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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工作制度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四、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目标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四、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执行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5日)
由镇林业服务站牵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村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镇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镇党委、镇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和组织架构建立。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6日-2021年5月1日)
(1)2020年11月5日前召开镇林长制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
(2)2020年11月6日前各林长制成员完成和包保村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0年11月15日前将我镇制定的方案、组织架构、正式文件及会议相关资料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按照镇林长制方案做好林长制启动各项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启动林长制建档工作。
(4)2020年12月15日前将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村级林长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则对本村林业资源进行产业发展规划。
(5)2020年12月31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各村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6)2021年2月28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
(7)2021年5月1日前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镇级林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30日-2021年5月1日)2020年11月开始,镇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村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镇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林长或副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村林长每季度向镇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镇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2021年4月10日形成林长制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镇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林长制工作制度范文2
一、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一是依靠政府力量开展清查。推动县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抽调人员组织检查组,发动社区、居(村)民,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的检查人员、任务及责任,进行“网格化”隐患清剿。
二是公安多警种协调配合。消防、治安、督察、派出所、森林公安等警种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建立完善各警种间的消防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员、工作要求。消防大队加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力度,各派出所加大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单位和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统一行动。战役期间,各派出所对辖区内单位和场所进行排摸和建立花名册,拟定重点管理单位名册。
三是消防部门加强检查指导。消防大队进一步明确各行业系统的工作联络人,强化工作指导,掌握工作状况。分别指导乡镇(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消防大队联合派出所、治安大队不定期开展消防检查。
二、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
一是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隐患大排查。深入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校园,认真排查治安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侵害师生权益和安全的各种问题,严厉打击和整治影响教学环境、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加大涉校案件的查处力度。以扰乱教学秩序、寻衅滋事、抢劫敲诈勒索学生等案件为打击重点,定期对涉及中小学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研判,对各学校发生的案件,做到快速反映、及时出击、严厉打击。
三是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以“法制进校园”等法律教育宣传活动和落实民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为重点,建立“警”“校”联合协作机制,开辟安全防范课堂,讲授法律知识,着力提高法制和安全意识。
三、开展社会治安重点问题整治。
一是采取警民结合、专群结合的方式,加大社会面控制。按照“屯警街面、网格布警,昼夜覆盖、无缝衔接,以巡为本、重在盘查,以动制动、以快取胜”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和各种社会治安辅助力量摆上街面,切实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各派出所充分发挥护村(厂)队作用,开展“企企联合”、“区域联合”巡逻制度,逐步完善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控机制。
二是加强特种行业、娱乐场所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治安部门和各派出所督促各宾馆、饭店认真落实住宿登记、贵重物品保管、巡逻守护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娱乐服务场所和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理,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林长制工作制度范文3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更好、城市更靓、管理更优、生活更美的总体要求,围绕河道防洪排涝、清淤疏浚、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建立河道整治与管理长效机制,增强城区防洪减灾能力,提高生态与环境质量,为建设繁荣文明首善之区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系统整治、分步实施。河道整治“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做到河道整治一条,完善提升一条,确保整治效果。
2.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对列入市级整治计划、涉及防洪安全的和列入区改造提升的重点河道,抓紧组织实施;对一般性整治的河道,结合片区开发组织实施。
3.坚持系统整治与区域整治相结合。河道截污治污和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按照整体排污系统规划统筹安排,由上游到下游分层次整治。污水收集与处理按照目前污水集中处理区域划分,科学安排,合理处置。
二、主要任务
(一)总体任务。包括河道防洪除涝、截污整治、拆除违法违章建筑、清淤疏浚、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等工作。
(二)河道整治任务。实施截污治污,按照河道整治与治污、治洪(雨)统筹推进的要求,开展河道截污和雨污管线分流工程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到2013年底前完成全区15条河道截污整治任务,实现污水不直排河道的目标。拆除违法违章建筑、清淤疏浚,满足城区防洪需要。实施景观改造提升,推进生态城市建设。
(三)河道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全面实施全区23条河道两侧100米范围内道路保洁、垃圾清运、设施建设和垃圾死角清理等工作,完善河道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达到整洁、畅通、整齐、优美的目标。健全河道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认真履行河道整治执法责任,及时查处河道沿岸违法违章建设。
三、工作安排
(一)城区内河道整治。按照城市防洪排涝需要,逐步实施拆除违法违章建设和清淤疏浚,确保城区安全度汛,7月底完成中井洪沟、小汉峪沟、全福河等11条河道的清淤疏浚工作。从现在起至2013年底为河道截污治污阶段,分两期组织实施,一期自2012年8月至2013年6月,完成9条河道整治,二期自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完成6条河道整治任务,确保实现河道看不到污水、闻不到异味目标;完成排污主次管道建设任务,实现雨污分流目标;围绕重点河道的改造提升,改善广场东沟、羊头峪东沟等部分河道干涸现状,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实行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保障城市河道整洁美观。
(二)河道环境卫生整治。按照全市部署安排,2012年6月为河道环境整治调查摸底、明确任务阶段。7月底前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清理河道沿岸垃圾死角,依法拆除影响河道景观的违法违章建设。8月份之后为巩固提升阶段,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达到河道沿岸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目标。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河道环境卫生整治。明确河道沿岸环境卫生河段长责任制,全区23条河道全部签订环境卫生整治责任书并挂牌督办,公共区域、无责任单位或无法落实责任单位的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保洁。河道沿线配置果皮箱等环卫设施,沿河村(居)、社区或楼道设置垃圾收集桶,在较大社区设置垃圾转运站。加强生活垃圾清运管理,沿河各单位、村(居)全部实现生活垃圾统管统运,禁止单位自运;加大沿河“三无”(无明确管理部门或单位、无物业、无管理人员)居住区垃圾清运力度,实行日产日清,严禁垃圾过夜。加强河道沿线保洁管理,配齐道路保洁员并加强培训,杜绝向河道倾倒垃圾等行为。各街道办事处在河道及沟渠沿线设置警示牌和标语,营造文明生活、爱护环境氛围。
(二)积极实施违章建设拆除与清淤疏浚。按照满足城市行洪、截污治污和景观改造提升的需要,结合河道整治总体安排、城市片区开发与相关项目建设,做好违法违章建设查处与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坚持以自拆和助拆为主、强拆为辅的方式,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设,全力控制违法违章建设回潮反弹,创建河道沿岸良好生态环境。建立有奖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凝聚社会力量,坚决制止损害河道行为,提升河道管理社会化水平。
清淤疏竣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进行公开招标、组织施工,相关部门配合,区财政统一筹措资金。区水务局负责统一立项、技术指导和竣工验收工作。彻底清除河道内淤泥砂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灌木杂草等,实现水系畅通、水质提高、环境改善,确保河道发挥正常防汛排洪的功能。
(三)扎实推进河道治污截污。按照生态城市建设要求,以污水全收集为目标,重点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管网及配套建设,努力在源头治理上取得突破。整治工作由市统一规划、立项,主要包括:拆迁拆违、断面加宽、清淤清污、挡墙砌垒,分层次进行雨污分流管线建设,雨洪利用、管线疏通、改造区域污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达到污水不直排目标。有重点地对部分河道进行改造提升,打造亮点河道。通过实施截污整治,进一步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实现生态城市建设目标。
五、指挥管理与监督考评
(一)指挥管理机构
成立河道整治管理指挥部,负责河道整治与管理的组织领导、整体策划与指挥调度。河道整治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设河道整治管理、环境综合整治、违法违章拆除三个工作组。
1.河道整治管理组。设在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负责城区河道整治、治污、治洪(雨)、城市防洪等总体策划、规划与技术指导,负责城区河道建设管理监督及日常调度、考核等,并做好河道截污治污立项申报与实施工作。
2.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组。设在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负责河道周边垃圾收集处理和运输、设施设置和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3.河道违法违章拆除组。设在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负责组织查处违法违章建设工作。
(二)建立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实行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制,区委副书记、区长兼任总河长,区委常委、副区长任副总河长,12个相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兼任河段长。河段长全面负责辖区河道拆除违法违章建设、清淤疏浚、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管理等工作的具体落实,协调河道整治管理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林长制工作制度范文4
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朝阳中学位于高密市凤凰大街东首,是一所省级规范化学校。校园占地面积81亩,总建筑面积27838平方米。学校现有教学班26个,学生人数1300多名,教职工105人,其中1人荣获省特级教师称号,3人获省级优质课奖,5人获潍坊市优秀教师称号,15人获潍坊市级优质课和教学能手称号,42人获高密市级优质课或教学能手称号,32名高密市骨干系列教师。
在“依法治校以人为本”治校方针的引领下,学校坚持“办人民满意教育,建学生成长乐园”的办学目标,通过精细化管理,赏识性评价,规范管理,优化课堂教学方法和手段,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向着教育优质化目标迈进。
一、精细化管理:把简单的事做好,把平凡的事做精
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学校引导师生做到每一个步骤都要精心,每一个环节都要精细,每一项工作都成精品。落实管理责任制,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人人都管理,处处有管理,事事见管理。
1制度建设精细化,确保有章可循
学校在教育、教学、德育、后勤、安全几方面制定精细化管理制度,讨论、修订和完善各类考核细则,使学校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将学校制度内化为师生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事事从细节做起,强化督导,常抓不懈。学校建立了《值日校长制度》《教师校长助理全员督导制度》《学生校长助理竞聘制度》,由领导干部、教师、学生轮流值日,做好每日校风校纪检查、教学常规及后勤工作检查,做好详细记录,及时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做到事事有专门领导抓,有工作制度管,有专职机构办,有具体人员干。学校还制定了《教育教学工作常规要求》《教学工作评价考核方案》和各类评优奖励制度等,在执行制度和考核考绩上严格按照各类考核细则执行。
2.育人管理精细化,养成良好习惯
为把德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提出了“全员参与,面向全体,全方位育人,全程管理,全面发展”的德育目标,牢固树立了“行为养成习惯、习惯决定品质、品质成就成功”的教育思想,持之以恒地实施“文明礼仪工程”“学生自我锻造工程”。
每学期伊始,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点就是抓好“四种习惯”的养成,即“礼仪、安全、学习、生活卫生行为习惯”。以“生活卫生习惯”为侧重点,从学生实际和学校实际出发,按照细、活、实、新的管理思路,大力开展养成教育。
一是制度约束,以评促练。校长助理坚持每天对校风校纪、校容校貌、日常礼仪言行、全校各班的两操、就餐及课间活动等情况进行全面的督促监察,并切实做好记录,适时与年级、班级反馈准确信息,并且将督察结果直接纳入班级量化考核。
二是实践体验,以情促行。实施“细节创造完美”工程,在抓细节中强化养成教育。学校以环境卫生为突破口,开展“细节创造完美,细节决定成败”的文明习惯培养系列体验活动。
三是主题教育,以行促果。学校做到每月一主题,一周一活动。分阶段、定时间举办各种主题的教育活动,如信心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责任教育、挫折教育、闲暇教育、青春期教育等,让学生在主动经历、自我反省中,更深刻、更彻底地接受思想洗礼,进而触动学生的心灵。利用节假日、纪念日开展黑板报评比、主题班会、社会实践、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活动,培养学生高尚的思想品德。
此外,以一年一届的读书节、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为龙头,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满足学生生动活泼的发展需求,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特长发展,为学生的成功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3.常规管理精细化,提高教育质量
课堂是教育教学的主渠道,课堂管理精细化了,教育教学质量就必然会大大提高。一是在教育教学的每一步骤、每一环节上具体要求,便于操作。学校制订了《教师课前三分钟候课制度》《5分钟当堂检测制度》等,规范课堂教学;建立了《“三步推进”集体备课制度》《“每日一聚”备课研讨制度》等,利用集体的智慧,在交流中获得认识,促进教师同伴之间合作分享。二是规范程序有章可依。学校完善了集体备课的流程,即研究课标,形成学期教学概要备课组教学任务分工完成单元教案讨论修订印发每位教师个案设计实施教学教学反思二次修改教案;完善了“自主互助型课堂教学流程”,抓好教学的“四大环节”和“三大策略”。“四大环节”即自主学习、小组交流、组际交流(班内展示)、小结与提升。“三大策略”即“五分钟效应”——激发热情、问题式教学——启迪思维、多样化作业——有效巩固。三是注重过程,狠抓落实。建立领导、教师听课评课制度、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化制度、教师教学质量检测制度、学生座谈和问卷调查制度,通过监管制度的落实,规范教师教学行为。
4.校园文化精细化,提升学校品位
校园文化是学校发展的灵魂,是一所学校文化积淀、办学品位、办学特色的体现。校园文化对陶冶学生情操,塑造学生健康人格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为此,学校以育人为宗旨,从精神文化、物质文化、活动文化、制度文化等方面加强建设,积极构建校园文化大厦,让学校成为育人的有效载体,极大地提升了学校的文化品位,使“文化育人”这一教育理念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让墙壁说话,让花草育人”是朝阳中学校园文化建设的宗旨。学校充分挖掘校内教育资源.为一草一木、一树一石赋予含义,挖掘部分显性和隐性教育资源,通过景点文化、奇石文化、墙皮文化和园林文化故事,让每一位学子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得到熏陶,获得感悟。
学校将大门命名为“成功门”,门口左侧建筑是三本书的象形,寓意这里是读书育人的圣地;中间一道横线——幸福线,象征学生快乐学习,走向成功;大门口右侧的“100”建筑,既是让百分百学生取得成功的标志,也是学校秉承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办学理念,更是让家长、社会百分百满意的教育价值追求。每天上学时,我们都有两名领导干部站在“幸福线”上,迎接每一位师生的到来。放学时,这两名干部又会在相同的位置,送走每位师生,从而营造出与众不同的门口文化。
学校建立“四德教育长廊”,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教育,积极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种行为,建立“名师榜”展示教师风采。每个班级都开辟了“班级展示墙”,体现本班特色及亮点。每层走廊都有名言警句,对每位学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自信成功,自励成才,自主管理,自我提升”的口号是对学校个性发展目标“自主管理”的诠释。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模式,更是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在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学校始终把“精”作为学校高水平工作的标准要求,在“精”字上提要求,在“实”字上做文章。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学生、教师、学校的成长与发展,才能将育人为本落到实处,才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赏识性评价:在享受中育人,在激励中成长
近年来,学校确立了“以人为本,自主成长”的理念,建立健全了师生成长激励机制,在教师中实施“赏识管理”,在学生中实施“赏识教育”,并从制度文化、精神文化、活动文化、评价文化多个角度进行全面的改革,让教师在享受职业内在的尊严与幸福的同时,以自身成长引领学生成长。
1.赏识管理,让教师在幸福中育人
学校关注教师的职业感受,不断增强教师的职业幸福感。一两句微不足道的赞美之词,对教师来说,是一种渴望,一种需求,是激发个人斗志和勇气的良药。学校管理者带着欣赏的眼光去发现每一个教师的独特价值,赏识教师的努力,赏识教师的独特,赏识教师的进步,教师会在被赏识的幸福感中获得满足、发展和进步,从而把外在的激励化为自身的动力。
在学校组织的各类校本活动中,学校领导身先士卒,带头垂范,对教师的评价一语中的,指导到位,教师所得到的不只是一节课的教学指导,更是激发了教师对教学的不断钻研、反思与进取,这种激励教师上进的潜能是无限的。在学校每周六的教学研讨会上,学校领导就把深入到教研组、课堂听评课的情况及教师教学常规落实等情况一一进行总结点评,并通过《学校简报》予以反馈。“周六点评制度”让教师的亮点得到展示,资源得到共享。
学校又在“每周安排”中开辟“名师风采”栏目,要求每一位干部要有一双敏锐的眼睛,树立“放大镜”意识,善于发现教师的优点和长处,随时记录,及时表扬在工作中表现突出、默默奉献的教师,并以此作为“师德标兵”“秋实奖”“奉献奖…爱生如子奖”“十大杰出教师”等个性化奖项的依据之一。
为充分挖掘师生中的先进典型,传递校园正能量,学校每月开展一次“月度人物”评选,制作宣传海报在校园显著位置张贴,通过校园网、校报等阵地宣传先进事迹。每学年举行一次“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在元旦期间进行表彰、奖励。
学校经常开展“以教师为主体”的各种活动,激发了教师自我认知和自我发展的潜力。每学期开展“五课”活动——干部公开课、教研组长展示课、骨干教师示范课、青年教师汇报课、老教师奉献课,还通过“诊课”“推门课”“说课”“评课”等多种活动,全面了解教师的专业情况,及时予以剖析、研究、解决。实施赛课制度,摆擂台、赛内功、比能力,使教师在锻炼中成长,在相互学习和借鉴中成长,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全面提高,健康成长。学校还推行教师“个性化备课欣赏制度…特色作业设计评比制度”“教师教学亮点展示制度”等,为教师提供了互相展示亮点、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
我们还派出骨干教师到外地讲课、讲学。山东省优质课教师、潍坊市教学能手仪爱玲老师在河北邯郸举行的中国课改节上举行公开课,深受好评;潍坊市教学能手陈伟红老师到湖北荆州参加第九届教育年会同课异构,一展名师风采;高密市教学能手李爱萍老师到陕西榆林参加同课异构活动,得到高度评价;骨干教师邹君、王洪福、韩亦青、王友、明立平、李爱萍、仪爱玲、李雪娇等教师参加莱州文峰中学的九校同课异构,受到学生欢迎;潍坊市教学能手李雪娇等老师到青岛开发区育才中学参加第十一届教育年会课堂展示,得到高度评价;田芳林老师到北京参加全国数学说课大赛,李梅老师参加鄂、鲁、冀、皖、粤五省名校教师赛课,载誉而归;彭艳萍、张华等老师到淄博历山中学参加中国课改联盟第六期同课异构,并获得高度评价;孙萍、焦秀丽老师到河南汤阴参加第二届全国课改节校长论坛和班主任论坛受好评。到目前为止,学校外出讲学教师已达六十多人次。
2.赏识教育,让学生在激励中成长
《学习的革命》一书中写道:“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鼓励之中,他就学会了自信;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认可之中,他就学会了自爱。”学校着力营造一个良好的人文环境,在校园内张贴鼓励性的语录,使学生在校园文化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软环境的无形约束之下进行自我管理;在尊敬、信任、理解、沟通的基础上,激发和增强学生的信任感、归属感和责任感。学校组织教师学习“周宏赏识教育”,要求教师从“赏识”学校的每一位学生开始,寻求激发学生成功的方法和手段。
“要细心挖掘每一个学生身上的闪光点,每节课至少要表扬3~5名学生。”已成为学校对教师课堂教学的常规要求。课堂上,教师人人都要拿起赏识的“金钥匙”,捕捉学生身上或明或暗的闪光点,肯定他们点滴的成绩和微小的进步,激励其不断追求成功。各班建立了“名生足迹”本,记录学生的“闪光点”。课堂上、校园里老师一次又一次的赞赏,让学生们找到了自信和快乐。
同时,学校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深化“赏识教育”。定期开展“即时表彰优秀学生”“学习标兵”“‘十个一’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评选活动,表彰先进;开展了“优点大家说,缺点自己找”主题活动,让学生自省自悟,自我完善;各班推出“每周一星”,在每周一班会上大力表扬上周表现进步的学生;还有名生典型事迹报告会、学习经验交流会、个人荣誉申请达标……一项项活动让开中学子在赏识中体验成功,在成功中健康成长。学生因为赏识而快乐,因为赏识而更加优秀。
此外,学校向家长推荐《赏识教育》《告诉孩子你真棒》等优秀家教书籍,让“赏识教育”走进家庭。通过家校联系卡、学生家长会、专家讲座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赏识教育”的作用,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施奖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各种渠道给予帮扶,确保顺利完成初中学业。2012年开始,青岛鑫彤飞集团每年捐赠20万元设立“励志彤飞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优秀毕业生、各年级品学兼优学生及家庭困难的学生。2013年,学校又设立张勇奖学金,用以奖励更多的优秀学子。
“让每一个主体成功,让每一个主体的价值得到提升。在赏识中激励成长,在感动中体验幸福,在学习工作中寻找生活的快乐。”这就是朝阳中学“精细化管理、赏识性评价”的最终目标。
林长制工作制度范文5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培养和提高青少年法律信仰,养成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在法律范围内,依法从事宗教活动;引导广大城乡居民依法参与村(居)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
二、活动内容
(一)法律进机关
1、完善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各党政机关每年研究部署普法宣传工作不少于1次,确定具体人员负责普法宣传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突出学习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与履行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
3、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县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日常学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学法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组织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参加法治讲座或报告会不少于2次,定期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国家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任务清单,开展与履行本部门相关的执法普法专项活动;建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结合各自实际,面向公众定期向社会典型案例制度。
5、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示范窗口等创建活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机制健全,没有因违法违纪导致的决策失误现象。公务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没有因违法行政引起的发生,或被追究责任。本部门无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无受到纪检监察或上级查处、通报事件。
6、坚持执法责任制。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建立健全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考核评议制,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执法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无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7、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力争2017年底前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1名法律顾问,使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8、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职能,开展与本部门本单位相关的依法治理专项活动,不断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
9、充分运用刊物、网站以及社会和行业部门的网络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辟法律知识学习版块,加强机关学法阵地建设,营造机关法治文化氛围。
10、干部学法用法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资料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政府法制办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二)法律进乡村
1、落实乡镇党委、政府普法责任主体,建立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体制,完善农村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乡镇党委每年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少于1次,基层司法所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加强农村普法队伍建设,培育“法律明白人”,落实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轮训制度,每年开展集中法治培训不少于2次,组织法律知识考试不少于1次。
3、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普及农村经济管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与农牧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通过“联村联户”、“法律服务直通车”、“送法下乡”、“一村一法律顾问”、“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以及重大节会、集市和农闲时节等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
5、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发挥好村司法行政工作室的作用,每个行政村建立1个法律图书室(角)和1个固定法治宣传栏。结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运用农家书屋、农民文化广场等平台,开展法律知识宣传。
6、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运用歌曲、戏剧、曲艺、书画等艺术形式,结合民俗文化、乡村大舞台建设等,组织农村业余文化骨干、民间艺人和村自乐班子,开展法治文艺活动,丰富农村普法形式。
7、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依托基层司法所建立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和法律援助联系点,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8、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有效调解各种矛盾纠纷,通过调处典型案件,扩大“以案释法”效果,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9、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法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果显著,没有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没有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社会和谐稳定。
10、普法宣传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资料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办、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文广局、团县委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三)法律进社区
1、建立健全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社区每年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少于1次,确定具体人员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学习宣传宪法及基本法律,重点加强土地、资产、财产、拆迁安置补偿、就业、环保、消防及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权益保障、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
3、开展社区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社区居民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征文、法治演讲比赛、案例评析、模拟法庭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节假日、公休日、“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
4、加强社区“六个一”建设。每个社区至少建立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室),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普法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治宣传活动,每季度为居民上一堂法治课。有条件的社区积极推进社区普法学校(讲堂)、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电子屏幕建设,推进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5、加强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辖区流动人口集中场所、主要工作和活动场所开展定期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6、开展社区法治文化活动。组织社区居民自编自演法治文艺节目,举办法治书画、摄影等展览。开展社区楼宇普法,使法治文化渗透到社区每个角落。
7、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依法推进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社区居务公开,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无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发生,社区和谐稳定。
8、健全社区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制度,运作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措施落实到位。建立社区与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联系制度,开展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9、普法宣传工作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资料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文广局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四)法律进学校
1、健全学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每年研究部署青少年普法工作不少于1次,有专门人员负责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养青少年树立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
3、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把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积极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广泛开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辩论会等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
4、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每个学校都要配备法治副校长,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力量,开展校园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中小学校每学期组织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
5、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每个中小学校至少要建立1个法治宣传栏,1个法律图书架,坚持每季度上1次集中法治教育课,半年开展一次法治教育主题活动。
6、积极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学生自编自演法治文艺节目,举办青少年法治手抄报、法治漫画、法治征文等法治文化活动,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
7、建立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立体教育网络。利用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教师、班主任、辅导员个人社交平台进行法治宣传,增强网络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引导学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理性思考和正确认识法治事件、现实案例。
8、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健全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9、校园普法工作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资料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团县委、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五)法律进企业
1、加强企业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学法制度。企业每年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少于1次,有专门人员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广泛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重点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与企业经营管理、职工权益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3、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法治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法律知识考试每年不少于1次。
4、加强企业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纳入企业内各级组织年度学习计划,通过班前会前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职工法治学校,定期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法治培训。
5、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通过在企业自办广播、报刊、网站等开办法治专题节目(栏目)和厂区设置法治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6、大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创作具有企业特色、行业特点的法治文化作品,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
7、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推进企业厂务、财务公开。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企业无违法违规欺诈行为。
8、普法宣传工作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总工会、县科技局、县司法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六)法律进单位
1、“法律进单位”活动的主体是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以外的各类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以及各类公共活动场所等。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各单位每年研究部署普法宣传工作不少于1次,有专门人员负责普法宣传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与本单位服务和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
3、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会前学法,法治讲座、日常学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与业绩考核挂钩。领导班子每年集体专题学法不少于4次,组织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国家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
4、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坚持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把各项工作不断纳入法治轨道。
5、开展单位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纳入单位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活动,努力增强广大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能力。
6、各服务单位应结合工作职能,通过公示牌、宣传栏、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
7、加强单位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建立法治宣传栏、法治学习园地、法律图书室(角)等普法阵地,为单位领导和职工学法提供平台。积极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公共服务性活动场所要在人口聚集区域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开展法治宣传。
8、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同文明单位创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办事程序,优化服务质量,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提高行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本单位无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无受到纪检监察或上级查处、通报的事件。
9、普法宣教工作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资料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法制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文广局、县交通局、县卫计局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七)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
1、宗教场所应有负责日常普法工作的专门人员,普法工作年度有计划,目标任务明确。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3、开展法治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参加法律知识学习,每年不少于1次。
4、开展法律服务进宗教场所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为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5、建立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室(角)等学法阵地。
6、立足实际,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时段和宗教重要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县民宗局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八)法律进家庭
1、建立“法律进家庭”工作机制,纳入乡村、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内容,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有记录。
2、开展法律知识进家庭活动。以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重大节日等时间节点,通过送法律知识宣传资料进万家、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读书征文、以案说法、星级家庭评选、文艺演出等形式,引导和推动家庭成员提升法律素养,依法自觉规范行为。
3、开展法律服务进家庭活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妇联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妇联专职干部依法维权能力。吸收有经验、讲奉献、懂专业的“法律服务志愿者”,根据不同家庭的需求,为妇女及其家庭成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心理辅导等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4、开展法律保障进家庭活动。从城乡家庭的需求出发,进一步完善妇女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维护机制。切实加强各级各类维权阵地建设,积极发挥12338维权热线和妇女法律援助站等维权平台作用,开展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公益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合法权益。
5、开展平安创建进家庭活动。将“法律进家庭”活动与“平安家庭”、“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创建,“不让进我家”等品牌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家庭和村(社区)为着力点,综合开展反家暴、防艾、禁毒、禁赌、防拐卖、反、安全防范等法治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家庭自觉拒绝黄、赌、毒、暴等不良现象,争创“平安家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普法宣教工作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资料保存齐全、真实、规范。
牵头单位:县妇联
配合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团县委
完成时限:2017—2020年
三、保障措施
(一)靠实领导责任。要加强对“法律八进”活动的组织领导,把“法律八进”活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做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各牵头单位要认真抓好本部门落实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完成时限、方法措施、责任人员等,各配合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活动任务的有效落实。各乡镇和牵头单位“法律八进”工作方案务于4月10日前报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