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专项奖励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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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专项奖励办法

融资专项奖励办法范文1

新疆地区各类型企业25.3万家,涉及纺织服装、建材、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加工组装、机电、化工、冶炼、轻工等多个行业。此次调研重点选取样本企业60家,以所有制性质划分:国有企业10家,民营企业50家;以所属行业划分:农林牧渔业7家、采矿业2家、制造业33家、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业3家、建筑业4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家、批发和零售业4家、金融业1家、房地产业1家、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家;以企业规模划分:大型企业10家、中型企业18家、小型企业25家、微型企业7家。

二、企业融资情况分析

(一)政府管理部门和各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融资相关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情况。1、政府管理部门相继出台引导性的融资政策。近年来新疆各部门相继出台多项引导性的融资政策,搭建PPP融资平台、“四位一体”贷款平台、农民合作社贷款平台、政府扶持中小企业互助引导性贷款平台等。出台多项文件,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化等,促进辖区内产业快速发展。2、金融机构积极创新融资产品。如中行开办供应链融资业务,为核心客户的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兴业银行针对商品流通企业、物流企业,推出控货融资类产品;交通银行针对处于创业初期、经营规模小的企业推出创业一站通,是满足客户短期融资需求的快捷融资产品。

(二)企业融资总体情况。参与调查的60家样本企业中,融资渠道包括银行贷款、开立承兑汇票或票据贴现、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或典当行、企业债券、贸易融资、赊购上游企业产品等融资方式,但仍以银行贷款为主,无互联网金融和风险投资。

(三)企业融资难问题调查。参与调查的60家样本企业中,认为总体融资难易程度与去年同期持平的有26家、认为总体融资难易程度比去年同期困难的有32家。认为融资困难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制造业等行业。

(四)企业融资贵问题调查。参与调查的60家样本企业中,今年上半年综合融资成本区间在5%以内的有7家、综合融资成本区间在5%-8%的有32家,综合融资成本区间在8%-10%的有14家。

三、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原因分析

(一)部分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银行主要通过财务报表了解企业的负债和经营情况,部分小微企业财务报表不规范、不愿披露部分关键信息、缺乏专业审计,甚至有多个版本的财务报表,难以反映真实经营情况。

(二)部分企业融资担保能力不强。银行对企业发放的经营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的担保方式大都以抵押、质押、保证为主。部分小微企业可用于抵押的除了自身拥有的固定资产外,只有抵押率不足的办公用房,甚至部分企业办公房都是租赁而来,缺乏能提供给银行的优质抵押物。

(三)部分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差。部分企业在经营和发展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在面对行业竞争激烈、市场敏感度较高的市场背景下,由于自身规模小、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分析判断能力弱等因素,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不强,客观上增加了银行贷款的风险系数。以上原因造成了企业融资困难。

(四)企业融资费用较高。1、担保公司收费高。大部分小微企业缺乏抵押物,必须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部分担保公司是由民间资本设立的商业性担保公司,担保收费标准较高,一般为3%~5%。2、中介机构收费高。一是评估费。目前新疆资产评估公司对土地、房屋评估收费一般为标的物总价值的1‰~5‰。二是抵押登记费。三是保险费。目前按抵押物或贷款金额的0.1‰~0.6‰收取。四是审计费。收费标准为企业资产总额的0.12‰~0.156‰。以上各项附加费用一般占企业融资成本的20%以上,相当于贷款融资总额的2%~2.5%。

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建议

(一)加快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一是按照“分层次、广覆盖、低费率、可持续”的原则,建立政府、银行、担保三位一体、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二是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增强担保机构的融资增信及担保实力。三是针对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纺织服装、文化创意等产业,由财政或政府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专项的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融资专项奖励办法范文2

一、关于建设用地方面

1.县内五个工业基地(行廊、坦坪、龙潭、袁家、塘村)作为经济开发区坦塘工业园的项目区,实行“征转分离”的用地模式。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入股,以联营形式与其它单位、个人共同兴办企业,开发工业园区或联合建设标准厂房。

2.保障转移企业用地需要,对到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产业转移项目的用地重点安排。

3.对入驻经济开发区坦塘工业园及五个工业基地(以下简称“一园五区”)的加工贸易企业办公生活配套用地控制指标由7%以内提高到10%以内。

二、关于建设规模方面

4.在“一园五区”内,由企业自行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办公生活配套设施的,可不纳入招投标程序,由其自行安排建设。

5.对需到规划范围外选址的产业项目,由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呈报市建设局尽快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关于财政支持帮助方面

6.“一园五区”内企业对当年有出口实绩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包括深加工企业)实行物流运输补贴。以加工贸易方式每出口1美元补贴0.1元人民币(含市财政补贴部分,以海关统计为准),连续奖励3年。

四、关于标准厂房建设优惠

(一)标准厂房:

标准厂房是指按现代工业生产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户“一园五区”兴建的厂房(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二)适用范围:

7.企业、个人或合伙人以独资(不论外资、内资)、入股(包括资金入股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等形式在“一园五区”内兴建标准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的厂房建设业主。

8.入园企业单位遵循以下五个优先的原则:⑴购地建厂房优先于合法租用集体建设用地建厂房;⑵带项目建厂房优先于单纯购地建厂房;⑶增量项目优先于存量项目;⑷制造企业优先于加工贸易企业;⑸新办企业优先于老企业。

(三)奖励办法:

9.奖励原则:⑴从2011年县财政安排1000万元用于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具体奖励额按实际计算)。⑵专项资金用途包括标准厂房奖励以及经县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发展加工贸易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支出,奖励标准厂房面积计算方式为:铸锻造的按第一层实际工作面积计算,加工贸易的标准厂房按实际工作面积计算。(3)省、市对标准厂房的奖励额计入县奖励额之内。

(四)标准厂房验收奖励、资金的拨付程序:

12.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业主向县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县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申请表》。

13.经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按规定验收签署意见后,报县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发展加工贸易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拨付到位。

五、关于金融服务和融资渠道方面

14.县内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与市级金融机构的衔接工作,针对产业转移的信贷产品和审贷模式,探索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林权、矿权、包括质押贷款以及供应链融资等多种抵押担保形式。县建行、县农行、县工行、县信用联社支持项目建设信贷的规模和增幅,要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15.争取小额贷款公司在的试点。

16.争取设立中国银行支行、农发行、城镇银行试点。

六、关于其它方面

17.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工业用地开发成本补偿机制,每年从县产业引导资金、承接园区土地出让收入和承接企业县属税收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承接项目的用地和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18.行政事业性规费。对在县“一园五区”内投资的产业转移项目,其应收取的行政事业性规费,除国家、省、市收取的部分及有偿性技术服务外一律减收或免收,并严格执行《关于全市省级产业园区收费优惠政策的试行意见》(郴政发〔2008〕14号)。

19.开放综合经济管理权限。严格执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湘发〔2011〕4号)。凡属于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给予优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初审工作坚持“五日办结制”(法律有规定的,按最低时限办结),并视情况实行项目开建机制(初审工作结束允许开建),县级享有的计划、建设、环保、交通、管理、审批及相关业务,由相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经济开发区行使相关职能并承担相关责任。园区内企业须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核准发放,年审的各种证照,由有关部门在证照上加盖法定公章、登记证号后,委托园区管委会相关管理机构负责办理,建立全程代办机制。严格控制对园区及企业的各类检查行为。

20.完善项目机制。对入驻园区的重大产业转移项目,实行领导联系项目制度,建立一个产业转移项目,一名县级领导挂帅,一个部门负责、一套工作班子,一抓服务到底的“五个一”和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工作机制。

七、关于招商引资有功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一)奖励范围及要求:

21.引进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含工业项目、五金工具、针织、电子、玩具、农产品等加工贸易项目)。

22.落户项目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登记注册。

(二)奖励对象:

对牵线搭桥、联系引进县外项目及资金并经项目业主确认的有功单位和人员,包括行政、企事业单位、社团、经济组织和个人、专业招商公司。

(三)奖励办法:

对引进落户县内的招商引资有功团队(个人)和单位实行重奖。

23.按投产后年度内税收贡献地方所得部分的10%奖励给团队(含个人),连续奖励3年;按投产后年度内税收贡献地方所得部分的10%增加引资单位(限一个)的年度财政预算经费,连续增加3年。

(四)兑奖程序:

25.项目预审程序。引进项目应符合本县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项目引进人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要填写《县招商引资项目申报表》报县商务局(县招商合作局)。具体办理程序为:项目申报人到县商务局领取项目预审表投资者签署意见县环保局签署意见县国土资源局签署意见县发改局签署意见县商务局备案登记。

26.考核程序。项目正式实施后,项目申报人应及时向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项目进展情况,并提供以下资料:项目合同、投资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立项批准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考核评定审核后按程序予以兑现。

融资专项奖励办法范文3

一、陕西省保障性住房融资模式的现状分析

保障性住房融资方面,陕西省也有了自己独特的“陕西模式”,完善和创新了多种融资模式。

为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走向规范,2011年第11次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办法》中主要规定了七大融资办法:一是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建设资金;二是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三是不低于3%的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含招、拍、挂、协议出让等);四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五是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的收益;六是国家代地方发行的债券;七是保障性住房配建商铺等商业配套设施的出售、出租收入。

陕西省依托省属国企,创造了“政府+国企”的保障房建设融资模式。即由全省最大的国有企业延长石油集团出资30亿元,后期省政府又出资10亿元,延长集团出资20亿元,累计共70亿 ,在2011年3月21日成立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协调、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职能优势,企业在融资运营、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特长,不断加大融资力度,保障房累计融资规模(含私募债)120.785亿元,棚户区一期改造累计融资规模360亿,有力支持了全省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司主要采用以下三种方式向金融机构融资:其一,按照商业银行要求,陕西保障房公司将拟出资项目手续办到公司名下,以项目抵押并由延长石油担保的方式,向商业银行进行项目融资;其二,所有棚户区改造贷款项目应列入各地市一类财政预算,并通过人大决议;其三,陕西保障房公司提供“自有资金”作为项目的启动资金,支持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

另外,为了支持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的建设,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还出台了《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其中规定:“要加大金融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对保障性住房降低门槛,适当放宽贷款期限,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贷款力度。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简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程序,降低担保、保险等中间费用,开展面向低收入家庭缴存公积金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贴息贷款业务。”

二、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的建议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保障性住房融资。

1、政府部门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统筹考虑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政府应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各个环节统筹规划,综合考虑政府财力、融资能力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量入为出,提高保障性住房投融资的可持续性。建议尽快出台针对保障性住房规划、投融资、社会管理的政策法规,特别是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政府职责、财政投入等加以明确,对保障性住房建成后的经营、建设资金的回收、社会投资的退出、保障性住房集中片区社会管理等提供政策依据和保障措施。目前状况下,政府应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财政资金投入,还可通过财政贴息、专项奖励、税收减免等手段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投资主体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提高非公共投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积极性。目前陕西省已经建立了针对三农、中小企业贷款的奖励办法,可在适当衔接后,将范围扩大至保障性住房。在目前金融机构介入明确需要项目“四证齐全”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应加快保障性住房各项证照的审批办理速度,缩短保障性住房融资周期。

2、拓宽融资渠道,引入社会资本。目前,陕西省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融资渠道太少,主要还是以政府投入为主,这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发展来说不是长久之计。一方面,应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极大的运用市场上各种融资工具去为保障性住房融通资金,虽然保障性住房资金回笼周期长,但是风险小,因此可以重点考虑偏好风险小的融资工具,例如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另一面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仍存在资金缺口时,大量的民间资本却没有找到合适的投资渠道,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去鼓励和和吸引民间资本进入保障性住房市场,既为社会闲散资金找到投资机会又让保障性住业得到资金支持。

3、不断完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融资模式。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模式主要包括私募债模式、REITs模式和市场化运作模式。(1)私募债模式。该模式具有审批便捷、发行条件宽松、融资规模不受限、期限相对较长、资金使用灵活、成本相对较低等优势,与棚户区改造资金需求特点具有很高的契合度。由政府指定或设立的投融资平台为发债主体,由主承销商承销,并实施统一监管、审核资金的支付使用、项目回款资金最终归集以及还本付息,结算经办银行负责资金的支付结算和项目回款的初步归集。承销商还可根据发行主体要求,提供委托贷款服务,并对贷款项目进行监督和资金回收等。主要还款来源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商业开发运营。(2)REITs模式。由于各区县经济发展水平相差较大,在承担的棚户区改造任务量和可支配的资源上也不尽相同,可通过REITs模式盘活存量资产,统筹全市的改造资金和土地资源,促进资金的整体平衡。REITs模式由市保障房投资中心将保障房资产抵押给信托公司,并进行打包,在交易市场流转。投资者的收益为同期保障房租赁市场所获得的收益,差价由政府进行补贴。通过REITs募集的资金,投资中心用于棚户区改造投资,开发收益用于新增保障房建设,扩大REITs资产池规模。(3)市场化运作模式。该模式适用于具有良好的收益、能够实现自身平衡改造项目。在该模式下,政府支持项目公司部分资本金,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从银行进行融资。该模式可选择社会投资者、政府融资平台等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优点是通过土地开发收入平衡部分改造投入,能最大程度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融资专项奖励办法范文4

为积极有效应对全球性金融、经济危机的冲击,帮助工业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全县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解百企忧、办千件事、暖万人心”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1、凡20*年度纳税达2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照执行),对其享受优惠政策的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一按月给予兑现。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负担,年底结算。

2、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当年实现的增值税25%地方留成部分剔除70%退税外,其余30%部分由县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企业奖励。

3、再生资源加工企业享受当年实现的增值税25%地方留成部分80%的奖励,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对20*年度年纳税总额200万元(含)以上、且2009年纳税总额比上年度纳税总额增长80%以上的工业企业,实行“一企一议”。

4、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缴纳增值税后,增值税70%退税资金未到位前,协调金融机构按相关程序进行短期银行贷款,待70%退税资金到位后还贷,原则上退税期限不超过三个月,贷款利息由企业承担。若三个月内退税未到位,超三个月外的贷款利息由县财政按照超三个月外的贷款利息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扶持。

5、2009年废旧物资验货管理站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不征收废旧物资过磅费和验货管理费。

6、鼓励工业企业出口创汇。出口创汇300万美元以下,每1美元奖励1分;出口创汇300万美元(含)至500万美元,每1美元奖励1.5分;出口创汇500万美元以上,每1美元奖励2分。最高奖额为10万元人民币。

7、工业企业职工统一按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照现行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参保缴费。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仍可按现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参保缴费。

8、对于面临暂时性困难、没有裁员、生产经营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工业企业,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可缓交社会保险费,缓交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9、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工业企业,可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一工业企业只能享受两项补贴中的一项,已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工业企业不能同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0、降低工业企业融资所涉及到办理房产和土地等他项权证的规费,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登记费每宗不超过200元,公证部门收取的抵押贷款合同文书的公证费用每宗不超过150元,房管部门收取的评估费、登记费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按30%收取,工业企业在贷款银行办理转贷手续涉及的规费,按现有标准10%收取;凡工业企业在厂区内建设厂房等设施,减免其相关建设规费。

11、实行对工业企业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安排向本地工业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

二、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

12、积极向金融部门推荐优质工业企业,协助工业企业融资贷款,并每月调度工业企业融资进度;县财政安排专项奖励资金对我县支持工业企业力度大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13、强化县行政服务中心职能,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惠及企业的政策,编缉成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小册子,发放到各个企业;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定期公布收费目录,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14、强化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各种免费技能培训,定期召开招聘大会,促进返乡人员就业,切实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

15、建立优强重点工业企业服务联系制度,对全县年纳税40强工业企业,实行县级领导挂点帮扶。

16、成立工业主导产业领导小组,研究产业发展现状、趋势、策略,做大做强主导产业;组建产业发展顾问团,为政府决策、企业发展出谋划策。

三、规范涉企检查和处罚

17、各有关职能部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1次。同类检查,做到互相认可、资源共享,杜绝重复检查、交叉检查。

融资专项奖励办法范文5

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整体环境下,各地财政收入增长迅速,财政运行态势良好。有数据显示,××县财政总收入2004年仅2.19亿元,至2008年即达4.71亿元,年均增长21%;一般预算收入从2004年的1.45亿元上升乐不为至2008年的3亿元,年均增长20%。虽然如此,但财政的整体形势仍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一是财政基础薄弱。长期以来,××形成了以文秘杂烩网“七朵金花”为代表的传统支柱产业,即一枝笔、一根针、一盆花(烟花)、一瓶酒、一张网(钢构)、一朵菇、一只蟹。这七大传统产业,在我县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整体上讲,企业基础弱、底子薄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

附表一:部分重点企业近年纳税情况

年份

财政总收入

监控重点企业纳税情况

监控重点企业纳税占财政总收入比重

小计

笔业

医疗器械

烟花

酒业

钢构

2006

32030

4519

302

1511

2064

309

333

14.11

2007

40732

4352

335

1433

1742

416

426

10.68

2008

47107

4426

210

1799

1426

372

619

9.40

附表二:房地产重点企业近年纳税情况

年份

财政总收入

房地产

房地产纳税比重

2006

32030

2026

6.33

2007

40732

4561

11.20

2008

47107

4025

8.54

由上表可见,我县重点监控的传统企业,其本身所文秘杂烩网产生的税收非常有限,而近几年异军突起的房地产企业,为财政收入的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因为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及2008年全国房地产市场的整体下滑态势,房地产税收在2008年已有一定量萎缩。至2009年4月底,××县监控的重点企业中,房地产实现地方税收仅723万元,同比上年下降59.9%,净减额达1082万元。

二是财政刚性需求压力增强。增人增资、社会保障、公共安全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不断加大,禽流感、甲型流感等突发公共事件支出的增加也对财政造成了一定压力。

实践证明,工业税收具有有根税源、可持续税源的特点,对财政增长的贡献举足轻重。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工业税收的比重。要谋求财政的持续增长,关键是要采取得力措施,建立企业发展激励机制,进一步做大做强“七个一”特色优势产业,使之成为收入的主要增长点,为财政提供稳固强大持续发展的财源。

二、扶持企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新形势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我们认为,总体上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转变观念。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和方法,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强化管理,严肃法纪,加快制度创新,才能进一步提升解决公共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支持企业发展奠定思想基础。二是文秘杂烩网把握规律。科学发展观重在“科学”二字,若用一句话概括的话,那就是:按规律办事。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引导和促进企业发展,最重要的就是把握企业发展的规律,为企业按市场规律正确发展提供条件。千万不能违背市场规律,生搬硬套,插手企业内部运营和管理机制,那样只会适得其反,费力不讨好,搬起石头砸到自己的脚。

三、扶持企业发展的举措

为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困境,今年以来中央财政就不断完善政策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入力度。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达35.1亿元,同比增长25%,并明确在增加投入的同时,要从多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要壮大我县企业的发展,必须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企业发展,实现持续增长。

(一)、清理收费项目,加大企业招商引资力度。一个企业从立项、规划、设立、发展到变更,都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政务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务环境更是区域竞争的重要手段。要想地方经济得到发展,就必须优化政务环境,转变管理职能,逐步取消对企业设立的各项繁琐的行政审批制度,努力推进政务公开,调整行政审批流程,完善行政审批方式。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进招商引资,不仅要进一步创新招商方式,优化招商环境,而且要做好财政税收效益的可行性分析,招真商,引实资;不仅要注重新兴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也要在传统产业增资、扩张上下功夫。传统主导产业往往具备了一定的规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招商引资,资源整合,可以起到实质性作用,2008年李渡酒业与金六福酒业的整合就是个很好的例子。要在招商引资上下大力度,通过合理引导和资源整合,打造几个强势的企业集团,以增强传统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形成对区域经济的拉动作用。可以考虑更新招商引资奖励基金实施办法,成立考评小组,严格考评细则,考评的结果向社会公开,使奖励资金落到实处,对招商引资工作起到实实在在的促进作用。

融资专项奖励办法范文6

2011年末,临沧市小微企业共4507户,同比增长17%。全市小微企业生产总产值约95亿元,占全市GDP总量的35.2%,同比增长28%,超过全市GDP增速12.8个百分点。小微企业发展呈较快增长态势。

(一)小微企业较快发展有良好的环境

从政策层面看,临沧市政府出台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意见》及税费优惠等配套政策,提出了发展目标、扶持对象、扶持重点和方式,为小微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创业环境。

从组织机构看,成立了由临沧市工信部门牵头、市工商、市财政等部门参与的办事机构,落实了专项经费,实施了常规管理工作联系制度,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从扶持资金看,明确了从2011年起,市级每年筹集资金1000万元,8县(区)每年各筹集资金200万元,用于新创办的市场前景较好的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户2-5万元。

(二)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层次较低。调查结果显示,批发和零售业小微企业数量占57.1%,高居行业榜首,接下来依次是工业和建筑业、住宿和饮食业,分别占12.9%、12.3%,而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房地产、物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行业小微企业数量则占比较低,只有13.3%。批发和零售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层次较低且占比过高,凸显临沧市小微企业产业结构不合理问题较为突出。

二是资金规模小,资信担保能力低。小微企业主要以私营形式存在,决定了其资金规模较小的特性。从对50户小微企业调查问卷看,超过半数的小微企业感到资金紧张,但从银行获得贷款感到非常困难的占8%,感到比较困难占47%,主要原因是缺少土地使用权、门面房、商业用房等银行愿意接受抵押的财产,小微企业资信担保能力弱可见一斑。

三是管理水平不高,财务状况不佳。临沧市小微企业以“家族式”、“作坊式”居多,财务管理方面大都没有专业人才,基本是“家长”说了算,资金管理呈“松散型”,对现金管理不严,赊销现象或“三角债”现象时常发生,资金管理混乱。

二、临沧市小微企业的融资现状

2012年3月末,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4.12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8.49%,比年初增加4.7亿元,增长11.93%,高于全部贷款增幅2.35个百分点。

(一)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及主要融资渠道

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受多重因素影响,主要是原材料价格上涨、工人工资上涨以及资金短缺,分别占50户调查企业的76%、68%、64%,资金短缺已成为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从融资渠道看,小微企业普遍存在多种融资方式,主要有通过银行融资、向亲戚朋友借款或向内部员工集资,分别占50户调查企业的84%、38%、14%。也折射出银行贷款难以满足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现状。

(二)小微企业的融资特点

一是金额小,期限以中长期为主。从50户调查问卷看,2012年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数量占76%,需求资金集中在50万元~200万元之间,融资期限需求主要倾向于1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占63%,但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从银行信贷期限看,2012年3月末,1年期以上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3.95亿元,占全部小微企业贷款的54.29%,占主导地位。

二是银行机构执行利率不一。工商银行针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利率执行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农业银行最高上浮30%,最低上浮15%;中国银行最高上浮30%,最低为基准利率;建设银行统一上浮20%;而农村信用社最高利率则上浮90%,最低上浮6%。总体看,商业银行执行的贷款利率相比农村信用社较低,但所有银行机构无利率下浮情况。

三是银行信贷结构较为集中。2012年3月末,银行投向第一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32.13亿元,占小微企业贷款总量的72.82%,除银行一定程度偏爱这两类企业外,与临沧市小微企业产业结构不合理极其相关。

(三)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主要做法

1.搭建合作平台,强化服务窗口。2012年初签订了《临沧市政银企三方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三方联动合作机制,在此基础上,商业银行还设立了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如工行、农行成立的“小企业金融业务中心”、“小企业信贷业务营销管理领导小组”等。各银行机构通过服务平台,结合小微企业信贷需求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信贷审批效率,积极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2012年3月末,申请融资的小微企业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获贷率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