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绩效奖励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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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绩效奖励方案

私募基金绩效奖励方案范文1

关键词:科技领域;投资市场;投融资体系

现代经济的发展与金融业息息相关,金融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的发展,逐渐成为现代各类资源有效配置以及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当前文化科技领域正面临着深刻变革,无论是传统产业转型、新型产业建构,还是文化科技内部资源配置、外部结构重组,都离不开金融和资本的推动。深入研究一个区域文化科技领域投融资体系建设情况,对推动本地区文化科技产业转型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文章通过电话采访、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抽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对铜陵市文化科技领域投融资体系建设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分析铜陵文化科技领域投融资体系建设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1研究基础

国外学术界对于文化科技领域投融资的研究较多,特别是对文化科技领域融资形态、趋势也作了深入研究。PatriciaAberdeen与JohanNesbit(2000)指出文化科技在促进经济发展上具有乘数效应。金禅智(2006)提出基于营利与非营利角度分别制定扶持政策。Berger(1998)认为中小文化科技公司更适合采用债券融资模式,也需私募基金的支持。Riding(2001)提出健全担保体系,确保融资顺畅。Bink-man(2005)认为需要保险公司鼎力支持。我国学者高旸(2010)指出现阶段面临融资渠道窄、金融支撑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葛欣航(2012)提出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职能两种作用的建议措施。钟韵(2011)、王颖(2014)提出加快知识产权证券化、上调文化科技企业外资投入规模等意见建议。黄玉波、刘欢(2014)对版权资产产权化、资本化、金融化进行探讨。张苏秋、顾江(2015)对文化科技金融风险及防范机制进行研究。在地方投融资体系研究方面,赵伟(2018)对北京,陈怡(2015)对浙江,霍明奎、张肃(2017)对吉林等地从资金来源、融资渠道、政策支持、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2问题分析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近年来随着文化科技产业快速发展和金融改革逐步深化,铜陵市文化科技领域投融资体系初步建立,投融资渠道逐步走向多元,投融资主体结构趋向合理,金融对文化科技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日益显现。据初步统计,目前,各类资本在铜陵市共设立产业基金36只,认缴规模179.35亿元,到位资金99.83亿元,投资项目96个、投资额90.83亿元,其中具有较强科技含量、主要投资科技领域的达21只,涵盖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先进结构性材料、半导体等方面,有效支持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科技企业发展。同时,铜陵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等立足文化产业发展现状,精心修订铜陵文化产业、旅游休闲业资金奖补政策,计划每年统筹政策资金870万元,推动原创文化产品创作生产、重大文化旅游品牌建设、文化旅游市场主体扶持,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的“红利”。但也发现,铜陵市文化科技领域投融资体系建设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和问题,需要着力解决。(1)文化科技领域投融资政策体系不健全,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仍然存在,和其他领域相比在一定程度上还比较突出。铜陵市文化科技领域投融资方面政策文件不健全,至今尚未设立政府主导的市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各级财政资金多采用因素分配法或竞争性分配,“无偿变有偿、资金变基金”的改革尚未迈出实际步伐。大多数中小文化科技企业达不到银行对抵押物和风险控制的要求,或者难以获得融资,或者融资成本过高。(2)融资渠道多元化发展缓慢,债权融资占比过高,以银行信贷、企业债券为主的债权融资仍然是文化科技领域融资的主渠道,现有投融资服务与文化科技领域改革发展需求仍有较大差距,文化科技投融资生态仍需进一步完善。文化领域投融资缺乏亮点,近年来没有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项目落地,在建项目资金短缺情况严重,如浮山风景区年年都列入省重点文化投资项目,年年都完不成投资计划。市文司没有发挥在建初期确定的文化项目实施平台、文化资源整合平台、文化投资运作平台、文化品牌战略平台“四大平台”职能作用。(3)文化科技和金融融合创新不够,文化科技产业众筹融资、投资基金市场持续趋冷。近年来,金融机构虽然在文化科技和金融融合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总体力度不大,文化科技金融创新成果不足,成效不显著,个别领域、局部环节还比较保守。特别是“文化+金融”合作机制尚未建立,各家银行为文化企业尤其是小微文化企业服务意识还不够强,对文化小微企业惜贷恐贷现象存在,金融促进和调节文化产业发展的杠杆作用不明显。(4)文化科技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不充分、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文化科技领域投融资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现阶段,各类评估、登记、质押、担保、托管和机构等相关文化科技投融资中介服务体系很不健全,难以发挥沟通桥梁作用。铜陵市所有中介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的价值评估、登记、质押等均缺乏成熟的评估方法,多数从没有接触过相关业务,更没有相关技术和手段。(5)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已经成为产业基金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最大考验。文化科技领域投融资专业性强、风险大,对专业化投资管理人才的要求较高。铜陵市无论是外部环境、内部待遇还是成长空间对此类人才都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从整体上看,铜陵市专业人才缺乏导致管理力量薄弱,跟不上基金发展壮大步伐,不能为“基金部落”的良性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文化科技领域尤其如此。当下铜陵市产业基金筹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主要是市属国有企业自身发债或信贷融资,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引发连锁反应,特别需要专业人才和管理团队在基金运作中发挥专业作用,防范投资损失和潜在风险。

3趋势判断

私募基金绩效奖励方案范文2

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持服务“三农”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取得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层次、较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总体上看,农村金融仍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顺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新情况新趋势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村金融与“三农”的共赢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

(一)分类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在稳定县域法人地位、维护体系完整、坚持服务“三农”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稳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完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省联社要加快淡出行政管理,强化服务功能,优化协调指导,整合放大服务“三农”的能力。研究制定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强化政策性职能定位,明确政策性业务的范围和监管标准,补充资本金,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加大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鼓励大中型银行根据农村市场需求变化,优化发展战略,加强对“三农”发展的金融支持。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探索商业金融服务“三农”的可持续模式。鼓励邮政储蓄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稳步培育发展村镇银行,提高民营资本持股比例,开展面向“三农”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各涉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下沉服务重心,切实做到不脱农、多惠农。(银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鼓励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农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农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组建主要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鼓励组建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支持其他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接入征信系统,完善管理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银监会、人民银行、证监会、农业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规范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积极稳妥组织试点,抓紧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在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合作性的村级融资担保基金。(银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

(四)优化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布局。稳定大中型商业银行县域网点,增强网点服务功能。按照强化支农、总量控制原则,对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布局进行调整,重点向中西部及经济落后地区倾斜。加快在农业大县、小微企业集中地区设立村镇银行,支持其在乡镇布设网点。(银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在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合理补偿成本风险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偏远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开展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采取定时定点服务、自助服务终端,以及深化助农取款、汇款、转账服务和手机支付等多种形式,提供简易便民金融服务。(银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加大金融扶贫力度。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互补优势,切实改进对农民工、农村妇女、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全面做好支持农村贫困地区扶贫攻坚的金融服务工作。(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引导加大涉农资金投放

(七)拓展资金来源。优化支农再贷款投放机制,向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发放支小再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三农”和农村地区小微企业发展。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专项用于“三农”的金融债。开展涉农资产证券化试点。对符合“三农”金融服务要求的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适当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强化政策引导。切实落实县域银行业法人机构一定比例存款投放当地的政策。探索建立商业银行新设县域分支机构信贷投放承诺制度。支持符合监管要求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持续提高存贷比。(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九)完善信贷机制。在强化涉农业务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上,鼓励商业银行单列涉农信贷计划,下放贷款审批权限,优化绩效考核机制,推行尽职免责制度,调动“三农”信贷投放的内在积极性。(银监会、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推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动态调整”的农户信贷模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放款进度和回收期限。加快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微贷技术。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大力发展农村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创新和推广专营机构、信贷工厂等服务模式。鼓励开展农业机械等方面的金融租赁业务。(银监会、人民银行、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一)创新农村抵(质)押担保方式。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管理办法,在经批准的地区开展试点。慎重稳妥地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健全完善林权抵押登记系统,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推广以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水域滩涂养殖权、承包土地收益权等为标的的新型抵押担保方式。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授信要素,探索拓宽涉农保险保单质押范围。(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二)改进服务方式。进一步简化金融服务手续,推行通俗易懂的合同文本,优化审批流程,规范服务收费,严禁在提供金融服务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和额外费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

(十三)支持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在部分地区开展金融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试点。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利率、期限、额度、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创新,进一步满足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继续加大对农民扩大再生产、消费升级和自主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银监会、人民银行、农业部、证监会、保监会、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四)支持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对耕地整理、农田水利、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畜禽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种养业良种生产等经营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农业科技进步、现代种业、农机装备制造、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现代农业项目和高科技农业项目。(银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五)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发展。支持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零售市场、仓储物流设施、连锁零售等服务设施建设。(银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六)支持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促进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和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人民银行、银监会、农业部、林业局、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七)探索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有效方式。创新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金融服务机制,重点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稳步拓宽城镇建设融资渠道,着力做好农业转移人口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监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拓展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

(十八)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重点发展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和森林保险。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制种保险等业务。(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九)创新农业保险产品。稳步开展主要粮食作物、生猪和蔬菜价格保险试点,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试点。创新研发天气指数、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银监会、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完善保费补贴政策。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的县级保费补贴。(财政部、保监会、农业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一)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增强对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的抵御能力。(财政部、保监会、农业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二)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稳步培育发展农村资本市场

(二十三)大力发展农村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鼓励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逐步扩大涉农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发行优先股和二级资本工具。(证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银监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四)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规避功能。积极推动农产品期货新品种开发,拓展农产品期货业务。完善商品期货交易机制,加强信息服务,推动农民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参与期货交易,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证监会负责)

(二十五)谨慎稳妥地发展农村地区证券期货服务。根据农村地区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升证券期货机构的专业能力,探索建立农村地区证券期货服务模式,支持农户、农业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进行风险管理,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教育和风险管理培训,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负责)

八、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

(二十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加强征信宣传教育,坚决打击骗贷、骗保和恶意逃债行为。(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公安部、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七)发展农村交易市场和中介组织。在严格遵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的前提下,探索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培育土地评估、资产评估等中介组织,建设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交易中心。(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八)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支付清算系统,稳步推广农村移动便捷支付,不断提高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水平。(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等按职责分

工分别负责)

(二十九)保护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畅通农村金融消费者诉求渠道,妥善处理金融消费纠纷。继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入社区、进校园活动,提高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增强广大农民风险识别、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人民银行、公安部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九、加大对“三农”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

(三十)健全政策扶持体系。完善政策协调机制,加快建立导向明确、激励有效、约束严格、协调配套的长期化、制度化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为金融机构开展“三农”业务提供稳定的政策预期。(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税务总局、证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十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综合运用奖励、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小额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农业种植业养殖业贷款、大宗农产品保险,以及银行卡助农取款、汇款、转账等支农惠农政策性支付业务。按照“鼓励增量,兼顾存量”原则,完善涉农贷款财政奖励制度。优化农村金融税收政策,完善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完善农村信贷损失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地方财政出资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涉农贷款占比高的县域银行业法人机构实行弹性存贷比,优先支持开展“三农”金融产品创新。(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十二)完善涉农贷款统计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反映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户贷款、农村小微企业贷款以及农民合作社贷款情况,依据涉农贷款统计的多维口径制定金融政策和差别化监管措施,提高政策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十三)开展政策效果评估,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更好地引导带动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农业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十四)防范金融风险。金融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金融监管,着力做好风险识别、监测、评估、预警和控制工作,进一步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不断健全新形势下的风险处置机制,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风险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监管规则和要求,切实担负起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监管责任,层层落实突发金融风险事件处置的组织职责,制定完善风险应对预案,守住底线。(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十五)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增强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年度对本地区金融支持“三农”发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政策意见和建议,于次年1月底前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银监会要牵头做好督促检查和各地区工作情况的汇总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私募基金绩效奖励方案范文3

【关键词】服务外包 电影产业 全球化

我国的电影产业对于服务外包的认识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自上个世纪末开始,许多的传媒集团将产业价值链拆分,把各环节分到能实现其利润最大化的运作体系中,也有越来越多的影视企业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来完成以前企业内部的工作。电影产业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之一,其利益最大化的诉求需要建立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之上,电影产业的服务外包既能够降低成本投入,又能保证优良的质量,本文将对我国电影产业服务外包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与思考。

一、电影产业服务外包的动因

服务外包是指企业价值链中原本由自我提供的部分服务流程或服务环节以合同方式委托给外部服务供应商来完成的经济活动。按内容,服务外包可以分为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前者主要包括系统操作服务、系统应用服务、基础技术服务,后者主要包括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业务运作服务和供应链管理服务。①电影产业服务外包主要包括电影外景拍摄、中期制作、后期制作、市场营销及电影衍生产品的开发等,其动因主要是外部环境动因和内部推动力量。

1、电影产业服务外包的外部环境动因

(1)政策动因。2001年,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这标志着中国步入了全球化进程,中国电影业也被纳入到世界电影的整体格局之中。2003年开始,国家电影电视总局了《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等一系列鼓励电影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境内国有、非国有单位(不含外资)与现有国有电影制片单位合资、合作成立电影制片公司或单独成立制片公司;允许外资参股与境内现有国有电影制片单位合资、合作成立电影制片公司。②这标志着中国电影开始告别“计划”走向“市场”,相关政策的颁布推动了中国电影的产业化进程并使其开始进入跨国制作的行列。

(2)技术动因。受到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影响,电影产业对技术要素的需求不断增大。1977年在北美上映的《星球大战》是世界电影进入数字时代的标志,影像与物质实体已经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影视业中的数字技术发展到现在,已经成为影视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热映的电影《阿凡达》中仅有40%的内容靠演员演绎,近60%的内容依赖CG(Computer Graphic)合成。互联网及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使得远距离、不限时、不限量传输成为可能,为电影产业服务外包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3)经济动因。经济全球化要求世界各地电影产业的资源、技术、信息、资本、劳动力在全球范围内自由地流动和重组,整个世界连接成统一的市场。任何企业想要在全球化市场中获得利润,就必须通过服务外包加强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在世界范围内寻找合作伙伴,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从而获得长远的竞争优势。中国的电影产业正在逐步的与世界接轨,人们能够在许多中国大片中看到长长的国外特效公司和工作人员的名单,也很容易找出国际公司在中国投资的电影、影视企业,影视跨国公司,合作拍片、跨国制作、外景拍摄等形式也屡见不鲜。

2、电影产业服务外包的内部推动力量

(1)服务外包能够节省投资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与企业绩效。对于影视企业的发包方来说,服务外包可以显著减少投资方对信息网络设备和工作人员的成本投资,降低投资风险,避免资源闲置浪费;而对于接包方来说,可从三个方面获益:一、可承接多个客户的外包服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设备、人员的利用率,节约成本。二、承接多种外包服务实现规模效益,分散投资风险。三、技术的熟练可以有效地提高接包方的劳动生产效率。

(2)信息技术外包利用高技术节省成本投入。电影《阿凡达》幕后起到中心作用的应该算是第三楼公司(The Third Floor)了,这家公司是数码视觉效果预览和CG制作行业内最顶尖的公司之一。由于《阿凡达》的特效制作涉及许多团队,在真正拍摄前和后期加工时都需要完善的“草稿”。第三楼承担的数码视效预览就是在前期和后期制作中提供这种“三维草稿”。③这项工作不但为投资方省下上千万美元的预算、提高了设计制作的效率,而且还能在拍摄现场呈现给导演清晰的场景效果。

(3)外景拍摄降低成本,满足观众的猎奇心理。在全球化浪潮下,取景国外一方面可以降低电影制作的成本,超越文化和地域的限制,走向全球化生产。2003年的《指环王3》几乎完全取景于新西兰,将新西兰的自然风景表现得淋漓尽致,给人以新奇的视觉刺激和美的享受。另一方面,也满足了观众的猎奇心理,避免审美疲劳。2009年冯小刚贺岁片《非诚勿扰》后半部分在日本北海道拍摄,让成千上万的中国人看到了北海道的自然风情,同时有效地带动了当地的旅游。

二、我国电影产业服务外包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电影产业起步较晚,基础比较薄弱。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化浪潮席卷世界,中国必然面临着文化市场的开放和振动。身处全球化文化竞争格局之中,中国的电影产业服务外包作为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要素

众所周知,科技革命首先发生在西方发达国家,科技革命的成果遍及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在电影数字技术方面,中国仍处于起步阶段。要想获得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更高的经济收益,低能耗、高附加值的知识密集型产业才是首选。目前,我国电影特效制作的硬件设备多数是由国外全盘引进的,自主研发的软件也是少之又少,使用者只懂操作而不知原理。而且,出于保护本国电影产业的目的,国外的尖端科技是禁止出口的。

2、资金要素

《阿凡达》5亿美元总投资中有60%出自两家PE公司,有1.5亿美元用于推广营销,这个数字要远远超过被《华尔街日报》称为“史上耗资最大的亚洲电影”《赤壁》的8500万美元的总投资。这种私募基金和避险基金的投入,一方面解决了电影产业融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还能减少各方的资金压力,分担投资风险。我国还缺少对电影产业的庞大的资金支持,尤其是中小电影企业,也有很多好的电影因为没有好的营销推广方面的投入而淹没在浩瀚的娱乐海洋中。

3、缺乏优秀的专业人员

从事影视后期制作的人员多是计算机和美术专业出身,少有电影行业背景,多数从业人员只懂技术而不懂艺术,很难达到该行业对于活动影像的理解和运用视听语言表现的能力的要求。从电影营销方面说,优秀的电影推广人既要有专业的营销、公关、推广知识,也要有相应的文化、政治、经济、管理、社会知识作为辅助,这样才能作出优秀的电影推广策划方案。外景拍摄的接包方除了专业承接能力,还需要一定的外语基础,这样才能保证接包活动的顺利完成。这一类的电影产业服务外包的高端复合型人才正是我国目前所缺少的。

三、对我国电影产业服务外包的思考

面对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发展电影产业的服务外包可以有效推动我国电影产业的产业化进程,提高影视企业的生产效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拉动国产电影出口,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以我国目前在全球电影产业服务外包的竞争实力来看,我国的服务外包发展还很不成熟,因此中国发展电影产业外包服务应该主要站在承接方的角度来思考问题,针对我国电影产业服务外包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的政策支持

2003年起,非国有企业被准予合作或独立成立电影制作公司。2009年,橙天嘉禾、华谊兄弟等民营影视企业上市更是打开了电影产业新的融资渠道。2010年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了《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力推动我国电影产业跨越式发展,通过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市场、公平竞争、企业自主经营的电影产业运营体系。政府可以通过专项资金扶持外包企业,在引进高科技设备、自主研发、创立自主品牌等方面给予支持或奖励。我国电影产业服务外包的发展还需要政府为影视企业创造良性的市场环境;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充分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立足于市场提高自身竞争力。

2、政府鼓励有能力的企业设立境外研发、营销及人才培养机构,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企业在境外设立制作中心能够为与国际企业合作和境外人才培养提供便利,还能帮助国内企业承接国际外包服务,弥补我国电影产业服务外包附属离岸外包方面的空白,促进我国电影产业服务外包的长期有效发展。

3、汲取国外企业在电影产业服务外包方面的经验,学习先进的技术和开发管理流程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归功于政府对商业电影的支持鼓励和完善的价值链的印度宝莱坞和作为好莱坞离岸外包基地的加拿大多伦多等成功影视制作产业集群区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加强与国外电影产业服务外包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其先进技术、管理流程、经营模式、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我国电影产业服务外包的发展将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4、强化人才培养

电影产业服务外包具有信息化和知识密集的特征,具备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从业者是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结合我国影视外包业发展的实际,借鉴发达国家的人才培养策略,完善我国相关人才的培养方式。在高校设立相关专业或者扶持建立相关专业的培训机构,以市场为导向,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英语水平高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同时,加强与国外有经验、有技术的电影产业服务外包从业人员的交流,并鼓励海外留学生回国创业,为国内服务外包企业注入新鲜血液。

5、建立电影产业服务外包协会

电影产业作为文化创意产业,是文化、经济、科技交融的产业,统一的电影产业外包协会能够整合和协调全国各地影视产业园区的发展,突出地方特色;定期举办产业峰会,促进各产业园区的交流合作。鼓励外资企业在中国设立子公司并开展技术培训,国内企业可以利用承接服务外包的知识外溢效应,提高接包企业的专业技术、管理水平、经营能力,向着国际化企业的目标发展。最终,真正实现全国一盘棋,扩大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外包服务的范围,提高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成为真正的“东方好莱坞”。

参考文献

①江小涓 等:《服务全球化与服务外包:现状、趋势及理论分析》[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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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荻・杰费逊,《澳大利亚电影产业现状》[J].《电影艺术》,2006(6):10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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