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整治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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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整治方案

交通整治方案范文1

一、整治时间

从2012年12月10日起,2013年4月8日结束。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以包光许镇长为组长,王金法副镇长、蔡谷副镇长为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综治办主任、村镇建设分局局长、宣传办主任、接待办主任军、交警中队、公安分局副局长、运管站站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中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柳市交警中队。

三、工作目标

加大对我镇建城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交通管理力度,使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影响交通通行顺畅的行为明显减少,使城区的交通环境有明显的提升。镇政府整合各方面力量上路管理,通过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动,实施集镇道路交通环境、市民交通文明安全意识、集镇道路机动车通行速度、交通堵点排堵能力“四大提升”。

四、工作措施

1、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镇村镇建设分局会同交警中队和交警大队秩序中队等职能部门,对全镇道路交通标志线和红绿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梳理,及时组织人员重新施划和完善褪色、残缺的标线和闯禁等标志,对红绿灯工作不正常进行维修,并加强日常维护。对一些重要路段需要路中设置隔篱设施的要进一步调研,增设,对一些重要路段的停车泊位重新进行合理施划,确保市民行车有序、停车方便。

2、科学设置重点管理路段。根据以往经验,确定重点管理的路段为“二纵三横六单行道十三路口”,其中“二纵”为柳黄路、柳青路,“三横”为大桥路车站路、大兴路、柳翁西路,“六单行道”为惠丰路、怡月路、上园南路、团结西路、延文路、安平路,“十三路口”为柳青南路与柳翁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大兴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柳青路与惠丰路交叉路口、柳青北路与西兴路交叉路口、柳翁西路与翔来路交叉路口、柳黄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柳黄路与惠丰路交叉路口、柳黄路与大兴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沿河西路交叉路口、龙井路与环城东路交叉路口、大桥路与东风路交叉路口、车站路与智广北路交叉路口。对“十三路口”加强力量由专人进行管理。

3、创建“文明示范街”。将柳青路(车站路至溪桥路段)打造成精品街、文明路,在“文明示范街”上做到停车规范、有序,道路通畅,各种违规车辆不在路上行驶,行人、非机动车按照红绿灯规定通行,并各行其道,各种违章占道现象消除。以后逐步推广到其它街道。

4、加强宣传力度。开展文明交通宣传系列活动,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结合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联合新闻媒体,营造强大的宣传氛围,开展文明交通行为倡导活动等,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范围、广发动的宣传,使全镇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安全意识得到提升。

五、责任分工

1、镇预备役部队:将柳青路归其管理,管理范围为国道线至溪桥路段,五个路口柳青南路与柳翁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大兴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柳青路与惠丰路交叉路口、柳青北路与西兴路交叉路口各时间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点带线,实行包干制,并加强考核检查力度。

2、城管执法大队:将大兴路归其管理,管理范围为翔来路至长江路段,四个路口大兴路与翔来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兴达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沿河西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各时候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点带线,实行包干制,并加强考核检查力度。

3、综治办:将柳翁路归其管理,管理范围为翔来路段至长江路段,四个路口柳翁路与翔来路交叉路口、柳翁路与兴达路交叉路口、柳翁路与柳黄路转盘、柳翁路与长江路交叉路口各时间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点带线,实行包干制,并加强考核检查力度。

4、交警中队:按照“屯警路面、严查严治”的工作要求,中队除其他勤务之外的人员全警上路管理,负责全辖区的排堵保畅工作,重点管理“二纵三横六单行道十三路口”,对未在镇预备役部队、城管执法大队、综治办负责的路口、路段全部由交警中队负责,对已由镇预备役部队、城管执法大队、综治办负责的路口、路段出现拥堵时派员一起参与排堵保畅。并加强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速度,防止由于事故处理的不及时导致堵情的加剧。

5、公安分局:对在联合执法、联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残疾车)阻碍执法、老人协会在管理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等情况进行依法、合理处置。

6、运管站:对在联合执法中出现的涉嫌非法营运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人力载客三轮车等情况进行处理。

7、村镇建设分局:负责镇辖区的道路基础设施的排摸、维修、建设,完善道路相关设施。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治理交通拥堵是一项十分紧迫而重大的工程,事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关注度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将思想统一到镇党委、政府治理交通拥堵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此次交通拥堵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重要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交通整治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创新理念、科学管理、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总体思路,把实施城市畅通工程与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有机结合起来,突出规划先导,突出建管并举,持续提升交通管理水平,不断优化交通秩序,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努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推动*走在新一轮科学发展前列。

二、工作目标

——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加强综合交通规划引领,编制完成《*市综合交通规划》;

——加快主次干道建设,完善快速道路系统,进一步提高路网通行能力;

——推进中心区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建设,实现市区快速道路、重要地区监控与交通指挥中心联网传输;

——推进道路隐患整治示范工程,确保重点隐患整改率达到93%以上;

——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对60个文明示范路口进行“文明交通综合指数”测评;

——建立对行人、非机动车路通违法行为的社会化长效管理机制;

——优化公交线网,提高营运效率,全年更新公交车900辆,新增公交车300辆;

——落实文明行动计划,组织实施文明礼让——2009年交通文明行动计划;

——在有条件的支路街巷再增设5000个临时停车泊位,缓解市区停车难矛盾;

——继续巩固和保持“畅通工程”全国领先水平,促进道路交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三、任务措施

(一)坚持规划先导,以城市品质主导城市科学发展,规划构建与城市定位、功能组团相适应的发展格局。(市规划局、建委、*局落实)

1、编制完成《*市综合交通规划》,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建设、管理提供纲领性指导。

2、对关系到城市交通布局发展的新增规划通道做好规划储备。开展快速内环东线北上、机场二通道、纬七路东进等通道规划选线。

3、实现《*城乡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的动态更新维护,形成09版规划成果,指导我市城乡交通设施建设。

4、继续加大“六线”上网工程的力度,努力实现主城范围内“六线”上网全覆盖;在新市区积极开展“六线”上网工程,进一步缩减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5、改善城市道路交通总体容量和效率,研究制定和规划一批道路、交叉口改善方案红线。

(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路网结构,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功能水平。(市建委、*局、市政公用局、残联,相关区政府落实)

6、建设完善我市快速路系统,提升“井”字型快速内环的环向和放射交通功能,促进主城与“一城三区”的交通联系。

7、推进快速内环北线西延工程建设,争取完成拆迁和地下通道主体工程建设。

8、推进凤台南路南下工程建设,争取完成桥梁主体建设,实施地面改造;继续推进纬七路西延工程建设,争取完成主体工程,实现年底前基本贯通。

9、组织开展城西干道快速化改造、纬一路快速化改造等重大项目的方案论证等前期工作,积极做好建设准备。

10、推进汉口路西延工程建设,开展隧道工程施工;完成苜蓿园大街南下、明匙路二期、长虹南路西延等一批主次干道及支路的建设改造。

11、开工建设迈*交叉口等一批人行地下通道;完成部分交通环岛、瓶颈路段、交叉口、公交站台等交通改造工程,解决好交通节点拥堵问题,促进交通运行更加平衡。

12、继续协调推进主城交通信号智能控制系统二期工程,完成快速内环的交通监控诱导系统的建设方案研究,充分发挥交通资源效能。

13、在有条件的支路街巷再增设5000个临时停车泊位;市区主干道有条件的路段,限时开放供市民免费停车。停车场规划设计必需符合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设置残疾人停车位,数量不少于总车位的2%,至少应有1个停车车位。

(三)进一步健全交通安全责任机制,在降压交通事故上求突破,提升事故防范专业化水平。(市安监局、*局、交通局、教育局、市政公用局、市容局,三区二县政府落实)

14、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及时查找并消除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继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15、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监管控制系统,将公路客运、公交、出租、危化品、校车、渣土车等纳入监管平台,动态掌握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行车状态,实现对重点管控车型的违法行为自动记录。

16、贯彻《*部高速公路应急管理程序规定》,健全完善高速公路联合值班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操作规程、服务措施和责任追究。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加大对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违停上下客、非客运车辆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17、继续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机制,推广交通管理“路长承包责任制”,加快农村交通科技建设,增加完善超速、闯红灯等监测设备,切实提高农村道路安全系数和管控能力,扩大城镇管理范围,努力改善县城镇和农村集镇交通环境。确保江宁区、浦口区、高淳县达模范等级,六合区、溧水县达优秀等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18、完善、落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四)全面提升秩序管理整体水平,创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局、市政公用局、交通局、市容局、残联落实)

19、配合我市施工的重点工程,进行深入调研,实地勘察,随时根据工程进度调整交通设施和信号,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继续协调巢湖、滁州市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夏季瓜果运输管理工作。

20、结合智能信号系统开通,继续建设完善市区绿波网络,研究制订交通疏导方案,保障道路施工安全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路面交通的影响。建立和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投资、建设和维护机制,保障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设施、交通违法行为检测仪等设施的配套建设,增加过街语音提示信号系统。

21、加快对学校门前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改造,充分发挥设施规范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作用。

22、突出“渣土车”、“黑车”、“三小车”等不规范车辆管理,加强对“黑车”联合整治,确保市区主干道和窗口地区交通秩序规范有序,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

23、将挂车扩大到绕城公路以内,加大对货车、外牌摩托车及大桥车辆限行的管理力度,限制部分长途班车从长江大桥通行,继续加大对非封闭型货车和外牌摩托车管理力度。

24、实施推广车损事故“互碰自赔”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进一步简化轻微事故快处理赔手续,将涉及外省市车辆的轻微交通事故纳入快处快赔、自行协商处理范畴。扩大轻微事故快处范围,将保险理赔服务向高速公路、郊县公路延伸,并在江宁区增设理赔服务点。研究完善事故现场快速撤除工作标准,提高事故现场处置效率,减轻路面交通压力。

25、深化交通文明创建,加大对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和主干道车辆违法停车整治力度,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五)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贴近民生突破重点,提高市民出行的方便度和保障度。(市市政公用局、*局落实)

26、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制定新的公交优先三年计划行动,继续大力推进公共交通服务,建立公交智能化系统,提高公交营运效率,让广大市民不断得到实惠。

27、建设公共交通线路运行显示系统、多媒体综合查询系统、乘客服务信息系统,利用高新技术,以信息化为基础,促进乘客、车辆、场站设施以及交通环境等要素之间的良性互动,使广大乘客能够方便了解公共交通信息,合理安排出行。

28、以“双十佳驾驶员”评选、“文明特色服务车队”培养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使城市客运行业更多的“文明示范岗”、“文明特色车”、“大公司品牌车”成为走向街头小巷、深入市民内心的文明行业服务精品。

29、全年更新公交车900辆、新增公交车300辆,重点改善仙林、河西南部等新区的市民出行条件。

30、新建和改造20个公交场站,新辟5条公交专用道,新辟10条公交线路,调整20条公交线路,全面提高公交服务的覆盖面,继续改善市民的出行条件。不断改进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保障残疾人方便出行。

31、进一步优化完善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提高线网里程利用率,加强交通换乘交通枢纽建设,实现各种公共交通方式的有机接合,方便市民乘坐。

(六)结合开展创建国家级生态城市,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不断提升环境质量。(市环保局、*局落实)

32、制定《*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一些新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控制手段纳入其中予以明确,为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33、联合*交管部门加强道路及停放地联合执法工作,逐步扩大机动车路检范围和频次,将公交、客运、物流、超市及企业单位车辆停放地作为重点抽检点,并按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34、所有从事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省环保厅的委托才能开展检测工作。在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环保定期检测必须都合格方可发放检验合格标志。

35、制定在用车环保定期检测场站后续建站方案并组织实施,为方便群众、便于管理,根据我市机动车增长情况,合理规划后续场站布点。

36、推进在用车环保标志管理,对高污染车辆实施限行。本市所有在用车必须按相关规定申领环保标志,按环保标志分类,对黄标车即高污染车辆实施限制时间限制区域行驶,对无环保标志车禁止通行。

(七)大力实施文明行动计划,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市民交通文明素质。(市文明办、市委宣传部,市*局、交通局、教育局,团市委,各区县政府落实)

37、组织实施“文明礼让——2009年交通文明行动计划”,以不争道抢行,礼让和谐为主题,组织策划交通宣传,提升市民交通文明素质。

38、组织志愿者深入广场、社区、高校、企业等人口密集地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社会上大力倡导文明交通意识。

39、倡导市民树立文明乘车、文明骑车、文明行路的良好习惯,大力宣传交通意识和理念,以志愿服务的实际行动投身于*和谐社会建设之中。

40、以运输企业驾驶人、中小学生和农村群众为重点,开展千万名驾驶人再教育工程,继续推出一批交通安全示范学校。

41、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建设,在三区两县城区建立一个交通安全主题公园,重点乡镇建设一条交通文明示范路,行政村建立一个交通安全橱窗,中小学校建设一个交通安全活动园地,公路客运站建设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

(八)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进智能交通建设,形成高端化管理网络。(市发改委、建委、*局落实)

42、继续做好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一期的施工和调试,使系统运行在最佳状态,确保按时投入使用;年内启动系统二期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43、加快指挥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整合社会监控资源,实现市区快速道路、重要地区监控图像与交通指挥中心联网传输,进一步扩大道路监控覆盖面,增强指挥调度和快速处置能力。

交通整治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两保两树”为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始终从零开始”的理念,以抓整顿、抓落实、抓源头管理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加强行业监管力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长治久安。

二、整治内容和任务

集中整治范围:道路运输安全、水上运输安全、道路建设安全。

(一)道路运输

(1)客运企业。

1、我市两台卧铺客车自年7月24日18时起一律停止营运(已按规定停运),车站停止售票,进行安全生产整顿,整顿合格后按照上级要求,恢复营运。

2、在我市两台卧铺客车上安装带拍照功能、并能实现图片同步传输到省监管平台的GPS车载终端。

3、全面落实道路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加大易燃易爆物品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旅游客运车辆出车前的安全检查制度,坚决杜绝车辆“带病”运行。

4、建立营运客车驾驶员信息台账,完善营运客车信息系统,规范客运班车驾驶员即时驾驶证明的发放使用制度。

5、严禁营运客车站外上客、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故意遮挡和损坏GPS车载终端、私制悬挂或张贴营运线路标志标识的行为,GPS不能正常使用的要抓紧维修,确保每辆车都在企业监控范围内运行。加大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途中运行过程的管理力度。加强包车管理,严格包车牌的发放和监管。

6、道路客运车辆严禁超期营运,经营期限满的必须退出运输市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证照不全、超载运输等违规违法行为。

7、逐车检查车辆发动机、燃油、电路系统、安全门、安全锤、灭火器等设备,保证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疏散。

8、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手段,我市两个客运汽车站全面实行停车区、发车区和候车室“三封闭”。

9、落实驻站管理制度,驻站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管,按规定抽查、登记车站的发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加大挂靠营运车辆等重点营运车辆的整治力度,提高挂靠车辆经营准入门槛,加大资格审查力度;挂靠营运车辆发生交通安全、旅客伤害等责任事故,依法追究挂靠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2)货运企业。1、各交管所要按照《省货物运输源头管理办法》,负责辖区内货运站场的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源头管理制度。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严格落实押运员跟车制度,按要求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技术等级必须为一级,必须随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有效的应急处置器材。

(3)公交企业。1、公交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和灭火器、安全锤等随车安全设备情况齐全有效。2、车辆例行安检、安全教育、安全会议等情况落实到位。3、要加强路检路查,对闯红灯、随意变道、超速行驶、不走公交专用通道等违章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屡教屡犯驾驶员的企业坚决解除劳动合同。

(4)出租企业。1、灭火器等安全设备配备齐全有效。2、车辆月检、安全教育、安全会议等情况落实到位。

(5)驾培企业。1、教练车日常安检、教室与训练场地消防设备设施。2、完善驾驶员培训记录,抓好培训质量,特别是职业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杜绝培训过程弄虚作假现象。3、通过集中整治,推进计时培训系统的实施。

(6)维修企业。1、严格落实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制度,按照维护规定进行维护,不减项、不漏项,确保维护质量。2、对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资质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7)强化“两客一危”行业监管。1、整顿期间“两客一危”车辆必须进行一次综合性能检测,并建立专门台账,搞好登记,存好档。2、要组织“两客一危”车辆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和考核,并建立考核档案,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待岗学习或转岗,培训工作由企业组织实施。3、考试合格人员与所在企业重新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道路运输企业与运管处重新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责任单位:运管处、稽查大队、客运所、维管所、各交管所、各相关企业

(二)海上运输

(1)客货运输企业

1、以防风、防火、防碰撞、防破坏为重点,严格落实海上客货运输各项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消防、船员管理、船舶检查、守舱巡舱、瞭望、值班等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旅客行包“三品”检查率达到100%,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率达到100%。严禁船员在工作时间内脱岗、酗酒,禁止带“病”船舶从事运输。

2、积极配合海事部门严格执行船舶抗风等级、开航前船长声明、现场签证等制度,严禁超航区、超抗风浪等级违规作业。

3、督导水运企业切实把消防、绑扎、系固等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按期完成隐患整改任务,确保船舶航行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2)港口码头企业

1、杜绝违章占用航道和不设值班观察员现象,尤其要加强对危险品仓储码头和客运船舶的监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港口码头设备设施安全达标,无安全隐患。

3、对“四客一危”船舶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停运。

责任企业:稽查大队、港航所、各相关企业

(三)道路建设

(1)农村公路。

1、各交管所立即开展对辖区内建设路段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建设路段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清除建设路段障碍物,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2、督促施工企业在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对存在事故隐患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未设置警示标志的路段,督促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对因施工造成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路段,应当明示禁止通行,并落实好相关措施,保证农村公路通行安全。

3、深化危桥整治及公路安保工程的实施。切实加强我市危桥改造和安保工程的实施,对农村公路桥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全市农村公路提供安全保障。

4、做好日常和恶劣天气下公路巡查和养护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责任单位:基建办、养护所、路政所、信息中心、各交管所、各相关企业

(2)疏港公路。对职责范围内建设路段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建设路段存在的事故隐患,发现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问题及时协调整改,督促施工企业在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对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路段,立即督促有关企业整改,保证参与港口建设的车辆运输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疏港公路指挥部、各相关企业

三、集中整治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交通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实行“一岗双责”,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各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集中整治工作,安监科负责全市交通运输集中整治督导检查工作。

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迅速传达落实集中整治会议精神和内容,做好企业的自查自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GPS即时监控。

四、实施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4日—7月28日)。局属各单位、有关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统一部署,自上而下进行层层教育和发动,制定交通运输集中整治方案,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9日—10月23日)。局属各单位、有关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逐项落实集中整治内容,特别是对以“两客一危”为重点的集中整治力度,确保扎实有效。

(三)总结上报阶段(10月24日—10月31日)。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对道路运输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于10月25日前报局安监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把当前集中整治作为首要任务,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强化措施,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将列为年度安全考核重要内容。

(二)落实工作职责。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分工组织拉网式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企业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坚决停运,从根本上遏制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安全集中整治期间,局安委会成立安全督导组,运管处、港航所、公路建设指挥部要各自成立交通运输系统集中整治工作专门组织,具体负责本行业的集中整治工作,对各类违章行为应按规定从严处罚。全市设立举报,对举报的违章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给予奖励。

交通整治方案范文4

一、整治时间

4月10日~5月10日,时间为一个月。

二、整治线路与对象

⒈省道:骆霞线青峙段*和*、新矸段散装水泥车和黄砂车;

⒉县道:⑴陈穿线*段*和*以及同盟段大型钢管运输车;⑵柴狮线穿山段黄砂车;

⒊另外不准通行超限车辆的县道。

三、整治目标

⒈通过整治,使全区超限率和平均单车超限量有明显下降,达到装载平车要求;

⒉路政大队临时检测点附近超限运输车辆卸载率达到60%以上。

四、整治原则

⒈公路超限整治与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相结合;

⒉强化公路超限运输整治与全面落实交通便民举措相结合;

⒊依法保护路产、路权与保障公路畅通、平安、保持路面整洁相结合。

五、实施步骤及措施

⒈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4月14日)。

区路政大队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辖区内公路超限运输的通行时间、流量等规律,科学合理地制定整治方案;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开展超限运输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同时在国、省道主干线、公路段(站)等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

⒉全面整治阶段(4月15日~5月9日)。

区路政大队按设定的临时检测点和本辖区内超限车辆集中的时(地)段依法实施检查。⑴建立错时巡察制度,缩小监管空档;⑵建立应急预案,完善卸载措施;⑶规范查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大队对各检测点实行动态调控,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⒊总结阶段(5月9日~5月10日)。

区路政大队认真总结超限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建立超限运输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整治要求

⒈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一是路政大队要大力开展超限运输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多种形式对整治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在主要整治线路和路段上悬挂宣传横幅,并运用宣传车广泛宣传《公路法》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三要主动走访各采石场、黄砂场和施工场地,分发宣传资料,抓好源头的教育与管理。

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要充分认识抓好超限运输管理对抓好安全生产、保护公路路产、保障公路畅通及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要紧紧依靠政府,创新执法手段,加强横向联系,建立超限运输整治的长效机制;邀请区公管所、区纠风办和公安交警等部门参与到专项整治活动中来,实行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以确保公路的完好和安全畅通。

交通整治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对查处的隐患彻底整改,遏制新的安全隐患产生,夯实基层基础,防止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排查治理范围为交通行业全部生产经营单位。

排查治理内容:在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三、职责分工

(一)由县公路管理段负责公路养护管理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县康庄办负责农村公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做好三年危桥集中改造。制定集中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三年集中改造危桥项目库,对危桥进行动态管理。继续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明确桥梁养护的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

二是继续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并向农村公路延伸。推进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作。完成今年的省级和市级交通事故隐患点段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三是继续深入推进治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坚持路面联合执法,着力对车货总重超过桥梁承载能力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治理,确保桥梁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营。

(二)由县运管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和出租车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强化对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

(三)由县港航所负责水上交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水运交通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

二是开展采砂、运砂船舶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由各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做好部署工作,确保落实到项目部。各工程建设指挥部,要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隐患治理目标和措施,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确保排查有效。由工程建设指挥部牵头、监理和施工单位参与,以施工单位为主体,重点做好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风险较大工程隐患防范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要将隐患排查作为今年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及责任制度,认真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运管科,夏光永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设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电话:*。各单位也要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于4月5日前报局运管科。各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库,登记建档,每季度末24日前将隐患排查进展情况(附件表)填写统计表上报局运管科。要认真总结隐患治理工作成果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将隐患排查治理总结于12月20日之前报送我局运管科。

交通整治方案范文6

一、工作目标

(一)全年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实现“零增长”,专项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全县公路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其中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超速、醉酒驾车、客车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霞泉收费站卡点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检查率达到100%。

(三)在年内,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启动率达到100%,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

(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全部实现户籍化管理,其中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信息采集率分别达到100%。一年内驾龄的驾驶人“实习标志”发放率达100%。

(五)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营运规范、文明、有序,杜绝非营运客车的非法营运。

(六)拖拉机营运管理达到规范、有序、适量的工作目标,外籍拖拉机临时档案建立率达100%,涉及拖拉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七)学校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得到健全和完善,学生接送车得到有效监管,中小学生专门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率达到100%,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整治和规范。专项行动期间力争不发生一起涉及学生的死亡事故。

(八)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专项行动期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力求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副县长张为华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邹云、公安局副局长肖永平为副组长,政法委、宣传部、发改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残联、人保公司以及各乡镇(含开发区,下同)领导为成员的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内),由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建立具体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抽调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向前推进并完成预定目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

1.坚持从严的原则,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管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形成高压管理态势。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的巡逻和管控力度,进一步发挥6F测速仪和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的作用,不断加大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的力度。要严肃查处各类农村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农机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联络室的作用,加大农村道路的巡查,同时要积极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和脱检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要集中组织开展“蓝盾”和“天网”行动,坚持“五个一律”的严管措施,严厉打击超速、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限速70公里/小时(含)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和限速60公里/小时(含)以下路段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超速违法行为,一律给予吊销驾驶证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给予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汽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在霞泉收费站设卡,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公安交警要在卡点各抽调4人以上,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县内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50%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严格出租车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拒载、违章组客、异地经营等行为。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各乡镇要积极牵头本辖区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排查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调动村级信息员在交通安全基础调查、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各乡镇要对本辖区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负总责,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4.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进一步推进客车超员、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集中处理曝光、点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

(二)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1.切实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掌握车辆底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安全行车等情况,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见车见人,不漏登、不漏管。要采用统一的登记卡,将车辆和驾驶人有关信息及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各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重点车辆GPS管理系统的作用,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监控,从严查处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2.严把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把好驾驶人考试关,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确保考试质量,坚决防止不合格学员取得驾驶资格,做到监管重点前移、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3.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企业责任主体加强交通安全生产,从严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场站现场监督),确保客运安全。

(三)加强道路危险路段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工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由安监局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交通事故危险点段的滚动排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限期挂牌整改。

2.落实危险点段整改时限。交通、建设部门对排查出的公路、城市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

3.由公安会同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在今年年内,全面启动已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

4.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导配合,组织开展乡道及康庄工程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乡道及康庄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健全和完善工作。

(四)有针对性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组织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不断深化“五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进一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要根据交通事故的特点和原因,以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驾驶人,驾龄在3年以下驾驶人和公路沿线的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观看《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动漫光盘教育片,通报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掀起交通安全宣传。专项行动期间,要在县主要新闻媒体上设立“事故警示栏目”,对机动车驾驶人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公开曝光和点评,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县安监部门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整改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县里将组织专项行动督察组,分赴各乡镇、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指导。12月下旬,将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凡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平安乡镇”一票否决,对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这次“全县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是我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落实市、县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意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具体行动和主要措施。各部门、各乡镇必须居安思危,坚持预防在先的原则,充分认识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极端重要性,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制定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