末温州市小企业贷款、沿海产业带贷款、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当年新增月均余额分别达到88.54亿元、15.36亿元、13.51亿元,银行业信贷投向得到优化。助学贷款方面, 截至2009年12月末贷款余额7073.88万元,比年初增加933.55万元。为了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创新,温州市出台《温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等文件,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等业务,规定每年在科技经费中预算500万元用于质押贴息。2009年9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我市参加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10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我市举行“2009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签约仪式”,对温州开展质押融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截止2010年底,全市累计为创力电子等13家企业共发放38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贷款金额1.47亿元;根据我市制定的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对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还贷后,按放贷时基准利率的50%对企业进行贴息,已对前到期还贷的四家企业给予了贴息补助,共计32万元。

三、温州市“十二五”科技金融结合工作建议

“十二五”期间,温州市科技发展将以科技金融结合工作为重要抓手,全面实施风投引导基金、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科技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五大改革创新工程,建立和完善五位一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通过项目建设和机制改革为科技创新“打基础、造环境”,带动全社会对科技创新的投入。

(一)设立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

引进省内外优秀科技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进入我市科技金融结合工作体系,与专业投融资机构建立科技投资服务战略合作联盟,共同搭建科技投资服务平台。建议设立温州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逐年投入,形成2亿元左右的政府引导基金,引导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在我市重点投资处于初创期、既有风险又具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形成100亿元左右的创投基金规模。

(二)探索科技担保机制

完善科技担保体系,支持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担保公司开展科技投资担保,并引进国内外具有较强服务能力、服务条件较好的科技担保公司,建议设立1-2家市级科技担保公司,各县(市、区)指定或设立1家以上科技担保公司,共同构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网络,主要承担科技再担保、联合担保功能。支持高新园区和科技孵化器与担保机构合作,推动成立科技企业孵化器贷款担保联盟,探索科技型中小企业互助联保等贷款新方式,优先为在孵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三)探索科技保险机制

贯彻落实保监会与科技部联合的《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12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31号),建议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等6个科技保险险种,其保费支出纳入企业技术开发费用,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拓宽保险服务领域,保险公司、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和科技企业共同参与,积极创新,大力开发新险种,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业、融资、企业并购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供应链等方面提供保险支持。

(四)建立科技银行

鼓励商业银行试办科技支行,探索设立准法人科技贷款专营机构,围绕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风险投资企业,聚合政府、硬化、创投、担保、科技园区等力量,创新营销模式。银政合作,建立风险池制度;银投合作,共享客户资源,开展银投联贷业务;银保合作,建立担保合作风险共担基金;银园合作,为科技园区内企业提供租金贷、订单贷等服务。

(五)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开展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城市工作为契机,加大《温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引导力度,扩大质押融资规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使更多、更广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得到及时有效缓解。提升温州知识产权服务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政府、银行、担保、保险、中介、企业形成合力,通过信用评价、贷款发放、政府贴息、科技创新、中介服务支持等措施,扩大贷款规模。

“十二五”期间,温州市将继续创新科技金融结合工作思路,以降低科技型企业投融资风险为目标,组合引导基金、银行、担保、期权、风险补偿和知识产权质押等投融资方式,建立完善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力争成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

参考文献

[1] 陈迅,吴相俊.科技进步与金融创新相互关系[J]. 科技与管理,2009,11(6):53-56

[2] 赵昌文等.科技金融[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26

[3] 房汉廷.关于科技金融理论、实践与政策的思考[J]. 中国科技论坛,2010(11):5-11

[4] 游达明,朱桂菊.区域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构建及运行模式研究[J]. 中国科技论坛, 2011(1):40-46

[5] 薛澜,俞乔.科技金融:理论的创新与现实的呼唤:评赵昌文等著《科技金融》一书[J]. 经济研究,2010(7):157-160

[6] 郝生宾,于渤,吴伟伟.企业网络能力与技术能力的耦合度评价研究[J]. 科学学研究,2009,27(2):250-254

[7] 吴大进等. 协同学原理和应用[M]. 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0:9-17

融资奖励管理办法范文6

区政府成立促进个体户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维敬同志任组长,副区长龙裕文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府办、市工商局分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统计局、区工商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分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各镇(街)要对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该项工作。

二、分解目标任务

2013年全区共新培育企业710家(净增数,下同),其中:350家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即“个升企”:工业类200家、商业类150家);360个申请人以企业的形式设立登记(即“新登记企业”:工业类85家、商业类275家)。各镇(街)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大力宣传发动。根据市的要求,2013年7月为个体户转型升级工作的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8月至12月底为组织实施阶段,有关单位、各镇(街)要充分认识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重要性,会同相关行业协会认真组织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重点宣传企业在风险承担、用地用工、融资贷款等方面区别于个体工商户的对比优势以及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落实优惠政策。有关单位、各镇(街)要按照《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办〔2013〕22号)的规定,尽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确保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三)规范企业运营。对享受优惠政策的“个升企”、新登记企业,原则上要求持续经营运作1年以上(自工商部门审批办理之日起计算),新设立工业类市场主体要以法人企业形式登记。

四、完善奖惩措施

(一)对企业的补助。按照《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出台)规定的范围、标准执行,即: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每户一次性补助4000元;转型升级为有限公司的,每户一次性补助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