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项目奖励办法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企业项目奖励办法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企业项目奖励办法

企业项目奖励办法范文1

一、考核奖励对象

1、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化学工业园管委会;

2、市系统工业管理部门(公司)。

二、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一)考核指标体系

分四大类,18个子项,基本分400分。

第一类:经济运行。基本分100分。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30分,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20分,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0分,产销率10分,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税30分。

第二类:投资和引资。基本分100分。其中:工业投资50分,工业实际利用外资30分,民资注册资本20分。

第三类:“双创”工作。基本分100分。其中:新品开发10分,新品销售率10分,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5分,认定省级以上高新产品15分,新建市级以上研发机构15分,新增省级以上品牌15分,工业单位能耗下降20分。

第四类:“三重”工作。基本分100分。其中:产业集群30分,做强做大30分,亿元以上重点技改项目40分。

(二)单项计分方法

每一单项完成指标得基本分;超(减)指标按比例记分,每超(减)一成,增(减)基本分5%,最多增(减)50%;缺项按该项平均得分的一定比例计分。

(三)被考核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加分奖励:

1、当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完成目标后,每超5个奖励3分;当年新增1个销售超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3分、4分、5分、6分和7分。

2、当年每新注册1个注册资金2亿元以上的民资工业项目,奖励2分。

3、当年每新注册1个注册资金1亿美元以上的外资工业项目,奖励4分。

4、完成1个设备或技术投资3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当年奖励4分。

5、当年新增1个国家级品牌,奖励3分;

6、当年新增1个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奖励3分;

7、当年新增1个国家级高新企业,奖励3分;

8、当年新增1个上市公司,奖励4分。

(四)被考核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相应的倒扣分处罚:

1、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扣减5-10分;

2、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并被环保部门认定处罚的,扣减5-10分。

3、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情节严重,被市以上政府部门查处,并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的,扣减5-10分。

凡受到扣分的单位,当年不能评为一等奖。

(五)总分计分方法

总分=(经济运行得分×30%)+(投资和引资得分×25%)+(“双创”工作得分×25%)+(“三重”工作得分×20%)+加分项目得分-减分项目扣分。

三、奖励等级与奖励办法

奖励等级:县(市、区)、市开发区、市化学工业园总得分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四名为二等奖,第五、六、七名为三等奖。

奖励办法:对获得一等奖的单位,奖励10万元,并给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颁发金牌一块,给单位颁发奖状一张;对获得二等奖的单位,奖励8万元,颁发奖状一张;对获得三等奖的单位,奖励6万元,颁发奖状一张。奖金主要奖给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经贸部门负责人。

四、组织领导与考核分工

由市成立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对全市工业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督查和协调。在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经贸委负责年初具体考核目标制订和年终考核奖励牵头。为了强化目标责任,市政府于每年年初与各地政府及其工业主管部门和市系统工业管理部门(公司)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具体考核指标。各地政府和经贸部门、市系统工业管理部门(公司)要增强目标责任意识、创新创优意识和争先进位意识,尽职尽责,努力推动工业经济各项目标的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通过考核,考出新的干劲、新的形象、新的业绩,为全市工业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企业项目奖励办法范文2

第二条奖励范围和对象

从境外(包括港澳台)引进的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项目及引进市外资金投资新建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生产性企业和旅游业(酒店除外)项目以及市政府认定的项目,并在本市工商税务部门登记和缴税的,对项目引荐者给予奖励。

项目引荐者是指引荐外来投资商到我市投资,促成项目落户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奖励办法及标准

项目引荐者按项目购地资金、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申请招商奖励:

(一)引进项目购买土地,按项目用地一年内缴交的购地款的1%给予奖励;

(二)如果引进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生产型项目和旅游业(酒店除外)或市政府认定等用地少投资额较大的项目,也可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到位金额给予一次性奖励,每投入100万美元,奖励1万元人民币(如已取得购地奖励,须在该奖项中扣减)。

(三)如果引进符合国家颁布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高新技术项目、世界500强境外企业项目和中国100强企业项目,两年内投资额超1000万美元的,在原来奖励的基础上再增加奖励10万元人民币。

上述奖金为引进项目的全部奖金,引荐者为多人时,奖金由引荐者自行协商分配。

第四条奖励程序

(一)引荐者的确认。引荐者从项目洽谈开始时应到市外经贸局备案,并不断通报项目洽谈进展情况;项目引进成功后,由项目投资方和项目落户方书面认可,报市外经贸局审核确认。

(二)奖励申报。凡符合奖励标准和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引荐者向市外经贸局申报。1、申报购地奖励应提供以下资料:①招商引资奖励申请表;②企业工商执照;③投资方和落户方对引荐者的认可证明;④引荐者身份证明;⑤购地付款有效凭证;⑥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2、申报按实际到位资金奖励,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招商引资奖励申请表;②企业工商执照;③项目验资报告;④投资方和落户方对引荐者的认可证明;⑤引荐者身份证明;⑥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期限。申请购地奖励的,可在付清项目购地款后12个月内申报;申请按到位金额奖励的,在引荐项目建成投产后12个月内申报。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

(四)审查核实。引荐者申报奖励,由市外经贸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和市投资服务管理中心审查核实后,报市政府审批;审批手续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引荐者必须如实申报,若审查核实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骗取奖金的,依法追回奖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奖金的发放。经审核符合奖励标准的,在报市政府批准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奖励金。如已领取购地奖励金的,在再申报按项目到位金额奖励时,须扣减购地所得奖励金。

(六)按谁受益谁奖励的原则,以投资项目的地方税收收益进行划分,属市直收入的项目,其奖励金由市财政解决,属县(市、区)收入的项目,其奖励金由县(市、区)财政解决;属于市和县(市、区)或县(市、区)之间税收分成的项目,其奖励金按照共享比例分担。

引荐者奖励收入为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应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缴交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对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对地方经济带动作用大的投资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可采取一企一策的措施,给予引荐者特别奖励。

企业项目奖励办法范文3

一、2013年全镇经济发展目标

全年GDP完成62438万元,比上年增长17.24%;固定资产投资达60000万元以上,比上年增长18.2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1420万元以上,比上年增长21.35%;招商引资国内市外到位资金68354万元;比上年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9054万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682元。

二、具体任务分解

(一)新增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新建2个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其中力争新引进1个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三)商贸、物流及其他企业保证个数和税收在上年基础上总额不减,物流企业新增吨位达500吨以上。

(四)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确保完成2000万元。

(五)招商引资市外到位资金超任务30%以上。

(六)全面完成南山温泉及配套项目本年度建设任务,达到计划形象进度。

(七)新引进投资达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1个。

(八)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个。

(九)全面启动旧城改造,新开工商品房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

三、措施办法

(一)调整充实镇经济工作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人员。(名单见附表1)

(二)继续实施领导和部门联系企业项目制度(联系企业人员名单见附表2)

(三)联系企业项目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工作协调,每月不少于2~3次到所联系的企业,随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尽最大努力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确保企业预计目标完成。

(四)确保所需的工作经费。

(五)积极协调服务,确保企业发展的要素保障,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六)为提高村级组织的招商引资积极性,通过村级组织或个人引资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300万以上的工业企业加30分;配合服务完成工业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以上的工业企业加20分,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加30分。

(七)根据不同的引资企业,“一事一议”制定相关优惠政策。

(八)制定镇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企业项目奖励办法范文4

一、奖励原则:版权所有

绩效挂钩的原则。认真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决克服平均主义,按绩效计奖。

公平竞争的原则。科技人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在科研攻关、课题研究、新品开发、新技术新项目引进等工作中,人人平等,允许自由组合,择优招标竞争,以鼓励我院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二、奖励项目

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科研创新中成绩显著并获各级科技进步奖。

①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奖励万元;

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奖励万元;

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四等奖:奖励万元;

②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省级科技进步奖四等奖:奖励万元;取消

③获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市级科技进步四等奖:奖励万元。万

奖励项目组主要成员奖金额度不低于奖金总的,项目第一责任人的额度不低于奖金总额的。

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是对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的先进医疗技术,促进医院科学技术进步,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且填补国家、省、市、院空白,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①获省卫生厅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一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省卫生厅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二等奖:奖励万元;万

②获市卫生局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一等奖:奖励万元;万

获市卫生局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二等奖:奖励万元;万

③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一等奖:奖励万元;

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二等奖:奖励万元;

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三等奖:奖励万元。

创建重点科室奖:创建活动中成绩显著,通过各级重点专科验收。

市级:科室奖励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

省级:科室奖励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

国家级:科室奖励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

奖:

()报销:

中华级系列和核心期刊:按实报销

国家级:限额元

省级:限额元

市级:元

()奖励:

收录的期刊:每篇奖励元;

中华医学系列期刊(核心期刊):每篇奖励元;

中华医学系列期刊:每篇奖励元;

国家级(核心期刊):每篇奖励元;

国家级(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每篇奖励元;

国家级:每篇奖励元;

省级(核心期刊):每篇奖励元;

省级(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每篇奖励元;版权所有

省级:每篇奖励元。

港澳出版刊物不列入奖励范围(以出版刊号为准)

收录的期刊:每篇奖励元;

专著:每本元;

中华医学系列期刊:每篇奖励元;

国家级:每篇奖励元;

省级:每篇奖励元;

核心期刊:每篇奖励元;

统计源期刊:每篇奖励元;

论著:每篇奖励元;

奖励范围仅限于正规出版刊物。

科技成果转让奖励:凡职务技术成果转让给企业的,可从转让费中获得不低于的奖励。

.教育奖励:专业对口,在职读书获大专以上学历的,一次性奖励元。

三、奖励办法:

凡申报医院科技奖励的,必须详细填写申请书并附详细资料,每年年底评审一次,由医院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执行,上述各项奖励均记入各有关人员的技术档案。

四、奖励说明:

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和科研成果奖的奖金为整个课题组拥有,但课题组负责人所得奖金不低于奖金总额的。

奖的奖金主要奖给第一作者。

获得专利权的奖励只奖励第一发明人。

企业项目奖励办法范文5

一、考核的对象范围

机关中层以上干部,部分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各行政村。

二、目标任务

以镇党委、政府每年初确定下达的协议引进外资、实际利用外资和引进内资的目标任务为工作目标。(引进外资的按当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计算任务,奖励标准仍按外资奖励政策执行)

三、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

㈠奖励

1.引进外资。本办法所指外资是指我国境外以及港、澳、台地区的资金。

⑴工业、农业项目。实际利用外资50-150万美元(含150万美元)按4‰比例奖励;150-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按5‰奖励;300-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按6‰奖励;500-800万美元(含800万美元)按7‰比例奖励;800-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按9‰比例奖励;10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按1%比例奖励。

⑵服务业项目。对引荐外资1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业经营项目,按项目经营投产后一年内上缴税收镇本级财政分得部分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

⑶增资项目。对外资企业的增资项目按上述第⑴条标准减半奖励,奖给增资企业。

利用外资引荐奖均按当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支付。

2.引进内资。本办法所指内资是指我镇以外的资金。

⑴工业项目。凡引荐项目的实际到帐资金在1000万以内的(含1000万元)的按2.5‰比例奖励;1000-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的按3‰比例奖励;2000-3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万元)的按4‰比例奖励;3000-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的按5‰比例奖励;5000万元-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的按6‰比例奖励;1亿元以上的按8‰比例奖励。

⑵农业项目。凡引荐项目的实际到帐资金在300-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的按4‰比例奖励;500-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的按5‰的比例奖励;2000万元以上的按6‰比例奖励。

⑶服务业项目。对引荐内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服务业经营项目,按项目经营投产后,一年内上缴税收镇本级财政分得部分的20%给予奖励。税收逐年增加,可连续两年获奖,第二年奖励金额为当年新增税收镇本级财政分得部分的20%。

3.对引进一定数额的外资和内资,发展我镇社会事业的项目;对筹集来源多元化的项目;对税收实行即征即退的项目;对境外赠款所获外资;实行一事一议,适当奖励。

4.由村招引的项目,按引进项目产生的税收镇本级财政分得部分的50%长期奖励给招引项目的村,作为村级集体收入。对于具体引资人按奖励政策给予一次性奖励(项目享受政府招商优惠政策期间村不享受分成)。

5.鼓励吸纳镇外税源。吸纳镇外税源镇本级财政分得部分每10万元人民币可以抵算当年招商引资任务100万元人民币,并计算奖金。以村为单位吸纳的一次性税收不纳入村当年财税考核基数。

6.以上所有项目引进后,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地须在九龙镇,否则不予奖励。

㈡考核

招商引资工作关系到全镇经济发展大局,体现本地区经济开放程度和未来发展后劲,能否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是考核各级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之一。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09年4月1日起把机关中层以上干部,部分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各行政村的招商引资实绩与年终奖金实行挂钩。具体考核指标以当年镇下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为考核依据,其办法为:

1.事业编制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年终考核完成引资任务的,除享受全额工资外,同时享受年终目标管理奖励,完不成任务的扣发年终目标管理奖的15%。行政编制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完不成任务的,在市、区对九龙镇的相关奖励中按相应级别事业人员的年终目标管理奖15%的相应金额逐年扣除,并可在下年度继续扣除,扣足为止。

不在镇机关领取工资及目标管理奖的垂直单位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完不成任务的按其15%的目标管理奖数额,在镇发相关补贴及奖金中给予扣除,并可在下年度继续扣除,扣足为止。垂直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为行政编制的,参照镇同级别行政编制人员的奖罚政策执行。

2.部分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完不成任务的扣发年终目标管理奖的15%。

3.各村招商引资与年终分配挂钩,完不成任务的,年终分配方案批准时扣发15%。泰九委发〔2007〕19号文件《九龙镇村干部报酬考核办法实施意见》中的关于招商引资考核的部分以本办法的标准执行。

四、考核兑现

镇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考核。

㈠外资金额的确认。协议利用外资以工商登记注册为依据。实际利用外资以《验资报告》、外汇进帐凭证单和进口设备报关单为据;外资由区外经贸局认定。审核认定工作由镇台商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㈡内资金额的确认。以投资者购置土地、厂房、设备等实际投入资金的有效票据为依据。内资由镇工业园区、财政所审核。审核认定工作由镇台商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㈢奖励对象的确认。由项目投资者填写引资人确认表,经审核后明确引资人。引荐者为单位的,奖金由单位研究分配;引荐者为1人以上的,按1人计奖,奖金的分配由引荐者之间协商解决。个人所得税由财政所发放奖金时按相应的国家政策代扣。

㈣外来投资企业、私营个体业主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和实行一企多牌或在镇内相互转让的项目,不列入奖励范围。

㈤对新引进当年没有完成投资的跨年度项目,可按当年实际投资额计算引资任务,不计算引资奖金。次年经验收完成投资后,再按当年投入计算当年引资任务,计算累计引资奖金。也可待项目全部投产后一次性计算引资任务及奖金。领取奖金的项目,必须是投产见效(纳税)的项目。一个项目只奖一次,属于企业内部技术改造和扩能项目,原则上不再奖励。

五、兑现程序

1.引进项目按照协议所规定的序时进度资金到帐建设后,由引荐者填写《泰州市九龙镇引荐投资项目奖励申请表》,报镇工业园区管委会。

2.镇工业园区管委会接到奖励申请表后,对照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镇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引进者凭批准手续到镇财政所领取奖金。

申请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上报统计数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计奖资格,并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六、本考核办法以外的镇内外人士引荐项目落户九龙的,参照本办法予以奖励。

企业项目奖励办法范文6

生产力促进中心的重点工作就是做好科技服务企业工作,为企业的发展搭建科技服务平台。一是主攻项目。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及时加强了与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的沟通协调,在项目的论证、申报、实施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今年,我们经过精心准备,申报了1项国家富民强县专项计划,申报了2项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了4项省级科技项目,这些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加快了我县优势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二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取得了突破。县唯冠油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井冈山大学合作,投资100多万元兴建了我市第一个“市液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企业的自主创新和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搭建了一个高新技术平台,先后研究开发生产了一系列小流量多头泵新产品,有4项发明获国家专利,其开发的“GBT02-3小流量多头泵”获得了“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和“省优秀科技新产品”等多项荣誉称号;三是扎实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的导向作用,推进企业发展。目前,我县企业正在实施的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有14项,其中国家科技人员入园入企项目2项,省科技富民强县项目1项,省科技支撑计划1项,省星火计划项目1项,省重点新产品计划9项;四是积极寻求上级科技部门的立项和资金支持。为了多方位增加科技经费的投入,我们积极和上级科技部门加强联系,争取多立项,多获资金,经过努力,获得市以上项目资金共计70余万元,为我县科技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一些资金支持,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科技基础工作的建设和省级民营科技园区的发展。

二、人才引入园区,夯实科技发展基础

为了加速园区企业发展进程,我们把人才战略作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关键举措,认真加以贯彻落实。一是在园区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发放企业人才、技术需求表征集需求信息,接着我们会同企业与省、市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进行沟通协商,在技术、项目、资金等方面的合作进行商谈,最后有县唯冠油压、火腿公司等10家企业采用柔性引进的方式与相关专家签订了合作协议;二是组织相关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签订人才培训供需长期合作协议,制定了从低级到高级人才培养计划,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智力和人才支撑;三是出台优惠政策,组织企业直接到人才密集区招才,把优秀人才吸引到园区创业。到目前为止,园区企业已引进高级技术人才20余名,中级技术人才80余名。

三、落实科技政策,努力推进科技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