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农村建设的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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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农村建设的政策

关于新型农村建设的政策范文1

关键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金融产品创新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的我国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但近年来推进的以工业化带动城市化的经济高速发展模式忽视了对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问题的考虑。以新农村建设为战略指引的改革新举措有助于重构农村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解决三农问题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有力支持[1]。新农村建设战略的有效落实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资金的主要来源有两个渠道,一是政府财政资金,二是非政府来源的市场资金。由于政府财政资金的支付受财政预算硬约束,新农村建设事业的资金融通不应依赖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而应充分借助市场力量来集聚可支持农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需的资金。以村镇银行、互联网金融机构、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农村互助社等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茁壮成长并有效填补了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不足的缺口,但其仍存在诸多问题。

二、制约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

1.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问题

其一,当前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组织模式存在问题,金融网点分布失衡。我国当前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农行和农信社。作为央企的农行在国资委的利润指标考核下,多将其资金转投到具有较高信贷收益和较低信贷风险的城市工商企业信贷业务领域,由此导致农行大规模撤并农村商业网点;而农信社亦积极向城商行转型,不愿为农户和小微型乡镇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这使得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农村资金通过农村金融机构流向城市的问题使得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脱离了其设立的初衷,转而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桎梏。其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发育不完善制约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运行机制的有效性。我国农村地区长期在基于熟人社会的信用信息匮乏状态中,农户之间习惯于依托地缘、血缘和人缘来建立人际和企业间的资金借贷关系,不习惯基于信用信息评估的授信方式来融通资金。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逐步从熟人交易演变为陌生人之间的交易时,信用体系建设缺位的危害逐渐浮现,并威胁到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生存发展。这种信息不对称严重削弱了农村金融机构向农村地区提供信贷支持的意愿。

2.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问题

其一,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内容较单一制约农村各类经济组织获取现代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能力。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呈现较大的结构性和层次性差异,农业产业、乡镇企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产品商贸流通产业等横跨各产业的资金融通需求,给农村金融机构提出了创新产品与服务以适应多元化农村金融需求的要求。但是,农村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严重制约了其业务创新的市场需求容量;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缺乏高素质的金融人才,严重制约了其业务创新的供给能力。其二,农村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与服务领域的创新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动力。虽然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形式上建构起多层次金融组织架构,但却难以满足农村地区多元化的金融需求。除市场端的发育不足问题外,各级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的支农型金融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是制约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的主要障碍。由于农村基层经济组织的资产规模小和抵押贷款能力较弱,为遏制区域性金融风险暴露,金融监管机构对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资本充足率和贷款业务审核要求,从而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产品与服务创新动力。

3.市场支撑体系建设问题

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体系相对落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体系的有机构件,需要接受上级金融监管机构的缜密风险监管。但由于当前关于农村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相对滞后,严重制约金融监管机构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效能。虽然当前我国的金融立法工作在《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等领域取得一定进展,但上述法律法规的立法机构层级相对较低,法律权威性不足。立法内容多停留于理念和原则性规定,缺乏有针对性的实际操作价值。再者,风险监管体系缺乏适应农村金融市场主体多元化的能力,尚未形成可执行多层次监管职能的监管体系。虽然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已然构建起“一行三会”的主体框架,但各机构之间因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和监管职责边界界定模糊不清,从而阻碍现行金融监管体系组织较高水平的协调行动力。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模式选择路径

1.组织和运行机制的创新路径

首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创新组织建设模式。传统金融机构的组织建设重视规模扩张式发展模式,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着组织建设资源相对匮乏等先天性问题,难以拥有扩张组织规模的必要资金资源。在机构建设所需硬资源相对短缺的情形下,其不可与传统金融机构展开规模竞争,而应当根据自身实力而采取量力而为的组织建设新模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充分利用自身对农村金融市场较为熟悉的特点,打造面向农村基层的草根型农村金融机构。应根据农村金融市场抵押品匮乏和农村基层经济组织贷款难的特点,来建立接地气的农村金融机构分支组织;通过增强农村基层经济组织的金融资源可获取性的方式来使农村基层经济组织形成依靠市场化金融机制,而非政策性贷款来获取发展动力,打造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组织建设新模式。其次,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创新组织运作机制。应当根据目标市场的内涵和特征来确立其组织机构的经营内容和业务拓展方向,从制度层面建构起适应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的运作新机制。由于农村金融市场主要是以农户和小微型乡镇企业为信贷主体,这些草根金融需求方长期以来大多被排斥在金融信贷体系之外,无法享受现代金融服务机构对实体产业的良好金融服务。为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建设专门服务于基层草根阶层的普惠式金融组织机构运作新机制,这有助于帮助其克服由于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而引发的交易成本高的问题,从而让农村地区各类贫困农户和小微企业及时高效的获得高质量金融服务和公道的服务价格。

2.产品与服务创新路径

第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当着力拓展订单式金融产品。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市场主要供给基本的存贷型产品,农村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创新匮乏性使得传统农村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其多元化金融需求。针对农村经济组织抵押资产匮乏的问题,农村金融机构应当深入拓展订单式涉农贷款业务,根据农户或小微乡镇企业的具有较高资信一方企业的合同及订单给予其必要的信贷支持。地方政府也应当积极促成农村基层组织建立以龙头企业为动力,以“企业加农户”的农村经济组织新模式,从而增强农村基层经济组织的资信水平。通过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的方式来降低农村各类经济组织的信贷成本,推动农村经济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可持续发展。第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以适度发展面向农户或小微乡镇企业的小额信贷业务。农户小额信贷受自然环境及市场环境的影响大,存在着较大的自然灾害风险及市场风险,由此抑制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小额农户贷款的积极性[2]。这种小额信贷业务是以农户或小微乡镇企业为信贷对象,以农户个人资信为信贷支持,在核定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一种普惠式金融业务创新。它具有信贷审核门槛低、申贷途径较为灵活和利率成本适中等特点,有助于化解农户抵押难、担保难和信贷难等问题,有力的支持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

3.支撑体系创新路径

金融监管机构应当携手立法机关和各级政府着力培养利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外部环境。立法机构应当加强关于支持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抓紧制定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办法和存款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打造适合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法律环境。而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建立覆盖农村地区各类经济组织的社会化信用体系,可将申贷人的资信评估结果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确定的信贷利率值相挂钩,并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和联合执法力度,严厉遏制农村经济组织逃废债行为,共同维护农村金融秩序问题,遏制区域性金融危机的滋生与蔓延。农村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健全金融风险监控体系。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区域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各类新型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内在风险水平差异较大,其对金融风险监控体系的要求也不尽相同。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在制定金融风险控制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实施分类风险监管策略,以提升风控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由于风控管理能力较弱,金融监管机构应当依据《巴塞尔协议》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施更为严格的资本充足率考核;由于信贷客户质量较差的问题,金融监管机构应当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且将其存款保证金足额纳入到存款准备金篮子中,并赋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更多的利率市场化权利。这有助于利用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机制灵活特点来激发农村金融市场的活力,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作者:任玎 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参考文献:

[1]党文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研究——基于广西农村金融机构的实践[J].学术论坛,2013,(6):156-160.

关于新型农村建设的政策范文2

摘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后,取得一定成绩也存在一定问题。豫北地区的濮阳县因资金不足、群众购买力低等原因,出现的社区建设问题不容乐观。这些问题关系着当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各界予以关注和解决。濮阳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现状与豫北绝大部分地区情况相似,对这个地区进行调研所得出的结论,对整个河南乃至河北南部、陕西东南部、山东西部等广大地区都有参考借鉴价值。

关键词 :豫北地区;新型农村社区;濮阳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积极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建设,对当下新农村社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1] 农村社区”建设首次提出是在2006年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2007 年,党的十七大以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便在全国范围内展开[2],至今,全国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已有7年时间。在建设过程中,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尽相同,创造出的模式也不同。在积累了丰富经验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

河南省是农业大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对河南省的发展意义重大。笔者以豫北地区为调研对象,在安阳滑县、濮阳县、新乡辉县、卫辉等地的一些典型新农村社区、村镇进行了广泛的走访调查,并最终选取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濮阳县作为典型案例,展开深入调研。文中一些实时数据均来自笔者的走访调查,及对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采访。

濮阳县位于河南省北部,农村经济发展比较落后,极具代表性。本文以该县为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调查,掌握了该县新农村社区建设的最新材料,所得的研究成果对豫北、整个河南乃至河北南部、陕西东南部、山东西部等拥有3000万农村居民、2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的广大地区都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价值。

一、濮阳县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现状

濮阳县开展新农村社区建设并不算早,2011 年进行调研和具体政策制定工作。濮阳县新农村社区开始施工建设,是在2012年4月初。《濮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将濮阳县1005个行政村规划为139个新社区,计划在2015年之前建成30个社区,2020年建成80个,2030年完成全县139个社区的建设。[3]而在实际操作中,全县的社区数量则由139个调至115 个,之后两年的建设实践表明,上述规划任务大大超出了本地区的承受能力。

全县在建的新农村社区共有14 个,大体可分为政府主导型和企业资助型两种类型。由于在政府主导型中,城郊的两个社区已被排除在当地政府新型农村建设工作范围之外,政府工作的重点是其他12个新社区建设。12个社区中在建住宅共283 栋6450 户,容纳量25000 人,但目前的实际入住数量与目标差距甚大。其中,已经入住的社区共有5个:户部寨紫东社区、徐镇镇同心昆吾社区、八公桥镇中心社区、庆租镇中心社区、海通乡两门社区,共入住280多户1200余人,其中户部寨紫东社区入住144户。

1.政府主导型

在濮阳县,政府主导型社区所占比重较大,所有社区均在第一期、第二期建设阶段,也均难以按照原定计划按期完成全期工程。12个社区中,除了产业聚集区内的户部寨紫东社区与徐镇镇同心昆吾社区有少数居民入住外,其他乡镇的社区,既无有利的地理位置,又无企业家投资,社区建设举步维艰。2012年4月开工建设以来,由于资金跟不上,许多社区建设停滞。一些社区工程的第一期建设都难以完成,一栋栋未完成的楼房被闲置在工地上。用当地群众的话说,“几年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以五星乡八里庄村的锦城社区为例,此社区地理位置较好,距离濮阳县城新南环路不到500米,社区与主要干道濮渠公路紧紧相邻,北部是正在修建的“马浃河国家湿地公园”,交通十分方便,环境也相对较好。尽管拥有这样有利的地理位置,占地120余亩的社区一期工程至今仍未完工。习城乡黄河明珠社区、八公桥镇中心社区等这些完全处在农村,距离县城较远的社区,没有主要公路相邻,经济发展水平低,情况就更加严峻。例如,黄河滩区的黄河明珠社区,因资金缺乏,社区一期的居民楼完成封顶之后,工程几乎停滞。

水电、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是社区入住的基本条件。因缺乏资金,居民楼的门窗尚未安装完成,这些基础设施建设迟迟不能完成,使得社区入住遥遥无期。据有关部门测算,要建成配套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标准社区,每个社区各项配套设施需要资金4000-5000 万元。[4]据了解,濮阳县用于此项建设的资金总共仅有2180万元,尚不足以支持一个社区的建设。

2.企业资助型

第二种类型主要体现在两个社区——户部寨紫东社区和徐镇镇同心昆吾社区。这两个社区均位于濮阳县产业聚集区内,发展情况虽优于第一种,但也达不到国务院提出的新型农村社区标准。以户部寨镇紫东社区为例,它是整个濮阳市最早实现入住的新型农村社区,目前已入住144 户。这个社区工程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资金由濮阳市卫都食品有限公司(其总经理为宗郭庙村籍)提供。[5]由于企业的资金支持,紫东社区是整个濮阳市内比较成功的一个社区。经调查,社区买房居民多是在外地打工的年轻一代,老人们很少在社区居住,仍在原村宅院居住。所以,在旧村中拆迁房屋,腾置宅基地进行复耕的任务难以完成。目前,紫东社区与其它四个已入住社区均采取“边建边住”的方式,都是只完成了第一期工程建设,后期工程仍在建设中。因入住居民少而分散,根本无法进行整合土地的工作。

濮阳市包括五县二区,其中高新区原属濮阳县,高新区王助镇的濮水社区条件较好,位于濮阳市区与濮阳县城之间,地理位置优越,其定位是“濮阳第一,河南省先进,全国不落后”。濮水社区是整个濮阳市条件最好的社区,其建设情况对整个濮阳市的新农村社区建设都有参考价值。目前,该社区刚刚完成一期建设,2014年5月1号交工。虽然有漂亮的南方水乡式的楼房,优美的环境,但整个范围内的10个行政村中,村民收入低,购买力不足,社区楼房无法售出,由此带来了一系列严重问题。濮水社区的建设情况尚且如此,其他社区的建设情况则更加困难。

二、濮阳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问题

按照计划,新农村社区的建设资金先由开发商垫付,政府负责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再由村民出资买房提供资金,完成资金流转。而现实的问题是,村民收入低,无力承担15万以上的买房资金;开发商垫资建设之后无法收回资金,工程亏本;楼房主体建好之后,政府无力承担社区内道路、管道、供暖、供水、绿化、幼儿园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村民看不到社区的优越性,疑虑重重。

1.社区建设停滞,恐沦为“烂尾楼”

新社区建设大量停滞的原因主要是资金问题:政府财政困难、融资机制缺乏、农民收入低。据有关部门测算,一个新型农村社区(按5000人规模、1200户计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投入5000万元。[6]从国家政策的层面上看,目前国家财政并没有设立专门用于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省财政补贴资金微乎其微。濮阳市仅有80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其中,濮阳县仅有2000 万左右,2011年省拨款400万,2012年省财政及县财政拨款2080万,2013年县财政拨款700万,去掉1000万元建设小学的费用,整个濮阳县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只有2180万元,一个社区尚且难以支付。

融资渠道单一。社区的楼体建设资金主要是当地小承包商的垫资,村民买房资金。但村民收入低,购买力不足,买房者少之又少,这就导致工程进展艰难,村民见不到社区建设的进度,再加上传统思想依旧,社区楼房大量闲置,有沦为“烂尾楼”的危险。

2.占用耕地复原难,补偿政策不明朗

在土地方面,新社区建设占用的耕地,以每亩1200 元(濮水社区属于高新区,租金为1800元)左右的价格向村民租赁,每个社区的一期工程都至少在120亩以上,12 个社区所占用的耕地则至少在1400亩以上,造成了大量耕地的浪费。社区建设难以为继,但所占耕地的补偿政策却并不明朗,“失地”村民表示十分揪心。

3.小承包商垫资,工程亏本严重

除企业出资建设的社区之外,所有的社区均是由各个小承包商垫资建设,承包商们主要负责社区楼房的楼体建设,等到社区完成建设,村民交付房款后便可收回资金。但现实情况出现的各种问题已经使这些承包商们工程亏本的现象成为一个现实问题。经采访,承包商张某承建了一栋4层32户的楼房,出资320万元,社区建设停滞,直到现在没有一户村民买房,承包商张某的320万元被压在社区建设中,工程亏本,投资无法收回。

另外,因社区售房难引发的“小产权房”、社区建设引起的纠纷等问题也频频出现。对此,政府目前的工作重点应该转移到如何善后,研究妥善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方案。例如,政府可以争取政策,将一些社区(城郊社区)楼房改成房地产开发项目,让一些有条件进城的农民优先买房,解决社区楼房闲置、资金流转难的问题;利用所得资金进行填补亏空,做好补偿工作,坚决杜绝“烂尾楼”。本文所调研的问题目前广泛存在于我国多个省市中,关系着千千万万农民的切身利益,这些关乎民生的问题的解决亟须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杨伟. 新型城镇化“, 新”在何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解读[J]. 金融博览(财富),2014,04:42-44.

[2]喻新安,刘道兴主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探析[M].北京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3]濮阳市政协. 关于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EB/OL].pyzx.gov.cn/view.aspid=4182,2014-3-12.

[4]河南濮阳市统计局农调队.河南濮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的调查分析[EB/OL]znzg.xytc.edu.cn/Html/16830.html,2014- 4-12.

[5]胡耀华./w1.zybbweb.cn/puyang?dangshi/zhengwu/html/518.html,2014-3-22.[6]河南濮阳市统计局农调队.河南濮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的调查分析[EB/OL]znzg.xytc.edu.cn/Html/?16830.html,2014- 4-12.

关于新型农村建设的政策范文3

如何更好地认识新型农村社区的性质和意义?怎样建设好新型农村社区?就这些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参加调研的河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耿明斋。

新型农村社区的根本意义是推动传统农村社会的现代化转型

采访中,耿明斋表示,通过实地考察,与基层干部座谈交流,与同行专家讨论,尤其是学习领会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最新谈话精神,反复琢磨思考,得出一个基本结论:要从推动传统农村现代化转型的高度来认识新型农村社区的性质、意义、问题和政策措施走向。

耿明斋表示,新型农村社区的性质是“城市”而非“农村”,或者说是在农村地区建设的“城市”。其建设目标应该是城乡一体化,根本意义是推动传统农村社会的现代化转型。

耿明斋说,关于新型农村社区的“城市”性质,河南省委、省政府很多重要文件中都有涉及,最明确无误的表达是把新型农村社区界定为五级城镇体系中的一级。最近,卢展工书记在很多不同场合谈到有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话题时,反复强调要把现在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和过去的“新农村”区别开来,前者是城市的概念,后者是农村的概念。如果按照这一思路深入下去,结论一定是要按照城市的标准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但问题是如何按照城市的标准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或者说,如果按照城市的标准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需要解决哪些问题?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耿明斋接连抛出几个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耿明斋坦言,讲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必要性及建设标准、建设内容,人们总是从改善农村的生活条件、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角度讲得多。比如说,过去我们把大量的建设经费投入到城市,现在该分一部分给农村了;农民房屋建设到了新一轮更新期,需要统一规划引导;要让农民不离乡土就享受城市人的生活等。从这个角度来认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往往是仅把注意力集中在硬件基础设施的改善上,这样的目标显然是过于初级了。

平顶山舞钢市的经验表明,一旦按照城市的概念来谋划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马上就会碰到更为深刻的制度层面的问题。比如,如果说新型农村社区是城市,那社区中的居民也应该具有与城市人一样的社会身份,享受同样的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务待遇。但按照现在的社会管理和制度架构,市民和农民是两个不同人群类型,户籍管理上有所谓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差别,与之相应的,就业、医保、低保、养老保障等都是按照身份而定的不同的标准。所以,用城市的概念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必然包含着消除农民与市民的身份差异以及由于身份差异所造成的一系列福利待遇、公共服务种类和水平差异,特别是公民权利差异。换句话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绝不仅仅是硬件基础设施方面与城市对接,接近或提高到城市的标准,而且也要在制度层面与城市人群全面对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消除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异及由身份差异引起的一系列福利待遇和基本权利的不均等,实现城乡一体化,推动传统农村的现代化转型,推动以权利均等化为基础的现代公民社会形成。然而,这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是千年甚至几千年所未有的变局。

市场化运作实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可持续推进

耿明斋告诉记者,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最现实的问题还是旧村拆迁改造和新区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投入问题,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按照现在的做法,除了少数企业捐助建设之外,绝大多数资金都是两个来源:一是各级地方政府各种支农资金的整合及同级财政资金的投入,主要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农民自筹的新房建设资金。虽然农民自筹的建设资金在较为富裕地区投入的持续性问题不是很大,但是政府投入的大量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每5000人左右的社区约需1500万元)则很难持续下去。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是进行市场化运作,也就是通过将拆迁改造安置后剩余的建设用地市场化出售的方式实现增值,将土地增值部分的资金用于补偿拆迁改造的投入。

显然,能够实现这种操作的只能是土地增值已经达到一定幅度的城中村、城边村和产业集聚区涵盖的村等少数类型。对于远离中心城市区域的拆迁改造和社区建设,则无法直接进行市场化运作。但如果能够以市场化的方式将其剩余建设用地指标实现异地转移,即使在远离中心城市的地区,新型社区建设也有市场化运作的空间,从而解决此类地区建设资金投入的可持续问题。这就要破除现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只允许在县域内实行的土地管理规则。重庆的地票和土地交易所交易是一种解决方式。新乡对全市社区改造剩余建设用地指标确定一个补偿标准(每亩13万元),由使用者向拥有者支付,政府居间操作,也是市场化解决方案的有益尝试。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格化惠及社区居民

耿明斋说,按照现有的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即使是进入新社区的居民,其住宅用地也是集体所有,因此,其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建设的房子也不能进入市场出售。这显然与城乡一体化的目标,与现代身份无差异、权利均等化的公民社会还有很大的距离。要让社区居民对自己的房产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唯一正确的途径是对社区居民占有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使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人格化。让社区居民占有的宅基地连同该宅基地上的房屋建筑一起,可以抵押贷款,也可以进入市场交易,让社区居民真正拥有不动产,拥有从不动产获取收益和收益增值的权利。

“舞钢市正在进行此种操作试点。这显然是一个正确的方向,也是向城乡一体化与权利均等化的现代公民社会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耿明斋说。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

耿明斋说:“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既然要从传统农村现代化转型的高度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我们就不难认识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定是个渐进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以搞政治运动的方法,用行政命令的手段,不顾条件与可能,强行推进,限期完成。”

据此,我们有三个基本认识或基本判断:

第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劳动力非农就业已基本解决,与生产方式转变相适应,农民有了转变生活方式的需要和条件;二是建设用地升值达到一定的幅度,使得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和居民安置以后剩余土地能够进行市场化开发,并且市场化开发获取的收益足以补偿拆旧建新的投入。只有这样,拆旧建新的改造才是可持续的。

关于新型农村建设的政策范文4

论文摘要: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暴霉出许多弊端,使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益严峻。进一步推进黑龙江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应迅速提高农民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认识,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通过法律规制防范资金流失或滥用,以确保新农保资金流动的充足、高效,保障农民的利益。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同时又是农村养老保障中面临的一个最严峻的挑战。按照联合国人口老龄化社会的衡量标准,黑龙江省在2005年就已进人人口老龄化阶段,并呈现出老龄化进一步加快的趋势,农村居民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必须面对和函待解决的首要问题。解决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就等于解决了农村大多数人的后顾之忧,进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对于当前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具有深远意义。因此,为了解决好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间的矛盾,促进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进一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深人分析研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一、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早在1991年就开始试点,由民政部门组织开展,1994年全面铺开。全省各级民政主管部门不断分析在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情况,研究政策法规的可操作性,按照民政部规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方案》的要求,根据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以建立个人账户为核心,政府组织引导,资金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储蓄积累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早期的这种农民储蓄积累式的养老保险,具有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不能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等特点,具体实施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由于政策上的不够完善,在经历初期快速发展后,根据国家要求,收费工作从1998年底就停了下来,一直处于停滞阶段。

为了顺应农民对养老保障的期待,解决日益严峻的农村人口老龄化等问题,按照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在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指引下,2009年末,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国家批准依兰县、依安县、宁安市、佳木斯市郊区、富锦市等14个县沛、区)为首批新农保试点单位。新农保试点在本着“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原则的基础上,在缴费方面,实行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在参保方式上,坚持政府主导,农村居民自愿参加原则。参保者享受的待遇将根据不同地区经济水平有所差别,养老保险待遇不低于当地的低保水平。此外,在相关制度的衔接问题上也有明确规定,主要体现在保险关系的转移,与老农保制度和其他保险制度的衔接上。由此可见,目前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制已经初步形成,在缴费模式上实现了创新和突破,更加注重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为目前黑龙江省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认识不足

目前,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农民对新农保的认识仍然不足,主要体现在农民自身保障意识薄弱和推广不足两个方面。首先,受传统观念束缚和经济欠发达的农村,要想彻底改变长期以来根深蒂固的“家庭养老”的模式并不容易。根据黑龙江省统计局数据显示,截止2008年底,黑龙江省13个市(地)共114个县(市、区),884个乡(镇),8241个行政村开展了农保工作。共有189.5万农民投保,占农民总数的10.2%,占适龄人口的18.6%。由此可见,黑龙江省农民参保的人数偏少且参保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一是黑龙江省农村经济不发达并且农民可支配的收人较少,所以农民对未来自身的养老保障问题不够重视;二是部分农民文化素质较低缺乏对养老保险政策的了解。其次,政府对新农保的推广不足。由于黑龙江农村经济的不发达,社会保险保 障水平较低,加上地方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重视不够,财政投人少,宣传不到位等因素,制约了新农保的推广,造成农民对新农保的认识不足,导致大量不参保或大量退保等现象。由此可见,农民对新农保的认识不足已经严重制约了新农保体制的构建,如何提高对新农保的认识已经成为觅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有待加强

黑龙江省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在管理上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基金统筹层次低和缺乏制度规范上。目前,在试点阶段,黑龙江省新农保基金是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管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实行分账管理。由县沛)级养老保险机构管理,统筹层次较低,这主要是由于目前条件还不够成熟。但需要注意的是基金统筹层次低会对基金的增值保值造成阻碍。另一方面,新农保基金管理上也缺乏制度规范。陈淑君(2009)指出黑龙江省在部分地区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营运,养老基金管理人才缺乏,管理制度缺失。由于缺乏制度规范,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风险难以得到有效遏止。同时,黑龙江县级网络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相对滞后,管理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正常运行和社保基金的安全管理。总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保值对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管理落后、监管不严将会阻碍新农保的推广和发展,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体系的建立造成不良影响。

(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下发了有关新农保的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但这一内容仍然比较宽泛,在具体实施操作过程中,相关实施细则和指导政策还有待逐步完善。新农保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都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黑龙江省有关新农保的政府补贴,基金管理和监督,经办机构管理服务等各项业务的规章制度都还没有出台,此外,国家也没有出台相关法律强制实施,如此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新农保的大规模推广,如果不尽快完善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和立法势必会影响新农保的发展和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最终无法保证新农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三、完善黑龙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策

(一)提高农民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认识

1.打破传统“家庭养老”观念并加强农民自我保障意识。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黑龙江省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人呈逐年增加趋势,这为农民参保创造了条件,农民手里有了可以支配的剩余资金,会开始考虑提高生活质量和自身养老保障的问题,此时,如果加以正确的引导,让农民了解只靠土地和家庭子女养老保障方式已经无法真正满足需要并且充分认识到养老保险社会化的重要性,如此以来就能够帮助农民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农民的思想观念真正转变了,有助于新农保的推广。

2.要加大对新农保的宣传力度。农民对新农保的认识不充分主要是因为对政策的不了解,可以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面”的宣传上,营造舆论氛围,做到了无宣传盲点,如:刊登广告、专题报道、电视访谈、网上登载等形式,营造新农保宣传氛围,扩大新农保社会影响。在“点”的宣传上,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深人乡村、走向街头、进人家庭,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工具,进行近距离宣传。显然,农民对新农保政策的了解有助于帮助他们转变思想进而调动参保的积极性。此外,政府在通过各种新闻媒介进行宣传的同时也要加强政府自身组织领导的力度,不光农民要转变思想,学习新农保精神,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也要转变观念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的重视程度。农民自我保障意识的提高,对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助于新农村的建设和稳定发展。

(二)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强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是推进新农保的重要保证。吸引农民参保的关键体现在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上面,对基金的良好管理无疑在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加强农保基金的管理,首先,提高农保基金管理机构层次,提高基金运营效率。其次,制定农保基金限制性投资政策,在农保基金保值的基础上,拓宽投资渠道以尽量使资金增值。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在投资风险管理上,可以建立投资风险等级评定机制,组织专家对基金的投资进行风险测评,以降低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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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型农村 档案 社会保险 管理 养老保险

一、有关新农村建设对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首先在规格上就不是很规范,尽管大多数地区的保险机构对农村保险档案的关注比较高,但是,因为没有遵循科学的管理方法以及没有比较先进的管理经验,再加上相关管理的体质不健全和相对的落后,直接导致了新型农村保险的档案在实际的管理上不是很规范。对于农村社保档案管理在内容上存在着失真性,其主要表现在:第一,有关经办人在实际的上缴金额和相关的档案记录金额不一致;第二,于经办人向参保人并没有出具实际的保费的专用收据;第三,参保人所出的保费,在实际的档案上并没有真实的记录;第四,并没有建立缴费的记录卡,导致在个人账户上的利息无法分解到位,有关投标人所缴纳的总数额与其他实际情况都不能很直观地反映出来,导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际的收集工作上都不能达到很齐全很完整,所记录的内容也不能反映相应的事实过程,严重地缺乏统一新型农村社保档案相关管理的标准。

二、有关新型农村保险相关档案管理的特点

1.对于社会保险档案的服务对象与管理对象具有一定的社会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农村养老保险中主要包括个体的工商户和企业的相关单位以及一些自谋职业者,相关的社会保险已经越来越具有社会性质。作为社保管理中的组成成分,也是具有如此的社会性质,相关的服务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性。

2.对于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相关来源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其内容也比较复杂。农村养老保险的服务对象与相关的管理对象的社会性将直接地决定了其档案来源的复杂性和广泛性。从前,养老保险的档案只是局限在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的职工中。在比较传统的管理中,关于档案的处理、收集与提供都是由每个单位的人事来负责的,在内容上比较简单并且档案来源较单一。但是,随着相关保险趋于社会化,保险档案的来源就变得更加广泛。除此之外,因为参保人员的不同,其复杂多样的性质使社会养老保险档案没有一个统一的格式。

三、有关社保档案的收集方法和相关的收集途径

有关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档案信息上的收集要具有法制观念、拓展观念、规范观念。对于拓展观念,是要以发展的观念来认识相关档案的收集,然后去不断拓展收集信息渠道,来确保相关档案资料的完整、真实和齐全。对于法制观念,就是要根据国家的档案法去实施相关档案信息的收集。对于规范观念,就是统一档案的格式,从而充分规范有关档案的记载内容。档案收集的根本就是要做好相应的协调。第一,要做好不同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相互协调。第二,要做好相关政府的相互协调。最后,就是要做好上下的协调性工作,要取得职工的谅解和领导的支持以及相关参保人员的信任,来充分确保相关档案在收集上的真实和准确性。对调研的加强是档案主要收集的手段。通过相关的调查和分析以及及时地去掌握各个方面的实际情况,就要做到:对参保人员的多调查、对相关档案源头的多走访和有关参保人员现在的分析以及档案信息的研究,充分保证农村社保的齐全、准确和完整。

四、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在档案管理上的相关对策

1.要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依法治理档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档案的管理就需要努力完善相关的制度。在农村社保档案的开展工作中,就要依据相关的规定去建立对档案的约束制度。

2.要加大相关的宣传力度和有关档案法制意识的建立。可以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去宣传有关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努力去争取政府和党委的支持和重视,要积极地融入到年度工作计划中,加大人力和资金上的投入,创造一个比较良好的条件范围,充分确定相关工作的健康发展。

总之,社会养老保险的快速发展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性,农村社保的管理工作对于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有着不可缺失的重要作用。面临着如今档案管理的困境,必须要去积极地探索新的工作机制,要体现有关政府的诚信和责任的能力,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武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2012(3)

[2]张庆君,苏明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能力研究――基于辽宁省义县新农保试点的实证考察[J].农村经济,2011(9)

关于新型农村建设的政策范文6

一、x市村庄的基本情况。(一)我市村庄现状。x市全市域面积X平方公里,辖城区X个街道办事处,X个镇,X个乡。共X个行政村,X个自然村,X多个村民组,每平方公里约X.X个村庄。全市现有总人口约X万,常住人口X万人,流动人口约X万人,城镇化率X.X%。x历史文化悠久,文化厚重,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其X文化源远流长,素有x之称。x现存地面历史文化遗存X余处,X年被命名为x省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目前,x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中,针对全市X个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局已统筹考虑,充分结合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已制定实施方案,对于每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将采取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在实地调研和深入座谈的基础上,以村规民约为指导,正在科学规划编制各村庄规划。目前正分批次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市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X个(含传统村落,其中传统村落共X个:X个已完成评审,X个完成规划待评审,X个正在编制)。

(二)村庄改造提升的特征。x市现阶段特色农业发展优势明显(红薯烟叶种植、三粉加工、中药材种植),文化旅游资源优势突出,生态类型多样,水资源较为贫乏。农业地区村庄现状按照特征分类,主要有以下五种类型:①村庄数量众多,空间分布不均,西部山区村庄建设分散,自然村较多。如:

X村就包含X个自然村;②煤炭开采区村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有些已经实施了村庄的整体搬迁。③部分现状“空心村”现象明显,土地浪费严重,有的村庄人均耕地少,人地矛盾突出。如:x以及西部山区;④沿路建设时有发生,受长期以来马路经济的影响,部分村庄沿路建设情况比较严重。如:X;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相对滞后,居住环境较差。如:一些山区村庄,一些相对偏远自然环境较为恶劣的村庄。

(三)村庄环境改造提升规划建设。近年来,x市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统揽“美丽x”和“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启动了一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了X个新型农村社区,这些社区大部分已经建成投用。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对农村村庄以整治提升为主,着重进行村容环境治理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其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得到了一定的完善提升,逐步缩小了城乡差距,共打造人居环境先进村X个,美丽乡村X个,美丽乡村群X个,创建省级生态镇X个,省级生态村X个。

我市被评为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先进县。我市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了《总规纲要》省级评审,《市域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基本完成,规划形成“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五级城乡居民点体系。对产业基础相对较好的村庄优先编制村庄规划,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优秀民风民俗,正在编制历史文化民村保护规划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村庄有

X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农村人口的规划意识较为薄弱。相对于城镇人口而言,农村村民的规划意识较差,规划宣传少,乱盖乱建、不服从规划管理现象较为普遍。(二)资金问题是当前农村改造提升建设的主要瓶颈。由于村庄的改造提升规划建设,一般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农村经济发展不均衡,也使得大量的村庄没有经济能力去进行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三)有些村庄受自然条件限制发展困难。部分村庄地处偏远,村庄所处位置自然环境较为恶劣,其规划建设难度大,基础设施修建困难。四)乡镇规划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一些乡镇的规划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较为欠缺,难以形成高效的指导,且乡镇分管领导更换较为频繁,总体业务素质相对较低。(五)整治空心村办法不多复耕率低。虽然也有一些村庄在空心村整治中创新了一些办法,给予了有效解决,但大部分空心村改造进展慢,政策的引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复耕率低也导致了建设用地指标的匮乏。

三、对策与建议。针对当前村庄环境改造提升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一)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力度。

X、督促X乡镇进行总规修编工作。X三个历史文化名镇初步规划已编制完成,X年需督促进行评审及其他后续工作;X、对财政局审定的X个传统村落规划进行费用请示、招投标、并督促规划编制进展工作。X、申请财政资金对未进行传统村落规划编制的村庄进行传统村落规划编制。X、督促需做村庄规划的乡镇积极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重视宣传,加强引导。新农村规划建设涉及面广,必须加强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一是加强新农村政策宣传。向群众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方针政策,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二是加强规划法规的宣传。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认识到规划管理的严肃性和强制性,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三是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宣传。使农村干部群众充分认识规划在提高农村居住环境和质量、加快农村发展等诸多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参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区别对待,分类推进。结合国家和省关于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按我市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坚持“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的原则,根据村庄所处的处置及产业等,结合x市村庄发展实际,将村庄划分为城镇化改造型、重点提升型、整治完善型、建议搬迁型和特色保护型五种发展类型,制定异质化发展路径,以“配套提升为主、改造重建为辅”,分类指引建设,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村落。对城镇化改造型村庄,按照城镇社区或城市居住区建设要求,生产和生活方式转型,以改造重建为主,为城镇和产业发展腾让更多建设用地指标;对重点提升型村庄,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搞好环境整治和设施配套,整合现有资源,调整完善功能布局;对建议搬迁型村庄,迁入附近的城区或乡镇、就近并入中心村建设,或合并部分迁并村进行异地新建;对整治完善型村庄按照传统村落建设要求,整治空心村,改善村容村貌,以配套提升为主;特色保护型村庄,在保持村庄现有基础格局、布局形态、建筑风貌的前提下,对现有建筑进行保护、修缮和改造,对村庄环境进行美化。

(四)广开渠道,加大投入。一是充分争取上级资金。国家每年都会投入巨资支持民生项目建设,要紧跟国家投资政策方向,加大力度,及早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对符合上级投资政策的项目进行整合,争取更多的农业项目纳入国家项目建设的盘子,争取到更多的资金,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对已经争取到的上级资金项目,尽快开工,加快推进;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形成公共财政框架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筹资体系。加大农村社会事业投入。三是建立和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财政新增投入向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对上级资金项目的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按时足额拨付

(五)注重培训,强化管理。积极组织对乡(镇)领导干部及从事村镇工作的人员的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专家介绍好的思路和理念,学习借鉴外省、外市的好做法、好经验、好理念、好思路,重点培训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规划建设知识,不断拓宽视野、增长见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从而更好地服务新农村规划建设。每个村都要确定相对固定分管村规划规划建设的村干部,经培训后,负责管理本村庄内的规划建设工作。

(六)引进人才,指导建设。鉴于当前乡镇和农村规划建设人才匮乏,难以对乡镇和村庄建设有效指导的现状,建议由县级规划部门对社会公开招聘规划专业人员,按每个乡镇配备X-X名专业技术人员的标准,对乡镇派驻“规划师”,加强乡镇一级的规划技术力量,下村入户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和村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