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二胎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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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二胎政策

计划生育二胎政策范文1

由此可见,当时出台的“独生子女政策”,即“一胎化”政策并非最佳选择,而是在中国人口过剩、计划生育起步阶段不得已而为之的“急刹车”政策,有其合理性、必要性。但是,这项政策只考虑30年,也就是一代人是不科学的,至少应再考虑三代人,否则不可能认识到“一胎化”可能产生的社会弊端,结果可能导致30年后“一胎化”政策被否定。到头来,这种国策是难以持续的,甚至还会出现反复。

基本国策当以百年计

其实,早在1980年9月25日“独生子女政策”作为基本国策正式出台之前,笔者就在1979年冬提出,下一代要实行“双独可以生二胎”,即一百年四代人平均为“1.5胎化”的中国人口战略主张。30年过去了,实践证明笔者当年的基本观点是正确的。

一项长期政策,特别是基本国策,必须考虑眼前利益和长远影响,权衡利弊,作出最佳战略选择。人口战略所涉及的计划生育应该作为百年大计来考虑。也就是说,计划生育至少要以100年为单位,以25年为一代,考虑四代人应如何实施计划生育,而不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要么“一胎化”,要么“两胎化”,把根本国策混同于临时对策。

“一胎化”政策在当时是必要的,但也伴随着巨大的弊端。“一胎化”生育政策实际上是以“剥夺”人们自主选择生育数量的权利为代价的,其带来的另外一个弊端就是“老龄化”。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0/2011》预测,到2030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将超过日本,成为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到2050年,社会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从现在起就要应该计划地实行中国计划生育的新战略“1.5胎化”。

有选择地“1.5胎化”

近期有报道称,“十二五”期间,中国将开展“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试点工作。2011年将首批在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浙江五省试行;然后,在京沪津等大城市实行;计划在“十二五规划”(2015年底前)内,实现全国全部执行“单独二胎”政策。这与笔者的人口架构理念比较接近。

我认为,中国最合理的计划生育和人口战略应该是在未来100年,即1980年至2080年,实行“有选择地1.5胎化”。即,从中国在全国范围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后,以未来四代人为对象制订计划生育长远规划,具体做法是:

第一,凡是夫妇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享有生育第二胎的选择权,而他们的下一代人生育第二胎则要受到一定限制,提倡重返生育独生子女。

第二,凡是夫妇中男方是独生子女的,原则上可以享有生育第二胎的选择权。如果只有女方是独生子女,则这对夫妇则不能享有生育第二胎的选择权。这非歧视女性,而是在客观上有利于保护女婴。

第三,父母是独生子女的“二胎选择”并非硬性规定,而是一种选择的权利,如果放弃这种权利,便意味着这种把权利移交给了自己的下一代。这就增大了人们接受的自愿性和自主性。城市和农村应统一政策,少数民族可以例外。这有利于提高人口质量、素质和中华民族多民族合一的国家特色。

计划生育二胎政策范文2

1992年11月的一天晚上,她被陕西省商州市板桥乡的计生队抓起来,推上一辆手扶拖拉机,顶着寒风来到15公里之外的乡卫生院,做“自愿”结扎手术。

在没有暖气的手术室里,医生打开她的腹腔。这时停电了。医生于是坐等来电。 40分钟过去了,医生让护士点起蜡烛,开始做手术。此时,效力已过。

阎梅说:“幸好我没有死。”

在当年,有阎梅这样遭遇的育龄妇女不在少数。那一年,作为中国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实施了12年。

两个宝宝的惊喜

在大多数中国人看来,计划生育政策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只生一个好。”

20多年来,这句口号在广大衣村俯拾即是,甚至“宁添一座坟,不添一个人”这样的极端标语也在个别地方出现了。

“城市一孩,农村一孩半,少数民族地区三孩,80%的农牧区没有限制”,中国逐渐形成如此生育模型,并成为国际上人口控制的楷模。

转眼又过了12年,到了2004年。

2岁的儿子在身边蹦蹦跳跳,微微隆起的肚子已在孕育新的生命,幸福的上海妈妈陆颖芸,怀孕4个多月就在家里安心等待第二个宝宝的降生。

35岁的陆颖芸是上海一家事业单位的财务,和丈夫一样,都是家里独苗的他们忘不了童年的孤单。“那个年代还不提倡计划生育,同学、朋友家里都是兄弟姐妹成群,于是就老幻想要是有个妹妹、弟弟的该多好。”

今年5月,陆颖芸再次怀孕。恰好,新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半个月前生效,取消了符合生育二胎条件的夫妇(如双方均是独生子女)必须间隔4年再生育的限制。

这个新条例在取消生育间隔的同时,也将可以生育二胎的人群涵盖到13种情况。

今年9月,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10多个国家驻沪总领馆官员做专题介绍,表明上海在继续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同时,不提倡丁克家庭,取消原先对婚后无子女夫妻在退休时给予一次性奖励的政策。

新举动引起了媒体的极大兴趣。有报道称“中国的计生政策即将做出重大调整”。与“只生一个好”对应的另一句话――“一个家庭两个孩子的政策更合适”也成了万众瞩目的话题。

微调从上世纪就开始了

要说起来,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实属不得已。

从1949年至1980年,中国净增人口4.3亿。为遏制人口过陕增长的势头,中国政府只好采取“急刹车”办法,从1980年开始在全国普遍提倡―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不过,在这期间,中国事实上也在微调生育政策,如80年代中期,就对农村的生育政策做了适度调整。

到了90年代后期以后,情况又有了变化。新华社2000年报道说,中国绝大多数省份都已出台法规,规定均为独生子女的城镇夫妻,可以自愿生育第二个孩子。

新华社说,由于此前中国多数省份已允许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农村夫妻生育二胎,这意味着今后中国多数独生子女夫妻可以生两个孩子。

2000年5月7日,中国政府《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明确提出今后10年人口总数要控制在14亿以内,要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依照法律法规合理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政策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家计生委人口专家委员会专家宋杰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多数省份允许城镇独生子女夫妻生育两个孩子,是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的微调,这符合国情。

而农村的情况也与以前不一样了,越来越多的已婚育龄妇女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选择包括结扎、宫内节育器、避孕药、、避孕膏膜等在内的各种短期或长期避孕方法。

所谓“知情选择”就是要确保已婚育龄妇女在选择避孕方法时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和决定权,这是2001年12月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首次作出的明确规定。

本文开头提到的阎梅式的故事,慢慢听到得少了。如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对计生工作者形象的描述:我们正从过去“可恨的人”、“可怜的人”变成“可爱的人”。

多数省放开了二胎生育间隔

最近,部分城市实行的取消生育间隔的新措施,实际上对生育两个孩子的条件作了“更符合人性”的进一步放宽。上海不是第一例。

两年前的7月,湖南就对该省的计划生育条例做了调整,扩大了育龄妇女生育二胎的范围。同年8月,浙江省也调整了计划生育条例,对生育间隔不再做硬性规定。9月,安徽省也出台类似举措。

2003年9月1日实施的新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按照北京市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微调。旧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得少于4年,女方年龄不得低于28周岁”;新条例中修订为,依照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只要符合“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和“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两者中的任一条,即可生育第二个子女。

今年10月14日出版的《法制日报》援引张维庆主任的话说,各地方新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突出了依法行政、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思想,普遍取消了一些行政审批制度,修订了各种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收费和罚款项目,如二胎生育调节费等。多数省放宽了二胎生育间隔,吉林、上海、海南三地取消了生育间隔。

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研究员、人口学博士任远目前受命担任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组研究员。他在接受《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说,根据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中“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二胎”的规定,20年后,由于进入生育期的大都是独生子女,中国城镇将自然过渡到大部分家庭都符合生育二胎的政策条件。

目前仅是针对特殊人群

专家认为,部分地区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的微调,有利于调整城镇和农村人口比例,减缓人口老龄化,提高人口素质。

以上海为例,连续11年的人口负增长后,劳动力结构日益老化,人口老龄化向深度老龄型社会演进。早在1979年,上海 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数量超过10%,提前全国20年迎来银潮。

“从2006年起,上海劳动力适龄人口总数将逐步减少。届时,社会保障体系将面临巨大压力。”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谢玲丽说。

近20年来上海年出生人数峰值为22万,低谷仅为7万,专家预测新的生育高峰要到2006年才开始。

“年龄结构的多峰谷交错现象对教育、卫生、就业、医疗和养老等产生交替性影响,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率,不利于上海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复旦大学人口所所长彭希哲对《望东方周刊》说。

“压力之下,上海一直在争取积极的生育政策。”上海社会科学院人口所常务副所长周海旺告诉记者。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3年的调查表明,15.17%的城市受访者希望生育2个孩子,而且生育意愿与年龄、文化和经济收入成正比,高收入和高学历家庭最想拥有两个宝宝。

“从研究者的角度讲,最理想人口的政策就是尽可能地符合人们的生育意愿。”周海旺对《望东方周刊》说。

在2002年上海举办的人口与发展论坛上,时任上海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的周剑萍就曾建议:“建立人口出生公众预报制度,同时,取消对计划内第二孩的生育间隔规定……2010年左右达到生育高峰后,应及时调整生育政策,允许普遍生育两个孩子。”

张维庆表示,这样的调整仅仅是针对特殊人群。“我们讲大政策的稳定,大政策稳定就是说,主流人群的政策要稳定,特殊人群的政策可以微调。”

基本国策毫不动摇

张维庆的说法,实际上表明了,作为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政策,并不会做大的调整。

媒体说,“一个家庭两个孩子的政策更合适”这句话出自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之口。但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邬沧萍表示:“这是于学军作为个人意见来谈的。”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司政策研究处调研员顾海路告诉《望东方周刊》,于学军说这句话既非官方意见,也非个人意见,而是作为一个学者的意见。他表示,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于学军尚未担任该司司长。

顾海路说,从目前来看,人口政策还没有松动的迹象。“计划生育是国策,不是我们政策法规司说了算的。如果有大的调整,那也是由中央做出决策。”

于学军在另外一个场合也表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现在还没有出台这样的政策。我们现在正在做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课题,待结果出来后我们会向中央提出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段成荣教授评论道,“比较一下最近几年的政策,其实没有松动。”

于学军认为,一些地方生育政策的变化只能说是在国家总的生育政策范围之内所做的微调,在政策上和指标上都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并没有突破或超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原则范围。

想生不一定能生

虽然部分城市已经允许在一定条件下生育二胎,但中国多数城镇年轻夫妻事实上无意要第二个孩子。

经济的压力、个人价值诉求的提高以及社会养老体系的建立等使得现代城市人有了不同以往的生育文化。“生育文化对人们的生育行为在心理上起着深层次的阻滞或推动作用。”彭希哲所长告诉《望东方周刊》。

还在2000年,黑龙江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就曾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在100240名20至30岁的被调查者中,表示不想生两个孩子的占69.9%。上海去年的调查表明,想要二胎的人也只有15.17%。

“以目前0.4%的总和生育率为基数,如果50%的符合者生育了二胎,总和生育率最多回升到1.4%―1.5%,仍然处于低生育率范围。可以肯定的是,上海不会在短时期再度扩大生育二胎的范围。”周海旺说。

新条例颁布之初,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了20649名现场访问者的 18―30岁年轻人生育意愿调查发现,青年一代的生育意愿已降到20年来的最低,打算生育孩子的平均数为“1.10'’,较20年前的“2.04'’几乎缩减一半。

独自经营广告公司的崔丽是那种特别嚷嚷着要生二胎的人,但落实到行动上,却是不可能。

已有一个7岁孩子的她终日忙于经商,儿子由外祖母带着,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老人已感力不从心,崔丽不得不每天抽出时间辅导孩子功课。她告诉《望东方周刊》:“如果再生一个孩子,根本没有精力管教。”

最想要两个孩子的群体之一当数“海归”。年届不惑的李双龙留学日本11年,回国任教后带回了一双儿女。

虽然4口之家被朋友视为美满,但是李双龙却一脸疲惫。“教育支出成了国内家庭最大的一笔投资。尽管我们夫妻双方都是上班族,但经济和精力上的压力比以前大很多。”

独生子女奖励、独生子女家属医疗补助……李双龙发现和孩子有关的很多制度都和一胎制挂钩,“这和日本有很大区别。由于只有一个孩子可以享受单位的医疗补助福利,我们还得面临着孩子健康支出的压力”。

那么将来呢,按照任远的“过渡理论”,20年后,大部分城镇家庭都符合生育二胎的政策条件,届时,中国会不会迎来人口猛增的高峰?

张维庆向媒体表示:这个我们测算过,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允许生两个孩子,从人口总量上来讲不会增加多少。第一,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他们结婚不一定都生两个,现在一个孩子不要的也多的是。他们也不一定养得起。另外,城市人口只是中国人口的一小部分,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数量,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步增多,但对中国的人口总量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人口仍是达摩克利斯之剑

不管怎么说,庞大的人口,既是中国的资源,也仍然是中国的巨大拖累。

任远博士说,中国人口总数已达13亿,已经超过了目前技术条件下的社会承载力,致使人口、土地和资源的矛盾非常突出,且今后20年里看不到矛盾的任何缓解迹象。

任远透露,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社科院、南开大学等数十家单位正对中国人口的发展进行严密监测,未来人口在哪一年达到最高峰,各家单位的监测数据并不相同,但最保守的判断是在 2030年左右,中国人口达到15亿,在2043年左右达到15.5亿,不超过16亿。

计划生育二胎政策范文3

注定失败的官司

从2009年12月21日二女儿若楠降生的那天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杨支柱就开始成为公众人物。因为超生,2010年4月9日,他接到了学校的解聘通知。

这起“教授超生被辞退”事件引发媒体关注,上升为一起公共事件。

但麻烦并没有就此结束。2010年9月2日,北京市海淀区计生委向杨支柱夫妇出示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指控他们“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按照2009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38元的9倍,向其征收“社会抚养费”240642元。

24万,对于一个要抚养两个孩子的大学教授来说,是一个无法承受的巨额负担。2010年底,这个倔犟的湖南男人,决定海淀区计生委。他的理由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里规定的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并不是“强制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而且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没有“违法生育”这个词;如此高额的“社会抚养费”,显然有失公平。

“为何公民的房子得到保护,而住在房子里的人却没有生育自由?”这位曾撰文力挺重庆“最牛钉子户”的学者,如此发问。

这起官司,由他的老同事出任律师,“主要是从技术上来切入,比如说行政处罚程序合不合法,处罚数额合不合理,并没有想根本上否定计划生育的合法性。”杨支柱被学校解聘后只发给他600多元工资,扣除有关规定项目后可支配收入不足百元,其妻子在家全职带孩子无收入,计生委向杨支柱夫妇征收240642元社会抚养费,显然违反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征收的规定。

2011年1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杨支柱一审败诉,海淀区法院认为,海淀区计生委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符合法律规定,征收额度也无不当。杨支柱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4月,杨支柱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两个月后,北京市一中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判决。

其实,杨支柱没有指望通过这起官司改变什么,只不过“想通过这种‘行为艺术’,达到拷问计划生育政策本身的目的”。

早在2010年10月的一个周日,杨支柱就去“行为艺术”了一把,不过,地点不是海淀区计生委门口,而是中国人民大学西门的过街天桥。这个地点的选择是杨精心考虑过的:既不会引发交通堵塞,也有足够大的人流量,在警察来阻挠之前,他也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撤退”。

倚在天桥栏杆上的杨支柱,身前擎着一张巨大的绿纸,上书“卖身交罚款”几个大字,以及自己超生被罚的经历:“考虑到卖身之后不能照顾孩子,我希望多卖40万补偿她们,一口价64万元。谁买我,我就给谁当奴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身”没卖成,却再次在社会上引发了对其二胎事件的新一轮关注。

“等计生政策废除?我等不起”

第二个孩子的到来纯属意外。

2004年,38岁的杨支柱和陈虹结婚。他曾对妻子说:“你生多少个我就养多少个,我肯定不嫌多。”当时陈虹还在外企工作,收入比杨支柱还高。“二胎”,还是一个他们触摸不到的话题。2006年,陈虹怀上第一胎,生下了女儿若一。

3年之后,陈虹再次意外怀孕。她的态度与丈夫一样,选择把孩子生下来。在事后一封于网络的声援丈夫的公开信中,陈虹说:“老杨喜欢孩子,因为他认为一个孩子对成长不利,容易惯坏。很多独生子女很‘独’,不能接受和弟弟或妹妹分享一切,可碰巧我的3岁的女儿并不这样,她强烈地要求有个伴”,“年近不惑的我和已过不惑之年的他,都不是冲动的人,和很多中国人一样因为‘理智’太多而过着平淡如水的生活,如果这样的行为会带来什么社会意义,那也并非我们的初衷。”

处罚是杨氏夫妇俩意料之中的事。其实也不是没有办法逃避,比如去香港生,或回老家躲起来,生完后带回来说是亲戚家的孩子。

或者,也可以学一下杨支柱认识的一位书商,偷偷生了二胎,然后通过请客送礼,只被罚了5万块;再不然,就像杨支柱认识的一个学院院长,为了要二胎,把自己家大女儿说成残疾,说女儿心脏有个洞,让医院开个证明。“实际上计生委知道你这个是假的,但你送点儿钱他就不管了。医院里开个证明,几千块钱就搞定了嘛!”

可是,杨家最终都放弃了,“因为怕麻烦别人,因为觉得没有尊严”。

就在杨支柱为自己的“二胎”抗争的一年多里,实行了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似乎也走到了十字路口。

2009年底,中科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和社科院人口研究所原所长、计划生育制度副总设计师田雪原分别撰文呼吁调整人口政策,这被解读为“计生领域内部也发出了不同声音”。对于这些消息,杨支柱并不乐观。

对于“生二胎”的态度,杨支柱在3年中迅速地变化着:2008年,他曾与众多学者一起,共同签署了《放开二胎倡议书》;但到了2010年11月,他的题为“必须无条件停止计划生育”的评论文章,明确表示“放开二胎”是错误的;近日,在回答“你认为计划生育政策应该向哪方面调整”时,他说,“没法调整”,“应该彻底废除计划生育,并鼓励生育”。

但是,从制度层面来说,他并不乐观。

根据他的观察,现在为计划生育政策改革鼓与呼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已经越来越少。“2007年有二十几个人发言,你现在找二十几个人还找不出来,因为说话的好多人都退休了。”

抗争的代价

如果不要“二胎”,杨支柱的生活肯定是另一番样子:写论文,当教授,出席各种学术活动。在外界看来,“二胎”终止了他的学术生命。但谈起这些,他丝毫没流露出后悔之意。

杨支柱被学院解聘之后,先后有同事上书院领导,希望学校能“善待杨支柱夫妇的选择和追求”,超越现行不合理的规定,对杨支柱免于处分。但这些陈情,并未获得校方的积极回应。

现在,杨支柱一家挤在6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房子位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家属区。被学院解聘后,经济拮据的杨支柱一度想把这房子出租出去,然后带妻子孩子到乡下去住。“学校的房子很抢手,一个月能租到三千七八吧。”

但这个主意,被妻子陈虹坚决拒绝了。

杨支柱目前的收入,主要是为一些报刊写评论专栏,但也不太稳定,“很多地方都没谱,第一是发不发没谱,第二是发了什么时候给钱没谱”。

对杨支柱夫妇来说,孩子的未来,是个敏感话题。

虽然经历了第六次人口普查,但小女儿若楠还是不能上户口。“外地有很多地方都可以借人口普查时机给超生孩子上户口,但是北京就是不给上。”杨支柱说。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透露,经过第六次人口普查,全国登记到没有户口的人有1300多万,其中多是超生人员。虽然仅占到全国人数约1%,但仍然是个庞大的群体。

杨支柱也明白,这是一个无证寸步难行的国家,以后孩子要上学,找工作,甚至租房子,都要身份证。但他仿佛一位大战风车的骑士,尽管形容落魄,但还没想去屈服。

对于丈夫的坚持,妻子陈虹淡淡地说:“路都是自己选择的,走一步看一步吧。”

计划生育二胎政策范文4

从2011年两会期间已开始发酵的“单独可生二胎”传闻终于有了切实的进展,作为中国第一人口大省的广东,近日正式向国家提出“单独可生二胎”试点的申请,但能否得到批准,尚待国家决定。但不管结果如何,其背后给我们的思考是,中国的人口政策似乎需要未雨绸缪,进行必要的调整。

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话,中国大陆地区现有总人口为13.39亿,2000年以来,年均增长0.57%,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与此同时,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我国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据预测,到2030年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将达到3.55亿,成为不折不扣的“银发社会”。选择“未富先老”,还是放开单独二胎,显然已执行30年之久的计划生育政策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过去30年被称为中国的“人口红利”期,如果人口政策始终不进行调整与完善,老龄化趋势不断加速,将直接冲击社会经济发展,“人口红利”很可能成为“人口负债”。目前我国社会普遍家庭架构为“4-2-1”结构,所谓养老金,就是用将来“子”创造的经济价值来养育将来的“老”,一旦“人口负债”出现,就不会有合理比例的年轻劳动力来创造足够的经济价值,这将是社会不能承受之重。

同时,过低的生育率会导致人口长期的惯性负增长,进而在宏观层面上对一个国家的经济活力、社会结构乃至民族生存造成冲击,在微观层面上牵动这个国家中每一个家庭和个人的幸福与权利。日本老龄化拖垮经济,已被公认为是一个典型。美国《时代》曾发表文章说,日本“失去的10年”有可能延续为数十年,这主要和人口老龄化以及年轻人职业安全感的缺失有关。全球经济衰退再次暴露了困扰日本经济的结构弱点:过分依赖出口推动经济增长、内需疲弱、企业生产效率低下和市场竞争存在障碍。所有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日本人口结构的失衡,人口的老龄化不仅压缩了劳动力大军的规模,而且也影响到了消费市场。

另一方面我们应该看到,如今的超低生育率是由诚实守法公民的节制生育维系的,遵纪守法的、正式单位上班的、高学历人群生育受到控制,而政策外的超生则在基层人群、流动人口与富人名人中普遍存在。社会的中坚力量本是中产阶级,但这部分人对于计划生育的守法成本却过于高昂。开放单独二胎,无疑可以改变这种守法成本不一致所造成生育权利事实上不平等的状态,也有利于未来民族素质的整体提高。值得担忧的是,即使放开单独二胎,在生育子女成本高、生育意愿不足的情况下,中国人口的生育率不但无法回升到一个比较温和合理的水平,反而会在低生育率的轨道上越滑越远,尤其是高素质人群的生育意愿没有反弹迹象。过去30年,发达国家一直都在努力提升自己的生育率,但没有特别有效的方法。一旦掉入低生育率陷阱,就很难自拔。让人们少生孩子容易,当少生孩子成为习惯后,再让他多生孩子,难度可能更大,特别是提高高素质人群的生育意愿。至少目前全世界,没有一个成功案例。

30年过去了,调整人口政策,开放单独二胎,并不是要否定计划生育国策,相反是与时俱进地看待这一国策,诚如总理在今年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的那样,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计划生育二胎政策范文5

一是将农村只收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纳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范围

目前纳入奖励扶助对象范围的是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所以在调查核实阶段特别注重调查申报纳入奖扶对象的子女是否亲生子女。只要不是亲生子女,无论是合法收养还是非法收养的一律不纳入奖扶范围,引起了收养子女家庭的不满。普遍认为反正他们只有一个孩子,为什么亲生的给奖励,收养的就不奖励,并有人多次到县人口计生局和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理论;有的老人怕收养的子女找借口不孝顺或不负担养老义务,从收养的孩子懂事之日起就避而不谈其是收养的,一直说是自己亲生的。通过审核人员耐心细致负责任的调查,将收养的秘密揭开后,反而引起了部分家庭的不和,虽然是极少数,但也给农村的社会和谐造成了一定影响,特别是对收养子女的农村老人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父母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法第三条规定,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一些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规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有子女而收养的,按照子女数比照政策外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笔者认为,既然收养法规定了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一些地方的计划生育条例又规定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有子女而收养的,按照子女数比照政策外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且社会抚养费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当养父母年老时,就应象其他自己生育子女的计划生育户一样,享受到国家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更何况,奖励扶助金是由政府出资、财政保障,不是计划生育一家的事,将收养子女的农村老人纳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范围,合乎民心、顺应民意,有利于农村的和谐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然,何时纳入、怎样纳入、需要办什么手续,是需要进一步考虑和细化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和自己生育子女的一视同仁。只要户口本上显示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就直接和其他人一样按程序纳入奖励扶助对象范围。

二是符合条件但提前生育或未办理二胎生育证而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应在一定条件下纳入奖扶范围

按照目前实行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纳入奖扶对象的必须是实行计划生育户。我国的一些地方性计划生育条例在不同阶段对农村规定了具体的照顾生育二胎条件,如山区只有一个子女,平原丘陵第一个子女系女孩,农村中男到女家落户,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等。为完成人口控制目标,又规定了具体的生育间隔。但在实践运行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有一部分符合照顾生育条件的农民却违反生育间隔规定提前生育了第二个子女,或未办理二胎生育证生育了第二胎。其实他们本来有可能是实行计划生育户的。这当然主要是他们自己的责任,但也不排除有我们工作不到位,宣传、办证不及时,极少数人为乱收费达不到目的故意不给符合条件的人办证,让内生变外生的因素。现在有的省市在修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时取消了生育间隔,甚至还有人提出要对符合条件的生育二胎夫妇实行免费登记制度,这就给在一定条件下将符合条件但因种种原因本可以内生却外生的人群纳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创造了机遇。应在适当时机将这部分人纳入奖扶对象范围。条件是必须按当时规定足额缴纳了社会抚养费,领取了结论证。提前生育的还应按提前生育的年数相应推迟享受奖励扶助的时间,第二个子女必须是女孩。

计划生育二胎政策范文6

党的十召开以后,报告中的一个提法备受关注,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个提法平和大气,继往开来,考虑周详。但是,到2013年年初,突然出现一种论调:坚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当前首要任务。追根溯源,这个提法有一个背景,就是早在2000年中央就颁布过一个“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人口《决定》,稳定低生育水平成为此后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认为低生育水平来之不易,所以要千方百计稳定它。

坦率说,2000年五普以来,中国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TFR)已经在1.3这个警告性低生育率之下而且持续走低,2010年六普时只有1.18,2011年只有1.04,超低生育率所引发的弊端、恶果日渐显现,概言之中国正在形成年轻人口减少、萎缩和亏损为核心的新人口危机!应当看到,总结国际经验,对超低生育率和严重少子化的危害认识不足是相当危险的。所以,在中国进入超低生育率的人口新时代,依然将“稳定低生育水平”放置人口工作的首位是让人费解的,恐怕不仅与科学发展观所推崇的“以人为本”原则严重相悖,也与科学人口观所追求的“人口和谐”格局背道而驰。

1980年9月25日:中国人口发展的分水岭

1980年9月25日,以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为基调的《公开信》,这一天成为中国人口发展的分水岭,拉开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历史帷幕――从70年代的“晚、稀、少”的提倡计生迅速过渡到80年后“一胎化”的强制计生。从此,中国人口政策就以“以数为本”、“以人口零负增长为战略目标”。当时追求的目标之所以是零增长甚至是负增长,是为了实现上个世纪末四个现代化的目标,所以在人口控制上采取了有史以来最严格的措施,但强制推行的人口控制战略代价巨大,这一点现在已经看得越来越清楚。

1979年起,中国的人口决策开始被“负人口观”所导航。人口的负面被严重夸大,典型的“见数不见人”。人口数量论、人口负担论、人口过剩论、人口分母论、人口压力论、人口无限增长论、人口癌细胞扩散论一度甚嚣尘上,使得政府对正常的人口转变增长充满了担忧,唯恐20世纪末四个现代化的“强国梦”梦碎人口无控增长上。必须看到,当时由于受制于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人口的正面影响和潜在优势均被严重忽视了。强制推行的以一胎化为方向的人口控制战略风险大、代价高。从家庭视角来看待和反思计生政策,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独生子女家庭有很大的风险性,本质上是风险家庭。风险性就在唯一性。放大来看,独生子女人口占主体的社会本质上是一个风险社会。我们国家存在着很大的人口风险问题,而且诸多风险在不断积累、扩展和爆发,对于独生子女的人口风险问题,现在学术界和社会各界慢慢也形成了一些共识。

始自2002年,穆光宗提出和逐步完善的人口风险-代价理论认为,1980年以来的人口生育政策人为制造了家庭失独风险、独子伤残风险、独子成材风险、双独婚姻风险、家庭养老风险、社会发展风险和国家国防风险,以及人权代价、健康代价、亲情代价、社会冲突代价和行政成本代价。例如,有很多妇女因为引流产付出了沉重的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2003年元旦,穆光宗去甘肃的酒泉调研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当地领导谈到为什么他们主张要放弃政策性生育间隔呢?是因为有多名妇女仅仅因为政策性生育间隔不到被强制引流产时不幸死亡,而这些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常识告诉我们,每个家庭情况有别,生育间隔不一样,有些长一点,有些短一点,平均也是有间隔的,不过“自然间隔”优于“强制间隔”,因为影响家庭决策的因素各不相同,也更有利于人口发展的生态。持续的生育少子化和独子化不仅造成了年轻人口萎缩亏损、可婚女性人口短缺等人口生态问题,而且产生了未富先老、未备先老和孤独终老为基本特征的“少子老龄化”问题。

强制计生为何能够延续至今?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人口误判。无视超低生育率的巨大危害,无视人口生态失衡的巨大风险,无视强制一胎化的巨大代价,一概认为:中国人口问题是总量问题,即规模太大、人口过剩。但具体到现实生活,我们却不知道该定义哪些人口是“过剩人口”,是你、是我还是他?其实,每一类亚人口都存在潜在的红利,例如残疾人口、老年人口也会产生特殊的人口红利。

低生育目标的实现,并不意味着中国人口问题的终结;相反地,伴随着人口问题的转型,西方有人口转变理论,中国有人口问题转型。根据我们的观察,中国人口问题有三大转型,即从体制型人口问题转向政策型人口问题,从多子的人口问题转向少子的人口问题,从增长型人口问题转向结构型人口问题。一胎化人口政策本身是有负作用的,所以,穆光宗于2004年10月18日在《学习时报》发表“构筑以人为本的人口战略和人口政策”一文时就提出我们要注意政策性人口问题,要尽量避免政策性人口问题的产生和扩散。过去是多育、早育、密育,现在是少子、晚子,甚至不育的问题。以前是增长过多,现在是结构性的,比如性别比失调,过度、过快的老龄化,包括我们很难预期的深度老龄化的挑战,我们面临的是独子少子老龄化等等的挑战,在世界各国中可能是最严峻的。其次,集权决策。集权决策可以无视民意,集体决策谁负责?本来生育决策应该是人民自己负责的私权,却演变为公权力替代了私权利的悲剧。再次,基本国策。地位尊崇,难以撼动。将一个应急政策固化为国策,产生了强大的政策惯性。最后,利益集团。饭碗问题,官位问题,利益问题。计生系统担心自身的出路问题,担心这么多干部职工的吃饭问题。其实,人口和家庭发展委员会的体制选择远胜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回归计划生育的本意

计划生育怎么理解?我们认为,计划生育在方式上可以有三种理解。一种是自主的计划生育,就是家庭计划,比如政府提倡生二胎,是不是很多家庭会生三胎、四胎呢?第二是提倡计生,无论是倡导多生还是少生,政府扮演的是助推者的角色,而不是决策者的角色。第三是强制计生,不管你高兴不高兴,愿意不愿意,只能按照政府的意志来决定生育的间隔和生育的子女数。现行计生的政策和男女平等的政策天然是有冲突的。

现在失独家庭和老人越来越多。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全国0-30岁独生子女人数有209894700人,概数2.099亿,其中0-17岁的独生子女人数1.6336亿,18-30岁的独生子女人数4653万。根据王广州等通过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建立生命表推算,大约有3.91%的人活不到18岁,有5.1%的人活不到30岁。这样的话,大概有638.8万独生子女活不到18岁,大概有1070.5万独生子女活不到30岁。18-30岁的成年独生子女夭折人数可能达到432万。也就是说,2005年失独老人人数可能达到864万之多!

由于各种风险的存在和叠加,独生子女夭亡的人数和失独老人将是增加的趋势。风险有两类,包括了内源性风险,就是政策的唯一性风险、身心的脆弱性风险,外源性风险则是的破坏性风险(疾病和意外)。一旦破坏性风险爆发并与内源性风险叠加,独生子女家庭就会演变为独生子女残缺家庭、无后痛苦家庭。随着时间的推演,独生子女家庭孩子夭亡的个体自身风险、政策内源风险和环境外源风险都会进一步放大。独生子女夭折人数在逐年增多,卫生部数据称每年新增7.6万名夭亡的独生子女。

失独群体是新的弱势群体,突出的问题是“精神痛苦”和“心理弱势”。他们心里有很多不平,对计生政策有很多怨言,其实选择一个孩子不是他们自己选择的结果,而是政府强制选择的结果,政府是有责任的。在数量上,计生也是有弹性的,无论少生也好,多生也好,都可以理解为计生的含义。但是我们现在缺乏有弹性空间的计生政策。

虽然一胎化制定之初学术界就有不同的呼声,比如梁中堂先生从一胎化不符合农村实际的角度提出修正方案,后来也有不同学者提出要反思计生政策,计生政策不是十全十美的,要不断反思,上至中央下到地方,再到学界,都是有不同声音的。近年来网络上出现了越来越强大的民间反思计生政策的声音,这种声音是值得重视的。我们现在回看1980年的决策,依据是不充分的,是脱离国情民意的。计生政策毕竟涉及到民生、涉及到国家的命运,影响非常广大、深远,所以各界很关心这个事情。

人数是人口的一个外衣和表象,实际上内在的是人的存在,人口是一人一口,但是人决定口,所以以人为本,抓住了牛鼻子,人是最重要的。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口观,把“人”看得大一点,把“口”看得小一点,这样才符合科学人口观。

通常所说的人口压力,是指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从而出现了人口分母说、人均指标说,可称之为人口数量的压力。比如现在讲循环经济、绿色发展模式、生态文明,都可以改变人口数量变动对资源环境的作用方式、方向、力度和强度。我们还应该看一看分人口和分人口的关系问题,人口学视角下的人口压力实际上是说人口生态的匹配关系,是被负担人口与负担人口的关系,比如非劳动年龄人口与劳动年龄人口的关系,老年人口与年轻人口的关系,可婚男性人口与女性人口关系,可称之为人口结构的压力,人口失衡之后,人口结构的压力越来越大。

计划经济是一种短缺经济,过去很多物品短缺,所以出现了计划经济时期人口增长的分母效应,因为要福利性分配,所以人口对计划经济体制带来的压力是很大的。当时我们进入了一个陷阱,是制度性的人口增长陷阱,我们的计划经济体制是有问题的,这个体制使得很多农村的劳动力作为一个隐性失业人口存在,难以转化为必要劳动力。后来我们进入政策性低生育时期,认为少生就是一切。在某种情况下,一胎化是政治体制的产物,民意、民权的意识是非常微弱的,一胎化政策缺少科学依据、文化基础、群众基础,也违背人口规律和社会规律。

鼓励二胎:人口政策的战略底线

人口生育政策应该有战略性的底线,这个底线是不能被突破的,突破的话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生育要适度,政策的倡导不要低于两个孩子。

“低生育水平”这个提法是一个事实判断,但我们还需要一个价值判断,低到什么程度是合适的,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回答,这是很遗憾的。比如日本在TFR达到1.57的时候,就惊呼“1.57冲击”,中国需要重建大国人口观。生育率是不是越低越好呢?肯定不是,这是经过长时间的检验和评判的,中国需要确立适度的生育水平。我们需要区分政策生育率、意愿生育率和实际(条件)生育率,这三个率有重要的区别和联系。

人口问题的确非常复杂,人口问题是指人口内部失衡以及人口发展与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冲突。对于具有强大惯性的人口变动过程,我们应该有一种长远的眼光,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应该只看到它当下的表现。“人口显问题”往往只是冰山一角,“人口潜问题”则是海下冰山。所以我们应该看到人口问题有一个潜伏期和爆发期,人口变动是长周期的现象。等我们发现了人口的冰山露出海平面了,往往问题积重难返,为时已晚。

必须看到,生育文化的力量强于生育政策。实在说,中国少子化危机日趋深刻,即使放开人口政策,我们在短时间内也难以跳出超低生育率的陷阱,因为现在生育率太低了,很多80后根本不愿意多生,不要说生两个三个,甚至一个都不想要,丁克家庭并不鲜见。上世纪80年代以后,我们逐渐进入了一个外生性超低生育率陷阱,推动力包括计生政策强制力、计生文化的诱导力和经济发展的自发力。

如果说发展是最强的避孕药,那么政策就是最强的堕胎药。由于长期鼓励、提倡和限制只生一个孩子,到了2000年以后,中国的生育率陷阱就更深了,进入了内生性的超低生育率陷阱。五普和六普所展示的TFR数据应该是值得尊重的,反映了主要的趋势。《2001年全国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调查》结果表明,35.6%的育龄妇女的理想子女数是1个;56.4%的育龄妇女的理想子女数是2个,想要3个或更多孩子以及不想要孩子的妇女分别占7%和1.1%。《2002年全国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显示,在有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被调查者的意愿生育子女数为1.78个;在无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意愿生育子女数为2.04个;无论城市、农村还是小城镇,想要“一儿一女”的比例都是最高。

城市新婚家庭不少扮演着车奴、房奴、孩奴的角色,害怕生两个孩子,在城市里生活压力很大。2006年北京独生子女夫妇理想子女数不到1.2。江苏省人口计生委和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合作,于2006年启动了为期5年的“江苏省群众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研究”。全省18600余名城乡育龄妇女接受调查,包括15000多名已婚妇女。在这项研究中,值得关注的是,符合江苏省生育二胎条件的育龄妇女中,超过70%的选择放弃生育第二胎。生育意愿到生育行为的中间环节会受到除生育政策外的各种社会经济因素影响而发生变化。尽管社会普遍关注二胎政策,可现实情况是,符合二胎政策的家庭也有不少,但真正申请生二胎的很少。南京每年符合“双独”条件可以生二胎的家庭至少上万个,但向计生部门发出二胎申请的“双独”家庭只有100个左右。

80后生育二胎意愿并不明显。2011年上海共有1万多对夫妇申请办理第二胎生育手续,其中仅不到一半的夫妇最后生育二胎。据2012年6月上海抽样调查显示:本市户籍80后家庭的平均生育意愿为1.2个孩子。双独家庭根据现行生育政策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但是实际生育的并不多,有的来自经济的压力,也有的来自工作的压力。

上海本市户籍平均生育率只有1.2,后来由于种种条件限制,可能还更低,所以实际生育的话,很多家庭即使符合标准,也会放弃生育二胎的指标,80后双独家庭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但是没有强有力的措施,生育率根本提不起来。上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推进家庭计划指导,引导家庭按政策生育。

中国已经进入“超低生育率陷阱”,难以自拔。人口少子化的危机已经爆发而且将深化和扩大。国家实力削弱,内忧外患:在内,社会和谐受到威胁;在外,国家安全受到挑战。

最后,本文有三个结论:

第一,厘定人口政策战略底线,允许并鼓励二胎,理解并不限多胎。我们认为多胎不要去限制,事实上这只是小概率事件,无碍大局,对提升适度总和生育率反倒是有帮助的。我们可以利用经济的杠杆、文化的杠杆去鼓励、奖励二胎生育。很多家庭还是希望生两个孩子,比如有一个数据证明,全国育龄妇女生育二孩率由2000年的26.1%上升至2009年的29%,有些家庭认为一个孩子不保险,但是落实到行动上也只生一个孩子,这需要政府采取一些家庭友好的政策。从宏观来讲,要保障国家的人口安全,人口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和保障,要走出超低生育的陷阱,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中国不要过份陶醉于低生育率所取得的暂时的胜利,为此我们已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还将面对巨大的风险和挑战。生育率过低和年轻人口储备不足是人口的“显问题”,也是人口的“潜问题”。过犹不及,古有明训;不察时弊,必失未来。形势逼人,人口危机纷至沓来,政策调整迫在眉睫!中国需要只争朝夕、小步快进、不要坐收最后的战略机遇!现在的情势是,实际生育率调整到平均两个孩子难度极大!

第二,人口问题不仅仅是总量过大问题,更重要的是结构失衡问题。人口数量问题包括存量、增量和流量问题,存量问题需要的是开发人力、提供素质、合理分布和保障人权,但不存在绝对的人口过剩和人口压力问题。人口增量对人口存量的压力不是线性的。

第三,中国需要从控制人口转向优化人口,从限制生育转向鼓励生育。必须考虑适度生育、平衡结构、投资人口,目标是实现四个发展,一个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二是家庭健康、幸福的发展,三是社会团结、和谐的发展,四是人口优化、持续的发展,这些发展的结合是一个“有机发展”的概念,应该以这个作为我们的改革导向和前进方向。树立强大的正人口观才能帮助我们挖掘人口增长与人口发展的“正能量”,这就是:鼓励生育,持续发展;保障自由,幸福家庭;人口和谐,社会稳定;人口优化,中华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