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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整改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实现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财政性资金由沉淀于会计核算中心向集中于国库转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职能由集中于会计核算中心向预算单位转变,支付方式由支出报账向实行申请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转变,达到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事前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有效监督的原则。改革要有利于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使财政资金从申请到拨付和使用的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监督管理之下,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制度有约束、安全有保障。
2、资金运转高效的原则。市财政部门将预算单位的资金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加快资金运行速度,减少中间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
3、单位资金权益不变的原则。在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的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即“三不变”原则)的前提下,稳步推行财政资金拨付方式的改革。
二、实施范围
全市财政预算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党派和社会团体。
三、主要内容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指以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资金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集中支付给商品或劳务供应者和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一是市财政部门在市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活动;二是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和反映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活动;三是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在银行开设存款户,用于记录和反映预算单位其它资金收支及资金往来核算;四是市财政非税收入管理部门在市商业银行开设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的收入和支出活动;五是开设特设账户。经上级财政部门或市政府批准或授权,市财政部门在市商业银行开设或为预算单位开设特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专项收支活动。
(二)改革支出拨付方式。预算单位在批准的年度预算内根据实际业务支出的需要,按照“正常经费按序时分月拨付,项目经费按进度申请,非税收入资金和专项资金按财政专户余款申请”的原则,编制本单位的用款计划,经市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审核后,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具体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的支付类型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三)移交会计账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赋予单位完整的会计核算权限,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限和财务管理权限。各地、各单位要建立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专业人员,接受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的会计账簿移交工作,确保单位会计核算的连续性。
三、配套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的改革。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提前预算编制时间,细化预算编制的内容,改革政府收支分类,科学合理地反映各类财政收支活动,为顺利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二)成立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需要成立相应的办理支付业务的机构,即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鉴于我市实际,将市会计核算中心过渡为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同时,市会计核算中心要做好相关业务操作职能的转换工作。
(三)制定相关办法和规章制度。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确保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的顺利转轨,制定《市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市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暂行办法》以及相关规章制度,指导和规范国库支付业务操作。
(四)配备必要的会计机构和人员。单位会计账簿移交给预算单位后,各预算单位要成立负责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的科(股)室,并配备必要的会计专业人员,具体办理会计记账、报账和编制报表工作。要创造条件改善财会人员办公环境,购置电脑和打印机、财务软件,实现会计电算化。
(五)做好转轨培训工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各预算单位会计机构和核算职能相应地恢复,对财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电算化水平都需要有很高的技术性要求。在推行此项改革的同时,市财政部门要结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适时地举办培训班,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六)加快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程。加大投入力度,在预算单位、财政部门、银行、人民银行之间,配备相关设备,联通网络,实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网上操作。
五、实施步骤
(一)考察学习和制定方案阶段(年7月1日—9月30日)。
主要任务是学习外地市、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切合我市实际的有关改革方案。
1、成立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选购财务软件,安装和试用软件;
3、确定银行,并做好与市人民银行、银行相关业务协调工作;
4、印制相关单据;
5、对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定岗和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6、建立健全国库支付中心相关工作制度。
(二)实施阶段(年10月9日—12月31日)。
主要是市国库支付中心正式开展工作和移交会计账簿、档案等。
库房整改方案范文2
一、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
1.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未上墙。具体表现:公共场所未设置安全逃生图;消防器材未张贴操作使用方法;主要设备未张贴操作规程与安全警示牌,缺少使用、检修记录;木工机械旋转、切割等设备未独立空间安装,缺少操作说明和安全警示标识;实验室门口/大门未张贴针对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识;室内柜门上无风险警示标志或未按规定张贴警示图标,未落实双人双锁制度。
2.实验室基础设施欠完善。具体表现:电器插线板不符合现有国家标准、未安装漏电或接地保护设备;化学实验室无废弃物容器,生物准备室架柜混乱;燃气易爆设备未与实验现场物理隔离,未设置报警装置。
3.个人防护物品欠齐备。具体表现:实验间未配置相应的防护用品(如手套、医疗箱等)。
4.其他。具体表现:化学品库房未分类存放,药品现在标识不清晰或标识不规范,存在药品过期情况。
二、工作目标
以《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参考手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为依据,全面查清实验室风险源,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全方位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隐患得到迅速整改,学院2021年上半年实验室安全隐患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保卫处、后勤基建处等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排查,督促各单位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规范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四、工作步骤
(一)整改方案制订阶段(2021年6月6日前完成)。各单位根据历次实验室安全检查所发现问题,结合《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参考手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和教务处下达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再次对本单位负责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逐条登记,形成隐患清单,逐条形成整改计划。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根据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列清经费预算和经费来源,按照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集中整改。在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账,做好隐患整改统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到实处。明确分工和责任,坚持实事求是、依章依规办事,扎扎实实地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2.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治理整改。各单位要坚持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认真进行梳理,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办法加以防范。对隐患的整改不能流于形式,必须依照规定来执行,单位要对整改前、整改后进行拍照,建立隐患整改库。
库房整改方案范文3
范文一
在x年x月x日卫生监督部门到我园进行食堂工作检查,让我园及时发现食堂管理工作当中存在的不足,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补救,进一步完善了食堂卫生安全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食堂卫生安全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确定领导机构,加强明确责任
针对食堂出现的问题,集团领导对此非常重示,在x月x日紧急召开了食堂卫生工作会议。对此次食堂卫生工作进行了扎实的安排,并成立了食堂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主抓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了 “领导包挂,要求明确,各负其责,责任到人”。定于x月x日—x日由园长牵头挂帅,保健医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其它人员积极参与配合,严格按照食品量化A级园进行全面的检查。同时制定了详实的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能解决的及时彻底解决,暂时有困难的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隐患。通过此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责任,提高了认识,进一步增强了食堂管理人员、食堂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食堂卫生工作小组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食堂负责人: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
二、存在问题
1、水果进行了无关水果的操作。
2、消毒间没能及时更换两个已坏的水笼头。
3、冰箱内食物生和半成品没有分开、同时食品没有用食品袋包装。
4、汤桶落地。
5、管理人员没有及时检查出食品库里的过期食品。
6、食谱中的食品超出许可证项目范围。
三、整改措施
1、水果间进行了清理,专间专用,不能挪为它用。
2、更换了消毒间已坏水笼头。
3、食品库中的生食和半成品分别在不同的冰箱内存放。
4、熟制品在配餐间内配餐。
5、加强食品索证管理,并把食品进货时间、保质时间、生产日期、到期时间进行登记,避免了食品库有过期食品。
6、为了改善食堂环境,利用x.x休假时间,进行了食堂粉刷工作,美化了食堂环境。
7、补充了配餐间的防蚊措施,按装了纱窗。
8、调整了幼儿食谱,按照许可证的要求为幼儿配餐。(附表)
总之,食堂管理是幼儿园后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堂卫生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幼儿及教师身体健康的头等大事,安排好幼儿及教师生活,让她们放心满意,也是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保障。因些,今后我园会始终把食堂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在制度更加细化,责任更加明确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对照标准,完善和健全各项制度,按照A级园的标准规范操作和督促检查,使我园食堂管理能上一个新的台阶。
xx幼儿园
xxxx年xx月xx日
范文二
20xx年3月24日,弥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我校进行食堂常规工作检查,分别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原材料采购流程、食品留样及库存情况。在检查过程中,我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基本符合要求,食品留样也十分规范,而食品原材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工作还有所欠缺,库房内食品原料分类上架存放并保持通风透气也没有做到位。为此,弥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向我校食堂工作小组公布了检测结果并要求我校食堂进行整改。
对于食堂采购索证、索票及库存不合格的情况我校进行了自查和整改。
(一)自查情况如下:
1、在购买食品原材料时,有些自认为不需要索证、索票的食品原料就没有进行索证索票。
2、仓库设在距离食堂较近,没有考虑到通风透气等方面。
(二)整改情况如下:
学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针对此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整改通知,认真学习,并召开食堂工作会议,排查问题所在,总结经验教训,布置整改方案,严格责任到人,把好食品操作各个关口(食品采购关、食品存贮关、食品操作关、食品安全关等),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针对此次事件,我校食堂针对食品采购关、食品储存关及常规工作整改如下:
1、食品采购:
(1)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一定做到知根知源,一物一证。
(2)对没有证的农产品,一定要问清来源,记清购买的时间及卖主是谁。
(3)没有索证、索票或进行登记的物品一律不准进入学校食堂。
2、食品储存:
(1)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材料一定要进行分类离地上架存放。
(2)库房安排在通风透气性良好的地方。
(3)库房要做到随时消毒,并且随时检查是否有变质的食品,一经发现,立即当废弃物处理。
3、常规工作:
(1)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品存贮关、食品操作关。责任到人,发现问题,一查到底。
(3)抓好食堂环境卫生工作,随时保持食堂干净整洁。
(4)熟食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库房整改方案范文4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结合俱乐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确定一名指导员专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俱乐部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进入俱乐部活动的人员,必须服从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俱乐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俱乐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俱乐部主任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俱乐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建日常消防小组,体育指战员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消防安全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根据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八条根据俱乐部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九条实行安全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条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十一条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十二条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
3、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十三条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案例及时进行教育。
3、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
4、个别教育:对新调入俱乐部职工和新聘用的积极分子,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通过组织“义务消防队”活动和举办消防技术训练班,聘请专业消防人员举办防火科技讲座,提高职工的消防技术水平,改进消防工作。
第四章火源管理
第十四条明火作业管理
1、严禁在库房内、图书馆进行明火作业,倘若需要明火作业,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俱乐部指定专人对现场监督。
2、动火作业完毕,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3、舞艺厅、图书馆、值班室、办公室严禁使用电炉。
第五章电源管理
第十五条俱乐部电源除现有电路外,不得随意乱接。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电源安全。
第十六条下班前各岗位工作管理人员应确认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十七条大型文艺、体育活动使用电源时,应由专职电工负责电源安全。
第七章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十八条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3、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公安消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4、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第十九条消防设施的配置与使用,每年至少一次对消防阀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第二十条消防器材的管理
1、各重点部位及库房内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室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及时补充。
2、各岗位位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况,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做到会使用、会保养。
第九章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二十一条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实行防火安全三检查制度,即俱乐部月查、办公室周查、岗位日查。
第二十二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第二十三条分管消防安全指导员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第二十四条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1、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2、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
4、电器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
5、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6、其它有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第十章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保护现场:
1、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地点,尽可能保护燃烧后的状态。
2、扑救后立即划出警戒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在现场勘察后,经公安消防部门或保卫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场。
库房整改方案范文5
第一条 本公司是以储糖为主的大型物流企业,为切实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贸系统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确定一名行政副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各驻司单位和驻司民工,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保卫部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1、根据公司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2、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八条 根据我司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九条 我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库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行政值班由带班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条 我司各级领导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十一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十二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3、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十三条 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1、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2、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案例及时进行教育。3、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保卫卡口和巡逻人员进行提高专业素质教育。4、个别教育:对调入我司和内部调岗的职工,保卫部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5、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通过组织“义务消防队”活动和举办消防技术训练班,聘请专业消防人员举办防火科技讲座,提高职工的消防技术水平,改进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 条明火作业管理1、凡在库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5、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6、动火作业完毕,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7、大风天(4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9、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司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炉火使用管理1、使用炉火取暖的部门必须向保卫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保卫部审查合格后开据炉火使用证,方可按装炉具。严禁私自按装使用炉火。2、办公室在收到经保卫部批准的“炉火使用证”后,方可发放炉具。3、炉具按装后,必须经保卫部检查批准方可投入使用。4、使用炉火部门,必须有专人对炉火进行管理,并严防一氧化碳中毒。5、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门向保卫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6、严格执行炉火管理办法:⑴应做到“两定、把三关、四有、五不准”。两定是:定炉型、定地点。把三关是:把宣传教育关、把炉火按装关、把检查验收关。四有是:有制度、有专人管理、有指定炉火安放地点、有消防器材。五不准是:不准用易燃液体点火、不准在炉旁放可燃物、不准在炉旁烤衣物和其它易燃物、不准无人封火过夜和看火人睡觉、不准任意挪动炉火。⑵热炉灰须用水浇灭无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点。7、对违反制度者,保卫部必须勒令停火进行整改,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吸烟管理1、我司库区、生活区内严禁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办公室)内吸咽。2、在指定的吸烟室内吸烟,烟头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意乱扔。3、吸烟室必须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 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 我司生产、生活、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仓库安全。第十八条库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在库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第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对我司库房内配备的吸湿机、轴流风机等电器设备,必须就近配置电源插扳,电源连接线必须使用相应功率的护套线,确保安全送电,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非作业用电器具。
第二十条 库区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在库区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第二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保卫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按装。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第二十二条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条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 储存作业管理
第二十四条 我司库区、生活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第十四条明火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库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员为所分管的库房、露天垛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库房、露天垛的防火工作负责。
第二十六条 我司储存商品实行分类、分垛储存,库房内储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露天存放的商品其垛与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2米,露天货区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八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库房及在仓库区域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三十一条 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1、保卫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我司储存商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2、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3、我司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保卫部按有关规定处理。4、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第三十二条 消防设施的配置与使用1、我司地处市政供水偏远地区,水压偏低,为此我司设立第二水源(即4000立方米消防池)和加压泵房一座。2、我司保卫部负责消防池的日常清理和维护,做到水面清洁、无杂物,遇有火灾时,消防加压泵的起动必须由卡口值班出一人和电工值班人员一起共同启动。3、保卫部每年对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阀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第三十三条 消防器材的管理1、根据公司实际,我司对库房外的消防器材实行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并由保卫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2、各重点部位及库房内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保卫部,及时补充。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制度,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八章 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 根据我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我司确定变电室、锅炉房和器材库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以下简称部位)其消防安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部门及本公司颁发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部位所在部室主管领导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三十七条 部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况,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做到会使用、会保养。
第三十八条 部位职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外单位人员来检查工作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带领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九章 建筑防火管理
第三十九条 我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建筑防火管理,建筑防火从建筑设计抓起,直至工程验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自觉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监管。
第四十条 建筑设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有与火灾危险性、建设规模、功能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等项设计,并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四十一条 基建人员应配合保卫部向属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设计防火送审》手续,领取《建筑设计防火审批单》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四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搞好自审自验工作。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机构核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准擅自更改;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和保卫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驻地的防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和各类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照工程防火设计等资料对建筑工程及消防设施进行验收,收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防火验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按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防火验收意见书》进行整改。
第四十五条 凡在我司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签定“安全防火责任书”,承担相应防火安全责任。
第十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四十六条 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我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室周查、班组日查。各岗位执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第四十七条 我司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第四十八条 保卫部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第四十九条 防火安全检查范围:1、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2、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5、火险隐患整改情况。6、其它有关情况。
第五十条 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第五十一条 凡有条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按“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意见整改的,按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第十一章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库房整改方案范文6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和周边环境安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二、整治重点
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学校及周边治安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学校校舍、学生校外租住房、围墙、挡土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水池、走道栏杆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学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学校周边公共娱乐场所、摊点摊贩;对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用电线路、礼堂、图书馆、实验室、报告厅等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要重点检查,准确把握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的原则,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年2月20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月20日至3月31日)。各中小学校及区直有关部门开展本辖区所有学校自查工作,3月底前将排查出的问题汇总上报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办公室。
(二)督查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由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对各中小学校自查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
(三)整改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接受区督查组的验收。
四、职责分工
(一)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有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并及时向领导组通报有关信息。
(二)区教科文委。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对学校周边地质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地质隐患迅速报当地政府妥善处置,对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教室责令学校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制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各中小学校开展安全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对校外住宿生的管理,落实档案登记、日常检查、安全教育、安全协议书等制度。对寄宿制学校,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组织学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特别要做好师生防火、防煤烟中毒、食品卫生安全、预防传染病知识、饮食安全、校园周边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蜡烛照明,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指导学校加强校车管理,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经区公安交警部门审核合格;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三)区公安分局。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督促有条件的学校安装监控设施并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及时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用电线路、礼堂、图书馆、实验室、报告厅等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校车的管理,落实校车备案、安全检测、维修保养、校车标识、驾驶员管理等制度。严格农用车辆管理,严禁农用运输车搭载学生。严禁车辆超载,注重抓好学生上、放学及住校生周未往返学校时段车辆的管理;切实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警示、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在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路段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指派交警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加强对学生租住房屋的管理,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对校外出租房屋进行全面排查,由社区(责任区)民警和学校保卫部门每周对寄宿学生所租住民房的日常用电、卫生、冬季防火防煤烟等各种情况进行检查。对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工作二次。
(四)区建委。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依法责令立即排除;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根据鉴定结果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对学校校舍、围墙、挡土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水池、走道栏杆和供水、供电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纠正;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督促校园周边在建工程根据学校师生活动范围等实际,合理设置警示标志、绕行指示标志等,引导师生避让危险;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把对周边学校的安全保护纳入企业安全责任,严格安全管理,科学评估安全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确保不影响周边学校正常教育秩序。
(五)区交通局。加强对公共客运服务管理,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经营者或个人从事客运经营活动。每次为中小学校提供用车服务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并选择有从业资格的优秀司乘人员。
(六)区卫生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小卖部、饮食店、学校饮用水卫生状况,严格卫生许可审批管理,切实抓好校园周边餐饮服务业卫生安全。
(七)区安监局。检查学校及周边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和作业现场是否对校园安全构成隐患,向有关单位及企业下达整改指令,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验收,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教育,把对学校周边的安全保护纳入企业安全责任,严格安全管理,科学评估安全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确保不影响周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八)区质监局。负责检查学校锅炉、供电设施和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九)区工商局。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车站、摊点摊贩等学校周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经营单位的市场巡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十)区文化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校园周边的有关文化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十一)区电信局。加强对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管理,根据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提出的要求终止或暂停互联网接入服务的违法违规网吧名单,及时终止或暂停其接入服务。
(十二)司法局。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为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做好有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和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十三)各乡、镇,街道办。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协调、督促辖区内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十四)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校园内部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校园内治安、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