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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奖励办法范文1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县经管局,负责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的日常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和考核工作。县政府每年安排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经费8万元,并纳入县财政常规预算之内。各乡镇(区)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相应机构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安排专门工作经费,确保经费、工作两落实。
二、开展专项审计
由县财政局和县经管局抽调专人,采取审计账目、逐户核对、张榜公示等措施,分别对年月日以前乡镇(含七站八所)和村级历年借款、欠款及还款情况进行逐笔认定,核实债权债务数额,并按照债权债务成因、用途、构成主体等进行分类汇总。
三、建立债务台账
按照审计、分类汇总情况,由县财政局和县经管局分别建立各乡镇财政(含七站八所)债权债务台账及电子数据库和各乡镇到村、到户的村级债权债务台账及电子数据库;各乡镇财政所和经管站相应建立本乡镇财政(含七站八所)债务台账及电子数据库和各村到组、到户的村级债务台账及电子数据库,锁定现有乡村债务,并以此设立乡村债务警戒线,对乡村债务实行严密的动态监管。同时,由县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农业部及、业务主管部门搞好乡村债务数据对接,做好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化解乡村债务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加大控债力度
(一)减轻乡村经济负担。继续推进乡镇综合改革,切实精简机构和人员。严格控制村组干部人数,提倡村支两委交叉任职、村干部兼任片、组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加大对乡村两级的支持力度,减轻乡村经济负担,保障上级财政转移支付、退耕还林还草资金、惠农补贴等各种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乡镇(区)、下发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滞留、挪用,确保乡村两级组织正常运转。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开展要求乡村两级和农民出钱出物的达标升级和检查评比验收活动,不得对乡村两级下达不切实际的财政收入指令性计划,不得以调整农业结构等为名强令乡村两级完成种养计划和技术推广任务,不得向村级组织摊派报刊、书籍征订任务,每村500元报刊订阅费用由县财政统一支付。
(二)严格规范乡村经济行为。乡村两级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弥补收支缺口;不得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或抵押;不得采取由施工企业垫支等手段上项目;不得举债兴建工程;不得举债发放工资、津贴、补贴及解决办公经费不足;不得铺张浪费或随意增加非经常性支出。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乡镇(区)全面推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按照“保工资、保重点”的原则,对乡镇(区)严格支出程序,严控开支标准。村级严格规范“村账乡管”制度。乡镇(区)经管站要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总会计岗位责任制》及相关财经纪律履行职责,及时处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业务,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季度搞好财务公开,并对各村收支原始凭证进行逐笔审核,凡属不规范票据、借款类收入以及超预算、超计划、不合理等开支坚决予以拨回,并对票据进行作废处理。
(四)严格村级收支预决算制度和定项限额制度。乡镇(区)要切实加强对村级收支预决算和定项限额制度的组织实施,村支“两委”要根据国家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按照“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年度村级收支预算草案,报乡镇(区)经管站审核。预算支出要实行定项限额,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和管理费用,取消村级招待费。年末各村必须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决算报告应对重大财务事项加以说明,经村支两委通过后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村级收支平衡。
(五)严格财务审计制度。把乡村干部任期内发生的债务作为专项审计重点,定期进行专项审计,对在任期内化解债务工作不力,或新增村级债务的乡镇(区)负责人不得提拔重用;对违反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政策和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经济和行政
责任;对以举债为名从中牟利或向乡村转嫁负担的单位和个人,要责令其将所得款项全部退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健全化债机制
(一)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证到村的转移支付资金小规模村3万元以上,中等规模村4万元以上,大规模村5万元以上,保障乡村组织低限运转。二是加大化债资金投入力度。将设立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工作专项奖励资金,采取“以奖”的办法,由县财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并由县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切实可行的奖励办法,对化解乡村债务力度大、进展快的乡镇(区)和村级实行重奖,奖励资金用于乡村偿债,以此鼓励乡村干部,缩短乡村化债进程。
村集体经济奖励办法范文2
一、主要成效及作法
梓潼县是我市典型的丘区农业县。截止2001年底,全县审计锁定的乡村两级债务额为22169万元,平均每个乡镇693万元。至2004年底,已化解债务3197万元,占锁定债务的14.4%,平均每年化债5.3%,乡镇平均化债99.9万元,化债实绩名列全市前茅。
1、党政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梓潼县乡村两级债务负担水平在全市相对较低,但债务矛盾却非常突出,绝大多数都是欠单位和个人的款项。为解决好这个问题,维护好农村稳定,梓潼县委、政府从2002年开始,即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每年初对化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下达目标任务,平时检查督促,年终逗硬考核。今年4月,县委政府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化解乡村不良债务工作的意见》,召开了专门会议,对绵委发〔2004〕1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进行了具体安排,6月底前将全面完成乡村债务的审计锁定。各乡镇党委、政府也普遍敢于正视问题和压力,主动工作,千方百计在增收节支、收回债权、发展经济等方面进行突破和创新。
2、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回收债权。
化解债务必须首先回收债权。在具体工作上,他们将农户历欠、单位欠款、合作基金会借款作为清收重点。在具体方式上,一是对欠款项目进行清理,取消了不合理项目,对确有困难的农户实行了减缓免;二是通过加强宣传,帮助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密切干群关系,增加农民和集体经济收入等措施,赢得干部群众的理解,自觉交纳欠款。三是通过与信用社联手,对暂无能力交纳欠款但又有一定偿还能力的债务人,由信用社提供一定额度的贷款,用于归还乡村两级的欠款。通过这些措施,全县共收回欠款1400万元,偿还债务1250万元。
3、加快发展,增加收入。
“发展是硬道理”,化解债务、催收欠款,其根本途径还在于加快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密切干群关系,增强化债的经济基础和工作基础。因此,他们十分注重利用信息优势、组织优势,组织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业产业化;运用市场手段配置资源,打好发展基础。三泉乡利用水源丰富的优势,帮助引进“中种公司”进行水稻制种,并成立“水稻制种协会”,制种面积达到3500亩,农民收入大幅增加,主动归还欠款。仅2004年全乡就化解村级债务65万元,欠款万元户由过去的123户减少为58户,尤其是白雀村由32户减少为12户,全村36万元的债务可望在今年全部化解。双板乡通过帮助农民发展蚕桑和畜牧业,信用社协助清欠,招商引资进行公路和街道建设,2004年全乡化解债务203.38万元,其中村级123.35万元。文昌镇通过开发两街一路,将获得的193万元收益全部用于还债。
4、盘活存量,用活资产。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及效益,梓潼各地对集体的经营办公用房、果园、渔塘、水库、加工房、机动地等资产,都普遍进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拍卖和租赁,既增加了集体收入,又有效地化解了债务。文昌镇在已化解的80多万元的村级债务中,盘活各类存量资产就达63万元。一些地方还对农民外出打工荒芜的土地,实行了集体统一管理,有意识地将这些土地租给欠款大户种植或公开承包,将获得的收入用于还债。
5、多管齐下,多措并举。
为切实减轻债务负担,梓潼县还普遍采取核销、划转、降息、追扣高息、停息等多种方式化解债务。通过对债务核实、对债权人不存在或放弃债权的债务核减,全县共减少债务380多万元。文昌镇将一小、二小和两所幼儿园划归县上管理,划转债务181万元;争取核减财政周转金和其它款项71万元,用债权抵顶道路建设欠款40多万元。马呜乡与高息借款者充分协商,通过减息、停息挂帐等方式,化解债务15万元。
6、规范管理,节约开支。
在收入渠道不多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梓潼各地普遍能从规范财务管理入手,切实倡导过紧日子,最大限度地挤出资金用于还债。各地都制定了严格的费用管理规定,实行了定项限额,严格控制会议费、招待费、办公费、电话费、燃油费,甚至对每年应当兑现的政策性奖励,必须的办公设施购置修缮,也都从严控制,一切均以化债作为前提。对各类开支普遍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文昌镇先锋村根据群众意见和审计结果,剔出了应由个人承担的开支3.6万元。
二、建议
近年来,县乡债务问题已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中央六部委组织了重点调研,财政部今年又安排150亿元重点解决财政困难县运转问题。从有关方面反馈的情况看,国家有可能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地方化债,但绝不可能把县乡债务采用注资的形式包揽下来,多数债务还得靠地方自身努力进行化解。因此,无论从履行地方政府职能职责来看,还是从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发展县域经济,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来看,积极主动、切实化解债务都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鉴于我市当前化债工作和农村改革的实际,建议:
一是尽快对全市化解乡村不良债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文件下发已近半年,面上许多工作还没正式推开,需要市上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组织和落实,为乡村化债工作的开展正确导向。
二是尽快出台配套制度。债务化解的有关政策措施,绵委发〔2004〕13号文件已经作了明确规定,需要出台的《绵阳市化解乡村不良债务工作考核和奖励办法》、《绵阳市违反化解乡村不良债务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绵阳市乡镇资产管理办法》,已经市化债办多次组织讨论,市委、市政府应尽快审定印发。
三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尽快承担起日常工作。绵委发〔2004〕13号文件已明确将各级化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在财政部门。各地应按要求尽快组建机构、落实人员,具体介入,切实承担起组织管理职责,推动工作开展。
村集体经济奖励办法范文3
关键词: 城中村 拆迁现状 对策研究
一、榆林市“城中村”拆迁工作中的现状
(一)居民补偿期望过高,拆迁难度加大。
究其原因,除了市财政和地方开发商外,还有以下两个原因:1.由于受国际国内房地产泡沫的影响,榆林市的房价飞涨,导致居民补偿要求与拆迁方的实际补偿差距拉大,以致很难达成拆迁协议。2.个体开发商的土地征购和商业炒房抬高了地价,阻碍了拆迁的顺利进行。某些个体开发商都选择有利地段进行零星的开发,在拆迁过程中进行高价位拆迁。某些个体房地产开发商在产权调换中,建筑面积补偿标准高达1∶2,致使其他地方的一些居民对自己的房子估价过高,漫天要价,使很多地段不太好的平房片区和城中村的拆迁工作无法开展。土地征购抬高了地价,助长了房屋价格的大幅上涨,反过来影响了拆迁的顺利进行。
(二)缺乏统一的拆迁管理办法。
政府没有制定相应统一的城中村拆迁管理办法,使拆迁改造无章可循、无法可依。城中村改造拆迁涉及许多社会问题,如拆迁补偿安置、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民转为居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农村集体经济转为城市混合经济或股份经济,等等。最具典型的莫过于“城中村”集体利益的分配不公和拆迁房屋的属性界定无制度可依。这些问题必须依靠政府研究制定一些有关政策,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目前,政府使用的都是城市拆迁办法进行粗放的管理方式,如实行拆迁奖励办法,实际上就是一种利用行政权力进行诱导的不公正处理办法。
(三)“城中村”居民拆迁意愿不强。
城中村平房的出租价位很高,一般是城中村居民家庭经济生活的主要来源,部分居民不愿意拆迁。例如,西沙保宁路普通居民住宅3孔窑2层、2个小房,年出租房费2.5万元。保宁路的商业用房3孔二层、2个小房,年出租房费6.8万元。这些可观的收入显然是居民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配合拆迁的重要原因。
二、“城中村”拆迁的对策研究
(一)建立专门的“城中村”拆迁与补偿条例。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中村”拆迁的越来越多,制定专门的“城中村”拆迁与补偿条例,以填补“城中村”拆迁的制度真空已经迫在眉睫。通过制定专门的城中村拆迁补偿条例,可以明确有关公益拆迁的具体范围,“城中村”拆迁的主体和补偿主体,具体的拆迁程序、估价程序、补偿方法等,使得“城中村”拆迁不留制度盲点。“城中村”拆迁与补偿条例要建立一个基于宪法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转化为全民所有权的科学程序,一个基于农村村民自治的拆迁改造程序,使得每一个村民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保障,杜绝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干预或侵犯村集体利益的行为。这样,政府才能以“城中村”拆迁与条例及政策法律为准绳,运用财政、税收政策手段等,对“城中村”拆迁的整个过程进行宏观调控,保证“城中村”拆迁的正常运行,保证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利益平衡,实现公平交易,才能履行对拆迁的相关市场主体进行市场监管的职能,才能有效调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利益分配,对“城中村”土地流转进行宏观调控,履行自然环境和生态保护及拆迁的社会管理职能。
(二)政府职能行使法制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法制社会。对于“城中村”拆迁改造而言,要矫正政府职能行使错位,必须首先从制度上对政府职能的权责范围进行具体划分,对政府职能的行使进行具体细致的规范,然后对政府职能的行使程序进行刚性固化,尽量减少政府职能行使的弹性。保持政府职能行使程序的刚性,放弃传统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行政理念。这样政府职能的行使内固于清晰的制度规范,外固于明晰严格的操作程序,在拆迁过程中完全运行于制度框架下,加上“城中村”拆迁改造制度的建立,使政府职能的行使更接近于公益,有效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要实现“城中村”拆迁职能机构设置的法制化。地方政府要依法设置专门的“城中村”拆迁机构,配备并培训专门的拆迁管理人员,使得“城中村”拆迁工作实现法制化、科学化。同时,“城中村”拆迁机构要长期固定设置,明确职能和编制,保持“城中村”拆迁机构的稳定性。这有助于机构的权责明晰,有助于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保证“城中村”拆迁工作得以健康顺利进行。
(三)建立和完善拆迁工作的听证制度。
听证制度的设置是为了确保公民作为利益攸关方依法享有的被倾听权和话语权。对于“城中村”拆迁而言,所有涉及拆迁的问题都要进行听证,听证内容包括城中村拆迁的范围、拆迁主体、拆迁方式和补偿方式等,参与人包括城中村拆迁管理机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代表。如果在听证结果公布后,有人不满意听证决定,则可立即向法院提讼。听证制度是近些年才开始引入的,各地的听证发展不尽相同。榆林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到目前为止,榆林市的拆迁听证仅限于因旧城改造需要的征收,有关“城中村”拆迁的听证制度没有建立。听证内容要进一步扩大,不能仅限于补偿上,对于“城中村”的相关规划设计方案,拆迁程序等都应该列入听证内容。
(四)建立健全拆迁工作的信息公开制度。
地方政府应该依托高度发达的网络技术和各地方的权威媒体,对有关“城中村”拆迁的相关信息进行及时、有效、充分的。信息公布内容包括拆迁规划,行政审批细节,听证结果,拆迁流程,补偿方法及细节等涉及“城中村”拆迁的所有方面。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侵害居民利益的暗箱操作行为的出现。同时,建立“城中村”拆迁信息获取权救济机制,使公众可以通过司法审查程序自觉维护自己的信息获取权,对政府职能的行使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总之,“城中村”改造是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多方面因素,事关村集体、村民、政府、开发商等多方面利益,改造工作需要做翔实的调查、制订详细的计划,并以相关的政策保证,以便“城中村”改造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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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孟祥林.城中村改造中的拆迁补偿问题与居民安置对策调查分析.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1(1).
村集体经济奖励办法范文4
1较落后的农村地区由于中国长期实行城乡经济结构,国家税收和财政体制实行偏向城市和歧视三农的国民收入分配政策。而致使农村在国家税费改革以前的地方经济负债累累,连最基本的村级运转和乡镇级(包括县级)财政到了无法正常供给。更谈不上大力扶持项目推进和发展地方经济了,更有甚者有些较落后的农村连“村两委”都结构不全,即使能有一套领导班子也是人浮于事,真正能够带动地方发展经济的能人和有知识科技水平的人,都不愿在地方任职,而转到外地发展个体经济了,地方只剩下一些文体水平较低、业务能力较弱的年长同志支撑艰难的工作局面,对地方经济也是爱莫能助,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2尽管中央政策近年来对农民负担问题一直重视,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减轻农民的负担,从实施的效果来看,这些措施对农民负担上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达到制止农民负担增加。据农业部统计,2000年来税费改革以前全国农民直接负担的税费共1778.9亿元,平均每个农民负担199元,其中,各种税92元,“三提五统”66元,“两工”和以资代劳6元,集资等各种社会负担30多元,与以前年度相比增长了3.3%。自中央政府2000年提出了税费改革以后,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效果是明显的,人均负担下降了30%。税费改革虽然达到了使农民减负的目的,但同时使乡镇政府和村一级组织收入减少,使县、乡、村机构正常行政能力受到影响,而税费改革农民减负与县、乡、村财政情况紧密相连,没有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状况的改善,农民减负就难以完全实现,税费改革就缺乏推进的基础。中国户口在县和县以下的人口10亿多,其中农业人口9.2亿,在县城和建制镇的人口有1.7亿,中国现有2109个县级财政,4.6万多个乡镇财政,2000年全国财政收入1.34万亿元,其中中央占51%,省级10%,地方17%,县乡两级共计20%多,而全国财政负担70%人员费用的状况,不仅农民负担无法得以完全减轻,同时基层政策的行政能力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直接面对农民、行政最为繁杂,作为政权基础的县级两级政府,可支配的财政收入是最少的。
3政策缺陷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影响。在中国城市公益事业的建设全部是由财政拨款进行的,国家每年花大量的财政收入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大河的治理,而各级财政计划用于公益事业的资金不仅数量少。而且资金在流向农村的过程中经过层层截留和克扣,到农村已经没了,真正落到实处的是少之又少,农村村级公益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就基本落在农民头上,用一句不负责任的“谁投资谁收益”的空头支票应付了。
4政府对农村公共物品的投入不足,长期以来,致使农村公益事业投入严重不足,加之统筹城乡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尚未建立,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到村一级数额有限,无法顾及所有乡村的公益事业项目。
5村民一向公益意识淡薄和经济承受力有限的影响。一般是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规定来办,由于“一事一议”标准低,数额少,与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问题的实际需要相关甚远,普遍存在着“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
6现行的农村多渠道投资机制实施过程中难以配套的影响。由于现行的国家投资、地方配套,农民集资相结合的农村公益事业多渠道投资机制存在着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不是地方财政紧缺、配套跟不上,就是现行的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规定(受上限控制),不是以筹够集资的部分而耽搁,影响了农村公益事业的正常发展。
7村级债务沉重,影响了农民兴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前些年,一些地方由于盲目发展乡镇企业,超能力地集资贷款修路、建校,形成了巨大的村组债务。一方面,使集体经济经济陷入困境;另一方面,由于财政管理混乱,一些农民认为基层干部在工程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中捞取了私利,因而干群关系紧张,工作难开展,严重影响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8在目前乡镇财政既要保吃饭,又要还债务,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成了吃力不讨好的事,因而乡村基层政府和组织缺乏积极性,这就必然导致一些乡村特别是贫困乡村难以兴办公益事业,而只有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得到更快的发展,城乡之间的差距才会缩小,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才会顺利。搞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发展,也是建设社会新农村的一个重要内容。
9众多乡村人口与农产品供求及农民收入问题。从中长期看,继续依靠政府提高大宗农产品收购价格来增加农民农业经营的收入,已经难以适应目前的体制环境和市场环境,而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由于土地规模限制,也不能对所有农民的收入带来决定性的影响,人多地少构成了农户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的基本约束,在此约束之下,非农业人口城镇居民及整个国民经济所能承受的农产品价格水平与农民农业经营收入的增长是一对很大的矛盾。
二、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1须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地区对现行三农问题的相关政策,尤其是在基层组织的考察、选拔,使用中能够推陈出新,着重培养和任命一批具有高素质、高文化的干部队伍来发动和带领群众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第二、三产业收入,家庭经营农业收入,转移和财产性收入等。
2一是要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把用于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并按一定比例逐年加大县(区)级投入,不断改善广大农民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多元投入机制,在坚持标准、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政策资助的激励机制和奖励办法,鼓励农民及社会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帮扶、农民自愿、社会捐赠、民主管理”的方式,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基金。基金的来源除了各级财政划拨外,还可建立社会团体捐助、企业赞助、个人捐助等多渠道的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三是建议地方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党委、政府的名义出台《关于认真解决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问题的意见》,明确新形势下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指导思想、原则、政策措施等,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
3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教育、卫生和社会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进一步加大对县(区)特别是财政困难县(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对于较早实现“普九”达标验收的县(区)给予资金和政策倾斜。对因农村“普九”教育达标建设等所形成的政策性债务,可按照“谁的孩子谁抱走”的办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逐步消化解决。切实开展农村困难学生助学活动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巩固“两基”成果,按照危房改造同农村中小学布局相结合的思路,合理规划和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逐步建立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返贫问题,逐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4相对集中捆绑使用各个海外关系的财政支农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是借鉴扶贫工作“整村推进”的做法。指定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规划,按照“海外关系不乱、用途不变”的办法,把分散在各部门的支农项目资金集中起来,设立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民兴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力争在解决一批乡村重点公益事业项目。二是改变支农项目资金的投入方向,减少对生产经营环节的支持,支农资金应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例,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公益事业。减少中间环节,尽量采取项目资金直达的办法,防止层层截留和克扣。同时。建立项目资金跟踪检查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资金有效使用。三是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中,从实际出发,减少县(区)政府项目匹配比例,取消乡镇匹配,以确保农村公益事业工程质量和效益。四是对于税改前村组在建设公益事业时,免征农业税属村集体兴办的公益事业,按“一事一议”制度办理。根据原合同和具体情况,由村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5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规范和完善“一事一议”筹资制度。一是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免征农业税后公益事业发展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乡(镇)村干部要加大“一事一议”宣传力度,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艺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例的政策界限,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和村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发展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严格按“一事一议”制度办事,规范操作,以巩固减负的成果。考虑到农村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在遵循公开、透明、自愿、协商原则和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基础上,对一些直接由农田受益的基础上,如水利项目等,可按田亩筹资(但总额不得超过按人头的筹资额)。三是允许采取适当提前或延迟的办法,将两至三年的“一事一议”筹资集中起来,以兴办村内一些重要公益事业,涉及几个村的公益项目,也可以跨村联合使用“一事一议”资金,所筹集的资金使用情况必须全部公开。四是可以考虑把粮食直补资金改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集中统一使用。
我们正在全面建设的小康社会,是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就是要“口惠实至”,使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而安居乐业。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统筹城乡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工程。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角度来认识这个战略问题,并从多方面付出努力。
村集体经济奖励办法范文5
(一)现代化经济体系更加优化。
一是基本建立了现代服务业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扶持措施》文件精神,2019年新建电商站点6个,新建农贸市场2个,成功引进中农联现代农贸城并开始建设,快件集散中心正式投入使用,组织和参加各种展会7次。二是建立了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制定了《关于推动经济片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同时瞄准经济带、、、等地区,开展招商对接工作,成效显著。2019年,新引进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2个,总投资43.2亿元。注重引进和培育相结合,壮大外贸主体队伍,截止目前,全县有进出口资质得企业30余家,有进出口业绩得企业4家,外资企业3家,发放企业参展补助12万余元。三是对外开放合作进一步扩大,成功打造引进投资30亿元的产业园项目和投资3.6亿元的产业园产业园项目。目前,产业园已入驻11家企业,总投资9.8亿元。产业园已入驻企业4家,总投资3.3亿元。四是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制定了县《信息枢纽提升行动方案》,不断拓展和深化信息化在生产经营中的应用,不断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两化融合,万企上云”行动计划。2019年已有24户企业与信息通信公司签订云服务合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60%。丰富4G网络覆盖范围,快速推广5G网络布局建设。下步将上报市级争取2020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力争2020年实现企业上云、政务上云,实现云网一体化。
(二)优化营商环境逐见成效。
一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牢牢把握“非禁即入”总体原则,实施“一照通办、一码通用、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让更多市场主体依法有序进入,有效刺激市场消费。二是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印发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三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提升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各环节的便利度。2019年1月至今共办理企业设立776件,变更515件,迁出6件,迁入4件,注销登记212件,增补执照49件,股权出质设立40件,股权出质注销32件,“政银合作”18件。制定了《县工程建设项目“多验合一”改革试点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做好准备。对施工许可证核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等13个单项审批事项合并为5项,有效提高审批效率。四是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已全面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相关工作,明确了机构规格,编制和职能职责,完成了全体公务员的划转工作。五是加大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县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和分类培育扶持办法》《规模工业企业风险担保基金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了各项政策补助措施。同时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知识产权,激发创新创业精神。六是加强了社会诚信建设,出台了《县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县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推动诚信社会制度化建设和信用信息共享。加大了户口“错、重、假”清理,完成清理省公安厅人像比对下发重户户籍比对任务3197对,完全100%。进一步清理了重错假户籍,力争完成人像比对任务100%,确保每一位公民只有一个户籍,且身份证号码终身唯一。
(三)供给侧结构改革稳步进行。
一是按照《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变化,制定了《县2019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分步落实任务。二是制发了《县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意见》、《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通知》。规范建立土地流转备案登记、业主资质审查、风险保障、价格指导、土地复垦“五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通过农业共营改革试点实现了产业健康发展、企业和专合社(村集体)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致富。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颁证已全面完成。三是加强产业出清,着力“去产能”。制定了《县砖瓦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实施意见》,目前我县已完成7户砖瓦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宏达环保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的18门窑体已全面淘汰关停,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
四是推动金融改革创新,防范和化解去杠杆中的金融风险。加强了金融市场监管,依法打击非法集融资,维护金融市场健康发展。2019年组织了10家优质企业在天府股权交易中心开展集中挂牌和融资路演工作,扩宽了企业融资渠道。五是深化行政和税务改革,大刀阔斧推进降本增效。坚持实行商事登记制度,取消税务登记证办理,实现“三十三证合一”,进一步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制定了《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工作方案》保障新税法过渡期政策顺利实施,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创新改革试验全面落实。
一是积极鼓励企业研发创新,2019年组织申报中、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5余项,立项10项,争取项目经费近400万元,同比增长14.9%。2019年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30余亿元,同比增长9.0%。组织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交易额3000余万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41家,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提升科级成果转化实效,积极开展“双创”活动,营造浓厚氛围,举办县“创客”大赛,进行评比和资金奖励,扩大了全县科技创新影响力,营造了良好的“科技创新攻坚”氛围。三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积极推进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建设,拟定了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建设工作方案。有力提升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恶性违法行为,2019年查办涉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4件,结案4件。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事项进度较为缓慢。主要原因是需要等待上级政策出台。如:《关于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的若干意见》由于省市正式文件未印发或具体工作举措未明确,导致相关工作延后。
(二)改革事项自主探索力度不够。一部分改革事项推进按部就班、平铺直叙,胆子不大、步子不快;一些改革事项前期调查研究不足,与县情结合不够;一些改革事项总结亮点经验不深入。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水利、铁路、公路、水运、管道、电网、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坚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
村集体经济奖励办法范文6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针,围绕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打造都市创汇农业基地的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以集约型、科技型、生态型、加工型、外向型为发展方向,着力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稳步推进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农业公共体系,实现“产业发展上档次、品牌拓展有新绩、自主创新求突破、完善职能强服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实现农业总产值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农产品加工总值增长10%;农产品出货值增长10%;土地规模经营面积新增1万亩。
三、工作内容
(一)推进基础工程建设,提升产业发展档次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在种植业,积极发展粮油生产,稳定毛豆、大白菜等传统蔬菜品种,稳步扩大西兰花、甘蓝等特色“超市”、创汇蔬菜品种;在林业,稳定果树面积,继续优化杨梅、梨、葡萄、桃等主导产业品种结构,扩大无性系良种茶叶的种植比例,积极发展彩叶树种、耐盐树种和适于长江流域生长的常绿树种;在畜牧业,重点发展獭兔、长毛兔、蜜蜂等特色优势畜产品,稳步发展生猪、家禽等传统养殖业;在渔业,稳定南美白对虾养殖,发展紫菜等新兴养殖产业。积极引进漠斑牙鲆等优新品种,调整优化传统养殖品种。
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推进主要农产品生产标准制订和生产模式图的制作应用,实施农业标准化的种养品种争取达到20个,示范应用面积25万亩次。推动农业技术的综合配套和集成应用,在种植业,继续加强性信息素、杀虫灯、黄板粘卡等生态防治技术推广,积极开展粮油、蔬菜瓜果的高产示范;在林业,推广果实套袋、疏花疏果、矮化开心修剪、增施有机肥等实用技术;在畜牧业,围绕畜禽污染综合治理和畜禽病害生物防治,加快畜禽生态养殖技术应用;在渔业,积极推广节能、高效、健康养殖技术,建立健全水产养殖标准化体系,重点推广底冲气增氧、南美白对虾大棚二茬养殖等技术。大力推进沃土工程,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实施全国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县(市)项目,在全市各镇(街道)建立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1个,总面积5000亩以上,力争全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0万亩,配方肥使用面积20万亩以上。
稳定和发展土地规模经营。认真抓好前一轮土地流转合同集中续订工作,确保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续签率达到95%以上。继续推进中横线沿线1000米以内耕地流转,加快七塘沿线土地流转。在稳定规模经营总面积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单体规模,力争通过1-2年努力,使单体规模50亩以上的占总流转面积的30%以上,积极发展百亩、千亩以上的农场、大户,08年力争培育单体规模千亩以上的农场、大户1-2个。拓展规模经营内涵,创新规模经营模式,不断挖掘规模经营潜力,因地制宜地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季节性流转、四统一型和专业合作社型等新型规模经营模式,重点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制,争取每个镇(街道)都建立1个土地股份合作制试点。
高标准建设规模产业基地。扎实推进一批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规模型产业化基地建设,重点推进逍林、横河、宗汉、桥头等9大*市级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引导和推动其他农业产业基地的建设。大力推进绿色畜牧小区建设。实施鱼塘标准化改造,计划建设面积2500亩,积极推进水产品出口注册(备案)基地建设。根据“西菜东扩”的战略思路,大力推进东部地区基地建设,培育东部优势产业群,形成东西部齐头并进的格局。加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力度,提高园区科技含量和档次,进一步发挥东部农业科技园区对东部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省农作物区域试验站建设,建立新品种、新技术展示区。
继续推进“万名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选送优秀农民赴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进修深造,启动第二批现代农场主培训,举办农业企业家高层次培训班1-2次。积极组织现代农场主和农业企业家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全年计划完成实用技术培训10000名,“绿色证书”和农业专业技能培训5000名,培养农业中等教育专业人才50名。启动全市农业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二)提升农产品加工贸易,加快品牌拓展和培育
加快推进*(*)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围绕建设全省一流、华东地区最具规模出口创汇农产品加工基地的目标,积极推进基地建设。完成基地一期水、电、路、热、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进场企业服务,力争全年有20家以上企业进场,完成投资5亿元以上,确保有10家以上企业顺利投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共享,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升级。
扶持壮大农业市场主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引导外资和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技改、完善内部管理,开展ISO系列、QS等各类认证,提高精深加工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力争新增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以上。大力培育现代农场,开展农场规范化建设,全年计划新增现代农场40家。积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施合作社规范化考核管理,全年计划有15家合作社通过宁波市合作社规范化考核。重视培育流通型农业企业,鼓励发展集中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业态。
扩大“*农产品”品牌营销。筹建市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组织举办慈溪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展现*农业品牌形象。充分发挥上海、北京、*展示展销窗口平台作用,争取在国内大中城市新设慈溪农产品窗口,更大范围打出、打响*牌。积极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国内外企业产品展示和项目洽谈会,全年计划组织企业境外参展1-2次,境内参展3次以上。整合优势资源,积极探索以品牌运作、品牌联创等形式的名牌培育途径,努力打造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农业名牌,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计划全年新增宁波市级以上农业名牌5个以上。
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完善市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建设,进一步健全绿色产业基地不定期抽检制度和果蔬上市报检制度。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申报力度,力争全年完成三品认证15个以上,做好无公害产地认定工作,计划全年新增无公害产地10个,认证面积1万亩以上。
(三)找准工作突破口,开创自主创新工作局面
进一步完善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职能”的思路,按专业、品种设立跨区域农技推广服务站,落实以首席农技推广专家为龙头、农技指导员为骨干、责任农技员为基础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在确定“三员”,建立健全农技推广责任制的基础上,重点深化新型社会化责任农技员制度,由农场、合作社、种养大户等聘用涉农专业大学毕业生,按照“谁聘用、谁考核”的原则,对作用显著、效益突出的,政府按“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真正实现对农民的“零距离”农技服务。积极引进和培育社会化农技创新和推广组织,探索有效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农技攻关、动物防疫领域的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总结,针对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鼓励农业科技创新。结合农技体制改革,改进和完善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及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奖励办法,加强技术合作和交流,进一步提高农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农业科技项目的申报、评审和实施质量。建立健全科技项目事后评估制,着力改进科技研究成果的共享体系,全面提高科技成果综合利用率。全年确保新立农业科技项目20个以上,启动实施地方名特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积极开展杨梅、梨等水果贮藏保鲜技术的科技攻关,继续抓好盐碱地绿化技术研究,加快优质棉、大铃棉的选育,组织4-5只棉花新品种(系)参加国家和省级区试。
开展现代农业示范村创建工作。突出现代农业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作用,围绕土地规模经营、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以及生态农业建设等工作,在全市开展现代农业示范村创建活动,树立现代农业建设的标竿,掀起建设现代农业的新。争取通过1-2年努力,各镇(街道)建设现代农业示范村1-2个,并做好策划和宣传工作,使示范村真正发挥以点带面的辐射带动作用。
启动建设*湾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区(暂名)。按照循环农业经济的发展思路,对半掘浦至淞浦30平方公里的新围海涂地进行规划、开发和利用,突出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坚持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和社会效益共赢,建设一个农、林、牧、渔、观光等产业门类齐全,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态化的农业新区,打造*农业发展新亮点。
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安全源代码)系统。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安全源代码)系统试点扩面,增加水产、畜牧、加工业领域的试点,争取把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市无公害认证产地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努力构建覆盖农、林、牧、渔各业,生产、加工两大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平台。
稳步实施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根据农业部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争取在08年10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
(四)切实依法行政,加强公共服务和管理
健全完善金融支农体系。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水稻为重点试行以村为单位统保,逐步探索“农商合作”保险形式的试点。针对未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品种和已列入而达不到投保规模的农户,扩大行业风险救助试点。积极开展*船东互保协会的小型渔船互保工作,互保覆盖率达到100%。进一步发挥农户小额信用担保公司作用,力争在担保资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扩大担保规模,计划全年担保额度达到5500万元。
加大生态林业体系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为*打造宜居宜业城市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继续实施环*湾沿海防护林工程,在一期沿海防护林工程基础上,推进四灶浦以东、东部伏龙山、淡水泓围垦地块和慈东区块的沿海防护林建设,08年计划建成沿海防护林1080亩。继续推进林分林相改造工程,对国家、省、市级8.2万亩生态公益林全面实施专业管护,全年计划实施阔叶林改造1000亩,迹地更新800亩,生物防火林带建设20公里,封山育林1.5万亩,计划创建*市级以上森林公园1个,全年计划森林覆盖率递增0.1个百分点。加大村庄绿化工作力度,全年新增省级绿化示范村5个,宁波市绿化示范村20个,市级绿色村庄20个,市级绿色家庭500户。与国家林科院亚林所合作,开展国家-*湾湿地定位监测站建设,加强湿地保护区生态保护。
完善农业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监测工作,严防疫病发生和流行。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组建*市属森林消防队。加大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力度,重点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加拿大一枝黄花除治和桔小实蝇防治工作。积极开展浙江省*市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建设项目申报,力争农业部立项。健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监测网络,计划新增测报点5个。完善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林木采伐和木材流通管理,严厉打击林地违法征占用、滥砍盗伐等行为。切实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做好渔业安全和渔政管理工作。
全面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全面推行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积极探索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林地林木权属登记发证管理制度和林权证管理信息系统,全年推进林地流转面积3000亩。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从09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市村经济合作社财务进行一次审计,争取实现网上审计功能。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计划有1个以上的镇、50个以上的村达到省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网上核算、网上报账、网上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深化村级财务公开,提高财务公开质量。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深化减轻农民负担责任制考核,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建立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