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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履约考核细则范文1
[关键词]外协 供方 动态管理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5-0069-01
引言:军队的现代化,信息化建设要求在较短周期内提供适应现代战争需要的、大量的、多元化的、技术和战术水平较高的产品, 这无疑是我们军工企业发展的良好契机,但同时也将接受严峻的考验。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经营观念,为了提供高质量、高可靠性的产品,用时间作为代价。将部分产品外协出去,找生产能力强、资质健全、产品质量可靠、工艺水平先进、进度满足要求的外协方进行生产,建立与外协供方的利益共同体是未来发展的必经之路。
1 合格外协供方的选择
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之一:与供方互利的关系,组织与供方相互依存,互利的关系可增强双方创造价值的能力,优化成本和资源,对顾客的需求联合起来做出灵活快速的反应最终使双方都获得利益。可见供方的选择在质量管理过程中的关键作用,以及与供方建立健康长效互利共赢关系的重要性。公司合格外协供应商的选择应该侧重以下几点:
1)优先选择已纳入通用电子集团合格供方名录的;
2)优先选择有质量保障资质的。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武器装备生产许可、军品承制资格或行业认可的相关资质。若是关键件或重要件的外协,必须选择具有相应级别保密资质甚至更高级别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生产;
3)优先选择生产加工能力强,工艺水平高、售后服务有保障的。
采购人员向拟选择供应商发放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表格“外购件、外协件、零部件、工序加工件供方调查表”,供方认真如实填写专业特长、质量保证能力、检验试验能力及质量体系认证情况、相关设备数量及满足情况并附相关资料证据,加盖公章返回,作为合格供方评定的依据。
2 合格外协供方的评定
采购部门根据拟选定供方提供的相关资质,组织质量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和研发管理部等通过审签的方式对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加工能力、经营能力及信誉情况、技术保障能力和生产进度保证能力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财务部门会同采购部门对价格合理性进行评价。对加工难度较大的零部件,可以组织研发、质量、工艺等相关人员到实地进行考察,了解实际生产能力能否要求。评定组长根据各部门审签意见分析综合风险度,目前综合风险度分为A、B、C、三级,A级为良好,风险小;B级为一般,有一定风险;C级为差,风险大。将评定为A、B级的外协供应商编入外协件、配套件合格供方名录纳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单(为降低风险,原则上同类商品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两家),经顾客代表会签后在公司内部实施。
对于新开发的供应商,必要时应组织人员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避免一些作坊式的企业通过各种关系进入合格供方名录。
3 合格外协供应商的动态管理
质量管理部负责合格供方动态评定的组织工作,负责对供方业绩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负责对供方考核各项指标评价结果进行考核、监督和控制。采购部门负责提品供方交货进度、合同履约情况及生产过程服务的相关数据;检验部门负责统计供方所提供的产品检验、试验结果的相关数据;生产管理部负责提供在装配、调试、试验过程中供方产品故障情况和生产过程服务情况的相关数据;售后服务部门负责提供售后服务过程供方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相关数据。每批次产品订购前,需要对合同进行评审,确保有效的识别并控制风险,各部门根据以往交货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生产进度等方面的情况给出意见,评审通过后签订订货合同。每年年终,由质量管理部对各部门提供数据按照下表1所列项目进行综合评定。
各部门按照公司《合格供方年度业绩评定办法》进行综合评定,供方业绩按照星级标识,四星级为优秀,三星级为良好,二星级为一般,一星级为差,一星级的供应商直接去除合格供方,连续两年评为二星级的供方剔出合格供方名录。
对于连续两年评为四星级的外协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相互信任,互利平等的利益共同体,可以对其做出的成绩给予承认和奖励,以激励供应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促进双方共同进步,对于优秀的供应商可以在开发新产品时有优先的被选择权,使其获得更多的订单,享受提前支付货款的优惠,以此激励所有的外协供应商不断追求产品质量改进。
4 对供应商的管理与控制
对于外协零部件加工中包含的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应明确过程管理与控制要求,按照GJB9001B-2009 7.5生产和服务提供,定期组织工艺、质量对特殊过程进行监控,填写“外包特殊过程生产运行监控记录表”。
外协配套件应由供应商依据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编制验收细则,公司质量师会签后生效,验收细则必须规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条款,如:环境适应性要求,验收方式、抽样方法等。对于顾客代表关注的外协配套价的验收方式,要征求顾客代表的意见。
外协零部件入公司必须配有合格证,确保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入公司,检验人员依据《外协加工件通用检验细则》进行验收。外协配套件的检验,按照验收细则的要求进行验收,若为下厂验收,由检验人员直接下厂,供应商必须提供自检合格数据及合格证明。对于顾客代表关注的外协件,邀请顾客代表一起参与。若不进行下厂验收的外协配套件,供应商须提品测试数据合格证,入公司后必须进行筛选试验。
5 质量问题处理
外协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通过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信息单”将故障描述清楚,外协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查找问题原因,快速高效解决问题,不留质量问题死角,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进度,同时保存好质量信息的原始记录。
6 结束语
外协件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着最终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经济成本,影响着顾客的满意度,军工产品的特殊性决定其质量可靠性和稳定性异常重要,因此在外协供应商的选择上必须十分慎重,对外协供应商的有效管理与控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寻找合适的外协供应商并与其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是我们一直追求的目标。
参考文献
供应商履约考核细则范文2
随着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协议供货与定点采购已成为政府集中采购实现的主要形式。协议供货在具体操作上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通常采用公开招标(少数时候也有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定供货商范围;第二阶段是从供货商列表中进行实际的采购行为。近两年来,协议供货与定点采购占政府采购总规模将近一半左右,其应用之广泛可见一斑。协议供货可以帮助采购人在最短的时间内从协议供货中标产品范围中直接选择、下单,提高了采购效率,也为采购人提供了更大的选择权。但是如此广泛应用的政府采购形式,并非《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五种采购方式,一直困扰着业界。笔者以为,协议供货不是一种采购方式,而是政府集中采购的一种组织形式,综合采用法定的几种采购方式组合达到高效低价的采购目的。
协议供货属于无固定数量采购,投报价格的优惠幅度有限,尤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更新换代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容易造成部分产品价格高于市场。因此,协议供货并不能包治百病,而是有其一定的适用范围;采购人要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选择适合的采购组织实施方式,这样才能兼顾采购效率和效益。比如,如果时间要求不高,希望获得更好的价格,就应该选择竞争性更强的采购方式,如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
同时,协议供货尚属初创时期,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不断地改进完善,特别是价格的监控调整有待进一步改进。在协议供货实施初期,协议供货产品的价格具有较大的价格优势;但是协议供货属于无固定数量采购,投报价格的优惠幅度有限,尤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更新换代和市场的发展变化,造成少部分产品的政府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另外,由于协议供货的产品门类多,供应商、商数量多,分布广,后期管理监控存在一些盲点。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当认真研究,制定方案,采取措施改进并完善协议供货。我们应当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市场变化,兼顾各类品目产品特点,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政府集中采购组织方式,规范和发展网上竞价采购,积极吸收现代电子商务经营模式的经验和渠道。细化协议供货招标程序,按照产品特点设计不同的招标方案;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批量采购制度以及入围产品的二次竞价等价格监控机制,扩大实行竞价的产品范围,对复印机、投影仪等竞争充分的品目试行竞价。努力推动协议供货价格实现与市场价格的联动,有效解决价格虚高等采购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履约管理,制定量化考核管理细则,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加大对供应商的跟踪、监督和管理力度,对供应商所提品的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考核。建立淘汰机制,对有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予以警告、暂停、取消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维护政府采购工作严肃性,促进供应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供应商履约考核细则范文3
1.1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优化供应商资源,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控制采购风险,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分(子)公司、直管项目部及事业部的物资供应商管理,但公司境外机构在当地采购的供应商管理不适用本管理办法。
2 管理原则
2.1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遵循“统一管理、两级实施、动态考核、择优汰劣”的原则。采购中心是公司物资供应商的归口管理部门且负责公司集中采购物资供应商管理,公司各下属采购单位负责本单位自行采购物资供应商管理。
2.2 采购中心负责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合格供应商的开发和统一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准入目录和供应商电子信息档案,实现供应商寻源、准入、考评、退出等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对确实无法通过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办理采购业务的供应商也应按本管理办法进行线下管理。
3管理职责
3.1采购中心
3.1.1负责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的规章制度。
3.1.2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供应商管理体系和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
3.1.3负责公司供应商的开发和统一管理,对下属单位的供应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3.1.4负责组织公司供应商寻源、准入、考核评价、风险控制及档案维护等综合管理工作。
3.2分(子)公司、直管项目部、事业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3.2.1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单位供应商管理实施办法。
3.2.2负责开发、评价和推荐本单位的潜在物资供应商。
3.2.3参与合格供应商考核管理,并将考核结果上报采购中心。
3.2.4完成采购中心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3.3党群工作部
负责对同级单位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的合格供应商准入、供应商“黑名单”确认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审核监督。
3.4计财部
应按照公司规定及职责范围,对采购付款进行审核监督。对于批量物资采购,如供货单位是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范围之外的、或采购部门未通过中冶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采购的,财务部门应拒绝支付货款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公司有关职能部门通报。
3.5其他职能部门
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参与或监督采购部门组织的供应商选择、考核评价、风险控制等相关管理活动。
4 供应商寻源管理
4.1 采购中心及各单位物资采购部门负责制定物资供应商的寻源策略,在了解行业供应商动态的基础上,寻求符合资质的新供应商和新产品的供应商并通过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评审引入。
4.2 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寻源业务的日常管理制度,及时为新产品找到供应商或由于产品生产转移而就近寻找低成本供应商,以保证采购业务的响应速度。
5供应商准入管理
5.1公司实行供应商准入制管理。
5.1.1供应商准入必须按规定程序通过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办理,通过审批准入的供应商方可在其准入供应范围内参与公司采购业务。
5.1.2供应商准入执行“充分竞争、择优准入、制造商优先”的原则。确因条件限制无法选择制造商的,可选择经销商。
5.1.3经政府有关部门或公司认可的新产品、节能环保型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供应商应优先准入。
5.1.4申请准入的供应商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关的资质条件;申请准入的制造商要具备国家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安全、环保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政府部门、行业以及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合同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5.1.5同时,具有以下所述情况任意一项的供应商,不予准入: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等终止的企业;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的;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有经营诚信、职业道德不良行为的;提供虚假的业绩证明或其他资信资料的;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权转委托他人、委托书授权不明或委托授权过期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其它规定的;违反公司其它有关规定的。
5.1.6供应商的准入,按照准入申请、准入预审、准入评审、准入审批的程序办理。
a)申请准入的供应商须提交准入申请,并应及时提供供应商准入承诺书、供应商准入申请表及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清单中的相关资料。
b)准入单位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预审;供应商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其它准入条件的,预审不予通过;通过准入预审的供应商为备案供应商。
c)对备案供应商进行准入评审、准入审批。采购中心和各单位物资采购部门分别负责对本单位的备案供应商进行准入评审;准入评审应依据供应商资质文件、申请准入产品、财务状况、生产能力、研发能力、质量保证、产品业绩、售后服务等内容制定评审标准;准入评审可视实际需要组织现场考察,并出具现场考察报告,作为准入评审的重要依据;采购中心和各单位物资采购部门分别负责出具本单位供应商的评审报告并编制准入结果。
d)采购中心负责对供应商准入结果进行审核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的供应商成为合格供应商。
5.2公司实行供应商资格预审制。
5.2.1所有供应商必须预先经过资格审查,准入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录入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5.2.2准入单位应严格审查,认真核实申请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质、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合法性。
5.3公司实行供应商供应产品目录制。
5.3.1采购中心负责对公司供应商的供应产品目录进行管理。
5.3.2准入单位应严格限定准入供应商许可供应产品目录,采购部门不得向供应商采购许可供应产品目录以外的物资。
5.3.2供应商许可供应产品目录的变更,应由采购部门提出合理的变更理由后报采购中心审批。
5.4公司对特种设备工程需用物资实行供应商准入产品“认证制”。
5.4.1为公司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工程提供物资的供应商必须办理准入证,准入证由公司采购中心统一制作和发放。
5.4.2准入证实行有效期制,有效期为四年。
5.4.3准入证有效期限内,发证部门每年对已核发的准入证组织一次年审。年审合格的,加盖年审合格印章,并在准入证上填加考评成绩。未按要求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准入证失效,暂停交易资格。年审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关质量方面的验证资料等。以上文件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正本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4.4准入证不得涂改、伪造、出借或转让,否则无效。在有效期内准入证丢失或破损无法使用的,应向采购中心提出申请,由采购中心核实后予以补发。
6供应商关系管理
6.1公司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供应物资和合作关系分为战略供应商、主力供应商、关键供应商和一般供应商。
6.1.1战略供应商是指为公司提供钢材等战略物资,与公司战略匹配,且对公司生产建设有重大影响,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与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6.1.2主力供应商是指为公司提供大宗、通用物资,对公司采购成本有重要影响,与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6.1.3关键供应商是指为公司提供瓶颈类专用物资,采购风险较高,对公司生产建设有直接影响,与公司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6.1.4一般供应商是指除上述三类合作关系以外的其他供应商。
6.2公司按照不同的采购策略进行供应商关系管理。
6.2.1公司对重要、战略物资,与战略供应商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简化采购程序,订立战略合作协议,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6.2.2公司对大宗、通用物资,与主力供应商在适度竞争、优化供应的基础上,降低采购成本,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已经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物资可直接按照协议签订标准采购合同。
6.2.3公司与关键供应商加强交流与协作;积极寻找替代供应商,降低采购风险。
6.2.4公司与一般供应商采取充分竞争、择优选择的采购策略,原则上只作为公司主要物资采购的备选供应商或一般物资采购的供应商。
6.3公司对统购物资供应商实行区域化管理,根据公司实际分为总部供应商、区域供应商和海外供应商。
6.3.1总部供应商指公司采购中心统一管理的统购物资供应商。
6.3.2区域供应商指依托公司经营发展建立的区域性分公司覆盖区域管理的供应商:以广州分公司及厦门分公司管理覆盖的华南片区;以沈阳分公司管理覆盖的东北片区;以北京分公司管理覆盖的华北片区;以成都分公司及兰州分公司管理覆盖的西南西北片区;以郑州分公司、长沙分公司管理覆盖的华中片区。
6.3.3海外供应商指公司境外机构在当地采购管理覆盖的供应商。
6.3.4各单位应结合采购物资的物流配送、成本构成等因素,对非统购物资供应商参照统购物资的管理方式进行区域化管理。
供应商履约考核细则范文4
一、狠抓制度建设与制度落实。
进一步完善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对照《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梳理制度建制缺失,完善健全政府采购各项制度,规范以公开招标为主体的各项政府采购操作流程。二是进一步强化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坚持依法行政,严肃操守秘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违反招投标廉政监管制度的问责办法》、《政府采购工作权力节点监控管理办法》等,重点加强对政府采购的操作流程、供应商的诚信监管、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等方面制度和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二、巩固和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与规模。
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采购项目监督、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一是加强采购政策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座谈会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各方当事人对政府采购政策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有利于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政府采购执行力度。与会计局、预算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加强协调和合作。积极推进将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中来,配合采购办开展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全面掌握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工作状况。查找和分析制度建设和采购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三是继续做好空调、汽车协议供货工作。进一步完善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的相关配套措施,继续做好镇区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项目的拓展和落实工作,在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的基础上,优化品目结构,发挥规模效益。
三、突出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
将发挥政府采购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摆上突出的位置,力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被列入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清单的产品,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推进首购、订购制度,促进自主创新产品、节能环保产品的市场推广应用。
四、强化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文本标准化、格式统一化、程序规范化的政府采购操作流程。一是采购文档标准化。针对采购活动涉及的招标文件、开标程序、采购公告、评标规则、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内容建立和完善格式化的函件、通知及合同文本,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二是评分方法标准化。进一步优化技术评分的要素。一方面要缩小评分跨度,另一方面对技术指标进行细化,规范评分细则,努力减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
五、强化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勤政务实的优良传统教育,加强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采购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与探讨,克服和避免采购人倾向性需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解决实际工作中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爱岗敬业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坚持每周一例会制度,交流工作和解决突出问题,完善政府采购办和中心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管,拓宽采购人信息反馈的渠道。三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提高采购效率,从采购需求确定、方式审批、招标文件制定、组织开标评标活动、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等方面,建立政府采购事项限时制,规范办事环节,明确办事时限,落实相关责任,努力确保政府采购效率的提升。
供应商履约考核细则范文5
关键词:企业 物资 电网
1. 电力需求快速增长,国家电网发展方式和管理方式变化,有力推动电网物资保障企业管理模式变革。
在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对电力需求不断增长。截止2010年我国发电装机容量达9.66亿千瓦,全年发电量达4.23万亿千瓦.时,居世界第二。在“十一五”期间电网建设投资达到1.2万亿元,是建国56年间的总和。电力需求快速增长,客观上要求国家电网发展方式实施转变。国家电网公司以加快建设特高压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具有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的发展方式的转变,全面实施人力资源、财务、物资集约化管理,构建“五大体系”的管理方式。何构建“统筹集约,统一高效”的电网物资供应体系,为电网建设和安全运行提供坚强物资保障,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2.“构建统筹集约、统一高效”物资供应体系的内涵。
2.1 构建适应物资集约化管理的组织构架和管理模式,满足国家电网公司构建“三集五大”体系的要求。
2.2 建立统筹集约的资源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化的优势。
2.3 建立职责明确、界面清晰,流程优化、标准先进、统一监督考核的管理体系,实现各项工作持续推进。
2.4 建立“横向集成,纵向贯通”的信息网络体系和运作平台,实现优质高效的服务。
3. 构建“统筹集约、统一高效”为特征的电力物资供应体系的探讨
3.1 组建构建“统筹集约,统一高效”物资供应体系的组织机构。
(1)建立领导小组
为了保障构建“统筹集约,统一高效”物资供应体系管理模式决策的正确性、前瞻性、先进性,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整体发展的要求,电网物资企业应组建以总经理为组长、党委书记为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对构建“统筹集约,统一高效”物资供应体系的各项工作进行决策和部署。
(2)建立工作小组
为了保障构建“统筹集约,统一高效”物资供应体系的各项工作的实施和推进,按照“周协调、月讲评、季考核”的管理方式,扎实做好体制变革、机构调整、管理制度和管理标准制定、业务流程梳理和优化再造,以及验证、调整和优化等工作。
3.2 按照统筹集约的原则完成物资管理体制变革。
(1)构建筹集约的资源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化的优势。
电网物资企业应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公司物资集约化管理的意见》调整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对企业的人、财、物实施集约化管理,发挥企业资源整体优势;根据业务职责和业务特点,优化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紧密电网物资供应业务链,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以满足电网物资供应工作要求。
(2)按照人员专业特点,对人员结构进行调整。
根据中干任职情况和业务技能重新调整分工,修订了后备干部管理细则,努力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干部人才保障。在人员调整同时,重视对专业化物流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开发。鼓励员工岗位成才,通过不断接受培训和学习,尽快提高员工专业化素质和综合工作能力。
3.3 按照统一高效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界面清晰,流程优化的管理体系。
(1)明确各部门职责与权限,清晰工作界面。
按照电网物资服务业务链,设置物资计划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监督、仓储配送、合同结算等主要业务部门,具体完成物资供应的具体工作。
(2)建立完善的目标管理体系。
根据构建“统筹集约,统一高效”物资供应体系的总体目标,电网物资企业需建立关键发展目标体系,包括物资计划管理目标、物资招标管理目标、合同管理目标、质量监督管理目标、物资仓储配送管理目标、物资结算管理目标、人力资源管理目标、财务管理目标、信息化建设目标、资产经营管理目标、企业文化建设目标。
为使各分项管理目标可实施、可测量、可考核和有效推进,企业应在建立各分项关键管理目标体系基础上,对各项目标的指标和推进时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3)对关键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再造。
为有效推进“统筹集约,统一高效”物资供应体系的构建和实施,企业应对关键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再造,尤其对物资计划提报和审核、采购招标、合同管理、质量监督、合同结算等关键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再造,以保障物资管理业务链的紧密链接和高效运转。
(4)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为构建构建“统筹集约,统一高效“的物资供应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为落实“动态管控,持续推进”的管理思路,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对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总体管理要求和部门职责进行年度滚动修订和完善,做到“凡事皆有标准,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检查,凡事有人考核”,有效促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
(5)建立“横向集成,纵向贯通”的信息网络体系。
一是在电网物资供应方面,积极应用国家电网公司ERP信息系统,实现物资计提报、技术审查、采购计划、物资招标、开标、合同签约和履约、合同结算、工程结算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二是通过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应用,使电网物资管理各个业务环节能够与各个供应商互动交流,信息共享,及时掌握供应商设备、材料的生产动态;使供应商能够掌握电网物资需求动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按期交货。三是在废旧物资处置方面,积极推行电子招标系统,实现废旧物资处置招标电子化,缩短废旧物资招标和处置时间,减轻仓储压力,回笼资金。四是在绩效管理方面,建设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部门职工月度工作计划、部门主管考评、企业对部门月度考评、奖金计算的信息化管理,加快绩效管理和成果的运用。五是在内部合同管理方面,积极应用经法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合同起草、审核、履约、结算等信息化管理。六是积极应用办公自动化协同信息系统平台,使公司的文件、函件、工作安排高速流转。七是建设视频会议和物资集中调度信息系统,实现了企业与国家电网公司、省级公司和基层需求单位的视频信息互动。
(6)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为抓手,努力开展服务创新。
主动服务,让上级单位满意。即引导干部员工进一步强化超前主动的服务理念,提升专业素质,盯紧各项考核指标。加快推动各项业务流程、标准、操作手册出台,有力促进一批懂业务、服务优、形象好的员工涌现,为实现企业宗旨提供支撑。
高效服务,让基层单位满意。即创新服务理念,服务意识要尽快实现从“要我服务”到“我要服务”的转变。主动围绕基层服务对象,对业务流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及时跟踪服务,用改革的意识、创新的思维、超常的举措,及时有效地提供高效服务。以服务树形象,以服务促发展。
优质服务,让供应商满意。即认真组织梳理工作流程的每一个节点,不断优化服务标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正体现“真诚服务无止境”的服务宗旨。着力打造服务平台,以“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为基础,建立“绿色服务通道”,为供应商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贴心服务,让员工满意。即树立“所有部门都是服务部门,所有岗位都是服务岗位,所有人员都是服务人员”的理念,立足岗位,将服务覆盖到每一个窗口,延伸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员工。通过开展“树旗帜、践承诺”活动,让每个员工都能在自己岗位为他人提供了贴心优质的服务。
(7)深化人力资源培训,全面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为构建“统筹集约,统一高效”物资供应体系提供人力支撑。
供应商履约考核细则范文6
关键词: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建议
中图分类号:F812.4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s).2012.05.56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5-132-02
一、政府采购制度概述
政府采购制度是以公开招标、投标为主要方式选择供应商(厂商),在国内外市场为政府部门或其所属团体购买商品或劳务的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具有公开性、公正性、竞争性的特征。只要政府有效地运用市场竞争机制,就能从市场上购买到最佳性能和低廉价格的商品或劳务,就能节省财政支出,使纳税人缴纳的税收和政府财政支出产生更大的效益。
政府采购制度是伴随着国际贸易一体化的形成而逐步发展起来。1979年东京多边贸易谈判在日内瓦签订了《政府采购协议》,初步形成了政府采购制度。随后,欧共体分别于1989年、1992年、1993年颁布了有关政府采购各领域的“委员会指令”,世界银行于1985年颁布了《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贷款采购指南》,联合国于1994年通过了《关于货物、工程及服务示范法》,这四部有关政府采购规则代表了国际政府采购的标准规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从一些省市开始进行政府采购的试点,随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实践经验。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二、政府采购制度的作用
(一)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建立市场化的政府采购制度,将招标投标机制引入到政府采购制度中,进一步增强了财政支出和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保证预算资金的专款专用,节约了采购成本,提高了政府采购的质量。
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实践中,一般在项目的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中都会载明该项目的采购预算,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使采购人无力支付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因此,投标报价往往会低于采购预算,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可能会更低,从而节约了财政资金。
(二)调控经济运行,实现政府经济目标
政府采购制度可以调节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由于世界各国政府支出均占GDP的比例较高,财政支出的多少可以对社会总需求进行及时调节。例如,为避免经济萧条,可以通过政府采购刺激经济发展、拉动内需,调控经济运行,以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
(三)促进国民经济的结构优化
技术的创新是产业结构演进和升级的重要动力。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产品与节能环保产品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四)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在政府采购的实践中,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发挥了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加强了对中小企业的扶植力度,促进了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当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一)腐败问题比较突出
“经济人”是以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的主体。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中,从供应商角度来看,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其行为符合“经济人”假设;从采购人角度来看,其是以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为目的,其行为也符合“经济人”假设。这些“经济人”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可能会突破法律的约束,采取行贿受贿、互相串通等非法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目标,而部分官员也会利用手中握有的特权进行寻租,谋取私利,于是便滋生了腐败。现实中,这样的案例确实不少见。如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李显增案,因其负责吉林省事业单位的汽车采购,因而众多汽车公司都绞尽脑汁向其行贿,李显增每购走一台汽车,都会收到一定金额的回扣。至案发,李显增共收受多家汽车企业贿赂款六万余元。同时被查处的还有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张春山等6名政府采购部门负责人。又如江西省金溪县教育局原局长辛铭案,其竟然在教学设备采购中以“明码标价”的方式对每套课桌收取供应商15元回扣。
(二)招标投标不规范
1.虚假招标、规避招标现象突出
招标投标制度通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竞争,在相当程度上杜绝了各采购单位自行任意采购、利用采购项目收取贿赂等不良现象,弥补了公共财政支出的不良漏洞。因此,采购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使,往往以各种理由规避监管,有的先签订并实施采购合同后补招标手续,造成虚假招标;有的将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2.招标文件编制问题较多
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程序中的关键和核心组成部分,如果招标文件具有倾向性,在很大程度上会使有关供应商受益,使其在投标竞争中占得先机。供应商通过对采购人的收买,使其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按照自己的优势来设置技术参数和评分办法,从而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另外,招标机构为了能长期与采购人合作,承揽到采购人的委托招标业务,也可能与采购人、供应商串通,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人为地设置各种陷阱。
3.供应商串标围标,招标投标形同虚设
投标供应商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互相配合,使他们之间的“竞争型博弈”转变为“合作型博弈”。在正式投标之前,各投标人可能达成一致,共同给一家单位陪标,该单位中标后会向陪标单位给付“好处费”或在其他采购项目中给其他投标单位陪标,“互相帮助”。还有的投标人自身不具备投标资格,便通过支付“管理费”挂靠在其他投标人的名下,编造虚假投标资料,以围标、串标等非法方式骗取中标。上述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造成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极大损害。
四、对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议
(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防止腐败
政府采购具有行政特性,为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应建立多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应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政府采购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促进公证机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应用,广泛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德才兼备廉洁自律的政府工作人员,切实依法办事,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净化政府采购的市场环境,使政府采购成为真正的“阳光下的采购”,杜绝腐败,维护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
(二)深化政府采购法制化建设,规范招标投标机制
在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实践中暴露了不少问题,其中较突出的是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为此,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的及早颁布已显得非常迫切。应当在今后的采购活动中进一步完善和明确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制定供应商资格准入办法;加强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资格要求;严格监督审核招标文件的编制;完善评标办法规范评标程序;完善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建立法律问责机制;强化质疑与投诉制度;规范合同履约的监督和管理。从而切实增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使政府采购工作能够高效有序的开展。
(三)大力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标投标
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标投标,将改变传统的政府采购模式,体现电子化招投标高效公正、透明公开的特性。这是政府采购招投标发展的趋势,同时也为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指明了方向。
首先,应加强对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循序渐进的构建面向全国的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采购平台,实现产品信息、供应商信息、采购需求信息、评标专家信息等各种资源的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