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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范文1
工作目标: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线,狠抓工作求实、统计求实,力求挤干数字水分,摸清实际底数。在乡站村室建设、基层队伍建设、计生经费投入、便民维权、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性别比治理、技术服务、流动人口管理、利益导向机制设等重点工作上求得新突破。
一、提高乡(镇)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按照省、市对乡(镇)村技术服务站(室)创标准的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用两年的时间,分批次创优达标(码头、崔庙两个乡镇已达到优质型标准)。具体地说,2007年度,古城、漫河、建桥、王集、蒋坊、霞口六个乡(镇)要成为第一批“优质服务型”乡镇;2008年度,**镇、大白乡两个乡(镇)要成为第二批“优质服务型”乡镇。村室建设完成30%的村。
二、强化落实节育措施,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1、健全和完善已婚育龄妇女统计帐卡,本考核年度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局领导包片、股站长包乡、乡计生委包村的办法,逐村疏理,逐户登记,逐人填卡,确保已婚育龄妇女不漏登、不重登、不错登;2、坚持好季服务、月访视制度。确定考核年度四个季度首月,即十月、一月、四月、七月为县、乡(镇)已婚育龄妇女集中普查月。乡(镇)直部门由乡(镇)计生委接管;3、提高综合避孕率。①努力做好避孕药具的发放、管理和日常服务工作;②利用集中普查普治月,突出落实以长效为主的节育措施,实现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95%以上,当年生育子女的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5%以上。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1、依法做好再生育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2、调整、加强、充实统计和工作,提高统计质量,加大政策外生育案件的查办力度。加大人口指标拉网调查力度,将调查情况书面报县委、县政府并县计生领导小组,列入县考核乡(镇)工作的依据;②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2007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不低于80%,此外,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处理好来信来访,争取省、市级按时结案率100%。
四、在抓好人口指标和工作指标落实的同时,重视后进村工作,对无班子村,虽有班子但明显软、散、懒导致计生工作“老大难”以及上访案件多的村,采取重点管理,实行领导包村责任制,下气力加快扭转后进局面,年底后进村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
五、加强乡、村计生队伍建设。1、各乡(镇)计生委要重视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出一支精干的队伍,对有位无为的要报请党委、政府予以调整;2、在重视法规、统计、、财务等业务人员配备外,还要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选配或进修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3、发挥村专干、小组长的作用,严格落实好小组长月报、月训、月发制度和工作日志制度。
六、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1、抓好宣传教育,开展好“关爱女孩行动”;2、查处“两非”,对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的案件予以严肃处理;3、加强医疗卫生、计生技术、药品销售等服务机构的胎儿鉴定设备、技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保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以内。
七、深化计生利益导向机制。1、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金落实率达到65%以上;2、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3、制定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资金落实率达到100%;4、加强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保证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得到及时救助;5、抓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八、报请县委、县政府争取计划生育事业费足额投入。按照省、市年度考核办法的要求,做到“六个到位”:即计生手术减免费及相关检查费落实到位;奖励扶助资金按规定比例落实到位;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资金落实到位;村级计生专干、小组长报酬落实到位;特困计划生育家庭救助公益金落实到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独生子女父母奖金、退休时一次性奖励)落实到位。
九、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落实“一证管多证”制度,开展“双居工程”试点工作,把好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关口,提高<<婚育证明>>验证率。通过签定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加强和外出流动人口流入地计生部门的交流协作,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和各地进行信息交流等措施,提高流动婚育证明办证率,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控制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问题。
工作措施
1、兜清底数,把好育龄妇女上站普查关。针对个别存在新婚漏报、已婚育龄妇女胎次不清、性别不准村的问题,2006年底结合第四季度上站普查,搞一次大清理,采取局领导包片、股站长包乡(镇)、一般干部包村的办法,对全县已婚育龄妇女逐村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清理。通过排查清理,达到已婚龄妇女“二准一清”,即孩次准、性别准、总数清。
2、依法行政,加大处罚力度。上站普查是控制人口出生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杜绝政策外生育的有效措施。为提高各乡镇已婚育龄妇女上站率,确保上站率达到95%以上,本年度对正常非上站人员予以处罚,县计生局执法大队将巡回乡镇,为体现和谐计生的人文环境,坚持做好“三个结合”:即上站普查与免费服务结合、上站进度与普查质量结合、上站与走村入户结合。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范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具有深圳市(以下简称本市)户籍的人口和在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区人民的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将人口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区人民的政府应当根据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市、区人民的政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效应当作为考核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及相关规定,负责本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第六条 发展和改革、财政、公安、卫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规划和国土、住房和建设、出租屋租赁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依照本条例及相关规定,具体负责本辖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社区工作站协助街道办在本社区内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区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征收社会抚养费以及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 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及其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居民委员会可以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自治公约,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内容之一。
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第九条本市户籍人口和在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依法享有国家、广东省和本市规定的计划生育服务待遇,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配合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工作。
第十条各级人民的政府应当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在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管理和服务
第十一条市、区人民的政府及主管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及本地区实际情况,建立并督促、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
第十二条市人民的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出生缺陷预防和监测制度。
医疗机构、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提供出生缺陷预防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市、区人民的政府及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婚前、孕前检查等免费优生健康服务制度。
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本市户籍人口和在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按照规定享受免费婚前、孕前检查、咨询指导和随访跟踪等优生健康服务。
第十四条市人民的政府应当建立新生儿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和终止妊娠统计制度。
医疗机构、保健机构应当定期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报告新生儿出生、死亡个案信息和终止妊娠的统计信息。
主管部门、医疗机构、保健机构应当对上述个案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第一胎子女经本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病残儿,按照规定符合再生育条件且经市主管部门批准再生育的,应当接受产前医学检查。
第十六条不得利用B超、染色体监测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鼓励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经依法批准并取得相应资质,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妻提供服务。
不得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三胎或者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
第十八条育龄夫妻应当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不符合生育政策规定怀孕的妇女,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
第十九条 本市实行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
本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向户籍所在地(以下简称户籍地)街道办申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前往广东省外工作、生活的,应当向户籍地街道办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所列事项的,应当提交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的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女方为本市户籍的,执行广东省的生育政策。
本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第一胎的,应当在生育前到女方现居住地街道办进行生育登记。
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双方应当在怀孕前共同向女方户籍地街道办申请。
第二十一条女方为流动人口的,执行其户籍地的生育政策。
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在本市生育第一胎的,应当在生育前向现居住地街道办办理生育登记。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在本市居住的,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现居住地街道办交验其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第二十三条已怀孕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户籍迁入本市时,应当向户籍迁入地街道办交验准予生育计划生育证明;符合原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的,由户籍迁入地街道办换发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第二十四条违反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主管部门应当核查其户籍地出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和票据。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拒绝接受处理的,不予办理有关计划生育证明。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主管部门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超生的;
(二)本条例规定按超生处理的;
(三)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且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所称的超生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生育政策规定,超出准予生育胎次而生育子女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超生处理:
(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的;
(二)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子女,经责令一百二十日内补办收养手续而逾期未补办的;
(三)有配偶一方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生育子女的;
(四)再生育时,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但未经本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的;
(五)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或者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内地公民,违反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在境外生育子女且其子女在本市办理入户或者两年内在境内累计居留满十八个月的;
(六)有证据证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本人拒绝接受、配合主管部门调查且不能提供其与子女的非亲子关系鉴定结论或者非亲子关系证据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综合治理
第二十七条 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责任制。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与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计划生育的各项职责及奖惩规定,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市主管部门和公安、统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本市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开展常规统计、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统计分析数据。
第二十九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
发展和改革、公安、卫生、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出租屋租赁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主管部门相互提供人口管理相关数据,实现人口信息共享,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
第三十条市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人口出生变动趋势,向社会公布人口出生预报信息。
夫妻可以根据人口出生预报信息,结合家庭实际,选择生育时间和生育间隔。
第三十一条有关部门办理下列事项时应当核查申请人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公安部门办理出生入户登记;
公安部门办理已生育、已怀孕人员入户手续;
公安部门办理随迁入户手续;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已生育、已怀孕人员的调动、录(聘)用手续;
(五)民政部门办理深圳户籍人员收养子女手续;
(六)住房和建设部门销售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
申请人未能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前款规定事项。
第三十二条有关单位办理下列事项时应当核查申请人的相关计划生育证明:
(一)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应当核查已婚育龄妇女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应当核查用人单位与其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或者查验用人单位聘用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证明;
(三)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住宅租赁合同登记,应当核查出租人与所在地街道办签订的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同时核查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承租人经出租屋所在地街道办查验的计划生育证明;
(四)幼儿园、学校办理流动人口新生入园、入学、转学、少儿医保等手续,应当核查其父母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五)医疗、保健机构为孕妇进行产前检查、接生,应当核查其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申请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有关单位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其所在地街道办,街道办应当依照规定跟踪处理。
第三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所在地街道办做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每月向所在地街道社区工作站书面告知其所服务的物业小区内住户人口信息变动情况。
住房和建设部门应当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前款规定。
第三十四条业主或者出租屋管理人应当与所在地街道办签订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提供承租人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
第四章奖励与保障
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第三十六条独生子女父母可以在子女出生后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人口,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由市、区人民的政府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标准、具体发放方式由市人民的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具有本市户籍且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五周岁时,按照市人民的政府规定的标准给予计划生育奖励。
第三十八条市、区人民的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在住房、医疗、养老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并将有关扶助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区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个案信息档案和日常管理工作。市、区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共同做好各项扶助政策措施的衔接工作。
第三十九条本市户籍育龄夫妻或者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且纳入实际管理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的,凭手术证明,由所在单位给予休假,并由现居住地的区人民的政府给予补助: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三天,手术后七天内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并给予不低于二百元的补助;
(二)输精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七天并给予不低于六百元的补助;
(三)输卵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二十一天并给予不低于六百元的补助;
(四)妊娠十四周以内落实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十五天并给予不低于三百元的补助;
(五)妊娠满十四周(含十四周)以上落实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四十二天并给予不低于五百元的补助。
同时施行两种避孕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和补助。
第四十条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接受节育手术的,其配偶可以享受五天看护假。
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的本人及其配偶,在规定的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机构,由区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实施人工终止妊娠的机构,由区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前款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按照前款给予处罚外,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五万元的罚款,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三条未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终止妊娠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落实补救措施;逾期不落实的,处以一万元罚款;导致生育的,按照超生处理。
第四十四条虚报、瞒报本人生育状况骗取计划生育证明或者提供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区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罚款;虚报、瞒报本人生育状况导致超生的,按超生处理,并由区主管部门处以二万元罚款。
第四十五条隐瞒超生事实迁入本市的,按照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并由区主管部门处以二万元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街道办责令限期补办生育登记手续。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符合再生育政策规定,未经批准怀孕第二胎的,由街道办责令限期补办审批手续;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由区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的计征基数征收百分之二的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办理生育登记的,由街道办责令限期补办生育登记手续;逾期未补办的,由现居住地区主管部门处以五百元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由现居住地街道办责令限期交验;逾期未交验的,由现居住地区主管部门处以五百元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交验准予生育计划生育证明的,由现居住地区主管部门处以二千元罚款。
第五十条区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以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征收的计征基数。被征收人上年度实际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的,对其超出部分应当按照超出部分的两倍加征社会抚养费。
第五十一条对超生的男女双方,有关单位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一)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集体企业工作人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隐瞒超生事实调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集体企业的,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自依法处理完毕之日起未满五年的,超生人员及其子女户口不得迁入本市;
(四)自依法接受处理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廉租房及公共租赁住房;
(五)自依法接受处理之日起未满十五年的,不得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
(六)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还所领取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第五十二条拒绝、阻碍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予以制止并给予批评教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三条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权、玩忽职守、徇私的;
(三)索取、收贿赂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财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六)不按照规定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四条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未完成管理目标以及不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分工的,对有关部门及其主要责任人,按照责任制进行追究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履行有关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所在地的区人民的政府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不执行相关优待奖励规定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的,处以一万元罚款。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缴纳义务的,作出征收决定的区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所称独生子女是指父母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与其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五十八条本条例所称的区,含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等管理区。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范文3
(1)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100%;(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率和兑现奖励率达100%;(3)统计准确率达96%以上;(4)干部与群众的人口与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5)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率达95%以上;(6)每个社区要巩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站式”管理服务站、封闭式住宅计生宣传服务小区、五有五好计生协会小组及开展帮扶助困幸福工程等专项工作,夯实计生工作基础;(7)每季度落实好育龄妇女重点对象和所有新婚、怀孕、当年生育对象的宣传访视及二孩跟踪工作,见面率达100%;(8)及时准确登记、录入流动人口的管理信息和协查反馈信息率达100%;(9)完成流动人口已婚育妇一年三轮“B超”双查应检人数率达100%;(10)政策外孕情落实“四术”补救措施率在100%。(11)违反计生行为政策外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金额达100%;(12)继续开展打击“两非”案件的暗访和举报活动。
二、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
街道计生办和各社区按《水部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的要求,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各社区书记主任要亲自抓、负总责,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对照年初计生工作目标责任状具体抓。一是每日对流动人口新增、注销进行采集登记管理录入省级平台,发现孕情及时与户籍地通报情况;二是每月对迁入、迁出、出生、死亡、新婚统计和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及父母光荣证等工作进行落实并按时上报计生信息报表;三是每季度对育龄妇女重点对象、宣传访视对象上门随访签字;四是每半年对常住人口一般对象和未婚青年男女开展面访,全面走访常住户,同时,向居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提供优质服务;五是对病残儿、伤残扶助死亡家庭,按规定统计上报对象;六是认真开展打击“两非”案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七是加大对政策外生育对象征社会抚养费力度;八是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将婚检率、优生检测率、群众来访来信答复满意率稳定在100%;九是对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及时准确完成。
三、完成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的奖励办法
按照区域网格化管理的分工职责,对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以下奖励不含区拨款的奖励金额)。
1、每月对每人所管辖片区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总数按管理一人0.08元给予核算计生巡检费。社区书记主任、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巡检费100元。社区工作人员巡检费由各社区承担,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巡检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2、街道计生办每月到各社区抽查,总分在90分以上,排名第一的社区书记主任,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每人奖励50元。经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3、街道(半)年度对各社区计生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总分在90分以上,排名在第一、二、三名,分别给予1000元、700元、300元的奖励(标准参照水工委[]4号文件)。经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4、加大政策外孕情跟踪及知情选择的力度。一是责任人能及时发现并报告政策外孕情,并跟踪到位主动做好孕妇及其亲属思想工作,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引产一例奖励300元,人流一例奖励150元;二是做好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知情选择工作,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结扎一例奖励100元,上环一例奖励30元。经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5、上级计生部门计生专项检查,总分排在全区前三名的(含第三名)社区书记主任,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每人奖励200元,计生办每人奖励200元。经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6、凡在两年一度的省市计生考核抽查评比中获得第一名的,社区奖励3000元;获得第二名或第三名的,社区分别奖励1500元、500元。计生办人员的奖励办法由街道党政联席会研究另行决定。经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7、为积极推进阳光计生,促进工作和谐发展,年终将对如下计生指标进行综合考评。一是年内无政策外生育现象。二是完成街道向各社区下达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内容及各项工作指标任务。三是计生单项通报排名累计位居前5位。四是积极动员育龄妇女落实“四术”措施有效及时、例数多。以上各项,经年终统计,综合排名前5位的个人和第一名所在的社区书记或主任由街道统一安排外出疗养五天。经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8、完成大额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奖励。一是大额征收款在区回拨奖励款中70%奖励社区用于计生专项经费,其中的5%奖励给社区书记主任、计生有关工作人员。二是在年终综合考评中,对在征收社会费养费任务表现好的,给予优先考虑。
9、认真开展打击“两非”案件的明察暗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每完成一例视情节奖励100——300元。
四、未完成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的处罚规定
1、各社区计生责任人每月准确及时上报计生信息月报表,计生办对人口信息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巡检队以微机提取数据和下各社区入户走访抽查(检查标准见社区计生考核月量化表总分100分),对社区和个人计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排名,一是总分低于90分的社区,该社区书记主任,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每人扣巡检费50元。二是连续三次总分在90分以下的社区,该社区书记主任,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每人扣200元,该社区书记主任应在街道社区例会上作表态性发言。三是根据计生工作实际,计生办对单项工作进行检查通报排名见(附表二)。经统计,个人工作成绩低于街道平均率每一个百分点的扣当事人月巡检费5元。
2、街道(半)年度计生工作考核中,总分在90分以下,扣该社区书记主任,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每人150元。
3、在上级考核中,被考核社区排名在市或区倒数后三名的,扣该社区书记主任,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每人200元。
4、计划生育工作被市、区计生领导小组黄牌警告或黄牌预警告的社区,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扣该社区书记主任、计生副主任每人扣300元,社区计生委员、流口协管员每人扣200元,计生办工作人员每人扣100元。同时街道计生办要帮助、督促相关社区限期整改,直至摘牌为止。街道计生办主任和该社区书记在街道通报会上作表态性发言。
5、出现政策外孕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造成政策外生育的,所在社区书记主任每例扣100元,社区计生副主任每例扣50元,计生片区责任人每例扣500元,街道计生办负责人和包社区的计生办工作人员承担与社区书记主任同样的责任,并取消集体和个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6、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育妇,造成当年度政策外生育现象,要负责征收当事人社会抚养费。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范文4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工劳动模范,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经职工群众民主评选,单位行政和工会推荐,县以上主管部门(单位)和总工会审核,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命名表彰的优秀职工。
第三条 职工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分为:
(一)县(市)劳动模范;
(二)市、州劳动模范;
(三)省劳动模范。
县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评选、推荐的劳动模范中,择优命名若干名特等劳动模范。
第四条 职工劳动模范在下列人员中评选: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职工;
(三)乡镇企业的职工;
(四)私营企业的职工;
(五)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在本省境内投资兴办的企业中的内地职工,以及外国人在本省境内投资兴办的企业中的中方职工。
(六)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规定条件的驻鄂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
第五条 职工劳动模范必须是坚持四项其本原则,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纪,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职工。
(一)在改革开放中勇于开拓创新,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提高生产(工作)质量、效率,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三)在科学技术方面,有重大发现或者发明创造,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的;
(六)在国际和全国性的重大评比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
(七)在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等方面,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一般每年评选并命名表彰一次职工劳动模范。市、州、县(市)人民政府评选并命名表彰本级职工劳动模范的时间,由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省人民政府每年命名表彰职工劳动模范的名额,由省总工会会商省人事厅、劳动厅根据当年全省改革和建设的情况,在处理好先进性和代表性关系的前提下,按照职工总人数的一定比例,提出具体数额,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市、州、县(市)人民政府每次命名表彰本级职工劳动模范的名额,由该级总工会会商同级人事、劳动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对作出重大贡献,事迹特别突出的优秀职工,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推荐申报程序,随时申报命名。
第七条 职工劳动模范的推荐申报,按以下程序办理:
评选、推荐职工劳动模范,必须坚持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地民主评选、推荐。职工劳动模范的推荐对象,由基层单位工会组织在集中职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经单位行政及有关方面审核同意,逐级报县以上主管部门和总工会复审后,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命名。
随时申报命名职工劳动模范,一般应当按照上述程序办理;特殊情况的,可由县以上总工会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提出推荐对象,在征求推荐对象所在单位的职工群众意见,征得单位行政及有关方面同意后,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命名。
第八条 命名表彰职工劳动模范的方式:
(一)召开职工劳动模范大会进行命名表彰;
(二)委托有关地区或部门(单位)就地召开会议,宣布人民政府的命名决定,奖章和证书;
(三)请新闻单位消息和光荣榜。
第九条 县以上人民政府对各自命名表彰的职工劳动模范,给予以下奖励:
(一)授予“特等劳动模范”或“劳动模范”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
(二)省级职工劳动模范和特等劳动模范,从命名表彰的次月起晋升一级工资。如其工资已达到所任职务(岗位)最高工资标准,可不受有关规定的限制,按本级与下一级工资标准的级差增加工资。不实行固定等级工资制的,由省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数额由省总工会会同省财政厅确定。市、州、县(市)级职工劳动模范和特等劳动模范的奖励办法,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其中,一次性奖金的数额应低于省级职工劳动模范的一次性奖金数额。
对同年被授予二个等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劳动模范的奖励,不重复晋升一级工资,不重复发放奖金,按照有关的奖励标准,只补发其奖金的差额部分。
第十条 由省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的职工劳动模范,还享受以下待遇。
(一)本人系非农业人口,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特等劳动模范满十五年),其农业户口的配偶、十六周岁以下子女或超过十六周岁仍在学校读书的子女、未婚的独生子女以及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依 靠而由本人赡养的父母,可迁往本人所在地的城镇落户,由国家供应商品粮;在外地属城镇户口并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成员,可迁往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城镇。
(二)不享受国家休假制度的职工劳动模范,每年享受一次性的疗养或休养十五至二十天。疗养或休养所需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医疗费,由职工劳动模范所在单位承担。疗养或休养期间的工资和生活副食补贴,由所在单位负担(不实行固定等级工资制的,按同一期间所在单位职工的人平工资额计算,奖金按同一期间所在单位同岗位、同工种的职工的人平奖金额计算)。
(三)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需要治疗疾病的,所在单位应当及时给予治疗,医院应当提供方便,职工劳动模范体检和治疗的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
(四)职工劳动模范的住房、子女就业,在与所在单位其他职工同等条件下,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应予优先安排。
(五)对职工劳动模范的入学深造,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应予优先照顾。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年龄可放宽到二十八周岁,婚否不限。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或成人高等学校的,学校可在当地有关的控制分数线下三十分以内择优录取。
(六)职工劳动模范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称号的,增加10%的退休金标准,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金,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的职工劳动模范享受的待遇,在低于省级职工劳动模范享受的待遇的前提下,由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一条 对有以下情况的职工劳动模范,应当取消其荣誉称号和相应的待遇,取消称号必须经县以上主管部门和总工会审核后,提请批准命名的人民政府批准。
(一)经查核,主要模范事迹严重失实的;
(二)犯严重错误,受留用察看以上行政处分的;
(三)违反法纪,受劳动教养处理的;
(四)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第十二条 职工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培养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基层单位工会组织负责;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由单位行政领导确定有关机构负责。
各地总工会对本地职工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有指导、帮助的责任。
第十三条 职工劳动模范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职工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总结、宣传职工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
(三)组织劳动模范学习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学习文化、技术;
(四)协助单位行政落实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模范的待遇;
(五)听取、反映职工劳动模范的建议和意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六)会同有关单位(机构),建立、管好职工劳动模范的档案。凡属评选、推荐职工劳动模范的有关材料,要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晋级,提拔和评定职称的参考。
(七)维护职工劳动模范的合法权益。对歧视、压制、打击或诬告职工劳动模范的行为,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命名表彰的在本省境内工作的职工劳动模范,其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本办法执行。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范文5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__镇20__年度总结表彰会,主要任务是总结20__年工作,表彰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20__年工作,动员全镇党员干部,进一步振奋精神、乘势而上、真抓实干,以争创一流的信心、真抓实干的决心、坚韧不拔的恒心,推动__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首先,要向大家通报一个重大喜讯:元月16日下午市委__书记来__走访慰问,看望了困难群众,视察了__养老服务中心,这是对全镇6万人民的亲切关怀,是对__一年来各项工作的充分肯定。我们要以曹书记慰问为新动力,更加努力地干好__的事业,更加努力地为__百姓造福,绝不辜负上级领导的期望和全镇人民的重托。
刚才,镇党委、政府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他们是我镇各行各业的杰出代表,一年来,他们以无私的奉献精神、饱满的工作热情,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奋力拼搏,积极进取,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创出一流业绩、干出一流成绩,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大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在此,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向荣获20__年度先进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励,在新的一年里再创佳绩!同时,也希望全镇党员干部积极学习先进,赶超发展,为__发展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内容:
20__年工作回顾
20__年,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区分类考核保第一、全市分类考核追棠张”的工作目标,重点实施“突破城建、提升农业、推进工业、改善民生”四大战略,在挑战中捕捉机遇,在困难中赢得发展,在前进中实现突破。回顾全年的工作,从总体上说,可以概括为:20__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是__镇极为关键的一年,既是进入黄金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是各种矛盾集中凸显的特殊时期。我的感觉是辛苦与快乐并存、发展与矛盾并进,但是我们全镇上下齐心协力、咬紧牙关、迎难而上,冷静处理各种矛盾、理性推进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高效农业发展取得新进展
20__年,总的农业发展思路还是扩大规模、提档升级,通过土地流转中心运作,现已形成以贾耿公路为轴线,西起徐台东至石庄,的设施果蔬“十公里长廊”,不断推进设施农业向休闲观光农业转变。我们确定了园区化带动、片区化发展的路线,以“徐州第一田生态农业观光园”、“董庄优质草莓采摘园”、“康田蔬菜示范园”、“青春农庄大学生村官创业园”以及一系列农业重点项目为着力点,逐渐形成片区化、园区化的发展格局。其中徐州第一田生态园以打造我区第一个综合种植、观光、休闲、乡村旅游为一体的农业休闲观光园区为定位,总投资20__万元,规划面积20__亩,一期工程面积1000亩,投资1000万元,重点建设日光能温室、钢架大棚、休闲餐饮、垂钓区和游客接待中心,主要种植设施蔬菜、草莓、葡萄,已经在全区乃至全市的现代生态农业发展中形成影响。同时,我镇不断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先后启用了育苗工厂、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农业科技服务超市、为农服务窗口,通过完善服务功能、提供优惠政策等举措,不断完善全镇农业服务体系,形成了现代农业发展新亮点。11月份投入使用的徐州市__果蔬交易市场,是集蔬菜批发、储藏、市场信息查寻、农产品检测、农民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服务部门,也是我镇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必不可少的硬性条件。交易市场的落成,使我镇及周边地区农民在家门前就可完成农产品销售,缩短了运输、储藏等环节,有效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为我镇现代农业发展又迈出了一大步。为了更好的发挥交易市场作用、让利于广大菜农,我镇对春节前入驻市场交易的农民和经济人分别给予了5分钱一斤的补贴,目前已交易135万斤,政府补贴13.5万元,一方面提高了经纪人销售__蔬菜的积极性,扩大了__果蔬的销售渠道,尽快打开形成了市场,同时,集中销售有效避免了 “价格战”,维护了种植户的利益,有效增加了收入。__镇科技服务超市为江苏省农村科技服务超市贾汪分店,占地4.5亩,建筑面积208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为广大农民提供正规厂家生产或者国外引进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能够确保产品品质。超市还开设有农民培训学校,开展草莓、小麦、蔬菜等各种形式培训,与扬州大学、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农业大学、本区著名专家、科技特派员等农业院校、科技团队建立联
系,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综合科技服务,及时把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新信息、新经验传递给种植户,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紫丰育苗基地占地面积50亩,总投资360万元,拥有4000平方米智能型夏季育苗棚,1500平方米冬暖式智能型冬季育苗温室,可满足__及周边地区设施农业无毒化种苗供应需求。20__年继李源潮部长视察青春农庄大学生村官创业园以来,先后有省农委主任吴沛良、市委副书记李荣启、副市长漆冠山、市农委主任陈建领、市财政局长韩冬梅以及区委书记吴新福、区长曹志等领导到我镇指导调研,全市设施农业现场会等多个大型农业会议在我镇召开,(李荣启书记在全市农业工作会议上,脱稿表扬__有机蔬菜长达十分钟,)这些都体现了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我镇现代农业发展的充分肯定。上级领导每一次莅临指导都对我镇的发展提出了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扩大了我镇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影响力,同时也给予了我镇农业发展极大地经济支持和精神支持。二、经济实力实现稳增长
一是经济指标继续增长。全镇全年完成国民生产总值11.5亿元,同比增长25.2%;财政总收入2946万元,完成总任务的105%;一般预算完成1930,完成总任务的105%。二是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我镇始终坚持“将招商引资作为生命线、将项目建设作为主抓手”,发挥__区位、资源、大项目带动的三大优势,大力引进高新项目、升级改造传统项目、加快推进在建项目,通过招商引资和启动民资,现已拥有大小企业达70余家,重点实施了新上、扩建的龙翔建材、华升家具扩建、九鼎锻造二期、新锐建材二期、创新新型建材、天瑞纸业扩建、财骏车业等7个项目,着力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逐步形成了机械加工、家具、新型建材、铸造工业体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是九鼎锻造项目,主要生产兆瓦级风力发电主轴、重型机械轴承、大型船用曲轴连杆、大型高速齿轮轴及轴承等,该项目在整个苏北乃至淮海经济区的同类企业中,属龙头老大,所购设备国际领先。这是新锐建材项目,总投资1.4亿元,主要面向机场、高铁站、火车站、高级办公楼、写字楼及家居装潢等,生产优质、环保的高档金属装潢材料,全面投产后可年产高档装饰材料200万平方米,产值达亿元,安排就业200余人。天瑞纸业项目,总投资6000余万元,主要生产高强度瓦楞纸和箱板纸等产品,今年重点实施了技改扩建,其4800生产线是目前我区最大的造纸生产线之一,企业的水处理能力达1.5万吨/天,并经省、市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全面实现零排放,目前正在申报国家级中型企业。华升家具项目,今年重点实施了二期工程,该厂以东北松木为原料,主要生产松木家具及办公家具等系列产品,现已全面打开国内市场,产品畅销不衰。二期建成后,年生产可达到10万件、产值达亿元,解决就业200余人。
三、城镇面貌实现新改善
在城镇建设方面,以__村、阮庄村为全镇发展的主城区,以董庄矿区为副中心,以贾耿路、人民路、紫金路、203县道、紫吴路为经济发展的轴线,重点实施了镇区中心区建设、阮庄新村建设、董庄棚户区改造、赵庄商业区开发、贾耿路沿线环境提升等城建工程。中心区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紫金花园、紫金广场两个项目,占地70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其中精品高档营业房2万平方米,多功能住宅3.8万平方米,设计560户,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是我镇打造的龙头项目,是突破集中成片开发、大体量、高标准的重要项目,有效提高镇区的承载能力和就业容纳能力,为加快镇域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去年总结表彰会时,镇党委政府展示了__街拥堵现象,在20__年的城建工作中,镇党委政府始终未忘所作承诺,狠下决心改善我镇交通状况,完成了总投入800多万的203县道5.9公里南延、环镇公路建设等工程,充分发挥分流导流功能,不断优化镇区交通体系,现在逐步形成了方便快捷、盘活全局的道路网络。我镇的交通体系,特别是环镇公路的开拓性建设,可以说在全区首屈一指,在各乡镇中处于领先位置。我镇还不断加大贾耿路沿线环境整治力度,成立了镇容办,加强集镇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长效的日常管理机制,做到规划区管理全覆盖、管理无缝隙,有效提升了镇容镇貌。
四、民生改善取得新成效
我镇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全镇工作的主攻方向之一,不断增加投入,实施了一系列民心工程。确定部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总投资187.5万元,财政奖补资金134.862万元,完成村内道路硬化31536平方米,受益群众达2万多人。建设了环镇公路,加大交通疏导力度,缓解了贾耿路交通压力,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出行。完成改厕1800户,总投资108万元。计生工作呈现新亮点,今年全镇共发放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救助金、奖励扶助金、父母奖励金达4.7万余元,不断落实利益导向机制。11月份我镇开展了“思源工程——生育关怀行动”现场观摩会,中国计生协党组书记杨玉学、全国
政协常委、省人大副主任、民建江苏省委副主委、省计生协会长赵龙等领导实地查看了__中学留守儿童教育基地等关爱工程,给予了较高评价。社会事业取得较大突破,20__年我镇合作医疗参保人达47799人,完成84.9%。__医院投资近百万元改造医疗用房,使我镇医疗条件不断改善。全镇有线电视总户数达到9128户,入户率和巩固率均走在全区、各镇的前列。在董庄矿区架设了高清数字电视信号,各村均覆盖远程教育网络。在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镇政府多方筹措资金,投资400余万元建成了全市乡镇中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养老院,共有床位180个,目前已有70余五保户入住。项目整体布局按照省级示范性养老机构标准设计施工,配有餐厅、娱乐室、活动室、医疗室、洗澡间、储藏室、休闲广场、花园、小型植物园、蔬菜园、养殖场等设施,各房间配有壁挂电视、松木衣柜等家具和生活必需品。其中__医院免费提供医疗器械、药品等,并有医卫人员长期坐诊,免费提供会诊、住院等医疗服务,切实形成了爱心、舒心、贴心的养老卫生室。镇政府通过不断加强管理、配备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尽最大努力保障了入住的五保老人安享晚年,赢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养老院所有家具都是我们镇的华升家具、柏盛家具、吕氏家具、松霖家具、佳美乐家具、喜宝乐家具、汉邦家具、香缘家具等家具厂爱心赞助的,在此向他们表示感谢。加大扶贫济困力度,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五保供养和社会救助等制度。在全镇范围开展一日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捐出一日工资,共同关注弱势群体,着力办好社会救助等福利事业。成立了我区首家镇级慈善会——__镇慈善会,在12月23日的启动仪式上,华升家具、龙翔建材、志诚混凝土、九鼎风电等爱心企业及马先互、鹿存精、张盛丰、鹿丙超等种养殖大户纷纷慷慨解囊,当天募集善款共计33.79万元。树立“服务人民、奉献大众”的办事理念,下发了《__镇慈善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文件,加强资金物资的募集、使用及公示工作,最大程度地发动社会力量、调动社会资源,对我镇贫困户、五保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进行及时救助,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满意度。我镇还在东部四镇中首先启动垃圾中转站建设。同时不断整合政法资源,在镇政府大门西旁和为农服务大厅隔壁,投资30余万元建设了政法综治工作中心,综治办、法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劳服所、民政办、调处中心等多家部门进驻办公,方便了广大群众,是我镇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20__年,先后有中国计生协、民建中央、区委、区政府等领导来到我镇的留守儿童教育基地、农业科技服务超市、养老中心等民生工程,给予了较高评价。我们要通过肯定成绩来坚定发展的信心,同时也要正确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具体来讲,我们当前的发展成果虽然可喜,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工业、农业整体项目质量还不够高,缺少支撑性、现代性的大型项目,发展后劲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城建工程在推进过程中工作不细致,经验不足,出现了问题;城镇建设论证不足,长期、中期规划准备与落实尚不充分,还没有将前端性、时代性气息融会贯通到城建工作中去;为民办实事方面,虽然党委、政府有很大的决心与热情,但我镇总体经济实力还不是十分雄厚,所想所思尚不能一一落实。对此,一定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积极主动地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以更大的力度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以更实的态度落实好每项工作。总体上看,__目前面临“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政策、贾汪区加大支持东部乡镇发展力度”两大机遇,尤其是通过近几年的发展,__已经处在转变发展模式、增进发展后劲的历史岔路口,争先进位、跨越发展、转型升级、富民强镇,成为了我们的历史任务和神圣职责。
20__年工作任务
同志们,当前__已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发展势头非常好,内外条件具备。在谋划20__年工作过程中,我镇坚持用高目标引领跨越发展,用高定位激发内生动力,不断集思广益。前段时间,我们在全镇组织开展了《我为__发展献一策》等建言献策活动,多次召开班子成员、员级干部、村书记及企业代表等座谈会,汇聚全镇智慧,共谋跨越发展大计、共思争先进位大局,使各项工作重点更加符合我镇现阶段发展实际、更加贴近广大干群的迫切需求、最能服务于“争先进位、跨越发展”的大局。结合区委、区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及各界意见,我镇确立了“争先进位、跨越发展”的发展主题,排出了“农业产业化、城建重提升、工业集聚化、民生贴民心”的工作思路,明确了打造“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镇、区域性重点中心镇、和谐发展先行镇”的奋斗目标,全力走出一条__特色的科学发展新路子,在更高起点上开创__科学发展新局面。
一、提档升级彰显特色,积极打造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镇
继续做大做强现代农业,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完善农业服务体系,提升产品品质,争创知名品牌,加快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步伐。继续增面扩幅、提档升级,在大寨河沿岸增面扩幅,结合河道整治工程,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形成环境优美、特色明显的大寨河沿线现代农业全新产业带,主要种植热带水果、优质果蔬,呈现__农业新亮点;以打造四星级乡村旅游点为定位,加快实施徐州第一田生态园二期工程、董庄草莓园提升工程、青春农庄大学生村官创业园三期、欣然绿色农业生态园二期工程、康田合作社改扩建工程等,发展一批高品位、有特色、多效益的高效农业园区,打造集观光休闲、采摘餐饮、绿色有机、生态经济于一体的__镇绿色长廊,形成精品农家乐采摘“一日游”路线;以农业科技服务超市为主要平台,不断拓展为农服务范围,开辟“田间一对一”培训路径,探
索一套成效卓著的培训辅导模式;以蔬菜批发交易市场、育苗工厂为龙头,不断发挥为农综合服务窗口功能,通过加强管理,打造农业服务集聚区,提、学、研、销一条龙式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实现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的现代农业生产路线。二、不断提升城镇功能,全力构建区域性重点中心镇
加大规划的引领作用,目前已委托中国矿业大学针对我镇农业、工业、城建、民生等方面作出综合性详规、控规,以科学引领发展,以规划指导建设。推动带状发展向块状发展转变,不断扩大镇域面积,更高水平完善城镇功能性设施建设。一是实施中心区二期工程。高标准实施整体环境提升工程,将中心区建设成为整齐大气、别具特色的商贸服务中心,促进人流、物流、信息流向镇区集中。二是实施休闲广场建设。在镇区中心区建设居民休闲文化广场,完善基础配套,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提升镇区吸引力,不断聚集人气。三是实施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大管理维护力度,进一步加强城镇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加大投入实施硬化、绿化、亮化等环境提升工程,着力营造舒适有序、宜商宜居的现代城镇环境。四是规划启动董庄棚户区改造及__湿地公园工程。积极对接争取我区资源枯竭型城市发展政策,盘活原煤矿用地,通过高标准规划设计,建设具有__特色、矿区风味的商住小区。同时规划启动生态修复,高标准规划启动湿地生态公园建设,进一步因型造势,充分挖掘采煤塌陷地的人文价值和生态价值。五是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在部分村庄积极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程,优化美化新农村环境,全力创建国家级生态镇。
三、促进工业集中发展,夯实税源经济提升工业实力
按照曹区长来__调研要求,我镇要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力度,实施“工业兴镇,项目强镇”战略,积极培育机械加工、新型建材、家具制造等主导产业,促进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同时紧抓资源枯竭型城市政策机遇,高标准规划建设董庄工业集中区,加大投入完善配套,引导企业集中发展,形成产业化、集群化、规模化、系列化的工业发展局面。今年通过一手抓新兴产业培育,一手抓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加大力度促进在谈项目落地,确保年内达产达效。
四、切实改善民生民计,奋力创建和谐发展先行镇
牢记发展是第一要务,民生是第一责任。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出台《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奖励办法》文件,鼓励各单位、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推动民生事业稳步发展。以__医院为主要平台,向全镇近500贫困户发放“爱心医疗救助卡”,提供免费会诊、住院等医卫服务,逐步解决百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依托__镇慈善会、政法服务中心,不断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积极探索“以温暖化矛盾,以服务促管理”的社会管理新模式。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及遵循民意民愿,排出并落实20__年度为民办实事工程。一是进一步完善镇村交通网路,加大投入实施小公益桥建设和杜楼交通桥改造工程;二是进一步推进改水改厕及校舍安全工程,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完成5个村近20__户居民的改水改厕工作及吴台小学1500平方米危房改造、中心小学1000平方米教学楼扩建、吴姚小学1599平方米重建等工程;三是实施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有计划推进村部建设,夯实为民服务的基层站点;四是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完成徐台、彭庄、油坊土地整理项目以及旗山、临运、油坊塌陷地治理项目,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及基础设施;五是促成垃圾收运体系工作运转,垃圾收集率将实现90%以上,全力争取年内实现运转,进一步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的垃圾收运体系。
五、提振精气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同志们,当前我们正处在发展的竞争超越期,要谋求新跨越,铸就新辉煌,必须脚踏实地,从零起步;必须百折不挠,攻坚克难;必须争分夺秒,拼搏勇进。为此,我再提两点希望:
一是务必保持勇争一流的精神状态。过去一年的考核评比已成定局,大家又处在同一起跑线上。20__年,我镇对各村要实施分类考核,各村、各部门要集中精力,抢先起跑,争分夺秒,从新年伊始就要保持最佳状态,干好每一天,做好每件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在其位,谋其政”,只有在位一天、付出一天、努力一天,我们才问心无愧,才能对得起__6万人民,这也是我们谋事、干事的基本立意,是我们决策工作和落实工作的灵魂。春节后,我们将在全镇范围内 “开展加快发展新__”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活动,使全镇干群进一步感受__的发展变化,激发干事创业、争创一流的热情和动力,形成人人谋发展、人人服务发展、人人参与发展的浓厚氛围。全镇上下要以今天为契机,勇争一流,敢于超越,在全区乃至全市、全省大的坐标中定准自己的位置,比学先进,奋发有为,塑造工作亮点,成就辉煌业绩,争做落实工作、开拓创新的先锋模范,以崭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新一年的工作中。
二是务必发扬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现在,各项工作任务非常明确,发展号角已经吹响。关键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一旦确定,各村、各单位就要卷起衣袖、立即行动、全心投入。凡部署的重点工作,都要扛大旗、争一流,不能满足于一般性的完成。对于今年各项工作要点,各村、各部门要细化分解到每个月、每个周,逐个阶段抓推进,逐个回合抓突破,有问题要在一线解决,有困难要在一线克服。在抓落实的问题上,谁快谁慢,谁优谁劣,年终用事实说话、用数字评价。镇党委将继续坚持“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紧紧围绕发展配干部,真正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