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奖励管理办法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科技奖励管理办法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科技奖励管理办法

科技奖励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科技成果管理 奖励申报 成果转化

中图分类号:G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6(c)-0242-01

科技成果是科技工作者智慧与汗水的结晶,是体现一个科研单位科研任务完成质量及科技创新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新项目立项申请的技术基础。科技成果的申报和奖励对激发科研工作者的创新热情,促进拔尖人才的脱颖而出和选拔优秀人才、打造知名专家、培养创新团队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激励和引导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学研联合攻关,发挥了积极作用。科技成果评价、科技奖励申报的管理工作做得如何,在直接影响着成果的获奖等级,甚至影响到成果的获奖率。如何使科技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得到充分肯定,使他们的研究成果得到相应的奖励,提高成果获奖率,是科技成果管理人员应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从掌握政策动向,拓宽报奖渠道,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成果获奖率,完善保障机制及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就如何促进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1 掌握政策动向,拓宽报奖渠道

科技成果管理的法律法规是科技成果管理的依据和前提,为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提供各种有力的支撑条件。科技成果、鉴定和奖励的本质是社会对科技成果的承认,也是对科技工作者能力、水平的承认。科技成果奖励无疑具有鼓励科技人员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推动科技工作者勇于创新的作用。对科技成果奖励的管理,就是要体现上述科技奖励的原则、功能、方针和政策,以使科技成果奖励充分发挥激励作用。随着科技创新地位的日益凸显,为了更好地鼓励科技工作者进行科学研究,国家及各省科技奖励政策都在完善,科技奖励、评审办法、鉴定细则等在不断修订。例如:2009年3月,国防科工局对《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2010年7月,工信部的新版《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开始实施;2009年,国家能源局了《国家能源局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管理办法》及《国家能源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开始组织国家重大能源成果的鉴定及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对于科技成果管理人员来说,首先应该及时学习并掌握这些相关的政策,并根据这些管理条例及时调整自己的管理工作,将最新的政策及时通报给科技工作者,结合本单位科研成果的具体情况指导并帮助他们进行科技成果奖励的申报,积极拓宽报奖渠道,借助不同科技成果鉴定和奖励申报的平台,进行科研成果的推广,扩大产品的影响力与竞争力,为促进市场转化打下基础。

2 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科技成果获奖率

提高科技成果管理的成效,提高科技成果获奖率,就应优化工作流程,及时总结归纳管理上的经验和教训,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模式,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2.1 积极做好科技成果申报的策划工作

在科研项目立项或签订合同时,就应对整个项目全周期的成果进行报奖策划,避免被动申报和仓促申报,特别是重大科研项目更要提前进行成果树的梳理,理清成果的层次和脉络。在做好研究的过程中,应注意资料积累和收集整理工作,包括与成果相关的数据、影像资料等,同时中注意成果专利的申请、知识产权的保护、应用证明的出具等对成果的申报有利的支撑材料。有的成果虽然不错,但在报奖时因准备工作不充分,申报材料粗糙,系统性和针对性不强,或创新点及先进性不突出,或层次不分明等种种问题的出现,直接影响成果的评审和获奖结果。同时要选择恰当的报奖时机,避免报奖无序、冲突或因小失大,同类技术成果应均衡申报,以避免在同一年度一批同类成果同时申报,导致自我撞车、自我竞争的局面出现。

2.2 严把鉴定及报奖材料关

科技成果鉴定和报奖材料是专家评价成果的重要依据,材料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成果水平的体现[1]。在成果管理的过程中,要力争做到把握好申报过程的每一环节。为申报项目的通过率,不仅组织专家要对技术内容进行审查,还要根据报奖软件的填写说明和形式审查要求,对各项申报材料进行细致的形式审查,做好报奖过程中质量控制的第一关。

3 完善成果管理的保障机制

成果的申报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从鉴定到报奖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报奖周期长,申报材料格式要求高,不少科研人员认为费劲申报后还不一定能评上奖,导致科技人员报奖的积极性不高,或申报过程中敷衍了事。因此,要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充分发挥激励与约束作用,完善推进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的保障机制。一方面可配套相应的奖励政策,从精神和物质两方面进行激励,以提高科技人员科技创新的热情和申报成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将研究成果及对成果的推广、应用及申报奖励等作为对科技人员进行绩效定量考核指标之一,发挥其约束作用,让科技人员感到危机与压力,增强科研活动的竞争活力,这也是提高科技成果管理的有效措施。

4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

作为国有科研院所,长期以来形成了一大批的科研成果,这些科研成果一般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成果转化属于政府主导型或研究单位供给型,研发什么、谁来投资、谁来评价、谁来应用等一系列问题,都预先做好了安排。但是,在研究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能力、取得的其他应用性成果,以及成果的二次转化应用等等,其开发与应用往往被束之高阁,面对市场需求“无动于衷”,多年无法产生经济效益,造成成果“等待”转化、能力“等待”开发的现象。知识创新没有在市场经济活动产生它本应该发挥的功效、创造出它本应该有的效益。因此,在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形成的技术能力的基础上,利用好科技成果管理体系和平台,转换管理模式,确立市场意识,加强效益观念、专利意识,注重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把科研成果通向市场应用的路径问题解决好,是科研事业单位市场化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总之,科技成果管理是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靠长期的、多方面的工作积累。科技成果的获得既需要科学研究者的创造性研究活动,也要有科学管理策略的引导。一项高水平、高效益的科技成果,如果专利没有申请、成果没有及时鉴定、成果推广应用后的证明材料没有及时索取,如果报奖前的准备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会给申报带来损失。因此,作为成果管理人员一定要在思想上认识到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政策吃透,要把科技成果申报工作抓紧、抓实,才能真正做到报奖时从容不迫、得心应手,才能真正把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科技奖励管理办法范文2

作为地处西部的省属高校,近年来,西安科技大学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及学科优势,积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科研基础薄弱和科研经费紧张的双重压力下,寻求科研工作的特色发展之路。

为此,西安科技大学在科研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积极吸纳企业资金和社会资源参与学校科研产业,以学校为主体,全面承担校企合作项目,组织联合攻关,有效推动了该校科研水平的提高和科研基地的建设步伐,带动了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

值本刊记者深入陕西进行地方高校科研产业专题报道之机,西安科技大学主管科研产业工作的卢建军副校长,向记者娓娓道出了该校科研产业工作的创新做法及成功经验。

“双归属”与导向差异

当前,产学研一体化被视为高校科研产业发展的可行途径和基本方向,不断探索适合各高校科研产业发展的具体模式成为高校科研产业工作的关键所在。

卢建军认为,在高校、企业、社会间构建平滑的产学研一体化的科研产业发展模式,必须明确高校科研工作与企业科研工作的导向差异。卢将这种差异归纳为高校与企业间泾渭分明的“双归属”差异。

在卢建军看来,高校与企业在科研工作中,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双归属”。所谓“双归属”,对高校而言,是指长期以来,高校科研工作主要以学术成果和科技奖励为导向,缺乏市场意识和效益观念;对企业而言,是指企业的科研需要主要以市场和成本为导向,着眼于生产效益与效率的提高。

以学术成果和科技奖励导向的高校科研“双归属”与以市场和成本为导向的企业科研“双归属”,使得企业与高校间的产学研衔接步履维艰。为此,欲消除企业与高校间的衔接障碍,必须改变当前高校科研工作的“双归属”导向。

据了解,为改变高校科研工作的传统导向,近年来,西安科技大学出台了科研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校内拔尖人才奖励办法,启动了博士科研启动金制度,修订完善了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培育和重大项目策划基金管理办法、纵横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和研究生导师遴选中建立了科研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等一系列重要措施,逐步建立了符合学校实际,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提高科学研究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管理体制,逐步将高校科研工作引向市场和效益导向的发展轨迹。

“双循环”与衔接失衡

为彻底转变科研工作的“双归属”现状,西安科技大学从实现内外产学研工作的良性循环着手,理顺内外部产学研循环机制。

卢建军指出,高校内部的产学研循环,主要是处理好科研与教学、科研与产业间的互动关系。

为促进科研与教学的良性互动,近年来,西安科技大学一直坚持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相结合。通过科学研究带动和推动教师队伍的成长,通过科研项目吸引人才、稳定人才,改善人才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状况;通过加强研究生的科研要求,推动研究生培养水平的提高;通过吸引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加强了本科教学实践,推动了创新人才的培养水平。一大批中青年教师通过参与科学研究特别是参与重大项目研究,自身学术水平得到很快提高,有力地推动了整个师资队伍的建设水平。

“学校逐步将科研产业培养人才功能纳入常规考核,将科研工作与人才培养的衔接制度化、常规化。”卢建军强调。

此外,为实现科研与产业间的平滑对接,西安科技大学大力强化科研、产业部门的交流与合作意识,促进科研、产业间的良性循环。

卢建军表示,高校产学研的外部循环,不能局限于学校科研部门与产业集团之间,规模化做企业不是高校产业集团的目标。“通过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经由产业部门孵化、培育成熟后成功转化,交由市场运作,是高校科研产业工作的根本出路,也是建设创新型高校的必然要求。”卢建军称。

大学研究院―产学研新模式的有益探索

“正处于筹建中、已初具雏形的大学研究院,是转变高校科研工作传统‘双归属’,理顺产学研工作‘双循环’的有益探索。”卢建军告诉记者。

发挥学科优势,结合学校现有科研条件和重点科研基地,是西安科技大学科研产业工作的着眼点。大学研究院拟以学校为主体,以人才为纽带,整合各学科科研实力,统一承接和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工作。

卢建军指出,大学研究院的主要职能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和社会为目标,建立起市场化的科研管理平台和科研转化平台。

科技奖励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高校科研文化 科研管理 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24-0150-02

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高校自主创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的学科、人才、信息、学术环境等优势,使其成为我国基础研究、原始创新、攻克高新技g的重要阵地。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教育和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高校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意识逐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阻碍了我国自主创新与知识经济的发展。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尚不健全、不规范,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知识产权管理不力、无形资产大量流失、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等现象。这不仅挫伤了高校师生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发挥高校优势,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更不利于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

近年来,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工作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科研人员取得的科研成果硕果累累。为了更好地促进知识转化为生产力,吉林农业大学不断加大对科研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管理的新思路,通过将知识产权工作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实现知识产权全过程贯通管理;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机制,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提高科技创新能力;通过创新成果产权化和市场化,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动创新成果价值实现;提升了专家知识产权意识,强化科技源头创新和科学规范管理,重视加强与县市区(企业)沟通合作,加速成果推广与转化,推动了区域地方经济建设发展。

一、完善机构建设,制定管理办法,强化科研成果规范化管理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是指导高等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基于学校基础状况和发展战略制定知识产权目标并予以实施,旨在引导高等学校建立可与其他管理要求有效融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帮助学校实现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目标。为有效开展吉林农业大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吉林农业大学早在1985年就已设立科技奖励、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岗位,专人负责学校科技奖励和知识产权工作,并严格对照《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以建立和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为主线,以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统筹优化高校创新资源、增强知识产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核心,不断完善我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着力厘清、破解制约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发展的机制障碍,全面提升吉林农业大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全面实施树立标杆,力争形成知识产权贯穿教学科研全过程的新型管理体制。

吉林农业大学成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最高管理层、学科专家、管理和运营机构代表等组成的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事务,主要负责拟定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相适应的目标;审核知识产权相关规定、工作规划并监督执行;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形成知识产权重大事务决策方案;审核知识产权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吉林农业大学还组建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专门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学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在科技管理处综合科,主要负责知识产权日常管理,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文件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建立知识产权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培训等。

吉林农业大学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设在科技管理处社会服务科,主要负责建立知识产权资产统计、分析体系;建立知识产权资产评价体系;成立资产运营公司,提出重大知识产权资产处置方案,知识产权运营的日常工作。

吉林农业大学先后修订出台了《吉林农业大学科技成果管理办法》《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奖励管理办法》《吉林农业大学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暂行规定》等管理办法,用制度统筹形成建立学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效发挥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不断提高学校创造、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力度,增强科研人员知识产权意识

(一)注重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

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保护条例,已经组织50余名专职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教师参加全国高校知识产权培训班的培训;鼓励管理人员考取全国专利人资格考试。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努力建设一支既懂知识产权法规又具有较高管理水平的骨干队伍。

(二)注重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近几年,针对部分科技人员知识产权知识匮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的现状,吉林农业大学先后邀请到知识产权专家和知名专利人来校,就“专利申报与知识产权保护”“如何从研究课题选择可申请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文件应注意的问题”等,举办了多场知识产权专题讲座或报告会、专题座谈、案例分析,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各学院(单位)科研分管领导、科研秘书、相关项目的科研人员参加讲座或报告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对我校的专利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使全校科教人员不仅了解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使其充分认识到知识,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学校科研骨干、科研管理队伍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观念逐步渗透到了学校科研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注重完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在校科技处网页上,友情链接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专利申请流程;并开展服务提供查询相关领域专利申请情况,为专利申请提供参考资料。另外,全校科教人员可到学校图书馆利用数据库资源进行专利采集、检索、分析等,为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科研人员在项目的申报、立项及技术引进过程中,学校要求查新首先要查专利数据库,否则原则上不予受理。通过专利信息的检索、分析等过程,做到心中有数,为项目的申报奠定基础,同时规避技术引进过程中出现专利纠纷的可能性,逐步培养科研人员利用专利信息的习惯。通过专利信息的有效利用,使立项研究内容及引进技术的质量得到提高。同时,学校在同各类企业以及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技术合作的过程中,注重运用知识产权法律状态检索的工具,避免了在技术交易中使用失效或无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了学校和合作方的利益,维护了发明创造者的权益。

三、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为促进吉林农业大学科学研究和科学建设,鼓励科技人员多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积极争取高层次的研究项目,提高吉林农业大学的整体科研水平,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吉林农业大学先后出台了《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后补助条例》《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奖励条例》《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奖励管理办法》等科研奖励管理办法,对科研工作人员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吉林农业大学奖励发明专利8000/项、实用新型专利2000/项、外观设计专利1000/项、动物新品种30000/个、动物配套系6000/套、大田作物新品种6000/个、其他经济作物新品种4000/个。同时,吉林农业大学也对专著、论文、行业标准等进行奖励。近两年,共投入科研奖励940余万元,奖励教师千余人次,共计奖励科研成果1700余项,不仅调动了广大科教人员从事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而且还促进了我校的技术创新活动健康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作出了一定贡献。

四、以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为核心,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

(一)把论文写在吉林大地上,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探索出面向“三农”,以示范区、专家大院等为载体的新型r村科技服务之路。探索技术研究和现有成果的集成配套转化模式,以促进企业新产品开发、推动大学和科研院所走进产业园区、推动产学研模式的创新、推广校企合作模式等方面为重点,几年来,共承担各类项目千余项,建设科技示范区、星火科技专家大院、新农村建设帮扶点总计54个;选派科技专家赴企业帮扶300余人次,组织科教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8000余人次,培训地方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民200余万人次,5个作物新品种、1个动物新品系得到成功转让,单个成果转让金额达到240万元;累计技术增收90亿元。“把论文写在吉林大地上”的办学特色得到进一步彰显。

(二)积极推动产学研结合,探索崭新的科研合作模式

逐步向社会开放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产学研组织模式,推动技术创新,推进并完善重大横向科研成果的培育转化机制。按照“项目启动、互惠互利”原则,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与相关县(市、区、企业)在科研开发、成果转化与推广、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共建活动。与35个市县区(企业)签订了共建协议,通过与企业、社会的合作来提高专利技术转化运用能力;如与安图县签订长期共建协议,定期开展校企科技成果转换对接大会,双方围绕主要中草药病害防治等方面进行了多项实质性合作。同时,率先建立了院级董事会办学体制,按照开放式办学的思路,注重与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等开展争产学研用联合办学,推广自主创新技术,谋求社会、企业、学校的全面共赢,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辽宁技术创新体系,推动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发展。“十一五”来,学校两个学院累计与董事单位开展横向联合科研项目近百项,专家为企业开发新产品、改进、转让新技术近百项,为企业增收数亿元。

几年来,吉林农业大学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和一系列规范化知识产权的政策。2016年,吉林农业大学获得授权发明专利43项,实用新型专利34项,外观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16项,专利申请和授权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同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在新形势下,面临着新的挑战。在知识产权的管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专利工作还存在着与科研项目开展、与技术创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知识产权战略意识总体上还比较薄弱,对专利的重视程度还停留在数量大于质量的阶段,特别是对专利的产业化能力和创造价值的能力重视不够;在促进专利审查与技术创新的沟通交流和有效对接以及开展相关的专利工作交流活动等方面还做得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积极开展专利信息利用以及专利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工作,制定和利用专利战略,抢占技术与市场竞争制高点,积极组织申请国际专利。

【参考文献】

[1]沈国金.高校建立知识产权经营管理机构的必要性[J].理工高教研究,2006(04).

[2]李晓秋,宋宗宇,李虹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背景下的高校知识产权教育改革[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6(07).

[3]戴志明,李名家,杨俊.浅析我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创造管理策略[J].高等农业教育,2006(07).

[4]孙卫,肖红,原长弘.美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经验及其启示[J].科学管理研究,2006(03).

[5]叶友华.知识产权保护与建设创新型国家[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03).

[6]焦连志,牛贵宏.高校技术转移的知识产权制约瓶颈与对策[J].兰州学刊,2005(06).

[7]丁道勤.慎用“自主知识产权”[J].电子知识产权,2005

(06).

[8]程宏.论标准与自主知识产权[J].大众标准化,2005(05).

科技奖励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施工企业;科技管理

1围绕一个中心,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

科技工作坚持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中心,着力发挥科技对施工生产和管理的护航作用。几年来,共承担集团公司级以上课题14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天津市科技进步奖2项,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科技进步奖4项,国家认可社会力量科技进步奖9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61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41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工法13项。编制地方标准和规范2项。应用《津秦客专特殊桥梁结构关键施工技术研究》课题成果施工的津秦客运专线跨京哈铁路特大桥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铁路斜拉桥双向非对称拆除》施工技术通过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专家鉴定,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搭建3组平台,激发创新内升动力

2.1健全创新体系,搭建体制机制平台。科技创新体系是科技管理的组织保障,而完善的科技创新制度是科技管理的政策保障。建立了以总经理为核心的科技进步领导小组,负责科技创新的总指挥和领导;建立了以总工程师为引领,科技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等业务部门为首,各项目部总工程师为成员的组织实施体系(技术中心)。坚持以工程项目、业务管理、企业发展作为技术创新工作的立足点,不断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经过多年来的持续完善,构建起了以公司为核心、以项目部为主体、以工程为依托的上下三层次、纵向多条线的技术创新管理体系。几年来,在科技进步领导小组及技术中心的带领下,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对科研课题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规范,进一步完善了科技创新的制度基础,形成了体系规范化、覆盖全面化、流程清晰化、职责明确化的动态科研机制。2.2加大科技成果奖励力度,搭建奖励促进平台。为调动广大员工科技创新积极性,先后出台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及科技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大了研发投入以及科技奖励力度,“十二五”期间,共计发放科技奖励121万元,有效激发了广大员工参与和投身科技创新的动力和热情,提高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奠定了坚实的人力基础。2.3强化内外科研资源,营造创新氛围平台。对内,为进一步发挥技能人才示范作用,为技能人才开展管理手段创新、业务营销创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搭建平台,工会、工程技术部、科技部、安全质量部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创新工作室,组织引导了广大员工岗位成才,促进了员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创新工作室针对钻孔桩桩头控制、循环吊筋、桩头凿除等施工技术开展了立项研究及推广应用,进一步推进了施工现场创新创效的实施应用,促进了企业管理升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对外,通过多渠道筹集课题经费等方式深入推动科技研发。坚持加大对外联络力度,积极与天津市科委、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等上级单位之间构建交流互通渠道,为科研课题的申报提供了条件。几年来,先后立项研究各类课题23项,争取外部资金支持232万元,有力地推动了课题研发的进展和科技创新的整体水平。同时积极组织各类科技培训学习,营造了良好的创新氛围。我们先后与市科委、市建委、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区科委、区知识产权局等科研单位建立了培训联系,积累了一大批客座专家资源。围绕科研课题立项申请、科技进步奖申报、科技创新点提炼、工法编写及修改、专利写作与申报、论文撰写及发表等方面,邀请多领域、多专业的客座专家为广大技术人员进行了数十次培训讲座。也通过考核选拔等方式,积极选派精干技术人员参加由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建委等部门组织的课题、专利、工法专题学习,有效保证了随时掌握最先进、最前沿的施工技术。

3夯实六大技术领域,提炼关键技术和创新点

3.1铁路既有线施工及高速铁路、重载铁路修建技术。一是依托重点项目,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既有线施工、大型铁路枢纽建造等传统优势施工技术领域实现再创新和再突破,继续保持领先优势。二是重载铁路、既有铁路运维综合技术实现新提升。开展重载铁路研究及营业线养护维修技术研究。参与研究探索30t以上轴重重载铁路建造技术和技术标准的研究。三是高速铁路建造技术实现新跨越,同时进行高速铁路维修改造技术研究。开展350km/h有砟轨道高速铁路建造技术研究;开展400km/h及以上高速铁路成套建造综合技术及400km/h高速铁路道岔施工技术研究,不断加强复杂环境及地质条件下高速铁路建造技术研究。3.2特殊桥梁结构修建技术。一是开展3.0m超大直径钻孔桩施工技术、潮汐河流下水中墩基础施工技术以及柔性拱钢桁梁成套制造安装施工技术研究,其中需要重点突破的关键技术包括钢桁梁厚板整体节点制造、钢桁梁大悬臂拼装、台风环境下拼装安全、钢桁梁线性与应力监控、梁上柔性拱竖转合龙安装技术。二是开展临近铁路既有线大吨位转体斜拉桥大型铰座安装技术、多点转体施工技术、斜拉桥既有线旁基础施工技术、超薄主梁施工技术、主梁线型和精度控制技术等研究。3.3隧道、地下工程修建技术。以在建项目为载体,着力培育新的核心技术,拥有一批具有独立知识产权、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型的技术和工艺。一是围绕复杂环境及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山岭隧道、城市地铁开展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根据所承建工程情况,针对天津地铁软弱地层及复杂环境条件下的施工难题,开展滨海软土地区地铁施工关键技术研究;二是加快提升隧道施工机械化水平。依托在建重点隧道工程,大力推广隧道机械化配套施工技术,以提高隧道施工速度,降低成本,保障项目工期和效益安全。三是超前探索城市地下管廊施工技术。通过参与建设地下管廊,掌握修建技术,提升在地下管廊建设方面的竞争力。3.4工程测量技术。一是确保测量人员持证上岗数量满足现场需求,严格落实“三级管理,三级测设、三级复核”的测量管理制度。二是以掌握行业内先进技术为目标定期对测量人员进行集训或轮训,确保培训率达到100%。同时针对股份公司技能大赛考试重点开展专题培训,力争在该项大赛中进入前五名。三是加快推进测量工作信息化,实现内业外业数据超限开启报预警功能,避免测量事故发生。四是开展工程测量数据库课题研发,将控制测量、工程测量、监控量测、工程测绘、变形监测、GIS技术进行统一整合,保证内外业技术安全。五是逐步开展摄影测量、地理信息等业务板块的研究,推动工程测量资质升级。3.5绿色低碳技术。一是进一步夯实基础管理。推动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实现节能减排与企业管理的充分融合。二是充分发挥技术创新作用。坚持以科技促进节能减排理念,推动四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引导项目通过优化施组和施工方案促进降耗增效,实现“四节一环保”。三是持续深化示范工程建设。力争在节能减排标准化工地和绿色示范工程建设方面取得突破。四是进一步抓好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及日常宣传工作,以加强业务培训为手段不断提高企业节能减排管理水平。3.6BIM技术以地铁Z4线为依托,将BIM技术进行推广应用,BIM技术所需的2台工作站、4台移动客户端配置齐全,相关配套软件已调试完毕,配备的3名专职BIM人员均已到位。BIM模型将与设计图纸同步发送到项目技术人员,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业主批准后,根据施组编制的施工进度,按照进度要求逐项分拆模型,匹配施工进度。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项目报验采用移动端上传报验过程,与BIM模型匹配。检验批、试验报告也需与BIM模型进行关联。在进行方案汇报时,将施工方案过程进行建模模拟,验证施工方案可行性,寻求最优的方案。同时在汇报时,将模拟的施工动画作为汇报素材,形成一个施工方案的全过程的动画演示,真正意义做到结构物的三维空间展示。

4构筑两条通道,点燃科技引擎

4.1坚持自主创新为主,厚植核心优势。几年来,以承建的既有线改造工程、客运专线工程、城市轨道工程及桥梁工程等为依托,围绕完善专利布局的核心出发点,结合科研课题立项,深入挖掘了施工技术,在现有施工工艺上进行了再创新,并及时提炼总结,撰写申报了一大批科研专利,为各项科技创新成果的归集转化提供了条件。同时,根据科研课题的实施周期,提前规划和拟定了专利的研究方向,实现了关键技术专利组合的加速构建、实现了专利申请数量、质量的“双升双提”。在日常的专利管理实施中,紧密围绕核心技术和重点产品建立了专利信息数据库,在框架桥顶进施工领域形成了专利集群。这些成果的取得也为日后各类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保障。总结提炼的《一种非爆破拆除桥墩使梁落地的施工方法》、《公铁两用车》、《箱体顶进过程中止水带设置方法》、《斜交顶进过程中在偏转端利用顶镐进行纠偏的箱体顶进法》、《一种先顶进后加固线路的框架桥顶进施工方法》、《一种普速铁路下地道改造及新建高速铁路联合施工方法》等专利成果保护了核心施工技术,也为今后类似工程提供了可借鉴的依据。4.2坚持引进消化吸收为辅,发挥创新作用。以技术中心为依托,加强了对外研发交流,与天津大学、天津城建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和传统专业院校建立了交流渠道,并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在津秦客专戴河大桥工程、大里营斜拉桥非对称拆除工程,津保高铁引入天津西站三线矮塔斜拉桥工程、13孔道岔连续梁工程、滦县福州路框架桥顶进等工程中,积极加强与各高校的沟通、技术交流,充分引入了各大高校的技术支持,提高了科技成果的水平和质量。

5拓实三种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5.1狠抓科技先导促进,助推经营增量。几年来,先后获得市专利试点企业、区创新团队、区知识产权先进单位、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技创新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顺利成为集团公司范围内首个省部级专利试点企业;获得省部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为下一步冲击市政工程特级资质申报奠定了基础;丰硕的科技成果在市诚信企业评比、投标活动中为企业做出了加分的贡献;此外,以科研课题及科技成果为有力支撑正在紧锣密鼓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国家级高新企业的申报工作。5.2狠抓科研成果落地,助推生产增质。针对承担的重难点工程,如津秦客运专线大里营斜拉桥拆除工程、津保铁路13孔道岔连续梁工程,积极成立科研课题组进行技术攻关,通过专家论证,方案研讨,确定应用有限元分析软件结合现场监测点布置,通过理论计算、受力分析、线性、应力控制及施工工况模拟等方法总结出相关参考数据,进一步指导了现场施工,确保了工程的安全顺利完工。5.3加快完善成果转化机制。一是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上下要充分认识到,企业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进行科研成果开发,绝不仅仅是为了成果数量的增长、资质维护及扩展的需要,其最终目的是加快提高生产力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二是要健全机制,加快实施。相关管理系统要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办法,加强引导,重点扶持,尽快形成良性推进局面。要对近年来取得的各类科技成果进行梳理,明确转换指标、责任主体和应用流程,抓好新技术、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真正把科技创新成果落实为现实生产力。三是要精于借鉴,善于吸收。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内部科研成果为生产服务,实现内部共享;另一方面要善于引进、消化和吸收行业内成熟的技术成果,使其为我所用,避免盲目立项和重复研发。

6注重培养,强化使用,加快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不断完善人才选拔、培养、引进、交流、激励机制,及时发现和大胆使用优秀人才,加快建立创新人才梯队,使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后继有人。一是做好人才培养工作。加强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健全内部评价考核和选拔任用机制,加大各级专家选拔培养力度,大力加快专家梯队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待遇激励和条件创造,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取证,以满足企业产品实现和发展的需要;瞄准行业先进技术发展方向,从适应发展向努力赶超转变,大力加强新技术、新工艺的再创新培训和技术研发攻关项目的专题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层次的技术专家人才队伍。二是做好人才使用工作。引导各级专家加强技术指导和推广,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积极参与培训教材编写和各类培训授课,发挥“传、帮、带”作用,培养各类专家后备人才和技术骨干。把技术创新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作为培养人才的主战场,充分发挥技术创新人才在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中的积极作用,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技术人才到重点工程、主要科研项目挑重担、长才干,使其成为优秀的技术拔尖人才和技术带头人,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7结语

本文从围绕一个中心、搭建三组平台、夯实六大技术领域、构筑两条通道、拓实三种能力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多方面分别进行了论述,对施工企业科技管理的意识形态以及方式方法都做了详细的阐述,可以为同行业相关工作起到借鉴作用。

作者:张志伟 单位:中铁六局集团天津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科技奖励管理办法范文5

2003~2013年间,朱玮担任济南铁路局科协办公室(科委办公室)主任。这10年,对于他,工作充实且踏实。

任重道远为科普

在济南铁路局长期从事科技管理、科研开发和科普宣传工作期间,朱玮先后组织制定了《济南铁路局科学技术管理办法》、《济南铁路局科研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济南铁路局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实施细则》、《济南铁路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济南铁路局“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等一系列制度规划,建立和完善了铁路局科技创新体系。

在这些文件的制定过程中,他常常写到深夜,倾注了很多心血,并多次以各种形式征求各方面意见,认真思考推敲,反复精心修改,确保制定的政策措施能够符合实际、切实可行、见到成效。

朱玮积极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由他组织开展的各年度“科普日”、“科技活动周”活动,是以宣传铁路科技为主线,结合各年度活动宣传主题,精心组织设计活动方案,在车站货场等地展示设计制作的铁路科技图片展板,利用铁路办公网举办网上科普知识竞赛问答,邀请知名专家举办高速铁路技术、TRIZ创新理论与应用原理等科技讲座,选购数千册优秀科技图书、期刊及编辑制作各年度济南铁路局科技成果汇编(光盘)赠发给全局各单位、部门学习参考。由于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广大职工的好评。

专心致志搞课题

为保障铁路安全生产、提高设备质量、促进运输经营,朱玮做了很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他组织编制了10个年度的铁路局科研计划,累计安排科研课题及示范推广项目561项,涉及经费4815万元;组织申报了铁道部科研计划课题,累计承担铁道部科研计划课题23项,涉及经费983万元;组织开展铁路科技成果鉴定(评审),累计通过省部科技成果鉴定14项,通过铁路局科技成果鉴定137项;组织申报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累计获省部级奖27项,获铁路局奖169项。

在科研管理过程中,朱玮组织审查筛选科研课题,了解现场需求,明确课题目标,组织审查课题组起草的研究方案;组织了审查修改课题组起草的研究报告、技术报告等结题鉴定技术资料,组织召开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会议;组织科技成果申报省部级科技奖的评审推荐和铁路局科技奖的评审表彰工作。

在科技工作中,朱玮坚持科学真理、尊重科学规律,保持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他积极参与科研开发,技术创新取得了较好成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他先后参与完成15项铁道部、铁路局科研课题,在研课题10余项。获得5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5项济南铁路局科技进步奖。结合科研主笔撰写论文《既有线临时限速预警控制技术研究与试验》,发表在《中国铁道科学》2013年第三期上,获济南铁路局优秀科技论文一等奖。

此外,2006年组织参与完成铁道部重大试验《CRH2等型动车组型式试验》和《列控综合试验》;2011年组织参与完成京沪高铁先导段第二阶段综合试验,受到了铁道部的好评,为高速、提速铁路发展做出了贡献。他还牵头组织济南铁路局专项重点技术工作论证,先后组织完成了“胶济客运专线自动售检票系统”等8个项目技术论证,为铁路局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建议。

积极探索求创新

以济南铁路局办公网络为依托,朱玮组织筹建了网上济南铁路局科技图书馆,于2007年12月18日举行了隆重的开馆启用仪式,至今每月组织维护更新图书期刊内容,确保图书馆运行正常。馆内精心挑选收藏了有关铁路科技各专业技术领域和相关基础技术领域的电子图书6万余册、期刊论文518万余篇、技术标准近2千项,供全局10余万职工上网免费登录查阅,为广大职工学习铁路科技知识、查阅专业技术资料和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供了很大帮助。

在科技图书馆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过程中,朱玮组织了科技图书馆网络设备的选型、安装,网站页面等软件的设计制作,图书期刊的挑选、订购、导入,期刊、标准的更新,不断丰富图书馆网页内容,精心维护管理,确保运行正常。

由商务部和铁道部批准、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主办的第五届至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现代化铁路技术装备展览会,是朱玮先后组织参加的一项重要展会。他利用灯箱图片、文字、电视片、展册、实物等多种形式,充分展示了济南铁路局铁路建设成果、先进技术装备、铁路客货运输服务、科技创新成果及科技新产品。展览内容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整体设计简洁大方,版面设计制作精良,提升了济南铁路局形象,得到了领导和参观嘉宾的好评。

科技奖励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

Abstract:Intheprocessofscientificresearch,technologicalachievementinvolvesvariouscontents.UnderthecurrentsupervisionsystemoftechnologicalachievementinChina,technologicalachievementshouldbeprotectedinanappropriateway.Withouttheappropriate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protection,thetechnologicalachievementwillnotbeprotected.

Keywords:technologicalachievement;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protection

科技成果的概念在我国的科技管理体制下已经存续了多年,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烈的当今时代,由于科技成果的概念产生于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其所包涵的内容并非全部得到我国现行有关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对于科学研究过程中产的科技成果,应该在现行法律规定之下寻求合适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

一、我国科技成果的界定和分类

科技成果,是科学技术成果的简称,指对科学研究课题通过调查考察、实验研究、设计试验和辩证思维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创造性成果[1]的统称,属于科学技术这一特定范畴内的智力成果。科技成果的界定最早可以追溯到1961年4月22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10次会议)通过并试行的《新产品新工艺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从中可以看出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科技成果主要是指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的新产品、新工艺。

此后,原国家科委于1978年11月颁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管理办法》中把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分为三类:(1)科学成果即自然科学方面的具有创造性的理论研究成果;(2)技术成果指使生产多、快、好、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方法;(3)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阶段成果。这是首次对科技成果进行分类。

在1984年2月颁布的《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规定》中又明确了管理的科技成果范围是:(1)解决某一科学技术问题而取得的具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立应用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2)在重大科学技术研究进行进程中取得的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立应用价值或学术意义的阶段性科技成果;(3)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取得的科技成果;(4)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过程中取得的新的科技成果;(5)为阐明自然的现象、特性或规律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科学理论成果。

而在198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中,将被鉴定的科技成果拓宽为科学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以及软科学研究成果;并且还规定了不要求一切科技成果都进行鉴定,规定了三种视同鉴定的情况。此种划分已被沿用至今。

原国家科委于1994年10月26日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中还明确指出:“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并规定:“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对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2)软科学研究成果;(3)已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4)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5)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也就是说,进行科技成果鉴定的只是应用技术成果,科技成果涵盖的范围超出了鉴定的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1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则明确了技术成果的一般规定:“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对技术成果所包含的内容进行了较为具体的规定。总的来看,科技成果是人类的智力劳动产物,与有形物有很大差别。科技成果完成后,其内涵价值基本确定。

二、科技成果权的概念、性质

由于立法规定的粗简,人们对于科技成果权的性质、内容和特征,尤其是对于科技成果、科技成果权与知识产权三者之间的关系缺乏正确认识。

科技成果权作为法律术语最早在我国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第118条规定中出现:“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①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此后,在1993年10月1日实施的《科技进步法》第60条规定中也提到了科技成果权:“剽窃、篡改、假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著作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学技术成果权的,非法窃取技术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从该条规定来看,“科技成果权”与技术秘密也属不同的概念。此外,在《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中关于知识产权的第97条第2款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作为《民法通则》知识产权这一节中的一个条款,可以理解为《民法通则》把科技成果当作一种知识产权,但是,现阶段的知识产权法中并没有针对科技成果制定专门的法律。在制定《民法通则》时,我国尚处在计划经济体制,生产、科研和应用等都依靠国家计划,科技成果归国家所有,科技成果无偿使用,而知识产权源于“特权”,是法律授权获得的一项民事权利,从而造成了作为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却无法得到知识产权法的直接保护,科技成果权与发现权、发明权一样,实质上是一种有权获得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的权利,与受专门法律保护的其他各项知识产权不同,并不是一种智力成果专有使用权,不具有其他知识产权的专有财产性质。

科技成果的完成者可以依照《发明奖励条例》、《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科技进步奖励条例》的要求申请科技成果的奖励,科技成果的权利范围不像专利权那样与现有技术可以明确区分。有专家在解释我国科技奖励制度时指出:“获得自然科技奖励的公民,将对其科学发现享有发现权,获得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将对其发明创造享有发明权,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公民,就对其完成的科技成果享有科技成果权。从权利性质来讲,发现权、发明权、科技成果权属于精神权利。”[23]

三、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保护

通过科学研究活动取得的科技成果,不论成果价值多大,就目前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法律来看,均不能直接产生独占权利,科技成果要想获得法律保护,必须通过获得其他知识产权的方式进行保护。从一定意义上讲,科技成果首先要通过某种途径依法确认才能产生相关的知识产权,也就是说,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属性都有一个依法确认的过程,不是科技成果自然产生的,更不是科技成果完成人所“声称”的。科技成果是重要的无形资产,但要用知识产权来保护才能具备财产权特征,一项科技成果可以拥有多项具备财产权特征的知识产权,但拥有科技成果不等于自动拥有了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一类法定权利,它必须依法产生,任何人不能随意宣布自己拥有某项知识产权,不能宣布自己是某项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所有知识产权都必须得到法律的授权才能得到确认。科技成果是产生知识产权的源泉之一,知识产权是保护科技成果的手段,科技成果中符合知识产权保护条件的应当采取知识产权形式的保护。知识产权本来就是工业经济时代为保护和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商品化而诞生的一种新型权利,是人们对创造性智力活动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其本质是一种智力产品在市场交易中获得的经济权利,其产生、行使和保护与市场紧密结合。知识产权保护一般是根据先申请原则来确定的,如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从而使其享有一定期限的独占权,法律上承认知识产权这一权利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有目的地保护权利人的独占性。

由于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权的客体均是科技成果,两者存在着重合或交叉,但是,知识产权不等同于科技成果权,科技成果广泛存在于知识产权之中,或者说知识产权保护那些需要保护的科技成果,两者是包含、重叠和交叉但不是全部的关系。至于科技成果应该采取何种知识产权方式来加以保护,则应根据具体的科技成果类型来确定合适的保护方式,不管以何种方式来保护科技成果,各种权利的性质、范围和边界是不相同的。

科技成果获得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是知识产权法。依据知识产权法,对科技成果进行产权界定,使其成果的权利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享有科技成果的独占权,并享受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效益,是调动企业、个人乃至整个社会科技创新积极性的重要保证。只有使科技成果取得专利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得到保护,才能最终形成自己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知识产权制度就是一种鼓励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和利益的激励机制,是一种成果权属机制,其植根于市场经济,以明确界定知识成果的产权并为之提供有效保护为其主要特征。

从各国知识产权保护实践来看,科技成果若不申请专利,将得不到国际承认,而且国外法律中也没有“科技成果权”这个概念。知识产权的立法目的则是界定相关产权,明确产权的范围与归属,从而实现科技成果的产权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表明:世界上90%~95%的发明能够在专利文献中查到,并且许多发明只能在专利文献中查到,可以说,专利文献几乎记载了人类取得的每一项新技术成果,它融技术、法律、经济情报为一体,是世界上反映技术发展最迅速、最全面、最系统的信息资源。[4]由此说明,其他国家、尤其是科技发达国家十分注重用专利来保护最新的科技成果。在全球科技经济、法律体系等一体化趋势日趋明显的大环境下,我国现行的科技成果管理体制不具有保护知识产权的作用,对获得的科技成果应选择合适的保护方式,没有有效的保护手段科技成果将无法得到保护。

从法律上看,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明确的,科技成果的范畴涉及科学技术领域内一切智力劳动成果,并非所有科技成果都可以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有些则不能取得知识产权保护,如专利法中对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均不授予专利权①,而以上这些均可纳入科技成果的范畴。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也将随之扩大和增加,但采取何种保护方式应由法律来规定。由于新技术的进步所带来的新的技术成果,可以通过扩大解释现有的知识产权特别法律,将其纳入现行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内。例如,对计算机程序的保护就是通过重新定义著作权法中的作品概念来实现的,也可以制定专门的法律加以保护。我国现阶段对计算机程序、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的保护,均有法律保障,这些成果广义上都属于科技成果的范畴。随着新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领域也将会进一步得到拓展,面对知识产权领域新的客体、新问题,必须通过法律修正和新的立法使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得到丰富和发展,以适应知识创新时代的需要。

四、结论

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和现状表明,并非一切科技成果都可以成为法律的保护对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也不尽相同。科技成果的范围十分广泛,能够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只是其中符合法律要求、具有创造性和单一性的部分。对具有创造性的科技成果能否授予知识产权,还要取决于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国家政策和科技发展水平。对于列入某种知识产权专门法律保护范围的科技成果要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依法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取得知识产权。

参考文献:

[1]曹昌祯.中国科技法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69.

[2]段瑞春.关于科技进步法的主要制度[J].中国科技论坛,1994(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