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调查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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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调查报告

案件调查报告范文1

一、离婚案件调查情况

本次调查报告主要就我院2009—2013年5年内的离婚案件进行调查,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一)离婚案件占民事案件比例

2009年共受理民事常规案件486件,其中离婚案件142件,占总案件的29%;2010年共受理民事常规案件524件,其中离婚案件186件,占总案件的35%;2011年共受理民事常规案件516件,其中离婚案件205件,占总案件的39%;2012年共受理民事常规案件576件,其中离婚案件269件,占总案件的46%;2013年共受理民事常规案件611件,其中离婚案件312件,占总案件的51%。

(二)离婚案件处理方式

2009年:判决56件,调解79件,撤诉7件;

2010年:判决48件,调解126件,撤诉12件;

2011年:判决49件,调解144件,撤诉12件;

2012年:判决76件,调解179件,撤诉14件;

2013年:判决91件,调解197件,撤诉24件。

(三)离婚案件当事人年龄分布

2009年:20-25岁35人,25-30岁72人,30-35岁24人,35岁以上11人;

2010年:20-25岁42人,25-30岁94人,30-35岁32人,35岁以上18人;

2011年:20-25岁69人,25-30岁95人,30-35岁23人,35岁以上13人;

2012年:20-25岁84人,25-30岁116人,30-35岁36人,35岁以上33人;

2013年:20-25岁137人,25-30岁114人,30-35岁人34,35岁以上27人。

(三)离婚案件原告方男女比例分布

2009年:男84人,女58人,女性占40%;

2010年:男102人,女84人,女性占45%;

2011年:男96人,女109人,女性占53%;

2012年:男93人,女176人,女性占65%;

2013年:男85人,女227人,女性占72%。

二、近年离婚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离婚问题日益突出

从离婚案件占民事常规案件的比例来看,离婚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并且在民事常规案件中的比例已经超过50%,说明当前离婚问题日益突出。

(二)离婚案件处理恰当

从离婚案件的处理方式上看,虽然判决案件数量有所上升,但是从其在整体案件中的比例看,是有所下降的。而通过调解方式处理离婚案件占主要部分,且呈上升趋势。这说明了在离婚案件中有效的贯彻落实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政策,有利于社会和谐,从而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婚姻低龄化

从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年龄分布来看,20-35岁年龄段的离婚人群较多。从2009-2013年间,该年龄段人群离婚数呈持续上升趋势,婚姻出现低龄化。

(四)女性离婚比例攀升

从离婚案件原告方男女比例分布上看,2009-2013年间,女方提讼要求离婚的比例持续攀升,至2013年,女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已经超过70%。这也说明了妇女的社会经济地位逐渐提高,及其法律意识的增强,更加注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形成目前离婚情况的主要原因

离婚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它受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习俗的和当事人的健康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但从离婚的现象看,形成的原因很多,但深入探究它的本质却是共同的,那就是感情确已破裂。而导致感情破裂的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感情基础不牢靠

离婚案件中多是青年夫妇,他们婚前恋爱时间短,相互了解不够,从而因为一时的情投意合而草率结婚,婚后矛盾日益突出,又缺乏合理有效的沟通,考虑问题不全面而轻易离婚。以在外打工的年轻人为例,他们接触异性的机会大,父母无法在身边监督,这样的恋爱自由产生草率同居的副作用,随之而来的是“闪婚”、“闪离”。在社会调查中,离婚案件中婚前恋爱时间不满一年的占19%,表示后悔草率离婚的占68%。

(二)经济问题突出

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必要程序,而家庭则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一旦经济基础不稳定,那么家庭、婚姻也会随之出现裂痕。目前,因为缺少充实经济来源而离婚的夫妇越来越多,他们对于物质条件的需求也逐渐提高。这种类似于成本与收益关系的经济活动,如果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很容易导致婚姻破裂。

(三)婚姻质量要求较高

由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冲击,婚前所向往的婚姻生活,在婚后成为泡影。人们过高的追求高品质的生活,却又无法调和现实中的矛盾与冲突中,使得婚前婚后反差太大,而对婚姻失去希望,从而选择逃避,选择离婚。

(四)女性地位的提高

在以前,女性社会地位低下,是社会中的弱者,今天,她们敢于发泄心中的不满,集中表现因男方问题而导致离婚的情况显著、普遍。离婚男性问题主要有大男子主义、存在婚外情、嗜酒赌博习惯、婚姻暴力等方面,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因为男性旧思想没有转变,视妻子为附属品,从而在婚姻关系中不平等对待。随着社会对妇女问题的重视,女性的社会地位逐步得到提高,她们有权为自己做主,已经不需要通过自己的低声下气去换取不值得付出的婚姻了,面对男人的种种罪行采取“零容忍”。

四、有关离婚案件调查的建议

经过对离婚案件的调查,我们应该以维持正常和谐的婚姻生活为己任,通过夫妻双方的相敬如宾与司法部门的有效调解,减少离婚事件的发生率。对此,有以下几条建议:

(一)避免草率离婚

婚姻并非儿戏,在产生离婚念头的过程中,要全面进行考虑。婚后一至二年是最容易产生离婚案件的婚姻危险期,在这阶段,双方要多加强婚后交流、沟通,产生矛盾后要相互谦让、包容,既要看到对方的优点,也要检讨自己的不足。不要一有感情问题,就贸然办理离婚手续,或许可以采用试离婚的方式。

(二)加强诉讼调解

作为司法机关,要清楚离婚案件始终,确保正常婚姻关系的延续,对此,要加强诉讼调解工作。1、审查案件事实,找出案件争议焦点;2、倾听当事人诉讼,找到当事人的问题结症所在;3、剖析当事人举证材料,找出矛盾来源,分清过错方;4、通过讲法律、讲事实、讲证据,化解当事人内心矛盾,以双方言和为目的。

案件调查报告范文2

一、轻伤害案件的特点

1、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25起轻伤害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具有高中文化的仅1人,其余24人只有初中或小学文化程度,有的甚至是文盲。

2、青年人犯罪比例居高不下。青年人犯罪比例高达80%,这也与他们的年龄结构、心理特征和文化层次紧密相关。

3、犯罪嫌疑人大多为农民、无业人员或个体户。从所从事的职业来看,25名犯罪嫌疑人中没有在岗职工,均是农民、无业人员或个体户,所占比例达100%。

4、犯罪主体中绝大多数系男性,女性犯伤害罪比例较小。在这25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中男性中青年据多,仅有1名为女性。虽然有为数不少案件的起因,是由妇女之间的矛盾引起,但是由于女性的个体特征和农村家庭成员结构所限,造成轻伤害后果的往往还是在家庭占主导地位的男性成员。

5、犯罪突发性强。大多数人在犯罪时都是一时冲动,就大打出手,在造成严重后果后,又不同程度地后悔,能够积极进行经济方面的赔偿。

6、轻伤害行为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双方当事人的关系是比较亲近的,他们或为邻里关系、或为朋友关系、或位同学关系、或为同行关系,或为亲属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使产生矛盾纠纷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最终导致矛盾升级,酿成伤害案件。

7、附带民事赔偿调解率及自动履行率较高,被判处缓刑的比例逐渐提高。在审结的25起案件中,附带民事部分成功调解率高达99%,最终会被判处缓刑。

8、轻伤害案件多为激情犯罪,具有偶发性。约有80%为突发性犯罪,犯罪嫌疑人一般没有预谋,大多都是先由言语争执,再到相互撕扯,终因一时冲动导致伤害后果。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不大,当事人事先没有思想准备,事后大都认为不值得,具有强烈的悔罪表现。

二、故意伤害案件案件的原因分析

轻伤害案件多数是由民事纠纷引发,基本都是先有争执,后发展成冲突。在产生争执之时,犯罪嫌疑人往往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只是随着冲突的不断升级,情绪失控,随之发生伤害后果。其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有:

1、法制观念淡薄。处理问题能力差是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中存在的普遍现象。他们往往缺乏法律意识,一旦发生纠纷或矛盾,首先想到的不是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而是意气用事。

2、邻里矛盾处理不当引发纠纷。部分当事人不能正确处理和对待邻里纠纷,出现矛盾不能通过协商和调解及时解决,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误会和积冤越积越深,致发生伤害案件。

3、暴力文化侵蚀青少年的思想。目前很多影视、文学作品、电子游戏以崇尚暴力为主题。受此影响,很多青少年性格暴躁,把暴力当作征服别人、树立威信、取得社会地位的手段。调查中发现,轻伤害案件中16岁到39岁年龄段的犯罪嫌疑人占很大比例。

4、基层工作人员定纷止争的水平不高、能力不强。农村轻伤害案件大部分发生在亲朋、邻里之间。该类纠纷如果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就完全可以化解矛盾,避免伤害案件的发生。如黄垂喜故意伤害案中,嫌疑人与被害人是邻里关系,两家因土地纠纷问题长期不和。村委会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不愿得罪其中任何一方,导致双方矛盾一直未解决。今年春天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双方再次因土地纠纷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殴斗,后被害人被铁锨打成轻伤。

三、轻伤害案件处理的现状

虽然轻伤害案件可以自诉,但司法实践中大量轻伤害案件都走了公诉途径。而从案件的处理情况来看,程序较为简化,量刑普遍较轻。

1、注重打击和惩罚犯罪,忽视诉讼经济、效率原则。当前许多人,在对自诉案件的认识上,认为刑事案件,无论轻重,都应当通过公诉程序,以最大限度的打击和惩罚犯罪,自诉案件对犯罪嫌疑人无论从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会大大降低刑罚的震慑力度,难以切实地预防犯罪。片面地强调对犯罪的打击,忽视了诉讼经济、效率原则,导致诉累。

2、片面追求案件移诉数量,不惜浪费诉讼成本。在公安机关的考核指标中,有一项是移送审查数。为了完成考核任务,公安机关将多数应当自诉或调解成功、危害不大可以作撤案处理的轻伤害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导致大量的轻伤害案件进入公诉程序。

3、被害人选择自诉的途径不畅,其权益难以得到保护。一方面由于自诉人举证责任大,因而举证不力、胜诉难的现象较为突出,造成被害人愿意走公诉的途径;另一方面在案发当时,派出所介入后,就直接立为刑事案件,而当事人对相关法律规定不了解,也就无从谈起自己提出诉讼。

4、调查取证工作不到位,轻伤害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由于轻伤害案件数量较多,案情不复杂,因此在侦查阶段得不到足够重视,加之轻伤害案件本身的特点,在证据方面存在较多问题:(1)单人作案时,证人少,且相当部分证人因为与当事人双方均有利害关系或者熟悉,而不愿意出面作证;(2)证据种类少,绝大多数案件仅限于证人证言,难以固定,容易翻供或者是出现假证;(3)在多人引起的轻伤时,很多情况下难以查清直接致害人。一般情况,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进展就较为顺利。然而一旦证据发生变化,在案件进入审查阶段,就变得相当棘手,有些证据因为时过境迁,难以补查;(4)案件证据大多是言辞证据,证人的作证水平和素质不高,导致本来简单的案情变得复杂,而诉讼时效的延长,势必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既浪费大量的司法资源,又不利于矛盾的解决。

5、从审判结果来看,轻伤害案件判刑较轻。有98%的轻伤害案件被判处缓刑。此类案件经公诉部门审查提起公诉后,除2%左右的案件,因为被告人不认罪,或因为被告人不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外,其余均被法院判处缓刑。且绝大多数案件在结案前,被告人都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的损失通过调解得以赔偿,并提出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此类案件走公诉程序意义不大。如果在侦查阶段就积极进行调解结案,既能节约诉讼成本,又能进一步缓合双方关系,真正达到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四、 处理轻伤害案件的建议

对于轻伤害案件的处理,应当把握好两个原则:一是弄清案情,分辨是非,处罚犯罪;二是调处矛盾,最大限度地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因此,从诉讼经济、效率原则出发,不宜全部毫无区别地一味提起公诉。

1、对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轻伤害案件由公安机关做调解结案。一是经法医鉴定结论为轻伤害,双方当事人对此均无异议的;二是双方当事人系工友、同学、同事、邻里、朋友、亲属关系;三是当事人双方主动申请调解处理;四是双方以民事赔偿方面达成协议;五是犯罪嫌疑人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

2、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但不具备上述所有条件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以调解为主,并可以辅之行政处罚。调解不成,可告知当事人到法院自诉。

3、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但致害人有较重罪过的轻伤害案件,当事人双方虽达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也应给予致害人以治安处罚。

案件调查报告范文3

近年来,我院办理的以在校学生为侵害对象的审查案件不断增多,2010年以来,我院共审查此类案件12件15人,我们对这些案件的特点进行了深入统计,准确掌握这些案件的特点并对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就如何预防和减少这类刑事案件的发生提出对策建议,以有效保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并试图引起相关机关的重视,有效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给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学习环境。

一、以在校学生为侵害对象的刑事犯罪的特点

(一)以在校学生为侵害对象的刑事案件不断增多。2010年我院审查此类案件3件3人,2011年我院审查此类案件4件5人,2012年我院审查此类案件5件7人,其中2012年此类案件数占三年来案件总数的41.7%,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增状态。

(二)涉案人员以青少年为主,多数犯罪嫌疑人为刚刚辍学的初中生,文化程度普遍偏低。至2012年12月,我院审查的此类案件共10人,其中18岁以下的有6人,18岁至25岁的有3人,25岁以上的仅有1人。刚刚辍学的有5人,而且涉案人员文化程度为初中文化的占大多数。其中小学文化程度的有3人,初中文化程度的有6人,高中文化程度的仅有1人。如我院提起公诉的郁某案,被告人郁某刚年满16岁,初中毕业刚刚辍学在家,以约受害人马某到县城关镇"阳关地带"网吧上网的名义把受害人马栽先骗至"阳关地带"网吧,之后被告人郁某把受害人马某又带至县城内的天翔宾馆内,在该宾馆房间内郁某把受害人马某。

(三)犯罪类型以类犯罪较多,犯罪侵害对象多为女学生,大部分为留守学生。至2012年12月,我院审查的此类案件中罪名分布为:5件,强迫3件,故意伤害3件,非法拘禁1件,以等案件居多,占案件总数的41.7%。这些案件被侵害对象多为女学生,其中父母在外地打工的3人,占总数的25%。如我院办理刘某一案的过程中,经查明被告人刘某一女初中生的犯罪事实,该女学生父母长期在外地经商做生意,此女初中生长期得不到关爱,再加上此事件对其造成的恶劣影响,对其精神的创伤一时难以回复,最终刘某以构成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四)侵害对象以初中生为主,携带手机并开通QQ聊天通过网络引发犯罪的居多。至2012年12月,我院审查的此类案件中,被侵害对象为初中生的有6人,占总人数的35%。这些学生中有5人拥有手机,开通QQ聊天的有4人,通过网络聊天引发犯罪的有2人。如我院办理的李某案中,李某从携带手机开通QQ联系到被害人赵某,两人通过网络聊天,聊到一定程度双方见面,李某利用网友见面的机会将其,并以公布照片等方式威胁被害人不得报案,最终李某得到应有的惩处。网络犯罪的势头呈现越来越厉害的现象,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二、以在校学生为侵害对象的刑事犯罪频发的成因

以在校学生为侵害对象的刑事犯罪频发的原因是深层次的,涉及家庭、学校、社会、个人成长经历等诸多方面的因素,笔者分析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学生家长长期分离,父母在外地打工,家庭父母的管教长期缺失。此类情况在农村普遍存在,很多父母都在外地打工挣钱,生活很困难,无暇照顾孩子,很多把孩子交给学校以后就不再操心了,这些学生基本上都得不到家庭应有的关爱和温暖以及应当的教育。

二是学校法制教育不同步,部分学生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较弱。现在学生考试压力大,一切以考试成绩论,目前法制教育形式、内容等较单一,宣传力度不够,活动经费投入较少,学生的法制意识淡薄,自我保护和防卫意识差。

三是使用的手机随意开通网络,网络的不良诱惑较多,QQ聊天易迷失方向。而今大部分在校学生,尤其是多数初中学生,很多人携带有手机,并随意开通网络,网络管理不规范,社会的“黑网吧”、读书无用影响极大,一些暴力事件侵蚀学生思想认识,容易引入歧途。

四是忽视学生价值观的正确引导,人生观价值观错位,思想随意性较大。长期以来,教育一直是一方净土,学生的价值观、人生观都是由老师引导教育。近年来,经济观念主导的思想影响了部分人,造成社会上部分人心浮躁,价值观、人生观偏离了正常规道,也带给了这些未涉世的学生。很多学生思想上是一张白纸,容易受社会上方方面面的影响,不可避免的造成了部分学生的“三观”混乱。

三、预防和减少这类刑事案件发生的对策及建议。

预防和减少以在校学生为侵害对象的刑事案件的发生需要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和相关机构等多方面协作,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力度,多措并举,标本兼治。

(一)创新教育模式,解决留守学生的家庭教育问题。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面对数量如此多的留守学生,只有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做好少年儿童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合理安排,定期研究和落实,不断探索新思路,拿出新措施,创新教育新模式。同时也呼吁社会上的父母与子女尽可能的不出现或者少出现留守学生的情况。

(二)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力度。我院与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密切配合,建立了检察干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共计任命十多名检察官担任了全县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以案释法,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一次次惨痛的教训,警示未成年人如何守法,如何识别不法分子,不走弯路,健康成长。

家庭、学校、社区应加强互动联系,充分发挥其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监管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学校、社区等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青少年正确利用网络,使他们了解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后果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其思想上架起预防犯罪的“警戒线”。在农村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等农村基层组织教育引导新生代农民的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健康上网。比如可以组织开展一些文体活动,使他们树立正确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网络不良信息对他们的影响。

(三)加大对以在校学生为侵害对象的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贯彻“打”“防”并举措施。继续履行检察职能,严格遵守法律文件、法律规定,对于以在校学生为侵害对象的犯罪分子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在校园周边地区、网吧加强管理,举行专项治理活动,使打击与预防效果并举,依法从快从速处理案件,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合理结合。

(四)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力度,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虚拟网络、生理诱惑好奇等不健康现象。通过建立宣传教育基地的方式,与初高中建立了宣传教育基地,通过与学校联合授课、宣传图板展示等形式,使学生正确认识网络,合理利用网络,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中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做合格的好公民。

案件调查报告范文4

创新工作思路打造和谐社会

为平安××建设努力奋斗

——××乡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和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调查报告(之一)

2月20日,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后,我们××乡党委政府采取多种措施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把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当做一件大事来抓,按照《平安××建设工作意见》的要求,全力搞好“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各类不稳定因素的出现,为确保我乡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推进平安××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下面,将我乡贯彻落实全市政法会议和平安建设会议精神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法会议精神

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平安建设会议后,我们××乡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郭兆信书记、唐华同志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法委的要求,根据我乡实际,明确了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维护稳定工作措施,组织召开了全体乡干部、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治保主任、民调委员等200余人参加的××乡“平安建设”动员会,向大家传达了全市政法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今年我乡平安建设工作任务,并和各村党支部书记签订了维护稳定工作责任状,把维护稳定工作责任落到了实处。

二、科学制定平安建设工作思路

我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全市政法暨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市政法委提出的平安建设要求,根据我乡平安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了适合我乡实际的平安建设工作思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村级综治办规范化建设为抓手,重点搞好闫营、范王庄等28个村庄的综治办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治安防范工作机制;以契约式保险联防为突破口,6月底前在全乡38个行政村全面推行契约式保险联防,不断加大防范力度,有效防止各类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到“六无”、“六低”、“六个确保”,有效维护我乡政治稳定、社会安定。

三、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在今年我乡的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采取试点建设,稳步推进的方式,努力搞好村级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工作,最大限度的改善村级综治办工作人员的办公条件。

二是积极探索农村契约式保险联防工作,采取干部进村、书面调查等形式,在群众中广泛开展了契约式保险联防调查工作,及时了解了群众对契约式保险联防的认识,为顺利推进契约式保险联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广泛开展了进千家门知千家情活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信息督察员队伍建设,努力搞好矛盾信息传报工作,及时掌握矛盾信息,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奠定了基础。

四是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手段,大力加强群众政治思想教育、文化科技教育和法制教育,教育他们学法、知法、守法,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意识、依法维权意识、治安防范意识和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是进一步加大严打工作力度,我们采取广播、宣传车、标语等形式,在全乡开展了一次严打整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我市的严打方针和政策,在全乡形成了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严打的良好舆论氛围,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

六是对全乡38个行政村的群防群治联防网络进行了一次集中整顿,对村治保主任、民调委员进行了培训,有效提高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把群防群治网络建设成我乡“平安建设”的坚强后盾。

七是加大了对×××、门徒会等的斗争力度。发动干部群众搞好门徒会、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排查整治力度,于“五一”期间,搞好了对×××练习者的管控力度,防止了×××练习者串联、外逃、进京滋事事件的发生。

八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工作的领导,实行主要领导包案制度,乡党委书记、乡长每星期一公开接访,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减少上访诱因,确保了我乡政治稳定、社会安定。

九是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预案,并对各 企业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检查,指导企业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有效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企业职工人身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

四、取得的成效

自20__年平安建设工作会议以来,我乡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主要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

(一)、搞好了村级综治办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我们根据市、县政法委的要求和平安建设的需要,下大力气搞好村级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在全乡8个村庄建设了高标准的综治办公室,配置了高标准的办公用具,制作了精美大方、标准较高的制度图版,使我乡村级综治办办公条件达到了全县一流的水平。

(二)、在全乡38个行政村实行了契约式保险联防

我们把村级契约式保险联防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治安防范新模式,在全乡38个行政村全部推行了契约式保险联防。我们筹集治安联防保险费用3万多元,统一上缴到冠县人民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签定了治安损失赔付合同,减少了治安防范承包人的承包风险。

在契约式保险联防工作中,我们采取干部进村、广播、宣传车、村民会议、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宣传村级契约式保险联防的重大意义,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村级契约式保险联防的认识,形成了大家积极参与契约式保险联防的良好氛围。在治安防范承包人的选聘上,我们采取自愿报名、公开招标、竞争上岗、择幼录用的方式,优选了38名治安防范承包人,并建起一支拥有109名巡逻队员的村级治安防范队伍,进一步壮大了村级治安防范力量。我们统筹承包费用,多方筹集承包费40万元,由综治办统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并与治安承包人签定了责任状,充分调动了治安承包人的责任意识,防范力度不断加大,有效减少了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发生,20__年以来,全乡发生刑事案件3起,同比减少40;发生治安案件5起,同比减少44,有效确保了我乡社会稳定,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搞好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我们实行了严格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乡每半月排查一次,村每周排查一次,及时了解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我们还建立健全了信息督察员队伍,由各包村干部作为所包村庄的矛盾纠纷信息督察员,并完善了信息传报制度,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及时上报,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信息,确保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20__年以来,我们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28起,其中乡调解7起,调解成功率达100,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有效维护了我乡社会安定。

(四)开展了春季严打整治斗争

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开展了夏季严打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乡查处各类治安案件5起,拘留2人;侦破各类刑事案件2起,批捕2人,严厉惩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我们还广泛开展了缉枪治爆专项治理活动,有效维护了我乡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我们还加大了对×××分子的监管力度和门徒会、基督教非法聚会点的清理清查力度,“五一”期间实行了“×××”分子活动情况日报告制度,坚持乡干部每天与×××分子见面制度,使×××分子得到了有效控制,全乡没有出现一起×××分子外逃和进京滋事事件,有效维护了我乡的社会安定。

(五)、加强了对流动人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

我们组织建立了暂住人口管理站,对暂住人口进行了认真登记。今年以来,全乡办理流动人口管理证100余件,其中流入我乡的人口共21人,分别与派出所签订了责任书,每人一档,管理规范,从而做到了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底数清、情况明,暂住人口发证率达100。

加大了对刑释解教人员、五类外执人员的管理力度。我乡共有刑释解教人员、五类外执人员5名,我们坚持一季度一谈话的制度,对他们进行定期帮教工作,同时发动被帮教人员的家庭人员,对他们耐心帮教,使他们树立了重新做人的信念,有效预防了刑事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七)、加强了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

我们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作为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关键环节来抓,采取多种措施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落实了领导责任制,完善了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网络,聘请了法制副校长,进一步强化了教育管理。今年我们为学生举办法制讲座2场,使学生受法制教育人数达20__余人次,确保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减少了青少年犯罪,确保了我乡政治稳定、社会安定。

案件调查报告范文5

一、我区监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至XX年上半年,全区有注册登记的拖拉机4883台(大中型161台,小型4722台),联合收割机3台;拖拉机驾驶员3966人(g658、 h3308)其中有497人持g照驾驶农用车。拖拉机入户率(占拥有量1XX台的)为38.3%,驾驶员持证率为39%,

从XX年到XX年,平均每年动员拖拉机入户200台,拖拉机检验900台,驾驶员审验1200人,入户率、检验率、审验率、持证率平均为30-40%。XX年上半年完成拖拉机入户108台,拖拉机检验500台,换旧牌242台,动员组织驾驶员参加持证培训83人。检验率为10.2%,入户率为49.9%、持证率为39.6%。从XX年至XX年全区共发生农机重大事故18起,死亡18人;一般事故36起,重伤28人,其中拖拉机重大事故8起8人;一般事故21起重伤20人。今年上半年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的农机事故,事故率呈下降趋势。

××区每年新购置拖拉机200台左右,拖拉机增长速度为2 %,新车入户率为50%。从我们掌握的情况表明;近三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从购置拖拉机到农三轮,逐步更新换代,发展到目前基本以中、大型四轮农用运输车为主,农村运输基本被农四轮所替代,拖拉机变为耕、耙、播等农田作业的工具。

二、农机安全监理面临的问题

案件调查报告范文6

据调查,截至目前,全区共有5190家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集市摊位)。按管理环节细分如下:生产环节现有58家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体包括23家卤肉制品、4家纯净水生产厂、11家糕点生产企业、6家各类食品分装企业、3家米面加工厂和11家其它企业;流通环节现有4028家食品经营企业(含集市摊位),具体包括15家大中型超市、56家小型超市、1035家小副食店、29个农贸市场(摊位2704个);消费环节现有1104家各类餐饮企业(含学校食堂),具体包括1028家餐饮企业、26家学校食堂、50家酒吧及咖啡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近2万人。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区质监分局、区卫生局分别对食品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目前,全区食品生产环节共有29家A类企业、28家B类企业(小作坊),并有9个产品通过QS论证。全区食品消费环节共有6家A级餐饮企业、58家B级餐饮企业、964家C级餐饮企业。

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多年来我区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绩来之不易。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区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实事之一,每年提出工作目标,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狠抓落实。区财政局每年安排16万元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并拨付7万元购买一台食品安全执法车,保障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和执法工作。年,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区政府安排126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年,根据全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要求,区财政局安排了24万元的创建经费和8万元的食品抽检经费。

全区各监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与任务,与责任科室、责任人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各自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系列文件,有力夯实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工作基础。为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各监管部门制定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年以来,全区共组织了2次规模较大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我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2、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监管体系。目前,我区食品安全工作采取“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系:区食品药监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区质监分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确保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区工商分局负责开展散装、裸装食品的专项检查,以消费者举报投诉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确保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区卫生局以食品放心工程和量化分级管理为基础,加强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确保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区商务旅游局以生猪定点屠宰环节为监管重点,加强流通领域猪肉、酒类、蔬菜等安全监管;区发改委动检部门以规范市场检疫程序为抓手,打击销售病害动物产品和未经检疫的违法行为,保障全区畜产品安全。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食品安全监管各组成部门相互补位、相互配合,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工作体系,为确保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3、突出工作重点,增强监管实效。近年来,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针对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加强日常监管,突出专项整治,强化重大会节的食品安全保障,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注重畜禽统一防疫,大力开展联合监督执法,努力增强监管实效。一是强化日常巡查,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建立食品安全巡查、抽查、备案制度,加大对生产企业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制度,严格落实流通备案登记制度,督导超市、集贸市场严格落实动物产品索票、索源制度,加大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的巡查力度,极大消除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据统计,年全区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3289人次,车辆3009台次,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8492户次,取缔无证食品窝点33户,查获各类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13857.5公斤,收缴并无害化处理动物产品1162公斤。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保障食品安全。通过对火车站、金家墩、新华路长途客运站等重点地段进行专项检查,对散装、裸装食品进行全面清查,对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的食品加工、贮存及餐具消毒措施进行督导巡查,加大对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文博会、旅游节、赛马节、美食节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力度,确保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近年来,我区先后组织开展了问题瓜子、减肥胶囊、卤制品、劣质奶粉、红心咸蛋、豆制品、米粉、放心肉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各项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查获假冒假酒200多件,查处各种食品违法案件10余起,涉案金额27万余元,销毁假冒伪劣食品8吨,货值约11万元,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市场检测,增强监管成效。每年有针对性地对鲜活鱼类、芝麻酱、绿豆糕、芝麻糕、鸭脖子以及中小餐馆餐具等食品与用具进行抽检,年共检测512个批次,750多个项次,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加大对农产品检验检测力度,年共抽检蔬菜6050批次,合格率99.9%;“瘦肉精”检测1800批次,合格率100%。四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意识。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利用板报、宣传栏、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咨询服务等形式,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年以来,全区共免费发放各类食品安全法制宣传资料5万余份,有力推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五是创新工作思路,探索长效管理模式。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发挥150名网格管理员的“流动哨”作用,通过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随时掌握食品安全的动态信息,各职能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实行包括节假日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及时有力地查处被投诉的食品经营单位,实现全区食品安全的“无缝管理”。

上述实践证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为一方土地保社会稳定、保食品安全、保百姓健康,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积累了好经验、好办法。年以来,全区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国31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中受到国家及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我区连续三年荣获“全市食品安全先进区”光荣称号。我区食品安全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做法,在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书面交流,《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质量报》进行了专题报道,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对我区“12315进超市”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我区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电视台、电视台、日报都对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

二、困难与问题

1、监管体制、机制不顺。目前,我区采取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与最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是相吻合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尚存在执法力量分散、监管合力不强、职能交叉重叠、信息沟通不畅、多头执法与监管缺位同时并存等诸多问题与不足。由于6个监管部门分属3位副区长分管,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综合协调和统一调度。

2、监督力量薄弱,经费保障不足。在此次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区质监分局、区食品药监分局专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只有1到2人,难以担负我区食品安全监管点多、面广、线长的重任。在执法主体资格上,部分执法人员也不能适应法制化管理要求;少数单位通过聘用协管人员解决人手不足问题,却难以绕过协管人员无执法资质的关键问题。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了基本、常规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能够及时到位,但对一些突击性的专项整治任务及活动,执法所需的快速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的添置和更新等方面,却存在较大缺口,检测手段滞后。

3、监管工作存在漏洞。目前,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在监管方式和措施上,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证照办理,轻日常检查;重市场准入,轻生产经营的现象。受监管力量不足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对位于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区域的家庭作坊式的食品生产加工点,监管工作尚未完全覆盖到位,存在着监督缺位现象。

4、检验检测资源分散,执法成本高。目前,我区6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中,具有直属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仅卫生、动检2家,其它部门除开展少量快速检测外,需将样品送往相应市级检测机构,从而影响了样品检测的时效性。与此同时,由于不同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标准不一致,出现同一品种食品重复抽检,抽检结果相互抵触的现象,既增加了执法成本,也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我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数量众多,但规模普遍不大,竞争十分激烈,生存压力大,大部分企业不愿将过多资金和精力用于改善卫生条件、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方面,导致违法经营和不规范生产加工食品问题时有发生。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证照而擅自生产经营,少数企业甚至拒不配合执法部门的监管。一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缺乏,不经健康检查而上岗工作,这些违法行为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了诸多隐患。

6、早餐、夜市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等无证经营行为监管难度大。早餐、夜市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流动性大、时间性强,多为无证照经营,卫生条件极差,缺乏必要的餐具消毒设施,从业人员也大多无健康体检合格证,严重危及广大市民和师生的饮食安全。但经营这些饮食摊点的从业人员,大多数为下岗职工和外来农民工,经济条件差,经营饮食摊点成为他们主要的谋生手段。再加上市民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一味图方便、图便宜,给这些无证饮食摊点提供了生存空间。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在实现人性化管理的同时,又能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给我们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三、几点建议

当前,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面对全社会食品安全状况的严峻形势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要求,需要我们不断创新监管理念,整合监管资源,完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和媒体的共同参与。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广泛通过广播、报纸、网站等多种渠道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监管”的局面。一要加强正面报道,宣传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就食品安全所做的工作及其取得的实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放心食品的选购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能力。二要定期公布食品质量,向消费者推荐名优品牌、放心食品和优秀企业,曝光不法生产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做到“扶优制劣”,引导百姓正确消费。三要充分发动群众争当义务宣传员,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大家安全消费,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权,使不安全食品没有市场,从而建立一个由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四要注重发挥食品经营企业主观能动性,引导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链和安全监督链。五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落实国家和行业标准、产业政策等方面的作用,在诚信建设、规范经营行为等方面形成自律机制,从而真正成为支撑食品安全的重要社会组织。

2、逐步完善监管体制,构筑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立足当前,规划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一要完善区食品安全协调小组工作机制,落实好工作目标责任制,谋划食品监管方式,完善工作举措。建议明确一名副区长牵头,以切实加强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加强对区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和调度。通过建立定期的例会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实现整体联动。二要充分发挥网格监督员的“流动哨”作用,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发现和举报机制。三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通过及时分析评估食品安全隐患,在预警和控制上下工夫,形成一个快速预警系统,以提前控制、消除影响食品安全的危害因素,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四要借鉴外地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将夜市、集贸市场、集体食堂、生猪屠宰等一些时间性、流动性较强的监管难点和重点,纳合执法范畴,形成监管合力。五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集中力量,搞好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食品安全方面的各种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一些不顾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不法商贩,要依法予以重罚,做到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