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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津贴分配方案范文1
关键词:事业单位 薪酬体系 薪酬激励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地深化,2010年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法人治理结构、工资改革方向有了更加明确的指导。其中对事业单位的薪酬分配政策做了明确的规定。在规定中提出了薪酬分配政策的制定应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从而能够使事业单位的薪酬制度可以更好地和市场体系接轨,对人员具有良好的激励作用,逐步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最终促进事业单位的体制创新和全面发展。
事业单位聘任制的推行,用人模式有了新的突破,打破了原有的单一用人模式格局,使得事业单位有了用人的自,对事业单位的市场化管理体制有了实质的改变。随着用人自的灵活掌控,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制定具有激励约束效果的工资分配方案变得更加重要。
一、事业单位薪酬体系的构成分析
1.薪酬构成项目
目前国家规定了事业单位的薪酬主要构成项目有四部分: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项津补贴和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是事业单位“以岗定薪”原则的重要标志,级别和标准均由国家统一制定。岗位工资分为管理型岗位工资和技术型岗位工资,各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岗位分析和岗位说明书,参照同类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务聘任情况确定不同的岗位等级,从而确定岗位工资等级。薪级工资主要是年资的体现,根据工作年限和职务任职年限两个因素确定,随着年资按考核年度滚动增长,纳入事业单位的考核增长机制。各项津补贴根据1999年事业单位清理津补贴的要求,目前所包含的主要项目为特殊岗位津贴及保留的生活补贴;项目和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各事业单位不得自行另设项目和标准。绩效工资是从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后新设立的工资项目,目前国家对此项目的管理原则为“总量控制,自定标准发放”。绩效工资的推出为事业单位,尤其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创立了前所未有的自。各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的工作导向、激励因素制定分配方案,克服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不足之处,有效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科学合理性。
2.薪酬构成比例分析
目前薪酬构成的四个项目比例大致如下:
项目名称 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各项津补贴 绩效工资 其他工资性收入
所占工资总额比例 15% 10% 10% 60% 5%
岗位工资项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要求,专业技术型岗位每一层按岗位设置要求分为高中低三级,三级的比例控制为3:4:3,因此在岗位设置要求和考核办法的制定上可以建立有效的激励方法。但是由于其在工资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较低,因此激励的效果不明显。薪级工资的增长是按工作年度的考核作为晋升依据,按年度增长,但是增长的幅度低,只是作为晋升机制,不具备激励职能。各种津补贴经过国家的清理规范后仅保留了10%,作为一种特殊岗位、特殊贡献的补贴,标准和项目基本固定。绩效工资项目占到工资比例的60%,具体的分配方案可由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的需求制定。其他工资性收入为临时性的工资收入。
二、目前事业单位薪酬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是技术型岗位工资层级之间、岗位之间薪酬差距过小,导致无法激发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自我提升的强烈动机,因此大多数人会选择安于现状,止步不前。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型人才所占比例高达70%~80%,因此专业技术型人才的晋升对事业单位的总体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缺乏良好的晋升机制和薪酬激励机制,严重地阻碍了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构成的良性发展。二是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多为国家统一标准、平均发放,没有体现岗位及绩效之间的差异,成为薪酬体系中的固定收入项目。三是缺乏合理的绩效管理机制,因此无法有效激励职工提高工作绩效。薪酬和绩效考核联系不够紧密,形成新一轮“平均主义”。事业单位薪酬结构中的薪级工资及津贴补贴项目执行的是国家、地方统一规定的标准,相对比较稳定,属于保障因子;绩效工资作为活工资的部分与员工的绩效挂钩,按绩效考核结果来计发。四是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基本保留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方法,层次差异小,部门、单位的考核机制没有参与分配,导致绩效工资没有起到实质的激励和良好的导向作用。绩效工资的考核办法也是流于形式,有名无实,致使绩效工资变成了固定收入的另一种补充形式,没有起到绩效工资的实际激励作用。五是分配模式单一,激励性不强。现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增长与调整,由国家根据财政状况、国民经济发展统一进行,由政府人事部门统一制定分配模式并须经逐级审核批准。这种工资分配管理模式,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收入与社会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经济效益脱节,缺乏激励机制,没有利益驱动力,难以调动单位和职工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六是事业单位在岗位职务设置时多以资历和职称作为考核指标,没有将工作业绩纳入考核系统,导致间接的职称终身制,工资只升不降,缺乏薪酬激励效果。
三、探索完善事业单位薪酬激励机制的方式
1.薪酬体系构成项目
薪酬体系项目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将没有激励作用、平均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总额归并到绩效工资总额中,与各项绩效考核挂钩分档发放,增大绩效工资激励力度的同时,取消了平均放发的工资项目,总体提高了薪酬的激励作用和效果。
2.薪酬项目激励方式
(1)岗位工资。级别和标准为国家统一规定,管理人员的级别均按国家行政级别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的层次按实际取得的职称级别根据单位考核聘任结果进入相应层次,可以高职低聘也或以低职高聘,聘任权限归属单位聘任领导机构。每一层次中分三级,按照职务聘任条件,单位制定每级的考核办法,根据单位的激励导向制定相应的具体考核体系,总体分级的比例控制在国家的规定要求3:4:3即可。这样可以有效地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激励,低层次向高层次的晋升和低级别向高级别的晋升,从而完善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良性激励,也可以改变职称终身制的现状,达到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全过程晋升激励。
(2)薪级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正常的薪级晋升机制。由于所占工资总额的比重较小,所以只需对年度考核体系进行相应的完善和调整。
(3)绩效工资。根据中发[2011]5号《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就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指导的意见中提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在绩效工资中所占比重原则上可相对大一些;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方法。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遵循薪酬激励的科学原则,建立兼顾公平和有效激励的薪酬制度,用好薪酬这一激励的手段,发挥它的最大效用,以达到既节约人力成本,又达到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组织的目标。因此,我校将绩效工资分为四个部分:履职绩效、学院绩效、部门绩效和学期绩效,其四者的比例关系为5:2:1:2。履职绩效的性质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到绩效工资总额的50%;学院绩效和部门绩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学期绩效是按学期考核结果按学期发放,占绩效工资总额的20%。将国家清理津补贴后保留的加班补贴、特殊岗位津贴、夜班费、节假日值班补贴、外勤补贴等均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中经考核发放。这样既打破了原来津补贴的平均主义,解决了加班值班的总量失控、特殊岗位津贴难以考核等问题,又加大了绩效工资的总量,有效地增加了激励力度。
四、以我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例,分析薪酬的激励机制
以下是本人参与设计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本人所在单位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单位性质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近95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近620人,占到了约72%。专业技术人员的高中初级职称构成比例为3:5:2。绩效工资构成项目:月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和其他绩效酬金。
1.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月绩效工资由履职绩效工资、学院绩效工资和部门绩效工资三项构成。
专业技术岗位月绩效工资标准系数表:
(1)履职绩效工资。实施履职绩效工资,首先在机构中设置工作岗位和明确的岗位职责,不同的岗位实行不同的履职绩效等级,通过岗位体现人才价值。其次,要对每一类岗位都进行严格的岗位评估,根据各岗位对单位的贡献大小,难易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以决定单位中的各个岗位相对价值的大小,从而确立一个合理、系统、稳定的履职绩效工资等级,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各个岗位的履职效绩级别和相互之间的薪酬之差。履职绩效工资分为教学人员、管理人员和教辅后勤人员三大类。教学人员承担了学院的主要教学、科研工作,应以侧重教学任务、教学效果、科研工作量、论文论著为主要职责;管理人员承担着学院的主要行政及教学管理工作,应以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工作质量为主要职责;教辅后勤人员承担着师生员工的服务工作,应以工作质量、服务水平为主要职责。履职绩效工资以不同的岗位、不同的职责分档设置发放。履职绩效工资考核权限归属学院聘任考核机构,根据其聘任的岗位相对应的职责进行考核,充分体现以岗定薪的原则。履职绩效所占比例为全部绩效工资的50%,即完成本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并考核合格即可全额发放,满足了基本绩效工资的要求。完成岗位职责是取得绩效工资的最基本要求,这样为部门领导顺利推进岗位职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学院绩效工资。学院绩效对应着学院总体发展规划中按部门职责分解到各个部门的指标考核,部门再根据本部门的指标分解到各个岗位,考核权限由部门主管领导自评后上报学院考核小组进行评价。职工个人评价与学院和系部的工作目标有效地联系起来,将学院的总体绩效有效地转化为每个岗位的绩效,直接与员工个人绩效挂钩,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
(3)部门绩效工资。部门绩效工资,是以部门为单位计算的绩效工资额度。操作方法是按部门绩效工资系数按人均总量分配给各部门,考核与发放均由部门领导掌控,保持薪酬激励的灵活性。部门系数的确定要考虑到工作难易程度、工作量的大小和工作环境情况。目前我校的部门系数仅分为三类:教学系部、管理部门、教辅后勤部门。由于教学系部支撑着全学院的主要的教学任务,属于一线部门,因此部门绩效工资系数为1.25,提高了教师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的积极性。部门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比例随着部门考核机制的完善,可以逐渐增大。部门绩效的考核方法必须要以能力和部门的业绩为导向,部门自行设立绩效考核指标,结合岗位流程和完成工作的质量,使不同岗位上的员工的工作业绩得到合理的比较,使部门绩效工资成为对事业单位的薪酬激励制度的必要补充。
部门月绩效工资系数表:
2.学期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期绩效占绩效工资总额的20%,以学期考核为计发依据,由学院考核小组进行考核,优秀比例占考核人数的15%,按学期发放。学期绩效工资结合绩效考核体系,是对薪酬激励机制的完善。
各岗位学期绩效工资系数表:
3.其他绩效酬金
其他绩效薪酬包括:班主任津贴、教研室主任津贴、辅导员津贴、教师超课时酬金、科研工作量酬金、教学建设任务酬金、教学辅助工作量酬金,此项酬金均依据各类专项绩效考核结果分档发放。
其他绩效酬金改变了以往的平均发放津补贴的模式,采用专项考核的方法按考核结果分档分放。班主任辅导员津贴由学生处会同各教学系进行人员考核,按考核结果发放;教研室主任津贴由教学系主任进行聘任、考核发放;教师超课时酬金由教务处根据教师的课时进行核算发放;科研工作量酬金由科研处负责按学期进行考核汇总,依据科研成果分值进行发放;教学建设任务酬金、教学辅助工作量酬金由教学系统计后上报教务处复核后发放。
绩效津贴分配方案范文2
【关键词】高校延期分配制度高职院
1问题的提出
高校的教师,作为高校教育的承担者,既是培养高水平专业人才的灵魂工程师,又是科技创新与推广的骨干力量,其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是劳动价值、知识价值与社会地位的体现。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能有效地吸引人才、稳定人才、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对高校的和谐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当前,对高校薪酬设计的研究大多局限于如何完善当期分配制度,对延期分配制度的研究在国内几乎是空白。高校分配方式仍然比较单一,即基本工资、课时费和岗位津贴,这些都属于当期分配。从绝大多数高校的情况来看,对人力资本要素参与分配重视程度和认识程度都不够,特别是对学术带头人来说,虽然当期工资数额得到提高,但是,风险补偿和长期激励不足。延期分配原则和计划的设计可以弥补以上不足。在这方面,渝西学院早在十年前就推出了旨在建立终身员工补偿机制的校龄津贴制度,走在了时代前列。新疆财经大学结合校龄津贴制度,实施期权制津贴,这在探索建立延期分配制度方面迈出了新的一步。延期分配制度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如何设计出既能充分调动骨干教职工积极性发挥其带头作用,又能整合人力资源要素的延期分配方案?**高职院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2**高职院的延期分配方案
**高职院的收入分配一直采用当期分配形式,整体收入水平在当地同类院校中尚属中等。但是,这几年中员工的流动率偏高一直是困扰学院发展的一个难题,尤其是一些责任感强、教学经验丰富、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水平教师的离职。关于影响员工流动的因素,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笔者认为,高流动率除了与**高职院升格不久,长期的中专管理模式与现行高校运行方式不相适应外,其主要原因是尚未在工作环境、组织文化、薪酬待遇、发展平台创造“高地”。针对这种情况,**高职院除对现行的人事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外,还创造性地设计出提出延期分配制度,并对这项制度进行探索。**高职院的延期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1)延期分配的对象
延期分配作为当期分配的有益补充,延期分配是薪酬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激励措施,可以引导教师之间的合作和知识共享,从而大大提升高校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延期分配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学院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学科带头人、中高层管理人员、协议需延期分配的人员。
(2)延期分配的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的延期分配应按岗位设置要求所规定的条件在本岗位工作满一年,且本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管理人员根据所聘岗位,职员六级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享受延期分配;其他人员按学院相应的选拔标准聘任后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
(3)延期分配的方案
①延期分配的基数统一按每月月初发放的岗位绩效工资的2倍为标准,比例按表1-1的分类标准执行。延期分配标准=基数×比例。
②享受延期分配的人员须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期限在学院服务一定的期限,延期分配享受的期限原则与聘用合同时间一致,延期分配的最短服务期限为五年,五年后开始兑现,合同不满离职的其账户被冻结,不能享受。
③延期分配根据本人年终考核的结果对计算比例进行调整,考核优秀的人员上调一档,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下调一档。其他人员考核优秀的上调5%,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下调5%。年度调整的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一次补齐,个人无须交纳。
④延期分配的人员凡在学院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及以上,其单位承担比例上调5%,个人交纳比例不变;凡在学院连续工作满二十年及以上,其单位承担比例上调7%,个人交纳比例不变;凡在学院连续工作满二十五年及以上,其单位承担比例上调10%,个人交纳比例不变。
3**高职院实施延期分配的意义
**高职院虽地处中国经济发达的长三角,通过发放课时津贴、课题津贴的办法使教师的收人水平有所提高。但作为事业单位无论在收入待遇还是在事业发展上与有些行业相比吸引力不够。与人力资本市场定价机制所决定的收入水平相差甚远,人才流动率偏高。对业务骨干和管理骨干的收人水平重视不够。延期分配作为一种新型的薪酬分配模式,主要功能有:一是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延期分配制度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1)具有递延支付性。即薪酬福利现在给到个人名下,但要在未来若干年后才能领取或享受;(2)具有可中止性。即一旦出现人才擅自离开,学校可以中止这种薪酬福利的兑付。由学校收回,以减少损失,同时也提高了教师的退出成本。
**高职院在设计延期收入分配方案时,充分考虑不同教师在年龄、心理过程、个性心理倾向、个性心理特征等差别下奖励的激励效果,建立多维交叉的激励体系。延期分配制度可将优秀人才与学院的中长期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促进了学院的持续发展。实施延期分配方案一年来,**高职院的人员流动率有明显下降,09年人员流动率仅为0.26%,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参考文献
[1]吴旦.延期分配:教师激励的新形式[J].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2006.4.3.
绩效津贴分配方案范文3
【关键词】高校 奖励性绩效 收入分配 绩效考核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事业单位“结合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高等学校作为一类非常重要的事业单位,正在进行绩效工资改革。高等学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1]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与教职工的职务职称相关,一般按月发放,差距不大,标准固定,所以本文将着重探讨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的分配改革,以具有代表性的某高校为例,从实际分配中遇到的问题入手,制定新的高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对高校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思考和展望。
1.高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问题分析
1.1没有形成科学的绩效观
笔者从事高校劳动工资工作多年,在平时高校内、高校间的走访交流,以及多次参加中国教育学会薪酬分会关于绩效工资问题的会议研讨等,明显感觉到广大教职工包括学校管理者对于“绩效”概念模糊,总结大体有三种认识,一是与教学、科研等工作量有关,多劳多得,二是与岗位职责有关,设岗分级工作会常态化,三是与增加工资有关,绩效工资的实施会缩小收入差距。以上三种认识虽各有道理,但都失之偏颇,主要原因在于广大教职工没有形成科学、清晰的绩效观。绩效工资的实施必须以科学的绩效观作为前提和指导,特别对于高校管理者在制度顶层设计时尤为重要。目前高校没有形成科学的绩效观是绩效工资制度改革遇到的首要问题。
1.2没有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
高校绩效工资制度存在问题,主要原因是没有建立起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2]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激励和导向,即引导广大教职工围绕学校的目标创造更多的“绩效”,但这必须以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为前提。绩效考核是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难点,困难之处在于高校教职工劳动的特殊性,相比于企业,企业员工绩效考核内容比较单一,即考核其工作的产出,易于量化。而高校是以培养人才为主要目标,公益性特征明显,高校员工的工作具备明显的滞后性特点,即劳动成果短期无法显现,工作成果无法量化和比较,在考核中不能简单以工作量多少来衡量一个高校员工的绩效。在高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中,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成为高校管理者必须面临的重要任务。
1.3没有体现倾斜的原则
很多高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都提出,分配要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但往往在实际分配中,倾斜的原则无法体现,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由于考核制度的不完善,高校在分配中无法界定“关键岗位”、“业务骨干”等概念的内涵,所以倾斜也就无从谈起,二是分配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广大教职工不仅关心自己收入的纵向比较,也关注与其他同事的横向差距,倾斜稍不合理,势必会造成教职工的质疑和反对,高校管理者往往从稳定出发,对倾斜也就不热心。倾斜原则无法体现,直接影响到高校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积极性,造成人才流失,这个问题也是高校在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中必须面对的问题。
1.4没有体现公平性原则
绩效工资实施的公平性原则应从两个方面去理解,一是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应规范各项津补贴的发放,缩小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二是收入分配应打破身份、岗位、资历等限制,体现“同工同酬”、“同质同酬”。很多高校在实际分配中往往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同一单位内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向少数“双肩挑”教授集中,一名“双肩挑”教授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一名年轻讲师甚至十倍以上,再者如高校不同单位之间收入差距不合理,同样是一名科长,在不同单位,一年的收入差距也能达到数倍。以上情况的出现就没有体现绩效工资的公平性原则,这必须通过深化高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加以解决。
2.高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设计
上面所述问题及分析,是笔者经过多次高校走访调研,包括部属院校、省属院校等,以及参加会议研讨和培训学习,结合省属高校现状,就具有代表性的某高校近四年来的绩效工资分配改革的探索和经验总结。
某高校2000年-2009年均执行其学校2000年制定并实施的校内津贴分配办法。十年间,学校发展日新月异,此校内津贴分配办法已不能适应学校的发展现状,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学校发展。教职工存在不满情绪,学校的投入也不能达到应有的产出绩效。2010年,学校开始酝酿启动校内津贴分配改革,建立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当然,校内津贴直接和教职工利益挂钩,涉及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如果突然做大幅度的改革,建立一个全新的绩效分配办法,应该说不太现实,不符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和实施规律,也很难一下子让教职工接受。故,学校计划用五年的时间过渡完善绩效分配制度,特别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2.1逐步树立科学的绩效观
结合国家设岗分级政策的实施,明确教职工岗位职责。特别高校主岗教师,同一职称内进行分级,一个级期为3-5年。期满后,按照工作业绩及绩效情况实行职称内的级别能上能下。同时在学校内进行岗位分析及工作绩效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形成积极、浓郁的“绩效”氛围,促进教职工树立正确的绩效意识。
2.2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
将设岗分级聘期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二级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二级单位班子任期考核、届中考核等有机结合,理清考核主体之间、客体之间,以及主客体之间的范围和内容关系,比如考核主体中的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的选定和范围划定,考核者必须是被考核者的服务对象和直接分管领导者等等。单位考核抓关键指标,个人考核指标要全面。各类考核既不重复,又各有侧重。合理选定各类考核的一、二、三级指标及指标项分值权重。
2.3合理收入分配差距
经几年来分配政策的逐步调整,改变了原先校内津贴分配差距过大,有失公平的现象。基尼系数由2009年的0.3824,到2010年的0.3267,到2011年的0.2480,到2012年的0.2353,基本解决了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
2.4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上述三个条件逐步成熟,2013年,结合学校管理体制从“以条为主”向“以块为主”转变的改革实际,将建立与其相适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其分配的主结构是一次分配切块,有学校层次类的块,有二级单位层次类的块,各块的用途和待发挥的作用不同。二次分配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可各具特色,各显神通,学校只给宏观性质的指导意见,不搞一刀切。《某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已按程序先后进入广大教职工、二级单位党政班子及教授委员会、学校教代会执委会等征求意见阶段。结合学校十二五规划目标,将有效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3.对高校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的思考和展望
3.1建立分类绩效考核体系
高校在建立绩效考核体系中要树立分类考核的思想,高校各个部门、单位之间,教职工不同岗位之间存在明显差异,高校在绩效考核时要分类处理,区分对待,不能一刀切采取一个标准去考核,要充分了解不同单位、岗位的特点和工作性质,平衡好差异性关系,分类进行考核。
3.2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高校在收入分配中要处理好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关系,坚持效率为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向主体教学一线倾斜,向业务骨干倾斜,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工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多做贡献。建立健全符合高校特点、体现岗位绩效、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推进高校绩效分配改革,提高办学效益。
3.3营造高校绩效氛围
高校实施绩效工资、开展绩效考核,必须营造浓厚的绩效氛围。全国推行2006年工资改革以来,已历时六年之久,高校可谓是最后一批,尚未最终完成。就其原因,关键与高校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各级管理者的绩效理念、绩效意识有关,或者说在高校还没有形成或达到应有的绩效氛围,广大教职工对岗位说明分析、绩效考核内容以及绩效工资目标还没有清楚的认识,也就无从谈起正视和接受,难以形成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坚实基础。
基金项目:本文为“安徽省2012年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2SQRW016)、安徽省2012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编号:JG12017)”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彭宏辉.高等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的问题与对策[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111-114
绩效津贴分配方案范文4
关键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应用
一、事业单位应用绩效工资的意义
所谓绩效工资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单位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制度。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则是围绕其所提供的公益的质量和数量来设置的,这其中既包括单位绩效也包括个人绩效。2009年9月3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并明确了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即:一是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秩序,严肃分配纪律;二是以促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三是分级分类管理,因地制宜,强化地方和部门职责;四是统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不断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规范津贴补贴的同时实施绩效工资,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对于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前绩效工资在事业单位中的应用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1.执行时间的差异,造成了一定的矛盾。按照现行工资制度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已经从2006年7月起执行。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原则上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具体标准由当地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统一制定。而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具体发放办法和标准由事业单位在考核的基础上自主确定。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由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行“三步走”,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执行时间就有所不同,而机关公务员规范并兑现津补贴又比中小学教师执行绩效工资提前1至2年时间,这就造成了事业单位人员同机关公务员收入上存在较大差距,形成了新的不平衡。同时,由于种种原因,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混岗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形成了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也造成了很大矛盾。
2.部分其它事业单位至今还未实施新的绩效工资标准,给这部分单位职工及退休人员生活带来很大负面影响。至2012年底,省直非驻宁外地其它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还未实质开展,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还未公布,何时能够执行到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因此,对这类单位在职职工来说,自2006年7月1日起,至今六年多的时间内,除了每年增加一级二、三十元的薪级工资外,再无其它增资,而同期的物价却有了很大幅度的增长,这对于一些参加工作时间不长和收入较低的事业单位职工来说,生活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而对于这部分单位的退休人员来讲,已有六年多的时间未增加退休费了,他们期盼已久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迟迟不能兑现。这让退休人员对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已形成很大的不满情绪。
3.不同的事业单位创收能力的高低和经费拨款渠道的不同造成了单位之间很大的收入差异,甚至引起一些上访事件的发生,需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原则上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由事业单位自筹负担的经费,其经费来源渠道和支出办法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于不同事业单位自身创收能力的不同,就造成不同单位之间绩效工资存在巨大差异。而各地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是一致的,而得不到财政支持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又没有能力完全负担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造成这类单位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无法落实到位,形成一些不稳定的因素。
4.绩效工资在事业单位中的应用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目的在于形成激励机制,使收入分配更加合理,使事业单位更有活力。但是,作为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部分,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还有许多问题需要上级部门解决:一是绩效工资制度与事业单位整体改革不同步。收入分配改革只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部分,需要纳入整体改革全盘考虑,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职工全员聘用、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等。也只有其他改革顺利推进,绩效工资制度才能有更好的制度环境。二是缺少更为具体的指导方案,考核量化评价标准难以准确把握。对于规模较大、岗位较多的事业单位,要对每个岗位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评价标准难度很大。推行绩效工资制度不仅工作量大,而且很容易由于内部沟通不畅或各岗位间平衡难度大无法做到公平合理,导致绩效工资方案难以实施。国家需要针对不同地区特点制定更加具体、更加切合实际的指导方案。要在政策层面提供更为详尽参考依据。尤其是绩效考核制度方面,考核标准、考核程序需要更加规范透明且易于操作。对于掌握考核评价决定权的部门和人员要有较为完善的监督制衡机制。三是要防范制度实施时可能出现的矛盾。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有利于形成比贡献比成绩的工作氛围,也可能出现争抢功劳、恶性竞争的不良现象,不利于单位内部的团结。
三、完善绩效工资在事业单位中应用的对策
1.要实行总量控制。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应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单位自身类别、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事业发展、现行津贴补贴发放水平和经费来源等多种因素。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后下达到单位,各单位只能在核定的总量内,按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进行分配。为了保持本地区绩效工资的平衡,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应尽量大体一致。
2.要完善分配程序。各单位要根据上级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结合单位自身实际完善分配程序。一是制定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涉及到每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广泛征求全体工作人员意见,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分配办法时,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二是完善内部考核制度。要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健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要及时公开考核制度、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运作程序等。要认真分析考核方案中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断修正完善考核方案,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正常运行。
3.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涉及这些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责任重大。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现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保证实施工作扎实平稳推进。要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4.要做好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地定岗、定员、定工作量,建立健全考勤制度、目标管理制度、质量评估制度等。充分考虑各岗位工作量、责任、风险等因素,科学地测算和制定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系数标准等。
5.要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要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要及时足额地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险。
总之,各单位应在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按岗定薪,岗变薪变,才能真正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才能切实把好事办好。
参考文献:
[1]赵宇凌:切实推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3(01)
绩效津贴分配方案范文5
一、适用范围: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聘用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考核内容
社区卫生服务站聘用人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岗位职责、出勤率、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
(二)考核标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驻镇卫生所依据《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综合管理考核细则由驻镇卫生所依据各镇实际制定。
三、分配原则:遵循“绩效考核、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考核分配原则,在保障基本的基础上,合理拉开分配档次,提高各站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
四、分配方案
(一)人员管理
以镇为单位原则上按服务人口1‰的标准核定乡村医生岗位数,辖区内统筹安排,年龄老中轻结合,原则上每站配备1名女乡村医生,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建立人员竞聘上岗和到龄退岗制度,实行考核竞聘上岗、合同制管理。竞聘上岗人员均需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和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竞聘情况报县卫生局备案。截止2010年12月31日,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5周岁原则上退离乡村医生岗位。如确因工作需要返聘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驻镇卫生所统一组织考核并报卫生局审核后由驻镇卫生所统一返聘。经县统一考录的订单式培养的社区卫生专业毕业生纳入辖区内核定总数管理,在未取得国家法定的执业资质前作为见习(试用)人员。
(二)收入分配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社区卫生服务站收入主要由以下几方面构成:一般诊疗费(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药事服务成本等,待市统一出台调整文件后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及其他扶持和捐赠等。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财务由驻镇卫生所统一管理。各镇在总收入中去除建站偿还资金、养老保险(集体缴纳部分)、工伤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福利、运行成本等站务费用后,余额部分用作考核分配。
(1)社区卫生服务站聘用人员(除见习﹝试用﹞、返聘人员):实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基础性绩效工资含基础津贴、执业资质津贴和工龄津贴。基础津贴暂核定为1000元/月;执业资质津贴:乡村医生100元,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质依次递加100元;工龄津贴:自正式聘用起,按每满1年2元的标准递加。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2)见习(试用)人员:实行见习(试用)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制,见习(试用)工资暂定800元/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3)退岗返聘人员:实行定额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定额工资由各驻镇卫生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为解决退岗返聘人员工作期间意外伤害赔偿问题,各镇可考虑为其办理商业工伤保险。
(4)站长津贴:为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站内部管理水平,各镇可考虑实施站长津贴,标准掌握在200元左右/月,具体数额由各镇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为用于考核分配的资金总额去除基础性绩效工资、见习〔试用〕工资、定额工资、站长津贴部分。)
绩效津贴分配方案范文6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指导思想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低于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工资标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公司员工工资制度
第六条适用范围:
(一)公司聘用员工。
(二)特殊人员工资经董事会研究后确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聘用员工
1、适用范围: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聘用员工。
2、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效益工资+津贴
(1)基本工资。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标准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岗位工资。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的岗位工资标准确定;公司岗位工资适用于所有员工。
(3)工龄工资。
①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②年工龄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
③本公司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每月增加50元,10年封顶。
(4)奖金(效益工资)。
①根据公司效益及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评情况确立;
②绩效考评由公司安排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收入总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③奖金上不封顶;
④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公开。
(5)津贴。
①包括有特殊岗位津贴、伙食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交通和加班补贴等;
②特殊岗位津贴:本次工资调整和原工资差距较大的,先通过特殊岗位津贴补足,以后根据通过考核情况逐步调整。
③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3、聘用员工工资标准见附件一
4、聘用员工津贴标准见附件二
5、员工奖金分配方案见附件三
(三)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1、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
2、工资模式:协议工资制。
3、非正式员工不享受福利政策。
4、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四章员工工资及奖金调整
第八条岗位工资。
(一)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二)、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1、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
2、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九条奖金。
(一)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行财部向各部门提供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员工所在部室向行财部提供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行财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奖金。
(二)奖金与岗位工资一同发放。
第十条关于工龄工资。
(一)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二)工龄计算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三)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及培训协议,从工资中扣除本人应承担部分;
(四)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五)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六)、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七)、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不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福利制度
第十二条基本原则:合理、必要、计划、协调
第十三条福利形式:由公司提供各种福利项目菜单,员工自选选择其所需要的一整套福利方案。在每个福利项目之后标示其金额,从而使员工每项福利与成本间的关系,让员工有所珍惜;对于员工而言,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福利。
第十四条社会统筹:
社会统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社会统筹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为本公司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个人缴纳纳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户口
非本地户口的,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为符合国家政策的员工办理户口迁入事宜,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5日。
第十七条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