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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范文1
一、科学合理规划,推进布局调整
(一)制定安全发展布局规划,优化产业布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统一部署,制定完善本地区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将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集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市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本市通过国家审核的41个开发区产业定位,确定化工产业的集中区域或园区,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要积极推广**化学工业区产业链一体化和循环经济经验,在化工集中区域和化工园区,要合理整合资源,集聚关联产品,优化园区布局,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各区、县人民政府应于20**年底前,完成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并将规划正式对外。从2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区域内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没有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
(二)积极引导,创造条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增量必须向工业区集中,存量逐步消化和调整”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转产、搬迁、兼并、关闭,积极促进和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市经济信息化委应会同财政、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快形成和出台政府扶持政策,加大跟踪指导力度,积极协调相关地区争取于20**年底前完成中心城(镇)区、黄浦江上游水资源保护区内8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布局调整工作。
积极推广闸北、闵行等区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推进地区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
二、加强源头管理,提高本质安全
(三)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
市、区(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商务委等投资管理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由投资管理部门牵头、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安全审查通过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批准。
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以下统称危险工艺)的企业(以下称重点企业),启动现有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并作出20**年底前完成改造的书面承诺,通过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和装置的安全本质度。企业实施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标准和相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改造完成后还应委托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将评估结论报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商务委等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要从严审批液氯、氰化物、丙烯晴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合成氨、高纯度一氧化碳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要严格审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紧急停车系统;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时,要认真了解试生产装置生产准备和应急措施等情况,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审查;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与装置自动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的安装投入使用情况。
(四)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运输许可
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对新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申请延期换证的企业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组织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同意颁发许可证或延期换证;达到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生产企业,在申请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免于现场核查,经资料审查后直接办理延期换证手续;要把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控制、紧急停车等,纳入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内容。有关安全评价机构必须将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是否实现自动控制作为安全评价的一项内容,分析其工艺危险性及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完善技术措施,并出具评价结论。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各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运输通行证等证件的审核发放工作。
(五)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各级财政、金融、保险、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号),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企业严格按照《**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企〔20**〕**号)和《关于本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沪金融办〔20**〕**号)等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投保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
(六)强化技防措施,实施科技兴安
各级安全监管和环保部门要大力推广应用加油(气)站HAN阻隔防爆和油气回收技术。20**年底前,完成对世博会场馆周边300米内、即使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安全距离仍不符合条件的加油(气)站HAN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并完成外环线以内所有加油站油气回收技术改造。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地方标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载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GPS监控平台建设和应用,确保20**年底前全面完成GPS监控系统平台的建设、调试工作,并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GPS监控信息接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路线、运行安全状况的动态监控。在试点基础上,20**年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电子营运证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运营车辆资质、技术状况、日常维护、规范营运等方面的监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各有关监管部门要积极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有关企业开发化工安全生产技术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
鼓励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HAZOP),提高化工生产装置潜在风险辨识能力。要确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通过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每一阶段都应制定试验开题报告,组织技术条件论证,编写试验总结报告,并通过专家技术鉴定,在此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
(七)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评估导则》(沪安监管危化〔20**〕85号)要求,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企业要及时将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以及定期组织演练。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和管理。重大危险源涉及的相关场所、设施要实施视频图像监控。
三、夯实监管基础,提高执法能力
(八)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和本市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有效机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申请或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时,要同时提供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剧毒、易燃易爆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在20**年底前,全面完成自评,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并将自评报告提交相关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20**年底前,上述企业应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九)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普查登记,及时向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确保在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健全全市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为有效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打好基础。
(十)建立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质量技监等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过程监控、跟踪整改制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岗位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同时,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下达整改指令书,落实隐患治理、应急措施,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各区(县)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台账,每季度按期将本地区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市级监管部门备案。
(十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质量技监、环保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督促相关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常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应急管理、职业危害与防护、遵章守纪、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教育培训活动,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成绩应记入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十二)针对重点环节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紧密合作,形成合力,大力推进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建设。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合理确定市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进出专用道口,完善道口禁止通行标志和标识设置,并负责在各市境道口和危险化学品运输沿线道路,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查验、执法,各级安全监管、交通管理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本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基础信息平台及车辆实时监控平台,实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控,并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专业人员资质情况以及车辆安全警示标志设施等情况进行查验;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收发货责任倒查制度,联合有关部门推广使用电子卡(标签)查验、登记,同时建立道口危险化学品超装卸载应急处置基地,真正形成“基本信息共享、动态监控通报、联合执法同步、查处意见反馈”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可控度。
各级安全监管、建设、质量技监、市政、消防、水务、房地、市容环卫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沪安监管危化〔20**〕**号)、《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沪安监管危化〔20**〕**号)要求,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和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安全专项整治,促进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安全受控。
(十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
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市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暂行规定》(沪安监管危化〔2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和专家的作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检查水平。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应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对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提请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有关人民政府要组织限期予以关闭。
(十四)完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本地区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和相关应急预案,规范和加强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迅速、妥善处置。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责任追究,制定防范措施,开展警示教育。受区、县人民政府委托组织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的单位,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危险化学品死亡事故调查结束后,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应将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复印件)报市安全监管部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工作,按时逐级上报统计数据,同时收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他行业、领域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每季度定期分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对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要及时向相关企业和部门发出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发生同类事故。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要指导中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与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大中型化工企业建立联系机制,通过签订应急服务协议,实现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本市安全生产情况逐级报告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要向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考核;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考核;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应向市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十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体系。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即将施行为契机,积极通过地方立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法可依。
(十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地区要在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专门负责本行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十七)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和专家作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安全生产专业协会、安全评价机构等中介组织严格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帮助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安全责任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数据库,为专家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条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和带储存设施的经营安全许可要聘请专家参与审查;事故应急救援、重大问题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实施前,要充分咨询专家意见;鼓励和督促中小化工企业聘请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
(十八)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高度,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发挥政府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十九)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多、环节多。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由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单位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深层次问题;督促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范文2
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人的安全意识如何,直接作用于安全生产具体工作。只有启发和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提高人们的安全文化素质,才能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窄、受众少,对特定人员宣传多、对普通群众宣传少,对内宣传多、对外宣传少,安全生产宣传的力度、宣传的效果还差强人意。所以必须加大宣传的力度,改变安全宣传的方式方法,扩大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电视中有影、电台里有声、报刊杂志上有名,达到强化全民的安全意识,构筑起群防群治安全防线的目的。
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部门的舆论导向作用。在各种安全生产工作中,邀请新闻部门的人员参加,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上镜率,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晓率、普及率和支持率,在耳濡目染中感知安全、关注安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同时,应加强安全生产先进人物和事迹的宣传,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达到人人关注安全、人人了解安全、人人享受安全的目的,形成政府支持安全、企业重视安全、群众参与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是制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影视剧。对于广大普通的群众来说,没有时间、没有精力、没有兴趣接受专业的安全教育,只有用宣传的方式来达到安全教育的目的,应制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题材的影视剧,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感受安全、体验安全。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一个人的安全知识可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的安全理念可影响一个社会,应从一个人、一个家庭出发,普及安全常识教育。而安全生产培训正是一种较好地方式,通过培训,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广大职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从而影响到一个家庭、一个社会。所以,必须整合优化安全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使安全知识和文化得到一步步的深化和普及,从而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四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考核力度。因安监局成立时间短、人手少、任务重,很难做到“一手抓安全生产监管、一手抓安全生产宣传”、“两手抓、两手硬”,对安全生产监管做得多,对安全生产宣传做得少,甚至有的地方对安全生产宣传是说起来重要、工作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这就需要上级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进行推动,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的考核力度。应建立科学的宣传效果评估体系,为推动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科学依据;提出切实可行的考评指标,规范宣传工作的奖罚、督查力度,以督促有关单位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摆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重视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机构和宣传队伍的建设,保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必要投入,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实施。
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范文3
今天的会议对于确保我区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建设局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为确保全区安全生产态势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安全和燃气安全的管理工作,(来自)任务繁重,责任重大。200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管理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建设“平安岚山”、“平安建设”、“平安燃气”的目标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安全管理为核心,以抓隐患整改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全区建筑、燃气行业平稳、健康、快速发展。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今后一个时期将是岚山建筑业大发展的黄金期,建筑规模不断膨胀,同时,随着岚山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区燃气使用普及率和供气规模也将日趋扩大,建筑施工和燃气使用安全生产态势不容乐观。为此,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思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绷紧质量安全生产这根弦,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要殚精竭虑,真抓实干,坚决遏制住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狠抓治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是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着力点。一是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进一步理顺关系,形成各部门联动。二是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切实发挥好招标投标作用。三是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今年要在治理规避招标和假招标;治理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逃避政府监督管理;治理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等三个方面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在抓好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和拉网检查的同时,把工业园区、乡镇建筑市场及房地产开发市场作为检查的重点对象,发现问题,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施工安全和燃气使用的监督管理。继续严格执行安全报监制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等。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及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推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提高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控制能力。以建立规范有序的燃气市场秩序为目标,突出抓好岚山区燃气专业规划和管理体制创新这两个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规范管理三条措施,进一步加强燃气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尽快形成责权明确、管理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监管体系。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强化教育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从维护和保障每一个工人的合法权益着眼,高度重视建筑业及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进入新的施工现场和岗位,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四、夯实企业基础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在建筑业企业中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来自)行业和地方有关管理规定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及规范的同时,制定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规定,全面规范生产流程的每个环节和每个岗位。建立和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施工企业要按规定设置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积极采用安全生产评价等方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范文4
我局按照市局《通知》要求,及时把市局的通知精神转发到各乡镇、各企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在认真开展了各企业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县上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由政府主管县长亲自主持会议,县委、政府主管领导以及安全生产成员单位十几个部门领导参加的县政府专题会议,会议上按照通知精神,于4月20日至4月28日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了各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与督查,狠抓了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有效地维护“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稳定。现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专题会议,精心组织部署
4月23日,我县召开了全县各乡镇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政府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全面安排部署了五一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下发了肃北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一”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他宏山副县长对安全生产工作作了进一步的指示和要求,强调要坚决克服“完成任务、走走过场”的形式主义,把检查的立足点放在对排查出事故隐患的整改上。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再次明确了检查组的工作任务,并对检查时间、责任分工和检查的重点进行了具体的时间安排和工作部署。抽调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分别对南山、北山两片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工矿商贸、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安全,水电、车站、商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以及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等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突出重点,全面展开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的整改工作
(一)、加大矿山企业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力度。出动人员20余人次,深入金庙沟、牛圈子、五峰山、七角井、狼哇山、柳沟峡等重点矿区,对煤矿和非煤矿山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重点检查矿山企业21个,查出事故隐患13余条。针对部分矿山事故隐患突出,采区工作面无两个安全出口、高边坡作业,现场无人监管,以包代管、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等存在问题,一是发出整改指令书的单位和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责令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资金、人员督促各矿山限期整改;二是跟踪督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止生产活动。进一步规范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使矿山的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狠抓在中小企业重点在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共检查在建重点建设项目9个,其中:矿山项目1个、水电工程8个。发出整改指令书3份,查出事故隐患10条,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虽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但仍存在部分事故隐患,如水电站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机坑开挖未分台阶开挖、松石未及时清除;部分房屋建设工地存在临时用电线路零乱,未做到“一机”、“一问”、“一箱”、“一漏”,脚手架与建筑物连接点不符合安全要求等问题。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和指令书,限期整改;对安全意识淡薄、隐患较多的施工单位,除责令限期整改外,进行了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要求各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管理,在主要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通过检查企业都健全了组织机构,强化领导责任,主要领导亲自作动员,搞宣传,深入矿山企业,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乡镇重点企业,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县政府组织的检查组,于*年4月24日至28日奔赴马宗山、南山在各矿区逐个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组以座谈、查询、实地、反馈等形式,按照矿山安全生产专题检查30条标准、分地面,井下组尤其是对牛圈子、金庙沟煤矿区开采点的软硬件设施逐一逐项进行检查。检查中,检查组成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本着为矿主、民工着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全面、细致地查《采矿许可证》、《煤矿安全许可证》及各类特种岗位是否证照齐全、是否持证上岗;查生产中危险区域,预防措施是否按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标准进行合理、合法开采,做到不隐瞒,不回避;对查出的问题当场指出,及时登记。通过检查,部分矿点存在着各类证照不齐全,井下通风系统不完善、没有安全出口,各类生产设施落后,越界开采等安全问题,责令其全部停产待春节过后进行规范整顿。
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范文5
一、强化宣传教育,着力提升意识
1.围绕全县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宣传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措施及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
2、6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围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设立咨询点,举办知识竞赛和演出活动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做到主题鲜明、形式多样,丰富内容,让各项活动贴近生活,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3.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康杯”、“电力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知识朗诵比赛等活动;推进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增强活动的教育性和实效性;不断丰富安全文化建设的载体,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4、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加强与县广播电视系,畅通宣传渠道,定期向全县社会公众安全生产状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培训,着力提升素质
5、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以“三级安全培训”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制度,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和外包工上岗、转岗的安全应知应会培训)的培训。按照“分级、分类、从严、不重复”的原则组织实施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着重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参培率;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组织安全培训情况、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不断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加强安全培训管理。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坚持以检查促培训、以执法促培训、以考核促培训、以许可促培训,重点抓好培训计划申报、教培备案和培训考核三个环节。
7.规范培训机构从业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从业行为规范的通知》精神,不断规范我县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从业行为,督促其加大培训的软件、硬件投入,强化师资管理,不断规范培训人员档案和教学档案管理,组织开展培训教学的交流、优秀教案的评选等活动,努力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
8.完善安全培训信息库。继续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培训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不断完善安全培训信息库,使安全培训基础资料更加详实、准确。
三、强化领导,狠抓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范文6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贯彻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围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履行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监管措施,促进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努力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突出二大工作主题
全面开展“四化联动联创”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继续深入实施“安全生产年”活动。
——实现三项工作目标
一、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实现四个零增长。
二、确保亿元GDP死亡率,工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稳中有降。
三、确保不突破市级下达的“平安马渚”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强化三方面工作措施
为做好2012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落实以下四方面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
㈠全面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督促指导各村、社区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深入贯彻和全面实施省、市、市、镇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断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
㈡积极督促指导全镇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
督促指导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进一步落实全镇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单位。
㈢继续推动全镇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
及时做好规模以上企业、高危企业、村(社区)和所属部门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率达到100%,督促指导村(社区)与辖区内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到100%。
㈣加强对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督导,围绕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积极督导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属地和行业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的沟通、协调和综合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每年4次以上,指导、协调、督促各相关单位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到信息互通,经验共享。
㈤深入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
加强危险化学品、露天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和各类专项整治,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㈥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露天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条件,按照“三同时”要求,从源头上抓好安全监管。
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
组织镇级相关部门在道路交通、工伤事故多发单位,消防安全、建筑施工、重点工程等领域每年开展一次以上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活动。
㈧进一步抓好重大节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根据本镇实际,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㈨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化、信息化企业联动联创活动。
通过示范引导、政策补助等途径,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企业35—40家。规范化企业4家,示范化企业5家,信息化企业5家。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㈠大力确保安全生产有效投入
设立镇级安全生产专项扶助基金,加强扶助资金日常管理和规范使用,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对安全生产扶助资金的有效投入。督促企业依法加大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㈡积极深化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进一步建立全镇,镇、村(社区)企业三级安全监管队伍,督促指导村(社区)企业安全协管员加强理论和业务水平学习,不断提高安全协管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开展全镇性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结合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配合好市安监局下达的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
㈣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度
今年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120名,安管员150名和特种作业人员100名,督促企业培训从业人员2000名,抽查10家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三、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㈠开展安全生产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计划开展示范村(社区)8家,根据试点情况适时在全镇范围内推广。
㈡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网上申报工作力度,做到企业自主上网录入规范化。
㈢组织开展委托执法工作。计划完成每年2—3家的执法工作。
㈣开展每月4—5家企业的安全生产例行检查,今年不少于检查50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