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动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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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行动方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进我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工作部署的落实;督促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坚持与今年安全生产“三个专项”工作相结合、与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整顿持续攻坚相结合的原则。

二、时间安排

20*年5月至7月底。

三、督查形式

督查行动由市安委办综合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单位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明电[20*]15号、河北省、*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攻坚工作方案及本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督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全面开展督查行动。市对各县(市)区开展督查,市级督查不少于1/3的县(市)区,各县(市)区督查不少于1/3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

四、督点和内容

(一)重点行业和领域范围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上运输、铁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设施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机械、电力、轻工、纺织、烟草、邮政、通讯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4、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各类设备设施。

5、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7、市直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范围。

(二)重点内容

1、重点督查的综合内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分解和落实20*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情况;全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按照明电[20*]15号和唐安办[20*]16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迎奥运和奥运会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这;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2、重点督查的专项内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督查内容,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93号)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94号)确定的内容,以及市安委办《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和市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在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烟草、电力六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执行。

道路交通: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危险品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通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运输经营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水上运输:“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老旧船只安全及运行状况;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渡口渡船安全整治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铁路: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和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铁路行车关键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及维修情况;道口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及平改立推进情况;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采矿、采砂等情况;公路铁立交桥、公铁平行地段防护设施以及航标等的设置、管理情况。

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物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和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水利: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违规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电力:预防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保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辅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情况;煤矿安全供电情况。

农业机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情况;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配备、持证上岗和胜任情况;渔业船舶遵守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情况。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情况。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拆除旧生产线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和销爆处理方案的情况;新建生产线按计划实施及安全管理的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国防科技工业:危险作业场所“压点减员”、强制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危险品销毁、处理专项整治,开展外包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等的情况;军工危险品单位外部安全距离问题的整治情况。

市属以上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及“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预报预警、应急预案和治理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与安全投入、“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教育培训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分包企业资质审核和作业现场“三违”现象治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具体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协调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本级、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督查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细化督查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方案于20*年5月7日前报市安委办。

安全生产行动方案范文2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打击农业机械行业非法和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创造安全、有序的农机作业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使用假冒或伪造牌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行为;

(二)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私自拼装、改装及出售报废农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2013年5月开始,到11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措施。

(二)集中整治

要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对查出的农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登记,逐项纠正和治理。既要督查检查,又要做好服务,落实分类监管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分析(11月20日后)

各中心要对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报告于11月底前报市农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要明确人员和工作职责,要将其与“农机安全生产年”、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推进各项农机安全责任和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农忙季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抓好“三夏”和“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行动方案范文3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深化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全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排查治理的重点环节和部位

本次排查要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把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环节和部位放在:仓库,经营、办公、出租屋以及施工建设工地。局属企业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三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企业安全管理以及应急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二个结合”:一是与推进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各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化,不断提高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系数;二是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监察,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落实整改。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按计划组织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安全生产行动方案范文4

1、分工协作,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章立制,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3、自查自纠,排查、整改和监控好重大危险源,并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4、转变思想,解决好安全生产投入和教育培训。

二、整治重点及主要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整改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

三、时间和步骤

从6月18日开始至12月1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8日至6月24日)。各企业要研究制定具体方案,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行动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5日至7月15日)。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三)专家“会诊”阶段(7月16日至9月30日)。根据需要经信局聘请有关专家,深入企业把关问脉,帮助企业梳理、排查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和隐患。

(四)督导落实阶段(10月1日至11月10日)。区政府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本次行动进行现场督导和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至12月1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查缺补漏,建章立制,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提高水平。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企业要把这次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的关键举措,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2.迅速行动,务求实效。各企业要按照上级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增加投入,积极开展好这次行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务必取得良好效果。

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证照不全或不具备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安全生产行动方案范文5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和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梳理、找痛点、定措施、猛攻坚”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整治重点、深化责任落实、狠抓源头治理、强化科技支撑,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坚决根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为建党100周年、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描绘好新时代改革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影响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分析研究,拿出管用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盯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各项任务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坚持标本兼治、长效常治。加强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挖掘各类风险隐患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快政策治本、源头管控、科技提升,着力解决历史性、根本性问题。

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攻坚战。按照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规定要求,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特点,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科学分析、辨识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要主动采取防、管、控措施,把安全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各企业要在风险辨识管控的基础上,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同时对员工进行风险管控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全面梳理出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列出清单,逐一进行“回头看”,确保管控到位。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坚战。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严格实行挂牌督办治理,并建立台账,定期督促调度整改情况。推进隐患“清零”。确保2021年底,企业自查、各级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原则上年内整改到位,确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三)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结合我镇实际以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工贸、城镇运行、特种设备、校园、农林水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釆、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退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铁心硬手、重拳出击,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联合惩戒、诚信体系、黑名单等制度作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升攻坚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执法专业人员力量,积极参与市执法人员培训活动,提高监管执法水平。行政执法文书标准;依托网络,采取全覆盖执法检查,确保监管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五)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战。以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导向,以落实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为核心,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人员比例提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凡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一律重新参加培训并经培训。

(六)开展公共安全文化建设攻坚战。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活动。以“互联网+“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平台或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应急科普宣教活动。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引领、警示、教育和规范作用,加强事故警示教育,高危行业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蛆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建立安全“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鼓励检举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加强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推动安全体验场馆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持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落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持续开展应急科普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提升全民安全生产和科学应急意识,真正实现以文化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抓好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建设,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攻坚战。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应急演练,依法建设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各相关单位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管理,进一步督导企业应急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指导各类园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进一步统筹全镇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镇应急小分队,推行规范化管理、训练、作战和保障,打造一支符合我镇应急特点地方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加强重点专业救援队伍装备的配备,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四、整治步骤

从2021年3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3月)。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前两阶段工作情况,结合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攻坚任务和具体责任人员,要通过动员部署会、微信助推、短信速递、温馨提示等形式,广泛宣传“十大攻坚战”具体内容及有关措施,营造浓厚攻坚氛围。

(二)实施攻坚(2021年4月至9月)。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市目标任务清单(详见附件),照单全收,结合本地单位实际,抽调骨干力量,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坚持部门联动、系统推进,采取现场办公、“开小灶”等措施,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有效管用。要突出长效长治,对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不仅治标更要治本,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三)评估提升(2021年10月至12月)。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对“十大攻坚战”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先进,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弱项,攻坚克难补齐短板,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为下一个三年行动提供坚实基础,扎实推进我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攻坚领导小组,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应急办、综冶办、派出所、交警中队、宣伟线、农林水线、民政线、文化线、财政线和负责中小学校长、各村(居)委会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应急办,具体组织协调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攻坚工作。各村(居)委会书记和各单位负责人同志是本地、本部门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实施细则,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研究指导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分析评估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抓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有序推进攻坚行动落地落实,坚持分工,合作的总原则,牢固树立系统思维,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实现长效长治,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安全生产行动方案范文6

一、总体目标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坚持“生命重于泰山”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工作重要抓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深入剖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发力,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针对性措施,集中解决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园林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突出园林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汛期安全等重点领域,强化执法检查,打牢安全生产基础,彻底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

二、攻坚时间

2020年7月15日10月25日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主要工作

(一)第一阶段:全面发动阶段(7月15日-7月24日)

1、抓好贯彻落实。一办五中心及各股室负责人

按照分级负责、监管的原则,按照中心制定的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细化措施,安排部署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在认真整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第一阶段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的同时,对照本次活动内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一办五中心及各股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进入汛期后园林行业安全生产特点,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安全宣传,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增强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企业经营单位的担当意识,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基础。

3、总结吸取教训。一办五中心及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警觉,举一反三,深刻吸取近期安全事故频发事故教训。要针对长期以来园林行业生产形势稳定的特点,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进一步研究出台一些有效措施,坚决守牢底线。

(二)第二阶段:彻查整改阶段(8月25日-9月16日)

1、开展园林危化物品综合治理。8月25日至9月16日为园林危化物品隐患排查阶段,五中心负责人各要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所属范围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都要做到数量清、责任明。要深入查找危险化学品存储、运输、使用、处置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8月25至9月16日为深化提升、巩固成果阶段,五中心负责人对清查出来的危险化学品要从购置、使用、存储、废料处理等各个环节加强研究,对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一整套应对解决方案。严格落实危化品登记制度,确保危化品使用管理无死角无漏洞。

2、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五中心负责人要做好夏季防汛工作,全面开展园林道路、工程建设和办公楼安全检查,登记备案检查情况,并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巡查排除,对可能发生山体地质灾害的隐患和工程等要提前排查,设置警示标牌,派专人看守,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安全。

3、清理整治涉园林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五中心负责人要对涉园林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强化作业现场安全。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强隐患排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涉园林企业,要立即停产整改。

4、加强园林区经营加工生产安全检查。五中心负责人要明确分工,及时督导检查,确保行动扎实有效。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苗圃和良种基地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5、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中心所属机关消防安全工作,督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抓好问题整改。五中心负责人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强化重点区域的巡护,排除火灾隐患,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做好防火安全,提高市民的防火意识。

6、强化公园、广场安全管理工作。公园、广场要加安全巡查,要对公园内的湖面、各种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区域防护设备进行维修加固,确保人员和车辆安全,保障辖区内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9月16日-10月25日)

五中心要认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开展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确保园林业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行动开展不力或发生较大园林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五、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