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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指导意见范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全并规范全区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全面提升教学质量,预防并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理各类教学事故,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小学管理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教学事故是指教职员工在教学管理及教学活动中,因本人主观过错或过失所引起的,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或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教学语言或行为。
第三条教学事故依据教学工作与管理工作,分为教学工作事故和教学管理事故两种。
第四条教学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不同,分三个级别:一般教学事故,较大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
第二章教学事故
第五条教学工作事故
(一)一般教学工作事故
1.教师擅离课堂;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拖堂超过3分钟以上。
2.教师不备课上课;上课无教案;不按要求准备教学素材或设施;教学内容出现明显的知识性错误。
3.不按学校课程安排上课;或未经学校职能部门批准,随意调换课程、增减课时、请人代课或代他人上课;随意改变上课地点。
4.布置或批改作业马虎随意,批改后的作业未及时向学生反馈,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5.实验课等不按实验规则组织教学。
6.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无故相差4课时以上。
7.教师在上课时,所携通讯工具发出声音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8.教师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或布置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作业量。
9.监考迟到1分钟以上;擅自请人代监考;监考时以各种方式要求学生提前交卷。
10.试卷分装有误,差错率达总份数的10%。
11.在监考过程中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抽烟、闲聊、看书报、批改作业或试卷等);不严格履行监考职责,擅离职守。
12.批阅试卷不认真,出现差错在5分以上或判定等级失误;经核查,一个班级(或一个考场)需要更改成绩(等级)的试卷份数超过该班级(或该考场)试卷总数的10%。
13.不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阅卷、评分、评等、报送成绩;不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
(二)较大教学工作事故
14.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10分钟。
15.教师随意占用非本人所教学科课时授课。
16.组织课堂教学不力致使课堂教学秩序混乱。
17.教师不备课上课、上课无教案等现象一学期达三课时。
18.上课时间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另做别事。
19.无故不按时参加、或不按时完成、或不接受学校及上级部门布置的教学研究工作。
20.擅自取消已安排的教学活动。
21.教师无特别的事故,在上课期间拨打、接听电话或发信息等。
22.监考迟到10分钟以上。
23.监考中对学生答题进行暗示、提示。
24.因命题、制卷中的人为原因,造成考试时试卷短缺,或考试时间延误。
25.考试试题有严重错误未能事先发现,影响考试正常进行,造成考试延误、中断或失效。
26.由于监考人员失误,造成考试结束后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不按要求装订试卷;遗失学生试卷、考试成绩,致使学生成绩无法确定。
27.未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在考试阅卷中有行为,如阅卷时给本班学生或其他有关系的学生加分、加等级,或故意压低别班学生考试分数。
28.按考试成绩给全体学生排名次,并在公众场所张榜公布排名结果。
29.采用降低学生考试成绩(分数或等级)的方式来惩罚学生;随意给学生记零分、打不及格的分数或评定不合格等级。
30.由于教学原因或命题原因,一次水平测试(或一门学科)不及格或不合格学生数超过参考学生总数的40%(高三可适度调整比例)。
31.不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导致评定结果严重失误,失误率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5%。
(三)重大教学工作事故
32.在教学过程中散布违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或带有封建迷信、及其它思想内容不健康的,违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
33.教师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20分钟,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或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停课、旷课。
34.教师酒后上课或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纪行为。
35.教学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妥善处理,造成事态恶性发展。
36.教职员工对学生有打、骂、停课、赶出教室或训斥、讽刺、挖苦、侮辱等行为;贬低、嫌弃、排斥、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各种方式打击报复学生。
37.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或授权,擅自舍弃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学科课程必修内容1/4以上。
38.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向学生推荐购买自编(或参加编写)的教材或教辅材料;擅自向学生发放讲义、辅导材料并收取费用,或向学生兜售辅导材料等。
39.歧视后进生;随意拒绝后进生上课,将其赶出教室或学校;不给后进生批改作业,或胁迫其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等。
40.组织或变相组织、直接或间接参与违规办班、补课或组织学生有偿集体培优辅差等。
41.因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所任教班级纪律混乱,致使所任教班级一学期内出现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恶性事件,小学达一次以上,中学达二次以上。
42.学生旷课逃学,科任教师未能及时发现学生不在课堂,或发现后未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通报;班主任发现后未能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家长报告。因处置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43.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在教学活动中,因教学指导和管理不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使学生及其他人员受到伤害。
44.监考教师缺席。
45.随意变更考试时间、地点、学科或内容。
46.以各种方式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和考试内容;试卷在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
47.对学生考试违纪行为不制止、不上报;放纵考生舞弊;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当,导致考场秩序混乱。
48.违反规定,私自更改学生考试成绩或等级。
49.未经考生同意,擅自更改考生的报考志愿。
50.因人为原因,延误考试的通知和报名工作,导致学生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无效。
第六条教学管理事故
(一)一般教学管理事故
1.教学环节安排失误(如排课失误等),造成教学人员不到位,影响教学活动实施。
2.超过规定时间达2周以上或不按规定提交教学进度表;教学组织计划安排出现差错或混乱。
3.教师已事先请假并经批准调课,管理人员未能及时作出安排并通知学生和老师,影响教学秩序。
4.因安排课程或考试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或造成无教师到岗上课现象。
5.因人为原因,造成学生成绩登记严重失实,或学籍档案混乱、变更手续不全、记录不明或失实。
6.教学设施设备运行不良或损坏,无特殊原因超过3天仍未修理,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或影响教学效果。
7.铃声、广播声不响,乱响,有误差,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8.随意调整班级教室,或上课时间随意叫出教师谈话,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9.教室或其他教学活动场所卫生状况差,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或影响教学效果。
10.因安排不当造成考试科目、时间、地点、监考人员等冲突,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11.不按规定布置考场;不按规定安排监考人员。
(二)较大教学管理事故
12.人为原因导致较大范围师生缺课、停课,漏考、停考。
13.有关放假或全校性教学调整等工作,因未能及时通知或妥善安排,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14.升旗、早操、集会、外出等集体活动,因管理措施不力,造成学生纪律非常松散或发生安全事故。
15.违反有关规定,擅自代学生购买学习资料和学习用具并向学生收费。
16.粉笔、黑板擦等教学设备不能及时供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教学实验设施、器材、用品等不能及时供应或准备不充分。
17.因人为原因,不能按规定提供教学要求必备的音像、图片、仪器、标本等教学辅助用品。
(三)重大教学管理事故
18.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
19.接到报告后,未能及时处理教学事故或学生矛盾,导致事态进一步激化并造成严重后果。
20.学校教学管理混乱,致使某个年级或学段出现大面积后进生现象,或导致大量学生厌学。
21.学校不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随意停止课程;不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随意提前学生到校时间或推迟放学时间。
22.随意变更教学计划,组织师生参加商业性的社会活动,或随意借用、出租校舍致使教学秩序受到干扰。
23.在规定的保管时间内,丢失学生原始成绩、原始学籍;故意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24.因人为原因,造成工作未能按计划和有关规定开展。
25.无特殊原因未能按计划完成教学改革、课程改革、课题研究、课程设置、试题设计、教学实验及教师培训等工作。
26.因提供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造成安全事故。
27.因校内原因造成停水、停电而未能及时修理,导致教学活动中断,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
28.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维修未能错开教学时间,因安排不当或施工管理不当而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29.因人为原因,错误或违规放置设备而造成学校安全事故。
第三章教学事故的认定
第七条教学事故由当事人或发现人、知情人在发现后及时向学校职能部门(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等)报告,职能部门须作好记录并立即通知当事人所在部门。
第八条事故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调查、取证、核实,按一事一表的方式填写《佛山市南海区中小学教学事故记录表》,对事故级别与当事人提出初步认定与处理意见,送交学校职能部门。
第九条事故责任人只能是个人或多人,不得以部门、单位或集体代替。
第十条一般教学事故可由职能部门认定;较大教学事故可由分管领导认定;重大教学事故须由校长认定,特殊情况下须由学校领导集体讨论认定;如事故责任人为校长,则由镇教育组(区直学校由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认定。
第四章教学事故的处理
第十一条教学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校长负责最终决定。一般教学事故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职能部门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并报校长;较大教学事故由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分管领导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并报校长;重大教学事故由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校长作出初步处理决定,特殊情况下须由学校领导集体讨论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如事故责任人为校长,则由镇教育组(区直学校由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处理。
第十二条一般教学事故应在事故认定当天初步处理完毕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较大教学事故应在事故认定后两天内初步处理完毕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重大教学事故应在事故认定后三天内初步处理完毕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职能部门负责将初步处理决定通知当事人及所在部门,受理当事人申诉意见,督促执行处理决定。
第十三条各级教学事故的处理意见与决定应有书面记录,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如实填写《佛山市南海区中小学教学事故记录表》(一式两份),职能部门存档一份、事故责任人一份。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对各级教学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应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降低事故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第五章申诉与仲裁
第十五条事故当事人对事故的初步认定、处理不服的,有权申诉。
第十六条各中小学校应设立受理教学事故申诉的职能机构或部门,指定具体工作人员,由校长直接领导;并成立由学校工会主席牵头,有学校各方代表参加的教学事故仲裁委员会。
第十七条当事人应在接到事故初步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职能部门提出申诉。在规定时间内,当事人未提出申诉,初步处理意见即认定为最终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当事人向职能部门提出申诉,填写《佛山市南海区中小学教学事故申诉表》,职能部门应立即受理,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将核实情况及最后处理意见提交学校教学事故仲裁委员会仲裁。事故仲裁委员会仲裁决定为教学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学校依据仲裁决定作出行政处理。
第十九条仲裁决定和学校最终行政处理决定应在申诉提出后一周内作出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决定、学校行政处理不服的,可向镇教育组(区直学校向区教育局)提请改正或撤销。
第六章教学事故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教学事故经学校最终认定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须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并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视事故级别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分: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内部通报批评;一学期内累计三次一般教学事故,视为一次较大教学事故。较大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警告处分;一学期内累计三次较大教学事故,视为一次重大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取消事故责任人该学期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的评选资格,取消该学年接受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资格;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坏的,由行政部门直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教学事故不是由当事人造成的,或系当事人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经查实后当事人对教学事故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如果教学事故的产生原因是当事人旷工,对当事人除按旷工进行处理外,还要按教学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结果记入责任人个人业务档案,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奖惩、职务评聘、晋职加薪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南海区中小学(含民办中小学)在职或在聘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均适用本意见。各中小学可根据本意见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实施细则》。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意见第三章中未列举的其他类似行为,按照本意见规定,对照相应条款进行认定和处理。本意见未作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事项的处理,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教学事故是必须防止发生的事故行为与危害现象。各中小学要制定教学事故预防工作预案,建立健全教学事故预防工作机制,预防教学事故发生。各中小学要建立教学事故稽查制度,聘请若干名作风正派的干部、教师、家长或其他社会人士担任稽查员,从事教学事故稽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需镇教育组、区教育局认定、处理或按规定要求上报的事故,各中小学须按规定时间和程序上报;特别重大教学事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凡隐瞒不报或延误报告的,视校长为事故责任人,并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第二十八条与本意见相关的各种教学事故的投诉、申诉,依次由各镇教育组和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受理并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意见自2006年7月1日起试行。
第三十条本意见由南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佛山市南海区中小学教学事故记录表(试行)
事故责任人
所在学校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经过
事故登记人:
事故性质
a.一般教学事故b.较大教学事故c.严重教学事故
事故认定时间
事故认定人签名
事故处理意见
签名:日期:年月日
事故责任人意见
签名:日期:年月日
注:
1、本表一式两份,职能部门存档一份,事故责任人一份。
2、一般教学事故应在事故认定当天初步处理完毕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较大教学事故应在事故认定后两天内初步处理完毕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重大教学事故应在事故认定后三天内初步处理完毕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3、事故当事人如对事故处理意见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事故处理意见之日起三天内,向校内申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填写《佛山市南海区中小学教学事故申诉表》)。在规定时间内,如当事人未提出申诉,初步处理意见即认定为最终处理意见。
佛山市南海区中小学教学事故申诉表(试行)
申诉人填写
申诉人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初次认定性质
a.一般教学事故b.较大教学事故c.严重教学事故
初次处理意见
申诉理由
申诉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受理部门填写
调查结果
签名:日期:年月日
再次处理意见
签名:日期:年月日
学校教学事故
仲裁委员会意见
仲裁委员会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
学校最终
行政处理决定
校长签名:日期:年月日
申诉人签收
签名:日期:年月日
小学教师指导意见范文2
关键词:职业道德 教育 医学院校学生
培养出具有精湛医术及高尚职业道德的学生是医学院校的使命,这就要求医学院校按照医学院学生职业道德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对学生的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作风、职业态度及职业观念等进行系统地培育。根据学生的培养进程,制定有效的教育方法,把握医疗卫生职业工作的义务和本质特征,树立学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锻炼其刻苦学习及无私奉献的精神品质。
1、医学院校职业道德教育现状
1.1职业道德教育缺乏持续性和全面性
医学职业更注重的是职业选择人,而其他职业是人选择职业,这是医疗卫生行业与其他行业的重要区别[1]。拯救人类健康如此神圣的工作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担任,这是其他职业不可与之相比的环节。如今大多数医学院校学生接受的道德教育是一种短期的应急式教育,形式相对单一和集中,缺乏持续性和全面性。部分学校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课程多数集中在临床实习前,对于将要掌握病人生死大权的准医护人员来说这是远远不够的。精湛的医术和崇高的医德是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高尚的医德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逐渐培养形成,然而,如此单一且应急式的教育方式无法满足学生系统学习职业道德的需求,更无法完成对医学院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与培养。
1.2职业道德教育缺乏多维性
现代医学随着科技的发展既趋向综合又分工精细,各个学科相互结合、相互渗透,综合并存、教学分离以及教育分化是医德教育的特点。医德教育结构应以一种立体多维性的形式呈现,但当今医学院校的职业道德教育模式仍存在单一性,课程的设置太过随意且不合理。仅有中国医学史、医学社会学、医学伦理学等人文课程为国家规定的课时少且多为选修课;教学模式形式单一,无时代感、内容严重滞后;说教式的教学难以让学生接受,医德教育效果不佳。
1.3教育观念与时代需求相脱节
受传统的教育观念影响,教师对专业知识的传授更为注重,而忽视培养学生的整体素质。传统的教育方法难以让职业素质真正深入人心,致使学生对医德医风了解不全,容易培养出有才无德的学生,在岗位上难以跟上社会和时代的要求。
1.4学生忽视职业道德教育
在课程繁多的医学院,常常有学生只注重专业课程的学习,忽略了人文学科;着重医学技能的学习,忽略人格的培养;将个人利益摆在首位,对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淡漠。错误地认为只要熟悉掌握临床医学技能和医学专业知识,就能胜任医护人员的工作,成为优秀的医务人员。
1.5毕业生供给与用人单位需求标准不匹配
专业技能与工作态度是用人单位选用人才的标准,责任感强,综合素质高的医学生最受用人单位青睐。目前,医学生自身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及责任心等应着重培养和提高;沟通能力弱、服务意识淡薄、缺乏敬业意识及主动性,这是医学生职业道德存在的主要问题。
2、实践改革方法
2.1改进教育观念
学生素质的提高有赖于教师的启发,良好的医德教育依赖于教师的教学模式。医学院校的老师既是老师,也是医院的医生,身兼两职。因此,崇高的道德品质是专业医学教师的必备条件,保持严谨的教学态度做好为人师表的表率。学校应不断加强专业教师的医德教育观念,教师在给学生授课时,把医学中追求的真理有意识地灌输给学生,多与学生讲解具有崇高医德医风的事迹,随时在授课内容中挖掘医德教育。此外,将部分优秀的人文社科类教师引入到医学院校中,让教师队伍的人文素质迈向更高层次。
2.2建设职业道德平台
在学校建立职业道德网站,发挥网络的优势,对院校的职业道德教育成果进行广泛宣传,以引导学生注重职业素养的提高。在校外建立多个职业道德教育基地,增加医学生参加社会服务和卫生宣教活动的积极性,使医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及社会责任感得以增强。
2.3在临床实践中强化医德教育
临床实践是对医学生实行医德教育的重要阵地,医学院校常通过临床实践的手段强化医德教育。随着临床医学实践机会的不断增加,二年级学生便可开始与临床接触,到医院进行实习,这更加凸显了医德教育在临床实践中的重要性。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带教老师加强对学生仁爱之心的培养,引导学生掌握与病人良好沟通的方法。采用临床实践的教学方式让学生在实习中逐渐将医德教育转化为自身医德行为与医德规范。带教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医德规范,以身作则,在日常生活中对学生形成一种影响,并监督好医德医风教育及评价工作。
2.4建设职业化校园环境
良好的校园环境有助于学生磨练意志、塑造自我、磨砺德行以及陶冶情操。通过对职业道德教育展览室、白衣天使塑像、校史馆、图书馆、教学楼、活动场所以及学生公寓等整体设计,将职业性凸显在学习环境、实训环境、教学环境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
2.5明确培养途径与方法
将相互衔接的职场环境、第一课堂、第二课堂的职业道德培养方法运用到实践当中[2]。在医学实践、慎独自律、自我反省及理论的学习当中示范引领的办法,以学生对职业道德认识的提高为起点,进一步陶冶学生的职业道德情操,对其职业道德意志进行锻炼,从而促进职业道德信念的形成,最终将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养成习惯。
2.6建设课程体系
培养和教育医学院学生的职业道德,主要在各科课程的教学环节中实现。在教学中突出职业道德教育与课程内容相融合的优势,以实训、实习及专业课为主,把各类课程全面渗透到教学模式中。在学生熟练掌握专业技能的同时,要求对医疗卫生行业职业道德进行深入了解,增加学生对所学专业的热爱,促进其学习的积极性,并将专业技能与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从而给病人提供良好舒适的服务,成为一名优秀的医护人员。
2.7深化教学改革
作为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主渠道的“两课”教师应积极对其考核方法、教学方式以及授课内容进行改革与实践。采用案例教学法,将医学法律与医学道德有关的案例应用于教学实践中。实施专题教学,使实践教学体系得到完善,开展案例讨论、辩论、个人演讲及专题调研等多种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
3、总结
医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离不开生活的磨练、实践体验的情感熏陶,需长期坚守,责任重大。有关医学生的道德培养,不少专家学者已明确提出了教育内容和目标,医学生道德教育已成为医学院校的重要工作内容[3]。医学院校应以校园文化和校园教学等作为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良好载体和平台,教育学生在生活中学会关注社会,关爱他人,关爱生命,培养学生自我思考的能力,不断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
参考文献:
[1]王洁.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与分析.卫生职业教育,2011,29(04):88-90.
小学教师指导意见范文3
《高等数学》建构主义有效教学教学现状一、高职院校《高等数学》课程教学现状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高等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数学已渗透到自然科学、经济、金融、社会等各个领域,高等数学的开设越来越广泛,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都为所有的理工科及部分文科、经济类等各专业开设《高等数学》课程,除了作为学多数专业课程所必要的知识基础外,也是本、专科学生科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的重任,高等数学课程性质决定了该课程在高等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
目前,在高职院校中所开设的数学课,一般都是大学一年级的高等数学,其内容和纯数学基本相同,仍然是变量数学,很少体现高等数学在工程与实践中的应用,与专业课的联系也很难体现,这就背离了高职院校培养“应用型、创新型”人才的目的。
同时,随着高职院校的不断扩招,高等教育越趋大众化,学生的数学基础参差不齐越趋薄弱,数学素养、学习能力普遍偏低,加之高等数学的高度抽象性,理论较多,增大了学生理解和学习的难度,使得本身数学基础就薄弱甚至是文科生出身的高职院校学生对高等数学提不起兴趣,不知道学高等数学的目的和用途,久而久之,大部分都会放弃,使得课程教与学出现双重困难。
大多院校的该课程教学模式还是“一言堂”“满堂灌”,教学活动以教师的单边活动为主,突出了教师的教,忽略了学生的学,课堂缺少互动,老师写了一板又一板,讲的口干舌燥,学生听的云里雾里,教学效果十分不理想,期末考试时,高等数学的不及格率突高,这样的教学模式与新时期的高职院校学生的培养目标、学生的需要极为不符。而成功的数学教育应作为一种思维能力的训练,培养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使学生学会用数学的思考方式解决问题、认识世界等。
因此,新形势下的《高等数学》课程教学模式更需要改革创新,创新课程教学内容体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之能够促进学生的主动发展,进而实现教育的意义,是摆在高等数学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二、建构主义的主要教学观与传统教学观比较
1.学生是教学情境中的主角
传统教学偏重教师的教,现代教学侧重学生的学。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不能代替学生学习,所以,教师不是教学的主体也是不言而喻的事情。因此,教学情境中要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学生只有在成为教学情境中的主角以后,才会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
2.教学是激发学生建构知识的过程
既然知识是学习者自我建构的结果,那么教学就不是传授、灌输知识的活动,而是一个激发学生建构知识的过程。教学就是要创设或者利用各种情境,帮助学生利用先前的知识与已有的经验在当前情境中进行学习和认知。
3.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辅助者、资料者及提供者
关于教师,人们向来认同“传道、授业、解惑”的说法,所以在传统教学实践中,教师多是知识的传授者、班级的管理者。但在建构主义看来,教师的价值就体现在能否激动学生以探究、主动、合作的方式进行学习,教师应该是学生的引导者,辅助者或咨询者、学习的资料提供者。
4.教学活动体现为合作、探究方式
传统中的教学大多成了一种管理活动,强调规范和纪律,而学生的学习反被淹没了。教学要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知识的学习,一方面,使学生面对问题情境,刺激他们思考、探究;另一方面,营造人际互动、互激的情境,让学生学会在合作中学习。
三、以促进学生主动发展为核心的《高等数学》课程教学模式实践
建构主义思想指导下如何构建教学模式,应该说模式也不是唯一的,但是好的、恰当的教学模式应当具备的条件是:充分体现出以学生为主体,富有启发性,具有科学性;体现创新精神,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形成师生情感相互交融,教学共同参与,在积极的思维过程中全面地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
基于这样的认识,立足学院“发展应用型教育、培养应用性人才”的办学定位,积极推进高等数学课程教学模式实践与研究,在教学中,力求从学生的认知水平出发,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注重实用,以培养学生的数学应用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为出发点,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积极探索,总结如下:
1.结合专业需求整合教学内容
结合教学实践,提出以下对策:照顾专业需求,增加高等数学和专业的结合,根据专业的不同需求和学生不同层次的需求,设置出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根据专业需求开必修课和选修课。在选修课上,向学生介绍一些现代数学思想和广泛应用的数学方法,拓宽他们的数学知识面,使他们尽可能多地了解现代数学的观点、概念和方法。
整合后的课程教学内容,要保证课程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完整性,在够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淡化理论注重应用,使之易教、易懂、易学,突出教材的实用性。有必要的应该补充初等数学基础知识,增加初等函数的课时,做好与高等数学的有效衔接,通过教学传递教师的信心和爱心,鼓励学生克服学习困难,使学生能够尽快融入课堂教学,用情感化育学生的心灵。
2.多种教学方法综合运用,开展有针对地教学
针对不同的课型做不同的教学设计,大胆尝试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一切设计活动都要以学生的学习为出发点,注重启发式、讨论式,使教师成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帮助者,实行多向交流:学生与教师、学生与教材、学生与学生,使学生的学习活动动始终处于较活跃的交互之中,与情境、内容、目标进行交互。学习过程中,教师要进行不断地评价,需要的时候,还要与学习辅助资源、大环境、教师进行信息交流,以索取有用的、有帮助的信息。
3.注重数学思想方法的运用,以能力培养为核心
重视数学知识的应用,将基本的数学建模思想和方法渗透到教学中,注重学生应用数学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意识的培养。使学生获得专业必备的数学思想和方法,提高数学素养与数学能力
4.实行开放性教学,促进学生自主学习
学生的学习不应限于教科书,要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如电子教案、电子习题库,视频等上传学校网络平台,促进学生完成学习是一种积极、探索的知识建构过程。
实践中发现许多实际问题:如何构建适合高职院校学生特点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模式等需要进一步的论证研究,逐步建立起特色鲜明的适合我院师范生的大学数学课程教学模式,更好地培养和提升学生的核心能力及职业素质,让抽象的数学知识从学术形态转化为教育形态,为解决实际问题和进行教育科学研究,提供必不可少的数学基础知识及常用的数学思想方法,为培养具备较高专业素质人才服务。
小学教师指导意见范文4
摘要: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中职教育发展方向引起教育界的极大关注。其中用建构主义理论来指导中职学校的“三创”教育,是新课标针对中职学校实际情况提出的全新教学理念,旨在于充分挖掘中职院校学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使他们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养成主动探索新知识的良好习惯。然而,建构主义理论只是为中职院校实现“三创”教育奠定了基础,如何将这套理论与实践教学实现完美融合,进而真正实现中职院校的“三创”教育仍是一段艰辛的探索路程。
关键词:建构主义;中职院校;“三创”教育
一、“三创”教育的内涵
“三创”教育是新课程标准中提出的最新教学理念,是对传统教育理念做出的巨大突破和挑战。“三创”教育代表三个教育理念,具体包括创意教育、创新教育和创业教育。“三创”教育作为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符合中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总体方向,是对深化教育改革思想的一次尝试。对学校而言,“三创”教育可以促进学校之间多交流,有利于先进教学方法的扩散,作为一种教育方式是开门办学,对学生而言,学生可以作学习的主人,自由地发挥想象,积极地探索新知识,不被课堂的条条框框所束缚,作为一种教学手段是重新树立学生的主动学习意识。对社会而言,“三创”教育激发学生的潜在求学意识,让他们不满足于当前所获取的知识,永远追求更深层的隐藏知识,作为一种文化传承,是勇于探索的价值观念确立。
二、中职学校“三创”教育的作用
1、学生自身的要求
中职学生属于特殊的受教育群体,与传统的本科学生相比存在某些差异,常常被社会认为是应试教育中的失败者,所以中职学生承受着较大的心理压力。尽管中职学生在应试中失败了,但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创造力。很多心态好的学生并不因为考试的失败一蹶不振,而是将压力转化为下次成功道路上的动力,他们不甘示弱,他们要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来证明自己并不差。所以,中职学生更具有创业的天分和动力,对他们开展“三创”教育是一项很有意义的教育工作。
2、时代的要求
知识经济时代要求每个人都要具备创新能力,学校作为培养创新人才的基地,教育模式和方法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职业教育是当前教育的重要构成部分,在促进社会发展、培养创新人才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教育机制的代表就是应试教育,学生的自由想象力和创造力空间受限制。中职教育也应该摆脱应试教育束缚,为学生搭建自由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平台,让他们在人生道路上勇敢地区追逐梦想。中职院校开展“三创”教育,也正是适应了时展的要求。
3、企业的要求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大多数企业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企业发展是建立在人才的基础上,而人才的重要衡量标准就是创新能力,因为员工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而中职院校的办学宗旨就是为企业培养优秀的员工,从某种程度上说,中职学校“三创”教育的好坏决定了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所以,中职院校开展“三创”教育也是企业发展的要求。
三、中职学校“三创”教育的对策
1、改变现有落后的人才培养模式
在传统的教育模式中,人才培养的渠道和方法受到限制,要想在中职院校顺利开展“三创”教育,必须改变现有落后的人才培养模式,只有这样才能让“三创”教育理念在中职院校教育中生根发芽。首先,“三创”教育要突出学生在课堂学习中的重要性,重新确立课堂上师生之间的主从关系。其次,鼓励教师创新管理方法,允许他们应用自己的教学方法来培养学生,并通过实际教学质量考核,推广优秀的教学方法;最后,改变传统教学的单一化,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例如,将现代化的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到课堂教学中,拓展学生的视野,激发学生的潜在创新意识。
2、不断发挥学生的能动作用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突出了学习中认知任务的关键作用,学生是学习任务的主体认知者,所以中职院校开展“三创”教育,必须确立学生的能动作用,并采用具体的教学方法来促进学生将能动作用不断地发挥出来。在“三创”教育课堂中,教师要根据不同学生的心理活动情况,制定具体的教学方案,以便更好的激发学生的主动学习兴趣,让他们在最自由的状态下培养创新能力。同时,鼓励学生参加课外的科技创新活动,在学生之间组建科技制作小组,保证彼此之间处于时刻比拼的氛围中,推进校园精神文化的建设。
3、不断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中职院校开展“三创”教育,教师是教育内容实施的直接负责人,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三创”教育的成败。因此,不断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中职院校开展“三创”教育的最基本保障,要想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教师自身要有“三创”精神,敢于突破传统教育模式的束缚,尝试将最新的教学方法应用到课堂教学中,激发学生对“三创”教育的好奇,促使学生产生主动学习的欲望。二是教师要全身心的投入到“三创”教育的探索中,不断地创新教育方法,让学生对“三创”教育一直保持不厌倦的状态;三是有“三创”精神的教师,学校要鼓励他们投入到科研创造中,并提供一切可能条件提供最大的支持,对优秀教师要给予一定的奖励。
结语:总之,在我国教育体制深入改革背景下,中职院校利用建构主义理论指导“三创”教育是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尝试。中职院校开展“三创”教育是时代进步、企业竞争以及学生自身发展的需求,但传统教学教育在人们脑海中根深蒂固,要想真正实现中职院校的“三创”教育,还有漫长的艰辛路程要探索。因此,中职院校开展“三创”教育必须讲究策略,从改变现有落后的人才培养模式、发挥学生的能动作用、不断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等方面着手,最终实现中职院校在全新的三创”教育理念下,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多具备创新能力的人才。(作者单位:江苏省涟水中等专业学校)
基金: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13-2014年度职业教育立项课题――《基于校本课程背景下的中职学校“三创”教育研究》――以江苏省涟水中等专业学校为例(课题批准号:2013220 课题主持人:颜廷财)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刘忠珍.浅论中职学校思想政治课程中健康人格教育[J].职教论坛.2009(08)
小学教师指导意见范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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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发言内容:通过学习,使我对“学高为师,身正是范”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是十分重要的,规范的教育行为是师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是在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都有衡量作用,我们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只有为人师表,规范行为,才能象蜜蜂一样酿出最甜的蜜献给学生,才能像蜡烛一样洒尽一偻偻阳光照亮学生的心灵世界。下面,我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认识体会
(一)依法执教是教师做好教学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
依法执教是现代社会教师职业道德的新发展,是现代社会走向法制化的必然要求,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作为现代教师,就必须树立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养成依法执教的自觉行为。坚信依法治教是教育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坚信依法执教是教育者沿着正确轨道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
(二)依法执教要注意掌握正确的方法
首先,教师要知法守法。教师要努力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教师依教的法律和法规,深刻认识它的强制性;在教书实践中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的方针和政策;《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基本任务。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守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要求。同时,教师应执行学校制定的具体计划,履行教师聘任合同中约定的教育教学职责,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质量。
(三)依法执教,教师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法执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除了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以外,教师还要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刻反思,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一)学法律意识不强,不主动学习法律。
(二)有时偶尔看一看法律知识,学的不深不细。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教育工作者一定要主动更新观念,努力适应新形势,认真履行《教师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从点滴做起,在平时的教学管理中充分贯彻“依法执教”的精神。
(二)按照“以人为本”的教育精神,充分尊重学生,多站在学生的角度考虑教育问题、实施教学。
(三)依据法律,在适当的时候采取恰当的教育手段。同时,也要充分学习和掌握有关的教育法规,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教”与“学”的和谐统一,让“依法执教”真正落到实处。
小学教师指导意见范文6
关键词:实践教学;多元化;就业能力;教学模式
一、背景分析
随着我国教育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大,大学生就压力越来越大,高等职业教育面临巨大的挑战,高职教育更是遇到了严峻的考验。培养适应社会市场发展需要的人才是高校的最终目标,高职教育办学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决定了实践教学是实现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主体性教学。实践教学的主要任务,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一般到先进、从单一到综合,使学生逐步掌握适应岗位要求的职业技能,具备岗位要求的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任务的高职高专院校,在教学改革中更重视实践教学,在实践教学的研究和改革中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绩。
但与国外的职业教育相比,国内高职高专院校在实习实训教学中仍存在偏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安排学生参加实习实训的时间较短的问题。因此,应借鉴国外职业教育的实习实训教学模式,不断探索并改革实习实训教学模式,构建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新模式。
二、实践方法与措施
(一)以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构建实践教学课程体系。
课程是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按教学模块分为公共基础实践、专业基础实践、专业主修实践及综合性专业特色实践,使实践教学环节从单一实验到综合实践进而形成能力实训体系,分层次逐步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使实践教学环节从单一实验到综合实践形成了能力训练体系。另外我们要以培养学生能力为根本,针对岗位群设置实验项目。由课程带头人牵头,组建了由各级企业的专家与课程组专任教师进行了研讨,与企业专家一起对各专业工作岗位进行整体化深入分析与反复论证。我们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确定了针对岗位群设置实验项目和课程任务目标与质量标准,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本,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以真实的工作任务与工作过程为依据整合、序化实践教学内容,科学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并将专业领域的前沿知识和科研创新活动及时地引入到实践教学中,并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构建多元化、开放式的实践教学方法体系
1.建立项目驱动、任务引领多个专业互相融合的实践教学方法
我们尝试根据培养目标的不同,将教学内容按照不同难度和复杂程度进行工作任务整合,其教学目标与社会需求相一致,教学情境与企业工作相一致。教学过程中多个专业互相融合,选择相应的工作任务,形成了“项目驱动、任务引领”的模块化教学模式。突出“做”在教学中的关键作用,突出岗位职业能力的教学目标。
2.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建立自主创新实践教学方法。
课内实践与课外实践结合起来,建立自主创新实践教学的新方法,全面开展实践教学内容的更新,减少演示性、验证性实验内容,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内容。将职业能力培养贯穿渗透于各实践环节之中。通过采取各种新的实践教学方法(如:情境模拟法、角色扮演法、PBL教学法、CBS教学法、暗示教学法等教学方法),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自主学习模式,从而确立了学生的中心地位,其目的是发展学生的能力,尤其是以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基础的应变能力,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开展技能创新竞赛活动,使学生更多、更早第参与到科研、生产实际工作中去,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创新精神的培养。设计全新的自主创新实践教学体系。
3.建立以实习基地为依托、实习与就业相结合的实践教学方法。
如何通过实践教学加强职业院校与实习基地的联系,使实践教学真正成为“双赢”项目,带动产、学、研教育的发展,影响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加入到实习基地队伍,形成社会育人的良好氛围,从而建立稳固的实习基地是搞好实践教学的有力保障,只有建立了稳固的实习基地,各专业的实践教学才有实践的场所,实习单位领导才会对此项工作予以足够重视,实践教学才能顺利有效地进行。
(三)以就业为导向,建立多元化、过程化的实验考核模式。
考核评价主体不一定拘泥于任课老师,实践考核可以综合听取班主任、辅导员、实训基地指导教师、社会实践单位、社会调查单位的意见,甚至可以将职业道德和素养的评价权交给社会实践单位。实践考核应侧重考察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职业道德训导和日常行为表现等。另一方面,提倡运用多种考核评价方式评价课程学业状况,推进课程考核评价模式改革。
我们主要采用的考核方式有:实践操作考试、上机考试、无纸化考试、标本考试、实践综合能力测验、社会调查、开卷考试、论文答辩、产品制作考试等。
(四)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导向,构建了创新实践教学模式
分阶段递进式实践教学模式的内涵。各阶段的实践教学目标与任务的制订是围绕生产过程这条主线进行组织的,以项目形式体现其教学内容。因此,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具有模块化、组合型、进阶式的特点。专业理论按职业技能来设计模块,综合设课,整体优化,形成基本技能训练,专业技能训练,综合应用与创新能力训练的实践教学体系,同时,我们在一体化、多层次、开放式、重基础、求创新的思想指导下,不断加大教学改革力度,特别是把创新创业教育与教学过程、课堂教学充分结合起来,把课堂教学作为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主渠道。逐步建立了一套全新的特色课程体系,加强对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参考文献
[1]刘长宏.探寻培养方式的多元化增强学生的实践与创新能力[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5,5(12):125-127
[2]程宜康.高等职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的探索与实践[J].海峡两岸高等职业(技职)教育研讨会论文集,2001:110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