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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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

学校的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范文1

一、根据教育发展变化和*教育工作实际,对《*区中小学督导评估方案》、《*区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进行了修订,使之更加完善,更具有科学性和指导性。修订后的督导评比方案,各项工作的要求更加具体明确,进一步规范了办学行为,突出了抓教学质量,强调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强化了安全工作。督导评估档案资料由过去的全纸质资料改为电子文档和部分纸质资料相结合,学校节约了开支、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加强了对中小学、幼儿园的过程督导。在20*年过程督导占学年综合督导评估总分的30%,督导室加大了过程督导的力度,制定过程督导的有关表册,深入到学校对各项工作进行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除当面交换意见,限期整改外,校长还要在记载表上签字,作为过程督导评分的依据。本期深入到学校的时间较多,中心校以上的中小学,基本上都去过,还到了部分乡镇村小、基点校。了解学校的情况比较全面。

三、结合过程督导对中小学开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学校执行教学计划较好,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但也有部分学校未开齐课程,一些学科未上足课时,存在统考学科挤占非统考学科课时的现象,小学比初中严重。

四、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民办学校清理整顿的通知》要求,督导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于5月22日至6月3日对辖区内17所民办校进行了清理整顿。按清理整顿要求,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学校发了整改通知书,对完全不具备办学条件,教学质量极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奥体学校,将其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建议该校停止办学。对*三峡机电职业技术学校主校区在*县,在菜坝设有一个教学点,这个教学点无独立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差,管理又不规范,学生意见大,不具备独立办校条件,建议取消该教学点。

学校的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范文2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挂牌督导,完善学校“三防”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保卫)干部和专职保安员,落实重点教育帮扶措施,探索“弹性离校”办法,做好中小学生放学后的看护工作,保障学校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构建新型校园治安防控体系。

按照公安部、中央综治委、教育部《2014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通知》及闽委办〔2012〕71号、闽公综〔2013〕95号、安公综〔2013〕95号、安公综〔2014〕55号等省市县“护校安园”文件精神,强化校园治安管理,落实经费保障,不断推进立体化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加强人防建设。各小学、幼儿园按要求设立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治安保卫人员和保安员。按照省厅要求,200人以下的学校、幼儿园,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分别不少于1名,200人以上的,每增加200人,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各增加1名;师生人数100人以下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1名;100-500人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2名;各校在县统一配备两名保安员的基础上,要积极筹集资金,逐步配齐配足安保力量。同时着力提高保卫干部、保安员待遇,落实相关经费,强化岗位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学校每年也要对保卫干部、保安员、特种岗位人员组织培训,确保培训“全覆盖”,切实落实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轮训的要求。同时加强校园安全日常管理,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查验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园接送、看护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安全办、保卫处、总务处,各小学、幼儿园)

2.加强技防建设。按照《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安全技术防控网技术规范指导意见书》和《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意见》(GB/T29315-2012)(以下简称《国家标准》)等规定要求,强化网络监控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治安防控、安全管理、应急指挥等多位一体的综治安全工作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不断加大对视频监控系统的投入和改造,使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与上级业务部门、公安机关等对接共享功能,音像信息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系统录像回放清晰度应不低于704×576像素。全县校园重要部位和场所要配备紧急报警设施,校园监控等技防系统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教育部门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等系统平网工作,实现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的网络系统平台,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安全办、保卫处、总务处,各小学、幼儿园)

3.加强物防建设。加强围墙、门禁、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监控、消控、报警等物防设施升级改造。新建、扩建、改建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国家标准》,将物防设施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对已建设物防设施的学校、幼儿园,要对照《国家标准》进行补缺补漏,特别是标准中强制要求配置的部位和设施,要严格按照标准升级改造,实现“全覆盖”和人机互动。为安保人员配齐安全叉、橡皮警棍、催泪喷射器和强光手电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装备器械,配置率达100%。(责任单位:安全办、保卫处、总务处,各小学、幼儿园)

(二)预防学生犯罪,加快推进专门(工读)学校建设。

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要求,实施“专门教育工程”,使有不良行为或者轻微违法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得到教育矫治。

协调有关部门,参照省市县相关工作意见,研究制定专门(工读)学校建设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做好规划布局、立项审批、资金筹措、工程建设、师资配备、设施配套等办学前期工作。(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校长室)

(三)加强教育服务,努力缓解小学生放学后看护问题。

针对部分小学生放学后部分家长难以按时接孩子离校,学生无人看管问题,增强教育服务,帮助解决有关学生家庭的后顾之忧。

1.指导各校(园)认真贯彻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卫生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小学生校内午托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09〕42号)要求,坚持公益和“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学校接受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委托,通过食堂统一配餐或由具有资质的快餐公司配送等方式,为接受午托的学生提供午餐,并安排学生在教室休息并实施有效管理,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责任单位:总务处、教导处,各小学、幼儿园)

2.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试行“弹性离校”做法,可以根据学生家长自愿申请,对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的学生,批准适当延长离校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完成作业、课外阅读、体艺科技等自主学习活动,但不得组织学生集中上课、补课,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其他学生均应按时离校。(责任单位:教导处,各小学、幼儿园)

(四)推进督导督学责任在教育治理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强化中小学校教育工作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问题,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1.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根据学校布局,将辖区内学校划分为若干责任区,每个责任区选聘一定数量的责任督学,负责对责任区学校进行近距离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实现教育监管的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形成“以镇为主、分级负责、覆盖全镇”的督学责任区网络。(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校长室)

2.发挥责任督学积极作用。在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前提下,检查学校运行基本状况,反映责任区内普遍存在且学校难以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建议,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加强沟通对话,做师生、家长和社会的“贴心专家”,加强对学校工作的调查研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调研报告或决策建议。(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校长室)

(五)强化民主管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联系的育人体系。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在推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家校合作、社会参与的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

1.参与学校管理。营造密切的家校关系,以其自身的魅力和能量加强与学校工作的沟通、协调、谋划、督促、反馈,为学校教育教学献计献策。支持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向学校反映家长的意愿,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共同为学生学习进步、健康成长服务。(责任单位:教导处、安全办,各小学、幼儿园)

2.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家长委员会,把学校准备采取和正在实施的教育教学改革措施,向家长做出入情入理的解释和说明;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庭的表现和对学校、教师的看法,解决和化解学生间遇到困难和烦恼,及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教导处、安全办,各小学、幼儿园)

3.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配合学校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监督,促进学校和家庭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参加教育、公安、综治等相关部门和学校组织召开的安全稳定形势分析会,及时了解学校周边治安情况,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对社会不满、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等高危人员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管控、早防范,协助学校在敏感时段、重要时期和上学、放学节点做好护学护岗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维护师生生命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责任单位:教导处、安全办、保卫处,各小学、幼儿园)

三、组织实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工作部署和统筹协调,中心学校成立“魁斗中心学校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成  员:

各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下设办公室:主  任:

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镇小学、幼儿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各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校(园)的工作方案及领导小组请于9月24日前用电子文档发送中心学校安全办。

2.明确目标任务。对照任务分解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时序进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3.落实工作责任。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实施列入综治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和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一票否决,并进行问责、约谈。

学校的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范文3

(一)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发挥食品安全机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对复杂业态、新兴业态、薄弱环节、监管边界不清的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制定政策措施,明确监管主体和要求,实现有效衔接和无缝监管。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及时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不断提依法行政能力。

(二)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在综合性评先创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订定期巡视检查、考核考评等办法,逐级签订责任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行为。

(三)健全举报查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受理、信息通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落实首接负责制。加大对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畅通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渠道,简化工作流程,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及时兑现奖金,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四)健全舆情监测与信息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审慎稳妥地应对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完善信息、事件通报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研判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进一步明确信息主体和审核程序,科学、准确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完善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和协同联动工作平台。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演练,提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六)健全诚信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守法经营宣传教育。制订出台食品安全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七)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运行机制。落实镇(街道)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目标考核。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在镇(街道)建立联动联防机制,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确保基层监管无盲区。发挥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作用,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日常管理、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工作。

二、加强科学监管,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八)强化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抽检、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力度,深入排查种植、养殖、加工、流通、餐饮、进出口等环节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违禁超限”违法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强化农资监管和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农(兽)药经营登记备案和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的监管力度,明确并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严格食品经营市场管理,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农村食品市场和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及时将食品生产经营新业态纳入管理。

(九)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记录、人员培训等制度以及产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管理技术,提升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十)增强基层监管能力。加强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执法等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重点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合理装备现场快速检测、调查取证等仪器设备,提现场监管效率和水平。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运行模式,明确细化监管分工和执法流程,着力消除监管空白、边界不清及执法不力等问题。开展综合执法试点,解决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和分散的问题。

(十一)提检验检测能力。统一制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统筹安排抽检范围、频次和品种,实现计划统一、经费集约、信息共享,监督抽检覆盖各镇(街道)及大宗食品、风险食品。制定量化考核管理办法,对各监管部门计划实施、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动态跟踪、量化考核。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科学确定其功能定位和责任分工。加强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强化技术人员培训,提检验检测能力。鼓励发展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统一制订实施风险监测计划,扩大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提系统性风险防范能力。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机制,及时通报监测结果以及监管信息,提出预警信息和对策建议。

(十二)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依托现有电子政务系统和业务系统等资源,加快建设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网络化、标准化、全流程管理,降低执法成本,提工作效率。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鼓励企业制订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

三、强化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十三)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认真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组织好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加强对监管先进人物和经营诚信典型的宣传。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媒体应当在公益广告时间或者版面免费刊播适当比例的食品安全公益性宣传内容。

(十四)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将食品安全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2013年各级监管人员每人至少参加40小时的集中培训。强化对食品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培训,提其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

(十五)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完善部门与媒体协调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支持新闻媒体客观及时、实事求是报道食品安全问题。认真核实、查处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反馈措施和结果。

(十六)发挥食品相关协会组织作用。加强对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的协调指导,充分发挥其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十七)发挥食品安全专家作用。制订出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专家聘任管理办法》,组建食品安全专家库,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在政策制定、舆情应对、事故处置、重大项目论证等方面的作用。

四、实施六项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十八)实施畜禽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兽药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切实提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规模化养殖场全过程监管,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畜禽产地检疫覆盖率和规模化养殖场监管覆盖率达到100%(由农业经济发展处牵头组织实施)。加大屠宰企业监管力度,严把定点屠宰准入关,坚决取缔各类私屠滥宰“黑窝点”,生猪定点屠宰覆盖率达到100%(由服务业发展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九)实施农产品源头治理专项行动。针对重点食用农产品,加强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实施良好农业规范。严格控制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蔬菜、果品、花生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到60%以上;“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提到35%以上;规模养殖场获得无公害认证的比率提到50%以上;认证水产品产量占养殖总产量的比率提到50%以上,建立省级现代渔业园区1个,从源头上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由农业经济发展处、海洋与渔业局根据职责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二十)实施食品生产加工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产品生产和使用企业的整治,着力排查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小作坊的监管,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80%以上(由质监分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十一)实施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食品供货商为重点,加强对食品经营、仓储场所的调查摸排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规范食品市场,严惩违法犯罪。制订食品销售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挂牌经营、实名登记、信息公示”等制度,食品销售摊贩监管覆盖率达到60%以上(由工商分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十二)实施餐饮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学校食堂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学校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学生饮食安全保障水平;制订小餐饮整顿规范工作意见,强化对小餐饮的监管和综合整治,监管覆盖率达到80%(由教育局协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对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继续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强化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管,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监管覆盖率达到80%以上(由社会事业局协调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小型分散式餐厨废弃物设备应用的试点和推广工作(由环卫处牵头组织实施)。

学校的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范文4

1、深入开展创建“绿色消费社区”。“绿色消费社区”是国务院“三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社区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养成绿色消费理念,让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是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制度创新。在总结上年在城区创建成功经验基础上,今年把创建工作重点转向了广大农村,按照青岛市20*年创建“绿色消费社区”工作意见要求,制定了我市创建“绿色消费社区”工作方案,并选取张家楼镇大泥沟头村、开发区管委辛屯村等5个村(社区)作为今年的创建社区。截止目前,已在全市创建22个绿色消费社区,其中城市社区12个,农村社区10个。工作中,一是始终把提高居民绿色消费意识作为工作重点。印制了5万册绿色消费知识问答,在居民中免费发放,每个创建社区家庭户均一本;在每个社区设立绿色消费知识宣传栏,张贴绿色消费知识宣传挂图;开设绿色消费知识课堂,定期邀请专家到社区为居民讲解食品安全知识;组织有关社区居民到放心食品生产企业参观,增强居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感性认识;邀请电视台制作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片、报道“菜篮子”食品安全工作新闻。二是完善“三方对话制度”。各社区每季度召开由有关执法部门、社区经营企业和居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围绕辖区食品生产和经营环节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共同商讨杜绝不合格食品的途径和办法。三是健全权益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在每一个创建社区设置了5-8名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维权的联络员作用,使社区人人关心消费环境,逐步形成了不合格食品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

2、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我们始终把“放心肉”工作,作为“菜篮子”工作的重点。一是年初召开了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分析了我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并对20*年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纳入了对乡镇两个文明建设考核,实行市、镇、村三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模式。建立了市管镇、镇管村的管理网络,各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是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签订了责任状。三是实行了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专门从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各抽调执法人员2名,与市生猪交易稽查大队,组成了生猪交易联合稽查大队,并分成了两个执法分队,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的不法业户实行重点打击,确保了生猪肉市场的稳定,确保了肉品质量。1-8月份,共对134个生猪屠宰业户进行了处罚,没收私屠滥宰生猪产品1520公斤,立案16起,并对8家拒不缴纳罚款的私屠业户,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对1家暴力抗法的不法业户依法拘留。四是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监管。重点清理和整顿不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屠宰加工、销售肉品的行为;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督查,重点查看其是否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是否具备基本的检验设备和必须的检验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严厉处罚不认真实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企业,督促企业做好病死猪肉的无害化处理。五是大力发展规范化肉品专卖店,全市新建30㎡以上专卖店2处,对城区4处30㎡以上专卖店进行了改造。六是完善肉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化肉品流通市场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和进货质量关,坚决杜绝劣质肉进入市场;加强宾馆、饭店、学校、集体食堂等重点消费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采购和使用不合格肉品、非法屠宰肉品的行为。到今年年底,全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另外,针对今年上半年猪源短缺,猪肉价格飞涨的局面,鼓励外市生猪肉品通过备案进入我市,目前已有2家外市生猪肉产品在我市上市销售,确保了我市猪肉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质量安全。

3、大力加强无公害蔬菜检测工作。在维客购物中心、利群超市、东风路市场等建立了11个检测点,辐射25处市场(超市),蔬菜检测工作已逐步走上正轨。一是实行了无公害蔬菜检测质量追溯和检测单位红、黄、绿警示,并实行将每月检测结果通报制度,对检测发现的超标蔬菜,立即予以协议销毁,并进行追溯处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检测工作不认真、操作不规范的市场、超市,立即提出警告,保证了蔬菜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加大了对各检测市场、检测员的监管力度,督促引导各无公害蔬菜检测单位严格各项制度,保证检测时间、人员到位,并与无公害蔬菜检测单位及人员签订了《蔬菜检测责任状》,进一步对蔬菜检测单位和人员进行约束,强化了各蔬菜检测员的责任意识,使蔬菜质量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三是实行了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各蔬菜检测单位的检测员会议,总结本月的蔬菜检测情况,并进行讨论交流。通过例会,为各检测人员之间提供了学习交流的机会,增强了检测人员的责任心。四是对各无公害蔬菜检测单位监督检查。实行每周一次的不定时检查,对各检测点实施监督。五是市“菜篮子”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每天对各检测市场进行抽样监督检测。对检出含有农药残留的蔬菜,立即通知市场进行销毁。对数量比较大的不合格蔬菜,我们及时召开现场会,进行集中销毁,确保上市蔬菜质量。20*年1-8月份,各无公害蔬菜检测点共检测蔬菜12643个批次,不合格106次,协议销毁不合格蔬菜1930.5公斤;监测中心共对各检测点抽检蔬菜样品5686个批次,合格率达97.3%;对生猪定点屠宰厂抽检生猪产品162个,全部合格。

4、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自2005年胶南被商务部列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市以来,财贸局把“放活流通,构建农村流通网络体系,打造富民经济发展平台”作为工作重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已培育3家市级龙头企业(胶南糖酒、胶南绿洲、胶南百批)和5家青岛市龙头企业(青岛利群、青岛维客、青岛中泽、北方国贸、青岛农资),新建辖区内物流配送中心2处,物流仓储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新改建镇级中心店61个,农家店721个,遍布22处镇区671个村庄,总营业面积达16.8万平方米。主要做法:一是政策优惠,宣传到位。

按照宣传引导、舆论先行的原则,通过召开座谈会,到企业、部门走访调查,电视、广播、宣传栏、信息报道,以及召开有关部门、企业协调会等形式,进行多方面、多层次、多触角的宣传发动,为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城乡联动,店企积极。胶南市被确定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市后,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周密组织部署,狠抓落实;财政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加强配合;各镇(区)政府,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骨干流通企业积极响应,大胆探索;直营店(加盟店)提供方便,优化购物环境;商业总公司、市联社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全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后,迅速组织所属企业,认真研究并加以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形成了“政府与企业互动、企业与农家店互动”的强大合力。三是重塑形象,兼顾效益。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围绕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组织实施。通过新建或改建农家店,一方面,将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送到农民的家门口,极大的提升了农村流通产业层次;另一方面,为农民提供了便利、周到、实惠的服务,新型农家店已成为农村商业中一个亮丽的闪光点。由于实现了统一配送,假冒伪劣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并有效的促进了农村的市场消费,为广大农民群众创造“放心消费、方便消费”的环境,群众反响好,呼声高,初步形成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的良好局面。

5、扎实开展豆芽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豆芽是市民传统“菜篮子”商品,一段时间以来,胶南豆芽市场生产秩序混乱,违禁药物添加比较严重,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4月25日-4月26日,市财贸局组织人员到市场抽取了8个豆芽样品进行了送检,合格率不到10%,亚硫酸盐等有害物质超标严重,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根据抽检结果,市质监局于4月30日立案调查,对三家小作坊做出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豆芽的决定,并给予经济处罚。为填补处罚不法业户留下的市场空白,保证市民吃上无公害放心豆芽,胶南市财贸局引进了青岛福鸿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丁香”牌豆芽,6月10日,正式在大哨头市场开门营业。“金丁香”牌豆芽是青岛市“菜篮子”工程和豆制品行业协会重点推荐产品,它进入胶南,不仅为市民吃豆芽提供了安全保障,也进一步丰富了胶南“菜篮子”商品供应,是胶南“菜篮子”工作的一项重大成果,结束了胶南无“放心豆芽”,市民吃不上“放心豆芽”的历史,满足了市民对豆芽产品的安全、绿色消费需求,提高了市民生活质量。

6、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取得新突破。按照青岛市蔬菜办的要求,制定了*年度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实施意见,建立了“阳光食品工程”成员单位属地化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了“绿色食品进校园”、绿色蔬菜进军营活动,新发展青岛鸭井食品有限公司为“阳光食品工程”供应企业,按照20*年工作目标要求,我们将城区学校集体食堂纳入了阳光食品工程使用单位进行管理,帮助建立健全各种进货登记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7、蔬菜直供体系建设。大力开展蔬菜直供体系建设,目前已建设较大蔬菜产地批发市场3处,年交易蔬菜2.1亿公斤,交易额2.3亿元;城区销地批发市场1处,培育蔬菜经销商30家以上,日供应城区优质蔬菜100吨以上;在城区发展优质蔬菜直销店5处,在各大生鲜超市都设立了优质蔬菜直供点。

8、宣传贯彻《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以后,我们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一是印发胶南市财贸局关于认真学习国家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下发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场、商店。二是对全市所有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进行调查摸底工作。三是按照先城区、后乡镇的工作思路,召开了城区各超市、市场负责人会议,对《办法》进行了系统学习,并按照办法要求,探索5项制度的建设与落实。

9、“奥运食品工程”工作。根据青岛奥帆赛组委会以及“奥运食品工程”办公室要求,搞好配合,积极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参加第二批“奥帆赛食品供应备案企业”评选工作。组织青岛茂余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王台蔬菜精品园、青岛鸭井食品有限公司、青岛杰诚食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申请奥帆赛食品备案企业。目前已有6家企业取得了“奥帆赛”备案企业资格。奥运食品工程的开展,既有力的推动胶南食品行业的卫生、质量上台阶,又为企业的宣传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又极大的推动了奥帆赛食品供应工作。

10、“绿色市场”的创建工作。按照青岛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求,我们积极开展农产品绿色市场创建工作。一是印发了创建绿色市场的标准、条件。二是组织各企业进行申报。目前已有6处市场报名创建青岛市绿色市场创建工作。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蔬菜质量仍然达不到居民所要求的安全卫生标准。目前,蔬菜质量仍然存在安全隐患,主要原因是目前的蔬菜质量检测还没有覆盖到全市的所有角落。虽然我市到目前为止已建有无公害蔬菜检测点11处,并投巨资建立了胶南市菜篮子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但是检测点和检测中心现在主要是针对我市的各大超市及部分封闭式市场,一些集贸市场等暂时根本无法设立检测点,无法对其蔬菜质量进行监测,致使蔬菜质量检测存在很大的空白地带。

(二)私屠滥宰行为时有发生。私屠滥宰业户受利益驱动,为了节省屠宰费用,在家私自屠宰生猪和病害猪,致使市场上的生猪肉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饭店、宾馆为了获取暴利,专门使用未经定点屠宰的生猪肉,为私屠滥宰业户,提供了滋生空间。

(三)豆制品存在相当大的质量安全隐患。从对豆芽市场的抽检情况来看,豆制品的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滥用生产加工药剂,甚至使用工业药剂来取代食用药剂。并且无视国家规定的药品添加限定标准,无限制的滥用保鲜剂等,致使豆制品中亚硝酸盐和亚硫酸盐的含量超标惊人。究其主要原因就是不法生产企业和商贩一味地追求利益最大化,千方百计降低生产成本而无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四)居民的绿色消费意识淡薄。调查发现,居民的绿色消费意识不强。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我们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大一部分人为贪图便宜,不愿到正规市场、超市购买,专门到集贸市场和流动摊贩那里购买。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巩固“菜篮子”工作成果,以菜篮子商品质量卫生安全为主线,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开拓创新,全面实现“菜篮子”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具体做好如下工作:

(一)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一是进一步巩固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及入市备案的工作成果;二是采取有效工作措施,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生猪行为。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整治,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我市居民食肉消费安全。

(二)蔬菜检测工作。做好日常对各蔬菜检测点的监督检查,规范检测程序,抓好不合格蔬菜的协议销毁工作,同时争取市“菜篮子”商品检测中心通过省级认定。

(三)贯彻落实《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召开全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工作,组建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培训。

(四)绿色消费社区建设。做好农村“绿色消费社区”的试点工作,培育张家楼镇大泥沟头村、开发区管委辛屯村为农村“绿色消费社区”创建典型,做好其他社区的日常培训、讲座,开展好每季度的三方座谈活动。

学校的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范文5

(一)努力完善区级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执法等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向更深层次和规范化发展。重点强化监管执法力量,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合理装备现场快速检测、调查取证等仪器设备,提高现场监管效率和水平。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明确细化监管分工和执法流程,着力消除监管空白、边界不清及执法不力等问题。积极开展综合执法试点,通过相对集中监督执法人员和设备等方式,充分整合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解决监管力量薄弱和分散的问题。

(二)努力完善镇办管理体系。落实镇办食品安全责任,将食品安全列入镇办重要职责内容,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探索在各镇办设立编制相对独立的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配齐必要的办公设施。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运行模式,为镇办配备简易速测设备,并积极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协调相关部门赋予镇办一定的执法检查权,实施委托执法。继续走“以干代训”的路子,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整体素质。启动食品安全基层基础示范创建活动。遴选一批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扎实、监管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公众满意度较高的镇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年底前,力争2-3个镇办创建为市级示范单位。

(三)进一步完善村居、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居),依托村委会(居委会)建立食品安全协管机构。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年底前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全市全面实施以市、区、镇、村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为主体的社会化建设工程,按照“镇办负责、村居落实、层级管理、网络运行”的原则,细化管理单元,镇办、村居全面完成网络化管理划定,建立镇办、村居两级网络,实行“三定”模式(定格、定人、定责),建立健全监管联动机制,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确保全区食品安全监管无盲区。

(四)努力完善食品安全制度体系。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对复杂业态、新兴业态、薄弱环节、监管边界不清的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明确监管主体和要求。加强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限期整改达标,纳入监管,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和食品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五)努力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督察考核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科学制订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标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约束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力度。对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二、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加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六)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能力。统一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统筹安排抽检范围、频次和品种,实现计划统一、经费集约、信息共享。按照市统一部署,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对各部门计划实施、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动态跟踪、量化考核。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高检验检测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鼓励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协助做好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力争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促进资源共享。

(七)进一步强化风险监测与评估预警。配合市相关部门落实风险监测计划,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提高系统性风险防范能力。协助落实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机制,根据上级通报监测结果以及监管信息,研判形势,提出预警信息和对策建议。协助市有关部门对辖区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进行监测。

(八)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积极参与省、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力度,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切实做好标准的执行工作。

(九)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着手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将食品安全信息化纳入全市全面实施以视频监控全覆盖为主体的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覆盖区、镇办、村居三级的食品安全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提升食品安全的信息化支撑水平。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网络化、标准化、全流程管理,降低执法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深入推进诚信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十)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2〕24号),积极开展守法经营的宣传教育,加大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实施顶格处罚,并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手段进行定期曝光;对被吊销证照企业的有关责任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十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记录、人员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严禁更换包装和日期再行销售。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管理技术,提升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

四、深化治理强化整顿,严惩违法犯罪

(十二)提升日常监管能力。加大监督抽检、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力度,深入排查种植、养殖、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强化农资监管和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继续严格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兽药经营许可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的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严格食品经营市场管理,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加强对各类食品市场和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及时将食品生产经营新业态纳入管理。

(十三)深入开展治理整顿。深入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违禁超限”违法行为。针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领域,集中排查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组织开展清剿“黑窝点”和“黑作坊”的攻坚战,依法查处非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扎实开展重点行业品种综合治理。进一步突出肉类、蔬菜、果品、水产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食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从种植、养殖、加工、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围绕准入制度、监管制度、企业管理规范、设备工艺、操作规程等各个方面,全面开展综合治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良好操作规范,改进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落实产品召回、不合格食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十四)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犯罪侦查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以监管联动机制为契机,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及人员。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对案情特别重大和跨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特别是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建立涉案食品鉴定“绿色通道”,加大对案件侦办中涉案食品技术鉴定的支持力度。

五、加强舆情监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五)完善舆情监测与信息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审慎稳妥地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完善部门间信息、事件通报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并分析研判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进一步明确信息主体和审核程序,科学、准确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十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规范完善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和协同联动工作平台,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十七)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认真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组织做好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作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加强对监管先进人物和经营诚信典型的宣传。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区属媒体应当在公益广告时间或者版面免费刊播适当比例的食品安全公益性宣传内容。

(十八)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将食品安全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2013年各级监管人员每人至少落实40小时的集中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食品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培训,提高其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

(十九)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工作机制,简化工作流程,落实奖励资金,确保奖励资金及时兑付,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完善部门与媒体协调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支持新闻媒体客观及时、实事求是报道食品安全问题。认真核实、查处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反馈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

(二十一)发挥食品相关协会组织作用。加强对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各级消费者协会等的协调指导,充分发挥其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二十二)发挥食品安全专家作用。按照市统一部署,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库,实行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食品安全政策制定、舆情应对、事故处置、重大项目论证等方面的作用。

七、实施五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畜禽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兽药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切实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养殖场全过程监管,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畜禽产地检疫覆盖率和养殖场监管覆盖率达到100%(由区畜牧兽医局牵头组织实施)。加大屠宰企业监管力度,严把定点屠宰准入关,坚决取缔各类私屠滥宰“黑窝点”,生猪定点屠宰覆盖率达到100%(由区商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是农产品源头治理专项行动。针对重点食用农产品,加强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实施良好农业规范。严格控制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兽药经营许可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60%以上;“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35%以上(由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根据职责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三是食品生产加工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强化对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生产和使用企业的整治,着力排查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小作坊的监管,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80%以上(由质监分局牵头组织实施)。

学校的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范文6

一、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1、深入开展创建“绿色消费社区”。“绿色消费社区”是国务院“三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社区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养成绿色消费理念,让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是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制度创新。在总结上年在城区创建成功经验基础上,今年把创建工作重点转向了广大农村,按照青岛市20*年创建“绿色消费社区”工作意见要求,制定了我市创建“绿色消费社区”工作方案,并选取张家楼镇大泥沟头村、开发区管委辛屯村等5个村(社区)作为今年的创建社区。截止目前,已在全市创建22个绿色消费社区,其中城市社区12个,农村社区10个。工作中,一是始终把提高居民绿色消费意识作为工作重点。印制了5万册绿色消费知识问答,在居民中免费发放,每个创建社区家庭户均一本;在每个社区设立绿色消费知识宣传栏,张贴绿色消费知识宣传挂图;开设绿色消费知识课堂,定期邀请专家到社区为居民讲解食品安全知识;组织有关社区居民到放心食品生产企业参观,增强居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感性认识;邀请电视台制作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片、报道“菜篮子”食品安全工作新闻。二是完善“三方对话制度”。各社区每季度召开由有关执法部门、社区经营企业和居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围绕辖区食品生产和经营环节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共同商讨杜绝不合格食品的途径和办法。三是健全权益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在每一个创建社区设置了5-8名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维权的联络员作用,使社区人人关心消费环境,逐步形成了不合格食品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

2、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我们始终把“放心肉”工作,作为“菜篮子”工作的重点。一是年初召开了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分析了我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并对20*年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纳入了对乡镇两个文明建设考核,实行市、镇、村三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模式。建立了市管镇、镇管村的管理网络,各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是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签订了责任状。三是实行了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专门从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各抽调执法人员2名,与市生猪交易稽查大队,组成了生猪交易联合稽查大队,并分成了两个执法分队,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的不法业户实行重点打击,确保了生猪肉市场的稳定,确保了肉品质量。1-8月份,共对134个生猪屠宰业户进行了处罚,没收私屠滥宰生猪产品1520公斤,立案16起,并对8家拒不缴纳罚款的私屠业户,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对1家暴力抗法的不法业户依法拘留。四是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监管。重点清理和整顿不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屠宰加工、销售肉品的行为;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督查,重点查看其是否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是否具备基本的检验设备和必须的检验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严厉处罚不认真实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企业,督促企业做好病死猪肉的无害化处理。五是大力发展规范化肉品专卖店,全市新建30㎡以上专卖店2处,对城区4处30㎡以上专卖店进行了改造。六是完善肉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化肉品流通市场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和进货质量关,坚决杜绝劣质肉进入市场;加强宾馆、饭店、学校、集体食堂等重点消费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采购和使用不合格肉品、非法屠宰肉品的行为。到今年年底,全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另外,针对今年上半年猪源短缺,猪肉价格飞涨的局面,鼓励外市生猪肉品通过备案进入我市,目前已有2家外市生猪肉产品在我市上市销售,确保了我市猪肉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质量安全。

3、大力加强无公害蔬菜检测工作。在维客购物中心、利群超市、东风路市场等建立了11个检测点,辐射25处市场(超市),蔬菜检测工作已逐步走上正轨。一是实行了无公害蔬菜检测质量追溯和检测单位红、黄、绿警示,并实行将每月检测结果通报制度,对检测发现的超标蔬菜,立即予以协议销毁,并进行追溯处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检测工作不认真、操作不规范的市场、超市,立即提出警告,保证了蔬菜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加大了对各检测市场、检测员的监管力度,督促引导各无公害蔬菜检测单位严格各项制度,保证检测时间、人员到位,并与无公害蔬菜检测单位及人员签订了《蔬菜检测责任状》,进一步对蔬菜检测单位和人员进行约束,强化了各蔬菜检测员的责任意识,使蔬菜质量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三是实行了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各蔬菜检测单位的检测员会议,总结本月的蔬菜检测情况,并进行讨论交流。通过例会,为各检测人员之间提供了学习交流的机会,增强了检测人员的责任心。四是对各无公害蔬菜检测单位监督检查。实行每周一次的不定时检查,对各检测点实施监督。五是市“菜篮子”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每天对各检测市场进行抽样监督检测。对检出含有农药残留的蔬菜,立即通知市场进行销毁。对数量比较大的不合格蔬菜,我们及时召开现场会,进行集中销毁,确保上市蔬菜质量。20*年1-8月份,各无公害蔬菜检测点共检测蔬菜12643个批次,不合格106次,协议销毁不合格蔬菜1930.5公斤;监测中心共对各检测点抽检蔬菜样品5686个批次,合格率达97.3%;对生猪定点屠宰厂抽检生猪产品162个,全部合格。

4、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自2005年胶南被商务部列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市以来,财贸局把“放活流通,构建农村流通网络体系,打造富民经济发展平台”作为工作重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已培育3家市级龙头企业(胶南糖酒、胶南绿洲、胶南百批)和5家青岛市龙头企业(青岛利群、青岛维客、青岛中泽、北方国贸、青岛农资),新建辖区内物流配送中心2处,物流仓储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新改建镇级中心店61个,农家店721个,遍布22处镇区671个村庄,总营业面积达16.8万平方米。主要做法:一是政策优惠,宣传到位。

按照宣传引导、舆论先行的原则,通过召开座谈会,到企业、部门走访调查,电视、广播、宣传栏、信息报道,以及召开有关部门、企业协调会等形式,进行多方面、多层次、多触角的宣传发动,为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城乡联动,店企积极。胶南市被确定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市后,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周密组织部署,狠抓落实;财政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加强配合;各镇(区)政府,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骨干流通企业积极响应,大胆探索;直营店(加盟店)提供方便,优化购物环境;商业总公司、市联社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全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后,迅速组织所属企业,认真研究并加以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形成了“政府与企业互动、企业与农家店互动”的强大合力。三是重塑形象,兼顾效益。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围绕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组织实施。通过新建或改建农家店,一方面,将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送到农民的家门口,极大的提升了农村流通产业层次;另一方面,为农民提供了便利、周到、实惠的服务,新型农家店已成为农村商业中一个亮丽的闪光点。由于实现了统一配送,假冒伪劣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并有效的促进了农村的市场消费,为广大农民群众创造“放心消费、方便消费”的环境,群众反响好,呼声高,初步形成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的良好局面。

5、扎实开展豆芽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豆芽是市民传统“菜篮子”商品,一段时间以来,胶南豆芽市场生产秩序混乱,违禁药物添加比较严重,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4月25日-4月26日,市财贸局组织人员到市场抽取了8个豆芽样品进行了送检,合格率不到10%,亚硫酸盐等有害物质超标严重,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根据抽检结果,市质监局于4月30日立案调查,对三家小作坊做出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豆芽的决定,并给予经济处罚。为填补处罚不法业户留下的市场空白,保证市民吃上无公害放心豆芽,胶南市财贸局引进了青岛福鸿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丁香”牌豆芽,6月10日,正式在大哨头市场开门营业。“金丁香”牌豆芽是青岛市“菜篮子”工程和豆制品行业协会重点推荐产品,它进入胶南,不仅为市民吃豆芽提供了安全保障,也进一步丰富了胶南“菜篮子”商品供应,是胶南“菜篮子”工作的一项重大成果,结束了胶南无“放心豆芽”,市民吃不上“放心豆芽”的历史,满足了市民对豆芽产品的安全、绿色消费需求,提高了市民生活质量。

6、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取得新突破。按照青岛市蔬菜办的要求,制定了*年度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实施意见,建立了“阳光食品工程”成员单位属地化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了“绿色食品进校园”、绿色蔬菜进军营活动,新发展青岛鸭井食品有限公司为“阳光食品工程”供应企业,按照20*年工作目标要求,我们将城区学校集体食堂纳入了阳光食品工程使用单位进行管理,帮助建立健全各种进货登记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7、蔬菜直供体系建设。大力开展蔬菜直供体系建设,目前已建设较大蔬菜产地批发市场3处,年交易蔬菜2.1亿公斤,交易额2.3亿元;城区销地批发市场1处,培育蔬菜经销商30家以上,日供应城区优质蔬菜100吨以上;在城区发展优质蔬菜直销店5处,在各大生鲜超市都设立了优质蔬菜直供点。

8、宣传贯彻《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以后,我们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一是印发胶南市财贸局关于认真学习国家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下发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场、商店。二是对全市所有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进行调查摸底工作。三是按照先城区、后乡镇的工作思路,召开了城区各超市、市场负责人会议,对《办法》进行了系统学习,并按照办法要求,探索5项制度的建设与落实。

9、“奥运食品工程”工作。根据青岛奥帆赛组委会以及“奥运食品工程”办公室要求,搞好配合,积极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参加第二批“奥帆赛食品供应备案企业”评选工作。组织青岛茂余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王台蔬菜精品园、青岛鸭井食品有限公司、青岛杰诚食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申请奥帆赛食品备案企业。目前已有6家企业取得了“奥帆赛”备案企业资格。奥运食品工程的开展,既有力的推动胶南食品行业的卫生、质量上台阶,又为企业的宣传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又极大的推动了奥帆赛食品供应工作。

10、“绿色市场”的创建工作。按照青岛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求,我们积极开展农产品绿色市场创建工作。一是印发了创建绿色市场的标准、条件。二是组织各企业进行申报。目前已有6处市场报名创建青岛市绿色市场创建工作。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蔬菜质量仍然达不到居民所要求的安全卫生标准。目前,蔬菜质量仍然存在安全隐患,主要原因是目前的蔬菜质量检测还没有覆盖到全市的所有角落。虽然我市到目前为止已建有无公害蔬菜检测点11处,并投巨资建立了胶南市菜篮子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但是检测点和检测中心现在主要是针对我市的各大超市及部分封闭式市场,一些集贸市场等暂时根本无法设立检测点,无法对其蔬菜质量进行监测,致使蔬菜质量检测存在很大的空白地带。

(二)私屠滥宰行为时有发生。私屠滥宰业户受利益驱动,为了节省屠宰费用,在家私自屠宰生猪和病害猪,致使市场上的生猪肉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饭店、宾馆为了获取暴利,专门使用未经定点屠宰的生猪肉,为私屠滥宰业户,提供了滋生空间。

(三)豆制品存在相当大的质量安全隐患。从对豆芽市场的抽检情况来看,豆制品的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滥用生产加工药剂,甚至使用工业药剂来取代食用药剂。并且无视国家规定的药品添加限定标准,无限制的滥用保鲜剂等,致使豆制品中亚硝酸盐和亚硫酸盐的含量超标惊人。究其主要原因就是不法生产企业和商贩一味地追求利益最大化,千方百计降低生产成本而无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四)居民的绿色消费意识淡薄。调查发现,居民的绿色消费意识不强。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我们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大一部分人为贪图便宜,不愿到正规市场、超市购买,专门到集贸市场和流动摊贩那里购买。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巩固“菜篮子”工作成果,以菜篮子商品质量卫生安全为主线,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开拓创新,全面实现“菜篮子”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具体做好如下工作:

(一)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一是进一步巩固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及入市备案的工作成果;二是采取有效工作措施,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生猪行为。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整治,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我市居民食肉消费安全。

(二)蔬菜检测工作。做好日常对各蔬菜检测点的监督检查,规范检测程序,抓好不合格蔬菜的协议销毁工作,同时争取市“菜篮子”商品检测中心通过省级认定。

(三)贯彻落实《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召开全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工作,组建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培训。

(四)绿色消费社区建设。做好农村“绿色消费社区”的试点工作,培育张家楼镇大泥沟头村、开发区管委辛屯村为农村“绿色消费社区”创建典型,做好其他社区的日常培训、讲座,开展好每季度的三方座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