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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经济与数字经济的关系范文1
[论文摘要]经济全球化本质上已经成为虚拟经济的全球化,随着经济虚拟化程度的加深,虚拟经济已经成为现代经济 社会 的一种主要的经济形态,对实体经济发展产生重要的作用。尽管虚拟经济在我国已经得到飞速发展,但其高风险性却并未获得足够的重视,所以需要建立虚拟经济风险预警系统对其风险进行防范,从而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证 。
一、 引言
当今时代,人类的经济活动方式已经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财富的物质形态逐渐淡出,财富的虚拟化倾向日益明显,人的 心理 需求已然作为巨大的经济推动力走向前台,满足人类心理需求的具有大量虚拟价值而非使用价值的 金融 经济交易大批涌现,如有价 证券 、债券、股票、 期货 、期权等。面对经济虚拟化的倾向,特别是从1997年东南亚 金融危机 爆发以来,虚拟经济的不稳定性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对国民经济的负面影响成为国内外各界的话题,而2007年7月以来发生在美国的“次贷危机”也正是经济高度虚拟化的一个负面结果,虚拟经济不稳定性往往给整个经济系统带来风险,所以需要建立风险预警系统进行防范。
二、虚拟经济中风险的产生
虚拟经济是指以虚拟资本的运作为中心、脱离实体经济的价值形态,按照特定的规律独立运行以获取价值增值所形成的经济活动或经济领域,虚拟资本是在借贷资本和 银行 信用制度的基础上产生的,是 市场 经济中信用制度和货币资本的产物,它包括银行的借贷信用(期票、汇票)、有价证券(股票、债券)、不动产抵押单及各种金融衍生品种等。
虚拟经济的发展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参与利润分配的机会,劳动者可以借助虚拟经济提供的技术工具独立完成一个具有良好前景的 投资 (如风险投资机制),从而独立占有自身成果,摆脱资本的绝对控制和剥削,同时有价证券、期货、期权等虚拟资本的交易虽然可以作为投资目的,但也离不开投机行为,这是市场流动性的需要所决定的。据 统计 ,全球新增的可计算的 gdp中,大部分是虚拟经济形态,包括金 融资 产、衍生金融工具等与虚拟经济经营相关的经济活动变量。现代国际金融交易总值已经超过了 国际贸易 的60~70倍。
现代社会,虚拟经济的另一大经济产物就是“月光族”和“富翁”手中持有的信用卡。信用卡允许使用者当在购物需求超过了支付能力,向银行借款。这种允许实质上是将现在财富和未来财富虚拟化“卡奴”和“卡神”的财富终值和现值都变成了看不见、摸不着的提款机上的数字,任何经济交易也可以通过数字的增减完成。这种付款方式既方便又快捷,更重要的是他不受流动性压力的影响。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一旦被银行认为是恶意透支或者逾期还未还款,那么银行便会给持卡人以惩罚性的利率,所以很多信用卡用户沦为“卡奴”。
虚拟经济脱胎于实体经济,但不能脱离实体经济,而这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制成的价格系统来看:实体经济是 成本 制成的价格系统,由于受到成本和资源禀赋等约束,其间的资金流量和流向波动幅度不大;虚拟经济是心理制成的价格系统,价值运动的载体是货币,社会经济价值系统的运动在时间维度与空间维度上都是以货币连接的,货币的运动方式决定波动性强、敏感性强等特征。
从 经济 整体运行过程来看,虽然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虚拟经济在资金、信息上的支持,但是虚拟经济的运行一刻也脱离不了实体经济的支撑。鉴于实体经济领域效益的高低起伏,虚拟经济领域的微观基础虚拟资本价格便失去了变化的基准,而虚拟资本价格也就有了剧烈变动的理由,如此虚拟经济将不可能持久发展。在实体经济运作过程中,受经营者能力和外部 市场 环境 的影响,微观企业的信用能力、盈利能力以及技术革新进度等将面临着不确定的威胁,这一系列不确定性的难题会通过实体经济的外观经济指标迅速波及到虚拟经济领域,造成虚拟经济中虚拟资本价格的强烈波动,市场风云变幻莫测,从而会带来巨大的风险。
虚拟经济过度背离实体经济是他在当展的新特点。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背离性便表现为虚拟资本价值增值程度的不断加深,即原生金 融资 产价格的膨胀和 金融 衍生资产衍生化程度的加深。
虚拟经济与数字经济的关系范文2
关键词:数字化经济;劳动力市场;经济;社会
数字技术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带来了信息的商务模式,数字化是信息社会的技术基础。数字化经济现在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数字化经济带来了电子商务的进步和生产率的提高,同时也对中国劳动力市场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力,所以有必要研究适应数字化经济变化和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以便提升劳动力市场运行效率和促进就业,进而推进中国经济社会生活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一、数字化经济的产生
数字化经济,是指在计算机、网络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上,人类社会在信息化和网络化下的一种经济形式。数字化经济,实质是指一个经济系统,并且在这个经济系统中,数字技术被广泛地使用,并由此带来了整个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根本变化。数字化经济同时也是一个信息和技术数字化的全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系统。数字化经济还包括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是指应用计算机、网络及通信设备等,来实现政府工作流程和组织结构的整合与优化。电子商务是指利用微电脑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进行的商务活动。
二、中国劳动力市场的现状
劳动力市场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也会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当今,中国劳动力市场上的供给主要包括三种:新增劳动力、失业劳动力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如图1所示,2002年第1季度,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约有3320740名求职者进入劳动力市场寻找岗位,到2010年第4季度,这一数据增加到8700720,增长了158 %,这充分说明,劳动力市场逐渐成为中国劳动力配置的重要途径。
(一)现代服务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增加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发展迅速,现代服务业迅猛发展,传统产业诸如工业、农业的就业需求大量减少,而第三产业的就业需求却大量增加,现代服务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大大增加,已成为国家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平均每年新增就业人口近700万。
(二)大学生就业困难
2013年上半年中国有6.7万家民营企业倒闭。2013年大学毕业生人数达到699万,是高校毕业生人数最多的一年,被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季。
(三)新兴产业高技能岗位人才缺乏
劳动力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新技术高科技人才缺乏。相关的统计资料表明:中国劳动力供给有8.4亿左右,其中90%以上的人没有受过良好教育,没有人力资本,也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根据目前的发展情况,新兴产业人才严重欠缺,高技能岗位人才尤其匮乏。
三、数字化经济对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与变革,必将推动中国经济从传统工业经济向数字化经济转变,这也将深刻影响中国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各个层面,其中主要包括了劳动力市场结构、工作方式及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变化。数字化经济带来电子商务进步和生产率提高的同时,还对中国劳动力市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和冲击。
(一)直接影响劳动力市场
数字化经济是以数字化技术大量应用为基础的,技术创新改变了劳动活动过程中生产工具与劳动力结合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是使劳动力市场在数字化经济技术下进行的,这样就在微观和宏观层面对劳动力市场产生了影响。
(二)影响劳动力的供求关系
数字化经济带来了新服务和新产品需求,导致市场供求发生了深刻变化,进而就引起了劳动力在内的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和优化,最终将直接影响到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
四、国外劳动力市场对我国的启示
经济数字化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加速了人力资源在全球的流动。数字化经济时代,互联网技术在美国经济和社会中大量普及,越来越多的经济投入和经济产出以数字化形式出现,工作实际活动场所的作用逐渐弱化,虚拟工作场景和远程作业模式却随之出现。根据世界薪酬协会统计,2001~2008年美国从事远程作业的人数迅速增大,如图2所示。
随着数字网络技术在中国经济、环境和社会领域的大量运用,其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
(一)新的工作模式出现
数字化网络技术变革带来了全新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作为21世纪的新作业模式的远程就业在中国也已经开始出现了。
(二)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增加
美国在数字化经济进程中,通过有效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远程就业,利用信息化网络技术来提高劳动力市场的供求配置效率,通过开展职业培训来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同时积极引进国际人才以保持科技竞争力,进而形成了“产出人才、培养人才和吸引人才”的高素质人才供给体系。这些都是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的。
五、中国劳动力市场的调整策略和建议
面对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衡的这些新变化,只靠劳动力市场的自身调节是不能解决失业问题的,我们需要采取更加适应数字化经济的劳动力市场策略,发挥其在促进就业方面的能效。
(一)建立互联网服务就业平台
互联网可以大大降低信息技术传递的成本。为了使劳动力供给与需求更加匹配,我们可以构建就业服务网络平台,搭建劳动力供需信息交流平台,使求职者可以通过网络有效获取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信息,从而降低劳动力的需求方和供给方之间的信息技术沟通成本。我国的网络化就业平台可以包括“岗位信息网”、“技术培训网”和“工作交易所”这三个基本信息库,进而形成“岗位匹配、职业引导及技能培训”三位一体的综合就业平台模式。
(二)实施提高技能的职业培训计划
随着网络数字化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工作岗位越来越少,新岗位及新工作模式需要具有大量的知识技能,因此劳动力市场需要的是知识密集型的大量高素质人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匮乏已经成为了阻碍中国网络数字化经济及劳动力市场发展的瓶颈问题。这就需要我们通过以提高技能为重点的职业培训计划,发展以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的职业教育,通过培训来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改善其在劳动关系中的弱势地位,加速中国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培训,确保网络数字化经济的稳定顺利转型。
(三)优化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
要适应数字化经济的发展,针对数字化经济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根据当前中国的经济社会生活状况,结合中国经济社会生活发展形势,设定当代大学的使命和目标,改进和优化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设置,制订符合国情和学校情况的人才招生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设定切合实际的人才培养目标,设置合理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开发学生的第二课堂,加大实训实践课的教学,产学研结合提高人才培养的实际能力,办中国特色的品质大学,培养高素质的特色学生,提高毕业生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优势,适应数字化经济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四)制定有利于引进人才的人才发展政策
数字化经济加速了全球化经济发展,加速了人才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步伐。我们要制定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优化人才引进的机制,改善人才引进的环境,加大人才引进的力度,大幅度地吸引和引进国外优秀的高素质复合型技能人才,以弥补国内对STEM领域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匮乏。同时,要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完善人才成长的职业规划,改善人才成长的环境,加快人才培养的力度和步伐,吸引和引进人才的同时留住和培养人才,促进人才的更快成长,以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从而减小数字化经济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网络数字化经济已经成为了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这样带来电子商务进步和生产率提高的同时,还对中国劳动力市场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力,带来了更加敏捷迅速的就业模式,延扩了劳动力市场匹配的虚拟空间,进而引发了劳动力产业间的流动。本文通过分析中国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现状,针对数字化经济对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并且学习了国外劳动力市场的经验,提出了中国劳动力市场适应网络数字化经济变化的方案和策略,进而提高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效率并以此来促进就业,努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和信息技术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和谐的数字科普环境,充分发挥首都科技优势,开展数字科普学术交流,推进“数字北京”,促进中国经济社会生活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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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经济与数字经济的关系范文3
劳动的虚拟化使劳动超出了时空的限制。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一个与物理空间相对应的新空间———塞博空间(cyberspace)越来越显示其重要性,在塞博空间从事的虚拟劳动,无限地扩展了劳动的空间、劳动的时间、劳动的对象、劳动的手段,特别是人工智能或软智能体的出现,更使劳动主体虚拟化,劳动方式也被虚拟化。
劳动方式的虚拟化将对社会经济产生巨大的价值功用:它极大地增强了主体的认识能力,拓展了认识空间。数字化虚拟为人类打开了探索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多种可能性的空间,超越现实时空和物质条件的局限,自由地将事物的多种可能性外化为对象性存在,为人类开拓了新的认识空间,促进认识的深化。它促进了生产力的加速发展。劳动者对信息的获取、传递、处理和运用能力空前增强,并促进知识劳动者的出现与快速增加;劳动工具的智能化、网络化,增加了生产中的知识和科技含量,为高科学技术及时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供了便利条件;扩展了劳动对象范围,使数据、信息、知识等都成了新的劳动对象;随着电脑和网络技术的深化应用,社会生产力将会产生加速度的发展。它创造了新的多维的社会交往方式。在网络虚拟空间里,每个主体还可以同时从多种角度与多个对象交往,这就使主体之间的关系呈现出多维度(血缘、地缘、业缘、网缘关系等)、非中心化的状态。交往方式的网络化、多维化,无疑大大地提高了交往频率,加快了社会资源的流转和组合。劳动方式的虚拟化,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构建了超越地域限制的全球性网络,地域界限被弱化,实现信息和知识共享,加速了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对各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是巨大的、复杂的。
劳动方式的虚拟化与可持续发展
未来学家的一系列研究成果警示人们,大自然的禀赋是有限的,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尽量减少对于自然资源的消耗,特别是那些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而以劳动方式的虚拟化为特色的虚拟经济,正是减少资源消耗、合理配置资源、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促进科技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减少环境污染、使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劳动环境的虚拟化,减少了对于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消耗。塞博空间使劳动减少了对于实时空间的依赖,因而也减少了对于公共交通设施等物质资源的消耗。传统的劳动(或活动)是需要在一定的物质空间内和统一的时间内进行的,然而在信息时代,有了塞博空间,许多劳动(活动)包括国际活动在内,统一的实时空间变得不必要,而且在更为广泛的范围内,进行了劳动资源的组合,减少了对于交通、社会公共设施和物质资源的消耗。譬如,大量的专业网络,如电子商务、电子银行、电子政务、电子商场、电子物流……大大减少了繁杂的结算、洽谈、采购、会议等,因而也减少了对于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一系列社会资源的消耗。
劳动对象的虚拟化,大大地减少了试验成本。人们为了减少试验过程对于物质资源的浪费,往往建立一些仿真系统,这样就使劳动对象虚拟化,这种情况在智力劳动中普遍运用,如“数字化虚拟人”就是医学研究对象人的虚拟化,还有投资巨大的水利工程,运用仿真系统,使研究对象虚拟化,节省了巨额的物质消耗。可以预期,随着虚拟经济的逐步发展壮大,劳动对象的虚拟化将逐步扩大,将越来越显示出劳动对象虚拟化对于可持续发展的巨大作用。
虚拟经济与数字经济的关系范文4
[关键词] 网络经济电子商务因特网
直至20世纪90年代才显露出其强大威力的因特网,随着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日益广泛地应用到社会经济诸领域之中,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开始成为推动企业发展、区域经济增长乃至国家经济发展的又一个重要动力。当前网络经济的最大特点是行业间的融合和新业务模式的不断涌现,而基于互联网络的电子商务就是最有代表性的标志。蓬勃发展的网络经济和全球性电子商务革命将对传统经济,以及传统生活方式产生巨大冲击。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的今天,中国不可能游离在世界经济发展浪潮之外。因此,了解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以及它们对传统商业的冲击,认真准备对策,迎接挑战已经成为国内商业企业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中国网络经济现状
中国是网络经济的跟进者,受经济发展阶段性和国民经济信息化水平的制约,中国网络经济发展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
90年代以来,中国一直致力于加速国家信息化基础结构建设的努力,并且取得了明显进展,数据库、信息传输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技术及产业、信息人力资源、信息软环境等方面的条件已经得到较大改善,特别是由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业及软件业、通讯及通信服务业两大部分组成的信息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预计未来十年内,中国信息产业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
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传统产业与网络的关系日益密切,传统产业对网络业的依赖性增强。信息网络技术具有极高的渗透,使得信息服务业迅速地向传统产业扩张,从而使两者之间界限模糊,出现了新旧产业相互融合的趋势。对网络业而言,它不仅是计算机硬、软件、电信、互联网的简单组合,而且通过国际资本迅速渗透到零售、媒体传播、医药等传统产业,并赋予传统产业以新的技术含义。对于制造业、销售业等传统产业,网络一端连着消费者,另一端连着企业与经销商,使他们得以扩大销售范围、压缩成本、缩短流通时间。
可以看出,信息产业已广泛渗透到传统产业中,对传统产业来说,利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实现产业内部的升级改造,以迎接网络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是一种必然选择。中国传统企业的网络化必须以企业内部作业流程的电脑化和网络化为前提和基础,以网络设备和电子商务为两翼,推进企业网络的系统化。只有这样,才是对中国传统企业的真正意义上的改造和网络化。
二、网络经济的特点及对传统体制的冲击
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和应用,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各种不同商务活动的开展,缩短了人们之间的距离感,加快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同时相对传统的经济模式,网络经济有其自己的特点,对于从事信息工作或准备迎接新经济模式挑战的企业和个人,了解其特点,以及可能对目前体制的冲击是必要的。
在网络经济中,最根本的变化就是数字信息化。各种信息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单元中,只有当某一个用户希望在网上使用这条信息时,数字才变成物质,这种深刻的变化将会扩散到商业生活中的每一个领域。数字化的信息以光速在全世界传播时,它会克服物质信息的时空限制,进一步把世界联结成一个整体,信息将成为未来世界最重要的资源。
网络经济具有虚拟性特征,经济的网络化和数字化驱使传统的空间概念发生了变化,产生了一种新的空间----赛博空间,从而相对地扩大经济活动的范围。在网络经济时代,经济活动不仅在传统的物理空间进行,而且在赛博空间这一虚拟市场中进行。各种虚拟的经济活动、经济设施和经济实体,如虚拟市场、虚拟公司、虚拟银行等纷纷涌现。这也即电子商务活动的主要形式。
网络经济的另一特征将是经济的直接化,从工业经济的迂回经济向数字化的直接经济过渡。工业经济的市场模式有很多中间环节,企业生产产品需要厂房、办公室、机器、原材料等,企业销售产品要经过批发商、零售商等。而以网络为依托的电子交易运行模式主要有网络商品直销流转程式和网络商品中介的流转程式。其交易方式使企业绕过传统的经销商而直接与客户沟通,客户的需求或订单将直接转化为企业的生产指令,从而增强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改变了传统的市场结构和市场模式。
三、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网络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的普及在中国的实现只是时间问题,是不可阻挡的潮流;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有关电子商务的物理网络和其他基础设施已基本具备,中国已经具备了开展电子商务的技术基础,发展电子商务的时机已经到来。
在未来几年,中国的电子商务发展将继续得到快速发展。同前几年不同的是,近年来中国的电子商务发展吸收了传统行业企业的投入,电子商务不再是一些很小的网络公司和相关媒体的诠释概念的舞台,基础设施的完备、国家相关政策的引导、信用支付的成熟、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吸引,使得经济实力雄厚、销售渠道广泛的传统企业在未来几年成为推动中国电子商务进入实质阶段的主力军。
有关专家认为,在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时代,生产以满足个人化的需要为原则,生产者单独面向每一个消费者,生产者将按照每一个消费者的特殊需要生产独特的产品。它彻底改变了工业化的生产方式。由于厂家可以直接根据消费者的需求生产,所以不必担心它的库存水平会超标,消费者不必担心买不到需要的产品,产销双方的效率得到共同提高。在网络上,价格高度透明,顾客通过网络可以了解每一种商品的价格,大大减少了生产者利用自己信息优势进行价格获利的可能。在网络武装的直接经济中,作为产需双方中介的传统商业的存在理由已经大打折扣。
虽然这种观点在目前中国现阶段实现的可能性有待商榷,但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对传统商业的冲击力度却不可轻视,作为传统的零售企业必须正视这种未来可见的冲击,利用冲击来临前的时间调整经营方针,采取各种方式减少可能的损失。从发达国家零售企业的应对手段来看,同网络公司合作、共同开发和占领电子商务市场是一条比较明智之路。
零售商同网络公司进行合作,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电子商务和网上购物向传统零售业提出了挑战,他们正从零售商手中抢走顾客及销售份额。而零售商自己很难进行网上应战,所以同大型网络公司的合作便成为传统零售企业的出路之一。零售商通过与网络公司的合作会扩大他们在网上的销售能力;网络公司借助零售商同消费者加强联系,扩大网络服务范围。对于零售企业和网络公司来讲,这是一种理想的是双赢结果。这种经营方式应引起国内大型零售企业的注意和借鉴。
四、我国发展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是体制问题。有关专家认为,网络经济对传统经济的冲击仅仅是一个方面,而网络经济的背后还隐藏着深刻的体制问题,技术、设备、基础设施的问题可以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或引进所解决,但体制问题却会在一定程度上延缓其在中国的发展。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网络经济时代,需要个人更多的自由,需要人更多的创造性,如果一个体制不能适应传统的工业经济,它就不能适应网络经济。传统工业落后的国家很难能够在网络经济上很快赶上。
其次,中国的市场法制建设尚在进行之中,企业的市场行为随机性大,因而加大了市场活动的风险,不利于电子商务活动的发展。在目前中国,有关决策部门考虑问题的核心不是政策的合理性,而是决策部门的利益,明显带有部门垄断意味。这种人为限制信息流动速度、设置体制障碍的做法,会使中国在新的一轮世界经济和科技的竞争中明显处于不利地位,这个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解决,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发展会面临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
第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有利的技术支持,我国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障等技术与设施仍需逐步得到完善。我国由于经济实力和技术方面的原因等,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缓慢和滞后,已建成的网络其质量离电子商务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如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提高投资效益,改变网络通信方面的落后面貌,应是促进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的首要问题。
此外,电子商务涉及的网络管理、金融结算、法律法规的制定等众多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跨部门、跨地区的强有力的行政机构进行组织和协调。现有的法律法规不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所有这些,都使我们在发展电子商务的过程中充满了挑战。
中国经济发展作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一部分,不管是否愿意,都必须参加全球化经济发展中新的竞争和迎接新的挑战,参与意味着机会,这个观点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因此,我们要结合中国的国情,不断推进网络经济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普及,各个部门、企业要充分利用自己掌握的不同业态商业企业、众多的分销渠道、成熟的网络技术、结合各自特点,开创传统商业企业自我走向电子商务领域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吕廷杰:网络经济与电子商务[M].北京:北京邮电学院出版社,2000
[2]姚国章:中国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战略[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虚拟经济与数字经济的关系范文5
关键词:数字经济;转让定价;完善税制
一、引言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为数字经济在全球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和良好的环境,数字经济不仅改变了商业贸易中交易的方式,其对跨国企业内部的信息沟通机制和运作模式也有着深刻的影响。转让定价是常用的国际避税手段,它通常被运用于关联企业交易。由于关联企业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且比独立企业更容易在交易中利用协议和安排来抬高或降低交易价格。当然,这种人为控制交易价格造成价格不公允的做法有时候也可能是跨国企业出于其全球战略安排的考虑,但更多的是为了降低跨国公司在某国的税负率,达到避税的目的。转让定价税制是指税务机关为了约束跨国公司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行为,由某个国家、组织或不同国家之间制定的用于确定和调整关联企业之间转让定价行为的基本原则、调整方法、应对措施等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则的总称[1]。数字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挑战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适用性的同时,传统转让定价税制在新兴交易形式中适用性也受到了影响,对现行转让定价税制的质疑越来越多。转让定价的税收征管涉及到各国之间税收权益的分配,如何做到既能很好地保护数字经济这一新兴经济形式的发展,又能保护我国的税收权益,使我国的税收不受侵害,成为数字经济环境下我国税务机关急需解决的问题。基于此,本文针对数字经济背景下如何完善转让定价税制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完善建议。
二、数字经济的发展对我国转让定价税制的挑战
电子商务使传统的交易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打破了传统交易所受到的时空限制,使得市场范围扩大,交易范围可以覆盖绝大部分地区,交易标的范围也几乎覆盖了除法律不允许交易外的所有商品。(一)转让定价税制的基本原则滞后于数字经济的发展。(1)对关联企业的判定影响。关联企业(RelatedEnterprises)又称联属企业(AssociatedEnterprises),是转让定价税制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指的是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但对于关联关系的判定标准在国际上并未统一。在传统商务条件下,如果设立一家关联企业,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租用合适的办公场地、购买基本办公设备、雇用适当数量的员工这些必要的步骤。当关联企业想要变换经营场所时,需要变更注册登记材料、重新租用经营场所、转移公司的办公设备和劳动关系,这给关联企业的流动带来了诸多限制[2]。在数字经济环境下,关联企业可以以一个网站的形式存在,不需要厂房、设备、工作人员,一切活动都在互联网中进行,隐身于虚拟数字世界,税务部门对其进行监控存在难度。在传统经济条件下,必须雇佣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才能维持一个企业的正常运作,只有这样才能开展工作,顺利完成企业的业务。但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前很多需要由人工完成的工作现在可以由计算机和软件自动完成,无人化管理的趋势越来越突出。数字经济的发展降低了对新设关联企业所需投入的人力、物力的要求,这使得一些规模较小、经济实力还较弱的企业,尤其是提供在线服务或虚拟数字产品的企业和有能力设立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借助网络将这类虚拟产品销往任何能够访问互联网的地区[3]。(2)对转让定价税制基本原则的影响。尽管数字经济的发展改变了传统的交易方式,给传统转让定价税制的适用性带来了诸多影响,但作为转让定价税制的核心原则,独立交易原则的内涵并不会因为交易方式的改变而改变。但独立交易原则的具体适用受到了较大影响,主要体现在:第一,交易的可比性下降。进行可比性分析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主要建立在能够获得完整且可靠的交易数据基础之上,但数字经济的发展给交易信息的获取带来了障碍,导致可比性的下降。一方面,由于数字经济中交易的隐蔽性特点,税务机关难以捕捉到相关交易的具体信息,也不便于判断交易发生在本国的税收管辖区域;另一方面,数字经济的发展给交易形式带来的创新性变化,使得在公开市场上找到类似交易形式、类似交易标的案例更加困难,要确定可以用来进行比较的非受控交易具有一定挑战性。税务机关一般要求使用OSIRIS数据库中手机的中国上市公司,但是我国上市公司的数量有限,且大部分上市公司承担的功能风险比较齐全,而被测试企业往往系跨国公司在我国独资或合资经营的子公司,企业并不需要执行太多太复杂的功能,跨国公司划分给这些子公司的功能相对更单一,因此需要承担的风险有限,难以找到可比信息[4]。第二,功能性分析存在障碍。OECD在其《转让定价指南》中对“功能性分析(FunctionalAnalysis)”的定义是对关联企业在关联交易中或独立企业在正常市场交易中发挥作用的分析。计算机服务器可能被认为发挥了关键作用,对服务器承担的功能评估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对转让定价调整方法的适用性造成了影响,使得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对企业功能差异的调整变得较为困难。第三,无形资产评估障碍。现阶段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是一个难题,当关联交易中出现了无形资产时,如果要适用独立交易原则对其进行评估,需要考虑一些特别因素,比如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对行使无形资产权利的区域限制、对利用受让权利所产生商品的出口限制、资本投资、在市场上的初始费用、被许可方的营销体系等。在全球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型的背景下,税务机关将面临越来越多需要对无形资产进行估价的情况。而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产生了为数众多的专为互联网与电子商务设计的无形资产。这一现象使得包含着无形资产的交易与包含有形资产交易的界限变得模糊。税务机关对无形资产在交易中所起作用的评估也大大增加。数字经济环境下的交易可能会具有特殊性,有时候交易中涉及到的无形资产是独一无二的,在市场上找不到类似的交易,在有些情况下,即使可以找到类似交易,但因交易涉及到的无形资产太过特殊,缺乏可比性,也会给可比性分析带来困难,税务机关在进行调整的时候具有较大的难度,转让定价调整方法的适用性较差[5]。(二)转让定价调整方法未考虑数字经济的特征。(1)对传统交易法的影响。第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数字经济环境下的交易具有很强的独特性,与之具有可比性的交易情形在独立企业的交易中极为少见。在市场中找到可以进行可比性分析的交易困难重重,可比非受控价格法难以实施。但因为其是最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调整方法,目前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依然是转让定价调整方法中的首选。第二,对再销售价格法的影响。进行转让定价调整时,若是想要适用再销售价格法,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关联交易中的买方将其买入的产品转售出去;二是买方转售产品的价格与关联交易的价格相比,没有明显的变化。然而,在数字经济中相关交易可能无法满足这两项条件。这是因为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交易可以在虚拟网络中进行,交易标的通常不是以实物形态存在,而是化身为互联网中的虚拟产品,被数字化了。此时,对产品进行交易变得尤其简便,因此购买后转售的情形越来越多,对产品价值的评估越来越关键,但评估的难度非常高,这给再销售价格法的适用带来了挑战。第三,对成本加成法的影响。一方面,在对关联交易和独立交易进行对比时存在诸多困难。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关联交易具有特殊性,由于虚拟交易的便捷性,关联交易会涉及更多的关联企业,跨国企业集团希望在这种复杂的关联交易中整合集团内部资源,统筹安排,发挥各个关联公司自身的特殊优势来达到集团整体某一目标,既有利于在交易过程中发挥规模效应,又有利于在关联企业之间分配利润,一举两得。然而将这种合作模式与独立企业交易进行对比发现,难以找到可比的交易模式,两种交易方式下的功能、风险分析存在障碍。另一方面,数字经济背景下的交易成本难以被准确计量。这在传统经济中是很少出现的问题,即使是数字产品,也需要借助一些存储设备来进行传播,这种传播媒介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可以被计量。但由于数字经济中交易标的的传播、复制可以依赖虚拟网络,没有了实物载体,难以确认和计量。因此,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由于可比性的下降和成本确认的困难,成本加成法的适用性遇到了挑战。(2)对交易利润定价法的影响。第一,利润分割法。在使用利润分割法进行转让定价调整时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交易中的各个关联方的营业活动必须具有相同的属性;二是关联企业在交易中的贡献度可以找到某一标准进行衡量,这个标准需要准确地反映出交易各方的功能、风险和使用的资产情况;三是在进行利润分割时,对某一关联企业分配的利润,可以不只局限于与关联企业交易活动有关的跨国公司整体利润。由于利润分割法并没有仅针对产品进行对比,而是考察交易过程中的功能、风险、资产使用情况,对整体的利润进行了分割,在数字经济的发展影响了交易的可比性背景之下,这种方法受到的冲击最小,相比其他方法而言,这种方法更具有适用性。第二,对交易净利润法的影响。这种方法的基础也是交易的可比性,但并不是从产品的角度考察可比性,而是将交易产生的利润进行对比。在使用这种调整方法的时候要考察两种交易中的净利润,一是被考察的关联企业在本企业进行可比独立交易时获得的利润;二是当前面这种情形不存在时,要考察公开市场上可以获得的独立企业在可比交易中获得的利润数据。将两种交易中的利润数据进行对比,且考察了交易各方在交易过程中承担的功能、风险以及使用的资产情况后,对利润进行调整。数字经济使关联企业集团的联系更紧密,合作更密切,关联企业集团更能发挥其规模化经营的效应。与独立企业间的可比性下降,交易的可比性也明显下降。交易净利润法需找到净利润信息,比单纯对比交易价格的调整方法适用性更强,但也会面临一些问题。有时虽然可以找到可比交易,也可以顺利获取交易中的净利润数据,但是在考察交易的背景和涉及到的集团内部经营策略时,交易净利润法的适用会受到巨大的限制,甚至难以适用。(三)交易形式的多变挑战传统转让定价税制。由于数字经济的发展,传统交易方式更多变,新的交易方式层出不穷,传统转让定价税制受到了巨大挑战。(1)资金融通交易。假设A公司和B公司分别位于两个国家,这两个公司是关联公司,B公司是A公司在国际避税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由于A公司所在国的税负较重,为了使集团利润最大化,跨国公司决定由B公司向A公司提供贷款融资服务,由A公司向B公司支付利息。如果通过合理安排,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提高贷款利率,就会对应纳税所得额造成影响,跨国公司可以通过这种安排实现利润的转移。如果A公司的所在国和B公司所在的国家均对非金融机构间的拆借予以禁止,这两个公司依旧可以找到其他途径进行这种安排,比如通过银行的委托贷款方式。在国外,针对利率有严格的规定,比如美国财政法规定,不低于联邦政府规定利率且不高于联邦政府规定利率的1.3倍,才是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利率,我国目前并没有法规明确关联方交易中资金借贷产生的利率的合理范围。(2)无形资产交易。通过利用互联网,一般情况下都能将无形资产直接发送给受让方,这给关联企业通过设定偏离正常市场价格来转移利润提供了便利,然而由于数字经济环境下交易的特殊性,税务机关在对这种交易进行征管的过程中会遭受挫折。利用无形资产交易来进行转让定价,主要是在转让或授权的过程中操纵价格,涉及到的无形资产可能有专有技术、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延续上文中的例子进行举例说明,假设A、B公司设立在两个不同的国家,它们是关联企业,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在一个国际避税地。A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将专有技术使用权授予B公司并向B公司收取超过这项专有技术使用权市场价格的特许权使用费,通过这种方式来将A公司的利润转移到国际避税地。(3)服务交易。继续用上文中的例子来说明,假设A、B两家关联公司之间由于业务需要,经常相互提供技术咨询、系统维护服务。从跨国公司整体税负方面考虑,为了少交税,可以想办法把利润转移到国际避税地,即转移到B公司。可以通过操纵交易价格来达到这个目的,如果B公司现在要提供一项服务给A公司,由于B公司位于某避税地,跨国公司出于降低集团整体税负率的需要,B公司向A公司收取高额的服务费,反之,当A公司给B公司提供服务时,由A公司向B公司支付比市场价低很多的服务费,甚至提供免费服务,达到避税目的。但如果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供技术咨询、系统维护服务,服务交易的过程中没有了人员来往,就较难监测到这类交易。(四)征管模式未能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性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如果能够做到借助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优化税收征管的各项业务流程,优化、重组税务部门的内部组织结构和业务运行模式,可以使税收征管行为具有优质、高效、准确、及时的优点。但是目前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方面存在诸多问题。(1)硬件方面。设备配置不平衡,信息技术发展迅速,信息化是大势所趋,出于征管实际的需要,对税务机关的硬件配备的需求逐渐提高,但税务部门对征管设备的配置、更新缺乏统一规划,有时实施的硬件更新并不符合实际运用的情况,由于各应用系统设备自成体系,再加上建设目的的盲目性,使得在没有进行全局规划的情况下,硬件设备部分搁置,未得到充分利用。(2)软件方面。一是由于国内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使得各地业务需求软件水平不一,应用软件的能力不一。在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比如沿海地区,业务比较多,为了适应征管工作的需要,配备的软件也会比较先进,在开发方面的投入较大。在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受到经费的限制,对软件开发的投入不足,对征管工作的效率造成了不利影响。二是在全国并没有对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出台整体的规范标准,各个地区的税务系统使用的软件虽然能基本满足本地区的征管工作需要,但当需要用到不同地区的数据时,可能数据口径不一,没有办法很好地整合在一起进行分析。
三、数字经济背景下转让定价税制完善建议
(一)完善转让定价法律制度。(1)完善转让定价调整方法。明确各种已知的和可以预见的需要调整转让定价方案的情况。转让定价会侵害一个国家的税收征管权,破坏正常的国际税收秩序,而我国在应对税收遭到侵害时可能采取较为严厉的征管措施,虽然可以保证本国的税收,但可能在这个过程中侵害到其他国家的税收权益,从而可能诱发不良税收竞争。在我国出台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试行)》中规定了调整转让定价的实施方法,但该管理规程对应该在什么情况下调整转让定价却没有进行系统、详细的说明。例如,针对需要调整的转让定价交易制定完善的无形资产的转让定价制度。目前,我国用于规制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实际可行的制度相当缺乏。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存在着大量的无形资产交易。而在数字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缺乏这部分征管制度和定价规范会严重影响我国的税收权益以及市场的稳定性,对我国的税收管理工作以及国家财政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因此,我国应该尽快立法以规范转让定价交易活动。(2)完善转让定价管理程序。对于如何进行“采取预约定价方法”,我国《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试行)》中第48条规定对其进行了明确规定。因为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转让定价的案件需要被审核,而这类审计业务的成本又非常高。于是这一管理规程允许企业提出某种转让定价原则和方法,用来约束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在企业的方案得到了相关税务机关的确认之后,就可以用这种方法来核算与关联企业间的交易应缴纳的税额。在目前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对独立交易法进行批判,主要是由无形资产、电子商务以及集团内交易放量的影响导致,如果有企业准备运用这样的方法来对交易定价进行安排,首先必须要由企业进行申请,填写申请表即《预约定价确认申请表》,同时准备相关信息。相关申请表和资料的内容需要税务相关部门仔细制定。在相关资料和申请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核批准后,企业才能采用预定定价的方法进行定价,同时税务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监督作用,保证该管理规程的正确执行。在遇到国际商事纠纷问题时,除司法诉讼外,解决纠纷的另一途径就是仲裁,它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司法诉讼。因此各国许多商业纠纷的双方当事人都愿意选择仲裁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各国税务机关在应对转让定价时,一般会从保护本国税基出发,如果没有国际协调,可能引发一系列国际争端。对于现有税制中不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地方要进行修改和调整,提高税制的适用性。在实际解决转让定价纠纷的案例中,已经有了采用仲裁方式来解决争议的先例,比如美国苹果公司的转让定价案。因此,我国可以使用仲裁来解决实际的转让定价纠纷,同时研究具体的仲裁方案对解决转让定价纠纷的影响。(二)完善转让定价征管机制。(1)加快税务系统的信息化进程。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对可比公司和可比交易缺少充足且有质量的数据,目前可以采取的方法是完善数据库以及有效利用数据库。我国的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现已合并,但系统间信息的共享还存在差距,没有一个完善的可以抽取可比交易或者公司的信息来验证关联方之间转让定价的数据库,对于关联交易的可比性分析也难以找到可比数据,但是由于缺乏专业的技术专家,即便是有数据库也缺乏处理评估这方面信息的能力,不利于规制转让定价行为,不利于提高税收征收管理水平。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数据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为了早日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税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历程,完善一个全面的信息系统,广泛收集数据,且与其他部门合作,实现数据共享。(2)规划技术方案。数字经济的发展对现有税收制度的冲击日益凸显,要解决这一问题,从征管方面而言,需要做好必要的技术准备工作,引进专业人才和技术部门机密合作,制定技术和管理方面的解决方案。对于现有税制中不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地方要进行修改和调整,以提高转让定价税制的适用性。要针对数字经济交易活动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征管方案,以应对案头资料审查进度缓慢且不具有时效性的缺点。在征管信息系统的建设上,大概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致的税收征管模式,不能各个地区有所区别,并在这个基础上设计税务操作规程;二是利用已建立的统一收征管规程,将征管软件进行统一,实现不同系统中数据资源的共享;三是在统一的征管软件的基础上,降低征管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三)加强国际协调与合作。互联网的发展加速了产品、人员、资本在国与国之间的流动,也为税基的流动提供了很大的便利,给国际协调带来影响。各国税务机关在应对转让定价时,一般会从保护本国税基出发,如果没有国际协调,可能引发一系列国际争端。我国已经意识到国际协调的重要性,正在积极参加到转让定价的国际合作中。例如由OECD于2013年提出的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EPS)方案中,我国实现了深度参与。我国于2013年8月27日时正式成为了《税务行政互助多边公约》中的一员,成为该公约的第56个缔约国。在加强国际合作方面,可以从以下方面继续做出努力:第一,关注国际税收协定的最新研究和各国的税收方案,有必要时要积极参与协定的签订。由于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得转让定价成为世界国家公共的问题,当我国在税收方面的协定能够与大多数国家达成统一意见,且获得更多国家的支持,获得更多实际案例和资料,将会有利于提高我国乃至世界的转让定价征管的实用性。第二,获得其他国家在征税方面的协助,并积极提供帮助。跨国公司为了降低集团公司的整体税负水平,会将利润由税负水平高的地区转移到税负水平低的地区,如果税务机关想要获得和转让定价有关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就需要和其他国家建立合作关系,实现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这样就能够有效地减少这类避税行为的发生。而在数字经济迅速发展的前提下,资本的流动性增加,跨境交易的数量大大增加,隐蔽性也将大幅度地增强,因此更加有必要引入国际上通用的协调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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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经济与数字经济的关系范文6
虚拟经济实际上是对传统经济的一种异化。虚拟经济在国外一般有三种叫法:一是fictitiouseconomy,是指虚拟资本,比如证券、期货、期权等等的交易活动;二为virtualeconomy,也译作虚拟经济,指以信息技术为工具所进行的经济活动。三是visualeconomy,是指用机模拟的可视化经济活动,即用计算机模拟市场来进行经济政策的模拟等等。而这三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而当今的交易是离不开信息技术这个工具,尤其是在金融领域,正确地看待虚拟经济,合理的运用虚拟资本往往会对经济的整体运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传统的经济模式与虚拟经济的区别与联系
传统的经济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实体经济,主要用于描述物质资料生产、销售以及直接为此提供劳务所形成的经济活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虚拟经济逐渐独立于实体经济,形成其特有的对虚拟资本的持有和交易活动。相对于人的需要的无限性而言,现实所能提供的满足是永远也不够的;虚拟经济作为一种有效的弥补现实不足的手段,经历了五个阶段最终确立了其不可撼动的地位。第一个阶段为虚拟货币的资本化,即使用闲置资本成为生息资本,这是产生虚拟经济的第一个最初级的发展阶段;第二个阶段是生息资本的化,即通过银行起搜集闲置货币,使它们更好的成为生息资本;第三个阶段是有价证券的市场化,就是银行发行的有价证券最后发展为的有价证券进行市场交易,建立金融市场;第四个阶段是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最后一个阶段是国际金融的集成化,虚拟经济的总规模已大大超过了实体经济,还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和余地。
虽然在传统经济在某些领域呈现出弱化的趋势,但是虚拟经济的产生和不断发展源于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无论虚拟经济发展多快、规模多大,其根本是为实体经济服务,没有实体经济,虚拟经济将无从谈起,即实体经济是第一性的,虚拟经济是第二性的。同时,实体经济的发展也无法脱离虚拟经济,虚拟经济中各种金融工具及其衍生物已经渗透到实体经济的各个环节,实体经济的正常运转,必须借助虚拟经济的支持。忽视虚拟经济,会给快速发展的实体经济造成严重的障碍。
不可否认,虚拟经济制造出空前庞大的金融财富体系,对实体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助于提高整体经济协调、健康地运行效率。凭借发行股票、债券,并购等多种方式,为企业规模扩大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推动了股份制及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建立和完善,带动了相关产业的优化重组,对劳动力、技术、资金,资源等在实体经济部门之间合理调配,保证正常的经济发展需要。二是,有助于优化全社会资本的配置。虚拟资本通过市场发行并交易,并调节资金流向,促进优势企业快速发展;通过资产重组等产权交易形式,实现存量资本在不同实体经济部门之间的再次优化配置。三是,有助于将低企业经营风险。各种全新的贷款模式以及最具代表性的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ABS(资产担保证券)、期权交易等对企业资金分配、投资方向选择及调整具有重要,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四是,虚拟资本节省了交易所需要的时间,充分的发挥了其作为货币数字化代表的作用。五是,虚拟经济的扩张,不仅增加GDP的规模,同时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缓解了大多数国家普遍面临的就业压力问题。
在虚拟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其规模已经超过实体经济,成为与实体经济相对独立的经济范畴。然而,虚拟经济存在着高度流动性、不稳定性、高风险性和高投机性,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经济的正常运行依赖于对虚拟资本的最优化利用。但是,这并非意味着单方面地强调虚拟经济的发展而忽视实体经济的进步。因为虚拟经济的超前发展,不但不能带动实体经济的超速发展,反而会引发泡沫经济,甚至诱发金融危机。上个世纪90年代末东南亚爆发的经济危机就是由虚拟经济过度膨胀所导致的,一度对该地区的实体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破坏,并且波及到欧洲和美国,震荡了全球的金融市场,上千亿的资产在这次危机中流失。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一体化程度不断加强,这些金融危机的发生的几率会不断提高,通过国际贸易、汇率变动以及资本流动等渠道,蔓延到周边国家甚至整个世界,形成区域性或世界性金融危机。价值,不同行业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金融危机扩展着自己的危害范围,房地产业,业,以及相关的服务行业都成为了危机延伸的范围,贷款呆帐、坏账,不良资产的数量已指数的速度增长。所谓的“东亚模式”,“主办银行制”,经济计划与产业政策,追求企业规模,多样化经营的大企业集团等等,曾经是人引以为荣的名字,也随着这场空前的浩劫灰飞烟灭。
虚拟经济的现实困境以及人们的预期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提到“虚拟”,人们通常会习惯性的将之于“虚假”联系起来,这其实是个误区。实际虚拟是现实存在的一种活动或一个过程,其活动产生的结果,尽管有些具有“无形”的特征,但是却都是现实存在的。
然而,经济危机的出现令许多人对虚拟经济开始望而却步了,更多地把精力放在对传统的实体经济的关注和支持上,导致虚拟经济的发展速度一度减慢,并出现了短暂的局部停滞和失控状态。2000年开始,由于日本放松了对金融等虚拟资本的控制,造成了一段时间内日元升值的巨大压力,严重的影响了当时正在经历泡沫冲击的国内经济,加剧着已经恶化的日本“两头在外型”的经济。但是这并未唤起人们对于虚拟资本的重视,而是回避它转而将创造财富和分割财富的方式和范围限制在传统经济的范畴之内,将“虚拟”等同于“虚假”,认为虚拟经济只是一系列虚假经济行为的美妙的变体。
虽然在所谓的传统经济中,正常的经济活动也处处需要有与其的支持,但是与其对于虚拟经济,则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简单的说,预期之所以重要,是由于人的行为动机中,最有力的动力就是对自己有利的预期,所以,预期就成为了人们进行各种选择判断的基础,必须先行做出。在虚拟经济模式中,因为其所使用的手段是虚拟的,源于人的思维活动,于是其重要性就一目了然了。
预期的形成过程比较的复杂,是建立在对大量相关信息的综合处理的基础上,经过对相关的信用、制度以及技术等诸多因素的综合之后,从而做出相应的反映。
预期维系着现存的所谓“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反之,一种社会制度安排缺乏足够的约束或稳定性,就会造成人们预期的波动,干扰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降低人们社会和经济活动的效率。因而,具有复杂性,介稳性,高风险,寄生和周期性的虚拟经济就会被认为是一种非常态的形势,从而人们对于它的预期自然不会高。毋庸置疑,这是虚拟经济经常被冷落的原因之一,不过人类的认识能力会不断的提高,对于它的把握也会更加客观,公正。
我国改革过程中虚拟带来的挑战
在虚拟经济的重要金融领域,出现了许多按照传统金融难以解答的,对我国的金融制度提出了挑战。一方面,全球经济、、技术急速变化,尤其是政府管制的放松,全球金融正在经历着一个持续的字优化和一体化的过程,从而导致金融制度的风险已指数方式增长,另一方面,由于金融创新,新型的货币形式或者交易方式的出现,促进了多元化货币体系的形成和交易空间的扩展。虚拟经济的快速该宏观经济也提出了挑战。比如,虚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金融资产,开辟了多种的资金创造的途径,从而改变了国家对货币供给量等的宏观调控的相关政策,表现在股票市场就是对股价的宏观干预。而传统意义上所讲的通货膨胀理论——货币发行增多,已经不会必然引发通货膨胀了。在虚拟经济的耗散结构的自组织弱混沌系统中,政府的作用渐渐弱化,市场的逐步扩大。
除了给市场带来的挑战之外,虚拟经济在各个行业间的不断渗透给的经营,发展也新的问题。原来被市场看好的上市公司在年报或者季报中显示严重亏损,而退出金融市场,并表现为短期内国际投机资本的撤出和巨额外债的归还,新进入市场的企业又缺乏足够的能力扭转该经济体外汇储备减少,甚至出现汇率贬值的现象。企业为偿付外币债务而出现的流动性危机,可能被迫降低转让未来的收益,而当转让价低于债务总额时,流动性缺乏将导致借款人失去清偿力,并通过债权人使得金融市场无法为有清偿力,并且缺乏流动性的借款人提供新资金,从而流动性危机变为债务危机,导致许多企业停业甚至破产。这使得追求虚拟价值增值的游资游离到其他领域,并通过金融传染作用引起可待资本的减少,从而引发货币危机,甚至形成金融危机。
然而,一些已经有一定经验的企业来说,虚拟的经营方式使企业在组织上突破有形的界限,特别是在知识、技术等方面,虚拟化的形式,提高企业的应变能力,促进产品快速扩张,发挥市场竞争优势,充分利用了虚拟资本追求盈利的特性,扩大了市场的占有率。北京真维斯公司就是国内成功运用虚拟经营策略的典型企业之一。这家创立于80年代末、以生产休闲系列服饰为主的企业,目前已拥有上千个品种、年产销量达500多万件。而这样一个颇具规模的企业走的主要是外包加工的路子,借助外包给广东、江苏等地的多家企业加工制造的方式,节约了上亿元的生产基建投资和设备购置费用。在销售上,公司也主要采取了在全国各大主要城市特许连锁经营的方式。其店铺已经覆盖了全国30几个城市和乡镇,与各地的其他相关企业相互之间以协同竞争为基础,资源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建立了一种双赢的合作关系。
由此可见,虚拟经济的发展,虽然来势汹汹,大有让人应接不暇之势,不过,这只不过是暂时的现象,大可不必“草木皆兵”。这正如在沙堆累积的过程中,偶尔会有一颗沙粒引起一个小的崩塌,随着沙堆越来越大,稳定性也就会越来越强。虚拟经济与实物经济相脱离实际上是一个异化的过程。最初为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各种资源而出现的虚拟经济最终会异化为彻底独立的运动过程,人们对财富的追求便异化为对并不增加财富真正的虚拟利润的追求。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林顿·拉鲁什指出,现在全球每天的金融交易中,仅有2%与实体经济有关,而世界衍生工具交易总量已突破40兆亿。国际外汇市场上每天约有2万亿的交易额大多与实际贸易活动无关。这种倒金字塔结构图就清楚地说明了金融上层和实物经济的巨大反差。可见,虚拟经济与实物经济的过度背离已经成为当代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成为货币危机爆发前所潜伏的最典型的特征。
金融的创新过程总是伴随着技术的革新,特别是的出现为虚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媒介。网络是一个系统,网络经济是通过系统提供信息的一种经济活动。网络经济的存在为虚拟经济的产生、发展创造了条件,以网络为条件构建商务活动,形成虚拟企业,则网络产生的活动就成为虚拟经济。在信息爆炸的,对于信息的掌握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企业、一个行业、甚至一个国家的兴衰成败。比如IT产业,它是网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从IT业的变迁中可以窥见到经济的总体走势,经济的发展因此而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重大变革,整个世界经济的不确定因素随之增多。
21世纪——虚拟经济发展的黄金时代
经过20世纪的快速发展,人类已经踏入更加光明的21世纪。在新的经济领域中,虚拟经济将全面展开,并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知识经济的全面渗透,技术的进步,以及人们信用意识的增强,进入虚拟经济的时代。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冲击下,市场经济已经发展到必须超越一国范围之外、在实际范围内确保资源自由流动,淘汰落后的生产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将虚拟经济发展作为时代的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