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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建议范文1
(1)工程价款结算凭证不规范。按规定工程承包合同在签订时需工商管理部门等合同监管部门公证签章,由于单位中对合同规范意识不强,而忽略了合同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在支付工程预付款时,要求建设单位凭有效的预收工程款票据、工程进度表及工程承包合同支付工程款。按规定工程进度审查表必须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及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认真验证、审核,在实际过程中有些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工程进度表过于简单,不能反映实际的施工工程量,甚至工程进度表没有监理及相关人员签字盖章。
(2)会计核算不能准确反映施工进度。从目前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看,大多财务人员身兼数职,既负责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又兼管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核算,很容易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等同起来。其次,多数基建财务人员只停留在会计核算中,普遍缺乏对工程进度管理工作参与不多,以致在工程款拨付时处于被动地位。
(3)超范围列支、挪用工程款。基本建设资金是专项用于某一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资金,要求专款专用。从某种意义来说,凡是用于为完成此项工程合理的耗费,都能列入此项建设项目支出。但在实际操作中,制度、文件都没有明确规定为完成此项工作人工费的开支渠道,有些单位为了使人工费支出“名正言顺”,申请成立临时机构,有的单位为了开支人工费甚至虚开发票。某些建设单位把自身运作的成本费用如差旅费、接待费等管理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管费。有的单位虚报材料、巧立名目套取国家资金。
(4)审批程序不规范,支付随意性较大。在工程价款结算时不按合同规定执行,超合同部分手续不完善,无设计变更通知书和补充合同;支付手续中只有施工方签字,无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签字;工程价款结算无工程承包合同、招投标文件等作为依据;变更初始设计手续不规范,个别单位不经有关部门审批,擅自变更建设项目。个别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变更了初始设计,但账面反映和初设设计相符,会计核算没有反映真实的工程施工情况。
二、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完善建议
(1)加强会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首先,加大会计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会计人员执行财经法规的意识。加强《会计法》和其他会计法规的宣传学习活动,举办培训班和知识竞赛形式,多渠道宣传会计法规。其次,加强会计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可以采取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有组织地对会计人员进行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第三,加强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财务人员除了掌握足够的会计知识外,还要充分了解项目概算、工程预(结)算、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及相关知识,提高基本建设财务工作水平。
(2)明确支付比例,规范支付程序。首先,要重点审核预付工程款的比例、标准是否合理合法。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
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其次,支付工程款时,支付凭证必须提供齐全,如工程进度审计证明、工程质量证明、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书等。第三,支付程序规范化,如分段工程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出拨款申请,监理单位、监督机构对分段工程量和施工进度进行检查验收,施工质量合格,工程进度符合时间要求,分别签署同意支付进度工程款意见,共同审核,严格按规定结算工程价款。
单位工作建议范文2
【关键词】单位账户;年检;建议
单位结算账户年检(以下简称账户年检)是指开户银行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所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合规性,核实开户资料的真实性的行为。近年来为提高账户管理水平,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深入了解开户银行在年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探索进一步提高账户年检工作效率的有效措施,出台了《天津市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年检办法》,详细规定了辖内开户银行年检工作流程、年检资料、年检账户范围等。本文将结合天津市近年来年检工作情况,分析年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和改进年检工作的政策建议。
一、年检工作基本情况
1.四类账户中,基本存款账户年检率较高
分账户类型看,2013年年检中,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分别占已年检账户的78.99 %、64.11%和52.37%。基本存款账户年检率较高与基本存款账户为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资金往来业务一般通过基本账户处理。
2.年检过程中,办理存款人信息变更和账户信息变更业务较多
2013年年检期间,共办理存款人信息和账户信息变更业务7.19万 笔,为存款人换发了3.50万个开户许可证。一方面反映出存款人在自身信息发生变更后,自主到开户银行办理信息变更的意愿较弱,另外一方面反映出开户银行持续识别客户身份的动力不足和措施有限,往往不能及时跟踪到存款人信息的变化,导致开户银行所掌握的存款人信息与存款人实际信息不一致。
3.存量账户数量与年检率负相关
从天津市2013年年检结果看,单位账户数量在1万户以上、1千至1万户之间、和1千户以下的开户银行年检账户的数量分别为19.13万户、3.76万户和0.96万户,年检率分别为69.34%、82.7%和87.97%。总体上呈现出,存量账户数量越多,年检率越低的负相关关系。
4.未年检账户原因分析
主要原因有:一是未能在年检期间内提供合格的年检资料,包括主要证件未年检,遗失,法定代表人不在国内等情况;二是未能在年检期间完成存款人账户信息变更,主要是指存款人信息已变更,但未能在基本户开户行完成信息变更程序,导致信息不一致;三是存在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以及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四是通过各种方式,均无法联系到存款人,包括网上报税账户、长期不动户等;五是存款人不配合,不愿提供年检资料等;六是其它原因。
二、年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现行年检相关制度操作性不强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银行应对已开立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检查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合规性,核实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扎根农户,应予以撤销”。但并未对银行机构如何开展年检工作做出统一明确的规定,使得各地年检频率、年检时间段、需年检的账户类型、需提供的年检资料要求等均不一致,影响了账户年检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间接导致存款人配合程度较低。
2.年检工作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
2013年账户年检工作中,纳入年检范围的账户近35万户,涉及超过20万个单位存款人。从存款人角度看,如果其开立账户较多,甚至包括跨省市开立的账户,仅仅向每个开立单位账户的开户银行提交一份开户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需人力物力就很多,容易使存款人产生抵触情绪,配合程度较低。对于开户银行,特别是账户数量较多的开户银行来说,每年对所有账户进行年检,开户银行也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负责年检工作令存款人
3.开户银行未按规定设置和处理久悬账户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但部分开户银行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未将符合条件的账户,设置为久悬账户。对于此类账户如果任其长期或过期“睡眠”,一方面不利于存款人有效控制和管理其资金,甚至有可能会造成账户资金被冒名窃取或挪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也加大了银行的管理成本。
4.账户资料的核实缺乏有效手段
在年检过程中,开户银行需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手段,开户银行对上述资料的审核也仅限于形式上合规,无法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查。
5.对未年检账户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
《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银行应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但未针对未年检账户的处理制定相应的罚则,导致存款人认为年检或不年检差别不大,使得账户年检制度难于落实。
三、政策建议
1.建议由总行出台统一的账户年检办法
建议人总行出台账户年检工作办法,明确账户年检工作的要求,标准和流程,统一年检时限、统一年检标识、统一年检标准,并明确对未年检账户处理办法。
2.建议仅对基本账户进行年检
四类账户中,基本账户开立需要经过行政许可,且在账户系统中,存款人信息由基本户开户行录入和修改,其他账户共享基本账户存款人信息。因此,建议仅对基本账户进行年检。并要求存款人在开立其他账户时,向开户银行提交已年检的开户许可证,以确保存款人及时进行基本账户年检。只要存款人能及时按照要求向其基本户开户行提交年检资料,保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时更新,则其他开户银行可以通过账户系统发现存款人信息变更的情况,而要求存款人变更相关信息,实际也起到了账户年检的效果。
3.完善账户系统功能
一是建议增加未年检账户自动提示功能。即在开户银行办理其他账户的开立业务时,如该存款人基本账户未能通过最近年度的年检,应自动跳出相关信息提示开户银行,并自动退出开户操作。二是建议应增加未通过年检账户原因的备注栏。对于未年检账户,应由开户银行输入未年检原因。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年检资料、资料信息与账户系统信息不一致、无法联系存款人、存款人已关停并转以及其他原因等。三是增加年检统计查询功能。即针对不同银行机构代码,可查询其开立账户的年检情况以及未年检账户明细和原因。
4.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
针对目前开户银行缺乏有效措施对存款人提交开户资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建议由人总行会同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通过该平台时实现对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护照等证明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核实。
5.加强对年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加大对未年检账户的存款人的处罚力度。实际操作中,未年检账户包括两种情况,年检不合格账户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检资料账户。对于未年检账户,应给予一定的宽限期,要求存款人在此期间内补充资料。如在宽限期结束后,仍无法通过年检,将其纳入“黑名单”,暂停相关账户的对外支付业务。二是加大对开户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将开户银行的年检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支付结算检查和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对存在未按规定设置和处理久悬账户,账户年检率偏低等情况的开户银行,通过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增加现场检查和抽查频率的方式督促其顺利完成年检工作。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公室编.《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学习使用手册[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3
单位工作建议范文3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组织职工群众开展互助互济符合党对工会工作的要求。开展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是按照党和国家对“送温暖工程”的指示,通过工会组织职工依靠自己和集体的力量,用互助合作的办法,解决职工生活中的困难问题,是国家基本保险的补充。
2.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是发挥工会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独特作用的有效途径,也是“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举措。2005年以来,市总工会依据全国、省、市总工会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工作,倡导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精神,体现了互、保障性和公益性的特点,顺应了职工群众的实际需求,有效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在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在实践中让职工群众得到了受益和保障,增强了职工群众抵御重大疾病抗风险能力,也得到了职工群众的认可。
二、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互助互济保障推进力度
1.完善“1+4”生活保障工作机制。以“一人有难大家帮”活动为载体,逐步完善以职工互助互济保障为龙头,生活帮扶、就业扶持、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相结合的工会“1+4”生活保障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单位党政领导的联系沟通,使工会为职工所办的这一实事、好事得到认同和大力支持。进一步扩大职工参保覆盖面,提高互助保障水平,全市职工覆盖面力争达20%以上,百人以上建会企业参保面达80%以上,增强职工抵抗意外风险的能力,使广大职工精力充沛地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的热潮中,为实现转型超越,打造创新之城作出积极贡献。
2.强化服务职能,提高受益水平。本着“职工自觉自愿参加、企业支持职工参加、工会组织职工参加”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对职工重大疾病、职工意外伤害两项保障计划实行A、B款两种缴费方式,满足不同层次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群众的需求,最大限度地吸引职工群众参加互助互济,使互助互济活动能惠及更多的职工会员,使项目结构更加合理,服务领域更加广阔,为更多的职工创造福利。各级政府要重视和支持工会认真履行职责,详细地了解各参保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职工队伍构成等,加强分类指导,提供优质服务,有效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第一知情人的作用,及早掌握、真实反映职工患病或发生意外等情况,尽可能在第一时间给予他们应有的帮助,使参保职工应得利益不受任何损失。
3.强化宣传,不断扩大职工互助互济保障覆盖面。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更多的职工了解互助互济保障“补充、互助、便捷、实惠”的特点,做到有工会的地方就有互助保障工作,有困难职工的地方就有互助互济保障。目前职工互助互济保障项目主要有5种:重大疾病保障计划,一年期每人每份交费30元,可得到3000元至8000元的互助保障金;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计划,二年期每人每份交费36元,最高可得到16800互助保障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补充保障计划,一年期每人每份交费50元,可享有个人支付的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70%,每天20元生活补助(累计不超过30天)和300元起付标准补贴;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一年期各单位可按每人26、50、74、100元四档标准选择,根据交费档次分别最高可得互助保障金20400、40800、61200、81600元;康乐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一年期每人每份交费40元,可分别享有大病互助金6000元、工伤意外伤害互助金最高5000元、火灾生活救助金2000元,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上原发性恶性肿瘤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在180天内身故的,可得到1000元精神抚慰金。各镇(区)工会要在正常组织基层工会参保的同时,以村(社区)工会为突破口,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村(社区)联合工会覆盖的职工会员、辖区范围内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互助互济保障。要主动将包括特困职工、环卫工等特殊困难职工群体纳入到互助互济保障范畴,进一步扩大互助互济的社会影响。
三、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提升互助互济保障整体水平
加快推进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工作,编织起帮助职工的团结关爱网,关键是要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不断提升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1.要进一步健全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把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一个内容,支持和帮助工会组织开展好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各级工会要作为互助互济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互助互济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以推进。要进一步完善挂钩联系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确保工作正常开展、目标落实到位、任务如期完成。要制定发展规划和推进措施,按计划、分步骤予以实施,努力消除空白点,扩大覆盖面。
单位工作建议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市、区关于禁违拆违的相关文件、公告以及市区领导的重要指示作为行动指南,切实把禁违拆违工作提升到讲政治、顾大局和检验执政能力的高度,重点加强对后进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坚持紧抓不放,确保工作成效。
二、工作目标
完善基础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违法建设的真实情况,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确保零违建目标的实现。
三、重点管理单位确定原则和管理方法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定为禁违拆违重点管理单位:
1、禁违拆违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未按要求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配备禁违拆违工作人员(花果山乡和浦西街道办事处不少于20人,其他乡镇场、街道办事处不少于10人)。
2、新生违法建设拆除不到位。对新生违建没有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新生违建数量较多、影响恶劣、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
3、依法行政不到位。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导致群众多次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经查属实的;在查处违建过程中,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
4、弄虚作假。漏报、瞒报、虚报新生违建发生数、拆除数;在禁违拆违台帐资料上作假。
5、违建投诉处置不到位。对禁违拆违指挥部信息中心接处的违建投诉处置不及时、没有按时间要求回复,对投诉回复敷衍了事。
符合上述条款之一的,首先实行限期整改,由区禁违拆违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由区禁违拆违指挥部办公室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限期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禁违拆违工作重点管理单位,给予黄牌警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情况特别严重的或有违法乱纪行为的,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党政纪处理或依法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禁违拆违属地管理。禁违拆违工作是建设国际性海滨城市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从检验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高度,进一步统一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始终绷紧禁违拆违这要弦,继续围绕“零违建”的工作目标,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区党委和政府提出的禁违工作要求上来,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禁违拆违工作机制。最近,部分单位领导班子作了调整,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有些变动,但禁违拆违工作责任没有变动,要尽快抓在手上,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加大防控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在此基础上,要积极探索城管、国土、规划、公安等部门整治违建高效配合机制的建设,强化条块作用,增强联动能力,形成齐抓共管、攻坚克难的良好氛围。
2、强化措施落实,坚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全区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继续对违法建设保持高压态势,要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切实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措施不弱、队伍不散,确保“停、清、堵、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强化保障能力,违建防控重点地区要逐步充实人员,加大经费投入,严格卡口设置和管理,查堵运输违建材料车辆,清理建筑材料,从源头上遏制违建发生。对新生违建要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对已建违建分批予以拆除。对农村地区建房要严格按照新农村规划进行,严格监督老房改建工作的实施情况,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建房的坚决予以打击。
3、加强队伍建设,为禁违拆违提供有力保障。队伍建设是禁违拆违工作能否实现零违建的基本保证,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按要求配齐配全禁违拆违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配置相应的车辆和作业工具。全区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确保成立不少于10人的禁违拆违队伍,花果山乡和浦西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不少于20人的禁违拆违队伍。要切实加强禁违拆违队伍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和队伍风纪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敢打硬仗的禁违拆违队伍。
单位工作建议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农村、社区、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为内容,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区建设和人民满意站所建设为抓手,全面、客观、公正的督导各村、社区、事业单位工作运行情况,充分发挥督导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作用,推动全镇各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开创新局面,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仙女”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督导对象
按照分类督导、整体推进的原则,用三年时间完成全镇农村、社区、事业单位督导工作。依据镇2007年度农村、社区分档晋级定级排名,随机抽样,确定今年下半年督导的对象有6个村、4个社区、两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勤丰、七闸、三和、新民、黄庄、长红等6个村,云峰、南苑、东苑、张纲等4个社区,农机站和企管站。
三、督导内容
1、班子整体运行情况。按照着力增强五个方面能力的要求,看班子的凝聚力、公信力。一看“班长”对班子的驾驭能力,是否决策民主、政令畅通;二看班子成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能力,是否经济有增长、发展有速度;三看班子成员思路创新、工作创新的能力,是否开展特色工作、有亮点的工作;四看班子成员对上级和本级党政组织决策部署的执行能力,是否工作到位、效果明显;五看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力,是否既独挡一面、又相互配合;六看班子组织结构情况,是否交叉兼职、效率提高;七看班子成员走村(居)入户情况,是否结对帮扶、群众满意;八看班子清正廉洁情况,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包括工资、福利、奖金的确定和发放、养老保险以及“三费”的标准和使用)。
2、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查镇党委、政府下达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完成任务的可行性,看经济工作的增长点、社会事业的闪光点以及行政工作的亮点。
3、市、镇各项重点工作和突击性工作完成情况。针对发展高效农业、开展三大合作、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国家环保和卫生城市、服务企业发展、服务园区建设、服务城市建设以及防违治违等重点工作,查组织网络、计划制定、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和完成效果情况。
四、督导要求
1、加强督导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区建设和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督导小组要制定督导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督导工作。
2、督导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在组织面上督导工作的同时,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农村、社区和事业单位深入剖析、长期跟踪,及时发现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努力提高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要建立对农村、社区、事业单位督导工作的有关制度。对被督导单位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建议并限期整改,要将督导结果及时公开,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追究。
单位工作建议范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直属国有企业后勤服务外包的指导意见》和《市机关后勤服务外包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行业行为,节约后勤物业经费,提升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机关办公服务,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为后勤改革与发展服务”的宗旨,对行政事业单位物业服务工作实行归口管理,统一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完善服务质量监管和考核机制,规范物业经费预算标准,实现服务资源的共享和服务水平的均衡。通过市场化服务、专业化管理,有效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节约物业服务成本,建立科学规范的机关物业管理新模式。
二、实施原则
(一)归口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对行政事业单位物业服务外包工作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实施,根据机关办公楼(区)不同的物业形态进行指导,各单位负责物业服务项目的日常管理,实现机关办公楼(区)物业功能的良好运行和保值增值。
(二)公平规范与资源共享相结合。统一物业服务项目质量、收费标准及监管考核机制,集约利用服务资源,实现外包服务资源共享、后勤信息互通、服务质量均衡,促进服务公平、优质、规范。
(三)降低成本与效率优先相结合。严格控制物业服务外包经费,规范机关办公楼(区)运行经费预算,实行项目成本综合管理,坚持服务效率与服务质量优先,处理好质量与成本的关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组织领导
成立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物业领导小组)。
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政府办副主任
薛洪都政府办副主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组员: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财政局纪检组长
审计局副局长
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物业领导小组负责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及其社会化服务的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指导考核物业管理服务外包工作的开展、实施情况,制定、调整和完善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审核并确认服务外包项目和经费预算。
物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陆桂兴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承担物业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议定事项,收集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协调处理物业服务外包工作的相关事宜。
四、实施范围
物业经费由市财政统一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
各镇党政机关、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临港新城、靖江园区参照执行。
五、实施项目
1、机关物业服务涉及的房屋日常养护维修、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环境卫生管理、会务服务、安保服务、绿化养护(含花卉摆放)、网络系统维护、文印服务、设备设施专业年检检测等项目,按要求实行归口管理。
2、重点场所或涉及机密的会务服务可以实行自我保障。
3、餐饮服务保障另行制定办法并实施。
六、主要任务
(一)规范物业服务管理
统一制定、调整和完善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标准和制度,规范物业经费预算,完善物业服务外包操作程序,统一物业服务采购渠道,建立监管考核机制,通过集约化管理、市场化服务,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行为。
(二)统一物业服务采购
所有物业服务外包项目进入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投标统一采购,引进专业化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采购以服务质量优先为原则,注重人员配置和服务方式的合理性,防止低价恶意中标。
(三)节约物业服务经费
统一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实行政府采购确定服务承包企业,落实监督考核制度,将经费支付与质量考核相挂钩,促进物业服务质量的提升。
七、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召开全市规范物业管理动员大会,统一思想,部署行政事业单位物业服务归口管理实施工作。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再动员和部署,根据会议精神及本实施意见调查摸底,熟悉掌握本单位物业管理现状。
(二)全面实施
行政事业单位物业服务归口管理自2011年起全面实施,所有物业服务项目需按《管理办法》规定的操作程序实行。物业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各单位物业服务开展情况。
(三)监督考核
物业领导小组对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规范用工,确保服务质量,同时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物业服务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四)总结提高
2011年底对物业服务归口管理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不断完善各项标准、制度,确保归口管理工作取得应有成效。
八、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职责。物业领导小组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及其社会化服务的归口管理工作;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机关后勤管理部门,在物业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相关物业标准的制定调整和物业服务的监管考核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物业经费的预算安排、审核支付等工作;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物业服务集中管理的实施情况;审计部门负责物业经费支出的审计工作;房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指导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物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