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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管理办法范文1
关于贯彻执行《消毒管理办法》的工作情况汇报 文章作者:fxcdc2003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7月7日0:35 县卫生局领导: 为加强对消毒工作的管理,控制医疗感染,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中央卫生部于1992年8月31日颁布了《消毒管理办法》。我县在全县县、乡、村全面贯彻实施本法,并逐步开展消毒监督监测工作是从1996年。6年来,在县卫生局的重视和支持下,通过广泛宣传贯彻《消毒管理办法》,使全县的消毒管理工作基本走上了科学管理程序操作,并探索一些管理方法,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近几年的贯彻实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一)规范了全县的消毒行为。通过贯彻实施《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的培训,规范了全县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经营、使用消县、乡、村*的消毒监测只开展一次,检测项目根据抽样项目而定。但部分现场检查不符合消毒要求的,抽样经检测相关指标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体,其监督次数达二次或以上。 (三)消毒监督监测程序。 消毒监督监测对象为县卫生局认可并颁发有《医疗保健机构执业证》,经营使用消毒产品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企业(单位)或个人;托幼机构等。 每次监督监测都是2名以上的监督人员,每到一个监督单位或个人,首先是出示*,讲明来意,争取单位领导或法定代表人的配合,并有一名负责人陪同。在监督监测工作中,第一步是现场检查是否达到消毒条件,写出现场监督笔录,提出相关要求,然后对各操作环节的消毒效果进行抽样送检。其现场监督笔录、监测采样记录双方签字,各留一份备查。监督人员在每个单位监督结束后,将抽查样品及时送县卫生防疫站检验室化验,化验按送检要求的项目进行程序化验检测,三天内发出检验报告。根据检验结果,主管监督人员写合格与不合格及改进意见的“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及时返回被监督单位或个人。 如果现场监督检查条件符合消毒管理要求,抽样经检测合格,发放《消毒合格证》。现场检查条件达不到消毒工作要求,抽样监测不合格者暂停发放《消毒合格证》,待整改合格或再次抽样监测合格才发《消毒合格证》。 对消毒监测严重不合格,或拒绝监督监测,或造成医疗感染事件的,提出限期整顿或罚款处罚。 其处罚依据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罚款;第四款: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本法提出的其它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章、第六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不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的;(五)对被甲类和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凝似传染病病人污染场所、物品未按照卫生防疫机构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的;(六)造成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七)生产、经营、使用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卫生材料、一次性医疗器材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等。 我站在2000年至2002年基本上没有给罚款处罚,只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罚。 (四)严格收费标准。 消毒监测收费:其标准是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鄂价字(1996)256号文件执行。该文件规定消毒监测根据抽取样品和监测项目不同,抽取一份样品收取监测费80—400元,而我们一律是抽取一份样品,不管监测哪个项目统一按低标准收取监测费88元(含采样费8元);新开业的颁发《消毒合格证》30元,验证20元;2000年至2001年根据县物价局批复的《关于明确卫生监督收费标准》,收取了50—100元的现场卫生审查费。2002年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已取消了消毒监测现场卫生审查费。消毒监测收费在实际工作大部份没按88元标准收取,一般采取低标准收取,有的甚至只收了20—40元。而且收费都出示了全额县财政局预算外管理票据。 三、存在的问题: (一)有极个别消毒监督人员,在监督监测中缺乏工作方法或不能依法行事,擅自降低收费标准,使各点收费不一致,导致被监督对象有意见。 (二)因我县村级医疗点分布在边远山区较多,交通不便,路程较远,少部分村级医疗点的抽样与送样间距超过时限,有时因气温过高,培
养液时间过长等因素,导致样品检验不合格。 (三)只注重监测,不重视监督和经常性督导检查。 (四)部分单位领导或个人对消毒监督监测工作认识不高,甚至有抵触情绪,使之配合不力等。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2002年我们必须要克服以前的工作不足,对已经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认识,必须在以后的工作进行彻底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对《消毒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和对县、乡、村医疗人员消毒规范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对消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规范医疗保健机构的消毒行为,使全县的消毒工作逐步形成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科学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对消毒管理工作的领导,层层要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充实专业队伍,使全县的消毒监督监测工作抓到一个新的水平。站将其监督监测工作质量列入站年终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奖惩。 (三)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测质量,坚决改变以往只注重抽样监测而轻视现场卫生监督的局面。其做法是从2002年起已成立2个消毒监督监测组,将20个乡镇分二片包干进行监督,其监督力度要达二次以上,监督覆盖面要达到98%。远离县城的乡、村消毒监测样品采取冷冻保藏,快速送检以提高监测样品合格率。 (四)加强监督人员的素质建设,严格执法程序,克服过去在消毒监督监测工作的随意性。 (五)严格物价政策,按标准收费,杜绝随意性收费,无票证收费,白条收费。 房县卫生防疫站 2002年6月1日 文章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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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管理办法范文2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测量,按照《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执行。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组成和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交易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 销售者销售商品房,必须明示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应当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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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标注应当以平方米(m )为计量单位。
第六条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差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的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
按套或者单元销售的商品房,各套或者各单元销售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整幢商品房的实际总面积。
第七条 商品房销售者应当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的计量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与商品房面积计量有关的图纸、资料等。
第八条 从事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和仲裁测量的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配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要求,并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三)测量人员熟悉《计量法》等法律、法规,掌握房屋面积测量的理论和基础知识,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
(四)具有保证计量数据公正、准确、可靠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 从事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和仲裁测量的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第十条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量监督、纠纷调解和仲裁测量,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测量机构出具的计量数据为准。
第十一条 商品房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 从事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的机构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 从事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的机构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数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检查时,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本办法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和《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现场处罚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范文3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本部门单证管理岗、印章管理岗、档案管理岗、行政事务岗、信息支持岗。考核内容包括各岗位的工作质量、考勤及卫生制度、文明服务及团结协作等方面。每个岗位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得分的计算公式为:每个岗位最终得分为每项指标得分的加权平均数,再乘总权重。
二、综合管理部人员工作质量考核(70分)
工作质量考核的内容依据省公司办公行政管理职能指标考核细则与市公司综合管理工作职责。
(一)行政事务岗(责任人: )
1.会务管理:会议会务组织与管理等。会务管理组织不到位的,单次扣10分。
2.费用预算:行政预算管理编制、行政预算经费的录入等。单笔录入出现错误的,按每笔1分计扣。
3.综合事务管理:三防一保工作、五城同创工作、信息联系人、公司办公设施的维保工位安排。出现公司被相关部分责令整改的,按每次接受投诉扣30分计。开车过程中有违章,造成公司处罚的,除自费解决相关问题外,按单次扣30分计。
4.车辆管理:调度、保养、维修。管理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单次扣10分计。
5.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的前期准备以及流程内应完成事务,基建工作等。
6.证照管理:分支机构证照管理,保管使用分公司重要经营证件,指导督促基层单位保持经营证件合规性,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年检、变更等事宜。
证照管理上发生案件的,扣100分。出现相关职能部门催办的,扣10分。
7.资产管理:每出现一次不符合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扣2-5分;固定资产盘点未及时上报每出现一次扣2-5分,盘点报告审核质量不高的,每出现一次错误扣2-5分。资产被盗或损失(遗失)的,扣100分;
没有建立台账的,扣30分;台账与实物不相符的,扣20分;未按要求进行检查的,每次扣10分;未按要求上报有关情况的,每次扣10分,经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催办的,每次扣20分。
(二)信息支持岗(责任人: )
1.运营支持:柜面设备及系统支持。不能保证柜面运行,每接受柜面投诉一次,扣10分。
2.保密工作:指导开展保密工作、签订保密承诺书、检查监督、泄密事件处理。出现系统泄密事件,则依据情况扣分30——100分。
3. 与部门同事配合完成办公类系统运营支持。不能保证公司办公类运营支持的,每接收投诉一次,扣10分,如此类推。
4.指导配合完成电子产品资产管理工作。不能按照完成电子产品资产管理系统的录入与维护,每次每季扣分10分。
所有办公电脑必须安装中国人寿专用的sep杀毒软件并设置对病毒的自动查杀功能,对发现病毒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0分,如有随意卸载该杀毒软件的情况按涉及的电脑台数每台扣10分。市公司检查,发现问题的,每次扣10分,上级检查,发现问题的,每次扣20分;
未按时间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的,每次扣10分,经过电话或他方式催办的,每次扣20分;
5.云桌面推广达成率。通过对云桌面使用情况,评价分公司云桌面系统推广任务完成情况。云桌面活跃用户数为统计日近7天(含7天)内登录过云桌面的(去重)用户数,本年度云桌面活跃用户数峰值为2015年各统计日云桌面活跃用户数的最大值。活跃用户峰值超过计划用户总数,即超额完成推广计划时,推广达成率取100%。
(三)信息支持岗(责任人: )
1. 视频系统支持。不能保证视频会议准时举行,责任归市公司的,按单次扣分10分计,如此类推。
2. 与部门同事配合完成办公类系统运营支持。在办公自动化方面:需求管理、日常维护、用户管理、参与公文流转应用统筹工作等。就上述工作事项,每接受投诉一次,扣10分,如此类推。
3.在信息支持岗位主管的督导下,配合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人员保质保量完成电子产品资产管理系统的维护等工作。由于工作不到位,不能按照完成电子产品资产管理系统的录入与维护,每次每季扣分5分。
各单位电脑由综合管理部服务支持岗安装进行入域管理后,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不得无故重装系统及改变电脑系统配置,对违反规定配置改变的单位按涉及电脑台数每台扣10分。市公司检查,发现问题的,每次扣10分,上级公司检查,发现问题的,每次扣20分;
未按时间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的,每次扣10分,经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催办,每次扣20分;
4.云桌面推广达成率。通过对云桌面使用情况,评价分公司云桌面系统推广任务完成情况。云桌面活跃用户数为统计日近7天(含7天)内登录过云桌面的(去重)用户数,本年度云桌面活跃用户数峰值为2015年各统计日云桌面活跃用户数的最大值。活跃用户峰值超过计划用户总数,即超额完成推广计划时,推广达成率取100%。
(四)单证管理岗(责任人: )
1.单证印制管理:征订归集,质量检查。不能保证公司单证征订使用的,按每次扣10分计扣。
2.单证管理检查:清查结果的抽检,单证库房盘点检查,单证使用情况检查,单证管理员交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检查,遗失单证登报。没有按照单证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清查的,扣5分;单证库房盘点检查不及时的,扣5分;单证使用情况检查,按每季扣5分。单证管理员交接检查不到位的,扣5分。发现问题整改检查,落实不到位的,扣5分。对遗失单证,没有及时进行登报的,扣5分。
3.单证系统管理:保证各单位单证需求管理到位,管理不到位的,扣10分。每月报送报表出现差错的,每次扣5分;单证超期未收回的,按每份扣5分计算;上级检查存在问题的,每次扣20分;未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的,每次扣10分,经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催办的,每次扣20分。
4.内控工作协助等:做好内控联系人负责中的单证管理工作等。
(五)印章管理岗(责任人: )
1.行政接待:接待服务、票务服务。接待服务不及时,造成浪费的,按单次扣5分计。开车过程中有违章,造成公司处罚的,除自费解决相关问题外,按单次扣30分计。
2.用章管理:因公、因私印章管理流转和记录。出现因公、因私用印未记录的,发现一次扣5分;出现未经领导审批,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后果的,单次按10分计扣,扣完为止。
3.印章保管:回缴、遗失处理等。印章回缴不及时的,扣1分,被省公司通报的扣20分。遗失处理不及时的,扣1分,被省公司通报的扣20分。
4.印章检查:分公司自查、抽查基层单位。没有严格按季度进行印章管理工作自查,并提交自查工作报告的,扣5分;对内、外部印章管理检查发现问题督导整改不落实到位的,扣20分。
5.印章管理系统:需求管理、日常维护。不能及时处理印章管理系统中的用印申请的,单次按2分计扣;造成重大后果的,扣20分。
6.内控联系人以及其他。如完成内控部门要求的相关内控标准执行工作等,以及重病员工廖某的医疗费用报销与结算等事务。
(六)档案管理岗(责任人: )
1.服务管理和工会出纳等工作:总经理室来访客人接待的协助、一般性材料的复印、来电会议通知的记录等。会议记录与传递不及时,扣1分;如果造成领导没有参会,影响恶劣的,扣5分。协助完成工会管理工作,做好工会出纳的事务。
2.公文管理:收文。收文不及时,按每份文件扣1分,依照文件数量递增。
3. 公司保密工作以及公司邮箱的管理与使用。出现泄密事件,则依据情况扣分50——100分。
4.分公司本部档案工作:保管文书、合同、实物、基建、业务等档案,并提供查阅利用;牵头业务档案的定期移交工作;档案统计及到期档案的鉴定销毁;档案及档案库房的安全维护。在重大工作事项中,提供档案不及时,未能造成恶劣后果的,扣5分;有恶劣后果的,扣20分。对县支公司的档案业务指导工作,落实档案检查及考核工作。指导工作不到位,扣5分。定期清点、检查、接收、上架保管等工作不及时的,扣10分。
二、其他管理工作(考勤、日志、卫生、其他工作考核)(30分)
1、认真执行市公司考勤制度。根据市公司考勤制度情况,对迟到、早退、旷工的员工,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旷工一次扣5分。
2.认真执行部门卫生值勤。每天保持部门公共区域和自己办公场所的卫生清洁。未履行职责一次扣3分。
3.每天下班时,必须关闭电脑电源。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关闭打印机、电灯及电脑。未履行职责一次扣3分。
4.上班时间不准未报批外出办私事。发现一次扣5分。
5.未认真完成工作日志,发现一次扣5分。
6.对待来访客户态度热忱、语言文明、行为规范。如发生与内部服务对象间的争吵,发现一次扣10分。服务态度不好,与客户发生争吵,每次扣20分。
7.部室员工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团结友爱,互相关心。如发生部室员工之间发生争吵,有碍团结协作,发现一次扣10分。
8.未能完成部门负责人或者总经理室交办的临时性工作或者突击性工作,出现一次,扣3分。
三、绩效考核
严格执行考核办法,每月综合管理部全体员工共同对每人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绩效工资按综合扣分从少到多的排名先后须序,综合得分在90分以及以上(含90分),绩效工资按100%发放;综合得分在60(含)-89分之间,绩效工资按得分值比例发放;综合得分在59以下,绩效工资不发放。
部门绩效扣款的部份,可适当作为奖励发放给优秀的员工,以资鼓励。
消毒管理办法范文4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聘用政策,强化职业教育实践教学环节,促进教师队伍结构优化,特制定《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
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支持、鼓励和规范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职业学校包括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受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担任特定专业课或者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教师占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应在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中明确,一般不超过30%。
第四条 聘请兼职教师应重点满足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特色专业的教学需要。
第二章 人员条件
第五条 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
第六条 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三)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
(四)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第三章 聘请程序
第七条 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可通过对口合作的企事业单位选派的方式产生,也可以面向社会聘请。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应优先考虑对口合作企业人员,建立合作企业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的常态机制,并纳入校企合作基本内容。
第八条 面向社会聘请兼职教师应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考察、遴选和聘请程序。基本程序是:
(一)职业学校根据教学需要,确定兼职教师岗位和任职条件;
(二)职业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能力考核;
(三)职业学校确定岗位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职业学校与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
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应聘兼职教师前应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
第九条 职业学校应明确兼职教师管理机构,负责聘请兼职教师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 兼职教师上岗任教前,职业学校应对其进行基本教学能力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除通过对口合作的企事业单位选派兼职教师以外,职业学校应与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
工作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作任务、工作报酬、劳动保护等内容。协议期限应根据教学安排和课程需要,经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少于一学期。
第十二条 兼职教师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原所在单位和聘请兼职教师的职业学校应当分别为兼职教师缴纳工伤保险费。兼职教师在协议期内发生工伤,由兼职教师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鼓励职业学校为兼职教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三条 兼职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职业学校要制订兼职教师评价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并将在职人员兼职任教情况及时反馈给其人事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
第十四条 职业学校应当为兼职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鼓励、吸收兼职教师参加教学研究、专业建设和团队建设,支持兼职教师与专任教师联合开展企业技术攻关等。
第十五条 企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其中,事业单位应将兼职任教情况作为其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十六条 有关部门要将选派兼职教师的数量和水平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 各级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兼职教师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将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工作纳入人事管理情况监督检查范围,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加强对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十八条 兼职教师可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按照相应系列教师评价标准参与职务评价。
第五章 经费来源
第十九条 建立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多渠道筹措兼职教师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兼职教师的报酬。
第二十条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声誉较高、专业师资紧缺的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
第二十一条 职业学校可以在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支付兼职教师报酬。
第六章 附则
消毒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医院感染管理 现状 分析 对策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2)2-288-02
医院感染管理是医疗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价医院综合医疗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卫生部开展的“医院管理年”、“大型医院巡查暨质量万里行”等活动中,医院感染管理都被列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已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摆在了医院管理的重要位置。通过2007年5月至2010年10月督查、调查等方法,明确了目前医院感染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分析如下:
1 方法
1.1 调查对象 三级医院2所,县级医院8所。
1.2 调查内容 深入医院,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建设、消毒、灭菌方法、消毒灭菌的监测;医院感染监测;无菌物品(一次性物品)的规范包装、存放;医务人员的无菌操作及手卫生等进行调查。
1.3 调查的依据 是根据《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标准要求进行。
2 结果
2.1 缺乏本院适用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未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院能执行的规章制度的有9所医院,占90%。
2.2 未按要求选择合适的消毒灭菌方法和效果监测 不同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不平衡,能正确选择消毒灭菌方法的医院只有1所,占10%,基本上能正确选择消毒灭菌方法的医院只有1所,占10%,不能正确选择消毒灭菌方法的医院有8所,占80%。
2.3 医院感染监测 只有1所三级医院按《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监测,占10%,9所医院均未按《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监测,占90%。
2.4 无菌物品(一次性物品)的规范包装、存放 绝大多数医院对无菌物品及使用中的一次性物品乱摆、乱放,未按《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存放。
2.5 医务人员的无菌操作及手卫生 10所的医院都存在无菌操作观念差,手卫生执行率低 部分医务人员还未意识到医院感染的危害性,对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重视不够。
3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选择1所三级医院为试点,采取以下干预措施:
3.1 建立制度 落实制度 规范管理
根据国家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要求,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是搞好医院感染的基础和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根据医院的性质和特点、医院感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要注意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的修订和补充,用制度来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加强制度的建设和学习,提高防范意识、降低医院感染率,杜绝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3.2 增强法制观念 强化法规意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健康及维护自身权益的关注显著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所以必须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如《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
3.3 加强培训 更新知识 警钟长鸣
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是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任务之一。2007―2010年分别对新分配人员、实习生、医务人员、工勤人员等4851人次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医院感染管理的法律法规;洗手指征;医院感染事件回放;医院感染检查中存在的隐患以图片的形式反馈给大家,并提高整改措施,让大家掌握控制医院感染的相关知识,按《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管理和操作,深入科室对在操作中存在问题的及时给予指导。
3.4 加强医院感染监测
医院感染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医院的医疗质量。现代的医院感染管理质量,不是凭感觉来抽象的评判,而是以数据作为结果。开展医院感染监测的目的是通过监测取得第一手资料,分析医院感染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为采取有效措施提供依据并通过监测来评价各种措施的效果,为医院领导提供制定医院管理指标的依据,也为合理分配有限的感染控制资提供源提供信息。监测的方法:全面综合性监测和目标性监测。
3.5 加强消毒灭菌工作,落实医院感染管理措施 消毒灭菌是控制医院感染的重要措施,如工作不到位,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漏洞都可导致医院感染的发生。所以必须严把消毒灭菌关,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和消毒隔离规范,杜绝医院感染的发生。加强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手术室、供应室、病房、口腔科、内镜室等重点部门应按医院感染规范要求去做。
3.6 规范无菌物品的包装、存放、管理
按《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等要求,规范无菌物品的包装、存放、管理流程。
3.7 结果 如下表:
表1 2007年6月―2010年1-10月感染率、漏报率干预前后数据对比
4 讨论
4.1 医院感染是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如不按《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去做好各项检测工作,发生医院感染,特别医院感染爆发,医院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声誉严重受损。
4.2 调查分析
4.2.1 对医院感染管理认识不一 医院感染是目前公共卫生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它直接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的安危。部分医院领导只注重医院的经济效益,仍存在重治轻防的思想,对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也不够重视,管理职能难以发挥。
4.2.2 忽视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不更新、无落实。
4.2.3 无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难以完成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各项管理、业务工作,难以保证对医院感染的重点部门和环节实施监督检测、检查和指导。
4.2.4 没有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不能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更没有分析总结,无法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
4.2.5 感染防控工作薄弱,诸多环节存在隐患,一旦出现医院感染暴发,很难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
4.2.6 全员参与意识不强 认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是“感控人员和个别领导的事”,忽视了自己在医院感染管理中也是管理者及执行者的身份。
4.2.7 消毒、灭菌知识欠缺 医院自身在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方面意识薄弱,未开展对消毒、灭菌效果的有效监测。医务人员对使用中消毒剂性能、使用方法、浓度等掌握不准确,缺乏监测手段等,这不仅造成浪费和环境污染,还易导致病原微生物对消毒剂产生耐药性。极少数的医务人员错误的认为:任何未经清洗、消毒的物品,只要经过高压灭菌,任何微生物都能被杀灭。因此,有的包布未做到一用一清洗、破烂;有的物品、器械反复使用已破损、生锈、血迹斑斑的仍在使用;石蜡油为非水溶性剂仍作为器械保养的剂;植入型器械未每天每锅灭菌做生物监测;浸泡无菌器械的容器不消毒灭菌;浸泡无菌器械消毒液不知道要做化学监测及生物监测等等。
4.2.8 医院感染监测力量不均衡 有的医院在医院感染控制方面力量薄弱,领导不够重视,兼职人员忙于应付各种事务性工作,对医院感染工作力不从心,或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虽然也有医院感染的计划与总结,但大多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内容和可操作性,调查方法大多是靠医生报表的被动监测和回顾性监测。
4.2.9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不规范 大多数医院无相应的消毒灭菌监测方法,未定期对压力蒸汽灭菌生物监测及紫外线灯管的强度监测。
4.3 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性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是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引起医院管理者和广大医务人员的高度重视,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在调查中发现,医院感染制度落实不扎实,主要是法制观念不强。近年来,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并非少见,引起了一些不必要的医疗纠纷。部分医院存在重医疗技术轻医院感染的倾向,多数医护人员对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像“雾里看花”,知道是美好的事物,但模糊朦胧,看不清真面目。误认为,医院感染防控是专业人员的事,与己无关,对医院感染防控缺乏理解配合,这种防控意识的欠缺,严重阻碍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发展。殊不知,每一个环节都存在医院感染隐患,医疗护理工作的每一个节点都需要防控医院感染,每一个人都有防控责任。为减少不必要的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增强医务人员法制观念和依法行医的道德规范,不管是对患者负责,对自己负责及人民健康服务都是势在必行。只有重视和做好医院感染监测工作,控制医院感染,杜绝医院感染的暴发,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减少了医患纠纷,才能共筑和谐。
5 小结
普天之下,以民为本;医疗安全,重于泰山。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医疗工作的核心和根本所在,医疗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关系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如履薄冰,稍有不慎即招致严重后果。近几年,不幸发生了类似“丙肝事件”、“手术切口感染暴发事件”等等,赔偿、善后、挽回医院在社会的不良影响,需投入的人力、财力是多少有形、无形的支出 医院感染事件,特别群发感染事件,频繁被社会暴光,给患者增加痛苦和费用,也给医护人员增加压力。因此,医院感染防控像一座大坝、一道防线,保护着患者的安危,保护着医院的正常运行,保护着医院的名誉。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有着自身的特殊性,表面看只有投入没有回报,实际上是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杜绝感染,方可减少纠纷,提高医院名誉,而一旦放松监管,工作出现纰漏,就会预防失败,甚至感染暴发流行,医院不仅蒙受经济损失,甚至使整个医院都受到影响。所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任重道远,各级医院管理者应加强管理,使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消毒管理办法》
[2]《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3]《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
[4]《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5]《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消毒管理办法范文6
为全面推动文明餐桌和公筷公勺的普及率,倡导文明新风,使健康、卫生的就餐习惯成为新风尚。局办公室特制定本办法,请全局人员遵照执行。
一、分餐管理办法
(一)本餐厅施行分餐制,依据特定时期确定分餐形式,提供分餐服务,如厨师分餐、服务员分餐、就餐者自行分餐和自助餐等。就餐人员需错峰错时、即取即走,避免出现聚集性就餐现象。
(二)服务人员分餐前应按照规范进行个人消毒,按六步洗手法洗手,并佩戴口罩、服务手套等。分餐时应使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夹,所有的分餐用具应为一菜一用具。
(三)自助取餐人员使用公筷公勺菜夹后应放回原处;取菜适量,杜绝浪费,不得将取出菜点返回盛器中;公筷公勺不得与嘴接触,不得使用公筷公勺夹取或盛取个人餐具中的菜食;不得用公筷公勺菜夹随意翻拌餐盘中的菜品(点心)。
二、公筷公勺使用和管理办法
(一)公筷公勺的使用和管理应符合环保、安全、卫生等要求,提升公共卫生意识。
(二)公筷公勺材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符合安全、卫生、容易清洗及消毒等要求。
(三)设置公筷公勺专用存放区域,使用时摆放位置应保证卫生,且有明显的标识、标志,便于服务人员、就餐人员识别取用。
三、餐厅工作人员职责
(一)餐厅工作人员应在就餐前提醒就餐人员使用公筷公勺。
(二)如就餐人员提出分餐要求,餐厅工作人员应使用公筷公勺进行分餐。
(三)发现就餐人员用错公筷公勺的应及时更换。
四、就餐人员须知
(一)使用公筷公勺取菜宜适量,不得将菜品返回餐盘。
(二)使用公筷公勺取用食物时,不得用公筷公勺随意翻拌。
(三)公筷公勺不入口,不接触私用餐具。
五、卫生消毒制度
(一)清洗、消毒过的设施设备应放置在专用区域,容量和数量应能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