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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章制度范文1
基层卫生机构是我国最为基础的医疗卫生单位,在广大基层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其经营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其卫生水平的进步与发展。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基层卫生单位并不重视经济管理工作,导致财务工作中存在较多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以及医疗改革的不断进步,新财务会计制度的出现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带来了全面的改善。
一、分析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基层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
在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下,国家及政府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资金补助力度,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运转提供了更加充分的资金保障。一方面,这有助于调动相关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更充足的资金完善自身的医疗卫生服务,从而提高基层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层人民带来更多的便利。
其次,新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断优化内部绩效管理,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从目前情况来看,很多基层医院的财务管理素质并不完善。在医疗改革不断进展的过程中,这种问题的弊端充分暴露出来,影响了基层医院发展的进程。在新财务会计制度下,医院财务管理将会进一步实现公开、透明化,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更加的清晰和明确,提高了医院内部的公平性,更有利于基层医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也能够得到更有利的维护,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使得基层医院有更加充足的资金完善医疗环境、基础设施、人员团队等,继而提高了基层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切实为百姓服务。
二、新财务会计制度下基层医院财务管理的具体策略
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质量水平的提升,需要让基层卫生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意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了解财务创新对医疗改革与业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意义。一方面,基层单位需要积极招收具备财务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专业人才,突出财务管理工作在医院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对于本院的财务管理者,需要加强理论与实践能力的培训,提高其财务管理的专业性,打造高素质的财务管理团队。另一方面,为保证医院财务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考核制度,定期对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业绩成效进行考核与评估,并设立相应的奖惩机制,优秀的财务管理人员需要予以相应的奖励,反之则要接受适当的处罚。
其次,基层卫生机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财务预算的管理,确保财务的收支平衡,尽可能扩大盈利空间。预算管理主要包括预算的前期编制以及后期执行两方面,而编制的合理性也直接影响了预算的执行度。为此,财务人员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基层卫生机构在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复杂因素,包括基层的经济水平、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医院业务水平等。同时,预算编制者需要结合医院今年内的基础设施使用情况,科学预测阶段内医院人力和物力资源的使用情况,并套用人事部门工资定额标准和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计算生成,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严谨。在预算执行阶段,财务管理者需要严格把控各种资源的使用情况,如果实际支出与预算不符,需要及时找到具体原因并进行记录,提高下个阶段内财务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再次,基层卫生机构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收入、支出和结余的管理水平,确保医院资金的充分利用。财务人员可以将这部分工作分为财务支出、财务收入、财务收支结余三方面管理内容。基层卫生机构的收入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医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及其他收入,务人员需要严格按照新财务会计制度的标准,对这几项内容进行分别的核算,为保证准确性,每天都要进行收入清算,并在月底对收入情况进行总体的分析。财务支出同样需要在新财务制度的框架下展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支出、公共卫生支出两部分,进一步明确阶段内医院的成本及收益情况。收支结余的计算需要充分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新会计制度的相关标准。当收支结余为正的情况下,需要按规章制度提取专用基金。当收支结余为负的情况则需要通过事业基金弥补,不可以进行其他分配。
最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人员需要充分的做好对负债资产的管理,主要从负债和净资产两方面展开,为确保基层医院的正常运行,财务人员需要定期对医院的资产状况进行清查,并将负债情况调节到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在新财务会计制度下,基层卫生机构需要进一步完善关于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尽量减小医院面对的财务风险因素。同时,需要对医院的专用基金、事业基金、财政补助结余加强管理和统筹,将其应用到适当的地方,保证基层卫生机构的正常、顺利运行。
三、结语
综上所述,新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改变与活力,文中重点讨论了现阶段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展开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望与同行工作者一同交流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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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会淑.浅谈新财务会计制度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1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章制度范文2
关键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1.促进医疗机构经济效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来源是有限的,主要有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医疗业务收入等。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业务中药品、卫生材料实行零加成销售,而药品收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中的比重仍然很大。如何通过建立高效的财务管理制度,降低支出成本,提高资金收支结余,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济效益的提高至关重要。如何利用企业的管理模式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工作对单位资金分配起着决策和计划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发挥资金的最大经济效益,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最终目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采购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运营管理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等,依法依规规范经济活动,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发挥经济管理的服务、保障和管控作用。2.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提升财务管理在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如财务管理水平低,将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医疗服务能力下降、职工节约意识薄弱、工作沟通协调不畅等。从2020年起全面实施“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并将其作为常态化工作,这是一项全面提升医疗机构管理能力、规范医疗行为的工作,其中财务工作最重要的内容是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等各项制度并有效实施。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提高了各项资金支出的绩效目标,从而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整体管理水平。同时,对财务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使其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达到业财融合的新目标。3.保障资金安全,降低财务风险在当今社会,电信诈骗手段无奇不有,为了单位资金安全,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已是刻不容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避控制财务风险,避免因为财务问题危及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稳定性。在法律法规的监督下运行财务管理,避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人员、其他重要岗位人员、单位领导超越工作权限,甚至触犯法律底线,保障单位资金安全,降低财务人员及其他人员违规违纪风险。我国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不敷出,财务管理问题层出不穷,为降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风险,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已迫在眉睫。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专业财务人员紧缺人才问题是困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一大难题,不论是财务专业人才还是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都非常紧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一机构一专业财务”的配备都很难做到。财务人员的紧缺或财务管理力量薄弱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或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的财务人员目前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数据核算,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人员还兼任人事或其他办公室工作,削弱了财务人员的管理职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无财务管理人才,缺少在发展和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对单位的健康长远发展形成阻力。2.对财务管理工作不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受管理人员重视,缺乏财务管理意识,不了解财务管理的政策法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存在一个普遍的问题:“重业务收入,轻财务管理”,将财务工作列为普通的后勤工作,忽视了财务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能。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财务工作的认识仍停留在“核算和记账”职能上,对财务管理的内容、价值以及财务管理疏漏带来的风险认识不足。3.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工作正常运行需要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支撑,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是大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内部控制制度大部分从网上下载后直接作为单位的制度文件,未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无法落实落细,导致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存在差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往来款管理制度,未定期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不能及时对长期应收应付的款项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呆账、坏账的发生。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状况不清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不规范,导致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工作不到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必须作为重要工作来抓。4.未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区(县)级财政部门工作繁多、人员不足,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财务管理工作未开展培训、督查和指导。本级审计部门未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开展工作,导致单位领导不重视,职工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大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未成立内部审计领导小组,不能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导致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能及时发现,财务管理存在的缺陷不能及时整改完善。各级政府及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财务管理方面的培训少,且具有针对性的财务管理几乎为零。主管部门财务人员有限、财务管理能力匮乏,未有序开展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指导工作,不能达到预期目标。主管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力度不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人员参加培训的机会少、学习能力不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人员遇到自身不能解决的财务管理问题,无处咨询、无人指导,对推进财务管理工作造成一定影响。5.对上级安排的财务管理工作落实存在差距通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国家下达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这两项活动与财务管理工作都密切相关,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不好。“经济管理年”活动有助于医疗卫生系统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不断规范医改新形势下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行为,进一步建立财务管理和运行新机制。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该工作流于形式,将工作停留在报资料、报报表上。在医疗改革不断发展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评价工作也做了相关规定,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未有效落实绩效评价对单位的发展目标。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对策
1.加强财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1)必须配备专业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具备一定财务法律法规、财务政策基础,是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2)加强财务人员财务管理能力的提升,培养品德合格、专业素质扎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一线岗位适应能力,且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3)财务管理人员对基层医疗机构各项工作内容均要有所了解,这样财务管理人员制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符合单位实际,具有可执行性。(4)财务人员在提升财务管理理论与制度水平的基础上,同步提升信息化水平。(5)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以来,出台了一系列的会计准则,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和学习,保证财务管理工作与政策同步更新。(6)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将职称名额留一定比例给财务管理人员,绩效分配上也要积极考虑财务管理人员的贡献,让管理层从思想上重视财务管理人员。加强财务人员考核工作,建立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促进财务人员进行学历提升,提高财务人员的理论基础水平。2.建立培训和考核机制(1)定期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进行财务管理相关培训,使管理者的财务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主管部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运行的考核机制,将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运行纳入工作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各项经费的分配,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将财务管理工作落实落细。(3)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班子奖惩机制,在院班子提拔使用时,将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运行状况作为重要考核标准。对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运行不畅的班子进行相应惩罚。(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管理者带头,全员参与的财务管理氛围,管理者积极带头参加财务管理的相关培训和学习,使财务管理工作变被动为主动,从事后监督转化为全过程管理。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与执行,使各项财务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财务管理的整个过程离不开内部控制建设,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促进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管理水平,实现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相互融合。强化内部控制约束机制,促进财务管理更加规范、更加有效。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重点完善以下方面。(1)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不论是收入还是支出都应进行预算管理,根据各收入来源及影响收入的各项指标等综合评估各项收入的全年收入情况。针对单位各科室成本费用产生的类别,根据科室收入合理设置支出限额。(2)建立健全采购制度,设置资产采购流程及审批程序,合理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3)建立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债权债务台账,及时研究到期债权债务的处置方案,减少呆账、坏账的发生。(4)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及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物资管理台账,全面掌握资产的管理、使用、维护情况,物资出入库管理规范、使用合理,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物资盘点工作,定期对固定资产、物资的使用进行评估,对资产使用不合理,物资消耗超标准的科室和人员责令整改。(5)建立成本管理制度,加强成本管理制度执行的考核,提高单位职工成本管理意识,提高成本管理能力。(6)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完善各项支出的审批流程,保障资金安全,各项支出合规、合法,预防出现各岗位的廉政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容很多,还有“三重一大”制度、财务监督制度、合同管理,等等。4.强化内部审计,加强财务监督与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是财务管理工作运行监督的有效手段,一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及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强化审计问题的整改效果,促进内部审计制度的不断完善。主管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运行。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及主管部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培训和指导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者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财务管理的培训,强化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和财务管理能力。建立上下联动的财务管理指导机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及时进行研究解决,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工作保驾护航。5.有效落实上级安排的相关工作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不仅需要提高完成时间效率,更需要提高工作完成质量。提升单位管理水平是提高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而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单位整体管理水平。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和全面绩效评价常态化工作制定目标任务分级表,拟定完成时限,有效落实上级的有关工作任务。(1)“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方案中涉及财务管理工作内容很多,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现状,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升人员素质,努力实现管理质量、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的综合提升。(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建立个人品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的评估机制,同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运行的绩效评估机制,建立各项工作完成效益的绩效评估机制,建立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估机制。(3)落实医疗改革有关措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
四、结语
财务管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内部管理、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升财务质量及长远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本文从保障资金安全,降低财政风险,通过财务管理影响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济效益、管理水平。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专业财务人员紧缺、单位领导对财务管理工作不重视、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未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缺乏财务指导,未有效落实上级安排的财务管理工作等问题进行分析,探索加强财务管理的有效措施,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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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章制度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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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黎川县2021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计划要求,2021年我大队结合国家、省“双随机”抽查、日常监督、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等工作,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今年传染病防治监督共检查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05家,其中二级医院2家、一级医院3家、卫生院14家、村卫生室(诊所)83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其他医疗卫生机构2家。我大队按照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的要求,对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监督车辆60余次,监督员150余人次。
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不健全。如缺少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未制定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及应急预案等。
2、部分医疗卫生机构未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要求。如未配置利器盒、未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医疗废物垃圾袋、损伤性医疗废物与感染性医疗废物混放等。
3、部分医疗卫生机构消毒隔离工作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如购进消毒产品未索取相关证件进行验收、诊疗场所消毒记录不全、用于皮肤消毒的消毒液及免洗手消毒液未标注开启日期及失效日期、消毒灭菌后的口腔器械外包装未按规定标注(物品名称、包装者、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等。
三、处理结果
检查过程中我大队针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共行政处罚46家,其中警告22家、罚款24家,共罚款4.15万元。
下一步,我大队继续将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作为疫情常态化防控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双随机抽查、日常监督、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等工作认真开展。严格执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章制度范文4
一、考核原则
㈠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考核。各镇(街道)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市级考核,辖区内村卫生室由各镇(街道)卫生院考核。
㈡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落实的真实情况。
㈢坚持科学规范,准确合理。采用定量和定性、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机构考核与服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㈣坚持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相挂钩。根据经费预算安排,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情况,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金额。
㈤坚持奖惩结合,持续改进。通过考核,对成绩优秀的卫生机构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成绩较差的医疗卫生机构责令整改,并适当核减补助经费。
二、考核依据
根据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各级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卫生部、财政部制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绩效考核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各机构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作为本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考核对象
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以及其他参与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关机构。
四、考核内容
㈠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动员、人员培训、督导评估等。
㈡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主要是资金的合理使用情况。
㈢项目服务数量和质量。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增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将中医药应用情况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内容。
㈣社会效果。包括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等。
五、考核指标
㈠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按照各镇(街道)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口数,合理核定工作任务(见附件2)。
㈡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下达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机构内部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工,将相关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
六、考核方式、方法
㈠逐级考核。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工作人员及所辖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全面考核。
㈡现场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和入户核查等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和进行座谈。听取各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并根据汇报,与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深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
2.查阅资料和现场考察。收集、查阅和核实项目管理制度、考核填报表、会计凭证、健康档案和其他项目活动资料。并根据资料核查情况,延伸到项目活动开展地点,实地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3.定性访谈和问卷调查。通过定性访谈和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基层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进行调查。访谈以面谈为主,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电话访谈等其他方式。
七、考核周期和频次
㈠考核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从上一年的第四季度到本年度的第三季度,即“1+3”模式。
㈡市级每季度对机构进行1次督查、考核,分别于份进行,份主要考核工作质量、真实性及可量化的工作数量,份进行综合考核,前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相关工作人员、机构每月进行1次督查、考核。
八、考核计分及结果应用
㈠考核计分方法:市级考核采取分次计分的方法,按照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评表(见附件3)百分制计分,即份的考核分别占全年成绩的20%,份的考核占全年成绩的40%,每年的4次考核按比例计分后计算年度考核成绩。
㈡考核结果应用:
1、核定任务。各机构要根据考核结果及上级要求,合理确定下一年度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
2、资金拨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拨付、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和安排的重要依据,并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及时拨付资金。标准为年度考核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80(含80分)-90分之间的,拨付70%;60(含60分)-80分之间的,拨付50%;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拨付。
3、严格奖惩。对考核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交流。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服务和加强管理的意见,督促有关机构整改。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予以适当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扣减相应的补助资金并追究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提供服务的资格。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九、保障措施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充分认识组织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重要性。为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卫生局、财政局联合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见附件4),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对本辖区相关机构的考核。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章制度范文5
关键词:财务管理;集中核算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1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有效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兴化市顺利实施,从2011年7月1日起,该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从运行的情况看,新的管理体制一方面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卫生事业经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使一些单位的不合理支出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当然,在管理上也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完善。笔者在实习期间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调研,以下是笔者了解的有关情况及分析思考。
一、总体情况
兴化市现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6家,其中:乡镇(中心)卫生院45家,城市社区服务中心1家;在职人员1975人,离退休人员842人,临时人员875人。
截止2010年底,资产总额38083万元,负债18374元,净资产20114万元。
为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根据中央、省、市各级政府要求,从2011年6月30日起,兴化市4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二、管理原则
1.预算管理权不变。各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卫生局的要求,编制本单位预算草案和本单位预算的调整方案,负责组织预算的执行。
2.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各单位的收入支出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仍归原单位,各单位的资金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前提下可自主支配。
3.财务审批权不变。各单位支出仍按原规定程序审核签字,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方可支出。
4.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统一管理后,债权债务仍属于原单位所有,各单位要强化资金管理和财产管理,定期清理债权债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5.会计责任主体不变。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切实履行财务管理职能。
三、管理模式
1.统一账户管理。市卫生局在银行开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总账户,并在总账户下开设各单位收入分户,同时撤销各单位原有银行账户。
2.统一会计人员管理。各单位设结报员一名(原则上要求是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在职在编人员),负责本单位收入上缴、支出结报及日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工作。
3.统一收付方式。各单位所有现金收入(扣除新农合直补报销所需现金)必须当日存入卫生局账户,由卫生局统一管理。卫生局根据各单位半个月的零星支出现金需求量发放备用金,用于垫付单位日常支出所需资金。其他大额支出,如工资、药品及医疗设备、车辆维修费、基本建设等支出由卫生局直接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
4.统一收费票据管理。各基层单位统一启用新的收费票据,由卫生局负责票据购买、保管、领用、核销。
5.统一会计核算。市卫生局和各单位使用统一的会计核算软件,实行远程网络管理,确保会计核算规范、准确、快捷,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并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工作。
6.统一档案管理。当年各核算单位的会计凭证由市卫生局统一整理、装订、保管,以保证会计资料完整、规范、安全。次年一季度前将上年度的各项会计资料移交给各核算单位,由各核算单位负责管理。
四、主要存在问题
1.部分基层单位抵触情绪较大,实施有阻力。院长认为自受到限制,不愿配合管理,甚至个别院长为抵制管理,提出不愿担任院长。
2矛盾上划,难以解决。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各单位业务收入下降,奖金发放水平、招待费支出额度等自然不如从前。原有债务偿还、临时人员及超编人员的工资发放无资金来源,诸多矛盾集中到卫生局。
3.支出合理性难以界定,操作困难。如部分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合作分成、上级专家会诊费、减免患者医药费用、借款利息支出等。
4.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工资改革,资金缺口较大。财政补助资金如果不到位,集中核算工作就无法运行。
5.基层单位会计人员积极性不能充分调动,财务管理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核算中心会计人员不参与有关单位内部工作或管理,对各单位的业务事项知道甚少或根本不知道,无法判断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监督职能无法充分发挥。
6.工作人员素质要求高,难以及时到位。在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更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尤其是要有极强的工作责任心。业务素质可以在工作中逐步提高,而思想素质的提高不是朝夕之事。
五、几点思考
兴化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但我觉得此项工作涉及面广,管理的责任重大,一些矛盾和现实问题很难解决。要更好地开展工作,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
1.强化人员管理。进一步加强财会队伍建设,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定岗位职责,明确考核办法。各单位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集中核算的各项制度和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
2.健全会计制度。针对当前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有关事项的支出口径。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收入管理、成本核算、内部稽核、费用审批、财产清查、财务分析等各项规章制度。
3.完善管理软件。目前,集中核算采用用友管理软件实行远程支付和会计核算管理,由于此项工作实施时间不长,可借鉴的先例不多,需要逐步完善,进一步强化收入和收费票据管理功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章制度范文6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履行区卫生局的法定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全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区基层医疗机(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围绕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狠抓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重点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一清查不留死角,全面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违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一)全面清理整顿,摸清机构底数(6月15日前完成)
1.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在“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进行更新,确保联网管理系统数据与医疗机构实际信息、数量的一致性。“国家基层医疗机构电子信息档案系统”的填报,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下一步的部署和要求办理。
2.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及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重新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许可审批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登记号码与本级卫生统计部门共同确定,规范使用22位分类代码。
3.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区卫生局结合清理整顿工作,严把评审标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并且及时将规范化诊所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严格抓好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及考核。区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一级综合医院要建立依法执业档案,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按时限和要求向区卫生局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禁止只登记一级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复杂、风险大、难度大、配套设备设施条件要求高的医疗服务项目。
2.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
3.区基层各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加强处方管理和使用,规范处方书写及保存。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处方点评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设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或者指定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处方点评工作。区卫生局指定部分点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范围,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处方点评,及时干预无适应证用药或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超越权限开具抗菌药物等行为。处方点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
4.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保证今年工作指标顺利完成。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严格落实抗菌药物静脉输注管理制度,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区卫生局核准。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依法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经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5.认真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纳入制度实施范围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网上采购及零差率销售等政策。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6.规范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和人员必须取得区卫生局的资质认证后方可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具备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认真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严格执行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严禁强行推广第二类疫苗,及时处置和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手术室、透析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一次性医疗用品复用。
2.加强和规范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并建立记录。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索取、审核相关许可证明等文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防范医院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3.口腔诊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消毒。
4.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5.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标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种类、重量等登记工作。医疗废物交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确定本单位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安全。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机构、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假医、游医。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
2.重点查处公立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给非本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或销售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的行为。
3.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13个部门下发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要求,落实医疗广告监测制度,对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医疗广告、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以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严重的医疗机构依法吊销其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省卫生厅网站及时公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广告样本,每月公布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机构名单以及违规医疗机构的监测及处理情况,落实违法医疗广告黑名单制度,建立违法行为医疗机构法人告诫谈话、约谈和重点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
三、活动阶段
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4月下旬)。召开启动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集中整顿和整改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和活动安排,抓好各项工作内容的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下旬-10月)
1.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按照集中整顿方案要求,结合2010年省厅印发的“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对临床科室、辅助科室、药房、实验室等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方面的漏洞、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不断加强管理,重点做好依法执业、制度建设、病历书写与处方点评、规范诊疗、服务环境、收费管理、院感控制和临床输血管理、医疗纠纷处理、安全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控、医护队伍建设、重点科室建设等十二项重点工作,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升依法执业意识和服务能力。(附件1)
2.医疗机构复核清理。在医疗机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区卫生局将会下大力查找基层医疗机构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夯实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基础,切实提升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区卫生局将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逐一复核清理,复核清理结果应及时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同步进行更新,信息更新做到及时、准确、齐全、不漏项,并与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数量一致。
3.监督执法检查。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本方案,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5月份,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组成检查组集中开展一次监督执法检查,每个检查组至少3人,由医政管理、监督执法、临床和疾控专家等人员组成,对本局复核清理的医疗机构全部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有效方式,对重点片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监督检查扎实有效,不走过场。检查人员要填写《医疗机构监督(督导)检查表》留存备查。建立监管档案,一户一档,确保每次监督执法的记录规范、齐全。
4.区卫生局结合集中整顿工作,加大规范化诊所创建的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审批挂牌,建立和完善“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发牌”的管理制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100%。区卫生局每月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规范化诊所的名单。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11月-11月30日)。区卫生局于2013年11月对集中整顿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研究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卫生所、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以及一级医院、专科医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顿工作,严格按照区卫生局集中整顿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区卫生局将按照集中整顿方案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卫生监督所及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积极配合此次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整顿活动,认真搞好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清理整顿、摸底排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和数据,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设置规划,充实监督力量。区卫生局将根据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设置整体规划,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许可审批程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许可档案。疏堵结合,对符合设置规划及标准的,严格按程序审批;对符合规划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杜绝“不审批、乱审批”的现象。按照“谁许可、谁清理”的原则,逐一复核,该整改的整改,该撤销的撤销。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执法工作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和集中整顿工作。
(三)探索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区卫生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积极参与,进行业务指导。充分依托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协管力量,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巡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积极借鉴诊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探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专科医院管理模式,建立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长效机制。强化与工商、宣传、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通过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