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城市环卫一体化运营方案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城市环卫一体化运营方案范文1
一、以“*城市容环卫杯”竞赛活动为抓手,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
1、进一步彰显“*城市容环卫杯”竞赛实效。市、区要继续以“*城市容环卫杯竞赛”为有效载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创新竞赛内容和载体,突出重点亮点,细化检查评比标准,健全奖惩制度,彰显竞赛实效,不断增强行业的凝聚力,市场的竞争力,社会的号召力。今年,要突出抓好环卫设施设备规范管理、余泥渣土管理、轨道交通建设高峰期道路环境卫生整治等项目的检查监督,抓好“垃圾焚烧处理厂监管”和“餐厨垃圾管理”等新增设项目的检查评比,继续加强道路清扫的密度和冲洗频次,在基本消除可视垃圾的基础上,消除道路泥沙、扬尘多,人行道污垢厚重等现象,提高道路清洁度。同时,要顺应数字化城管要求,探索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纳入竞赛计分外,要及时上报城管指挥中心,纳入数字化处理评价系统,使存在问题处理不积压。
2、建立健全清扫保洁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继续协调建立健全环卫清扫保洁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根据科学测算的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价格标准,报请市政府提升清扫保洁外包单价;努力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坚持“特区内外一体化,市、区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将市政道路及可实施机扫的街道全部纳入机扫范围”原则,提高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招投标“门槛”,将机扫能力作为参加投标的重要前提,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力争到*年底,特区内市政道路平均机扫率达到60%以上,特区外达到40%以上;2009年底,特区内达到70%以上,特区外50%以上;2010年,全市平均机扫率达到80%以上。
3、扎实推进环卫设施设备清洁行动。贯彻落实《环卫设施设备清洁行动方案》,全面实施整治行动,规范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和管理,逐步淘汰环卫手推车,加强垃圾转运站(桶屋)管理,整治垃圾运输车辆,整治大型环卫设施及环卫基地周边环境,将环卫设施设备对市容环境的污染减至最低程度。今年4月10日之前,各区要将辖区内环卫设施设备彻底清洗一遍,清洗标准要高,要精细,重点加强对垃圾车污水收集槽、排污口以及垃圾屋外墙等盲点部位长久积存污垢的清洗,做到不留遗漏,不留死角。同时强化长效管理,规范设施设备清洗的时间及频次。各区要每天组织对辖区各街道、社区、清洁服务单位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扣分扣钱范围,环卫设施设备的管理情况要纳入环卫招投标条款。市“*城杯”竞赛办每月将各区环卫设施设备清洁行动作为竞赛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下发督办函,在《*特区报》、《*商报》等主流媒体上不定期予以曝光,在《*晚报》上连续曝光,特别严重的实行红黄牌警示制度。对整治取得明显成绩的,要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表扬先进,典型引路。到今年6月底,督办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使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清洁状态。远期要达到环卫设施设备标准高、数量足、整洁完好、设置科学、功能完善的长效目标,达到*、*的管理水平。
4、倾力改善特区外环境卫生状况。以筹办大运会等为契机,*、*及*区要全面梳理分析环卫工作现状和问题,列出需突破的重点难点,提升管理理念,提高环卫标准,努力构建特区内外环卫工作一体化管理机制。一是今年4月底以前,要将辖区内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全面清理,以配合“清洁*月”活动顺利开展;二是要争取与坂田、龙城街道一样将清扫保洁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以财政投入为主,卫生收费为辅,并对收费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卫生费不挪作他用;三是要排出推进清扫保洁市场化时间表,不断调整优化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队伍,提升环境卫生质量。*区今年6月份之前力争将辖区内全部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纳入市场化管理;四是完善责任和监管链条。街道城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明确环卫管理责任人,实施辖区环境卫生全覆盖管理。
5、重点保障黄金周及重大活动期间卫生。大力抓好黄金周及文博会、高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卫生整治,特别在今年我市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期间,各区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大力整治辖区内环境卫生,重点做好活动场所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建立应急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保障此项重大庆祝活动的顺利开展。
6、重点提升公路、高速公路、城门关口、水域等区域环卫水平。积极协调公路部门通过加大环境卫生资金投入,增加保洁人员配置和提高清扫保洁频次,将过境公路纳入与市政道路相同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体系,力争通过市政府明确该项要求。同时,从本月起,市“*城杯”竞赛办每月安排2至3天对公路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办公路部门整改,若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督促交通部门整治,效果仍不明显,则通报市、区政府,并请媒体曝光;继续通过检查督办、下发通报、媒体曝光等形式强化高速公路出入口、边沟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强化城门关口、铁路、河道、海域、待建地、预留地环境卫生管理,达到清扫保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目标。
7、强化余泥渣土管理。今年是全市“轨道建设”高峰期,余泥渣土量激增,必须通过规范工地源头管理,与交警、建设等部门建立联合联通机制查处车轮带泥、超高超载、沿途撒漏泥头车辆以及建立土方需求调配机制等措施,有效抑制“轨道交通”建设期间渣土污染;大力推动全市渣土受纳场设置规划建设,加快水径受纳场建设步伐,解决我市渣土出路问题;强化长效机制,显著降低扬尘污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冲洗道路两旁行道树上板结的尘土。
8、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运行体系。进一步推进清扫保洁、垃圾运输专业化、企业化、市场化。今年特区内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率要达到95%。特区外达到80%。同时,对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企业实施行政许可,建立健全完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一是开展对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市场容量调查,为进一步规范市场奠定基础;二是对目前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经营服务的企业进行重新梳理,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许可证》,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不得再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活动;三是对于新环卫作业服务项目,应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应取得行政许可后才能参加招投标;四是对已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企业核发许可证时,应征询被服务单位的意见;五是加强对已经行政许可服务企业运营过程(包括项目人员投入、作业时间、作业程序、设备投入、人员考核、应急能力、制度建设等)的监管,并将监管结果作为再许可或退出条件之一加以考核评价。
9、加强建筑立面的环境卫生管理。借鉴*经验,采用完善立法和加强监管等措施,推动业主和物管公司加强建筑立面的环境卫生管理,实现环境卫生“空地一体化”。
10、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执法力度。各级执法队伍要强化环卫专项执法力度,环卫执法纳入城管综合执法量化考核。特别是街道城管执法队要按照责任辖区进行日常巡查,依据职权查处乱丢乱倒垃圾、翻拣垃圾、乱摆卖及余泥渣土污染等违法违章行为。同时,今年要积极探索采用小额罚款进行环卫委托执法的新路子。
二、全力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打造一流的环卫硬件系统
11、建立先进的垃圾收运系统。市、区环卫部门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垃圾转运站的建设工作。去年建成的343座垃圾转运站要在*年6月底前全部投入运营,其余增建站点必须在*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再次重申规范新建垃圾转运站的运营管理,完善市场化垃圾收运系统;推广车载桶装密闭式的垃圾收运模式,逐步淘汰吊桶车和后装式垃圾车。特区内自*年1月1日起,特区外自2009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吊桶车运输垃圾。特区内自2009年1月1日、特区外自2010年1月1日起不再使用后装式垃圾车。随着新型垃圾转运站的投入使用和车载桶装密闭式收运模式的推广,各区务必达到“垃圾不落地”的管理目标;做好*大运村等区域引进封闭式垃圾管道自动收集系统进行试点的协调、监督工作;完善我市粪渣收运、监管方案,规范粪渣清运市场;与市规划局联合《*市中小型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与设计标准》并组织实施。
12、加强公厕建设、监管力度。完成《*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并报送至市法制部门,重点推动沿街商场、宾馆、酒楼等公共场所业主和经营者配套建设、提升和开放公厕,完善全市公厕管理系统,解决群众上厕难问题。同时,对现有市政公厕继续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要。着手编写*公厕使用等“指引”,在网上,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
13、加快环卫大型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市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园)系统布局规划(*—2020)》,督促编制*、坪山、白鸽湖环境园详细蓝图规划;做好清水河大型垃圾焚烧厂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克服困难,加强协调,确保市新卫生处理厂、粪渣处理厂及进场道路竣工并投入使用;加快郁南、吉岗采石场边坡整治工程建设,力争*年6月底完工;推进综合厂电网接入系统改造与厂区环境改善项目进度;继续推进南山垃圾焚烧厂、*老虎坑填埋场二期、平湖垃圾焚烧厂一期等工程扩建以及*大工业区垃圾焚烧厂、白鸽湖垃圾焚烧厂、坪山垃圾填埋场等工程建设,今年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保持在*%以上,到2010年要达到100%。
14、继续做好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工作。规范环卫工具房设置,参照建设部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完成环卫工具房、环卫工人休息室配置;规范公厕设置,根据《*市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园)系统布局规划(*——2020)》和《*市中小型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与设计标准》的要求完成公厕设置工作;规范设置果皮箱,对全市市政道路的果皮箱设置情况进行普查后,按《*市环卫作业规范》进行整改,完成增设和更新工作。
15、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各垃圾处理设施环境达标检测考核评审,确保各垃圾处理设施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达标排放;禁止下坪场的受纳未经批准的特区外生活垃圾;完成*大工业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理补贴费标准测算工作,研究解决南山、盐田垃圾焚烧厂签定特许经营协议谈判中的问题,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全市监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开展双向交流,不断总结监管工作经验,促进全市监管工作的标准化、统一化。
16、规范环卫专业车辆管理。以修改城市垃圾运输车辆行政许可条件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办证行为。委托*、*开展垃圾运输车辆办证工作,做到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分类许可,争取下半年起禁止对个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办理准运证;特区内外均要成立相应的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小组,对部份垃圾运输车安装GPS监控系统,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入口处的监管,采取罚款、停运、吊销准运证等处罚措施查处违章垃圾运输车辆。
三、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工作,健全环卫政策法规体系,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环卫软实力
17、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工作。出台代征收垃圾处理费手续费标准及漏耗补偿政策,支付供水企业代征收垃圾处理费前期系统改造一次性投入,建立供水企业、供水“中间层”代征收手续费核拨机制,与供水企业新签订委托征收垃圾处理费协议;巩固并提高我市垃圾处理收费收缴率,清查特区内自备水源用户,委托相关单位按垃圾产生量征收垃圾处理费;做好审核办理垃圾处理费减免复核工作;加强垃圾处理费欠费的追缴力度,将欠费用户信息纳入市政府及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建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机制;制定和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推进垃圾处理费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督促供水企业相应建设完善代征收垃圾处理费系统。
18、健全政策法规体系。联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力争将市城管局的《*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修订为*市技术规范;配合市法制办完成《*市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办法》修订并组织实施;配合市人大制订《*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出台并组织实施“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19、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组织开展已完成的科研成果申报及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开展国家课题“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关键技术与示范研究”;组织验收《*市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研究》、《*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对策研究》、《*市清洁服务行业市场化调研报告》和《*市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研究》科研课题;组织开展*坑垃圾填埋场沉降监测、污染监测及环境质量评估,继续开展粪渣厂太阳能示范项目的建设工作。
20、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强调公众参与,提高市民素质。继续通过报刊、电视、电台、人行天桥等公共媒介加强环卫宣传教育工作;在有关媒体定期开设“环卫曝光台”,强调公众参与;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调动社会单位及公众参与环卫管理的自觉性,拓宽市民参与渠道;与教育部门合作,在中小学、幼儿园设置有关爱护环境卫生课程,从小提高学生素质;与旅游部门合作,在机场、港口、车站、码头以及旅游车辆上加大环卫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对外来游客的宣传;在全市推广西乡街道办“多元共治”经验;借鉴*的经验,组织力量对筹建环卫宣传教育基地进行调研、论证,力争尽快立项。
四、推进循环经济建设,积极开展垃圾减量化工作
21、打造循环经济。完成塘朗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一期工程建设,实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引进社会资本,在水径余泥渣土受纳场投资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推动*、*两区开展辖区内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扩大下坪场填埋气体发电和提纯制作车用燃料使用规模,确保下坪场CDM合作项目中关于填埋气体减排指标的落实;推进综合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市粪渣处理厂综合利用项目,加快粪渣堆肥项目、太阳能电站、雨水收集利用池的建设;推进餐厨垃圾综合利用工作。力争设在下坪场的餐厨垃圾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于*年底前建成投产,南山区餐厨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在*年7月前建成投产,督促*、*区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本区餐厨垃圾清运、处理单位,初步建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推动*老虎坑垃圾填埋气体发电上网工程建成投产,推进*CDM项目合作工作。
22、开展垃圾减量化工作。加大资源节约、污染预防、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的制订和实施力度,延长我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余泥渣土受纳场的使用期限。
五、加强行业自身建设,强化宏观管理职能,促进环卫事业全面、协调、和谐发展
23、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市环卫部门宏观管理职能。各区要以今年将启动区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契机,大力争取建立完善区、街环卫管理机构,配置社区环卫管理专干,充实基层环卫管理力量;市环卫处已转为行政管理机构,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方法,强化履行“拟订政策、规划部署、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管理职能。
城市环卫一体化运营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持续开展“打造最干净、最整洁城市”工作深入进行,以营造整洁、优美、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为目标,完善覆盖城区的环卫保洁网络,推行主次干道和街巷新村全天候保洁,实现环卫保洁的长效化动态管理。
二、组织领导
由市市容市政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区政府、区住房建设和市容市政局、区财政局、市环卫管理处、区环卫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等组成的城区环卫作业管理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城区环卫作业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政策、规则,落实经费,进行总体协调。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由市环卫管理处负责。
三、职责分工
1.市市容市政管理局统一领导和协调城区环卫作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环卫作业管理的督查;根据考核成绩序时申请经费并拨付;配合市财政局根据年度城建维护资金总盘,对区环卫作业招标工作指导审核批复年度环卫作业量和经费计划;对区环卫作业量进行核定;考核办法、标准和考核通报。
2.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环卫作业市级承担部分经费(主次干道保洁经费市区两级按1∶1承担,街巷保洁经费市、区、街道按照1∶1∶1承担),并依据市市容市政管理局每月的考核成绩及人员注册情况拨付作业经费及市级考核经费;最低工资及各类补贴、慰问经费;会同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审核并批复年度环卫作业经费计划。
3.区政府统一领导辖区环卫作业管理工作。区财政负责落实辖区内环卫作业经费的筹措和序时拨付,并督促检查环卫作业的招投标或合同委托工作。
4.市环卫管理处统一汇总、核对、上报区环卫作业量和年度资金计划及人员信息管理;修订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并报市市容市政管理局批准后实施;受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委托具体实施市级检查考核。
5.区住房建设和市容市政局根据辖区内环卫作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卫作业量分配方式、经费概算及作业方案报市市容市政管理局汇总考核。在上述作业量及经费批复后,具体组织环卫作业的招投标和合同委托管理,按照环卫作业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并组织日常的区级考核,包括对环卫保洁人员的到岗率、年龄结构、日常培训、参保率等,根据考核办法及人员注册情况拨付经费、最低工资及各类补贴慰问经费给作业单位。
6.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街道配套经费的筹措与使用管理;负责辖区内街巷新村保洁的日常管理;配合实施辖区内街巷新村保洁招投标或合同委托工作;根据合同约定和市、区、街道三级考核成绩,负责相应作业经费的支付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环卫作业管理的内容和范围
城区环卫作业管理工作主要为姑苏区(含新城)范围内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包括沿线交通隔离栏和绿化带保洁)、果壳箱、垃圾房(桶)、垃圾收集亭保洁维护管理、消杀;街巷、新村、行政村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带保洁,垃圾房(桶)保洁维护管理,乱涂乱贴清理和无主垃圾清运;公共卫生间和洗刷站保洁维护管理;环卫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生活垃圾转运站、环卫作业车辆保洁维护管理、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建筑垃圾清运、粪便收集、转运等内容。
(二)环卫作业任务量的分配方式
在目前环卫运作机制情况下。道路清扫保洁、街巷保洁、新村保洁、行政村保洁、生活垃圾转运站管理、垃圾收集运输、粪便清运由住房建设和市容市政局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公开招标和合同委托相结合的方式,公共卫生间保洁管理采取企业公开招标方式(不得采取托管方式)。优先采取主次干道和街巷新村保洁一体化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按合理低价等原则择优选择作业单位。
1.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和要求
环卫作业经费来源于财政性资金,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服务的,应采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用合理低价原则,下浮率不得超过标底价的15%,标底价的制订可参照环卫作业单价(详见附表,不含社保公积金)。招标应对投标企业的注册资本、经营资质、用工模式、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审核。企业用工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优先录用现有环卫作业人员。企业需为保洁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并将纳入考核范围。
2.合同委托的方式和要求
环卫作业量和作业分配方式经核定后,除公开招标的作业外,区环卫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可以合同的形式将其余环卫作业直接委托给国有性质的环卫作业企业,合同委托的价格可参照相应的环卫作业单价(详见附表,不含社保公积金)下浮15%来确定,需在合同委托金额中扣除已经测算的税金。受委托企业的用工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纳入考核范围。
(三)环卫作业定额和指导单价的形成
环卫作业定额和指导单价是相对应在目前市场和技术条件下的合理工作量和作业价格,本文件中所提及的环卫作业定额主要依据现行《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环卫作业指导单价主要依据现行《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单价咨询报告书》苏仁评报字(2011)第130号。
1、其中涉及最低工资部分参照2011年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1140元/月.人,如遇人员最低工资增长,每月市区两级将按比例统一进行补贴。
2、在作业单价中,社保、公积金支出中的集体(最低标准)支付部分单列,在招投标或合同委托中扣除该部分费用,由作业单位先行缴纳支付,经逐级审核后,由市、区财政进行全额补贴,其中社保补贴市区按1:1,公积金补贴由市级财政承担。
3、人身意外险(含疾病)由区住房建设和市容市政局(或区环卫所)采取团购方式统一购买,市财政按最高每人每年200元给予补贴。
4、区住房建设和市容市政局及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时,标底的制定应按照环卫作业定额和作业单价进行测算。
5、年底将发放环卫工人13个月工资,由市区两级按1∶1比例进行拨付。
五、操作实施
(一)年度计划
区住房建设和市容市政局编制辖区内环卫作业量、经费年度概算及环卫作业分配方式经市环卫管理处汇总校核;市环卫管理处根据区上报情况编制年度环卫作业管理作业量及经费计划,统一报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和市财政局批复。未报市局批复的扣当月市级拨付的环卫作业经费的15%直至批复。
(二)招标管理
区住房建设和市容市政局根据批复对辖区内的环卫作业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或合同委托的方式进行管理,招标文件需经市市容市政局审核,合同文书及时报市市容局备案。招标文件未经市级审核或未合用文本未报市局备案,在拨付市级经费时扣作业经费的5%。
(三)监督考核
市市容市政管理局修订《市区环卫作业管理考核办法》及《市区环卫作业管理考核标准》,对纳入城区环卫作业保洁管理的作业,建立市、区和街道三级管理考核机制,同时建立作业单位资信等级档案。人员管理将纳入考核范围,对环卫保洁人员实行人员注册制度,对人员的到岗率、年龄结构、日常培训、参保率进行考核。
(四)经费核拨
1.根据市委苏发〔2008〕35号文关于“切实加大市、区两级财政对环卫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按比例同步落实到位。”的精神,建立、健全环卫作业经费市区两级财政投入机制。采取作业经费与考核成绩挂钩的办法,对纳入城区环卫作业管理范围内的环卫作业均采取考核的方式对作业经费进行核拨。市区两级财政在环卫作业经费中的投入比例报市政府批准后确定。
城市环卫一体化运营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抓手,以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为主线,按照“推动城市管理向农村延伸、城市文明向农村拓展”的要求,以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健全机构,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抓好生活垃圾源头控制,规范生活垃圾的运输管理,实现生活垃圾的资源利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由县(市)政府运用BOT、BOO或申请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自筹资金等形式,各兴建一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并投入使用。到20*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各县(市、区)政府要坚持环境优先的发展观,科学规划环境卫生事业发展,加大投入力度,统筹城乡发展,实现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发展;各县(市)政府要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的通知》(*建城[20*]16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按时完成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各乡(镇)政府要根据村庄区位、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规划乡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布局和规模。
(二)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城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辐射农村的能力,实现城乡一体化,加强区域性处理设施、信息和管理资源的共享。合理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收集处理方式和技术手段,促进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目标。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干分开”的改革思路,各级政府在发挥主导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对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支持力度的同时,要转变观念,进一步开放资本市场、经营市场和作业市场,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加快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行业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进程。
(四)综合利用,节约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城乡垃圾零污染,将垃圾的收集、分类处理和综合利用等环节有机联系起来,有条件的县(市)可采取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分拣利用等方式,进行物质交换和能源转换,变污染负效益为资源正效益。各级政府要加大推广农村改水、改厕和沼气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农民自我投入,实现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
(五)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贯彻落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的方针,完善“统一领导、县(市)为主、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群众监督”的环境卫生工作综合管理体制,以落实管理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职能。
四、运作模式
按照“居(村)清扫保洁、乡(镇)压缩转运、县(市)集中处理”的运作模式进行分级管理。居(村)民将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减量、袋装;居(村)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及居(村)民垃圾收集,并运送到乡(镇)垃圾中转站;乡(镇)采取密闭方式将垃圾转运至无害化处理场,并负责管辖区域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等工作;县(市)负责生活垃圾的无害化综合处理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9年1月—20*年*月)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农村达到40%以上。
1、健全环卫机构。各县(市、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组建专门环卫保洁队伍,按常住人口2—4‰的比例配备环卫专业人员;各乡(镇)要成立环卫(站)所,参照《*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费用定额》标准配足人员,组建相对稳定的环卫作业队伍;居(村)聘请1—2名保洁人员。
2、完善基础设施。各县(市、区)、镇要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建设与当地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规模相适应的压缩式中转站;各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并配备相适应的垃圾转运车辆;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应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垃圾收集池,配备果壳箱及垃圾收集车。各县(市)兴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投入使用。
3、开征垃圾处理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计投资[20*]1591号文件“在城市范围内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垃圾处理费”、“尚未建设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城市所征收的垃圾处理费,可用于垃圾处理工程的前期工作和相关配套项目的投入,但在三年内必须建成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的精神,2009年,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出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并在中心城区范围内予以开征;各县(市)在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成并投入运行后,方可开征垃圾处理费,并按照先城镇后农村,先单位、城镇居民后村民的原则予以征收。所征收的垃圾处理费全部用于支付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费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二)第二阶段(20*年1月—20*年*月)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达到80%以上。
各乡(镇)应根据辖区情况,进一步完善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到布局合理、运输便利、成本节约,覆盖到每个村(组);80%以上的村(组)环卫基础设施齐全,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处理及时。
(三)第三阶段(20*年1月—20*年*月)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全市城乡环卫管理网络健全,作业队伍到位,基础设施完善,运行处理正常,乡村乡貌整洁,达到“五无”标准,即村内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沟渠河道无漂浮物、道路清洁无垃圾、田间地头无暴露垃圾。
六、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标准措施,落实责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统筹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程;垃圾处理场等环卫基础设施由所在县(市、区)政府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提供项目建设用地。发改委、国土、环保、城管、建设、物价、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成效。
(二)理顺体制,实行分级负责管理。进一步理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明确环境卫生的分级管理和范围。市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和铺装了人行道板的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袁州区政府负责中心城区其他背街小巷和居民区及辖区范围内各乡(镇)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县(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市)的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农村垃圾的监管。
(三)加大投入,确保环卫事业健康发展。各县(市、区)、乡(镇)政府要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处理等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加大资金投入。所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全部用于支付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费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确保环境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城市环卫一体化运营方案范文4
一、垃圾分类的历程回顾和概念解析
(一)北京市开展垃圾分类的简要历程
上世纪90年代前,垃圾分类和废品回收基本上是一个概念。记得小时候,牙膏皮、桔子皮、墨鱼骨等各种可循环利用的物品都可以卖给废品收购站或药店。据北京环卫集团考证,北京日报早在1957年就有“垃圾分类,利国利民”的报道,这是在正式刊物上最早出现的垃圾分类的概念。
1996年,北京市西城区大乘巷社区在环保组织的倡导下,开始推动以废品回收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分类。2000年,住建部确定北京等8座城市试点垃圾分类,垃圾分类进入政府主导层面,开始“可回收”、“不可回收”两分法的推广。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之后到2008年圆满举办,北京的垃圾分类一直围绕实现奥运承诺开展工作。
2009年,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引领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入新的阶段。面对激增的人口,城市每年需要拿出500亩土地用于垃圾填埋,城市运行不堪重负,同时面临垃圾围城的严峻形势。《意见》中首次明确了采用“焚烧发电、生化处理、卫生填埋”三大成熟主流技术进行综合处理,将垃圾处理结构优化为4U3U3,彻底改变主要依靠卫生填埋处理的方式。
2013年,为改变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同时确立了“全程管理、系统衔接、科学分类、适应处理”的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原则。按照大类粗分的标准,将居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意见》后,在朝阳区“三街两乡”先行开展了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试点,取得了明@效果。2010年以来,在试点的基础上,开展了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创建工作,到2015年,先后在3759个小区建立了规范的垃圾分类投放站点,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入户发放分类垃圾桶、垃圾袋,在社区招募“绿袖标”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2万余人,宣传、普及和现场指导居民投放垃圾,垃圾分类覆盖人口达到800万人,占比达到可推行垃圾分类小区的80%。此外,在制度建设方面,北京市在2011年创新性地制定了代表国内地方立法先进水平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2年3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式施行。
(二)对垃圾分类概念的解析
首先,上位法中生活垃圾概念缺失导致垃圾分类方向不明。按照我国固废法中的定义,垃圾为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于生活垃圾则没有明确的定义。参考其他国家对生活垃圾的定义,则包含了垃圾分类的基本技术路径和政策思路。比如德国,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家庭垃圾和其他城市生活垃圾两类。家庭垃圾包括普通家庭生活垃圾、大件垃圾、生物垃圾、可生物降解的庭院和公园垃圾、可回收物(包含玻璃、废纸、纸板、轻质包装材料、金属等);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包括街道清扫的垃圾、餐厨垃圾、市场垃圾、其它混合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不包括矿产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以及二次垃圾(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需要继续处理的垃圾,如飞灰、炉渣、破碎物、淤泥、动物残留物等,不包括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可作为原料或产品的垃圾)。日本对生活垃圾的定义是指日常家庭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废弃物(家庭垃圾)以及商业活动场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商业垃圾),不包括工业废弃物以及法律规定的具有传染性、有毒性、爆炸性等特性的有毒有害的废弃物。
其次,城市管理体制分割导致了对垃圾分类的狭义理解。长期以来受政府管理体制的局限,垃圾管理表现为各自为战的“碎片化”状况。生活垃圾处理由环卫部门负责,废品回收由商务部门负责,危险废物处理由环保部门负责,装修垃圾由住建部门负责,电子垃圾由工业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的执法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循环经济政策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负责,如此等等。环卫部门发起的垃圾分类工作,多年来在环卫部门的职责范围内打转转,分出厨余垃圾几乎成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部。一方面,厨余垃圾的分出率仅有5%左右(开展垃圾分类小区的平均水平),高投入低产出,财政绩效不佳,垃圾分类效用饱受质疑;另一方面,进入终端处理设施的垃圾中几乎没有可用之物。如果按照国际通行的垃圾分类标准,2008年北京奥运会时就已经达到了资源化率70%的水平。相对于2016年北京市每年872万吨的生活垃圾清运量,20万拾荒大军每年分拣出约500万吨的再生资源,而这部分贡献并未计入垃圾分类效果。
最后,“两网融合”是对垃圾分类的理性回归。从历史发展的进程和垃圾分类概念的国际接轨来看,垃圾分类的主要内容和突出矛盾在于再生资源回收。同时,要从根本上破解“垃圾围城”的困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出路在于循环经济政策方针的落实。从城市经济和城市发展的角度看,伴随着国际市场原油、钢铁等大宗商品的价格持续低迷,疏解非首都功能力度加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低、小、散、乱的经营难以持续,需要及时构建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避免可再生资源流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从战略上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角度看,北京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的改革措施中,明确了将原来由商务部门负责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能划转城市管理部门,职能上的一体化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创造了条件。垃圾分类应是对包含再生资源在内的所有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由环卫部门推动的以分出厨余垃圾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分类系统与商务部门管理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的“两网融合”是新时期垃圾分类的应有之义。
二、垃圾分类的问题表现和路径解析
(一)北京市垃圾分类的问题表现
垃圾分类知易行难。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起步较早,先后经历了以废品回收为主的“二分法”,到以厨余、可回收、其它垃圾的“三分法”实践,以及由试点突破到提高覆盖率的管理目标的调整。从环卫部门自身原因来看,一是没有摆脱“放几个分类垃圾桶”的纠结;二是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瓶颈”始终没有突破;三是“政府推动有余,全民参与不足”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而片面追求垃圾分类达标覆盖率,进一步造成了考核标准的偏差,使垃圾分类流于形式,脱离了其应有的社会基础。
从问题表现上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垃圾分类关系民生保障、关系城市环境、关系城市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站位不高、抓手不足、措施不严;二是垃圾分类宣传“最后一公里”环节没有解决好,物业公司等单位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还存在居民不了解垃圾分类方法的情况;三是在社区收运环节存在混装混运问题。分类收集车辆配备不足,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挫伤了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四是再生资源市场低迷,回收人员减少,回收网点严重萎缩,各级分拣集散中心尚未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快递包装、电子垃圾快速增长,给垃圾分类提出了新的课题;五是法规政策标准体系不完善,约束性不足,执法难度大,考核体系不够配套,没有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
(二)垃圾分类的路径解析
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分类的问题,需要从路径上明确垃圾分类的三大关系。
一是明确垃圾分类目标和手段的逻辑关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是目标,垃圾分类是手段,不能为了分类而分类,本末倒置。北京市在“十三五”时期环卫发展规划中明确了垃圾处理的“金字塔”体系。处在顶端的是减量化,即减少垃圾的产生,往下两层分别是再利用和资源化,前三个层级涉及循环经济的范畴,主要措施包括限制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净菜进城、不剩餐、旧货交易、废品回收和垃圾分类等。再往下是热回收,也就是垃圾焚烧或进行生化处理,最后一级是无害化。垃圾分类中的干湿分开,是对后两级垃圾处理的直接支持。
二是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联动的结构关系。以法治为基础,在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中,要通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社会宣传动员等手段,打造垃圾分类的环境基础,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社会组织协同、市民自觉,最终养成全民垃圾分类的行为习惯,在形成行为改善和环境改善良性互动的同时,p少社会整体成本。从其他城市的经验看,采用积分奖励等经济手段在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前期阶段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但是长期实施将面临效用递减和财政保障的困难。
三是认同末端决定前端、循序渐进的时空关系。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需要时间。特别是终端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生化处理设施需要加快建设,如果只有单一的填埋工艺,垃圾分类难免重蹈覆辙。此外,正规的再生资源收集、分拣、打包、转运、资源化利用等设施需要明确空间布局并加快建设,正规的运营队伍需要及时形成。当前,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萎缩,正是正规企业进入并替代“拾荒大军”的时机,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程度的支持,制定精准的财政补贴政策。
三、垃圾分类的思路探究和措施建议
(一)垃圾分类的思路探究
垃圾分类作为典型的公共管理问题,是城市经济、城市社会、城市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它集中体现了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作用,体现了人与环境和谐关系中的城市文明,并与整个社会的共同价值、法治精神、环保意识、自律意识等密不可分,是一个综合系统的社会治理工程,必须调动政府、企业、社会、家庭、个人等各个主体的积极性,缺一方而不可为。在当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足环境短板的大背景下,北京市更要坚持首善标准,加快构建全行业、全领域、全过程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形成政府、社会与市场合作互动的工作机制。坚持“两大原则”、立足“三大属性”、紧扣“四大环节”,通过突破难点、落实责任、建立互信、持之以恒,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提升首都生活垃圾管理水平。
1.坚持“两大原则”,科学制定管理思路
一是“末端决定前端”原则,即前端垃圾分类方法取决于末端设施的处理方式。北京市生活垃圾有机质多,含水量大。一直以来,垃圾分类的技术路线是“资源回收、干湿分开”。近年来,随着末端处理设施的建成投产,北京市已经基本可以实现干的垃圾进行工业化机械再分选后,有价值的东西再利用,剩余部分焚烧处置;湿的垃圾主要是生化处理,转化为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到“十三五”中期,焚烧处理能力将达到1.82万吨/日,生化处理能力达到6350吨/日,基本满足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二是“习惯决定效果”原则,即分类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居民的分类习惯。垃圾分类是文明进步、公民意识提升的结果。很难想象在环保意识不强、习惯于胡乱丢弃的环境中,垃圾分类能够推行下去。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好的社区都离不开居民的积极配合,自觉分类;少数市民未能很好地支持配合分类,根源还是“怕麻烦”、“图方便”的惰性思维,缺乏自觉意识和内在动力。因此,提升市民的分类意识,要突出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要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从娃娃抓起,提高垃圾分类知识、方法和流程的知晓率,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这是基础性的工作。要采取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抓好领导带头、机关示范,发挥居(家、村)委会、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等的指导作用,把活动做深、做细,不断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提高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变“要我分”为“我要分”。同时,要加大政府投入,配套完善垃圾分类各环节相应的基础设施,最大化方便居民群众,最便捷地完成分类。
城市环卫一体化运营方案范文5
2012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营造最适宜人居和发展创业的城市环境这一目标,大力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实施景观线路亮化、店招和立面改造,完成城管执法进镇进街道工作,有效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数字城管”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验收,在全国县级市中率先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获得市效能建设创新奖;前进西路成功创建为“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城管局被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执法大队被省建设厅表彰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兵单位”;局系统高分通过XXX市级文明行业考核验收;在全市机关效率效能综合考评中,局首次获得良好等级,实现了效能层次的攀升。
回顾2012年城市管理工作,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强化市容市貌管理,着力提高城市形象品位 市容示范路创建成效进一步凸显。开展示范路创建学习培训,将创建工作延伸到乡镇。市区前进中路、人民南路、黄河北路、周庄镇全福路、千灯镇秦峰路、陆家镇菉溪路、花桥镇光明路、淀山湖镇淀兴路创建成为苏州市级市容管理示范路。前进西路获得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评比第一名。
“黑色广告”市场化运作范围进一步扩大。加大“黑色广告”市场化治理力度,清理范围扩大到东至黄浦江路、陆丰路,南至新312国道、新南路,西至虹祺路、江浦路,北至萧林路。量化细化考核标准,将结果与考核奖挂钩,通过治理,城市容貌变得越来越干净。
; 站内范文搜索 沿街部分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的文件,缓解市区停车位紧缺的矛盾。扩大二三轮车停放管理范围。加强管理考核,停车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提高养护管理能力,推进城市公用事业发展
环卫保洁管理责任全面落实。按照“保洁全天候、责任全覆盖”的要求,全力做好路面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应对暴风雪和全国文明城市迎检期间,做到快速反应,主动作为。探索市场化作业新模式,对环卫辖区实行区域化作业承包制。加大环卫督查方式,对重点路段滚动督查,背街后巷错时督查,确保市容环境卫生整洁。加强垃圾填埋场管理,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飞灰、炉温、进场垃圾量等进行监督,提高垃圾焚烧运行效能。 河道长效管理坚持常抓不懈。加大对重点河道的整治,加强换水,延长保洁时间,清除河岸堆放垃圾。针对浮萍、水葫芦来得早,来势猛的情况,采取拦截集中打捞,巡逻分散打捞等方式,遏止浮萍、水葫芦的疯长蔓延。加强设备检修保养,修订完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做好城市防讯工作,确保老城区安全度汛。 三、狠抓工作措施落实,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数字城管”顺利通过考核验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创新建设模式、运行模式,投入约1200万元,首期实施范围81平方公里。先后完成数据普查、应用软件设计、系统集成、监督指挥中心装
; 站内范文搜索 修等工作;成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根据“三定”方案要求,制订了一套详细的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对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了全面的培训。8月份系统试运营,12月13日,数字城管通过验收。专家组一致评价我市数字城管实现了五个创新,并授予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称号。
立面、店招整治改造进展顺利。坚持高层次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完成柏庐南路、柏庐中路店招改造;完成市区“一条环线、四条加强线路”的亮化改造;完成人民北路立面改造工程总量的2/3。通过增建市容亮点,打造市容环境品牌,较好地提升了市容景观档次和城市品位。 环卫重点实事工程有序推进。垃圾焚烧厂扩建工程,目前完成扩建项目BOT协议签订、土建桩基、项目审批等工作,预计今年12月份将完成扩建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餐厨垃圾分类处理项目。
四、加大城管执法力度,不断提高城管执法效能 狠抓各种违法设置整治。拆除合兴路、人民南路、西桥新村、团结新村等道路与小区的违法建设。积极配合市重点实事工程,对朝阳西村、丽泽新村等处进行了强拆。周市中队等乡镇中队配合建管部门,全力开展拆违工作,拆违工作在市镇全面推进。此外,加大对人民路、亭林路、前进路等主要道路上的违章广告进行集中整治和拆除,市区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户外广告设置更加有序。
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先后开展了小商品市场、金城商苑、超华商贸城等专项整治、市区夜排档、路面抛洒滴漏等集中整治,积极参与“禁摩限摩”工作、参与打击取缔“黑中介”行动、配合公安、旅游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堵疏结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完成城管进
; 站内范文搜索 镇进街道工作。2012年4月3日,举行城管综合执法进镇进街道授旗仪式。通过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做到服务前移、重心下沉,使管理触角由市区向镇、社区延伸,标志着我市城管执法朝着城乡一体化管理目标扎实迈进。 五、全力争创文明行业,努力提升城管队伍形象
文明行业创建不断深化。经市文明委考核测评,城管系统高分通过XXX市级文明行业考核验收。在创建过程中,我们建立工作网络,制订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及细则,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不断丰富创建载体,提炼城管行业精神、开展开门纳谏走访服务活动、进行典型示范观摩、演讲比赛、文艺汇演等。通过创建,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葛巧芬、邹全明、陶文群、徐彩英、龚晶等分别获得“XXX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突出贡献奖”、XXX市劳动模范、XXX巾帼示范岗、“忠孝儿子”等荣誉。 作风效能建设不断加强。开展为期3个月的“机关作风形象月”活动。主要内容包括每周早操点名、晚学习和大扫除卫生评比,建立各科室学习交流制度,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实施城管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程,制定廉政风险流程图,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平台和廉政风险档案库,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防范风险和廉洁从政意识。按照“两集中三到位”要求,增挂行政服务科牌子,确保城管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强化效能督察,健全督查机制,拓展督查范围。围绕工作要求,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窗口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言行举止以及群众投诉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012年,进行路面督察360次,督察到路面违规违章现象2526起,政纪处分3人,劝退1人,通报批评2个
;
城市环卫一体化运营方案范文6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企业运作、注重效益的原则,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垃圾分类为抓手,按照多元化回收、集中化处理、规模化利用、商业化运营的要求,加强政策指引,整合相关资源,全面加强对各类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城市固体废弃物,包括可直接回收利用的废旧钢铁、有色金属、贵金属、橡胶等工业垃圾;可加工再生成建筑材料的废旧混凝土、砖瓦、灰渣、余泥、陶瓷等建筑垃圾;可用于生产有机肥料的餐厨垃圾和生物垃圾;可回收利用的纸类、金属、塑料、玻璃、皮革、布碎等生活垃圾,以及可用于焚烧发电的其他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城市矿产”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促进新型城市化发展。
(二)目标任务。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稳步推进“城市矿产”开发利用。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布局合理、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分拣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城市矿产”回收利用体系,各类主要城市固体废弃物回收率达到7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实现“城市矿产”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发展。具体目标:
1.规范回收体系。结合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参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建设规范,全面完成我市“城市矿产”资源回收网点规划和建设布局,完善“城市矿产”资源回收网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其他“城市矿产”回收利用的有效对接。规范回收程序,完善回收标准,实现“城市矿产”有序、高效和规范回收。
2.提高处理水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废旧商品集散市场集散功能。建设一批技术领先、设备先进、符合环保要求的“城市矿产”专业分拣中心,积极开展与周边地区合作建立城市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处理基地,加快“城市矿产”分拣处理企业技术升级改造,提升专业分拣处理能力,实现对各类“城市矿产”的精细化分拣处理,推动产需有效衔接,促进“城市矿产”回收加工一体化发展。
3.促进循环发展。以“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为支撑,推动各类经济园区实行循环发展。支持一批有一定基础、产业前景好、生产工艺先进和管理制度完善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拓展“城市矿产”开发利用业务,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到2015年,建成10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扶持1个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培育2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创建20家再生资源回收和开发利用龙头企业,形成布局合理的“城市矿产”循环发展产业链。
4.形成价格。推动成立“城市矿产”交易平台,完善信息、交易服务、交易鉴证、融资咨询服务等四大功能,引导各类“城市矿产”集中进入,通过公开竞价、统一销售,拓宽销售渠道,增强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力、影响力,逐步形成“城市矿产”资源的“价格”,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城市矿产”开发利用经济效益,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将“城市矿产”开发利用工作纳入市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节能低碳发展领导小组),并增加相应的工作职能。增加市供销总社为市节能低碳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供销总社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
(二)工作职责。市节能低碳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城市矿产”开发利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具体负责,做好相关统筹、协调、推进、检查、督办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三、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
1.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加强与国家和省相关部门沟通,推动设立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在政策、资金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对的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城管委、建委、供销总社)
2.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探索形成适合我市产业发展的“城市矿产”资源化利用管理模式和政策机制,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相关政策,创新资金扶持、土地和规划保障等优惠政策,研究制订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循环经济领域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城管委、建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科技和信息化局、供销总社)
(二)科学规划建设回收网络。
1.制定“城市矿产”资源回收目录。结合我市实际,区分不同品类的“城市矿产”资源,制定“城市矿产”资源回收目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定点、定期、定向回收机制,完善各类城市固体废弃物回收指引,重点抓好报废汽车及废旧机电设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金属、废纸张、废塑料、废轮胎、废玻璃、废铅酸电池、废弃节能灯、建筑余泥、废混凝土土块、废旧沥青以及餐厨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回收。(牵头单位:市经贸委、供销总社;配合单位:市建委、城管委,各区和县级市)
2.加快回收网点布局与建设。科学选址,抓紧完成全市“城市矿产”资源回收利用网点布局规划。鼓励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等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城市矿产”回收和网点建设,重点在工厂和企业集聚区、居民社区等建立回收点,疏通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各类固体废弃物回收渠道。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居民社区与回收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实现“城市矿产”资源回收途径的多元化、多渠道,形成覆盖城乡、参与面广、效率高的专业回收网络。(牵头单位:市城管委、经贸委、建委、供销总社,各区和县级市;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
3.建设现代化专业分拣中心。结合环卫设施布局规划,充分利用环卫场地和地下空间等,在主要垃圾分类处理场和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不同品类的专业化废弃物分拣中心,开展集约化拆解和精细化分拣,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重点建设废旧电器产品、报废汽车、废旧橡胶、废旧金属及玻璃、纸品、皮革、布碎等专业分拣中心。对未纳入省环保部门规划许可的废弃物处理,要通过加强与周边区域有许可资质企业的合作,实现无害化、规模化、商业化处理。(牵头单位:市城管委、经贸委、供销总社,相关区和县级市;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建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
(三)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
1.加快示范基地循环化建设。结合建设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按照回收体系网络化、产业链条合理化、资源利用规模化、技术装备领先化、基础设施共享化、环保处理集中化、运营管理规范化的“七化”要求,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统计制度和指标考核体系,搭建公共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平台。同时,加快基地(园区)循环化建设,开展清洁能源和原材料替代改造,推动余热余压利用、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和水循环利用,实现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高值化利用、清洁利用和安全利用。(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城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建委、统计局、供销总社)
2.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鼓励废旧商品回收和利用的企业强强联合、做大做强。重点培育扶持10家再生资源回收和开发利用龙头企业,逐步发展成为规模大、效益好、研发能力强、技术装备先进的大型企业,带动形成分拣、拆解、加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完整的产业链条,推进“城市矿产”资源化深度加工,实现“城市矿产”回收与利用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城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建委、供销总社)
3.引导相关企业、机构集聚发展。吸纳符合条件的企业入园,充分发挥大型龙头企业的示范和带动效应,通过重组兼并等方式,提高产业集中度,解决企业“小、散、乱”问题,实现企业集群、产业集聚效应,提升废旧商品回收企业的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推动示范基地内企业之间构建分工明确、互利协作、利益相关的产业链。(牵头单位:市经贸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供销总社)
4.推进示范基地环保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园区内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实行无害化集中收集,确保杜绝二次污染。支持示范基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贸委、规划局、城管委、供销总社)
(四)开展相关技术科研攻关与推广使用。
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围绕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分拣、拆解、环保处理水平等,推动产学研一体发展。组织装备研发生产,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国际领先技术,加快可利用资源加工处理技术改进和机械设备制造,通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大幅提高废旧商品回收的现代化水平。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外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处理的管理经验,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提升我市“城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和产出效益。(牵头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经贸委、供销总社;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
(五)增强“城市矿产”辐射力、影响力。
1.建立“城市矿产”信息及交易平台。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在具备相应的基础和条件后,启动筹备成立“城市矿产”交易中心,强化信息、交易服务、交易鉴证、融资咨询服务等功能,加快形成对周边地区的辐射作用,引导“城市矿产”资源进入交易中心,实行公开竞价、集中交易,增强影响力,逐步打响品牌。(牵头单位:市经贸委、供销总社;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城管委、金融办)
2.拓宽“城市矿产”销售渠道。依托“城市矿产”交易平台,积极构建立足全省、辐射华南、面向全国的“城市矿产”销售流通渠道,逐步建立与相关企业、工业园区无缝对接的供应网络,提高“城市矿产”交易销售效益。加大政府采购政策中对再生资源产品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对使用“城市矿产”资源生产企业的补贴政策,不断拓宽“城市矿产”的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市经贸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建委、城管委、供销总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节能低碳发展领导小组要统筹组织本意见的实施;各牵头单位对赋予的任务要负总责,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各配合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牵头单位工作,形成分级管理、部门协调、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
(二)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各牵头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和我市有关产业政策和各项环保法规、标准及职业安全规范,围绕各自工作任务,会同配合单位尽快研究制定专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步骤、措施、时限和资金安排,并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三)加强行业监管执法。加强对回收企业站点、回收加工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依法查处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物品、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废旧商品制假、造假行为。认真落实国家固体废弃物进口管理有关规定,加大预防和打击废弃物非法进口力度,确保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四)注重宣传引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矿产”开发利用的重要意义。配合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积极倡导环保健康、循环利用的生产生活方式,及时总结工作成绩和典型经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和参与“城市矿产”开发利用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城市矿产”开发利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