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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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

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房地产交易;档案管理;法治观念;热忱服务

当今世界已进入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信息已成为比资产更为重要的战略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即信息管理工作,是信息业的组成部分;档案即一种信息资源,房地产档案则是房地产企业生产、技术、科研和经营等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城市建设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体现政府管理不可缺少的职能。我国各级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承担着所属范围内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和产权产籍管理的职责。这方面的工作是房地产行政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房地产交易量日渐增长,交易事项日渐增多,交易手续日渐周密,交易管理日渐规范。进而,档案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工作要求更加具体。而且这项工作不仅涉及到单位的自身管理问题,更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与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应具备依法管档的法制观念、制度健全的刚性约束、细致无误的工作质量、热忱服务的工作态度。

一、依法管档的法制观念

房产档案提供利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为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我国档案管理的根本大法,地方制定和颁发的有关贯彻实施档案法的实施细则,引领着所属档案管理部门的管理活动,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及各地方为贯彻本法所出台的有关文件,明确了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实施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房地产交易部门的制度规定是实现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的有力保证。

依法管档的法制观念即体现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档案工作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必须严格执行部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将档案管理工作置于法律规范和部门制度的制约之下。依法管档的法制观念一是从学习中来,知法才能执法;二是从实践中来,体验胜于感知。

从学习中来,要求各级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该组织所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正确理解这些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档案管理人员应该自觉的学习和领会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做到三个明确:其一、明确房地产权属档案工作的性质是城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在房地产权属登记、调查、测绘、权属转移、变更等房地产权属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和重要依据,是城市建设档案的组成部分,增强依法管档的意识。其二、明确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属登记权、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设定他项权利等有关的证明和文件;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界定位置图;房地产分幅平面图、分丘平面图、分层分户平面图;房地产产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房产登记申请书、收件收据存根、权属变更登记表、房地产状况登记表、房地产勘测调查表、墙界表、房屋面积计算表、房地产登记审批表、房屋灭籍申请表、房地产税费收据存根等;反映和记载房地产权属状况的信息资料,包括统计报表、摄影片、照片、录音带、录象带、缩微胶片、计算机软盘、光盘等;其他有关房地产权属的文件资料,包括房地产权属冻结文件、房屋权属代管文件、历史形成的各种房地产权证、契证、账、册、表、卡等是法律和法规确定给房地产档案管理部门必须履行好的责任。其三、明确房地产档案人员的工作需要接受法律和法规的约束,损毁、丢失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涂改、伪造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房地产权属档案的;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不按照规定归档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房地产权属档案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从实践中来,要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认真执行《档案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本岗位必须履行好的责任做起,夯实管理基础,做实档案管理工作,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绝不发生违法行政问题。对于出现的反面事例应发挥其警示作用,通过可能的宣传途径,对档案人员进行宣传教育。

二、细致无误的工作质量

细致无误是工作要求的高标准,也是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的特点所决定的,因为在房地产档案管理者手中的档案关系着城市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大计,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实现细致无误的工作质量需要依赖一下途径:1.强化业务管理手段。房产档案虽不是商品,但却是珍贵的信息资源,既有历史价值也有现实价值,既有地方价值,又有全局价值。房地产档案保存了大量基础资料,并担负着采集、管理与提供房产信息的责任,长期以来,为房地产管理提供了准确而可靠的基础性资料。可是从业务上看,房地信息管理具有量大、复杂、更新快、用途广的特点,适应这一特点,就必须注意强化业务手段,努力实现业务管理新突破,进一步完善产权产籍信息化建设。

完善“数字房产”框架,构建和完善权属登记发证系统、产籍档案管理系统、抵押登记管理系统、房屋产权平面数字控制系统,彻底改变传统的产权产籍管理模式,不断创新管理手段。

2.做好档案编研工作。产权产籍档案管理工作必须按照编研工作的原则要求,以需求为核心,以服务为主体,不断地、及时地对档案史料进行选材、鉴别、考证、加工、整理。根据不同的编研内容,把分散的资料,按照利用规律有机的编制起来,以利于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积极向上的内部激励机制,建设高素质的产权产籍管理队伍。勇于创新、培养一支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创新意识强、廉洁高效的高素质队伍。实现权属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的发展。围绕服务于市场,服务于百姓,服务于发展,进一步简化、规范流程。对一些不利于当前发展的环节予以调整,尽可能缩短办件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3.严格日常工作管理。如建立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每天记录档案室温湿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逢节假日更加重视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库房管理科学,库内有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档案柜架排放规范,库内清洁卫生,无火灾、水淹事故,无霉变、褪色、污损、虫蛀、鼠咬现象。建立规范的全宗卷、详细的档案移交接收、借阅登记、鉴定销毁记录,做到档案进馆详细无误,借有凭还有据。及时对档案进行了调查统计,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以利于对已过期的档案展开销毁鉴定工作,销毁过期的不必要文件。利用现代化设备资源,实现各种音像、图片、资料电子化管理。

三、热忱服务的工作态度

房产档案提供利用的方式包括:设置阅览室接待查档,按规定提供电子档案在阅览室查阅;根据利用者需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为权利人提供所缴交房屋原始登记材料的复印件;以房产产权档案为依据,为利用者提供咨询服务;向城市建设及房地产开发单位提权档案信息。房地产档案工作人员应以履行这些只能为基础,满腔热忱的提供服务。

1.强化责任意识。在全面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的基础上,坚决做到“一与二从三不让”,即:与服务对象换位思考;从群众最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让工作在我手里延误,不让差错在我手里发生,不让形象在我这里受损。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

为民所谋。以创新管理理念为主线,使窗口建设再上新台阶。规范服务程序考核、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方式,全面、系统的规范服务工作程序要求,抓好工作检查和督查。通过抓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

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范文2

一、贯穿依法治档的理念

在房地产档案管理过程中,应以《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其中,《档案法》是我国档案管理的根本大法,连同地方制定和颁发的有关档案法规,引领着档案管理部门的管理活动;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及各地方为贯彻本法所出台的有关文件,明确了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实施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此外,房地产交易部门的制度规定也是实现房地产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的有力保证。依法治档体现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档案工作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部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将挡案管理工作置于法律规范和部门制度的制约之下。作为档案管理人员应该自觉地学习和领会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做到三个明确:其一,明确房地产档案是城市建设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档案的管理体现了政府管理的职能。其二,明确房地产档案工作是法律赋予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管好房地产档案工作是房地产档案管理部门必须履行的义务。其三,明确房地产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需要接受法律和法规的约束,要依法管理各种权属资料、房屋基础数据资料等,任何损毁、丢失、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涂改、伪造、擅自出卖或不按照规定归档的行为,将被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二、培育专业管理的素养

专业化是工作高标准的前提,房地产档案管理的专业化需从以下几方面人手:一是强化业务手段。房地产档案虽不是商品,却是珍贵的信息资源,既有历史价值也有现实价值,既有地方价值又有全局价值。房地产档案工作担负着采集、管理与提供房产信息的责任,可为房地产管理提供准确而可靠的基础性资料。因此,必须注意强化业务手段,努力实现业务管理新突破,进一步完善产权产籍信息化建设,构建和完善权属登记发证系统、产籍档案管理系统、抵押登记管理系统、房屋产权平面敬字控制系统,实现产权产籍管理模式的创新。二是做好档案编研。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必须按照编研工作的原则要求,以需求为核心,以服务为主体,不断地、及时地对档案史料进行选材、鉴别、考证、加工、整理。根据不同的编研内容,把分散的资料,按照稠用规律有机地编制起来,以利于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三是严格日常管理。建立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定期透行安全检查,尤其是逢节假日要更加重视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库房内应有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档案柜架要排放规范,保证库内清洁卫生,无火灾、水淹事故,无霉变、褪色、污损、虫蛀、鼠咬现象。建立规范的全宗卷以及详细的档案移交接收、借阅登记、鉴定销毁记录,做到档案进馆详细无误,借有凭还有据。及时对档案进行调查统计,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以利于对已保管过期限的档案展开销毁鉴定工作。

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范文3

房地产具有保值、现金交易资金巨大等特点,已成为洗钱犯罪的首选途径。近年来,随着国内宏观经济的高速增长,房地产市场持续繁荣,交易量逐年上升,2011年,受政策调整影响,大中城市房地产交易量放缓,但中小城市、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房地产开盘和交易额增长依然迅速,且房地产交易政策宽松,购房现金交易的洗钱风险越来越严重,应警惕洗钱犯罪涉入中小城市。

一、现金购房洗钱的主要方式:

首先,现金购房洗钱的犯罪主体,我认为主要是通过贪污、受贿等不当手段取得非法利益的领导干部。洗钱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是直接使用大量现金购置房产。在房地产市场,存在大量的洗钱行为已经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很多人将房地产作为载体,把来历不正当的黑钱由货币形态变为实物形态。这些人购房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改善住房条件,也不仅仅是为了投资盈利的需要,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洗钱。洗钱的资金大多是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的,所以,凡是以大额现金(100万元以上)支付的房款就可以视同黑钱或有黑钱的嫌疑。在国际上,一般把大额的现金交易就看做是黑市交易,因此,大额现金支付的行为成为各国反洗钱组织重点监察的对象。据统计,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这些城市,用现金一次性支付300万元以上的买房现象相当普遍,有的甚至一次性支付1000万元以上的现金来购买豪华别墅。在中小城市,全额现金购房也要几十万至上百万不等,这些现金的来源是非常值得怀疑的,现金购房行为有很大的洗钱嫌疑。

二是通过按揭购房,突然提前偿还贷款。提前还贷直接影响的是商业银行的效益,对主要依靠存贷利差获得利润的中资银行影响明显。因此,银行为了保留坏账率极低的住房商业贷款,都会按照一定比例对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普通的购房者,在收入稳定、没有其他突然额外收入的情况下,往往考虑较高的违约成本而不会选择提前还款。然而,洗钱者比较偏好按揭购房提前还款。房地产单位价格高,洗钱者在购房时全部使用现金目标过大。因此洗钱者往往故意选择将部分房款通过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付,随后采用提前偿还的方式将手中的非法所得及其收益用于还款。通过这种方式洗钱,虽然比现金购房过程复杂、耗时长,但比直接大额现金购房隐蔽得多。

三是异地多处购房。洗钱者采用在异地或中小城市多处购房,从而分散资金,在目前没有全国性的个人房地产信息登记系统情况下,异地多处购房洗钱行为更加隐蔽,基本处于无监管状态。

二、通过房地产交易洗钱转向中小城市的原因分析

一是中小城市房价不断上涨,受欠发达地区房地产保值、增值的吸引;二是由于在大中城市黄金地段购房单笔资金数目大,目标过于明显,在中小城市进行异地购房,可以分散资金,隐藏洗钱目的;三是中国的房地产行业的信息透明度太低,全国联网的房地产登记系统还没有建立起来,腐败分子认为异地购房置业的隐蔽性好;四是中国房地产税收体系不完善,各地对房地产交易的调控政策不一致,中小城市的房地产交易政策宽松,成本更低;五是中国的反洗钱工作比较薄弱,还没有针对房地产行业系统的反洗钱立法和监管手段。

三、反洗钱监管可采取的对策

1.通过加立法加强对各地非金融机构的监管。建议在《反洗钱法》中加入非金融机构的法律责任,加入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内容。为有利于执法,除罚款作为行政处罚外,还可协同房地产业主管部门设定吊销从业资格、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和金融机构处罚规定一样,具体的处罚由房地产主管部门实施,而人民银行作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则拥有建议处罚权。

2.建立全国性房地产行业反洗钱协作监管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反洗钱信息披露与交流合作机制。协同建设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落实商品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全国房地产交易信息平台和实名购房等制度,增强房地产交易信息的透明度。同时,建立房地产市场交易业务环节过滤机制,加大金融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二是提高房地产系统信息透明度。当前,我国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及反洗钱监测中心等部门应当尽快与企业构建信息交换平台,建立健全全国联网的房地产客户身份识别系统,与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实现对接,同时开发出反洗钱大额可疑交易资金监测分析系统。

3.实行零现金交易制度。严格限制房地产业大额现金交易,将房地产业资金交易纳入银行业金融体系,通过银行账户监控房地产资金交易。要求房地产行业各级义务主体直接有效监控资金交易的难度较大,因此建议参照保险和证券业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模式,在房地产行业实行“零现金”交易管理,将房地产业资金纳入银行业反洗钱监管体系。人民银行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由其制定相关禁止或限制现金交易的管理办法,并协助人民银行负责零现金交易制度的日常监督管理。

4.参照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建立房地产行业反洗钱内控制度。

一是建立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目前大部分房地产机构依托银行进行现金缴存及转账业务,该类情况的大额报告义务可由银行承担,但房地产机构必须履行大额现金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即规定房地产从业人员在办理相关业务和与客户接触过程中,遇到大额现金交易和发现或者有理由怀疑其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相关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范文4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_________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块,土地面积为 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 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上述面积已经_________房地局测绘。

第二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 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在本契约签定_________日内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 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 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人民币计算。

第八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契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人:_________  人:_________

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范文5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字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人: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预售登记机关:(章)

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范文6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重庆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重庆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普通住宅。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_______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 甲方双方同意,结算房价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暂测建筑面积的±____%(含)时,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________种(大写)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__利率计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小写)__元。付款方式见本合同附件三。乙方同意按双方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为________,银行帐号为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 (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重庆市住宅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求,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除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全部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____ 利率计算。

第六条 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__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交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而影响乙方购买房屋的套内面积、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间的,应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变更建筑设计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条 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拽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 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十日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重庆市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双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条件时按规定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大写数字)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