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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筹内部管理制度范文1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健全制度体系,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着力打好基础,提升质量,巩固成果。在巩固完善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方式、药品(耗材)保障供应、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就,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全面提升。
(二)总体目标
2020年,全面持续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和体现城市公立医院用人自的人事薪酬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全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全面推开,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基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治更加有效。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形成健全高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
(三)改革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立足区情,先行先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已明确的改革任务,加大推进力度,提升改革成效;对指明方向,需要探索的改革要求,先行先试、勇于突破,探索建立符合辖区实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创新医疗、规范医药、健全医保,实行“三医联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使各项改革措施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4.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把着力解决深层次的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不断健全长效、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改革运行新机制。
二、实施范围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1.完善分级诊疗病种管理。完善区级医院负责250+N种常见病、多发病,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50+N种普通病的诊治机制,推动医疗机构功能精准定位,合理分工。在落实省、市、区、镇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500种疾病诊治的同时,市、区、镇医疗机构每年分别新增5个及以上分级诊疗病种。所有病种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占出院病例数≥50%。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
2.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拉开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全面落实。按照区医保局《关于转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市、区医保部门制定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措施,坚持总额预付制度,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符合市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参保患者住院不设起付标准,按照评估确定的病种定额标准,统筹区内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分别按60%、70%、80%的比例进行报销,参保患者承担定额标准内个人自付费用,超出定额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遵循“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鼓励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根据《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精神,统筹区域内一级(乡镇)、二级(县区)、三级(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300元、600元、10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0%、75%、65%。转市域外(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30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50%。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有序就医。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确保医保基金区域内支出率同比增加5%以内。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3.动态调整分级诊疗病种支付标准。区卫健局组织专家对区属医疗机构诊治能力进行评估。区医保局根据《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规定及区社会发展和基金收支状况,确定新增加的分级诊疗病种,并适时调整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其中,起付线调整幅度在统筹区内一级(含未定级)、二级、三级、统筹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50、150、400、1000元以内、支付比例调整幅度5%以内,由区医保局会同财政部门予以调整。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创新。
4.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现代医院管理模式。强化区“医管委”和“医管办”监管职能,对2所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管。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用人自,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提高医院内部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医院收入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在10%以内,全面提升医院决策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5.加强对公立医院监管和绩效评估。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单位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薪酬挂钩。对服务效率高、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社会评价高的医疗机构适当提高补偿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量;个人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对社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进机制。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6.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根据省、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制定完善辖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及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空间。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坚持在每个建制镇办好1所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加强基层“中医馆、国医馆”建设,鼓励发展上规模、有特色的非公立医院。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7.完善区域医共体建设。以医院为龙头,联合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民营医院,组建区域性医疗共同体。以建设信息系统为抓手,推进医共体工作,实现“基层首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目标。医共体内实施逐级转诊,通过医保杠杆重点推动向下转诊,确保区级医疗机构向下转诊率达到5%以上,向上转诊率逐步下降,引导医共体主动开展疾病预防、健康等管理,规范、合理使用医保费用。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
8.完善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将村卫生室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实行乡村卫生机构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镇卫生院每月对村卫生室开展1次综合或专项督导,每月或每季度进行1次综合或专项考核,将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收入与服务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等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设施设备,改善乡村医疗条件和就医环境。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
9.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将远程医疗服务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医疗机构之间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要签订远程医疗合作协议,约定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远程医疗邀请方开展医学影像、病理、心电、超声等检查,受邀方进行诊断,收费标准按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邀请方留取部分诊断费用后,将其余部分拨付受邀方。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
10.开展日间手术试点。由医院牵头组建日间手术联盟,积极开展日间手术。根据省、市卫健主管部门确定的日间手术病种范围遴选符合区实际的日间手术病种,区医保局确定病种支付标准,不得将单病种包含的费用转移至门诊。医院三、四级手术占全年手术总量比例≥50%。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三)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11.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本药物使用激励机制,提高基本药物使用占比。推进基本药物分级保障,基本药物分级使用品规比例或金额比例应当逐年提高,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品规比例分别不低于30%、50%、70%或金额比例分别不低于20%、45%、50%。完善二、三级综合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衔接的用药机制,实行签约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政策,将医保目录内部分非基本药物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引导慢性病等疾病患者到基层就诊,减少其往返医疗机构的次数。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12.全面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区属公立医院所用药品、医用耗材均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强化监督制约,完善配送管理,利用药品信息网络平台,建立供需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确保采购信息共享,保障临床用药,有效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价格,确保采购工作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13.强化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加强区属医疗机构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全面开展临床用药一线监督,重点监控临床辅药品、营养性药品和高价格药品的使用,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金额排序靠前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实行动态监测,定期分析通报,促进合理诊疗,保障合理用药。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14.保障药品使用安全。全面执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政策,进一步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规定,统一采购配送。严格执行省上制定的高值耗材采购办法,加强重点监控药品、超常使用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跟踪监测,及时预警干预,严格执行短缺药品监测和报告制度。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均设立总药剂师,发挥用药指导作用,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改革完善综合监管制度。
15.建立健全区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落实政府职能部门对医院的监管职责,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强化会计和审计监督。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协调机制和督察机制,建立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制定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
16.建立健全区属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将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等制度。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对发生欺诈骗保实行一票否决制。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17.建立健全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依法执业管理组织,在区卫健局设立综合监督股,落实岗位职责和专门人员,规范各项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依法执业水平。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建立灵活开放的选人用人机制。
18.落实经营管理自。按照“管好放活”的要求,充分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在人员招聘使用管理、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自,优先保证基层用人需要,在薪酬、职称聘任和职业发展等方面,优先向基层倾斜。区属公立医院补充事业编制人员以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为主,按照政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自主设置岗位条件,自主公开招聘。招聘的备案人员经区政府核准后依法依规签订聘用合同,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局
19.完善基层人才招聘编制管理制度。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形成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照区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予以招聘,结果公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20.健全完善绩效管理制度。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核定的收支结余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职工绩效奖励。落实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补贴和工作津贴,提高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收入,激发活力和动力。公立医院实行内部考核与奖惩,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完善公立医院用药管理,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
21.积极推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因岗定薪,同岗同酬,岗变薪变,优绩优酬,允许卫生技术人员薪酬高于当地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制订薪酬标准时应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充分调动积极性。健全以岗位医疗质量、工作量、医疗费用控制、患者满意度、医德医风等为重要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薪酬兑现挂钩,逐步建立医务人员薪酬动态调整机制。将医疗机构通过执行省上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等方面改革政策降低的费用,主要用于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40%,公立医院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贡献突出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22.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医教协同,加快学科带头人培养,对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师,按照规定接受规范化培训。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岗试点。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准入、退出和绩效管理制度,继续安排培养大专村医,试点推行乡村医生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稳定推进乡村医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到2020年,力争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中心卫生院每万服务人口都有2名全科执业医师。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
23.创新医疗卫生人才发展。制定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调整、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认真落实国家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各项规定和优惠政策。加大基层人员激励力度,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稳定骨干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六)强化政府主体责任。
24.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全面掌握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负债总量,采取多种渠道,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历史债务,逐步降低医院资产负债率。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七)切实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25.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托区居民健康信息管理平台,搭建区域卫生健康信息虚拟专用平台。完善医疗机构信息化系统,优化服务流程,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系统应用,规范远程诊疗、检查检验、用药等服务行为。实施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推进智慧医疗建设。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医保局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实施阶段(8-9月)。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路径,完成时限、考核指标,按照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二)深化推进阶段(9—10月)。按照总体要求,全面实施各项改革措施。
(三)完善提升阶段(10月以后)。按照2020年、2020年两个时间节点,认真总结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提升改革水平,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加强医改工作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根据综合医改试点方案和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要切实把医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统筹协调医疗、医药、医保工作,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明确年度目标和时间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财政投入,完善补偿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强化政府推进综合医改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各级财政主导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转变投入方式,完善补偿机制,切实保障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医保统筹内部管理制度范文2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建立覆盖城镇全体居民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是指由政府组织实施、城镇居民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对城镇居民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的医疗保险制度。
第三条居民医保应坚持以下原则:低水平起步,筹资水平、保障标准与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重点保障城镇居民大病医疗需求;以家庭(个人)缴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对困难群体重点补助;政府组织,政策引导,参保自愿,逐步推进;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统筹协调,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基本政策和管理措施相衔接。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居民医保实行统一政策,县(市)区统筹,属地管理。银州区、*经济开发区、凡河新城区户籍的城镇居民实行市统筹。
第五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是居民医保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有关政策的制定、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业务经办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补助资金筹集以及预算安排各项管理经办经费,建立基金财政专户,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民政部门负责低保对象身份认定及协助组织参保工作;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各类学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残联负责重度残疾人身份认定及协助组织参保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参保人员的户籍认定工作,及时提供相关的基础数据。
第六条居民医保医疗服务实行定点管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合理使用。
第二章参保范围及申报程序
第七条凡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下列人员,均可依据本办法参加居民医保:
(一)全日制大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
(三)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四)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
第八条在异地享有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户籍迁入我市的人员,不在本办法参保范围。
第九条居民以社区为参保单位,由社区统一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办理参保。新认定的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自认定的当月在社区或学校办理参保身份变更手续。
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后,由所在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给《医疗保险卡》,参保人持《医疗保险卡》到统筹地区指定银行所属储蓄所核定缴费。
第十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需同时提供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申报手续。
第十一条居民在参加医保同时,必须参加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个人缴费标准为:学生缴费20元;其他人员缴费40元。
第三章基金筹集
第十二条居民医保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其缴费和补助标准为:
(一)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及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居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80元,个人缴纳40元,政府补助40元。其中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纳20元,政府补助60元。
(二)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的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280元,个人缴纳240元,政府补助40元。其中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纳100元,政府补助180元。
(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居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280元,个人缴纳180元,政府补助100元,其中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纳80元,政府补助200元。
第十三条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对其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可给予补助。
第十四条城镇居民医保费实行年度预收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缴,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前为城镇居民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期。
第十五条居民参保后符合规定转为职工医保或政府其他医疗保障方式的,不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其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居民参保后,出国定居、户籍迁移、死亡等,其医疗保险关系自行终止,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七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险水平及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居民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儿童用药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所发生医疗费用,从统筹基金中按规定的比例支付。
第十九条居民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负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医保基金和居民个人按比例支付。参保居民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下降20%。
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
第二十条居民年度内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一级医院55%,二级医院50%,三级医院45%。
重度残疾人(二等乙级以上)、低保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80%,其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通过社会医疗救助解决。
第二十一条居民患下列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支付55%。年度内多次治疗者,每年度只需交一次起付标准。
(--)各种恶性肿瘤放、化疗;
(二)尿毒症透析治疗;
(三)器官组织移植抗排异治疗
第二十二条居民因病确需转外住院治疗者,须经当地最高等级医院批准,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省会城市为800元;转往京、津、沪为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45%。
第二十三条居民参保连续缴费满3年以上、5年以内(含5年)的,统筹基金支付增加2%;连续缴费满6年以上(含6年)的,统筹基金支付增加5%。
第二十四条居民发生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通过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解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第二十五条居民一次住院是指病人办理一次入院、出院手续的过程。紧急抢救与住院不间断的,视为一次住院。住院5日内确诊为传染病需转入专科医院的可视为一次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医院等级确定。一次住院过程跨年度的按入院治疗时间确定。
第二十六条居民医保待遇起始时间:在校学生自参保缴费的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其他城镇居民自参保缴费的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居民医保,在2008年10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在2008年10月31日之后一年内参保缴费的,设立医保待遇等待期为3个月,一年后参保缴费的,设立医保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
第二十七条居民中断缴费的,停止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再次缴费的将按重新参保享受医保待遇,并设立医保待遇等待期6个月。
第二十八条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
(一)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
(二)探亲度假、旅游非突发性疾病;
(三)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
(四)自伤、自残、自杀的(精神病人除外);
(五)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因犯罪或违治安管理行为所致伤病的;
(六)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由其他方承担医疗费用赔偿责任的;
(七)因美容、矫形、先天性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八)国家和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第五章医疗费用结算
第二十九条居民住院医疗费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由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疗保险业务应用软件计算机网络系统实时上传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居民出院结算医疗费用时,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和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以现金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清。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由财政专户拨付。
第三十条居民转外住院治疗期间,其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待治疗后凭转外手续,持有效证件及相关医学资料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第三十一条居民在住院治疗时,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治疗终结成立,仍不出院的,自住院治疗终结之日起,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二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时,先拨付统筹基金范围的90%,其余lO%留作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在次年3月31日前结算。
第六章医疗服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居民医保医疗服务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须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IC卡》,否则不享受医保待遇。
第三十四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同时作为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第三十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在接诊时,应认真查验参保人员的有效证件,发现有仿造、冒用或者涂改的,应予以扣留,并及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处理。
第三十六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居民医保医疗服务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加强对居民医保医疗服务质量的考核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第七章医疗保险基金管理
第三十八条居民医保基金的来源:
(一)家庭(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各级政府投入的居民医保补助资金;
(三)医保基金的利息和增值收入。
第三十九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居民医保基金及利息收入免征税费。
医保统筹内部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现状;应对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但和参保患者的需求还有不同程度的差距。参保患者住院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比例统筹支付,这就需要医院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一方面向来院看病就医的参保患者准确宣传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另一方面督导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执行各项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二级医院是以常见病和多发病为诊疗的主体,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比例高于三级医院,随着国家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的全面推进,二级医院的诊疗人次持续递增。当前,一些地区社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由原来的“总额预付、定额控制、超支分担”逐步过渡到后来的“总额控制、超支不补”,这给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本文就二级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现状进行调查,进一步提出新常态下二级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完善措施。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于2015年8月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医院从事医疗保险管理和经办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查,资料收集方法采用自填式问卷调查及访谈,此次调查共收集有效问卷350份,问卷有效率100%。
1.2研究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自制的调查问卷,遵循问卷保密和自愿的原则,在获得调查对象知情同意的基础上,采取匿名的方式开展自填式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人员的基本信息、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普及、各类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各类医疗保险患者的次均住院费、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医疗保险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以及在医疗保险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内容。
1.3统计学方法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汇总,其有5种共性问题,运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对5种共性问题进行描述,分析当前二级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结果
本研究分析显示,有97.1%的人认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普及不够,在共性问题中,除了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差异大这个政策因素导致二级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遇到较多问题之外,还有住院费用过高、医院信息系统因素和医疗保险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欠缺等这些医院自身存在的问题。
3讨论
3.1二级医院医疗保险管理行业现存的问题
根据本次自填式问卷调查及访谈,结合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过程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既有医疗保险政策层面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也有医院医疗保险管理滞后存在的问题,还有医院医疗保险从业人员自身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严重缺陷造成的问题。
3.1.1部分医保医师对医疗保险规章制度执行错位
虽然医院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会按时以大、小讲课,院内通知,到相关科室实地发放纸质文件的形式进行医疗保险基金拒付常见案例分析、相关制度、新增政策进行培训,但仍有部分医保医师在遇到实际问题时执行错位,在医疗工作中遇到不清楚的医疗保险问题时不能及时与医院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联系解决。
3.1.2医保医师及患者对医疗保险政策了解不够
二级医院对于各类医疗保险的政策、标准和具体的实施内容了解不够,业务人员和经办人员为各类医疗保险患者提供更满意的服务普遍存在不到位现象。考虑到医疗保险工作的政策性很强,涉及医疗过程的多个环节,医务人员对国家医疗保险政策正确认识、理解和掌握,是向医保患者提供优质医疗保险服务的基础[1]。每年社保行政和经办机构举办的医疗保险培训及相关政策解读班,只对大部分的制度进行解读,在具体实施操作的过程中,二级医院仍有很多具体问题出现,当遇到问题咨询上级部门时,却不能及时得到回复或有效解决方法。
3.1.3医院信息系统不能给医疗保险提供智能审核
例如医保限制性药品种类繁多。临床医保医师在为医保患者开具医嘱时选择使用了限制性药品时,如果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维护到位,住院医生工作站中就会自动弹出一段红色字体描述相应医保限制性药品的限制内容并闪烁,提示医生考虑该患者是否符合用药适应症和限制条件,只有符合限定条件时才能开具处方。在信息系统维护上也可以在医生工作站中增加一些医保审批程序,通过方便快捷的信息化审批流程,防止医保医师违规使用限定性药品而受到社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基金拒付和处罚。
3.1.4医疗费用中手术使用医用高值耗材比例过高
本研究在对住院医疗费用的合理使用方面进行医保质控时发现,手术科室的患者一次住院产生9万元的医疗费用,植入性耗材及特殊耗材的费用占到6万元,耗材比例在住院费用中的占比高达66.67%,体现出医务人员真正的诊疗技术含量产生的项目比例较低,未能充分体现出医务工作者因技术含量产生的业务价值。这就需要优化医务人员绩效薪酬分配机制,调整和控制住院费用结构比例,按照每个月的实际工作量和诊疗技术难度系数等方面改革医务工作者的收入分配体系。
3.1.5不同医疗保险类别患者的统筹支付存在差异
因新疆的人文地理原因和传统体制,呈现多种医疗保险类别共存现象。包含自治区医保、乌鲁木齐市医保(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兵团医保(兵团直属、兵团各师职工医保)、乌鲁木齐铁路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异地医保、乌鲁木齐石化职工医保等。各类医疗保险之间又有许多政策上的区别,导致同种疾病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上有高有低,使医院在医疗保险政策执行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3.1.6部分医疗保险类别患者的次均住院费用超标
2015年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了关于对医疗机构控制次均住院费用的指标,如果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连续超标,社保经办机构将会暂停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结算,这一控费新举措的出现给医疗机构医保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疗保险政策及支付措施与医疗机构对高新技术的发展应用、宽泛和高价的医保用药范围形成突出的供给侧矛盾,医疗机构为此要承担因客观因素造成的费用超支风险[2]。但各家医疗机构还得纷纷采取措施严控次均住院费用,按照社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院考核的“指挥棒”来收治患者。
3.1.7医疗保险从业人员和稽核人员专业素质不够
各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业务人员常规稽核医保病历,在质控各种医疗文书和日常医疗保险政策咨询过程中,由于缺乏专业的培训和指导,常存在稽核出的问题不符合社保经办机构的标准,质控不到病历存在的真正违规问题,对实际工作中撰写的各类医疗保险报告、总结和通知内容缺乏专业内涵。另外,医疗保险结算人员由于对医疗知识不了解,导致个别医院出现了错将应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住院费用却按照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支付结算,或者应该由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支付却按照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结算的错位情况。
3.2完善措施
3.2.1医院领导应重视对医保政策的解读和学习
医保医师完全决定着医疗保险基金是否合理使用,部分临床医师对医院医疗保险工作有少许抵触情绪或事不关已的态度,甚至不能认真学习并落实医疗保险的法规和制度。这就需要加强对院领导和医院中层干部的培训,提高领导层面对医疗保险工作的认知率和执行力度[3],利用院周会和临床科室晨间交班会的形式,多做医疗保险政策的讲解,在医院上下形成学习医保、热爱医保、运用医保和执行医保的氛围,最终让广大医生主动掌握和执行医保政策,遇到新的问题及时与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取得联系,携手解决问题,为医疗保险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3.2.2加大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制作医保应知应会宣传手册放在医疗机构门诊大厅及各住院部,在门诊大厅设立医保政策咨询室,为医院医务人员和来院看病就医的各类患者进行相关医疗保险知识、政策和制度讲解,制作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4],也可将医疗保险政策以多媒体形式在显示屏滚动播放。同时社会层面也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参加国家社会保险的同时为自己选择增加一份商业保险,多一份保障。
3.2.3引入信息系统智能审核监控
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的今天,信息时代飞速发展,科学高效的医院信息系统给医务人员带来医疗工作中的便捷、高效,从而提高了工作质量、减少了工作差错。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一方面需要通过在医院HIS系统通知、政策告知、医保审批和医疗保险数据的统计公布;另一方面还要引入医保智能监控软件,时时监管医保医师的临时和长期医嘱,在事前和事中过程监管医院各科室医疗保险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情况。
3.2.4做好高值耗材的准入与监管
医疗耗材品种繁多,价格不一,医疗机构的相关科室应精准做好高值耗材的出入库医疗保险对接,临床科室要做好使用各类植入性材料的条形码黏贴和审核工作。医院医保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值耗材的事前和事中监管,每月统计并公布各临床科室的住院费用结构比例,并对各临床科室的耗材比例进行排序。医疗卫生行业需要不断培养和树立医务人员良好的医德情操,要正确引导医疗保险患者选择合理、合适、价廉的高值耗材,而不是一味奉行“贵的就是好的”的意识
3.2.5控制各类医保次均住院费用
医疗保险患者的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这给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造成了巨大的压力[5]。社保经办机构为了管好医疗保险基金以防止基金崩盘,给各家医疗机构核定了次均住院费用这一指标,使医保基金的使用更加合理化,这也是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专业水平的考验,对于合理检查、治疗、用药的情况提出更高要求[6],避免套餐式检查及直接开具大型检查的情况,引导医保医师多选用基础药物并因病检查、合理施治,杜绝“出院带药”等医保违规情况的发生。严格控制药品和材料比例,采取强有力的举措加强对医师因利益驱动而过多用药和使用高昂费用材料的监管,最终实现控制住院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目的[7]。
3.2.6提升医疗保险人员的胜任力
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工作人员应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临床实际为医务人员和医保患者提供医疗保险服务,尤其是在医保科学管理、医保病历稽核方面需要接受正规的培训,也需要医保工作者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和优化工作流程,征求和接受院内医疗和管理专家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逐步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医院也有必要组织人员参加全国医院医疗保险从业人员胜任力培训班,不断提升本单位医疗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3.2.7用足用好医院各类医保定额医疗保险
改革以来,医疗机构要逐步改变方式,用足、用好各类医保定额。以降低医疗成本和提高服务质量为抓手,凡是一般检查能解决问题的不用高档大型检查,普通药物起效的不用高档和进口药物。医院应将每年的住院医保定额通过科学测算,二次分配到各临床科室,分内外系两个片区向科主任和医保医师解读定额拆分、定额左右区间控制等管理政策,指导各临床科室医保医师合理使用医院二次分配的医保份额,对不同类别医保患者的收治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对每月或是每季度超出定额或是核定次均住院费用的科室提出院内医保预警,由责任科室主任主持召开科内专题会议提出相应的控费措施和整改计划,对执行控费政策不力的科室通过建立医保预留金的方式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底方予返还。
3.2.8优化绩效而提高医疗纯收入
在医院医疗保险工作中,及时通过每月的医保数据统计,可对医保定额完成较好的科室、次均住院费用未超标的临床科室予以奖励,对部分临床科室因出现了医保定额超区间和次均住院费用超标,应及时通过医保预留金的形式按季度予以考核并在绩效中体现。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优化绩效分配,对药品和耗材比例较低的临床科室及时奖励,通过统一的“绩效指挥棒”调控,不断提高医院的医疗纯收入,让医疗保险工作为医院的经济运行带来正效应。当前,我国医疗保险事业快速发展,各类医疗保险制度将不断完善和改进[8],医院作为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机构,要不断适应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过程中的变革与考验,及时更新内部管理制度,优化结构[9]。加强自身医疗保险精益化管理,持续提高管理效能,合理使用医保基金,为国家全面推进医疗、医保和医药“三医联动”作出应有的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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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筹内部管理制度范文4
1.影响医院财务风险的内部因素。
1.1医院风险意识较弱,财务管理制度。很多医疗单位缺乏经营风险以及财务风险意识,缺乏风险防范机制。且我国的体质改革没有完全实现,制度仍不健全,并且相互矛盾,加大了财务风险。
1.2医院相关财务人员的自身素质不高。医院的财务人员自身财务风险意识较弱,缺乏财务管理和相关技术人员。缺少财务风险的应对机制。从而导致医院财务管理系统对于外部环境的变化的应变能力差。
1.3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现今很多医疗机构仍然处于一种比较传统的管理模式,依靠原有的经验在经营管理。习惯与原有行政指挥,从而忽视了内部控制。缺乏一套严格的管理方法和较科学的财务管理办法。
1.4重点关注具体财务风险的管理,缺乏整体的策略。医院较多的管制具体的风险管理中但是缺乏整体的策略,未充分考虑到医院风险的组合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所以导致了财务风险管理资效率。源分配不均匀,影响医院财务管理的
1.5由于行业自身的特殊性导致高风险。医院总资产额度大,大套现能力比较弱。即使是流动的资产,如医疗设备、药物的储备,虽然价值较高,但无法再较短时间内变现。特别是近几年来,很多医院为了减少自身存货的数量,大量的拖欠药品款,也使得医院的资金链十分脆弱。
2.影响医院财务风险的外部因素。
2.1国家政策风险。医院受国家及地方的政策变化影响,从而引发的财务风险。如对于某些药品的某种原材料禁止使用,从而会导致该药品价格上涨;收费标准的统一,个别药品成本高于规定的收费标准如医院继续使用这些药品则会引起亏损经营现象。
2.2技术改革造成的价值风险。设备会由于技术改革造成贬值,其次,在购买设备时也会有存在价值风险,如国内的货币突然贬值,则会增加购买成本。国家对于设备及药品等医用产品均采用统一的价格补偿,如此不对称的一种购销方式。
2.3信用风险。医院的费用不能全额收回。例如一些医保单位拖欠的医药费。一般在第二年才能够收回医药费的8成到9成,还有1到2成必须是由医院承担坏账损失。同时在正常的治疗中还要承担一些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及弱势群体等医疗产生的欠费。
二、医院财务风险宏观控制的措施
1.强化医院负责人对医院财务风险的正确认识,提高领导对财务决策的把握。医院的领导需提高自身对医院财务管理的正确认识。对于财务知识的要有意识的去提高。弄懂财务相关的知识,看懂各类财务报表,要了解医院的实时财务状况,对医院财务的风险要有一定的认识。严格管理医院财务,监督财务人员按章办事,从而使得医院的整体资金预算以及运用更加科学、更加规范。其次,医院领导在财务决策中必须采用较更科学的方法。
2.资金管理需加强,财务管理人员水平需提高。医院资金需统筹全局,统一分布。医院的财务管理必须正确的处理好国家跟医院以及个人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医院资金的安排计划时,防止出现经营的资金缺口,在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
3.控制医院成本,提高竞争力。医院要控制运营成本,抓好医院材料费及人工费这两项的费用。把各项成本层层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责任制。让每个人都意识到关心到医院效益。在现今市场经济下,医院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自负盈亏。经营管理的好坏跟医院以及员工的福利是紧紧相关的。降低成本乃医院的生存发展之本。成本的管理不仅仅局限于医院的生产活动,要扩大到生产活动的组织与计划。
4.加强库存的管理,提高医院资产的使用效率。在医院会存在大量的库存,其中药品占据比重较大,但是其周转的速度却很慢,这将直接影响到资金使用的效率。医院的药物运动比率高,则财务风险就会越低。对于存货管理要坚持“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快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医保统筹内部管理制度范文5
医疗欠费,始终是困扰着医院管理者的一个老大难问题,而且呈逐渐上升趋势,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医院建设和医疗技术的提高,制约了患者就医条件的改善,如何控制医疗欠费已成为目前及待解决的问题。
1 欠费原因分析
1.1 绿色通道欠款
为了简便、快捷的救治危重病人,近年来各医院先后建立绿色通道, 使许多危重病人重获生命,受到了社会的赞扬。但与此同时,各医院也遗留下许多医疗欠款现象。其原因是这些被抢救的病人中,有一部分是外来农民工、精神病人、老年痴呆症和交通事故的患者,他们中绝大部分无力支付或根本不付医疗费用。
1.2 “三无”病人欠费
“三无”病人是指无姓名、亲属、单位或地址的病人。这些病人多属于交通事故、打架斗殴、意外事故,由“110”、“120”、“999”或其他社会群众直接送到医院。病人救治后往往是不辞而别,即使这些病人留下地址、单位和姓名也都是假的;病人死亡又很难追查到其家人。医院只能承担病人所欠医药费。
1.3 突发性事件欠费
突发事件指民事纠纷、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地震、水火灾、瘟疫等。由于上述事件社会震动较大,影响广泛,抢救活动容易引起政府及各方面关注,患者多数为索然无辜受害者,尤其是见义勇为者,医院必须全身心地投入抢救、诊治。但巨额的抢救费用造成的欠费,有些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催缴上来,有些却成为呆账。
1.4 患者恶意欠费
病人认为医院救治中存在技术或责任缺陷或病人认为医院收费不合理,或认为使用了不必要检查、治疗和药品等而拒绝支付医疗费用造成欠费。有些患者借机寻事,其目的就是想减免医疗费用,甚至以赔偿相威胁。动辄上诉法院,或披露于报端。医院碍于声誉,只好妥协忍让,减收医疗费。
1.5 经济困难欠费
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由于医疗费用超过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而造成的医疗欠费。这类欠费是下岗工人、失业者、孤寡伤残、低收入者、无业游民、农民工和农民。由于经济拮据,无力支付因病、因伤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1.6 医疗纠纷欠费
医疗程序不严格,引起医疗差错而造成欠费。有的医护人员技术不过关,不严格按医疗程序进行,造成医疗纠纷,使患者拒付费用。患者在治疗期间,需要进行检查、化验、用药、治疗等诊疗项目,由于不能及时与病人沟通或解释不清楚,使患者产生疑虑,态度生硬,作风拖拉,对病人缺乏同情心,合理服务需求的不到满足,或因费用结算出现差错,结算手续烦杂而病人对医疗过程缺乏足够的了解,从而导致欠费的产生。这类病人的医疗欠费约占总额的1.80% [1]。
1.7 内部管理欠费
这类原因是属于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完善,没有把 “责、权、力”落实到院、科、任三级,造成责任心不强,收与不收与己无关的意识,任其发展,致使欠费收缴工作滞后,催款力度不大。最终会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医疗发展与建设。
1.8 医保拒付欠费
由于医院及相关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把握不准,理解不透彻,对参保病人不合理的要求不制止,造成给病人盲目检查和开药等;另外一些医生在诊疗过程中不重视基础做起,不注重病种与检查、治疗、用药的关系,而是注重大型检查、高精尖设备和使用贵重的药品,造成了卫生资源的浪费和资金的大量支出,致使医保拒付[2]。
2 避免欠费策略
2.1 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医疗行业管理,规范行医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医疗差错事故,做到依法行医,依法收费。医疗费用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做到科学实施、合理用药,严格控制医疗总费用的增长,以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提高医疗治疗效果,缩短患者的住院天数,减少医疗纠纷,既有利于减轻患者的负担,又有利于控制医疗欠费。
2.2 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医疗救济基金
2005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两会上,与会代表已提出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实行农民工保险制度加快农村医疗制度的改革。只有加速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才能使人民看病就医的费用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欠费问题才能迎刃而解[3]。考虑目前国家在财政上的困难,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设立社会医疗救济基金,如“卫生发展基金”、“医疗救济基金”、“医疗商业保险”等,筹资渠道可以采用国家、社会、医院各出一点的办法。如果国家按病床数补贴一点,社会捐赠一点,医院按住院收入比例拿出一点,由卫生管理部门统一掌握,统筹安排,用于经济确实困难而无力支付医疗费用人员的救治和医疗,这样对国家及医院都能减轻些负担。
2.3 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
完善住院、出院财务制度,经常查询分析住院患者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并及时给医疗科室和患者下达欠费通知单,做好催缴工作。树立经济管理观念,健全主管医生、护士、财务三位一体的住院费用管理机制,将反映当日患者医药费用的开支情况及预交金情况和相应的余额(一日清单),发放到患者手中。欠费一旦发生,除由特批造成的欠费外,原则上要由科室负责追回[4]。设立专门的催款小组负责催索应收账款,做好应收账款的收、欠记录,及时反映催款情况。只有加强管理,完善各个收费环节,明确每一个环节的责任,才能堵塞漏洞,防止医疗欠费的发生。
2.4 提高电脑收费联网管理,减少医疗费用欠费的发生。在收费系统内设置非正常情况报告窗口实施程序自动监控,以便对非正常操作引起的差错现象自动显示,以备及时检查纠正和监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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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筹内部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预算管理;医院;发展
中图分类号:F2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6-0150-02
全面预算管理是将医院的决策目标及其资源配置以预算的方式加以量化,并使之得以实现的医院内部管理活动或过程的总称,是现代医院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实现经营目标和实施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也是强化医院内部控制、实现医院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先进而科学的管理方法。
一、医院全面预算的主要内容、流程及控制点
医院结余的实现一方面取决于收入实现,另一方面则取决于成本费用的控制。医院预算编制关键是要遵循“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
(一)收入预算、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是医院预算管理的中枢,上承医疗市场的调查与预测,下启整个预算期的经营活动计划,以医疗市场为依托,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最终确定收入目标,此预算建立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考虑本年度经济增长点或下降点,国家相关医保政策的变化,国家经济预期情况等,既要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立性,又要通过提高医疗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来实现适当的经济增长。
支出预算主要内容有医疗成本预算、人力成本预算、运营成本预算等。控制重点在变动成本,尤其是和产生收入无直接关系的支出和不必要的医疗设备及基础设施的投入。通过成本控制,对经营活动中影响成本的各种因素加以管理,发现与预定目标成本的差异,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纠正,约束各预算责任单位的行为和成本,最终实现目标结余。
(二)医院预算管理的原则和流程
医院预算管理规定中明确了预算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医院年度经营目标、强化内部管理和控制、提高全面预算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预期安排下一经营年度的生产经营目标及相应措施。预算管理的原则是:“合法合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效益优先”、 “统一管理、分级考评”的原则预算。
医院预算管理实行期末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下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步骤,由具体实施部门提出可行性计划及实施困难,提请财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层层落实,可以避免不切实际的计划和非不可解决困难的产生。采取自上而下,又自下而上的程序,产生医院下年度的预算,提请职代会批准,作为医院下年度执行标准。当医疗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严重影响医院经营指标的实现时,预算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临时调整各项指标。
(三)医院预算控制的关键点
医院的预算控制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涉及医院的各部门及全部经济活动。医疗机构预算控制的要点主要包括预算编制控制、预算审批程序控制、预算执行过程控制、预算调整控制、预算分析与考核评价控制。在每一个控制环节中,都要建立健全预算控制制度,落实控制和监督的责任制。其具体的预算控制方法主要包括预算管理组织控制、预算工作岗位控制、授权批准控制、内部报告控制、内部审计监督控制。
二、目前医院全面预算存在的问题
(一)对全面预算管理的认识不足,预算目标松弛
目前,许多医院从管理层到基层人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认识并不充分,没有真正理解全面预算管理的内涵和实施,尤其是对预算的管理职能认识不足,对上级负责的认识多于对医院自身发展的认识,认为预算编制费时费力,市场因素不断变化、难以预测,并不能有效地提高医院运营效率。
(二)预算管理缺乏战略的指引,预算指标体系不全面
许多医院预算管理制度中明确了预算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医院年度经营目标、强化内部管理和控制、提高全面预算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涉及的是医院短期年度经营目标,没有中长期战略预算。指标体系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没有建立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经营性指标与战略性指标相结合的全面预算指标体系。
(三)预算组织机构不完善,预算基础存在薄弱环节
许多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是由公司管理层领导负责的,缺乏监督和战略指引。同时,预算管理委员的工作也主要是审批年度预算和听取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未能系统于预算目标的确立、检查、批准、调整工作。预算工作主要由医院财务部完成,基础管理工作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同时,以此为基础进行的考核也就缺乏合理的依据,不利于全员效益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提高。
(四)预算编制内容不全面,编制方法不科学
许多医院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只局限在财务收入、支出,但却没有考虑现金收支预算、资产负债预算以及资本预算等,不能将公司经营的各个阶段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这种缺乏整合思想的预算管理有时会导致预算控制的空白地带,影响预算管理的整体效果。另外,增量(或减量)预算编制虽然简单,但给预算确定中的讨价还价提供了空间,在确立增量或减量的幅度上很大程度上具有主观性,致使预算的编制未能真正起到提高效率的作用。
(五)预算执行过程缺乏有效控制,预算调整制度不健全
许多医院由于未能在各预算责任中心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预算管理岗位,缺乏具体的操作层,执行控制仅仅依靠财务部来负责,因此,出现了预算在实施过程中控制松的现象,由于缺乏必要的过程控制手段,难以有效地对预算进行必要的约束、监督和控制,造成结果与预算目标偏差大,甚至导致全面预算管理失控。
(六)缺乏有效的考核激励配套措施
考核与奖惩是预算管理的有效保证,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赏罚分明的奖惩,才能确保预算管理落到实处。目前,许多医院考核指标的设置重视财务业绩指标而忽视了非财务指标的考核,考核目标粗放;预算责任和目标分解不到位,认识不足;激励政策单一,不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三、 完善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的对策
根据全面预算管理理论,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就是要应用各种有效途径整合企业的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和人力资源流,协调各种业务活动和管理方案,使医院内部各部门、各环节均能统筹规划,协调行动。因此,针对医院全面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改进措施和对策,将原有的预算管理体系、预算管理流程和预算管理制度进行重构和提高,建立服从医院发展战略,适应市场规律,积极有效的全面预算管理系统。
(一)完善院长负责机制,健全预算管理组织机构,为预算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目前,医院采用的是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院发展、建设等各项大事是在院党委集体决策,通过职代会民主通过,由院长工作报告形式下发执行的。因此,要完善全面预算机制,必须自上而下,统一认识,健全机构,完善预算程序,为开展全面预算作组织制度安排。
(二)提高预算管理认识,增强各层级的沟通
组织行为学认为,思想决定意识,意识决定行为。预算管理是一项全员参与的系统工程,管理的核心应该是对人的管理,只有让全体员工在认识上理解预算管理的内涵,才能保证在预算实施过程中自觉地维护预算的有效性并朝着医院价值最优的方向努力。因此,医院应该每年度进行医院总体规划、预算管理制度的讲解和培训,让全体员工都知道医院的发展方向和愿景,树立全局观,明白不能为了部门、个人的局部利益而牺牲医院的整体利益和目标。
(三)以医院愿景为指导,健全预算管理目标体系
医院愿景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远景规划,是医院经久不衰、长期发展的原动力,因此,医院应确立“以医院发展为基础”的理念,使日常的预算管理成为实现长期发展的基石。要以医院愿景为指导确定预算目标,合理配置资源,衡量与监控医院和各部门的经营绩效,提高预算的科学性,改进预算管理的效果。在确定医院预算目标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整体规划与具体计划相结合的原则
预算管理与医院管理有着紧密联系,因此在确定预算目标时,既要有整体意识,从全局和长远考虑,也要与实际相结合,兼顾其可操作性。
2.外部市场与医院内部条件相结合的原则
预算目标必须以医疗市场预测为基础,脱离了这一现实目标,很难有指导意义,因此,要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并与医院的内部条件相结合。
3.财务与非财务性相结合的原则
以愿景为导向的全面预算管理有别于传统预算管理的重点就在于将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相结合、市场评价和内部评价相结合、结果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使预算内容更加丰富和全面,为预算控制和考核提供更为全面的依据。
4.先进性与可行性兼顾的原则
作为对未来理疗活动的整体规划,医院预算目标首先要注意先进性,应当是医院上下充分挖潜、共同努力方可实现,但同时也要兼顾其可行性,避免挫伤员工积极性,失去其激励功能。
(四)加强对预算执行的控制
预算控制是预算的重要方面,缺乏控制的预算形同虚设,由于预算的执行监控和分析力度不足,往往导致预算管理流于形式。预算的控制作用体现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因此,医院应当通过预算目标的审核、预算指标分解、预算责任制的建立、预算支出控制、预算执行的预警、预算结果分析及预算执行过程的审计等方法加强预算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
(五)健全预算考评体系,完善激励政策,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严格考核不仅仅是为了将预算指标值与预算实际结果进行比较,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改进以后的工作,也是为了对职工实施公正的奖惩,以奖勤罚懒,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励员工共同努力,确保医院目标的最终实现。
总之,医院作为一个特殊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越来越多的自身问题及社会问题,为了更好的生存、发展及回馈社会,必须花费有监督、工作有动力、前进有方向、发展有保障 。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使医院的各项业务处在一个有组织、有计划、有控制的监督体制下,从而推动医院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史习民.全面预算管理[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4: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