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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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范文1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局党组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机关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落实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由人秘股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把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加以督办落实。二是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年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综合评定工作人员考核等次,严格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任务。

二、切实加强单位内部计生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和新修改的《____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精神,深入研究本单位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情况,提高全体干部自觉意识,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认真落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和部署相关工作任务。二是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争创文明单位相结合,在文明创建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加强计生文明管理服务水平,在干部职工上下营造计生文明舆论氛围,有效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三是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为育龄妇女创造方便条件。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开展生殖保健体检;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普查和妇女病体检,对查出的妇女病进行治疗。

三、积极配合精准扶贫挂点村开展计生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范文2

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活动

——认真贯彻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

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之后,嵩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要求县计生委认真研究、扎实准备、积极筹备召开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暨春季集中服务活动动员会议。

一、召开四个层次会议,认真分析人口形势,研究工作目标和措施

月日,县计生委召开了党组会议,对当前人口形势和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工作进行了认真分析,讨论修改了××年度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月日,针对研究的意见和建议,县计生委党组全体成员于集体向县委常委、副县长梁长平进行了专题汇报,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和措施。月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了县计生委主任石小琳的工作汇报,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工作、需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准备采取的工作措施、拟定的会议材料一一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了决定性意见。县委、县政府决定于××年月日召开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暨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动员会议,全面总结××年度、安排部署××年度计生工作,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二、强化目标,细化措施,全面动员,强力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活动

〈一〉重点解决四个突出问题,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

一是解决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问题。为强化对计生工作的领导,县委决定重新调整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刘培中、县长吴宁军亲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梁长平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会议要求公安、工商部门要主动配合搞好流动人口管理,解决验证率低问题;司法部门对计生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计划生育非诉讼案件,要快审、快办、严办,营造声势,强化力度,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率问题;卫生、药检部门要加大对医疗单位、个体诊所的管理力度,严禁非法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和胎儿性别鉴定,一年两次开展专项综合治理,解决性别比偏高问题;广播、电视部门要开办专题栏目,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对计生部门查处计生案件不积极配合的,取消本单位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县委书记刘培中要求以上决定意见要形成文件,进一步明确有关单位的计生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对计生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二是解决工作措施问题。县委、县政府重新修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明确了具体奖励办法以及实施通报批评、重点管理、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条件;县委要求各单位、各乡镇要教育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凡发现计划外出生一例的扣减包干经费万元,计划外出生二例的实施黄牌警告,计划外出生三例以上的实施一票否决;为了解决干部职工非法收养问题,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计生、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合拟定了《关于党员干部收(寄)养子女问题苦干规定》,决定以县委文件形式下发;为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后进村,县委决定在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中实行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包后进村、分包四术任务,对完不成任务的成员单位每少一例引产罚元,流产、结扎罚元,从县财政直接划拨到有关乡镇。

三是解决优惠政策落实问题。为确保领证独生子女户元保健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免费的落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原来的基础上为计生委划拨万元专项资金。为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广大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政策,县政府进一步修订了《关于落实计划生育户优先优惠政策的意见》,要求各有关单位、涉农部门要按照县政府《意见》要求出台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政策。为确保这些政策落到实处,要求由县计生委以县政府名义统一制定《计划生育户优先优惠政策明白卡》,选择合适时候召开协调会议在全县推开。

四是解决经费落实问题。为搞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工作,县委要求县、乡政府必须按照省定的人均⒎元标准投入计生经费,严禁空转、挪用。同时,明确提出对以牺牲低生育水平为代价收钱放生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坚决予以党政纪处分。

〈二〉会议拟出台有的关文件

县委、县政府出台、转发文件个:⑴《对××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奖惩决定》;⑵《嵩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⑶《关于干部职工收养子女问题的规定》;⑷县政府《关于印发嵩县农村计划生育户优惠政策暂行办法的通知》;⑸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工作标准〉的通知》;⑹县政府《关于搞好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的意见》;⑺《党员干部违反计生政策案件调查处理规定》;⑻《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

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出台文件四个:一是《××年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二是关于转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及基本要求的通知》;三是《关于对××年度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类情况的通报》;四是《关于印发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乡(镇)标准的通知》。

〈三〉拟奖惩的单位和个人

⒈对获市××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乡镇的个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其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副职领导、计生办主任各奖现金元。

⒉对获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六个乡镇各颁发奖牌一个,其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副职领导、计生办主任各奖现金元。

⒊对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水平较高、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履行较好的个县直单位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其管理员授予“优秀计划生育管理员”称号,予以通报表扬,各奖现金元。

⒌对个行政村予以通报表扬,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示范村”称号。

⒍对名村级计生管理员授予“优秀计划生育管理员”称号,予以通报表扬,各奖现金元。

⒍对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水平较低的德亭乡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重点管理”。

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范文3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指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居住在本市的成年育龄人员。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在本市居住、预期将离开的人员除外。

第四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遵循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机制,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以常住非本市户籍人口为基数,按照本市户籍人口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按照流动人口规模予以配备。

第六条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及奖惩办法;

(三)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健全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做好信息交互、层级监控和个案通报等工作;

(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

(五)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协调解决服务和管理问题;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公安、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民政、城管执法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下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公安部门负责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更新和注销;居住证办理及年度签注时,核对、更新流动人口婚育情况;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

(二)卫生部门负责管理、监督医疗机构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项目;负责流动人口围产期检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等信息的采集;依法查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采集流动人口就业信息,推进流动就业人口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事业;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政策纳入就业培训;监督流动就业人口婚、产假的落实情况;

(四)城管执法部门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查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违法行为;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教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婚姻登记、入园入学和营业执照时,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应当协助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统筹协调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有关单位,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二)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三)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奖励和优待政策;

(四)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和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

(五)健全现居住地和户籍地之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更新婚姻状况、怀孕生育、计划生育措施等信息,通过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反馈计划生育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下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集、核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二)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卡”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和生育节育联系单等;

(三)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告知流动人口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以及可以免费享受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项目和奖励、优待政策等;

(四)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居)民自治内容,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第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环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已婚育龄妇女实施围产期检查、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等信息登记工作时,应当查看其身份证明、婚育证明;妊娠十四周以上引产的还应当查验其医学诊断意见书或者相关证明。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规定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警示标志,做好超声设备、终止妊娠药品等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一)确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依法落实生育保险、奖励优惠和休假待遇等;

(二)聘用已婚育龄妇女时,应当查验婚育证明或管理服务卡,对无婚育证明或管理服务卡的应当督促其办理;

(三)配合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开展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四)发现育龄妇女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或者生育的应当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了解流动人口情况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房屋出租(借)人发现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违反法定条件怀孕、生育、非法从事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当及时向房屋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协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宣传、便民维权、救助帮扶等活动,引导流动人口实现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第十四条已婚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向居住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提交婚育证明,也可以向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

第十五条本市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通过管理服务卡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流动人口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落实责任承诺,实施信息管理和生育管理,提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和奖励、优待。

已婚育龄妇女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应当凭本人身份证明、婚育证明到居住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管理服务卡。符合办理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予以办理。

第十六条流动人口凭管理服务卡可以享受下列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和奖励、优待:

(一)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知识普及活动;

(二)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免费享受本市规定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服务;

(四)享受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奖励;

(五)其他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和奖励帮扶。

第十七条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在本市生育第一个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办理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居住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婚育证明或管理服务卡,男方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在本市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应当出示女方户籍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再生育证明。

第十八条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

育龄妇女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的应当及时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终止妊娠。

流动人口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生育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十九条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现流动人口违反法定条件生育子女,未缴纳社会抚养费或没有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征收社会抚养费时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与当事人户籍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互相配合、协商征收。户籍地积极配合的现居住地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条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计划生育违法行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查实的举报人予以奖励。

第二十一条参与登记、核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涉及公民隐私的流动人口信息予以保密。

第二十二条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三条公安、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民政、城管执法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分别由镇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设立街道办事处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五条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范文4

为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方法的转变和工作重心的转移,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村级管理,村民自治”工作机制,促进我镇计划生育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根据夯实基础,创特色,求提高的工作思路,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村民自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村,难点在村,希望在村,实现“村级管理,村民自治”是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村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坚决消除干部放手不管的思想,千方百计调动村党员干部、村计生联系员、村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的积极性,真正把责任落实刀两委,把工作深入到群众。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按照要求,所有行政村都有开展计划生育“村级管理、村民自治”工作。村两委要制订本村的具体实施规划,加强村两委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两委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明确村党支部、村委会、村计生协和村计生服务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科学合理的制订《村规民约》,做到合法、有效,具有可操作性。村委会与村民签订计划生育合同,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计生管理责任书,镇政府对村级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建立“村级管理,村民自治”的工作机制,是推进计划生育工作上一台阶的重要措施,村委会要把民主政治建设和计生村民自治工作捆绑在一起来抓,做到相互促进。要对此项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问题进行考虑。

四、讲究方法,讲求实效

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范文5

1.按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医院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职责,完善院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规定。每年在人员变动的情况下及时调整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协会、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学校成员、各科室计生员名单。2.根据上级规定与区、街道、科室签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责任到人。3.健全了医院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考评标准、制定了计划生育考核办法,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政工议事议程。我院党政工团领导非常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将计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年初,在制定经济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同时,将计划生育责任承包内容纳入其中。参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年度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按照考核内容,对各支部进行考核。组织半年工作自检,自检小组由院计生办主任和专干等四人组成,逐科进行排查隐患,对重点人进行排队,把隐患扼制在萌芽中。4.结合上级部门工作方针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逐项落实。5.重点工作是对职工、广大市民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将“三送”服务工作做的更具体化。6.续按照考核目标把工作细化,把存在的不足抓好。组织一些贴近职工生活的活动。7.对一些长学、长病、长休、弹性工作的职工,建立了名细表,我们充分利用每月发工资的机会与其联系,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使这些待岗职工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规,并制定了签到薄,每季签到一次。对重点人进行重点管理,落实到人。

二、“三送”药品发放,实级二级管理,做到帐目清、不漏发、不错发、库存合理

1.我院“三送”服务,在市、区计生局药具管理站人员业务指导和药具足量供应下开展工作。对“三送”避孕药具的管理,严格按照《辽宁省避孕药具库房管理工作程序》执行;对宣传资料、连心卡、资料袋等相关物资,填制调拨凭单,建立保管帐,定期进行盘点核查。2.医院对“三送”药具实行二级管理。在产科进行“三送”避孕药具的发放。指定专人负责,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上报药具报表;医院计生办负责帐目的管理,院计生办根据科室报表及时核对帐目及实地核查库存,定期上报区计生局药具负责人。3.每季度初由当地药具管理站根据上报库存情况负责送货上门或医院自行领取“三送”免费避孕药具及相关宣传资料。几年来,医院“三送”药具做到不漏发、不错发、不重复发放,杜绝了“三送”物品的流失现象。

三、针对医院产科特点,开展系列温馨“三送”宣传、咨询服务

1.首先在产科开展每周一次“胎儿大学”,有专业的医学专家为孕产妇在孕期的特殊时期保驾护航,为帮助新妈妈、新爸爸尽快适应新角色,提前、产后保健咨询服务,深受孕产妇欢迎。2.病房墙壁悬挂各种宣传画册,母乳喂养宣教知识,“三送”服务宣教挂图,“三送”服务标识,爱婴医院知识指南等等。走廊大厅,全天循环播放婴儿护理常识等健康宣教知识。为方便病人休息,我们不仅设置家庭式单人间病房,而且24小时供应热水,免费订餐,并在配餐室悬挂各种食谱,深受孕产妇及家属称赞,同时提供24小时免费咨询电话,为新生儿提供温暖新花被,卡通图片床罩,开展新生儿抚触,满足不同孕产妇需求。责任护士针对产妇特点做不同查房。3.产妇分娩后,第一日进行新生儿观察及早吸吮宣教;第二日,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及产后的康复知识指导;第三日进行产妇护理及新生儿常见病指导,介绍饮食、卧位、观察内容等知识并系统进行护理记录书写。护士一声恭喜的问候,“祝贺您当妈妈了”亲切语言深深感动着每名孕产妇。产后宣教工作更是产科病房独到之处。为了将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我们由专门的护士负责,在产后宣教工作中及时、准确、详细地进行出院健康知识讲解,哺乳期的避孕知识;送避孕工具,帮助产妇及时避孕,预防非意愿妊娠;送连心卡,帮助产妇及时咨询避孕方法;送健康家庭手册,让产妇知情选择和儿童保健服务项目。并逐项逐条向产妇及家属解释产后避孕的重要性,及相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并设有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提供咨询“三送”工作落实每名孕产妇到实处,征求意见和建议,使每一个家庭都能感受到国家政府的关怀爱护,让他们了解到家庭是社会最小的细胞,有了健全的细胞,我们会有一个健康的社会乃至一个健全强盛的国家。

四、面向职工、面向社会,体现国家的温暖与关爱

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范文6

今天,我们市、县、乡三级分管计生工作的负责同志和计生战线上的负责同志相聚在固始,共同探讨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今天这次会议既是一个经验推广会,也是一个鼓劲加压会,目的是为了推动全市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入,提高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审时度势,抢抓时间

多年来,我市城区和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为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与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比,城区和城镇的计划生育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城市,许多“单位人”变为“社会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部分社会职能逐渐向社区转移,城市区和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比如新增大量非公有制企业计划生育管理问题,城市育龄人群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标准需求不断升高问题,无业人员、失业人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等等,使城市区和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加大、任务加重,给城市区和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大家要紧紧抓住下半年时间,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二、深化改革,构建工作新机制

按照全省的工作安排,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真正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机制,务必做到四个坚持:

一要坚持以“属地管理”为核心。“属地管理”就是要求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社区居委会协助,统一管理住本辖区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及工作、生活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这是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的落脚点。只要认真实行属地管理,就不会出现管理漏洞。

二要坚持以“单位负责”为关键。“单位负责”就是要求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本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并履行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作用,共同参与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并不是说单位就可以放松此项工作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能够正常或基本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经济组织的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仍以单位管理为主,以现居住地管理为辅。即使以居住地管理为主的但有单位依托的人员,各相关单位仍然要履行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绝不能撒手不管,关键时刻单位的管理还是能够起到关键作用。

三要坚持以“居民自治”为基础。“居民自治”就是要重点抓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实现居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实现“居民自治”,是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要坚持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把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明确社区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居民自治”的相关制度,调动广大居民实行自我管理、互相监督的积极性。

四要坚持以“社区服务”为手段。“社区服务”就是要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广泛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服务。要利用社区服务中心,构建“依托社区、利用资源、面向家庭、宣传到人”这个平台,根据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全面加强结合和渗透,搞好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一要与社区文化工作相结合,建立新型的社区生育文化;二要与社区教育相结合,加强对市民和青少年的计划生育教育;三要与社区卫生工作相结合,整合社区医疗资源,为育龄群众开展好优生优育等技术服务;四要与社会治安工作相结合,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其管理和服务的范围;五要与劳动、工商、民政等部门相结合,为社区育龄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等服务;六要与辖区单位联手,充分利用单位的人、财、物等资源,为社区育龄群众开展好宣传服务;七是根据“以人为本,按需服务”的要求,居民楼栋设立各种便民服务措施,把群众需要的服务送进楼道,送进家庭。

三、强化措施,全面推进

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要求具体、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对全面提高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大意义,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责任、措施、投入四到位。各县区改革领导小组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督导工作的落实。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城区和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二要把握关键环节。建立城区和城镇人口计生管理新体制,是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在实施过程中,宣传发动是前提,清理清查是手段,规范管理是目的。一定要把握好这几个关键环节,通过层层发动,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得到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

三要建立服务网络。各地要根据实际,建立完善乡(镇)政府——管理服务区(街道居委会)——管理小区(社区居民组)——楼院四级服务网络,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责,加强基层计生队伍建设,落实管理措施,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