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实施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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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实施意见

宣传实施意见范文1

二、出生要打预防针宝宝出生后24小时内要及时打乙肝疫苗第一针和卡介苗;满1月龄时打乙肝疫苗第二针;满2月龄时吃小儿麻痹糖丸第一剂;满3月龄时吃小儿麻痹糖丸第二剂,同时打百白破第一针;满4月龄时吃小儿麻痹糖丸第三剂,同时打百白破第二针;满5月龄时打百白破第三针;满6月龄时打乙肝疫苗第三针;满8月龄时打麻疹疫苗第一针;满1岁半至2岁时打麻疹疫苗第二针,同时打百白破第四针;满4岁时吃小儿麻痹糖丸第四剂;满6岁时打麻疹疫苗第三针,同时打白破二联疫苗。请记住这些疫苗费是由政府买单的。免费接种,必须要享受的哟!

三、这些疫苗都预防些什么病以上五种疫苗可预防7种疾病,乙肝疫苗预防乙型肝炎,卡介苗预防结核病,小儿麻痹糖丸预防小儿麻痹症,百白破疫苗预防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麻疹疫苗预防麻疹。这些疫苗必须要按规定的程序使用,千万记住不可漏打。

四、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该履行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儿童必须接种以上5种疫苗,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保证儿童及时接种疫苗。一定要依法履行义务!

五、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市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及适龄儿童的疾病预防工作,流动人口及其子女她们都居住武汉,享受市民和儿童同等的待遇,同样享受市免疫预防服务系统提供的服务和5种免费疫苗的接种服务。公安、教育、社区等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部门请给她们提个醒;亲戚、朋友、同事、邻居关心自已的同时别忘了关心身边这些外来的朋友;尊敬的家长,您的艰辛我们理解。可再忙也不能耽误孩子!一定要履行职责哟!

六、到哪里打预防针市免疫预防服务系统可为您提供及时、安全、有效、温馨的预防接种服务,一方面您可以到您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预防服务定点门诊接种(郊区到您所在的乡镇卫生院免疫预防服务定点门诊);另一方面您可以拨打以下18部咨询服务电话咨询;为您提供服务。免疫机会请不要错过!

七、这些疫苗孩子们要打、也要打为了减轻疾病负担,建立群体免疫屏障,市根据疾病流行趋势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常年或定期开展其它相关疫苗的接种工作,这些信息辖区内免疫预防服务定点门诊会主动为您提供,您也可通过市内媒体的相关报导或登陆我们的网站获取。这些疫苗分别是:甲型肝炎疫苗、流脑疫苗、乙型脑炎疫苗、麻腮风三联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水痘疫苗、流感疫苗、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和口服轮状病毒疫苗等。预防疾病,享受健康!

八、入学要带接种证预防接种证是记录和查验儿童接种疫苗情况的凭证,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免疫预防服务定点门诊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儿童居住地发生变化时一定要到居住地免疫预防服务定点门诊办理迁入和迁出手续。一定要妥善保存哟!

九、打预防针该注意些什么

1、接受免疫预防服务的对象或者其监护人应按医生预约时间带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免疫预防服务定点门诊接种疫苗。

2、接受免疫预防服务的对象或者其监护人应主动向医生了解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如实向医生告知受种者健康状况后在接种证上签字。

宣传实施意见范文2

(一)重要意义。家电下乡是国家把握当前经济形势,扩大国内需求,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对于引导、支持企业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生产、流通和服务体系影响深远。

(二)组织领导。建立市家电下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广电局、市农村信用联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全市家电下乡工作。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家电下乡有关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家电下乡工作协调机构,切实做好协调服务。

(三)强化协作配合。各县(区)商务、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经委、公安、工商、税务、质监、广电、农村信用联社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本县(区)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宣传、广电部门要组织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宣传;公安、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家电下乡市场秩序保障和安全维护工作;税务部门在依法征税的同时,要从有利于产品下乡、方便农民购买出发,研究制定相关的措施和办法;质监部门要加强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跟踪检查,确保让农民买到放心的家电;农村信用联社要协助做好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对农户的发放工作。

(四)由点到面推进。各县(区)要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由点到面组织实施。每个县(区)要选择县城和农村乡镇一至三个销售点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再向边远乡镇推进。各县(区)的实施细则和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家电下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指导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扩大内需、统筹城乡发展目标,坚持政府组织引导、企业承办实施、健全规章制度、保障农民受益的基本方法,建立部门分工协作、分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简便的工作机制,扩大农村消费,完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力争年底农村家电拥有量达到2000年城市水平。

(一)政策程序公开透明原则。在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中农民应当知道的政策信息和申领程序,必须做到公开透明、渠道畅通。

(二)产品和渠道双认定原则。家电产品和流通企业必须是商务部、财政部公布的中标对象;每个产品随机附带唯一的产品标识卡;中标流通企业的销售网点应当符合条件,并经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县(区)商务局、财政局共同确认并公告。

(三)责任可追溯原则。中标企业除直营网点外,对加盟和授权网点,应允许经营者自愿选择中标企业。同一个销售或维修服务网点,只能由一家中标企业进行备案并承担管理责任。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受理网点备案,按网点经营者自愿选择的原则,明确销售、服务网点管理责任归属。

(四)销售网点共享原则。基层销售网点实行共享,中标企业不得限制其备案确认的加盟和授权网点销售其他中标品牌产品,防止人为造成经营断档脱销。

(五)补贴申领属地化原则。农民可在户籍所在财政、商务部门公告的任何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审核认定手续,由县(区)级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支付补贴资金。

三、基本内容

国家根据农村消费需求和农民消费水平,制定家电下乡产品的节能、环保、耐用、安全等标准要求,招标确定品牌企业生产的家电下乡产品。我市农民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国家财政比照出口退税率,对农民消费者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

(一)家电下乡产品。目前确定的家电下乡产品为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四大类多个型号和品牌。对应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2000元、1000元。

(二)政策补贴对象。凡具有我市农业户口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所有人员均可申领。每个农户对每类产品可各享受一台(部)补贴。

(三)实施时间。自年2月1日开始,到年11月底止,为期4年。

(四)指定销售网点。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我省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销售企业,其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经向所在县(区)商务局备案确认后,成为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

销售网点备案的基本条件是:1、必须是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2、网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3、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4、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5、必须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

(五)补贴申报。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3日后,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并提供如下材料:1、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在载明商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在右上部加注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产品标识卡号;2、购买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4、购买人“一折统”储蓄存折,没有储蓄账户的应及时到金融机构开立储蓄账户。乡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报县(区)级财政部门,县区级财政部门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

四、销售企业的任务要求

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销售企业应具有较强实力、信誉好、农村市场网络健全,以直营、加盟、授权的形式设立县(区)级销售和服务网点覆盖面达到90%以上。可以是零售企业,也可以是生产企业设立的经销公司或县(区)级商。鼓励工商联手,引导企业建立面向农村的家电生产流通体系。

(一)签订责任书。销售企业要与县(区)商务局签订责任书,在产品质量、销售价格、网络建设、诚信和服务等方面做出明确承诺。销售企业不履行承诺以及有串通骗取补贴资金、坑农害农、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市商务局、财政局将报请商务厅、财政厅取消其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销售企业要认真研究制订切合本企业实际的工作方案,包括领导班子组成、市场测算和预期目标、农村网络建设计划、保障和应急措施等,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进行备案。

(三)保障市场供应。销售企业要尽快与中标生产企业签订合同,落实的家电下乡产品类别和型号,组织调配货源,保证及时将家电下乡产品送到农民手中。加强与县(区)级商务局联系,协调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资源扩大销售服务网点覆盖面和配送能力;对暂不具备设立销售服务网点条件的边远乡,设立临时销售点或大篷车送货下乡等形式,满足农民购买需要。

(四)健全销售网络。销售企业要加强县乡基层网点建设,扩大乡镇覆盖面,完善农村家电销售及服务网络,建立面向农村市场的完善的分级物流配送体系。销售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禁止家电下乡产品进入其流通网络。

(五)进行网点备案。销售企业要登录“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添加其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并录入相关信息,并以县(区)为单位,完整准确填写《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1),附上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备案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协议以及备案网点申请书,于规定时间到网点所在地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集中备案。网点集中备案结束后,销售企业需要增加销售网点的,可按上述程序和方式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未经确认的销售网点,售出的家电下乡产品不享受补贴。

(六)加强经营督导。销售企业要针对销售网点制订统一的工作要求,包括设立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等;开展对网点的业务培训,安排专门人员监督检查网点的销售、服务情况,切实加强对网点特别是授权网点的管理,确保网点规范经营。销售网点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要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服务,并向用户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使农民买得方便、用得安心。

(七)登录销售信息。销售企业要督促销售网点做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登记工作,必须在产品售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凡不及时登录信息的备案网点,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可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导致农民不能申请补贴的,由授权经营的销售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八)提供优质服务。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要主动提供家电下乡的政策咨询,指导农民申请资金补贴,积极为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退换等做好服务。对符合“三包”规定要求退货的,要妥善处理。销售企业要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并从企业总部到县级网点,公布投诉电话,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受理和限时妥善处理农民消费者投诉。

(九)积极开展宣传。销售企业要配合商务、财政部门做好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工作,制订本企业的宣传计划,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农民。组织重大活动特别是大型促销活动,要提前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应应急预案。

(十)规范市场营销。销售企业要严格按照承诺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工作,把好销售渠道的进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不得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

(十一)及时报送信息。销售企业要根据要求,定期向县(区)商务、财政部门报告家电下乡产品流通网点的销售、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五、备案销售网点的任务要求

(一)县城门店营业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乡镇门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可适当减少)。

(二)应设立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专区(专柜),专人负责演示、指导,严禁不带标识卡的产品进入专销区范围。

(三)必须配备联网终端设备和操作人员,保证商品销售(退货)信息及时通畅传送。

(四)销售补贴类产品必须开具税务发票。要准确开填税务发票并提交家电下乡专用标识卡。开填发票可以一人一票多品,但不得多人(多户)共用一张发票。发票除完整清晰填写品名、规格型号、价格、购买日期等外,还须在右上角清晰工整注明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产品标识卡号码(一票多品均须填写),并及时将标识卡号码及产品生产编号等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系统。

(五)经营场所符合消防、人员疏散等安全要求,不得有安全隐患。

(六)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已经备案确认,要与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签订《家电下乡销售服务责任书》(2);应在店内张贴企业签章的《家电下乡销售服务承诺书》(3)、家电下乡宣传告示(告知农民本网点销售的补贴类家电品种、型号、价格和每户限购数量等信息)。

(七)配合宣传家电下乡优惠政策,讲解注意事项。

(八)妥善处理商品退货。对符合“三包”规定要求退货的,在坚持先退补贴后退货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向农民朋友做细做好解释服务工作。销售网点首先依据标识卡号码及产品生产编号查询购买人是否申报或领取补贴。

对未申报补贴的,直接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产品标识卡(以下简称退货手续);

对已申报补贴备案但未领取补贴资金的,销售网点应立即帮助联系其原补贴备案机构,注销该购买人的补贴申报备案信息后,办理退货手续;

对已领取补贴的,由销售网点向购买人出具《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退还表》(4),会同购买人填写相关内容,指导购买人办理补贴退还手续以及到原补贴备案机构审核签章,最后据此办理退货手续,并逐笔建立退货记录,附上《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退还表》原件、作废发票复印件(加盖企业营业印章),留存3年备查。

(九)针对当地农民消费需求,抓好适销、畅销货源的采购、调运和预约登记工作,确保家电下乡商品不断档脱销。

(十)落实送货上门服务承诺,对距离较远或不通公路的,要与农户妥善协商解决。

(十一)所有销售网点需对所售家电产品做好安装、调试,讲解保养维护常识和维修服务须知。

六、财政部门任务职责

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补贴对象的审核、资金兑付和监督工作,落实好财政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

(一)细化资金管理办法。各县(区)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并制定本地补贴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管理、拨付、发放补贴的具体职责和操作程序。

(二)分解拨付补贴资金。按照甘政办发〔〕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武都区、文县、康县、西和县、成县、徽县、两当七个县(区)地震重灾区补贴资金全额由中央财政负担,宕昌县、礼县两个县中央财政负担80%,省财政负担20%。市财政局测算全市及各县区补贴资金规模,做好补贴资金计划,将中央和省级补贴预算资金分解预拨到各县(区)财政部门,并根据各县区补贴资金兑现的动态情况进行资金调度和划拨。

(三)审核补贴申报材料。乡镇财政所要依据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及时受理农民补贴资金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按发票载明的产品销售价格的13%核定补贴金额。申报材料主要审核内容包括:1、购买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发票载明的是否一致;2、发票价格是否在该产品最高限价之下;3、产品标识卡与购买产品是否一致;4、每户对每类产品的购买是否超过1台。乡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符合补贴要求的,报送县(区)级财政部门;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乡镇财政所应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存档备查。

(四)及时支付补贴资金。县(区)财政部门应当在销售网点录入相关信息并且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

(五)建立资金台账。县(区)财政部门要建立直补资金台账,确保补贴资金专户管理运行。

(六)加强监督管理。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定期检查和掌握补贴资金发放动态情况,加强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并可委托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兑付;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了解农民领取补贴的情况,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市、县区财政部门务必于每月4日前对口报送《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安排及支付情况统计表》(8、9)上月工作统计数据、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及效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立即书面上报市财政局经建科。

(八)安排工作经费。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每年安排家电下乡办公室工作经费3-5万元,保障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

七、商务部门任务职责

商务部门要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对销售及维修服务网点的确定及监管。

(一)制定实施方案。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本县(区)家电下乡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指导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和有序开展。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抢购、脱销、断档、不正当竞争等,指导中标企业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检查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能力,有效防范促销安全事故和货源调供不济等问题,一旦发生应急事件要及时赴现场指导、妥善处理。

(二)开展业务培训。各县(区)商务局和财政局对各乡镇财政所业务人员及销售企业人员,进行家电下乡政策培训,特别是对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的业务培训,确保各级业务管理人员以及销售网点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统。

(三)广泛宣传政策。市、县(区)宣传、财政、广播电视台、商务、税务、工商等部门要紧密配合,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印发宣传单、设立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补贴产品、销售企业及网点、方便农民消费为措施,突出做好家电下乡进村入户宣传工作,将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销售网点、补贴办法、申领手续等有关政策和办法宣传清楚、解释明白,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的关心落到实处。

(四)受理网点备案。各县(区)要按照网点备案的标准和要求,商务部门要接受和审核备案网点,将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网点上报市商务局予以确认。同一网点不得重复备案。对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要向企业说明情况,严禁以备案为条件向企业收费。确认的网点需进入家电下乡信息系统网上确认。商务局要通过媒体、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本地确认的定点销售网点名称、地址及相关信息。

(五)规范市场秩序。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整顿和规范农村家电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行为,防止地方保护和市场垄断,为家电下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做好协调服务。各县(区)要组织好产销衔接,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农村消费特点,向中标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提出生产和销售建议,保障家电下乡产品适销对路,并为销售企业开展网络建设和家电下乡促销活动提供指导和协调服务。

(七)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备案销售、服务网点的巡回检查,及时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形成专门的工作档案,并于每月初将上月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加强对销售企业、销售及维修服务网点的考核,特别是要加大对产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对达不到要求或问题严重又拒不改正的,由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

(八)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市、县(区)财政局和商务局均要设立相应的投诉电话和信箱,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接到举报、投诉后,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调查、现场办公等方式认真进行核实,经查属实的要及时进行处理。

(九)做好信息报送和总结。各县(区)商务局必须确定专人,于每月4日前将上月《市家电下乡销售情况统计表》、《市家电下乡售后服务情况统计表》(6、附件7)报送市商务局家电下乡推广办公室。各县(区)要以信息、简报、汇报等形式,从农民受益、企业扩销、农村家电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补贴落实等多方面发现好做法,总结成功经验,及时上报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推广交流。市商务局设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简报专刊,向市四大班子、各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及时通报情况。

宣传实施意见范文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干部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开展文明宣传礼仪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普及文明礼仪知识,规范文明礼仪行为,塑造讲文明、知礼仪、重诚信、团结友善、热情好客、亲和融洽的良好形象,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富庶文明和谐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文明礼仪意识、增长文明礼仪知识、促进文明礼仪规范落实,自觉做“文明礼仪的倡导者、文明举止的实践着、文明市民的示范者”

三、活动内容与具体安排

以“文明礼仪,从我做起”为主题,积极推广仪表礼仪、语言礼仪、公共礼仪、职业礼仪、商务礼仪、服务礼仪、公关礼仪、涉外礼仪,重点突出社会礼仪、职业礼仪、生活礼仪、涉外礼仪四个方面的教育,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文明礼仪素质,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为社会提供优质规范服务。

第一阶段传播倡导礼仪知识。

主要任务是运用多种途径和手段,对文明礼仪和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学习、宣传。各窗口工作人员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重点学习《礼乐人生》《公务员礼仪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人文明公约》《市机关文明行为规范(试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并通过收看专题片、大讨论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气氛。

第二阶段深入开展礼仪实践。

主要任务是开展“做文明公仆,创礼仪机关”和争创“文明服务岗位”争做“文明服务之星”活动,狠抓文明用语、文明礼仪、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各处室、窗口工作人员的文明素质。中心将根据省、市文明委的要求征集志愿者参加交通协管工作,各窗口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促进公共文明志愿服务、便民服务等各类礼仪践行活动,参与和体验中自觉成为文明礼仪的宣传者、实践者、示范者。

第三阶段扩大实践活动成果。

主要任务是窗口工作人员中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文明礼仪楷模,开展文明礼仪单位和文明礼仪标兵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制定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常态化的工作方案,继续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扩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各处(室)窗口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化“双学、双守、双做”活动的具体行动,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使这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落实方案(附进度安排)于月日报督察处。

宣传实施意见范文4

2.“一学一做”要解决“实”的问题

3.“一学一做”不是一次活动

4.以“一学一做”夯实作风建设

5.开展“一学一做”关键在于“走心”

6.抓好“一学一做” 将思想教育进行到底

7.“一学一做”,成风化人

8.“一学一做”为实现中国梦凝心聚力再出发

9.狠抓“一学一做”,争当先锋表率

10.“一学一做”重在真学真做

11.“一学一做”要打牢底子、究透里子、做好样子

12.在回望中规正“一学一做”方向

13.让“一学一做”成为团员标配

14.带着问题开展“一学一做”

15.“一学一做”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的试金石

16.“一学一做”为全体团员指引新方向

17.“一学一做”要达成知行合一目标

18.“一学一做”要避免“水上漂”

19.“一学一做”掐住问题的“七寸”

20.争做“一学一做”坚定的先行者

21.“一学一做”学习教育重在做

22.念好“三字经” 开展好“一学一做”

23.做“一学一做”的奠基者

24.“一学一做”净化政治生态

25.“一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做“看客”做“践客”

26.切实将“一学一做”引向深入

27.念好“四字诀”助力“一学一做”

28.“一学一做”重在实现“三个提升”

29.立足三项开展“一学一做”

30.一学一做”学习教育助力作风建设“入心入脑”

31.“一学一做”打造团员新形象

32“两学”长才干 “一做”树标杆

33.用好“一学一做” 助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34.践行“一学一做” 发扬优良作风

35.开展“一学一做”要用好三面“镜子”

36.“一学一做”要抓好“四个落实”

37.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38.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39.开展“一学一做”,激活党群动力

40.“一学一做”促进党性更刚毅

41.“一学一做”点亮团员成长之路

42.“一学一做”贵在深学笃行

43.狠抓“一学一做”争当先锋表率

44.“一学一做”离不开知行合一

45.“一学一做”,基础在“学”

46.“一学一做”奏响全面从严治党“第三部曲”

47.开展“一学一做” 推动团内教育

48.贯彻落实好“一学一做”专题教育 ——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宣传实施意见范文5

地市级医院作为我国医改的主力军之一,其发展战略的选择对我国公立医院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新媒体时代,在医患关系紧张、民众医疗需求增长、社会办医门槛放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为了快速地满足市场需要,提高医院自身的凝聚力,宣传尤其不能缺位,医院必须完善对宣传员队伍激励机制建设,才能为医院的品牌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缺乏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在地市级公立医院当中,尽管每个科室都设有宣传员,但多为兼职,医院也没有为宣传员队伍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致使宣传员队伍无法得到有效管理和运行,更无法实施有效激励和奖惩措施,从而导致宣传员队伍本身能力建设的力度不够。

问题二: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不均衡。地市级公立医院欠缺对宣传员队伍精神与物质激励机制平衡的考虑,大部分医院仅给予精神激励,如通报表扬、口头表扬、颁发奖状等。但大部分宣传员是医院基层员工,物质激励对其更重要,如医院仅给予精神激励,则会降低其积极性。

问题三:激励缺乏合理的考评机制。很多地市级公立医院虽重视宣传,但不懂如何进行有效的宣传员队伍考核评估机制。首先,考核评价的信息不够公开透明,考评标准重点在于宣传部门和院领导的评价,并没有开展广泛的评价和监督。其次,传统的考核评价标准较为死板,不灵活,没有根据宣传员平时的表现情况来进行动态的考评。另外,医院只重视定期考核,对于日常的动态考核并无有效实施。换言之,考评工作只重视宣传人员的年终考评。

问题四:职务薪酬提升激励机制不合理。大部分地市级公立医院未为宣传部门专职工作人员设置有效的职务晋升制度和机制,很多宣传人员没有相对应的职称序列。因此,宣传人员想要获得较好的职务、薪酬的提升较为困难。医院专职宣传员难以获得晋升、加薪,就滋生其职业倦怠,缺乏工作积极性,也就不能有效地发挥医院“代言人”的作用,更无法谈及医院品牌的宣传。

问题五:奖惩制度设置不尽合理。奖惩制度合理的设置对调配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起到指挥棒的作用,合理的奖励、有效的惩罚才能激活宣传激情。然而,很多医院都会走极端化,不是过多地强调奖励,就是过多地强调惩罚,无法做到奖惩相适应。

激励机制构建

应如何构建地市级公立医院宣传员队伍的激励机制呢?

第一,应建立有特色的专职宣传员晋升激励制度,从而调动兼职宣传员的积极性。医院一方面要制定出一个健全、稳定、科学、合理的宣传部门人员晋升路径,这样才能使宣传员有目标导向,积极地参与到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出谋划策。同时,在制定晋升激励制度实施时要注重民主监督,使得晋升激励不再空洞。

另一方面要拓展晋升激励的途径。因为宣传员对工作的期待会不断提高,这就使得医院必须重新建立宣传队伍的晋升激励途径,不再拘泥于传统意义上的纵向职位晋升。还可以鼓励宣传工作人员在医院的多个部门之间进行横向轮转,规定宣传人员横向轮转后优先晋升或给予加薪,这样也就让他们有更多的职业期待,获得更多的历练,培养出综合型的宣传人才。

第二,提高宣传员队伍考核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一是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估系统。系统的建立必须以医院的整体战略目标为导向。总体来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对科室的绩效评价,另一部分是对宣传员的绩效评价。为了突出部门合作、团队合作的重要性,绩效评估需要以科室绩效为核心,宣传员绩效评估为辅助,还要引入社会评价,并将医院其他职工的满意程度放入考核目标中,尽力做到360度评估。

二是对宣传队伍的不同岗位实施分类考核。医院要制定详细的工作岗位书,使宣传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另外还要对宣传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进行严格筛选,对于工作量大小、职责轻重、复杂程度等都要进行科学的配比,这样才能使宣传工作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是注重考核的可操作性。宣传工作初期,医院可先采取简单的考核方法,对于宣传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比,能够发挥一定的考核作用,但是存在一定的主观性,而且一些评比数据不科学。因此,在宣传成熟期要采取科学的考评方式,这种方式不能太过于复杂,也不能流于形式,要在更大程度上发挥作用。比如,可以采用量化考评指标。

宣传实施意见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为主线,围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以及2010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加大力度,宣传安全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规范安全行为,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促进社会平安和谐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重点任务

1、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总结2009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周密部署2010年宣传工作,印发《2010年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意见》,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项活动。

2、精心筹划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安全生产月”分为四周,每周明确一个宣传教育重点,做到城乡联动、部门联动和媒体联动,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继续联合工会、团委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凸显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积极倡导安全生产和安全生活方式,实现全社会广泛关注安全,共同参与安全的态势。

3、扎实组织开展送安全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工地的“六进”活动。深入基层,积极开展送安全宣传进企业、进乡村,送安全提醒进机关、社区,送安全教育进学校、进工地等活动,通过举办安全文艺活动、开展安全教育讲座、播放安全宣传教育片、举行演讲比赛、论文征集评比、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寓教于乐,将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政策措施,传达贯彻到基层、企业,强化全民的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责任意识。

4、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应急知识普及。以广大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为对象,通过有效途径,大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决策,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学习、宣传、教育和普及,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率,不断增强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突发事件应对常识的宣传,着力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周边群众的安全教育,普及群众性预防、避险、应急、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抓好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的宣传。突出宣传“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等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节日期间、季节性的宣传活动,结合“五一”、“十一”、“两会”重要时段以及季节性安全突出问题,进行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和措施的宣传,确保节日期间和重要时节的安全生产。

6、加强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通过召开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系列报道、跟踪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形成强力拉动的宣传效应,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引导,加快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结合安全检查、督查和事故查处,搞好安全警示教育,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善或事故频发的典型,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7、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省安全生产诚信企业、“2010年度市安全生产诚信企业”等创建活动。继续巩固现有工作成果,组织宣传发动,提高广大企业参与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的积极性,让“安全承诺、安全诚信、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培育、评选、表彰一批安全生产信誉良好、成绩显著、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为全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本质安全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打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8、开展安全生产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突出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难点,探讨深层次规律性问题,积极组织各级领导、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安全论文征集活动,推动安全生产理论和实践研究,用安全文化来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激发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在动力。

9、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推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安全生产一线的先进典型和事迹,让社会更多地了解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安全生产工作者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和崇高的职业精神,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积极发现总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并在更大范围内进行交流、借鉴和推广,努力培育一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头、典型引路作用,带动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提高。

10、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协调,踊跃向《中国安全生产报》等报纸、刊物,以及国家、省、和我市安全生产网站投稿,把安全监管新动向、有效做法、取得的成效及时,不断扩大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l、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是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一项治本之策。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落实责任,全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