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处置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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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处置方案

餐厨垃圾处置方案范文1

一、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现状和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餐饮业日益繁荣,餐厨垃圾产生量也不断增加。据统计,市区内现有餐饮单位3000余家,日产餐厨垃圾150吨左右。过去,由于缺乏对餐厨垃圾的规范管理,产生的餐厨垃圾大部分被私自运往城郊农村直接用来喂饲牲畜,一部分混入其他生活垃圾被填埋处理,还有一部分被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更有一些不法商贩利用回收的餐厨废弃油脂和从城市管网中清掏的“地沟油”提炼再生油脂,通过各种途径又流入食用油市场,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危害。此外,在餐厨垃圾自行收运、处置过程中造成的撒漏、倾倒等问题,也给城市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影响。餐厨垃圾的无序管理和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曾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了加强对餐厨垃圾的规范管理,净化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年,市委、市政府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纳入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总盘子”,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产业发展”的思路,采取市场化运作,由洁神环境能源产业有限公司投资5100万元,建成了日处理能力2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该项目由收运系统、蛋白饲料生成系统、生物柴油生产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以及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组成,可以将餐厨垃圾进行自动分类分离,经无害化处理后,生产出高蛋白饲料母料和高洁净的再生能源—生物柴油,并获得了七项国家专利。目前,该公司与本市3000多家餐饮单位签订了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协议,日均收运处置餐厨垃圾120吨左右,累计收运处置餐厨垃圾11万吨,生产蛋白饲料6788吨、生物柴油173吨,基本实现了全市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9%左右。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建成运营,填补了我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空白,使我市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从无序状态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在餐厨垃圾资源化开发、循环式利用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也在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的“地沟油”、“泔水猪”等问题上取得成效。该项目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对于保障人民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十分显著。这几年,先后有全国300多个市(县)政府、大中院校和相关企业专程来我市考察学习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成功经验。

二、市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的主要做法

城市餐厨垃圾管理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做好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城市环境的大事。近年来,市政府在加快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的同时,坚持“建管并举”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多管齐下,建立了社会化、法治化、长效化的工作运行机制,全力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做好保障工作,不断推进餐厨垃圾处理的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发展。

(一)建立健全了餐厨垃圾管理法规保障体系

为了确保我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能够顺利、有效的实施,年10月,市政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使我市餐厨垃圾管理从无序状态步入规范化轨道。年11月,在省、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颁布实施了《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作为国内首部餐厨垃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市餐厨垃圾管理的法律瓶颈问题,使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二)加强了对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宣传工作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成后,市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对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进行了大力的宣传,努力提高我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并采取《通告》、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传等形式,向广大市民特别是餐饮从业人员广泛宣传了餐厨垃圾流失的危害性,实施餐厨垃圾集中处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我市餐厨垃圾管理的法规规章等,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另外还专门开展了对城郊农村养殖户的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养殖户采取集约、科学的养殖方式,摒弃用餐厨垃圾、泔水饲养牲畜的传统养殖陋习,从而杜绝“垃圾猪”、“泔水猪”等问题。同时,积极畅通对餐厨垃圾管理的监督渠道,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和公告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布了餐厨垃圾收运监督举报电话和处置企业的信息,鼓励市民积极举报非法收运处置、随意倾倒餐厨垃圾等违法行为。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我市餐厨垃圾处置工作基本形成了“人人知晓、单位自律、社会共管、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实行了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制度

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由符合特许经营条件的洁神环境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对市辖区内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实行独占性经营,并要求该企业配套先进的餐厨垃圾收运设备,建立专业化的收集运输队伍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确保我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规范统一。

(四)全面推行了餐厨垃圾管理责任制

为了落实监管责任,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餐厨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城管、环保、食品药品、质监、卫生、工商、农牧等13个部门以及餐厨垃圾处置企业的职责任务,实行了餐厨垃圾管理责任制。并对城区内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情况进行了拉网式调查,建立了详实的餐饮单位状况、餐厨垃圾产出量等信息资料库,为做好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城区政府、餐厨垃圾处置企业分别与各餐饮单位签订了管理责任书和收运合同书,对餐厨垃圾监管单位、收运处置单位、产生单位的责任义务和相关处罚标准以及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具体时间、方法、要求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保证了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的有效实施。

(五)全力做好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免费向餐饮单位配备了4000余个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购置了20台专用收集车,采用定点、定时和巡回流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天候、全覆盖的收运。在收运过程中实行了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五联单制度(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处置单位以及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各一联),有效加强了各环节间的相互衔接和监督,保证了餐厨垃圾及时收集和妥善处置。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了对餐厨垃圾处置企业的监管,定期检查收运处置台账,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数量、终端产品质量和废渣废水环保标准等实行严格监控,防止了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违规作业。

(六)大力开展了餐厨垃圾集中整治活动

为确保餐厨垃圾集中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运行后,政府各责任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抽调专人组建了联合执法组,对全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实行全天候监控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买卖、收运餐厨垃圾,非法加工提炼动物饲料和“地沟油”以及随意倾倒餐厨垃圾等违法行为。共查处非法运输餐厨垃圾车辆800多辆(次),查处随意倾倒和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餐饮企业400余家,取缔了市区内及近郊大部分非法收运、加工餐厨垃圾的窝点,基本堵塞了餐厨垃圾外流的通道。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下发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由城管、工商、卫生、农牧等8个部门组成联合整治组,集中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非法回收利用废弃油脂和经营使用“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违法处理餐厨垃圾的餐饮单位79家,非法收运餐厨垃圾114起。查处“泔水猪”养殖户40家,城区周边“泔水猪”养殖户基本取缔。取缔炼制“地沟油”窝点10个,收缴“地沟油”39吨,并依法对2家未取得特许经营权而从事废弃油脂收集、收购的企业由洁神环能公司兼并管理,杜绝了“地沟油”的非法加工和销售行为。年,市政府又结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公安部开展的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了《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通告》,进一步加大了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专项整治力度,查处私自处置餐厨垃圾的餐饮门店40家、非法收运餐厨垃圾10起,查扣餐厨垃圾4.5吨。取缔“地沟油”窝点3个,收缴废弃油脂66吨,从源头上做好打击“地沟油”的工作。

餐厨垃圾处置方案范文2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海口市贯彻落实2015年度____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局贯彻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垃圾处理及收运体系建设

1、颜春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

2015年我市加大力度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5.8亿元的颜春岭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进展顺利,至目前已完成投资3亿元,该项目处理规模1200吨/日,计划2016年5月建成试运行。届时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2400吨/日,实现全量焚烧。

2、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投资4000多万元的颜春岭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经过一年时间的紧张施工,目前主体完工,设备调试进入试运行阶段,计划年底完工并通过环保验收。该项目处理规模为500吨/日,建成后使我市垃圾渗滤液处理达到国家最新的排放标准。

3、江东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项目

该项目已立项,选址位于琼山区甲子镇国营东场内,占地571亩,投资估算为5亿元,处理规模为600吨/日的填埋场及配套设施,预留1200吨/日的焚烧厂。目前正在编制环评报告书阶段,计划2016年完成前期工作,2017年动工建设,2018年建成投产。项目的建设将完善我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布局,同时满足“十三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消纳问题。

4、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2015年,我市焚烧投入资金近亿元,建成了长流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一批小型生活垃圾收集站,采购一批垃圾收运设备,使我市垃圾收集、转运实施无缝对接,极大改善了我市生活垃圾收运水平。

(二)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我市自2014年3月1日起在四个区个选择一个住宅小区、一条道路进行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多来扎实有效的工作,试点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基本达到预期效果。主要做法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载体深入开展宣传,编印制作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知识宣传彩页》并发放到试点单位居民手中,各区组织专业人员120多人次,共发放分类资料28000余份;在分类收集点张贴了图文并茂的海报宣传资料;海口电视台、人民网____视窗制作了垃圾分类指导短片并在电视台、网站滚动播放;海口晚报积极配合我市垃圾分类精心策划了宣传报道方案,利用各个专题、专栏深入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与普及,使广大市民初步掌握了垃圾分类的知识、方法以及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重要性。

二是精心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对分类督导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为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市政府专门下发了《海口市城市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对四个区32名垃圾分类督导员进行了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垃圾分类类别、如何入户指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等等,使其能够熟练掌握垃圾分类方式方法等,以便指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

三是集中物力、财力给予充分保障,确保分类工作健康开展。此次试点单位均选在2010年已经试点推行的住宅小区内实施,市环卫局专门为试点小区居民家庭、街道配置了家庭分类桶、分类袋等物品,共发放塑料袋250000只、居民家庭分类桶1004个、小区分类桶150个、改装桶车直运压缩车8辆。垃圾分类推动工作易于开展。实践证明,这种方法是可取的。

四是找准分类工作的切入点,提高分类工作效率。区环卫部门采取了“量大及时收集,量小定时、定点收集”的方式在试点单位进行收集;居民将收集后的可回收物直接卖给废品回收企业,由废品回收企业再进行二次分选。餐厨垃圾打包投放在餐厨垃圾回收桶内,在现阶段市餐厨垃圾处理场未建成投产之前,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利用,待建成后再纳入统一处理。由于新的分类方法简单便捷,易于操作,便于管理,分类试点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监督检查

(1)海口市垃圾填埋场。海口市垃圾处理场于1998年开始建设,总投资16892万元人民币,设计日处理垃圾量1000吨,填埋总库容量为1109万立方米,服务年限10年,于2001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垃圾场占地面积1203亩,建设划分为三个功能区:填埋作业区、污水处理区、生活区。拥有推土机、装载机、压实机、挖掘机和各类运输车共14辆,目前日垃圾处理量约500吨。

垃圾填埋作业区占地面积272亩,采用水平及垂直防渗,场底和侧面均铺设1.5毫米厚的HDPE防渗膜和土工布,实行雨污分流,并建有完善的渗沥液收集管网和沼气导排管。

填埋作业实行倒班制,人歇机械不歇,垃圾随到随处理的方式作业。工艺方法采用堆高式填埋作业,由东向西分单元分层填埋,平均每层6米,整体平均高度为约30米。每天对源源不断进场的垃圾进行推平、压实,喷药消杀虫蝇,并及时覆盖土,覆盖膜,植草绿化。投入使用至今,累计处理生活垃圾总量约为530万吨,目前仅余填埋库容约20万立方米。

因海口市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滤液送往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处理,造成污水处理厂负荷过大,无法处理,目前污水厂正在处理工艺技改期,预计7月可完工投入使用。

为防止二次污染发生,做好日常的环境监测工作,垃圾处理场定期对地下水、大气、垃圾渗滤液进行检测。在填埋库区四周打了五口地下水监测井,在污水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接受省、市环保部门的实时监测。垃圾场重视场区的绿化美化,场区建设基本达到园林化。

由于垃圾场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并规范运营管理,于2006年6月被国家建设部、中国环卫协会评定为“国家一级无害化垃圾

卫生填埋场”。 为了减少填埋场的臭气污染以及对资源的再生利用,经海口市政府批准,引进了沼气发电厂项目,由东莞康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投资4000万元人民币,2007年12月开始建设,2009年5月投产,已先后在垃圾堆体[:请记住我站域名/]植入136根沼气收集管,对沼气进行收集发电(CDM项目),年减排二氧化碳4万吨。因我市垃圾处理已由填埋为主变为焚烧为主的处理方式,目前沼气发电厂的发电机组也由原安装的3台1兆瓦的发电机组缩减为1台1兆瓦的发电机组,运转状况良好,每月发电量约为45万度。采用的采气方式为泵吸方式,采集的垃圾堆体主要为近3年填埋的垃圾堆体。

(2)垃圾焚烧发电厂。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由中电国际新能源____公司于2008年通过BOT模式公开中标后承建,总投资额为4.8亿元人民币,采用“机械炉排焚烧炉”技术工艺,设计日处理垃圾量1200吨,年处理量40万吨,年发电量1.2亿千瓦时。该项目2009年底正式开工建设,2011年5月份建成投入运行。目前海口的生活垃圾和澄迈县部分生活垃圾在这里进行处理,日处理垃圾近1500吨。年发电量1.62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32亿千瓦时,垃圾处理量达51.6多万吨,节能标煤5.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量约16万吨。该厂日产飞灰40吨(约占垃圾量2.5%),由电厂进行螯合固化并进行浸出性毒理试验合格后,进行填埋处理。炉渣量300吨(约占垃圾量20%),进行金属分选后用于建筑或施工填料,下一步考虑制造环保砖等综合利用。为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监管工作,市环卫局成立了监管工作小组,严格按照《____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DBJ22-2012),24小时不间断进行监管,对焚烧炉炉膛状态、炉温情况、烟气指标情况、垃圾库存情况、渗沥液水位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厂区卫生情况等进行记录,同时规范焚烧发电厂日、月、年报表,强化焚烧发电厂各项环保检验项目的监管。焚烧发电厂建厂以来各项排放指标均低于国家标准,其中二噁英历年监测值低于欧盟标准(按国家标准每年监测一次)。目前焚烧发电厂烟气已实现在线监控及公示,地磅实现实时监控按量计费。近2年来实现了零投诉。该厂2012年被住建部评为AA级焚烧发电厂。

为做好焚烧发电厂监管工作,我局成立了监管小组,每日对焚烧发电厂实施24小时不定时监管,临管的内容主要为:进厂垃圾量的记量,垃圾渗沥液的记量及排放情况,飞灰产生量的记量及走向情况,烟气排放达标情况,各种烟气及飞灰治理物料采购情况及投放使用情况,设备维护保养周期及保养情况,各项环保检测工作开展情况等。

(3)白水塘垃圾中转站。白水塘生活垃圾转运站位于海口市西南部白水塘地区,距离海口市秀英区3公里,占地面积70亩,其中生产区40亩,建设有转运车间、维修车间、转运广场;生活区30亩,总投资金额约7500万,内设10个泊位,其中8个正在使用,2个备用,转运站设计规模为日转运生活垃圾1000吨,现有干部职工97人,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下辖2个部(业务综合部、后勤保障部)、副站长兼任各部部长。转运站作业流程主要由6个系统组成,分别为称重计量、垃圾卸料、压缩装箱、除尘脱臭、程控监视、运输系统。作业时间从早上6点半至晚上22点半,作业方式垃圾垂直压缩,通过两套压实器将垃圾压缩在容器桶内,待容器桶装满后(该容器桶具有容量大,密封性好等优点),由车辆运往颜春岭垃圾填埋场处理。2007年之前全市200多辆垃圾运输车直接运往垃圾场处理,从2007年1月起,垃圾经过我站垂直压缩处理后,只要20多辆车运输,大大降低了运输成本,同时也大幅度减少了垃圾在运输途中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

(4)江东垃圾中转站。海口市江东生活垃圾转运站位于海口市东部桂林洋经济开发区,距海口市中心20公里,占地9.4亩,总投资3500万,内设4个泊位,设计量为日转运垃圾300吨,采用多功能竖直压缩工艺,其主体设备配置为:称重计量系统,垃圾鞋料系统,压缩装通系统,运输系统,除尘脱臭系统及监控系统,按城市生活垃圾转运技术规范,并结合海口市规划原则等因素进行设计和建设。日平均转运垃圾约470吨,最高日转运量为707吨。

(5)建筑垃圾填埋场

1、渣土所建筑垃圾填埋场

渣土所建筑垃圾处置场占地面积约30亩,现场管理人员有9人。现有装载机、推土机、小型运输车各1台。该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能力为每天700立方米(约1000吨)。处置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可随时接纳进场排放的建筑垃圾。但目前每天进场的建筑垃圾只有40吨左右。

2、秀英区建筑垃圾填埋场

1月1日,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节目报道了《破解垃圾围城:涌向大海的建筑垃圾》后,根据1月3日倪强市长讲话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区委书记亲自过问,区长亲自指挥,分管副区长亲自动员镇村选址,并根据各镇村提供的地点,于1月8日进行实地走访。经过排查,长流镇会南村委会美楠村有块地基本具备条件,该点位于椰海大道延长线南边,面积约80亩。1月9日,分管副区长吴腾越带领环卫、国土、规划、环保等区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现场察看,并从各自专业角度分析了土地使用性质、是否污染环境等问题进行论证。

3、龙华区建筑垃圾填埋场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存量建筑垃圾全面清理工作,先解决好眼前建筑垃圾处置的需求,让建筑垃圾有“出路”,龙华区原在龙昆南延长线迎宾木材厂设立临时性的建筑垃

圾消纳场,场地占地71亩,实现通水通电,租用铲车等建筑垃圾处置作业车辆。现存量建筑垃圾基本清理完毕,需重新选址建设,为了便于管理,经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小组领导讨论同意,将纳入龙华区每年部门预算项目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经费72万元转拨城西镇(三年经费共216.997万元),由城西镇负责租地建设及日常管理。而后龙华区与城西镇一同协商,拟定在城西镇沙坡村西北500米处选定一块占地面积近50亩、深约12米的低洼空地作为龙华区新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消纳容量近40万立方米,可解决龙华区现阶段建筑垃圾的消纳问题。该地块权属为沙坡村民集体所有,由城西镇沙坡村委会统一管理,位置较偏离村庄,不会影响到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该块空地的条件基本符合龙华区开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需求。 4、琼山区建筑垃圾填埋场

琼山区现有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点在椰海大道(海航城后面),面积约50亩,场内有一辆装载机和一辆挖机,管理员3名,该消纳场于2014年12月初投入使用,填埋过程中通过人工接自来水管进行洒水降尘,目前场地容量已接近饱和。

5、美兰区建筑垃圾填埋场

美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位于灵山镇晋文村委会琼秀村南侧,占地面积58.13亩,距海榆东线18公里处约800米。该地权属为琼秀、文科、儒范、多善四个村民小组所有,由灵山镇与四个村民小组签订租地协议。目前正在进行道路平整维修、建工作用房、车辆冲洗槽等。

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现有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将进一步规范并加强监管。垃圾处理的最终是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三大目标。除了要做好垃圾分类,实现源头减量,促进资源回收利用以外,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粪便等生活、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也要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使其变废为宝。因此,应大力推进我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粪便等处理设施建设步伐:一是加快推进海口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项目工程建设。二是加快推进江东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项目顺利推进。该项目总投资52530万元,占地面积571.81亩,主要建设内容管理科教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粪便处理厂、基地渗漏液处理厂及基地室外配套等工程。本项目已列为2015年政府投资计划--预备项目。截止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和立项批复及初勘等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已编制完成,环评报告书正在编制中,市政府拟征用东昌农场土地的函已送达____省农垦总局,省农垦总局已批准同意我局征用该局下属的东昌农场571.81亩土地,相关征用手续市国土局正在办理中。三是加快推进海口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目前,我局和神州沼气厂正根据专家组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抓紧编制项目PPP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四是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处置场项目建设工作。目前,该项目正在选址,采取PPP模式,预计明年6月前可完成建场投产工作。

(四)启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1、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该项目已完成立项,项目初步选址位于秀英区,占地100亩,处理规模为50万吨/年,计划投资1.1亿元。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选址,待选址和建设用地后采用PPP投资方式推进。

2、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餐厨垃圾处置方案范文3

2019年是全区垃圾分类质量提升年,我单位将在巩固去年成绩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夯实环节,健全管理,进一步落细落实大分类、大分拣工作。

在宣传方面每月至少一次利用早市对居民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垃圾环保袋宣讲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让居民们加深对垃圾分类了解。

为了传送“田间小喇叭”的声音,庙镇还在农村地区90多辆清洁车上安装小喇叭,并提前录好音,每天定时在收集员骑车上门收集垃圾时循环播放,以尽可能多的形式不间断地宣传垃圾分类知识。

目前对23个村居全面展开大分流、大分拣工作,各村居设置了两网融合收集点对各村的低价值可回收物品进行统一收集运输管理。目前镇级两网融合中转站收集了废旧玻璃瓶1223多个、废旧衣服棉织物345公斤、泡沫555公斤、有毒有害物品100公斤、大件垃圾5吨左右,实现了初步减量的目标。

对四分类单位进行实施不分类、不收运的管理模式,对于不分类混放的单位个人进行宣传解读并督促整改,对于拒不改正的一律不收运

开展垃圾非正规堆点的清除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本市建筑垃圾非正规堆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同时为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组检查,5月初,本部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组织人手对本镇被卫星定位的22处垃圾堆放点进行实地查看,并与相关村居进行协商、讨论处置方案。5月20日起,第一批垃圾堆放点清理工作已经开展,不同种类的垃圾已陆续送至相关处置场。先后对8个村17处垃圾堆放点进行垃圾清运共计60万多元。

全程把控好“收集、运输、处置”三个环节,进一步加强指导,夯实基础。一是收集环节。前阶段,镇区实行每日两小时定时、定点投放试点,成效显著,但是如何做好两小时外垃圾箱房的管理工作,却一直是一个难题。为从源头上改善垃圾分类的质量,经过多次与居委、保洁公司商量,2019年起垃圾分类将在定时、定点的基础上开展定人、定岗的尝试,垃圾分类志愿者将统一服装,统一胸牌,统一职责,确保垃圾收集工作全天候有人管、有人指导、有人监督。此外今年各村居也将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工作。二是收运环节。今年将全年铺开大分离工作。村居在去年进行粗分类的基础上再按“能卖钱的,不能卖钱的、有害的”进行二次分拣工作,如”废金属、废塑料、废纸、橡胶、废玻璃、废棉织物”等收集后进入各村属的两网融合服务点存放,每月由各养护公司对各村居进行分类上门运收至镇两网融合中转站;对各村居服务点位及垃圾箱房内垃圾质量不高,存在混收、混放的一律不清运,各乡镇收运后垃圾分类质量不高,含湿垃圾达30%以上的统一不允许进入中转站及垃圾焚烧厂,严格把好收集关。三是处置环节。对于餐厨垃圾,全区实行上门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组织统一审核后与64家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签订了收运处置协议。收运过程中登记三联单制度,产生单位一份,收运单位一份,本部门留档一份。对于一般固废垃圾及大件垃圾由各村上报,统一由本部门上门收运至区固废及大件垃圾处置站处置,一律不准私自运输及偷倒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7月份开始对合中村两个点位定时定点投放以“村里发动、党员带动、群众主动”为核心,全力推进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群众的思想观念转变了,主动分类的积极性提高了,真正深入参与到了垃圾分类工作中。党员带头、志愿者参与,众人拾柴火焰高,合众人之力,把这件事儿做到了村民心里。

餐厨垃圾处置方案范文4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区垃圾的管理,改善城区环境卫生状况,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城区垃圾应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逐步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第三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城区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垃圾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奔城镇、奔城街道办应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好管理工作。

第四条对城区垃圾实行有偿收集、运输和处理,具体收费标准及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城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城区垃圾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生活垃圾的管理

第六条生活垃圾的管理,是指对县城规划区内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活动的管理。

第七条城区内按国家规定设置果皮箱、垃圾站、转运站等公共垃圾收集设施。

第八条垃圾收集设施应保持完好、外观清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移动或损害垃圾收集设施。

第九条城区生活垃圾逐步实行袋装化管理。城市规划区、居民小区和个体工商门店的生活垃圾统一袋装投放,严禁散倒、乱泼脏水和污水混倒。大件废弃物(如废旧家具等)不准堆放在道路两侧和其它公共场地,由居民住户、工商业主、施工单位自行清运干净。

第十条公共垃圾容器、垃圾站和转运站收集的生活垃圾,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清运。

第十一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等单位的生活垃圾,由单位自行袋装收集,放入自备垃圾箱内。各单位应取缔自建敞口垃圾池,配备垃圾收集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居民、摊点生活垃圾自行袋装后,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收集并转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街道办管理的小区,由街道办负责小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和袋装垃圾的收集,由环卫部门负责垃圾的统一清运。

奔城镇组织协调辖区内城中村卫生保洁,保洁人员将生活垃圾收集到村委会指定地点。

第十二条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垃圾投放时间为冬季下午6:30至翌日早8:30,其它季节为下午6:00至翌日早7:30。各临街居民住户、工商业主要按照规定时间将垃圾投放到各自门店前,由环卫工人上门收集;旅馆、饭店、小吃部、集贸市场、修理厂、果品批发站等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自行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投放;城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应遵守规定的垃圾倾倒时间、地点,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

第十三条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做到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在运输生活垃圾过程中,必须遮盖严密,沿途不得扬撒、遗漏。

第十四条生活垃圾处理场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建设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生活垃圾处理场。

第三章建筑垃圾的管理

第十五条建筑垃圾的管理,是指对县城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中转、运输、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的管理。

第十六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个人)、施工单位(个人)在建设、铺设或拆除、装潢、修缮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土方)、废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十七条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实行各负其责、自行清运、定点倾倒、统一管理的原则。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每立方米5元。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的,除收取处置消纳费外,另收取清运费每吨15元。

第十八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在接到申请后20日内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在收取垃圾处置费、处置保证金后,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建设部门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拆迁部门方可办理拆迁许可证;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如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案处置建筑垃圾,或处置方式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清扫费用从处置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九条承运单位或个人应在清运建筑垃圾前,持处置证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报运输车辆的数量、车牌号,待批准后领取建筑垃圾准运证。

第二十条单位和个人处置建筑垃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㈠禁止向道路、绿地、耕地、河道、生活垃圾堆放场、果皮箱、生活垃圾箱周边以及其他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垃圾;

㈡禁止无证处置建筑垃圾。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置处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或坑洼地等需要回填建筑垃圾的,回填单位应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

第二十三条建筑垃圾处置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运输。

第二十六条运输建筑垃圾,必须按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地点运行。运输时要封闭遮盖,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四章特殊垃圾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医疗卫生单位必须对医疗垃圾进行消毒处理后,装入专用容器运往指定的处理地点,不准将医疗垃圾混入其它垃圾之中。

第二十九条医疗单位焚烧医疗垃圾须经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认可,焚烧的医疗垃圾残渣要运往垃圾处置场填埋。

第三十条含放射性物质的医疗垃圾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科研、教育、屠宰场等单位产生的有毒有害垃圾、污水粪便,必须单独收运,自行做好无害化处理。

各种动物的尸体必须按照规定深埋或者高温火化处理,不得任意遗弃。

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收集、运输,严禁混入生活垃圾。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下列规定处罚:

㈠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除按规定收取生活垃圾处置费外,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㈡未按照城区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㈢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㈣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㈤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㈥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弃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弃物或者将医疗废弃物混入其他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三条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㈠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之中的,处单位3000元以下罚款;处个人200元以下罚款。

㈡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处单位3000元以下罚款;处个人200元以下罚款。

㈢建筑垃圾处置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㈣擅自设立处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处单位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处个人3000元以下罚款。

㈤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㈥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批准的单位或个人运输、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㈦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清除,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㈠处置证有效期满未将垃圾清运处置完毕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

㈡擅自接受建筑垃圾回填建筑工程、坑洼地、道路、宅院以及其它地方的;

㈢有处置证但未办理准运证而处置建筑垃圾的。

第三十五条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撒漏的,责令限期清除,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餐厨垃圾处置方案范文5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捏脸蛋”为你整理了这篇城管局“十三五”时期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十三五”期间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实现质的突破。我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日益齐全,功能不断完善,共建成2座生活垃圾焚烧厂、1座生活垃圾填埋厂、1座厨余垃圾处理厂、1座有害垃圾处理厂,在建的还有1座生活垃圾焚烧厂、1座厨余垃圾处理厂,全市市县日平均处理生活垃圾2600吨,处理餐厨垃圾178吨。

(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规模化。坚持城乡统筹全面发展,通过户集、村收、县(镇)运、市处理模式,构建长效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广泛动员群众,形成了布局合理、设施配套、运行完好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51个涉农镇街、877个行政村均得到有效治理,治理覆盖率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三)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资源化利用稳步推进,建成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推行新型环保建筑垃圾运输车制度,实现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车全部环保化,实行渣土运输法人化,对渣土运输企业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目前全市共有建筑垃圾运输企业26家。选择约100-200亩场地,作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厂建设使用,目前已完成设计方案,并与部分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企业进行了初步对接,待市政府研究后稳步推进。我市2018年被列为省级试点城市,目前全市已有1587家党政机关、公共机构、736个各级各类学校、478个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垃圾分类意识基本形成。2018年我市顺利通过国家餐厨废弃物试点城市验收工作,以市政府令出台《芜湖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现已基本建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一体的管理体系,目前我市收运覆盖全市县区3452家餐饮单位,日平均收运178吨/日,实现项目稳定运行。

(四)大力推进城镇公厕整治提升行动,补齐影响生活品质短板。2017年我市启动城镇公厕整治提升行动,通过建设一批、改造一批、开放一批,共新建公厕263座、改造公厕238公厕,开放厕所277座,达到城市建成区5座/平方公里建设标准和主城区 “10分钟如厕圈”工作要求。

(五)打造夜景亮化提升工程,打造城市新名片。“十三五”期间,围绕长江沿线、镜湖周边、青弋江沿线、扁担河周边区域等城市重要区域,完成了“十里江湾”夜景亮化工程、镜湖区城市亮化一体化工程、青弋江南侧楼宇亮化工程、扁担河沿线夜景亮化工程,体现芜湖城市特色,提高城市品位,增加城市魅力,充分展现了芜湖的活力。

(六)加快综合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排涝能力。完成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完成海绵城市建设标准以上面积44.31平方公里,新建和改造管渠158.1公里,新建和改造排水泵站,新增规模42.2立方米/秒,新建和改造雨洪行泄通道18.8公里,有效提升城市排涝综合承载能力。

(七)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注重公园、街头绿地、特色大道、绿化小品、城市绿雕建设,提升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到2020年,新增绿地2000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绿地率37%。十三五期间,我市城市新增绿地面积1441.53万平方米,绿化提升面积210.4万平方米,新建绿道249.59公里,绿地率将达到38.5%,绿化覆盖率43.0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3平方米,较“十二五”期间有了显著提高。

(八)有序推进白马山生态公园、青弋江生态公园、扁担河生态公园、龙窝湖生态公园、两湖生态公园、浴牛塘景观带、欧阳湖生态体育公园、政务文化中心绿轴景观一期、大阳垾湿地公园二期、滨江公园二三期、奥体公园二期、凤鸣湖公园、上新塘公园、天子港湿地公园、龙山公园、范罗山公园、城北公园、江北规划公园等美化亮化项目。浴牛塘公园已基本建成;政务文化中心绿轴景观一期(人民公园)、大阳垾湿地公园二期、滨江公园二三期、奥体公园二期、凤鸣湖公园、龙山公园等6个公园已建成;白马山生态公园、青弋江生态公园、扁担河生态公园、龙窝湖生态公园、两湖生态公园等5个公园均为生态公园,已例入《芜湖市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的生态公园建设计划,其中扁担河生态公园市水务局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龙窝湖生态公园市规划局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欧阳湖公园、上新塘公园、天子港湿地公园、范罗山公园、城北公园、江北规划公园等6个公园均为区级公园,已例入《芜湖市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建设计划。

???(九)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数字化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启动芜湖市智慧城管项目建设工作;建成并使用芜湖市餐厨垃圾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对餐厨废弃收运车辆运行轨迹进行实时监控;建设芜湖市城市地下综合管线信息系统,完成管线基础业务数据建库工作;建成智慧建筑垃圾管理平台,强化全市建筑垃圾运输监管;研发市政设施安全监测信息系统,对我市8座桥梁及2座高架桥安装传感器,检测挠度、位移、沉降、温度、索力等数据,污水管网安装了流量液位仪、COD检测站,监测管网内流量、液位和COD浓度。

二、“十四五”期间工作安排

(一)提升功能品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加快完善市政基础设施。计划从2021年至2023年,全面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深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一是实施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实施中江大道(卡子口下穿-北京路)交通提升及长江北路改造提升等项目,全面清理、整治城市市政道路路面坑凹不平、碎裂、隆起、积水、破损现象,实施道路刚改柔,打通断头路,形成互通互联路网格局;二是建设芜湖通沟污泥处理工程,保证通沟污泥处理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通沟污泥资源化,减少通沟污泥对于环境影响;三是全面提升城市排涝能力,开展永安桥泵站二期项目新建,陡门巷泵站改建,弋江泵站、裕溪口泵站改造及排涝泵站双回路建设等泵站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提升城市排水防涝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现代化滨江大城市。

2.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充分利用芜湖市山水滨江城市园林特点,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均衡社区公园、街旁绿地,加快公园建设,实施元亩塘等公园建设;提升道路绿化、老旧公园,实施轨道交通一、二号线景观绿化项目、中央公园景观提升、赭山公园景观提升改造等,做到“三百米见绿,五百米见园”,真正满足城市居民休憩娱乐的需要;继续统筹谋划城市绿道建设,将城市绿道融入休闲旅游、体育运动、应急避难等多种功能,因地制宜提升城市绿道品质。结合“大绿化”任务,对新建园林工程,坚持“精建严管”的原则,按“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严格化监管”的理念,通过建设一批园林精品示范工程,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水平,打造“山水相间精致繁华”的良好生态环境;开展芜湖市城市“大绿化”建设暨城镇园林绿化品质提升行动,完成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绿化任务,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为老城区增绿添彩。

3.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一是创新垃圾分类管理方式。统一垃圾分类标准、标识,探索推行定时定点的垃圾分类投放模式和智能垃圾分类等创新做法,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城乡一体化覆盖,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二是全面提高垃圾分类收运能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纳入各类主体工程配套建设,鼓励新建小区按每300-500户规划配建一个四分类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老旧小区按楼栋分布情况,合理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运作模式,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点,引导建设规范站点。按照垃圾“四分类”需求配备专业收运车辆,严格实行不分类不收运制度。三是大力提高垃圾综合处置能力。按照统一规划管理,推进生活垃圾转运站以及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等处理项目建设,形成以焚烧为主,综合利用为补充的多元化垃圾综合处置格局。重点推进无为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大桥开发区餐厨(厨余)废弃物处置特许经营权BOO项目建成投产。

(二)规范管理行为,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1.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采取文字、音像等方式对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实现可回溯管理。加强城管执法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

2.提升违法建设防控能力。积极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实行党员干部带头,有效推进违法建设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建立防违控违长效机制。

3.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考核、退出机制,加大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力度,实施联合执法,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管。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坚持绿色发展,在“零排放、无污染、低能耗、百分百利用”的基础上,实现建筑垃圾利用“减量化、货源化”。坚持环保优先、规划引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经营模式,引进业界领先的垃圾处理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消纳场建设,提升区域整体环境治理水平,构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体系,为推动建设“无废城市”奠定基础。

4.提升市容环卫管理水平。依法查处和拆除违法违规设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规范设置公厕标识标志,落实“一厕一人、洁净无味”要求,推进城镇公厕建设,方便市民如厕。

(三)优化工作举措,强化管理服务能力

1.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建立《芜湖市城市管理网格化管理体系》,因地制宜、机动灵活、科学合理的划分市、县区、街道、社区管理网格单元,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真正把前端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部署,发挥数字化城管和大数据等互联网平台作用,建立起“个性化服务、精细化管理、社会化统筹、多元化参与、协调化推进、高效化运转”的芜湖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体系。

2.推进城市管理标准化。启动事部件普查工作,更新数字城管系统事部件数据。在现有工作标准的基础上,编制《芜湖市城市管理综合指导手册》,修订完善城市道路分级管理、城市容貌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标准,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为实施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尺和依据。

3.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推动《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芜湖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符合精细化管理要求的法规文件的出台实施,力争做到法规体系完备配套,依法管理城市。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坚持依法办事,把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继续推行“721”工作法。

4.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基于现有的芜湖市数字化城管平台,构建适应芜湖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智慧城市管理体系,以打造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智慧城管新模式为指引,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创新融合,提升城市管理规范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平台建设主要包括业务指导系统、指挥协调系统、行业应用系统、公众服务系统、数据汇聚系统和数据交换系统。行业应用系统建设包括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和城市管理执法等业务系统。新建园林绿化管理系统和城市管理执法系统,整合地下管网地理综合信息系统、市政设施安全监测信息系统、餐厨垃圾监管信息系统、公厕导航管理系统、芜湖市建筑垃圾智慧管理平台、渣土管理系统,实现内部数据的全面汇聚和各系统业务的互联互通。建立公众服务平台,完善公众的建议、监督机制。打造智慧城管数据中心,扩大智慧城管区域、类别覆盖面,建设智慧城管标准规范、运行监管保障体系 ,夯实智慧城管智能感知、数据交换共享、大数据分析等平台,拓展市容秩序、市政设施运行监管、大数据决策、公共服务、行政执法等智能化应用系统。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构建“城市智慧排水”管理体系,通过对流量、液位、气体、水质等实时监测,实现对管网、井盖、泵站、出水口、渠道、污水处理厂等排水设施实现远程监控管理,努力打造智慧管理模式,为创建国家排水防涝示范城市夯实基础。

五、2020年及“十三五”期间城管工作亮点

(一)园林绿化品质明显提升。新建的多项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如十里江湾人民公园、汀棠公园、人民公园、弋江路品质提升工程等都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提升了江城市民的生活幸福感。其中十里江湾人民公园、汀棠公园、人民公园已成为市民休闲游憩的最佳打卡圣地,弋江路品质提升工程彻底改变了弋江路周边常年尘土飞扬的状况,使弋江路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提升。我市城市新增绿地面积1441.53万平方米,绿化提升面积210.4万平方米,新建绿道249.59公里,绿地率将达到38.5%,绿化覆盖率43.0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3平方米,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市区排水防涝工作成效明显。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排涝工作要求,坚持高标准建设、全覆盖养护、精细化管理,不断夯实城市排涝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抓好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工作,市区多年未发生“看海现象”,特别是在2016年、2020年严峻汛情下,也没有出现大面积、长时间积水现象,皆能平稳、安全度汛。

(三)市管市政设施量大幅增加,品质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随着芜湖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市管市政设施量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到2020年末,市管市政设施包括道路650万平方米、大型桥梁15座、城市立交22座、人行天桥13座、桥涵24座、地下人行通道2座、路灯及亮化灯具111312盏、雨水管网480公里、过路涵及盖板沟11.9万立方米、污水管网243公里、雨水排涝泵站25座(装机33797KW)、污水提升泵站20座(装机2999.5KW),市管市政设施量相对“十二五”期间有了大幅的增长。

(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试点先行先试,积极打造示范片区,全市共有1587家党政机关、公共机构、736个各级各类学校、478个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

(五)实现餐厨垃圾集中收运。构筑舌尖上的安全防线,基本建立餐厨垃圾收运体系,顺利通过国家试点城市验收。现每日收运餐饮单位3452家餐饮单位,日平均收运178吨/日,资源化产生沼气和油脂。

(六)全面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统筹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实现环卫作业市场化。全市现有环卫工人9204人,市场化公司54家,每年市场化经费投入4.7亿元。

餐厨垃圾处置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全方位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广大城乡居民构建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生产环境,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环境卫生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我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形成设置科学、方便群众、符合环保、有利疫情防控的良好格局;城乡境卫生状况全面改善,群众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全镇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创造良好的卫生防病环境,为我镇应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有效防控提供环境助力。

三、实施内容

(一)切实做好餐饮企业油污治理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与部门职能职责,督促餐饮企业(含中餐、火锅、面馆、食堂等)安装油水分离设施,实现干湿分离、油水分离。产生的废油,由具有资质的企业回收作无害化加工处理,实现资源再利用;固体废物由餐饮企业就近倒入指定的垃圾收集设施,去油后的废水进入污水收集管网,由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能直排。同时要对辖区内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进行监管,督导收集企业规范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严格封闭运输,应收尽收,防止跑冒滴漏,督促收集、处置单位建立工作台账,禁止将餐厨废弃物(泔水)提供给生猪养殖场(户)喂养生猪。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民委员会

(二)全面做好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1.狠抓场镇街道、公共区域(主街侧街、医院、车站、广场等人口稠密区域及周边区域)、镇村结合部、老旧院落、居民住宅小区等区域清扫保洁及卫生死角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场社区、社区、环卫分公司

2.强化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规范市场摊区,设置相关标识、标牌,落实市场清扫保洁人员及卫生死角整治,确保各类市场内环境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宝林市场监督管理所、社区、环卫分公司

3.及时清运垃圾池(库)内外、果皮箱内的生活垃圾,防止二次污染。加强垃圾池(库)、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确保环卫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因地制宜及时增添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及时清洗垃圾桶(池、库)、果皮箱等环卫设施面上的灰尘、污垢、“牛皮癣”等,做好消毒灭菌,保持环卫设施卫生干净。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环卫分公司

4.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厂内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环卫分公司

(三)集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持续开展镇中心场镇、场镇、村民居住院落、房前屋后等区域的环境治理,集中整治垃圾成堆、杂物乱放、违规张贴广告、乱拉标语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持续清理场镇的大件垃圾、陈年垃圾,营造整洁有序的环境,提高全民参与度,强化垃圾源头管控,严厉查处垃圾乱堆乱倒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2.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做到有稳定的保洁和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制度。落实环卫保洁分段包干管理等责任制度和镇村组保洁员等管理制度,确保镇村垃圾及时收集,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垃圾收集点爆桶爆池。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3.开展大清理行动,清理农村各级道路两侧垃圾、杂土,对脏乱死角进行全力清整,清除道路两侧的垃圾堆放点,确保道路干净整洁。清理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垃圾堆积点、垃圾池积存垃圾,消除蚊蝇孽生地,改善环境卫生。清理田间地头积存的农残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和枯树残枝。彻底清除场镇内及周边积存的垃圾,严禁农贸市场垃圾露天乱倒乱放。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4.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的积极性,广泛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正能量,持续开展“文明家庭”“卫生户”等评比活动。通过村规民约,让村民参与环境治理,扭转农村部分存在的事不关己的风气。落实“农村房前屋后三包”责任制,督促村民负责自家和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自觉开展垃圾减量,纠正村民房前屋后乱堆乱放、垃圾较多、污水横流、焚烧垃圾等现象,做到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四)持续做好县乡道及河道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继续做好县乡道公路沿线卫生治理。集中清理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卫生死角,引导周边农户定点投放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乡镇振兴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2.重点做好河道沿线环境卫生治理。一是强化水域水面环境治理,集中打捞水库、河道、塘堰等水面水葫芦、浮萍、枯枝、落叶及白色垃圾等漂浮物,保持水面干净。二是强化水域周边环境治理。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为重点,彻底清除水域周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白色暴露垃圾等卫生死角,确保水域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环卫分公司

(五)集中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控工作,强化以环境治理、化学药物消杀并重的病媒生物防控策略。镇爱卫办要按照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加强重点行业的老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危害控制达标工作;牵头负责全镇“除四害”工作,根据情况组织开展集中统一杀灭活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各单位要组织宣传“除四害”防治知识,制定防治措施。各村(居)民委员会均要积极配合和参与“除四害”活动,抓好本单位及有老鼠、蟑螂居民户的灭鼠灭蟑工作,坚决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有效防控相关传染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

(六)加强环卫作业防控管理

1.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监管,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2.加强生活垃圾箱(桶)、收集点、转运站以及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消毒和保洁力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生活垃圾实施日产日清,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

3.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产生的有害垃圾,应设置专用容器,采用专车运输,由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回收处置;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产生的垃圾要求规范消毒,就近直送有害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理,坚决切断生活垃圾病毒面源传播途径。

4.加强一线环卫作业和管理人员的防护保障,普及防护知识,发放必要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做好相关人员身体状况监测,一旦发现可疑病例果断采取措施并及时向镇卫生院等部门报告。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七)严格抓好有害垃圾处置工作

1.设置专用容器。各村(居)民委员会要立即安排部署,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集中区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在原有垃圾收集站(点)增设专门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文字标识(标注“废弃口罩回收垃圾桶”),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公共场所由各场所经营者或运营管理单位自行设置,2月上旬完成设置。

2.加强宣传引导。为了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加强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管理的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在指定位置定点投放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鼓励群众将废弃口罩消毒(喷洒75%酒精、84消毒水),进行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后投放至专用容器内,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贩卖。其中,居家隔离者用过的口罩,弃置前应用水煮沸10—15分钟后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普通居民用过的口罩,应直接投放至专用口罩收集容器,投放后应及时洗手。

3.及时清运消杀。一是加强有害垃圾清运消杀,必须及时清运、日产日清;二是加强废弃口罩专用容器、垃圾收集站(点)、垃圾中转站、公共场所及垃圾填埋场等消杀工作;三是加强有害垃圾运输车消杀,垃圾运输车必须密闭,在垃圾中转处理后要对垃圾运输车进行消杀。

4.强化规范处置。各村(居)的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由村(居)负责人交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代为处置。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环卫分公司

四、时限要求

疫情期间的环境卫生治理,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底为集中治理阶段;5月1日后为常态治理、巩固提升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靠前指挥,要加强协调沟通,联勤联动,齐抓共管、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