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奖励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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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奖励办法

房屋拆迁奖励办法范文1

一、拆迁范围及摸底情况

该学校扩建范围内所涉及拆迁房屋参差不齐,有些条件很差,经初步摸底,扩建工程涉及拆迁房屋17幢,面积2860平方米,拆迁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

该扩建工程拆迁范围的房屋不包括不明建筑年限的临时建筑。

二、拆迁人及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承担

该扩建工程的房屋拆迁人为市教育局,房屋拆迁补偿、土地补偿和安置所需全部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三、拆迁安置补偿原则

1、依法办事原则。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省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办事,遵循法定程序。

2、坚持实拆实补结合成新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地核实拆迁评估项目和补偿金额。

3、鼓励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原则。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其中之一的办法,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四、拆迁步骤

1、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发放正式丈量通知。

2、由依法产生的评估机构对拆迁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土地进行丈量和评估,市公证处对丈量的面积进行证据保全,通知房屋产权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到场。

3、将拆迁房屋、土地的基本情况及拆迁补偿公布于众,核实后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4、由被拆迁人自行搬迁,属产权调换的产权人,先申报领取搬迁完的申请书,经拆迁工作机构实地验收合格后发放选房序号,选择货币补偿的申报领取搬迁完验收单后凭此单待领补偿金额。在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并自行搬迁完后,水、煤气、电、闭路电视、电话、网线及时报由各相关部门自行拆除。

五、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及方式

1、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按照评估机构实地丈量、实地评估确定的价格执行。在评估价的基础上实行楼层分类价补偿。

2、拆除经主管部门确认的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均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3、拆迁房屋层高2.2米以下至1.6米的部分实行按评估价并结合成新后的50%给予补偿,不计安置面积(不予产权调换),1.6米以下的按50%以内的比例进行补偿。

4、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按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按2元/平方米补给,选择产权调换的按4元/平方米补给。

5、拆迁过渡期限为贰年,临时过渡补助费从搬迁之日起至贰年内按拆迁房屋产权建筑面积每月3元/平方米分期支付,原则上不延长过渡期,特殊情况必须延长的,自逾期之日起半年内按每月6元/平方米支付,再逾期的按每月9元/平方米支付(还迁到位停发过渡费)。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壹年的过渡补助费。

6、拆除围墙补偿,眠砖补偿30元/平方米,一斗一眠墙补偿25元/平方米,斗砖墙补偿20/平方米补。乱砖墙补偿10元/平方米,空院水泥地面补偿15元/平方米(按10公分计算)。

7、安置补偿方式。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拆一还一,结合成新结算差价”的原则进行安置,安置地址按城市总体规划确定(老城区羊口爪咀安置点或新城区廉租住房建设区域安置点)。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补偿。为鼓励被拆迁户面向市场购房,凡选择货币补偿方案的,一律按实拆面积奖励50/平方米。

房屋拆迁奖励办法范文2

1、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力量,集中精力抓好拆迁管理,负责拟定房屋拆迁政策;审核市重点建设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测算、核定具体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成本;对全市房屋拆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对城镇净地出让项目和征用土地项目的房屋拆迁,由市国土管理部门落实拆迁安置资金、落实拆迁安置用地,并根据拆迁法规规定,对所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充分授权,支持、督促、配合拆迁实施单位及区属各部门的工作,及时帮助拆迁实施单位解决工作困难,共同搞好拆迁工作。

3、将房屋拆迁裁决权、行政强拆实施权下放给各区政府(管委会)。拆迁裁决权下放属于行政机关内部委托,各区政府(管委会)仍以市房管部门名义进行;需要实施行政强拆的,按照法定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

4、适当提高拆迁代办费标准,对提前完成拆迁任务的单位及安置过程中节约安置用地、安置房源、拆迁成本的单位进行适当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定。

二、拆迁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拆迁市场准入原则

加强房屋拆迁单位和拆迁估价机构的资格管理、市场准入管理。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当事人委托进行拆迁估价的,应当委托具有房产估价资格的机构进行估价。

房屋拆迁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房屋拆迁工作规程依法实施房屋拆迁。

拆迁估价机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确定拆迁补偿市场评估价格。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拆迁估价活动。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估价结果须经市房屋拆迁估价专家委员鉴定,方可作为拆迁裁决的依据。

房屋拆迁逐步实施市场化,引入竞争机制,拆迁人按照规划要求,通过拆迁项目招标确定拆迁实施单位。只要具有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都可以参加竞标,不搞地方保护主义。

对房屋拆迁单位和拆迁估价机构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那些不依法办事、业务技术不熟、服务态度差的,要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2、“双向”评估,等值交换原则

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严格按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的,要“双向”评估(即对被拆迁房屋与所调换房屋都进行价值评估),等值交换,结算差价。

3、房屋拆迁属地负责原则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属地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组织区房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拆迁人及其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对拆迁地块调查摸底,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严格操作程序,配合上户动员搬迁。区属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区行政优势、区位优势和人际优势,共同搞好房屋拆迁工作,加快房屋拆迁进程。

被拆迁单位及被拆迁人所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房屋拆迁工作。

4、优先建设安置房原则

严格控制房屋拆迁规模,根据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制定房屋拆迁年度计划。根据房屋拆迁年度计划,优先建设拆迁安置房。力争做到现房安置,将“人等房”变为“房等人”,以化解被拆迁人的过渡困难。每年优先安排一定数量的拆迁安置房建设,对拆迁安置房建设立项、规划、用地、报建、施工等,有关部门应当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提高审批速度,限时办结,加快安置房建设进程。

拆迁安置房建设,由市、区二级负责。

5、农房拆迁按标准安置原则

集体所有土地上农房拆迁,按照《*市农房拆迁安置补偿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安置补偿。

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内的,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安置补偿;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安置,超过部分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6、净地出让原则

城市规划区内拟出让地块实行净地出让,应当对拟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先行拆迁,房屋拆迁基本完毕后出让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依法拆迁,维护拆迁双方的合法权益

房屋拆迁政策性强,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应当严格依法拆迁,切实维护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1、严格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审批。按照拆迁法规的规定,严格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审核发放,法定要件不齐的,不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2、认真审核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人应当按照拆迁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确保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到位,安置房源落实到位。

3、严格实行拆迁公示制度、服务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拆迁诚信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确保拆迁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4、对那些索要超过规定的高额补偿,不按法定程序解决拆迁纠纷,滥用权利,经充分协商并给予了货币补偿或提供了安置房仍拒不搬迁且严重影响房屋拆迁进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可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拆迁。

四、加强宣传教育,推动拆迁工作

房屋拆迁奖励办法范文3

关键词: 城中村 拆迁现状 对策研究

一、榆林市“城中村”拆迁工作中的现状

(一)居民补偿期望过高,拆迁难度加大。

究其原因,除了市财政和地方开发商外,还有以下两个原因:1.由于受国际国内房地产泡沫的影响,榆林市的房价飞涨,导致居民补偿要求与拆迁方的实际补偿差距拉大,以致很难达成拆迁协议。2.个体开发商的土地征购和商业炒房抬高了地价,阻碍了拆迁的顺利进行。某些个体开发商都选择有利地段进行零星的开发,在拆迁过程中进行高价位拆迁。某些个体房地产开发商在产权调换中,建筑面积补偿标准高达1∶2,致使其他地方的一些居民对自己的房子估价过高,漫天要价,使很多地段不太好的平房片区和城中村的拆迁工作无法开展。土地征购抬高了地价,助长了房屋价格的大幅上涨,反过来影响了拆迁的顺利进行。

(二)缺乏统一的拆迁管理办法。

政府没有制定相应统一的城中村拆迁管理办法,使拆迁改造无章可循、无法可依。城中村改造拆迁涉及许多社会问题,如拆迁补偿安置、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民转为居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农村集体经济转为城市混合经济或股份经济,等等。最具典型的莫过于“城中村”集体利益的分配不公和拆迁房屋的属性界定无制度可依。这些问题必须依靠政府研究制定一些有关政策,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目前,政府使用的都是城市拆迁办法进行粗放的管理方式,如实行拆迁奖励办法,实际上就是一种利用行政权力进行诱导的不公正处理办法。

(三)“城中村”居民拆迁意愿不强。

城中村平房的出租价位很高,一般是城中村居民家庭经济生活的主要来源,部分居民不愿意拆迁。例如,西沙保宁路普通居民住宅3孔窑2层、2个小房,年出租房费2.5万元。保宁路的商业用房3孔二层、2个小房,年出租房费6.8万元。这些可观的收入显然是居民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配合拆迁的重要原因。

二、“城中村”拆迁的对策研究

(一)建立专门的“城中村”拆迁与补偿条例。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中村”拆迁的越来越多,制定专门的“城中村”拆迁与补偿条例,以填补“城中村”拆迁的制度真空已经迫在眉睫。通过制定专门的城中村拆迁补偿条例,可以明确有关公益拆迁的具体范围,“城中村”拆迁的主体和补偿主体,具体的拆迁程序、估价程序、补偿方法等,使得“城中村”拆迁不留制度盲点。“城中村”拆迁与补偿条例要建立一个基于宪法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转化为全民所有权的科学程序,一个基于农村村民自治的拆迁改造程序,使得每一个村民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保障,杜绝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干预或侵犯村集体利益的行为。这样,政府才能以“城中村”拆迁与条例及政策法律为准绳,运用财政、税收政策手段等,对“城中村”拆迁的整个过程进行宏观调控,保证“城中村”拆迁的正常运行,保证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利益平衡,实现公平交易,才能履行对拆迁的相关市场主体进行市场监管的职能,才能有效调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利益分配,对“城中村”土地流转进行宏观调控,履行自然环境和生态保护及拆迁的社会管理职能。

(二)政府职能行使法制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法制社会。对于“城中村”拆迁改造而言,要矫正政府职能行使错位,必须首先从制度上对政府职能的权责范围进行具体划分,对政府职能的行使进行具体细致的规范,然后对政府职能的行使程序进行刚性固化,尽量减少政府职能行使的弹性。保持政府职能行使程序的刚性,放弃传统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行政理念。这样政府职能的行使内固于清晰的制度规范,外固于明晰严格的操作程序,在拆迁过程中完全运行于制度框架下,加上“城中村”拆迁改造制度的建立,使政府职能的行使更接近于公益,有效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要实现“城中村”拆迁职能机构设置的法制化。地方政府要依法设置专门的“城中村”拆迁机构,配备并培训专门的拆迁管理人员,使得“城中村”拆迁工作实现法制化、科学化。同时,“城中村”拆迁机构要长期固定设置,明确职能和编制,保持“城中村”拆迁机构的稳定性。这有助于机构的权责明晰,有助于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保证“城中村”拆迁工作得以健康顺利进行。

(三)建立和完善拆迁工作的听证制度。

听证制度的设置是为了确保公民作为利益攸关方依法享有的被倾听权和话语权。对于“城中村”拆迁而言,所有涉及拆迁的问题都要进行听证,听证内容包括城中村拆迁的范围、拆迁主体、拆迁方式和补偿方式等,参与人包括城中村拆迁管理机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代表。如果在听证结果公布后,有人不满意听证决定,则可立即向法院提讼。听证制度是近些年才开始引入的,各地的听证发展不尽相同。榆林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到目前为止,榆林市的拆迁听证仅限于因旧城改造需要的征收,有关“城中村”拆迁的听证制度没有建立。听证内容要进一步扩大,不能仅限于补偿上,对于“城中村”的相关规划设计方案,拆迁程序等都应该列入听证内容。

(四)建立健全拆迁工作的信息公开制度。

地方政府应该依托高度发达的网络技术和各地方的权威媒体,对有关“城中村”拆迁的相关信息进行及时、有效、充分的。信息公布内容包括拆迁规划,行政审批细节,听证结果,拆迁流程,补偿方法及细节等涉及“城中村”拆迁的所有方面。只有这样,才能防止侵害居民利益的暗箱操作行为的出现。同时,建立“城中村”拆迁信息获取权救济机制,使公众可以通过司法审查程序自觉维护自己的信息获取权,对政府职能的行使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总之,“城中村”改造是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多方面因素,事关村集体、村民、政府、开发商等多方面利益,改造工作需要做翔实的调查、制订详细的计划,并以相关的政策保证,以便“城中村”改造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王福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3,11(6).

[2]黄治.城中村改造模式与策略研究.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3.

[3]殷琳.西安市城中村房屋拆迁的依据及估价办法评析.村镇建设,2010,10.

[4]榆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我市平房片区改造工作的调查报告,2010,6.

[5]孟祥林.城中村改造中的拆迁补偿问题与居民安置对策调查分析.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1(1).

房屋拆迁奖励办法范文4

关键词:葡萄牙 征收法典 私权保护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废止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这些法律法规在保证国家获取建设用地、规范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被征收人利益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总体而言,有关征地的法律制度仍不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拟以葡萄牙《征收法典》为参照,结合中国现状,对两国的征地制度进行比较分析,进而寻求中国征地制度的完善的有效方案。

一、葡萄牙征收制度对私权保护的体现

在葡萄牙,征收行为主要受《征收法典》的统一规制。其征收制度遵循法定、正义、平等、比例、平等、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该法典赋予被征收人的权利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索还权

研究索还权是研究葡萄牙征收制度对私权保护的起点。《征收法典》第5条共9款的内容,其主要对索还权的构成要件,行使方式及终止的情况进行了规定。索还权的价值在于有效地维持与保证征收制度的合理性,克服土地征收中可能产生的利益失衡现象,从而保证土地征收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二) 行政与民事诉权

行政诉权是对行政部门的“公益声明”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笔者认为《征收法典》赋予被征收人的司法救济权,是发生争议时进行行政与民事诉讼的基本权利,使公民享有请求国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权利,体现了法律对被征收人私权的保护,不仅具有程序意义,更具有实体意义。

(三)全部征收权

根据该法典第3条对征收的限制,实际上是征收必要性原则的体现,其目的是将对被征收人的损害减至最低。不仅如此,该条第2款赋予被征收人主张全部征收的权利,它规定:“如果只需要征收不动产的任意部分,在以下任一情况下,被征收财产所有人得申请全部征收:(1)如果剩余部分不能按比例地提供整个不动产所提供的相同舒适;(2)如果剩余部分对被征收人不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看出,这项权利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证被征收的不动产物尽其用。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私权保护的贯彻

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出不动产征收的统一立法,关于不动产征收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其中《条例》对私权的保护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主要有:

第一,明确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概念。首先,将公共利益征收与商业开发彻底分开。根据《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这说明本条例仅适用基于公共利益的征收。根据《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这说明政府成为公益性征收和补偿的主体。其次,明确征收补偿范围。根据《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这说明条例明确了征收补偿的范围。第二,被征收人具有补偿选择权。《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置换的方式,体现了对被征收人的私权保护与尊重。第三,政府具有公告、听证的义务。根据《条例》第二章有关征收决定的,其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说明政府具有征收决定的权力,同时履行公告与听证的义务。第四,司法权的介入。征收争议可以提交司法裁决。根据《条例》第四章对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的特点体现在征收争议提交司法裁决。第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条规定了征收争执可以提交司法裁决。违法建筑不予补偿,暴力拆迁应被追究刑责。根据《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都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第五,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根据《条例》第十九与第二十条,强调了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例如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两国比较对中国的启示

(一)《条例》对私权保护贯彻之检讨

由以上我国征收中存在诸多问题,我们新《条例》显然比以前有了诸多进步,但相比现实问题的本质,我们的制度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最为明显的区别是,葡萄牙《征收法典》的立法宗旨明确,即为一部私权保障法,最主要的体现在对被征收人权利的赋予上,也就是我们的《征收条例》的立法宗旨并不明确,对私权的保障还不够突出,没有起到很好的对抗征收权的效果。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制定统一的征收法,明确私权保障的立法宗旨,可以借鉴葡萄牙《征收法典》充分赋予被征收人权利对抗公权力的司法实践。

(二)我国统一征收立法的制定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废止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但我们认为,我国现实中的征收问题,不仅出现于城市房屋的征收领域,更为严重的征收问题实际上发生于土地征收领域,而土地征收问题的解决与我国政府当下着力进行的三农问题的解决密切相关,土地征收问题解决不了,三农问题很难得以妥善解决。有鉴于上述认识,我们主张,对于我国征收立法应,制定统一征收法,而非继续沿用现在的分而治之的涣散立法模式。

(三)应区分征收与补偿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规定: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笔者认为,可以借鉴葡萄牙《征收法典》的经验,征收与补偿遵循不同的原则。

(四)司法权的介入

对行政机关的权力控制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征收制度中内容之一。根据现代政治学原理,为了提高行政效率以及防止出现权力控制的怪圈,对行政机关的权力控制不能依赖于行政机关内部,而只能依赖于一个外部机构。而该外部机构,我国学者认为应为司法机构。我们发现在葡萄牙征收制度中,征收的本质是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中实现国家的征收权,而不是为了国家的征收权而过度侵害公民的财产权。葡萄牙的不动产征收的立法,在协调行政机关与被征收人的关系的司法实践中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特别是司法权在征收中公共用益的调查与宣告,所有权转让的宣告以及补偿等方面的控制,并建立良好的程序与制度体系,这些经验与制度值得我们在制定统一征收法时借鉴。

参考文献:

[1]José Osvaldo Gomes, Expropriaes por Utilidade Pública, Lisboa 1997, pp8.

[2] 米万英.澳门征收制度的特色[J].法学,2007(8).

[3] Fernando Alves Correia, As Garantias do Particular na Expropriao por Utilidade Pública, in Boletim da Faculdade de Direito, Universidade de Coimbra, Supplemento XXIII, Coimbra, 1982, pp.354.

[4] 季秀平.论土地征收中的物权保护[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

[5]文静.期不应强制拆迁[N].京华时报,news.省略/c/2010-01-30/022517016475s.shtml, 2010-07-19.

房屋拆迁奖励办法范文5

一、加强旅游项目的规划和开发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产业布局。

(一)积极引导社会各方资金参与旅游项目的规划编制。凡符合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的各类旅游区、风景区进行各类旅游规划编制、项目策划、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费来源属于社会民间资金,按编制策划及研究费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经费来源属于镇、街道的,按20%给予补助。

对列入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实事工程的旅游区、风景区进行测量勘测设计、项目扩初设计,按设计费的20%给予补助,单项补助资金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该项目资金补助在完成设计后到位50%,开工建设后到位50%。

(二)鼓励乡村旅游建设和风景旅游区环境整治。按照旅游等部门认可的建设方案或建设标准进行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旅游、休闲渔业旅游、杨梅基地等)建设、旅游区环境治理的,经审核验收按实际财务投入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鼓励新建、改建中高档星级饭店,提升城市品位。对授予四星级饭店牌子的给予奖励100万(已经享受“一事一策”的除外),五星级饭店可享受“一事一策”。

为改善城市景观,提升旅游形象,对位于城区主要商业区、景观带上的三星级以上酒店(含三星级)进行观光电梯改造建设的,按照实际财务投入的6%给予奖励,单项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

鼓励星级酒店积极构建节约型社会而进行立体车库项目建设的,按照实际财务投入的8%给予奖励,单项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

(四)提升旅游区的配套设施功能。

鼓励旅游区(点)、风景区按照国家星级旅游厕所标准进行新建、改建,达到三星级标准的,奖励3万元;达到四星级标准的,奖励6万元;达到五星级标准的,奖励10万元。

(五)鼓励加大对风景旅游区建设的投入力度。

1、对社会资金利用现有各种旅游资源进行旅游区(点)、游乐场等综合开发建设的,对开发主体按当年实际到位资金实施分档奖励:财务投入3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按2%的标准给予奖励;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按3%的标准给予奖励;5000万元以上的按4%的标准给予奖励。

2、鼓励有关镇、村加大对列入市级以上历史文化保护区(含市级)的古镇、古村的保护、开发建设投入力度,凡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保护、开发建设投入,按照实际财务投入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二、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和宣传力度,合力提升旅游业整体形象。

(一)引进外资来我市投资旅游项目的奖励,按照《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模式转型若干政策意见》文件执行。

(二)旅游企业凡参加市统一组织的活动,推介本市旅游资源、旅游景点、旅游线路或进行旅游项目招商的,对展位费和资料编印制作费分别给予50%、30%补助。经审核批准,对在主要交通干道上设置广告专题宣传我市旅游整体形象、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的,按照实际财务投入的30%予以奖励,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三)积极鼓励旅游企业推介一日游、二日游和见证游旅游线路,在市级以上的新闻媒体单独进行刊登宣传促销广告的,按照刊登费的20%给予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8万元。

(四)鼓励开展旅游节庆活动,开拓旅游客源市场。根据全市旅游节庆活动计划,并经市政府同意批准开展旅游节庆活动的,对活动主办单位实际支出中自筹资金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提高旅游企业竞争力,不断壮大行业实力。

对大力推销一日游、二日游和旅游线路(必须至少安排一个可出售门票的旅游区、景点),并为游客提供全程服务的各旅行社、旅游区(点)实施奖励:

1、本市旅行社接待本市市民达到下列人数并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进行奖励,2000—3000人次(含3000人次)的,按4元/人进行奖励;3000—4000人次(含4000人次)的,按6元/人进行奖励;4000人次以上的,按8元/人进行奖励。

2、本市旅行社外联外地旅游者达到下列人数并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进行奖励,500—1000人次(含1000人次)部分,按8元/人进行奖励;1000—3000人次(含3000人次)部分,按10元/人进行奖励;3000人次以上的,按12元/人进行奖励。

3、鼓励旅游区(点)招徕旅游者,对当年度接待人数达到10万人次的,奖励5万元;30万人次的,奖励10万元;50万人次的,奖励15万元。

四、强化旅游管理,提升旅游产业层次。

(一)鼓励旅游企业吸引旅游专业人才。设立人才津贴,吸引旅游大专院校毕业生和中高级旅游人才来慈工作。对在本市旅游饭店和旅游区(点)、风景区工作满一年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旅游及相近专业毕业生、饭店国际“金钥匙”服务人员给予500元/人·年的津贴补助;旅游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的给予1000元/人·年的津贴补助。

(二)鼓励开展旅游服务技能培训。

对通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并在本市旅行社、旅游景区工作的,中文类奖励培训考务费的50%,外文类为100%;对获得中级导游资格的奖励1000元,获得高级导游资格奖励2000元。

旅游服务技能和岗位培训,按照劳动部门的有关奖励政策执行。

(三)加强旅游管理,提升旅游企业管理水平。

1、鼓励旅游企业引进国际、国内的先进管理理念。经认可,旅游企业新与国内外知名的酒店管理集团连锁经营、特许经营或进行委托管理的,合作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给予奖励,引进国际酒店管理公司的最高奖励10万元,引进国内知名酒店管理公司的奖励最高5万元。

2、鼓励旅游企业管理上等级,开展优质服务。

(1)获得省优秀导游和服务明星的每人奖励0.1万元。

(2)获得市旅游诚信活动先进单位奖励1万,省旅游诚信活动先进单位的奖励2万,全国旅游诚信活动先进单位的奖励3万。

(3)对旅游企业荣获宁波市十佳奖励1万元,省50强奖励3万元,全国百强奖励5万元。

(4)省绿色饭店、市环保模范饭店奖励,按照《关于印发市生态市建设专项奖励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

(5)鼓励旅游区(点)创建A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和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被评定为A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实行补差奖励,“AA”级的奖励10万元,“AAA”的奖励30万元,“AAAA”的奖励50万元;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奖励10万元。

(四)鼓励旅游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经年终量化评定旅游企业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的,给予每家3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合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旅游企业规范化管理要求和量化评定细则与实施办法另行制订。

(五)对相关镇、街道的旅游工作或风景名胜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对考评前三名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具体量化评价标准与实施办法另行制订。

六、有关说明。

(一)上述奖励补助项目必须是符合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要求的本年度新建、扩建或完成项目。按建设投资奖励的项目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投资补助政策:①包含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旅游项目;②财政已经安排资金用于旅游项目基本建设的。

(二)旅游企业涉及偷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发生游客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不得享受扶持及有关优惠政策。

(三)本办法中规定的旅游资源开发、各类旅游区与风景区建设或环境整治的实际财务投入均不包括土地征用、相关房屋拆迁、旅游区或风景区对外道路建设等费用。

(四)若遇同类型奖励项目,则按标准高的一类项目实施奖励;同一项目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

房屋拆迁奖励办法范文6

    一、 以XX项目建设为中心,切实完成营销任务

    XX项目,是省、市重点工程。市委、市政府对其寄予了殷切的期望。由于项目所蕴含的社会效益和潜在的经济效益,我们必须把它建成,而不能搞砸;我们只能前进,而不能停滞甚或后退。因此,公司计划:

    (一) 确保一季度XX工程全面开工,力争年内基本完成第一期建设任务。

    XX第一期工程占地面积为60亩,总投资1.6亿元,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建筑物为XX商业广场裙楼、XX大厦裙楼和一栋物流仓库。

    1、土地征拆工作。

    春节前后务必完成第一期工程的土地征拆工作。元月份完成征地摸底调查,二月份完成征地范围内的无证房屋的拆迁。三月份完成征地范围内有证房屋拆迁及国土储备中心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各部门关系的协调,以总经理室为主,顾问室配合,工程部具体操作。工程进入实施阶段后,工程部应抓紧第二期工程的土地征拆工作联系,适时调整主攻方向。

    2、工程合同及开工。

    元月份签订招投标合同,工程进入招投标阶段。二月份确定具有实力的施工企业并行签订施工合同;确定监理企业并行签订监理合同。三月份工程正式开工建设。另外,工程部应加强工程合同、各类资料的存档管理,分门别类、有档可查。建立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

    3、报建工作。

    工程部应适时做到工程报建报批,跟进图纸设计。元月份完成方案图的设计;二月份完成扩初图的设计。在承办过程中,工程部应善于理顺与相关部门关系,不得因报建拖延而影响工程开工。

    4、工程质量。

    XX项目是省、市重点工程,也是XX品牌的形象工程。因而抓好工程质量尤为重要。工程部在协助工程监理公司工作的同时,应逐渐行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体系。以监理为主,以自我为辅,力争将XX项目建成为省优工程。

    5、预决算工作。

    工程部、财务部必须严格工程预算、决算工作的把关。严格执行约定的定额标准,不得擅自增加工程量和无据结算。不得超预算支付工程款。

  (二) 切实完成年营销任务,力保工程进度不脱节

    公司确定的二00六年医药商铺、产权式酒店、公寓式写字楼的销售年任务为1.5亿元。该任务的完成,直接关系到第一期工程任务的实现。故必须做好营销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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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实行置业任务分解,确保策划合同兑现。

    2006年公司各类楼盘的销售任务是1.5亿元,其中一季度1500万元、二季度4500万元、三季度4500万元、四季度4500万元。按XX所签协议书,该任务的承载体为策划公司。经双方商议后,元月份应签订新的年度任务包干合同。为完成年度营销任务,我们建议:策划公司可实行置业任务分解,到人到片。而不是单纯依靠招商大厅或中心活动。可采取更为灵活的销售方式,全面完成年销任务,在根本上保证工程款的跟进。在营销形式上,应完善团购、中心活动推介、上门推介等方案,努力创造营销新模式,以形成自我营销特色。

    2、合理运用广告形式,塑造品牌扩大营销

    新的一年,公司在2005年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大广告投入。其目的一是塑造“XX”品牌,二是扩大楼盘营销。广告宣传、营销策划方面,XX应在广告类种、数据统计、效果评估、周期计划、设计新颖、版面创意、色调处理等方面下功夫,避免版面雷同、无效重复、设计呆板、缺乏创意等现象的产生。

    3、努力培养营销队伍,逐步完善激励机制

    策划公司的置业顾问以及公司营销部的营销人员,是一个有机的合作群体。新的一年,公司将充分运用此部分资源。策划公司首先应抓好营销人员基本知识培训工作,使营销人员成为一支能吃苦、有技巧、善推介的队伍。其次是逐步完善营销激励机制,在制度上确立营销奖励办法,具体的奖励方案由营销部负责起草。

    4、拓宽融资渠道,挖掘社会潜能

    拟采取银信融资、厂商融资、社会融资、国债融资、集团融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通过让股、扩股等办法扩大资金流,以保证XX项目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

    (三)全面启动招商程序,注重成效开展工作

    招商工作是XX建成后运营的重要基础。该工作开展顺利与否,也直接影响公司的楼盘销售。因此,在新的一年,招商应有计划地、有针对性地、适时适量地开展工作。

    1、结合医药市场现状,制订可行的招商政策

    按照公司与策划公司所签合同规定,XX应于去年出台《招商计划书》及《招商手册》,但目前该工作已经滞后。公司要求,上述两书在一季度由策划公司编制出台。 为综合医药市场情况,拟由招商部负责另行起草《招商办法》要求招商部在元月份出初稿。

    2、组建招商队伍,良性循环运作

    从过去的一年招商工作得失分析,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招商队伍的缺失,人员不足。新的一年,招商队伍在引入竞争机制的同时,将配备符合素质要求,敬业精神强、有开拓能力的人员,以期招商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3、明确招商任务,打好运营基础

 

    XX项目一期工程拟在今年底建成,明年元月将投入运营。因而,厂家、总经销商、总商的入驻则是运营的基础。我们不能等米下锅,而应军马未到,粮草先行。今年招商入驻生产企业、总经销商、总商、医药商业机构等任务为300家。由策划公司与招商部共同承担。

    4、做好物流营运准备,合理有效适时投入

    医药物流不同于传统医药商业,它要求医药物流企业不单在医药交易平台的搭建、运输配送能力的提高、医药物流体系的配置上有别于传统医药,更主要的是在信息功能的交换适时快捷方面完全实行电子化管理。因此,新的年度,公司将与市物流研究所进行合作,签订合作协议并按合同协议履行职责。为使公司营运走向市场化,公司拟成立物流部,拟制定XX医药物流系统的营运方案,确定设施、设备构成因素,运营流程、管理机制等。该工作在董事会的同意安排下进行。

   二、 以品牌打造为长远目标,逐步完成两个建立

    “XX”品牌的打造是公司的战略目标之一。现代品牌打造的成功必须依赖于企业的现代管理模式。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建立集团公司、建立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上下功夫,逐步把公司建成为大型的民营企业集团。

    1、注册成立企业集团,不断扩大公司规模

    2006年,公司在能满足注册资金要求的前提下,将注册成立“XX集团公司”。同时,将独立注册或变更所辖子公司名称,即:XX有限公司(已成立)XX有限责任公司(待更名)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成立)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成立)XX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待成立)XX集团及所辖子公司筹建人员(均为兼职)和分设机构情况如下:

    ① XX集团:XX、XX、XX、X、财务总监(待定)、XX集团公司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企业策划部、工程部

 

    ②XX医药有限公司:XX、XX、XX

    ③XX医药物流中心:XX、XX、XX

    ④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X、XX

    ⑤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XX、XX

    ⑥XX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XX、XX、其他人员待定

    公司的设想是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各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独立完成年利润指标及其它相关指标,在整体上提升集团的竞争力。

    2、建立现代企业管理体系,推行工作标准到人到岗

    现代企业的高效运行,均来自于企业的高效管理。新的一年,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条例等,制定本公司工作标准,并到人到岗。各项工作按标准程序行事,减少人为指挥,逐步形成XX特色的企业管理体系。同时,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制定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强化企业管理意识,最大化地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

    三、以XX发展为历史契机,加快内部“三个调整”

    XX的发展是历史的使命,也是市场的要求,我们应顺应这一时代的需要,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调整机制,集聚“内功”,合理发挥员工动能,以使XX集团傲立于医药之林。

    1、人员调整

    人员调整工作已经铺开,公司遵循的原则是“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创新能力,充分肯定员工的务实精神。

    2、机构调整

    机构调整目前主要指XX有限公司内部机构的调整。目前设立的部门是:总经理室、办公室、工程部、营销部、招商部、财务部,即“两室四部”。随着XX项目进入建设施工阶段,拟增设人力资源部、物流部、企业策划部等部门共同成为集团公司的基础。XX房地产、XX医药商业公司、XX物流中心、XX物业管理四个独立法人公司进入筹备期,明年正式独立营运。使公司内部机构成为功能要素齐全、分工合理的统一体。

    3、例会制调整

    2005年实行的例会制,对阶段性工作总结提高,对时段工作安排布置,起了良好的作用。新的一年,例会制在坚持的同时,作好以下调整:

    一是例会时间。在每星期六的上午进行。

    二是会议主持。每次例会除工作小结及工作布置外,确定一个工作主题,分别由分管该项工作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

    三是建立例会工作布置检查制度,即前次会议布置的工作在规定完成的时段内,落实部门应汇报执行情况,以利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完善提高。

 四是以能动开发员工潜能为前提,不断充实企业发展基础

    XX的企业精神“三生万物,以人为本;和合求实,科学求真”决定了XX品牌的打造,XX集团的建立,必须充实基础工作、充实各类人才、充实企业文化、充实综合素质。新的一年,公司将在“四个充实”上扎扎实实开展工作。

    1、充实基础工作,改善经营环境

    公司所指充实基础工作,主要是指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要做到位,做得细微,做得符合工作标准。小事做细,细事做透。务实不求虚,务真不浮夸。规范行为,细致入微。通过做好基础工作,改善内部工作环境和外部经营环境。该工作的主要标准,由办公室制定的公司《工作手册》确定,要求员工对照严格执行。为对各部门基础工作开展的利弊得失实行有效监督,公司在新的年度由办公室承办编制《XX工作动态》,每半个月一期。

    2、充实各类人才,改善员工结构

    企业的竞争,归根结蒂是人才的竞争。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目前公司员工岗位适合率与现代标准对照是有距离的。2006年,公司将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招聘条件,并设置招聘流程,有目的地吸纳愿意服务于XX的各类人才,并相应建立XX专业人才库,以满足XX集团公司各岗位的需要。

    3、充实企业文化,改善人文精神

    企业文化的厚实,同样是竞争力强的表现。新的一年,XX策划公司在进行营销策划的同时,对于XX文化的宣传等方面,亦应有新的举措。对外是XX品牌的需要,对内是建立和谐企业的特定要求。因此,XX文化的形成、升华、扬弃应围绕XX企业精神做文章,形成内涵丰富的XX企业文化。

    4、充实综合素质,提高业务技能

    XX集团注册后,有着不同专业的子公司,也有不同的工作岗位。员工能否胜任工作,来源于个人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的提高,亦与整体素质相关。新的年度,办公室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工程类、物流类、医药营销类、地产类、物业管理类、酒店宾馆类等,并逐季度予以实施,使员工符合企业的工作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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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强化企业管理的手段,全面推行公司各项制度

    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制度完善、齐全,执行有据,行之有效。企业靠制度管人,而不是“老板”管人。为使公司管理有序进行,员工自觉成为真正“XX人”,公司将推行绩效考核制、推行责任追溯制、推行末尾淘汰制、推行绩效工资制、推行各级责任制。通过“五个推行”,把员工锻造为符合企业要求的一流的群体。

    1、推行绩效考核制,以日常工作为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是国际流行的企业管理形式,公司要求每个员工坚持登记《绩效考核手册》,公司定期对员工考核手册进行检查。考核等级的评定,主要以如期如质完成本职工作,遵守纪律等为主要考核内容。方法为领导考核、交叉考核、员工考核等,以客观评定每个员工工作的优劣。员工《绩效考核手册》每月由办公室负责检查。

    2、推行责任追溯制,以提高员工的荣誉感和责任心

    责任追溯是落实岗位责任制的重要方法,也是对事故根源防漏堵缺的可行良策。公司将制定责任追溯制(包括奖励赔罚制度等)。强化措施,分明奖罚。即可以责任到人,又能避免无据推论、“钦定”责任,使员工树立荣誉感,增强责任心。

    3、推行末尾淘汰制,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企业的生存发展,除市场客观环境外,很大程度取决于员工的个人竞争力。只有把员工打造为特别能工作,特别富于创造力、特别富于团队精神的群体,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要符合这一要求,公司必然推行员工末尾淘汰制。其方法以考绩为依据,综合考评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按考评等级,实行末尾淘汰。

    4、推行绩效工资制,充分保障员工权益

    对绩优效高的员工给予增资励,对绩劣效低的员工给予降级,这是绩效工资制的核心要素。公司在新的年度将制定绩效工资标准,实行绩效工资制。通过绩效考评考核,对表现优良、工作成绩优异的员工进行增资;对表现平平、工作效能低下的员工给予降资甚至淘汰,以使企业永远充满活力。

 5、推行各级责任制,有效实行分工合作

    公司的战略目标之一是建立“XX集团”。这一既定目标客观上要求公司领导层、部门中层进行各级负责,且分工合作,以防止责任推诿,办事拖沓,效率低下的现象发生。

    公司领导层分工:

    董事长:XX。负责全面工作,主持融资、重大合作。分管XX房地产公司。

    总经理:XX。主持公司日常工作,分管财务部、XX医药商业公司。

    副总经理:XX。负责公司行政工作、物流策划,分管办公室、招商部、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策划公司的工作对接。

    副总经理:XX。负责营销工作,分管营销部。负责营销广告,与策划公司、媒体单位的工作对接。

    总工:XX。负责工程的实施全过程管理。分管工程部。负责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