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绩效考核方案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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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绩效考核方案细则

小学绩效考核方案细则范文1

一、强化考核领导、完善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学校健全了考核领导机构,成立了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及实施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工和教研组长以及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占1/3。考核小组成员由教师推荐,学校审核,并在校内公示一周,报教育局审批。考核领导小组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团结协作,为绩效考核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的绩效考核的分配、发放和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分配实施。

二、强化政策宜传、统一思想认识

为保证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自去年以来,及时认真学习传达各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不断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和统一全校教职工思想认识。在政策宣传上,宣传到位,解释透彻,对教师不理解的作深人细致的政策宣传、解释,让政策深人人心,使教职工理解、支持,并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严把政策宣传关,不误传,并通过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积极引导学校领导和教师转变观念,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为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强化考核规范,注重考核合法

在制定、完善方案的过程中,首先由学校行政班子集体反复研究,形成初稿。其次由考核领导小组反复酝酿,逐条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再次将考核方案交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充分让每位教职工在大会上就方案发表意见,人人表态,使教职工积极参与到其中,对会上大多数人提出的合理意见进行采纳。最后将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表决,每位代表进行表决签名,并在学校公示一周后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为此项工作以备各级检查,学校加强了此项工作的档案管理,并完善相关手续、程序。在考核过程中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分学期(或学年)进行,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相结合,教职工自评与学科教研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的形式,其具体程序为:一是教师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二是组织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三是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参考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四是学校绩效考核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五是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师的复核申请;六是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教育局备案。同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不能参与绩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进行界定,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考核管理,促进和谐发展

为把事关教师切身利益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实施好,把好事办好,学校强化管理,稳妥推进。一是全面落实各级关于义务教育学校阶段学校绩效考核的实施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分配原则。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其考核方案包括:教师工作量折算方案、教师30%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班主任绩效考核办法和行政人员考核办法等。二是加强教师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和骨干教师等倾斜,对政策中的纲性规定不突破,把师德表现、承担工作量和教育教学业绩作为考核硬指标。三是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不搞暗箱操作,将方案细则发放到每一位教师手中,在阳光下进行操作。四是在考核实施过程中全面处理学校内部不同主体之间的矛盾,对不同的岗位及履职情况进行分类客观考核,同时,坚持个人业绩考核与团队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培养教师的团队合作精神。五是坚持定量考核与定形考核相结合,以量化评价为主,质性评价为辅,并注重平时考核的记载。六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以实施绩效为契机,通过校本的学习培训,着力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增强教师责任心和事业感,激励教师进一步肩负起教书育人的崇高使命,让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小学绩效考核方案细则范文2

一、以强化组织领导为基础,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通过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绩效考核领导体系,在全市上下形成领导有力、协调顺畅、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夯实基础。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市委、市政府对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高度重视,考虑到考核工作涉及面广、需多部门共同参与这一实际,于2011年10月率先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财政、教育体育、卫生、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具体工作由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承担。市编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作为创新事业单位监管方式的新抓手和切入点,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监管水平。二是科学合理界定职责。为确保考核工作有序进行,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事考委先后出台《工作规则》和《考核实施办法》,从完善制度层面和细化操作角度,对事考委、事考办及主管部门职责进行梳理界定。明确事考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事业单位考核工作、出台考核政策和办法、审定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级等;事考办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拟定工作计划、审定年度目标任务、出台考核方案、组织考评、数据汇总、建档备案等工作;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范围,做好考核结果具体使用等落实工作;各主管部门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负责拟定部门个性指标考核方案、自查自评及问题整改等工作。

二、以优化指标体系为核心,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

在考核指标设计上,按照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要求,不断优化考核内容和权重分值,既要考核“显绩”,又要分析“潜绩”,通过建立“跳起来摘桃子”、“跑起来抓落实”的考评机制,确保考出动力、考出活力。一是“精简整合”,统筹设定共性指标。共性指标由市事考办负责组织开展,实行统一性考核。指标设计上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精简整合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考核”和“日常机构编制管理考核”两项,突出日常考核,从“量化”、“细化”、“实化”上下功夫,建立了《登记管理日常监管台账》《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台账》。其中,《登记管理日常监管台账》涵盖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度报告公示、履行宗旨和开展业务、信息公开、材料提报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等六个方面20项内容;《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台账》重点考核实名制数据库维护、用编进人计划核准、进出编业务办理等三大方面12项内容。二是“量身定制”,精心设置个性指标。个性指标考核由各主管部门结合所属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和部门差异,紧贴主体业务开展、经济社会效益、管理运行状况三要素自主制定方案,经市事考办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在具体考核指标设置上突出“量身设计”,做到一个主管部门一份考核方案、一个事业单位一张考核单子,突显目标定位准确化、任务额度差异化。如卫生类重点考核疾病控制、就诊流程制定与执行、合理用药等;教育类重点评议教学方针落实情况、师德规范、文明执教、安全教育等;农林类重点体现农、林、水、畜牧新技术以及科研成果、典型经验做法的推广应用等内容;执法类重点考核执法规范、执法效果、责权公开等内容。此外,在全市考核意见中明确个性指标考核分Ⅰ、Ⅱ、Ⅲ档及各个档次的分值差,在个性指标方案审核上通过引导考核指标数据化、精细化、准确化,确保考核工作真正“考实、考准、考优”。三是“问效于民”,科学制定社会评价指标。市事考办负责拟定社会评价总体方案,由主管部门设计评价问卷,每半年、年底,联合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社会评价考核工作。在考核指标设置上凸显民本理念,从履职效能、廉洁自律、工作效率、工作实效、服务态度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入手设计评价问卷,依托“万人评机关”、满意度社会调查等工作,采取现场问卷、电话调查、集中走访等形式,多角度、多维度开展社会评价工作,全面掌握服务对象对事业单位职责履行和服务成效的评价,并通过严抓问题整改,促使事业单位将社会评价的外在压力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内生动力,积极推进单位职能转变,提高履职效能。

三、以细化过程考核为保障,建立推动落实的问效机制

始终把加强过程监管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环节和有力抓手,注重落细落小、密切联系实际,以“三结合”构建多元化追责问效机制,切实提升工作层次品质。

坚持日常监管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一方面,日常监管注重真实性,确保底子清。市事考委密切关注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共性指标考核,市事考办明确内部分工,指定专门科室负责此项工作,建立日常考核管理制度,依托“两本台账”,对事业单位实行动态化监管,实时记录考核指标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做到工作情况全面掌握。另一方面,随机抽查突出针对性,确保效果好。坚持合法、适当、可操作原则,建立细化可操作的抽查运行机制,针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履职情况等进行随机抽查,确保抽查工作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坚持定期核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一方面,以“痕迹化”促核查工作“规范化”。坚持痕迹化管理、常态化监督,按照“月小结、季大结、半年一回顾”的方式对日常监管台账和抽查情况定期进行情况梳理、核对、总结。同时,在核查过程中坚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记录,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实现督查工作全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的“痕迹管理”,提升核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以“精细化”促督查工作“高效化”。坚持“面上全覆盖,点上求深度”,在做好常规督查基础上,围绕事业单位履职情况、问题整改等方面实行专项督查,逐项工作细化督查标准,逐一单位建立督查台账,重点核实提报到省监管系统平台的数据是否真实、事项变更后是否按照法定时限办理变更业务、是否存在超出业务范围开展工作等情况,以督查深度提升工作效度。

坚持实时反馈与整改规范相结合。秉承“不等不靠、立行立改”的工作理念,对考核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考核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社会评价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步听取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共同剖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具体整改过程中,严格做到“四个具体、三不放过”,即明确整改方案必须“有具体整改目标、有具体整改事项、有具体整改时限、有具体整改措施”,在整改结果审核把关上做到“问题根源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结果不达标不放过”,以问题的有效整改提升工作的监管实效。

四、以强化结果运用为抓手,建立考用结合、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

小学绩效考核方案细则范文3

一、统一思想,增强规范收费意识

1.统一思想。开学初,我园领导班子首先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教育部门及物价部门有关幼儿园收费的规定文件,明确收费标准,随后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并在会上传达相关收费文件,要求全体教师要讲道德、讲大局、讲责任,自觉抵制一切不符合规定的收费。

2.落实收费制度。期初我园就将2013秋季幼儿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并严格按照公示收费,真正做到幼儿园收费公开、规范、透明。每月公示幼儿伙食费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我园所收取的费用全部入帐后,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

二、自查自纠,提高教师师德规范

2.开展教师乱收费、有偿家教、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情况问卷调查,通过自查了解教师教育教学状况,督促教师自觉纠正违规现象,加强学校教师管理,提高教师师德规范。

三、完善制度,贯彻有关文件精神

1. 规范招生程序。作为公办幼儿园,能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时间。在招生工作中按照公示方案-领取报名报-核对材料-公示录取名单-新生报名等程序进行,招生过程中主动接受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2. 切实落实课程教学计划制度,幼儿园不举办各类收费的兴趣班、补习班。

3.按照上级的要求与规定操作,严格把好幼儿教学材料私订关卡,严禁教师以购买幼儿用品或学习用品私自向学生收钱多订或乱订教辅材料。

4. 制定奖惩方案,出台师德规范细则,严禁教师接受家长的红包,严禁教师违规参与社会有偿补课,违规组织学生在校外有偿补课等,将教师师德作为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和发放绩效工资和奖励性工资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

四、本次幼儿园重点自查方面情况如下:

2.2013秋季我园没有独立也没有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收费的兴趣班、补习班。

3.幼儿园各项收费及支出能及时公示。

4. 幼儿园不向幼儿收取任何补课费与教学材料费。

小学绩效考核方案细则范文4

一、综合改革框架基本建立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医改任务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重点目标考核内容,成立医改领导小组,设立了医改办,抽调3人专职负责医改工作。县发改委牵头,组织卫生、人事、民政等部门,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形成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研报告》,在反复斟酌的基础上,制定出《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医改工作近期和中长期目标任务。为落实医改目标,我县边实践边探索,从人事制度、绩效工资、补偿机制等方面入手,先后出台了《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试行)》、《县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县卫生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等24个配套文件,综合改革框架全面建立并按要求稳步实施。

二、医改任务全面完成

1、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是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2013年,新农合参合农民34.05万人,参合率达97.89%,同比增长2.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12.43万人,全面完成年度参保任务。通过县财政补助资金全面解决了全县困难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力推进工业园区企业、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全县城镇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率达90%以上。二是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13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达60.1%,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最高达90%,补偿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统筹基金使用率达96.2%,一次性报帐率在94.3%以上,新增定点零售药店28家;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20元,住院报销比例达6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3万元,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实现了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和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开展了流动人员医保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和异地结算服务。三是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制定了《县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和《县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步结算实施细则》等文件,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扩展到低收入家庭,并提高了救助比例,五保户、城乡低保及重点优抚对象年救助最高达4万元,低收入家庭年救助最高达1万元,推行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时效和资金使用效率。2013年共为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2399人次,发放救助金1038.548万元。四是严格医保基金监管。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了医保基金预警机制,加强了保险基金监管,制订了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加大了医保资金审核稽查力度,保障了医保基金的安全。

2、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09年12月,我县率先在全市启动基本药物制度试点,2013年2月中心卫生院全面实施,11月底一般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铺开,逐步提高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比例,实施零差率销售,落实多渠道补偿政策,目前进展顺利。一是强化基药采购和使用的管理。基本药物全部实行省级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同时严格控制使用非基本药物,加强了对临床医生基本药物知识的培训,转变用药观念和用药习惯,规范了基本药物的临床使用。截止目前,我县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配备247种,配备率达80.3%,基本药物使用量占药品总额的71.2%。二是健全药品监管体系。将药品安全监管纳入了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对全县3家药品批发企业实施了全程监控,通过电子监管码对基本药物的购、销、存实现了100%电子监管,基本药物品种抽验率达100%,不断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所有零售药店均按要求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2013年新增16家零售药店达到药品分级管理标准。三是实施信息化建设,科学监测数据。县财政拨出了30万专款,自筹80余万元,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并使用医院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了局部信息化网络,对基本药物的采购、使用及医保核报结算进行电子数据监测,费用清单管好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分类计算,报表也全部分类统计,为基本药物提高报销比例和核拨零差价补助资金提供真实准确依据,也为基本药物制度监测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加大财政补偿力度。年初县财政预算了200万元补助中心卫生院零差率销售的损失,同时全额保障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省、县财政共拨付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补助资金358万元,绩效工资补助资金400余万元,给卫生院吃下了定心丸,确保卫生院正常运转。五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基本药物制度要求,我县307种基本药物品种已全部纳入医保三张网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提高15%,同时实行出院及时结算,进一步方便群众,最大限度让群众受益。

3、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程。县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2011年底投入使用。敦厚镇下岭村、固江镇芦西村、天河镇东坑村、敖城镇湖陂村、澧田乡塘下村、横江镇横溪村等6所村卫生室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二是完成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编、设岗、竞聘工作。按照全省设岗定编的要求,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完成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核定、岗位设置、竞聘上岗等人事制度改革,乡镇(社区)设置总岗位566个,其中高、中、初级分别占5%、35%、60%。三是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2013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全科医生28名,完成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培训95人、社区服务中心卫技人员岗位培训30人、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暨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培训346人、农村卫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521人、基本药物知识培训452人。继续实施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全面完成了省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和县城二级医院对口支援6所乡镇卫生院工作,利用“走进西部”项目培训了1名骨科医师,利用全省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培训了2名ICU、1名妇产科、1名传染科医务人员。四是完成乡镇卫生院综合配套改革。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积极推动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管理体制、补偿机制等多方面的综合改革,在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制,县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卫生院对医务人员两级绩效考核体系全面建立并日臻完善。2013年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绩效工资同比增长15%,并且拉开了分配差距,有效调动了积极性,实现了“四个确保”。五是全面建立了基层医疗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县财政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核定补助、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补助资金,弥补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损失。制定下发了《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细则》,初步建立了以医疗服务收入、各级财政补助收入、医保补偿收入、风险基金等多渠道收入来源的补偿机制,县卫生局按照“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原则,对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管理,统一会计核算和监督,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了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2013年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分别为每人每年1500元和2100元,经考核后全部发放到位,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经费也按要求经考核后已发放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

4、着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一是制定《县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实施细则》,对建立健康档案和重点人群管理模式、乡村两级职责、资金补助标准及分配方案、村卫生所绩效考核办法以及项目资金使用要求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对乡镇卫生院院长、防保人员、乡村医生分批进行了全员公共卫生知识业务培训,为项目实施奠定了基础。三是强化项目督导,建立了县卫生局领导挂点督导机制,制订了《挂点督导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和要求,并对挂点人员实行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四是严格考核,及时拨付工作经费。卫生、财政联合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进行专项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已拨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848.9万元,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截止目前,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建立健康档案123652份,建档率达26.6%;为17236名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为15786名0-36月龄儿童做生长发育检查,为5230名孕产妇开展孕前孕后保健;规范管理高血压病人18585名、Ⅱ型糖尿病人5613名、重性精神病患者888人。

三、医改成效逐步显现

1、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随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健全,医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新农合覆盖了全县97.89%的农民,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12.43万人。2013年,全县进入医疗保障制度的医疗费用总额为12793.04万元,其中新农合基金支付4670.94万元,职工和居民医保基金支付2189.11万元,大病医疗救助支付1038.5万元,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占到62%。

2、群众医药费用显著降低。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改变了基层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现状,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群众医药费用得到有效控制,与实施前比较,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40%,直接让利群众638万元。乡镇卫生院每门诊均次费用由35.8元下降至29.6元,下降了17.3%;住院床日费用由152元下降至124元,下降18.4%。乡镇卫生院门诊人次数同比增长29.7%,住院人次数同比增长16.6%,真正把农村患者稳定在了基层,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增强。

近年来,我县争取国债项目资金达2296万元,加速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房屋、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县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建设标准,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达75%以上,每万人口拥有业务用房面积1440.67平方米,每千人口拥有床位1.87张,每千人口拥有卫技人员2.3人。乡镇卫生院通过核岗定编、竞聘上岗、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卫技人员培训、城乡对口支援等改革措施,培养了一批扎根农村的业务技术骨干,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水平显著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群众看病就医正逐步便捷价廉、安全有效。

4、医疗卫生公益性逐步显现。

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等综合改革实施,政府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力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医疗为主向防治并重转变,医务人员趋利行为明显控制,患者医药费用明显下降,通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实施,重治轻防现象得到纠正,乡镇卫生院公益性正逐步凸现。2013年,我县继续实施结核病免费诊疗和管理,涂阳病人发现率达75%,治愈率93.3%;累计为1857例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免费手术,免费救治白血病4例;累计为8-15岁儿童免费补种乙肝疫苗129092剂次,为7760名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为2000名农村妇女实施了免费乳腺癌筛查;对5747名农村妇女住院分娩发放专项补助172.41万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5500座,全县农村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51%,全面完成公共卫生目标任务。

四、妥善解决医改困难

1、政府多渠道补偿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带来的损失,目前的财政补助力度难以完全弥补,同时各项非业务支出逐年增加,经济效益肯定受影响,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收入相对减少,或医院服务能力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不利于卫生院的可持续发展。加上多年来卫生院自身发展、房屋建设欠债达1000多万元,也是一个沉重的包袱,需加大多渠道补偿力度,让卫生院尽快还清债务。

2、卫生专业人员紧缺问题需妥善解决。随着医改工作的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非常繁重,基层卫医疗生机构患者增多,卫生专业人员十分紧缺,尤其预防保健人员和临床医护人员。各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水平不一,全省统一按农业人口的千分之1.2配备卫生院编制远远不够,应根据各县实际情况由县级编办核编,并动态管理,总的原则确保够用,能满足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3、急需建立HIS系统。随着医改全面实施,对医疗卫生事业科学管理和数据监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乡镇卫生院急需建立集医疗管理、财务管理、公共卫生、医保、基本药物等信息集于一体的HIS系统(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医改步伐。

小学绩效考核方案细则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率先科学发展,建设首善之区”为主线,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156”奋斗目标,为中小学生运动会暨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营造良好的赛事环境。按照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城乡统筹、全面推进、整体提升的原则,以治脏、治乱、绿化、美化为重点,集中解决城市脏、乱、差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确保运动会场馆内部及周边卫生整洁、环境优美。

二、整治内容

(一)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区环卫局合理调配作业力量,严格落实保洁责任制,认真做好会场内部及周边主次干道和小街巷的清扫保洁工作。主次干道于每日7时前完成清扫工作,背街小巷于每日7时和13时前完成清扫工作,保洁时间一律延长至晚22时。在运动会期间,及时清运现场产生的垃圾,保证会场周围无垃圾堆积。

(二)进一步加大乱摆乱占摊点清退力度。一是加强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的整治。彻底清除违规店外经营现象,全面取缔会场周边的流动摊点,延长定点看护时间,全力遏制反弹现象。二是加强对烧烤摊点的整治。集中力量,重点对会场周边路段的烧烤摊点予以清理取缔,对屡教不改的摊点予以重罚,切实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三)进一步加强建筑拆迁工地管理。区执法局集中力量,加大对会场周边的各施工场地的监管力度,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地市容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面做好施工场地内环境卫生和作业标准的管理工作。加大对工地建筑垃圾清运的监督监管力度,要求各建设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密闭清运和周边道路洒水压尘及保洁工作,严防建筑垃圾乱排乱倒现象。

(四)进一步做好绿化设施管理。全面清理树穴垃圾杂物。对会场周边主次干道两侧树穴内所有积存垃圾、烟头杂物和有碍市容观瞻的树挂等现象进行彻底清理。

(五)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管理。交警部门要加强对路面的监控,继续对摩的非法营运,出租车乱停乱放、随意拉客,自行车、行人不按交通规则横行、逆行等影响交通秩序的现象进行坚决整顿,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对重点区域和会场周边路段等主要交通堵塞点进行专项治理,加大疏导力度。

三、实施步骤

本次整治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19日)。各相关部门按照总体部署,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具体整治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和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0日至4月24日)。各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和职责分工开,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集中力量,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三)总结巩固阶段(4月25日至4月29日)。各相关部门就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回顾,及时查漏补缺并进行阶段性小结,完善、制定加强日常管理、监控的方案,落实具体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为确保中小学生运动会暨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城管委办公室。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小学绩效考核方案细则范文6

本方案于2019年1月16日经教代会审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xx局发[2019]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全面贯彻落实绩效考核的时效性和目的性,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奖励部分的激励性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公心”的原则。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内容及权重。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硬性切块和量化考核部分。

硬性切块部分包括班主任津贴、各员津贴、替代课津贴、住校生晚自习津贴、安全值周津贴、护校队津贴、节假日值班津贴、新闻宣传报道津贴等。

班主任、教导员、政教员等以兼职津贴计算,不参与工作量计算。

班主任

政教员

教导员

工会小

组长

教研组长

备课组长

妇委会

少先队辅导员

1200

500

500

300

300

300

300

300

量化考核部分包括师德10分、考勤5分、工作量30分、教学常规10分、教学业绩40分、教师继续教育5分,共计100分。教育科研能力、荣誉称号、宣传报道等项目为奖励加分项目。

四、量化考核项目:

1、师德10分

分为教师个人师德档案建设(5分)及评议(5分)两部分。

教师个人师德档案建设根据学校检查打分;学生评议、家长评议、教师评议,教代会评议到80%以上得满分,否则扣除相应分值。

在学校内大声吵闹干扰他人工作者每次扣2分;体罚学生、讽刺挖苦学生,不平等对待学生学校收到举报者每次扣5分;打架、乱收费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在校内形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10分;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5分。

以上各项累计计分,10分扣完为止,纳入绩效工资考核。

2、考勤5分

一学期内病假累计15天内不扣分,每超一天扣0.5分。病假一个月内的,期间课程按照替代课标准扣除给替代课教师。

事假累计5天内不扣分,每超一天扣1分。

上班、教师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旷会一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3分,旷工一天扣5分,教师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会一次,上课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一节。

以上各项累计计分,5分扣完为止,纳入绩效工资考核。

3、工作量(30分)

说明:

个人工作量得分=30分×参评人数/参评人数周折算课时总分×个人周折算课时分。

周折算课时分=课程标准每周课时数×0.2(备课折合)+实际每周上课节数×0.65(上课折合)+实际每周上课节数×0.10(批改作业折合)+实际每周上课节数×0.05(辅导学生折合)

体育、音乐、微机无批改作业,音乐、美术、微机无辅导学生,该项不计分。

校级干部以平均工作量的70%折算课时;中层干部以平均工作量的50%折算课时;参与扶贫人员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按每周1课时计入工作量;九年级地生标准课时为每周1课时;理化生实验员按标准课时折算。

4、教学常规10分

学校对教师的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进行检查考核打分计7分。

如果在特区及以上教育主管或业务部门组织的检查中,教学常规、推门听课、二次备课不合格者,每项次扣2分;受到口头批评者,每项次扣1分;受到通报批评者每项次扣3分。

参加平时考试监考、阅卷每项次计0.5分,合计1分;参加期末监考阅卷每项次计1分,合计2分。

5、教学实绩(40分)

各年级、各学科教学成绩按照特区综合评估平均成绩,没有特区成绩则按校级综合评估平均成绩计算。

每学期教学综合评估成绩划分四个等次,分别计为40、36、32、28分。

综合得分相差1分内按上一等次记分。教师个人综合评估成绩与第一名相差超过15分的(各学科均以百分制折算),教学业绩按20分计算,并按教学事故追究其工作失职之责。带多班统考科目的教师,所带班级排名连续前几名,以满分40分计算;所带班级排名全部靠后,以28分计算。

代多班统考科目、既代统考科目又兼代非统考科目的成绩按课时比例进行折算。

只代非统考科目教师(含未代课教师)的教学成绩,一般不得超过统考科目教师综合得分平均值的90%,计34*0.9=30.6分。

6、教师继续教育5分

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教研活动、优课、说课、培训、课题研究、听评课、网络学习、读书活动等并按时上交相关档案,继续教育报告册按要求记录、完整、规范,达到国家规定年度继教学分者计5分。

不服从安排或继续教育报告册不按要求记录,不完整、不规范,东拼西凑、写大字、乱写乱画(特别是当作会议记录本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度继教学分者视情节轻重扣1—5分。

7、教育科研能力、荣誉称号、宣传报道等项目,加分标准(最高奖励分值10分)。

(1)在国家统一邮发代号的报刊杂志(报纸以业务报)上发表有关教育教学论文的,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记3、2、1分(不累计)。

(2)在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业务部门获奖的论文、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微课、课件制作、教具制作等获奖(不含期刊杂志社评奖、学术研究会等评奖、网络发表的文章、通讯报道等),区级及以上星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只按当学期计分)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分别记3、2、1、0.5分(不累计)。所发表文章必须为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有关。两人合作前者按60%计分,后者按40%计分。

(3)参加各级优质课、优课实录、示范课获奖的,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奖分别记4、3、2、1分(不累计)。说课、演课、体音美基本功大赛、实验操作竞赛等教研活动获奖的,按优质课、示范课获奖计分折半计算。

(4)科研课题结题或成果评选获奖(以教科院业务主管部门为准),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参与者减半)分别记4、2.5、2分(不累计)。

(5)受到国家、省、市、特区表彰(指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等,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校级分别记4、3、2、1、0.5分(不累计)。

(6)在党报党刊上或教育主管报刊上发表的教育通讯报道,或政务网等网络平台上发表的通讯报道及教育教学文章计分方式根据学校制定方案执行。

(7)教师代表学校、教育局参加非教学类大型活动获国家、省、市、区级奖励分别记3、2、1.5、1分(只记最高级次,

不累计)。

(8)音乐教师每学期只参加市级节目未获奖的计1分,参加并获奖计2分;若无参加市级节目,则考核两个文艺节目,在95分以上另计2分,90-95分计1分,90分以下不计分。美术教师每学期只参加市级比赛未获奖的计1分,参加并获奖计2分;若无参加市级比赛,则按学校要求办书画展两次以上,考核在95分以上计2分,90-95分计1分,90分以下不计分。

五、有以下情形者,奖励性绩效工资可不予发放或直接扣除相应工资部分。

1、违反《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款项及违纪违法受到纪监机关、教育主管部门记过(或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2、无理上访、缠访、越级上访或以其他途径反映不实,或散布不符合政策言论、信谣传谣,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者,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3、病假达一个月的,扣除请假人该学期正常工作绩效工资奖励部分的1/5;达二个月的,扣除2/5;超过三个月(含3个月)、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以上的、脱产学习的,不予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产假、婚假、工伤等法定假休息者除外)。在教学过程中出现重大教学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4、在学期末全区抽考中,学校综合评估成绩靠后,且与第一名分值相差20分(含20分)以上者,学校校长、分管校长从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20%。

5、学生在校内出现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查处的,校长、分管校长从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50%,该班主任本学期班主任津贴不予发放。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划入教职工个人工资账户。

2、替代课10元/节,住校生晚自习20元/晚。

3、替代课二周以上的(含两周),计入工作量。

七、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xxx教育局办公室2018年3月12日会议纪要(第三期)精神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