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价格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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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价格管理办法

房地产价格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房地产价格 现状 政策 调控管理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8-0172-02

引言

这几年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人口进城居住、就业以及广大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加强,绿色住宅、健康住宅、生态住宅、可持续住宅等正在兴起,商品房档次明显提高,有效需求很旺盛,同时受各种利好消息影响所形成的房价必然上扬的“预期”,刺激了房地产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此外近期受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影响,大量的国际热钱和游资涌入国内,进入高档房地产领域,加大了市场投机需求成分。需求上升会拉动价格的上涨,现在房价上涨速度远远超过老百姓收入增加速度。这种现象使得购房支出占总收入很大的比例,造成许多“居者无其所”现象。

一、房地产业的现状

中国房地产业自实行住房市场化后,房地产投资占GDP比例逐年增大。伴随着城镇居民生活、经济水平不断提高购房需求也越来越大,使得房地产业飞速发展。房地产是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在中国固定投资比例当中大约占1/4。对各级政府来说,土地财政收入是其主要财源。但由于中国城乡经济发展不均衡使人口由落后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促使这些城市商品住宅刚性需求增加,引起住宅价格的上涨。目前,中国城市化率约为47%,正处在高速发展期。住房供给有限与住房需求无限的矛盾,进一步助长了商品房价格的上涨。此外房地产过热、过度投资所造成的投资投机性需求使目前市场上房屋空置率过高,过多的房屋集中在少数人的手中,使得很多中低收入者无房可居。土地交易制度的不健全、行业管理的不完善,助长了投机活动。虚假的需求量与有限的土地供给相作用,导致了土地价格的飞涨,脱离了真实价值。

二、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

1.政策因素。政策取向决定供求结构,供求结构决定市场走势。1998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取消住房实物分配制度,199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房地产需求由此释放,房地产业迅速发展,需求的增长自然会促进房地产的增长。目前宽松的货币政策刺激了人们购买的欲望,增加了购买力。

2.需求因素。人民生活的改善,旧城改造拆迁,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增长和家庭结构的变化等,导致房地产需求的增长。

3.成本因素。商品房的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土地成本、建筑安装成本、管理费用、各类固定收费税金及其附加、开发利润。由于今年来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实行,使得土地成本迅速上升,进而使得房价上涨。

4.市场预期。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今年来世博会、奥运会等一切利好现象影响所形成的房价必然上扬的“预期”,刺激了房地产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加上近期受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影响,大量的国际热钱和游资涌入国内,进入高档房地产领域,都加大了市场投机需求成分,房地产价格由此上涨,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繁荣。

5.利益集团左右。土地位置的固定性导致一定区域范围内房地产的稀缺性,以及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显著提高,需求旺盛的大背景下,房地产开发商的期望利润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较高的超额垄断利润定位,必然导致房地产在高价位成交,使房地产价格一路走高。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利润、银行需要利息收入、媒体需要广告收入、地方政府需要财政收入、已购房者需要差价收入等等;再加以市场信息目前对于普通公众而言仍然具有很大的不对称性,这些都对房价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6.国际市场的影响。金融危机的影响,大量的国外热钱进入房地产业对中国经济的一定的负面作用,造成了一系列虚假需求。

三、房地产价格调控的对策建议

1.从政府角度讲,房价调控并不能仅仅局限于遏制价格上涨,更重要的是对房屋供给结构进行调整,从根本上降低房价。一方面国家应坚持宏观调控政策,通过限购或信贷政策调控来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性需求的盲目扩大,加强对土地等资源的有效管理,完善财税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问题;另一方面应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大力扶植低端住房的供给,努力建设以消费功能为主,投资功能为辅的房地产市场,解决更多普通购房者的购房需求。

2.从开发商角度讲,控制开发成本,降低房地产企业的期望利润。充分发挥房地产企业内部拆迁、质量、经营等各个部门在成本管理中的作用,通过全过程的有效整合来促使企业提高效率和加强成本控制,从而减少管理费用支出,减少消耗、降低成本,把期望利润调整到一个合理的水平;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制定商品房价格管理办法,积极指导、协助房地产企业建立健全价格行为自我约束机制,规范商品房价格构成和销售行为,有效地制止房地产企业在售房过程中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3.从消费者角度讲,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扩大居民的投资渠道,引导资金流向实业,合理控制房地产投资投机。

结语

综上所述,房地产业发展仍存在许多问题,房地产价格的调控任重道远,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使房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同时大力抓好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及供应,调整住房结构和增加住房供应量,引导合理的住房需求,从而解决住房难这一现实问题。

参考文献:

[1]刘海燕,何玉付.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要充分考虑其投资品性质[J].改革与战略,2009,(3).

[2]影响中国房地产价格变化因素分析[EB/OL].gz.house.省略,2005-08-14.

房地产价格管理办法范文2

一、围绕稳定物价,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

1、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价格调控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定物价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干预措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近期要稳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今年全年都应当严格把握属于政府定价权限范围内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的力度和节奏,充分考虑其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防止出现轮番涨价;执行各项促进生产、保障供给的价格措施,着力保证粮食、肉类和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农副产品的供应;继续落实好对主要农副产品运输过程的收费减免政策,畅通重要农副产品的绿色通道。

2、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适应形势变化,适时修订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将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较大、省内供不应求、价格波动较大、或列入价格改革的重要商品纳入监测范围;加大重要商品的监测频率,扩大重要商品批发市场的监测网点,特别是加强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企业”生产经营的商品价格变动进行监测,注意价格苗头性、趋势性变化的监测,及时报告异动预警信息,加强价格形势和重要商品价格动态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调控市场服务。

3、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在发生价格异常波动苗头时,立即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和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商品种类和企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巡查,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油、肉禽蛋奶、成品油、液化气、化肥等重要生活和生产必需品市场价格动态,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非法牟取暴利,以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规定等违反有关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要按照国务院2008年1月13日公布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厉查处。

4、加强教育引导。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和企业诚信建设,及时政府有关政策和价格信息,引导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积极协助政府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物价稳定;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上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稳定社会预期。

二、围绕科学发展,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5、推进电价改革。考虑电网经营企业建设与改造投资还本付息需要、新机组投产造成的购电成本增加等因素,适时疏导累积的电价矛盾;开展销售电价分类改革,按照国家销售电价分类改革方向和具体部署,逐步简化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合理调整销售电价分类比价关系;深入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加强脱硫电价管理,继续梳理合规出台的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积极运用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的电价政策,加强对生物质混燃发电项目的价格监管,进一步优化我省电力能源结构;进一步完善大型高效机组替代小火电机组发电电价政策,落实对企业自备电厂收取政府性基金和系统备用费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节能调度的电价政策;开展电煤价格变化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进一步完善电网企业数据调查报送制度。

6、完善管道燃气、成品油价格政策。制定进口液化天然气销售价格管理办法,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促进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和能源结构的优化;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做好理顺成品油价格的相关工作。

7、加快综合水价改革。按照我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贯彻我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尽快实现城市供水“抄表到户”的终端水价制度,进一步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的计价方式改革。

8、加强垃圾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补充通知(闽政办[2007]183号)规定的目标要求,落实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

三、围绕民生民心,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9、加大医药价格改革力度。贯彻国家发改委控制药品价格的精神,继续降低偏高药品价格;落实国家发改委即将公布的《药品定价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程序和行为;贯彻国家制定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农村医药价格管理方式方法,研究探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医院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差别政策,努力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定和调整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探索按病种收(付)费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

10、进一步整顿教育收费。切实贯彻国家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杂费政策,做好有关收费政策的落实;根据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重新核定我省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规范幼儿园代办费收费行为;结合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工作,进一步完善教材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教辅材料价格,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

11、继续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完善土地价格管理,推进建立规范的基准地价确定、公布制度和协议出让最低价制度;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行为的通知;健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积极探索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切实做好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行政许可工作;梳理涉及住房建设和交易环节收费,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继续做好住房建设中“两管三线”特别是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的规范工作;贯彻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12、进一步做好涉农价格管理。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适当提高储备订单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完善农业用电、用水价格政策,对化肥生产用电和铁路运输继续实行价格优惠。

13、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会同省财政厅对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按部门进行梳理、归并,并向社会公布;贯彻国家发改委重新修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量和收费变化情况,为合理制定收费政策提供依据;开展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在收费审验合格的基础上,对相关收费单位重新发放新的收费许可证;继续抓好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收费优惠政策以及农民跨地区就业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贯彻,切实减轻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以及跨地区就业的农民的不合理负担。

14、完善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出台公共体育设施经营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相关收费行为;清理整顿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规范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收费。

15、进一步强化成本监审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加强对垄断性行业的定调价和定期成本监审,在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必要时要做好对公布实行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种类进行成本监审;逐步建立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成本资料库,为核算定价成本奠定基础;加强成本监审配套法规建设,完善和规范相关行业调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成本监审人员业务素质,树立成本监审机构的公信力。继续做好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加强粮、烟和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情况调查,规范种植意向、成本预测和农资购买等专项调查,为政府制定价格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围绕社会和谐,大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6、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检查义务教育免费政策、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高等院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医药价格检查,重点检查卫生防疫部门、医疗单位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房地产价格检查,重点检查“一房一标价”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房地产中介收费情况;资源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差别电价、脱硫加价、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等促进节能环保价格政策的落实情况;涉企收费检查,重点检查建设、技术监督和各类协会、中介组织向企业收费的情况;涉农收费检查,重点检查化肥、饲料、农药、农业用水、农业用电等农资销售价格,稻谷、小麦等农产品收购价格,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农村医疗等涉农收费;对电信、邮政等垄断行业的价格检查,重点检查这些行业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价格欺诈及改变计费方式变相涨价等行为。

17、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在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多发领域,继续组织开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专项行动,提高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识别、定性、取证、处理能力;加强重点时段监管,组织开展重要节假日和“两会”、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检查;深入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完善明码标价制度,推行明码实价试点,建立健全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和公布制度,净化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

18、畅通价格权益诉求渠道。推进全省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价格举报快速反应能力建设;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提高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对案情简单的案件,要迅速办结,并回复举报人,对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的案件,要及时把办理进度告知举报人。

19、提高价格认证服务水平。促进价格认证机构、行为、技术的规范化,进一步推动价格诚信建设;加大专家库的建设力度,形成全省性专家网络;加强涉案财产的价格鉴定和复核裁定,做好价格鉴定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起草;将涉税、涉烟工作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延伸认证工作范围。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开拓围绕重点项目建设的价格认证业务和矿产资源价格、假冒伪劣药品价格鉴定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新业务。

五、围绕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

20、注重总结推广。适时总结近年来各地开展的工作经验,提炼各地的工作特色和好的做法;按照“公示价格政策、解决价格矛盾、价格信息、建设维护价格服务网络、引导规范价格诚信建设”这一基本要求,扎实做好价格服务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联系、岗位责任、情况报送、效果反馈、业绩考评等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探索一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低成本、高效率、广覆盖的价格服务新路子。

21、扩大服务范围。进校园方面:进一步拓展进校园网络的覆盖面,把加入进校园网络的学校拓展到初中以上学校,重大的教育收费政策的制定和收费标准的调整通过网络向社会征求意见。进农家方面:紧紧围绕“四项服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企业方面:巩固与完善五项制度,即挂钩联系制度、企业缴费登记监测制度、物价员制度、公示栏公示制度、提醒告诫制度。进医院方面:认真探索推进“进社区医院”工作。进景区方面:开展巡访,查找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指导。进社区方面:继续促进条件成熟的社区开展活动,建立社区价格服务队伍。进商场方面:继续开展“诚信商场”、“信用单位”的评选活动。

22、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健全物价员队伍,对于已经建立起物价员队伍的地方,要对义务监督员、物价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价格服务与监督的水平;尚未建立物价员队伍的地方,要积极参照兄弟市、县的做法,想方设法把这项工作做起来。

房地产价格管理办法范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号)和省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政〔20*〕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城镇廉租住房制度

(一)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城镇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从20*年起,对县城区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镇居民低保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做到应保尽保。到“*”末,全县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由县城区城镇居民低保家庭扩大到城镇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乡镇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家庭。

(二)合理确定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及人均住房水平的一定比例确定。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根据城镇家庭平均住房水平及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统筹研究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和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

(三)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资金补贴为主、租金减免和实物配租为辅,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的能力。“*”末,县城区实物配租户数占廉租住房保障户数的比例原则达到30%,对保障对象家庭应享受的保障面积标准与其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进行补贴,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按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市场平均租金给予补贴。市场平均租金由物价局会同房产局测定。

(四)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根据小户型租赁住房房源短缺和住房租金较高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和供应规模。采取新建、收购、改建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供应。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并在用地规划和土地划拨、出让条件中明确规定建成后由政府管理部门收回或按成本价回购;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集中建设的廉租住房在生活便利、设施齐全的区域中选择。

(五)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及管理。根据廉租住房工作的年度计划,切实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一是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三是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四是积极争取上级对廉租住房保障给予补助。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

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一)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水平及人均住房水平的一定比例和住房价格水平确定,并实行动态管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由该家庭提出申请,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有关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审查合格,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管理部门按规定回购。

(二)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套型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三)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根据《*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县物价局核定后方可销售。

(四)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管理部门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管理部门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相关部门联合确定,政府管理部门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管理部门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购房人未取得完全产权以前,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用于购房人家庭居住,不得出租经营。上述规定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政府管理部门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三、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

(一)积极推进旧住宅小区改造和整治。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小区要以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为宗旨,遵循政府管理部门组织、居民参与的原则,按照居民改造的意愿、改造方式、资金筹集、运作模式、拆迁补偿安置要求和配套政策建议等,进行旧房屋的拆除、新建及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治。

(二)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用工单位要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当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区,应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但不得按商品住房出售。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可比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以农民工可承受的合理租金向农民工出租。

四、完善经济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

(一)落实经济扶持政策。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旧住宅小区整治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府性基金和减半收取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各界向政府捐赠廉租住房房源的,执行公益性捐赠税收扣除的有关政策。社会机构投资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旧住宅区整治的,可同时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

(二)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切实保证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三)确保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及旧住宅区整治,要坚持经济、适用的原则。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在较小的户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县建委要切实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有关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房地产价格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陕西;价格形势;走势;对策

中图分类号:F0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631(2012)05-0001-02

一、我省价格运行情况

(一)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

2012年1—5月份累计,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从CPI构成看,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七升一降”的格局:食品类、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烟酒及用品类、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居住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分别上涨8.0%、4.0%、3.6%、2.9%、2.6%、2.1%和0.8%;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下降0.6%。

从CPI由高到低排序看,我省CPI同比涨幅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与海南、重庆并列排第5位,在西部12个省(市、区)中排第5位,在西北5省(区)中排第2位(新疆4.3%、甘肃3.2%、宁夏2.1%、青海1.6%)。排名前10位的省份中西部地区6个、中部地区2个、东部地区3个;排名后10位的省份中西部地区有5个、中部地区2、东部地区3个。

今年前五个月,我省CPI走势与全国保持一致,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主要特点如下:

1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高开低走。2012年1月份,我省CPI同比上涨5.1%,呈高开之势,之后几个月一直保持低位运行。虽然由于3月份受气温持续偏低及连阴雨较多、成品油涨价、流通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CPI环比小幅上涨0.4,但是前5个月整体呈下降趋势,除3月份出现小幅反弹外,一路走低至5月份同比涨幅为3.3%。

2 上涨面有所扩大。今年1-5月份,居民消费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同比呈“七升一降”态势。比上年同期的“六升两降”有所扩大。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上涨的幅度有增有减。涨幅较上年同期扩大的是烟酒、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涨幅明显回落的是居住、食品、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三大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由降转涨;交通和通信价格继续下降。

3 食品类价格仍是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今年1-5月累计,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8.0%,涨幅虽然较上年同期回落3.3个百分点,但在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中仍然是涨幅最大的,也是带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

4 燃油价格上涨推动物价上涨面扩大。今年一季度,成品油价格两次上调导致汽油、柴油价格分别上涨7.6%和6.8%;液化石油气价格也上涨了6%,长、短途汽车运输费用分别上涨6.5%和4.1%。虽然5月和6月又两次下调油价,但对相关行业的传导作用主要在下半年逐渐显现出来。

5 翘尾影响仍然较大。据测算,在今年1-5月CPI同比涨幅中,翘尾因素为2.7百分点,占CPI同比涨幅的69%。

(二)工业生产者价格变动情况

5月份,陕西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环比下降0.4%(全国下降0.4%),同比上升1.4%(全国下降1.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月同比、环比分别上升0.4%(全国同比下降1.6%,环比下降0.3%)。

今年1-5月累计,我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2.8%(全国下降0.3%),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1.4%(全国上涨0.1%)。

工业生产者价格运行的主要特点:

1 同比涨幅明显趋缓,环比首次出现下降。今年1-5月份,工业品出厂价格同比涨幅分别为3.4%、3.5%、2.9%、2.6%、1.4%,呈现逐月回落态势。5月份,工业品出厂价格首次出现年内月环比下降。

2 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价格涨幅持平。5月份,全省生产资料价格涨幅与生活资料价格涨幅首次持平,同比分别上涨1.5%。在生产资料中,采掘类价格上涨4.0%,原料类价格上涨3.3%,加工业价格下降1.9%。

3 重工业产品价格上涨,轻工业产品价格下降。5月份,我省重工业产品价格同比上涨1.7%,轻工业产品价格同比下降0.4%。重工业中,采掘、原料类产品价格同比分别上涨4.0%、3.3%;轻工业中,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产品价格下降3.6%。

4 初级产品价格涨幅高于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5月份,初级产品价格同比上涨4.2%:中间产品价格上涨0.7%,最终产品价格上涨1.8%。

5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的产品价格涨幅较大。在调查的38个大类行业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产品价格同比上涨9.5%,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产品价格同比上涨8.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产品价格同比上涨5.2%。

6 工业品价格“剪刀差”由负转正。1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3.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3.1%,工业生产者购销价格“剪刀差”为0.3个百分点,这是自2010年4月以来首次出现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涨幅低于出厂价格涨幅,扭转了工业品购销价格倒挂的被动局面。

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今年以来,虽然我省CPI持续走低,物价上涨压力得到缓解,但我们仍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警惕通货紧缩的风险。今年1-5月份,我省CPl月同比涨幅分别为:5.1%、3.7%、3.9%、3.7和3.3%。考虑到今年粮食有可能八连增,食品类价格稳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走低等因素的影响,CPI涨幅会继续回落,不排除通货紧缩的可能。

2 商品房价格下降会给相关行业带来不利影响。在国家房地产调控作用下,去年1季度以来,我省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季度同比由6.1%降至今年1季度的0.2%,涨幅较去年同期下降5.9个百分点。今年1—5月份,西安住宅均价总体呈平稳走势,在每平方米6600元上下浮动,基本控制住过快增长。但是,我们也应防止房价过度下跌,给建材、水泥、装潢及家居设备等相关行业带来负面影响。

3 农业生产成本较高。今年以来,部分农资价格涨幅较高,前5个月累计,化肥、种子价格同比涨幅分别为10.2%和12.4%。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势必会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

4 防止“猪贱伤农”现象的再次发生。今年以来,生猪价格持续走低。据我局监测,猪粮比价从去年8月份至今年5月份下降3.5个点位,累计降幅已达37.23%。5月底,全省猪粮比价为5.9:1,已低于盈亏平衡点0.1个点位。因此,应注意稳定生猪市场价格,缓解周期性波动带来的影响。本轮生猪价格走低的主要原因:一是供应量增加。2011年生猪行情较好,养殖利润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养猪户的补栏积极性。今年1季度,我省生猪存栏量821.1万头,比去年同期上涨5.3%。二是消费需求平稳。与供应增加相比,近期居肉需求量相对稳定,加之天气逐渐转暖,猪肉消费进入传统淡季,需求量出现下降。由此可见,供过于求是导致本轮猪价下跌的根本原因。

三、下半年价格走势分析

今年以来,我省CPI月同比涨幅整体呈下降趋势,预计下半年,仍将延续这一下行走势,全年CPI同比涨幅4%的目标有望实现。理由如下:

1 成本推动型通胀压力减弱。2012年,我国经济增速放缓,有效需求不足。加之,5、6月连续两次下调油价,我省PPI和IPI月度同比涨幅持续走低,成本推动型通胀压力会逐步减弱。

2 需求拉动型通胀压力减弱。今年以来,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普遍疲软,带动力不强,需求拉动型通胀压力势必减弱。

3 输入型通胀压力缓解。上半年,国际大宗商品总体呈现偏弱的行情。下半年,大宗商品价格再次超预期大幅上涨的概率较小,全球经济对价格上涨基本无法提供有力支撑。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回落将会使输入性通胀压力得到进一步缓解。

4 翘尾因素影响减弱。据测算,2011年物价上涨对今年下半年的翘尾影响为1.05个百分点,低于上半年1.65个百分点。

四、对策建议

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是贯彻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把稳作为基点,把进作为目标,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为此,在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应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 加大价格监测分析力度。继续做好粮油、肉禽蛋菜、化肥、成品油、钢材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日常监测工作,完善价格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在第一时间对价格异常波动进行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研究分析价格运行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适时出台有针对陛的价格措施,保持价格总水平在合理区间的基本稳定。

2 预防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继续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的要求,加强价格监测和统计报告工作,根据猪粮比价的变动情况,分别采取预警信息、增加收储、调整政府补贴、省际间调入调出调节等措施,以调节市场供求,引导市场预期,缓解生猪生产和价格的周期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据了解,我省生猪现已储备了9000多吨,省政府要在此基础上增加2000吨,把农民手里的生猪在保证价格和收益的前提下收购起来。维护广大市民和生猪养殖户的利益。

3 降低流通环节费用。各县(市、区)物价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11]52号)要求,对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等相关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其基准价和浮动幅度。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保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继续免收车辆通行费。力争2012年底前,取消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

4 稳步推进平价商店建设。我局下发《关于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加快建设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意见》(陕价综发[2012]59号),在全省内稳步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蔬菜大棚、冷链物流设施,促进蔬菜等农副产品产供销一体化。2012年,各设区市要建设平价商店不少于5家。

5 加快推进价格调节基金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和使用工作。加快推进我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管理办法的出台,以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促进生产、保证供应、稳定价格、保障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能力。

6 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物价指数调控目标,在国家发改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深化水、电、油、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着力推进民生价费监管和服务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年初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7 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价格行为监管,完善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及明码标价制度。做好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工作,合理制定租金和售价水平。整顿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规划、人防、消防等收费,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建设收费,降低建设成本。清理房地产交易、按揭、产权转移等销售环节收费,降低交易成本。

8 切实解决突出价格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和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监管办法,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积极推进高校学分制和研究生收费制度改革,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二是加强药品成本和价格调查,做好地区间价格协调和药品价格评审工作。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特别是植(介)人类医疗器械价格的监管。三是加强商业银行收费监管。商业银行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变相收取手续费、承诺费、咨询顾问费、资金管理费等,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收取保证金,以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要在显著位置公示各类收费项目和标准。

9 清理整顿涉企收费。落实国家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对明令取消或免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转为经营收费继续收取。按照“从严、从紧、从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涉及行政许可、限制进入和具有垄断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性收费行为。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

房地产价格管理办法范文5

一、加强和改善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之一,是物价部门的重要职责。一是积极运用价格政策促进农产品生产、流通和供应。要认真落实好国家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促进粮食生产发展。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好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减轻农产品生产流通成本,使价格上涨的利益更多地向农民倾斜。加强对灌溉用水、用电以及种子、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要增加储备,确保市场供应。二是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完善重要工业品出厂价格监测报告和月度、季度价格形势分析例会制度。重点强化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和煤炭、柴油、化肥等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分析,全面了解生产、供应、库存、需求变化情况,及时掌握价格最新动态。要加强市场巡查,及时、准确地掌握第一手资料。要深入研究重要商品价格波动规律,及时提出加强价格调控的措施和建议。三是依法建立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四是审慎出台政府提价项目。出台政府提价项目时,必须制定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偿措施。五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价格救助工作。各级物价部门要密切关注、准确测算物价上涨对当地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根据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六是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社会预期。

二、稳妥有序地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运用价格政策和调节手段支持推进发展方式转变

转方式、调结构是2011年河北省经济工作的主线,也是保持物价平稳的长效之策。要认真抓好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支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的落实。要紧紧围绕当地的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准确把握价格调节方向,进一步增强运用价格政策与调节手段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价格矛盾疏导压力加大、空间缩小的情况下,一定要把握好价格改革的重点、时机、节奏和力度,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一是推进电价改革。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和超耗能惩罚电价政策,完善脱硫电价扣减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光储发电项目发展的电价补贴实施办法。合理制定电动汽车充电统一收费标准。按照国家部署,改革销售电价分类及结构,稳步推进竞价上网和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择机出台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按程序做好实施工作。二是推进油气价格改革。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政策,研究制定我省道路旅客运输运价油价联动方案,出台汽车运价规则,努力缓解油价调整对群众生活和下游行业的影响;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稀缺程度的天然气动态价格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规范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门站价格;研究建立天然气价格专项收入调节制度。三是推进水价改革。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推进农业用水综合改革;研究制定鼓励再生水生产和使用的价格政策;稳步推进水价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四是推进环境价格改革。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完善污水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三、强化和改进民生价格监管,积极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与收费问题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国内需求的重要着力点,价格工作在这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是加强医药价格监管。积极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强基本药物价格管理,认真落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改进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加价办法,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医疗机构调整用药结构,促进廉价药品使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调整合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收费项目,制定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单病种收费意见。加强医用耗材、高值医疗器械价格监管,减轻病患者负担。二是加强教育收费管理。降低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研究制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办法》和《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减轻群众教育费用负担。三是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进一步完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价格监管办法。四是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对部分垄断行业成本开展定期监审,研究建立垄断行业价格动态调整制度,探索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垄断行业超额利润,维护社会公平。降低电信基本资费特别是增值服务收费标准。规范银行服务收费。

四、加强清费治乱和执法检查,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

加强价格执法检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稳定价格、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是继续做好清费治乱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对各部门收费项目、标准进行逐项审定并重新公布。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的,均按下限标准执行,营造河北收费政策洼地。二是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开展涉农收费、粮食收购价格检查;开展涉企收费、交通运输价格、垄断行业收费检查;开展成品油、天然气、水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检查;开展医药价格、教育收费、银行收费检查。三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抓紧研究制定市场调节价格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办法,规范经营者定价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严厉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打击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推进价格诚信工作,搞好事前防范。四是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五是做好价格举报工作。

五、继续深化价格公共服务,不断提升物价基础工作水平

深入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对于夯实物价工作基础、提升物价工作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也是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的必然要求。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围绕稳物价、保民生,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价格调研,切实拿出强化监管的具体思路和办法;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对制约发展的突出价格矛盾加强调研,努力寻求新的突破;围绕优化环境、减负增效,在清费治乱、深化价格公共服务等方面,出实策、见实效;围绕缓解企业“两头受挤”矛盾,指导帮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应对通胀压力。二是强化成本调查监审工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规程和部分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继续做好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三是加强价格认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扎实开展价格纠纷调处工作,为群众维权提供有力支持。做好涉案、涉纪、涉税财物价格认证工作。做好地上附着物补偿和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证工作。做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加强价格认证机构建设,加快价格认证机构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成效。四是完善价格公共服务网络。继续推进“数字物价”建设,完善以“河北物价”网、各市价格门户网为主体的信息服务平台,增强物价部门话语权。

房地产价格管理办法范文6

(一)围绕发展,谋划全局,开展了计划规划的编制和宏观经济运行的预警监测。

1、认真抓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规划,突出科学性。一是及时制订年度计划。年初组织议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年度计划”,经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下达,同时加强了对计划实施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二是认真编制重大发展规划。加强部门协调,平衡衔接,编制完成了《*湾港区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规划》,开展了《*市新农村建设规划》、《*市大中型水库移民经济社会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积极组织规划实施。将“十一五”规划纲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乡镇进行考核,对规划中的能耗、减排等约束性指标和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预期性指标,进行年度分解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实施。

2、及时做好经济运行的预警监测,突出针对性。密切掌握全市经济动态,对国民经济各阶段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先后完成了第一季度、1-4月、1-5月、上半年、1-8月、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材料和人大汇报材料,剖析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做好全年经济工作提供决策和建议。特别是在上半年,我局针对重点工程和固定资产投资进展不快的状况,深入分析原因,提出了对策措施,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全市重点工程攻坚会议和电力攻坚、工业区进场攻坚等会议,成立专门班子抓落实,有力地推进了经济和社会建设。搜集相关资料,完成《*市产业集群化发展思路和具体工作》、《*、瑞安、温岭经济社会发展横向比较》等材料提交市领导参阅。在分析研究当前经济运行情况的基础上,预测判断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提出明年工作思路,安排20*年计划指标,着手起草市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发展计划报告。同时坚持定期、定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省发改委上报我市经济运行情况,市府每季一次经济运行总体情况,加上专题汇报,市人大专项汇报三次。

3、积极开展影响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调研和政策研究,突出实效性。针对我市“转型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完成了《关于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对策建议》、《加强调控和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等13个全局性发展问题的课题调研报告。《构筑和谐社会要在高起点上建设新农村》和《关于建设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与建议》两个课题分别获*市发改委调研课题一等奖和优秀奖。完成了“关于对瓯江口区域开发建设情况的意见”,分别上报市府、*市发改委建议调整《瓯江口开发建设规划研究》中有关影响*发展的布局、方案和思路,在*市发改委的支持下,*市政府基本采纳了我们的意见。针对我市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现状,研究提出加快发展思路和方案,受到了市政府的采纳,市政府决定抽调人员组成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挂靠我局开展工作,起草了《*市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关于实施“退二进三”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培育和鼓励企业上市的实施意见(试行)》、《*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20*年*市服务业工作部门分工》、《*市服务业发展部门工作要求》等一整套方案材料,调查搜集“服务业建设项目”,较好开展了服务业发展的相关前期工作。

(二)引导投向,突出重点,加强了投资的综合管理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

1、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综合管理。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不规范、超概算情况严重的状况,我们从规范办事程序着手,加强了管理。一是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精神,研究起草了《*市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提供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实施。进一步明确了要求,规范了审批,特别是加强了对政府性投资项目投资概算的管理。对城市景观、市民生活和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以论证、调查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努力提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效率。切实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推行基建项目立项和核准并联审批制度,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1-12月项目立项337个,总建筑面积127.69万平方米,总投资41.83亿元,项目备案181个,总建筑面积200.60万平方米,总投资51.39亿元;项目核准15个,总建筑面积72.99万平方米,总投资33.61亿元;全市下达年度计划176个项目;窗口承诺件提前办结率为96.7%。三是牵头组织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我市自2005年1月1日以来开工建设的项目、所有在建项目和已审批尚未开工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做好自查工作。

2、狠抓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年初编制了“*市20*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建议表”提交市政府审核。经审核,计划实施重点建设项目37项(其中省、*市重点建设项目5项),总投资1*.9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9.00亿元。积极履行综合管理职能,加强重点工程督查、协调工作。一是积极探索重点工程监管新方法,编制了《*市20*年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分解表》,将重点工程投资进度考核与形象进度的考核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重点工程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二是加强重点工程动态管理。组织人员经常性深入重点工程建设现场,实地督查核实工程进度,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市领导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确保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协助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和重点工程建设专题分析会,实现重点工程建设市长督查汇报会、分析协调会制度化,全力为重点工程建设破解难题,排除障碍。全市重点工程总体进展较为顺利,截至12月底,全市在建重点工程共32项累计实现投资额19.17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00.88%,比上年同期增长12.95%。

3、主动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制定了20*年*市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做好已列入重点工程预备项目名单的35个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建立了20*年招商选资项目库,主动参与招商活动。积极配合做好高速公路复线,*至*第二通道以及*市大门大桥二期(翁垟至万岙高速互通公路建设)工程、*市中心区至*湾港区大道建设工程、*南北通道工程、*湾港区船舶制造基地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多次陪同上级有关领导和专家沿途考察走向、勘探地形、测量,帮助收集资料和协调沿途有关地方之间关系。

(三)积极协调,深入调研,推进了企业改制和上市工作。

积极参与工业企业改制协调会,稳步推进我市农村综合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工作。完成了房管局和劳动局下属各1家集体企业的改制工作,参与了乐申鞋厂、五龙控股公司和通用机械厂等3家企业改制。整理我市有关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非公经济发展工作材料向市政协汇报,根据上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省中心强镇(柳市、虹桥)调研、申报工作和上市企业资源调查工作。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全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投保户达26.6103万户,占我市农户总数的92.6%;能繁母猪保险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4200头任务数,走在全省前列。及时开展受灾理赔工作,确保农户损失得到补偿并及时恢复生产。全年我市经历数次台风影响,两项农村政策性保险共理赔1228.61万元,其中农村住房保险理赔391.19万元,农业保险理赔837.42万元。

(四)依法治价,强化监督,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1、加强重要商品、服务收费的价格管理。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供水价格改革,逐步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调整了乐成、虹桥片区的自来水价格和*、*、*水库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时落实水资源费的征收,开展了全市供水价格成本监审,促进水利和供水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住房价格管理,积极探索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价格管理形式。认真审核了万岙农场康居工程销售价格,及时审定了“交通大厦”、“新世纪花园”、“县浦公寓”等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努力规范房地产价格。深化药品价格政策导向,继续分批降低政府定价药品价格。重新公布了我省937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和2945个规格的降价药品的价格,并督促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减轻患者的负担。建立健全价格监测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价格监测预警作用。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坚持每月两次对8大类54个品种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和分析,尤其是针对下半年以来,受国际市场油价高涨和国内部分生产资料、消费品价格上升影响,我市成品油、液化气、猪肉、食用油等价格持续较快上涨的状况,及时启动价格预警实施预案,密切关注市场物价动态,加强监测分析,第一时间向市领导反馈信息,报告价格上涨原因,提出应对建议,努力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2、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部署并开展了20*年度收费验审工作,对全市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垄断经营性收费以及以收费形式征收的各种基金、集资、附加的近150个执收单位进行全面验审。安排对白蚁防治行业收费进行专项验审,调查了近三年我市白蚁防治总收入、总支出情况,总结出我市白蚁防治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向上级部门提出规范白蚁防治行业收费管理的建议。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市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进行全面换证。规范和调整了建设、土地、公安、工商、交通、人事和农业等16个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停止执行部分收费项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办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全市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办学成本进行测算,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省定价目录和听证办法的要求,先后组织召开了关于制定16路公交车和雁荡山公交车票价听证会,出台了16路公交车收费标准。认真审核了11个强制性培训班收费。

3、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根据省物价局文件精神,联合纠风、教育等部门分别开展春季、秋季教育收费大检查,采取点面结合的形式,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落实情况,高中“三限”政策落实情况,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的行为进行查处,共检查中小学校64所,查出的违价金额达185.84万元,已责令清退91.17万元,立案3起。根据省物价局、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全省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浙价检[20*]67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包括规划、土地、房管、乡镇政府在内的涉农价格收费检查,共检查单位11家,立案2件。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浙价检(20*)156号]文件精神,分别对市二医、三医、中医院、妇保院的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各大医院不同程度存在着自立名目,扩大范围收费,提高差率,推迟降价时间等违法行为,查出违价金额达90多万元。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组织开展了对副食品市场、各大超市、旅游行业的明码标价情况检查,针对主要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共受理群众投诉96件,办结96件,办结率100%。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8件,查出违价金额403.02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115.6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2.56万元,罚款6.3万元,上缴财政1*.87万元,其他的正在处理中。

(五)培育市场,强化调控,确保了粮食安全和社会粮情稳定。

1、稳步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制订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办理制度,建立用粮企业粮食经营台帐,及时掌握具有粮食收购证企业粮食收支基本情况。认真做好全市粮情监测点的监测和粮食信息的采集分析及统计上报工作,及时为粮食购销企业提供粮食产销和市场价格信息。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确定并落实了20*年度粮食各项补贴,提出了20*年度附营企业特困资金分配方案,并进行监管,真正使特困资金用到实处,有效地解决了特困企业的难处。加强企业财会基础工作,指导企业开展会计核算,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及时汇总上报,提供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步伐,完成粮食收储公司的组建和财务合并工作,做好粮食附营企业改制的准备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拥军慰问和军粮供应工作,并率先在市军供粮站和雁荡代销点正式实行军粮刷卡供应。

2、扎实开展粮食安全工作。一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及时调整了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领导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并在11月中旬召开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举办消防器材的应用演练。组织4位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参加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防范意识和管理水平。根据市府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组织开展了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地毯式”检查,对6家存在安全问题的单位当场发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整改书》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强制整改书》,并督促及时做好整改。二是认真抓好粮食储存安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按季组织开展全市粮食收储企业仓储“一符四无”粮情安全检查和仓储千分制考核。指导和督促收储公司认真抓好仓库修理、器材维修以及仓容的安排和落实,有效保证了粮食储存安全。同时,积极开展市地方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相关前期工作。

3、保证社会粮源和质量。发挥粮食部门引导、服务生产的作用,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按照订单、核单、定单、盯单、买单的工作链条,认真做好粮食订单跟踪服务,发放预购定金66.8万元,全年收购“订单粮食”10000吨,完成率为95%。及时轮

换储备粮,确保库存粮食的质量。根据储备粮管理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今年落实轮换储备粮10000吨和储备油75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委托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公开拍卖,保证了地方储备粮油的推陈出新,有计划有步骤平稳了粮食市场。坚持定期检测储备粮油产品,加强粮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及时完成了省、市、地方的检测任务,共抽取粮油样品228个批次,其中早籼谷204个批次、晚籼谷42个批次、食用油4个批次。认真做好日常粮油检查,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和企业,及时建议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确保市场粮油质量过关和居民放心吃粮。

(六)发挥优势,履行职能,推进了以电子政务建设为重点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

进一步扩大联网范围,巩固网络安全,努力建成一个统一、安全、稳定的*市电子政务网络基础平台。按照省电子政务网络技术规范,继续做好市电子政务外网改造、IP地址调整和各单位业务专网的接入工作。对电子政务网络进行调整和完善,增强了网络管理能力,进一步巩固网络安全,并完成了部分乡镇的电子政务外网改造。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市电子政务网络迁建的相关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普及短信息办公业务,推广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努力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完成安装电子政务平台系统软件及环境配置,更新了短信网关模块。分三批对全市相关单位办公室主任和负责电子公文收发工作的文秘人员进行运用操作培训,确保了自8月1日起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在全市机关范围内的正常、良好、安全运行。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扶持信息产业发展,努力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认真做好*市软件及电子信息产业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20*年度项目申报和20*年项目验收工作。协助做好“浙江省电子元件*市生产基地”的申报工作,并于11月6日获省信息产业厅批复同意立项。配合做好电信助推农村信息化试点乡镇(10个)和试点村(100个)筛选、确定等工作。此外,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关闭了电子政务网络有关股票端口,对机关单位联网电脑使用股票软件进行封锁,确保电子政务网络真正用在政务方面。

(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作风建设,实现了机关管理和队伍建设有序推进。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部署、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创建“六型机关”,继续开展机关“四好科室”创建活动,机关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各类学习经常化。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学习会、机关“学习夜”、“解放思想”和“端正机关作风、建设‘六型’机关”大讨论、“作风建设”网上在线知识竞赛等活动和安排在职各类学习培训,实现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二是机关管理制度化。通过开辟网上专栏征求意见、交心谈心、“阳光行动”、访基层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对全局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汇编,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逐步形成一套长效管理机制。三是政务公开网络化。除了在局机关办公场所设立固定公开栏外,还在*市发展改革网站上公布审批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办事承诺,并每月公开审批结果,接受公众监督,真正做到了能够公开的事项一律对外公开。四是廉政监督信息化。除了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外,每逢节假日局纪委办公室通过政务工作平台向全局同志发手机短信息,强调要遵守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警钟常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