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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研究的主要方法范文1
论文关键词 问卷调查法 实证性 法社会学 实证主义
法社会学是对法的社会现象进行研究的一门学问,在社会学中运用的研究方法,在法社会学中的研究中同样可以应用。在对法律在社会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及法律在社会中所产生的后果进行研究的过程中,社会调查法是进行这种研究较为常用的方法,其中问卷调查法又在法律现象的社会的调查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法社会学调查中最为常用的一种调查方法。以问卷调查运用为主的研究方法在法社会学研究中已是最主要的类型之一,在法社会学的调研中应用比较广泛。美国社会学家艾尔?巴比称“问卷是社会调查的支柱”,英国社会学家莫泽则说“十项社会调查中就有九项是采用问卷进行的”。
问卷调查法,是指调查者根据研究的问题和研究的方案,通过设计一套要求被调查者回答的问题表来收集资料的方法。作为具体方法的问卷调查法有着与之密切相连的方法论背景或基础,是区别于其他某些方法的重要标志。问卷调查法的理论基础是实证主义哲学指导下的方法论,在本质上是一种实证性的研究方法。实证主义方法论渊源于近代经验主义哲学,并在实验科学发展的条件下,由孔德首先提出来。他相信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一样,有着客观规律,这些规律应该通过观察、实验、比较以及其它与自然科学一样的方法去发现。其基本的观点是:一切关于事实的理论知识都以经验的实证材料为根据,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纯客观的,社会现象也如同自然界一样服从于基本规律,我们在因果规律的探究中,就能够确定社会的秩序和运行。涂尔干实证主义社会学以客观性和社会事实为研究对象,认为社会与自然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一样都是受客观必然性支配,这就决定了其研究方法必然采用自然科学中研究自然现象的实证的方法,通过观察、实验、比较、检验等方法找到事物发展的规律及事物之间的联系。解释社会规律的具体方法就是在自然科学中已成功运用的观察、实验和比较的方法。正如涂尔干自己所说:实证社会学的“主要目的是将科学的理想方法扩大到人类行为的解释上,说明因果关系的必然性,社会现象的可理解性,对于科学和实践同样是必要的”。实证性的研究方法可以概括为通过对研究对象大量的观察、实验和调查,获取客观材料,从个别到一般,归纳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笔者从问卷调查法的一些重要特征探析其实证性的特质:
一、从事物的现象出发体现实证的逻辑前提
问卷调查法主要针对社会中出现的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从中进行抽样调查,在进行抽样调查的过程中,抽样的标准以及抽样的准确度都经过精密的计算。这种抽样调查的结果具有代表性,能够体现社会现实的一般状况,体现了从个别到一般的发展规律。进行抽样的问卷调查的设计主要针对现实社会中出现的各种表征,社会现实生活中所出现的各种现象。问卷调查法主要针对这种出现的社会现象进行分别的归类统计分析,从而得出法社会学中所出现的各种法的表现形式,体现出法所产生的社会效果。
问卷调查法所针对的调查对象体现了实证主义的逻辑前提。实证主义强调知识必须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上,通过经验观察的数据和实验研究的手段来揭示一般结论,并且要求这种结论在同一条件下具有可证性。实证主义排斥传统哲学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反对传统哲学包罗万象的哲学体系和高度抽象思辨的哲学,主张哲学应当建立在来自观察试验的经验事实和实证科学的基础之上,把哲学的研究对象、方法和任务局限在与科学有关的范围和领域。试图用“经验”、“感觉”、“要素”等取代传统哲学中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的对立,以“中性”哲学自居。实证主义主张把知识局限在感觉经验或现象的范围之内,强调科学认识论的根本任务只是记录感觉、描述现象及其相互关系。实证主义者认为,人们通过观察和实验,得到某个事物的色、香、味、声、形,那么人们对于这个事物的色、香、味、声、形的经验知识是可靠的。“布莱克试图像研究自然现象那样研究法现象,试图从法现象中发现一个贯穿始终的描述法的发生与运行的根本规则或法则。他认为真正科学的法学研究是:(1)只分析法现象而不探索法本质;(2)法学的观念应是具体的,可与经验相参照;(3)从经验事实中不能推出价值判断。”这三条原则构成了布莱克实证主义方法论的核心,也是所有实证主义者所共同拥有的方法论信条。
问卷调查法研究事物的外在表象,并且对事物的外在表象进行统计、分类、分析,体现了实证主义研究事物的出发点,及从客观的外在表象为起点,具备了其实证性的起点。
二、高标准化要求从形式上确认实证性
问卷调查法主要针对调查的对象,设计一整套的调查问题,从纷繁复杂的各种法社会现象中,根据在工具及程序上的高度标准化要求,将原本很复杂的社会问题,归结为事物的现象或者表象的一些规范化的问题,形式上表现出了从事物的现象出发来研究事物的本质。问卷是进行变量测量和资料收集的工具,而统计分析则是处理这种虽来自于样本却要反映总体的,以问卷形式收集的大量资料的程序。问卷调查研究的规范操作程序,还使得其研究结果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可以迅速反映动态的社会信息,应用范围十分广泛。通过问卷来收集研究资料,所设计的问题与项目都是由研究者根据课题研究目的和课题需要,严格筛选和精心设计的简明易答的问题或表格,因而它的标准化程度较高,较容易对事物的表象与体现进行定量评估。
问卷调查法在工具及程序上的高度标准化要求,符合了形式上的实证性。但是又常常使得原本很复杂的问题流于表面化,即形式的要求导致了内容的肤浅。形式化的表面的问题,很难对被调查者产生某种思想、行为的背景原因,获得直接的、切实的感受。无论是纷繁复杂的人类的行为,还是各种形式的社会生活现象,研究者在设身处地的研究同一问题,与他们面对一叠问卷表或一堆统计数据时,获得的感受是大不相同的。它只能获得书面的社会信息,而不能了解到生动、具体的社会情况。因此也只是从形式上确认其实证性。
实证主义研究方法所采用的研究方式最为典型的是定量研究,通过定量研究将社会现象及其关系和变化趋势用精确的统计语言描述出来,从而达到认识和预测社会世界的目的。定量研究在形式上确认高度标准化的要求,体现实证的准确性和严密性。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涂尔干指出,社会学既然是以社会事实为研究对象的,那么它就必须注意到社会事实同时具有的物质性和观念性双重特征。因此,社会学方法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从社会事实的物质性特征出发,社会学是可以借鉴自然科学中某些普遍性方法的;另一方面,从社会事实的观念性出发,自然科学方法又需要经过某种形式的改变,才能允许被应用到社会研究中去。从法社会现象的物质性特征出发,即以形式的方式来体现其准确性、确认实证性。诺内特对此评论道,“拒价值判断于千里之外的实证主义立场的实质,意味着在法学研究中宁要无知也不要偏见;但实际上偏见(即利益、同情、感觉力、兴趣等)具有促进思考的能量,在无视一切价值的场合知识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发展”。问卷调查法也因此只是从形式上体现了实证性,而不能从本质上体现实证性。
三、逻辑演绎的特质体现实证性
问卷调查法的优点是它既可以用来描述某一事物总体的概况、特征,以及进行事物总体各个方面之间的比较,也可以用来解释不同变量之间的关系,体现其逻辑演绎的特质。作为一种实证的方法,问卷调查法有着于众多自然科学方法相类似的逻辑程序。问卷调查法的逻辑演绎的这种实证性质,决定了它与随机抽样、与统计分析密不可分。或者说,问卷调查法实际上意味着抽样、问卷与统计分析三者之间存在某种必然的、内在的联系。抽样解决的是调查对象的问题,问卷则是进行变量测量和资料收集的工具,而统计分析则是处理这种来自于样本却要反映总体的,以问卷形式收集的大量资料的必要方法。问卷调查法的抽样、问卷与统计分析体现逻辑演绎的特质。
实证主义方法论最大的特点是,要求每一步演绎推断必须有坚实的实践基础,即推理的结果也可以直接用实践进行检验。法社会学不仅客观地阐明法律现象“究竟是如何”,而且进一步关注于法社会现象的原因和规律。实证主义把自然科学的方法论作为自己的基本原则,认为科学的假说必须由经验证据来检验,某一理论只有得到经验证据的完备支持才是可靠的。实证主义方法论认为,虽然社会科学在方法、技术的运用上有其特点,但它在理论建构、证据搜集与分析、理论检验等方面所运用的方法与自然科学方法无本质区别。实证主义者坚持认为社会研究的逻辑方法是假设演绎法,科学假说的陈述必须由经验实施来检验,理论仅当它得到经验证据的完备支持时才是可接受的。获取经验证据需要采用实验、系统观察、调查、访问、文献考察等方法,其中问卷调查法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方法。实证主义者把自然科学方法论作为自己的基本原则,把自然科学当做科学的范例,在他们看来,社会学是也符合科学的逻辑的,当然法社会学的问卷调查研究方法也同样体现这种逻辑演绎的特质。问卷调查法中以抽样和问卷为前提,统计分析则是其逻辑演绎的具体表现。
四、问卷的准确性较低,其实证性降低
问卷调查法完全依靠问卷、依靠被调查者的自我报告来收集资料,调查者难以了解被调查者是认真填写还是随便敷衍。填答问卷比较容易,有的被调查者或者是任意打勾、画圈,或者是在从众心理驱使下按照社会主流意识填答;或者被调查者对问题不了解,对回答方式不清楚,无法得到指导和说明;或者对问卷的回复率和有效率低,对无回答者的研究比较困难。问卷回收不确定因素而影响回收率外,还有问卷的灵活性不够,多数问卷要求由结构式来回答问题,使被调查者的态度与观点不能充分说明和表达,并且,问卷调查与被调查者的文化素质有直接关系,特别是问卷要求用文字表述自己的观点或意见时,对文化素质较低的被调查者较为困难,因此问卷调查使用范围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全面准确的反映客观现实的实际。因此问卷调查法的准确性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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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进入了一个黄金时期,在这近40年的发展历程中,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可分为两个阶段。
1.1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开拓阶段
1978—1987年,通过在很短时间内的思想调整后,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迈进了新的开拓时期,不仅理论基础多元化,而且研究方法、结构体系、研究内容等也都有所拓展。(1)理论基础多元化。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图书馆学的不断发展,图书馆学理论基础研究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尤其是欧美西方各国图书馆学理论的大量引进借鉴(如系统交流论、波普尔世界三理论、社会认识论、知识基础论等),我国的图书馆学理论基础也形成了层次体系论、知识论、知识组织论、学科群体论、情报交流论、知识交流论等多种观点,由单一论转变为多元论,图书馆学理论基础的研究范围被极大地拓宽。(2)研究方法体系化。20世纪80年代,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另一重大进展是初步构建了体系化的研究方法,研究方法从传统转变为现代。20世纪80年代之前,主要采用传统的研究方法对我国图书馆学进行研究,如数据统计、观察、历史、调查研究、定性分析等;80年代以后,图书馆学的研究引进和采用了许多新的研究方法,并探索挖掘了专门的研究方法,形成了我国的研究方法论体系,如一般方法和专门方法相结合。(3)结构体系逐渐完善。我国图书馆学不仅形成了非常完善的结构体系,而且具有清晰的知识层次,如知识元素、学科分支、门类结构等。其中,每个知识元素又涵盖了规律、概念、范畴、原理等;每个学科分支与门类互相联系,密不可分,组成了非常完善的结构体系。(4)研究内容趋于多样。研究人员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勇于开拓,满怀热情地开展对图书馆学理论各项研究,带来了丰富多样的研究内容,比如常见的图书馆学方法论及图书馆未来等研究内容,都是这个时期开拓的新研究领域。
1.2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稳步前进阶段
1987年至今,图书馆学研究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极度繁荣,发展至今已趋于平稳,新的研究成果较少,价值取向有所转变,研究领域进一步拓宽。(1)新的研究成果较少。这个时期,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出版的文章大都是综述、书评或专题评述,缺少对理论研究深层次问题探索与系统总结的文章,更别说相关的论著。(2)价值取向有所转变。更多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人员转向对市场经济与图书馆学、信息技术与图书馆学的研究,研究模式脱离了教学型学科实际情况。(3)研究环境更加现代化。在现代化的研究环境中,特别是在多媒体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及电脑储存技术的不断影响和带动下,图书馆学理论研究人员将研究热点转到数字图书馆、电子图书馆及信息技术与图书馆之间的关系方面,研究环境更加现代化。(4)研究视点更加实际。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大范围应用,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从图书馆学研究客体的信息本质和文化本质两个角度重新构建了图书馆学理论这个体系,系统总结了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在当前社会大背景下的发展策略,力求图书馆学理论能够解决实践中产生的问题。(5)研究领域进一步拓宽。当前社会背景下的图书馆学研究领域已被进一步拓宽,不再是仅仅局限于图书馆的研究,还包括了信息、管理、科学知识等很多的领域。
2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主要问题及观点
2.1研究对象
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是进行图书馆学研究的基本出发点。在我国,由于研究人员采用了不同的研究方法,同时存在着不同的研究角度,所以出现了不同的研究成果。改革开放以来,主要形成了“规律说”和“交流说”两种研究方向,发展过程经历了哲学方面的全面改变。在20世纪80年代初中期,图书馆学研究人员抱着很大的热情对研究对象进行研究,激烈讨论,先后产生了相关学者提出的文献交流、知识交流、情报交流和知识学等诸多见解。图书馆通过“交流说”与社会环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有机地融合了图书馆与社会交流活动,图书馆学的研究范围不断拓展,理论内容不断深化。
2.2结构体系
科学研究对象的集中反映与具体表现是学科结构体系。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主要课题就是图书馆学的结构体系。改革开放以来,图书馆学领域引入了系统的科学理论,结构体系成为研究的热点。如有的学者将图书馆学划分成技术图书馆学、理论图书馆学与应用图书馆学3部分。与普通图书馆学相对应的是技术图书馆学与理论图书馆学,与专门图书馆学相对应的是应用图书馆学。有的学者依据图书馆事业角度,在横向和纵向上对图书馆学进行了划分,国际图书馆学、图书馆数学、比较图书馆学是在横向上的划分结果;图书馆协作学和管理学、高校图书馆学、公共图书馆学是在纵向上的划分结果。还有的学者从图书馆学范畴出发,将图书馆学当做一个线性的、层次不同的网状结构。比如:图书馆学思想史、研究、教育是图书馆学绪论的3个主要部分;图书馆的结构、变化、性质、资源共享和职能是图书馆认识的5个主要部分;社会领域与图书馆的矛盾、用和藏的矛盾是图书馆的2个主要矛盾;文化变化发展规律、读者规律是图书馆规律的2个主要规律等。
2.3学科性质
改革开放后,我国不断完善了图书馆学理论研究,社会科学、应用科学、综合性科学、管理科学等4种代表性的看法相继出现,社会科学和综合性科学是其中的主要观点。有些研究人员认为图书馆学是一门社会科学;有的研究人员则认为图书馆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既属于应用科学,又属于社会学科,是应用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三者之间的结合与渗透;还有人提出图书馆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科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教育学、数学等这些学科交叉存在于其研究的内容中;同时,依据图书馆学的学科交叉性质,有研究人员指出图书馆学是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学。只有确定好研究对象的性质,才能将学科性质确定。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划分依据是研究对象所存在范围;应用科学与基础科学划分的依据是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关系;边缘学科、横断学科与交叉学科的划分依据是学科间的关系。研究方法改变不了学科性质,但对学科性质具有反作用。只要研究对象的本质没有改变,就不会导致学科性质的改变。
2.4方法论
改革开放以来,现代的研究方法成为我国图书馆学的主要研究方法,图书馆学方法论体系实现了初步的构建。由于思想观念在这个社会发展阶段得到了很大的转变,所以大量的研究人员开展了对图书馆学研究方法的研究与探索,形成了不同学说。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有学者将图书馆学方法论体系概括为4方面:一是课题研究的方法得到了筛选;二是研究信息大都采用试验、观察、数据统计、调查等多种方法来获取;三是采用比较、分类、分析、类比、综合等科学抽象与逻辑思维方法;四是采用综合方法对图书馆学开展研究和探索,大体上采用了哲学方法、系统方法论、信息方法、移植方法、控制论方法等。当前,在图书馆学研究中,采用较多的是数学方法、系统工程方法和实验方法。数学方法促进了图书馆学研究中的定量分析;系统工程方法为深入探究图书馆学实践活动的规律提供了技术手段。时展到现在,在图书馆学领域图书馆学有无专门的研究方法、研究方法的判断标准等观点还没有完全统一。有很多研究人员的观点是,既然图书馆学以独立学科的形式存在着,研究方法就必然是一个专门的图书馆学方法,因此,构建专门的研究方法就成为方法论探究的关键核心,对专门方法进行研究时要结合哲学方法等。
2.5理论基础
图书馆学理论基础是图书馆学这一学科的基石,对方法论和学科的观点进行着指导,有很多研究人员对之开展了许许多多的探索研究。20世纪80年代初期,有学者将“波普尔世界三”理论引入我国的图书馆学理论,得到了许多人的赞成,但同时也存在反对的声音;接着,我国的研究人员提出了情报交流是图书馆学的理论基础,不久又有学者提出图书馆学的理论基础应是知识交流。目前,大多数研究人员的观点是图书馆学的理论基础是一个学科群。但对这个观点,还存在不一致,有的学者将这个学科群概括为一个综合群体,主要包括了哲学、数学、信息科学、社会学、管理科学、传播学、心理学等这么多学科,应把上述的各个学科都当做图书馆学的理论基础。有的学者认为这个学科群有层次方面的不同,称为层次体系,理论基础的第一层次是哲学,第二、第三层次分别是列宁关于图书馆学的思想、信息论;还有其他学者将哲学当做理论基础的第一层次,第二层次是知识学、社会学、文化学说、传播学、信息科学,类现象学说是第三层次。
3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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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当前经济法学领域当中,无论是从经济法学研究理论成果的数量上来说还是从质量上来讲,都会发现研究方法的欠缺是经济法学研究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在经济法学的研究成果中,尽管不乏有优秀成果的出现,但是大部分的研究成果并不具备很高的学术价值。由于经济法学的研究所涉及的知识面很广、研究的内容很泛,因此,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很容易导致泛泛而谈、没有实践作用。将其他相关学科方法运用于经济法学研究当中,对于经济法学的研究无疑打开了另外一条“路径”,丰富了经济法学研究方法和拓宽了经济法学研究思维。
二、经济法学研究中经济学方法的运用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针对的是经济,那么在这种环境背景下,经济学方法的运用已然成为经济法学研究的重要方法。经济法、民商法、金融法、财税法等和市场经济直接相关的部门法当中,经济学方法的运用也越来越普遍。
在经济学方法中,主要内容包括成本收益分析法、均衡分析法、边际分析法等,另外想静态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也有着非常广泛地运用[1]。比如说,在关于经济法总论的研究当中,有专家将“交易成本”、“利益多元”、“多重博弈”这些内容作为经济法学研究的重点,同时也是经济学中的基本理论。另外,在金融法中有很多具体的法律内容和法律条款都直接“摘抄”于金融学当中,在财税法中经常需要通过财税法的调控对收入分配公平进行宏观调控,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有运用“信息偏在理论”作为参考依据。
三、经济法学研究中社会学方法的运用
经济法学其中很多的内容都涉及到了法学,而法学从归类上来说属于社会科学,法学的研究对象是面向于社会、面向于大众,在刑法、民法、社会法、经济法等法律当中,社会的概念被广泛涉及和被深度挖掘,所以说,在经济法学的研究当中大量运用了社会学。
社会学的观点认为社会学研究主要涉及有方法总论、研究方式、技术方法,在方法总论中有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两大块,在技术方法中有实验法、调查法、观察法等。比如说,在经济法总论当中,有专家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角度分析和研究经济法的创新,关注和强调经济法创新对于国家、社会、个人价值取向的重要作用[2]。在经济法学研究当中,会运用到社会学中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两种方法。比如说,在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针对对象——消费者这一特殊群体的分析过程中,会有运用到定量和定性的方法。
四、经济法学研究中政治学方法的运用
政治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是对社会的政治现象和社会政治发展规律,对政治行为、政治制度、政治活动作为研究对象。在政治学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政治学和社会学、经济学、哲学等紧密结合,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为“集大成”。在政治学中,具体研究方法包括组织理论、行为研究法、政策分析、博弈论、角色理论等,在经济法学的研究领域中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体现。例如,像经济法学中关于宏观调控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可以运用政治学中的博弈论和行为研究法,对国家和政府宏观调控的主体行为和社会、企业、大众这些受体行为以及彼此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和研究。再比如说,在经济法学中反垄断和反不当竞争的内容当中,同样也需要运用到政治学中组织理论、角色理论、政策分析等方法,分析和研究国家政府所实施的行政手段、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外交政策(国事访问)等政治行为对于经济法学的影响。
五、经济法学和相关学科方法研究的作用
一方面,经济法学研究中相关学科方法的渗入,促进了交叉学科的产生。相关学科方法在经济法学的逐步深入和广泛运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像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法律政治学等新兴学科的出现。交叉学科的出现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法学内容的完善,推动了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发展。同时,相关学科方法在经济法学中的运用,扩大了经济法学在相关学科领域中的影响,并且为其他学科领域的研究提供了平台。
另一方面,从相关学科方法和经济法学的运用主体上来看,正所谓“术业有专攻”,将其他学科方法运用于经济法学研究当中,对经济法学研究的专业性来说无疑具有很大的削弱作用[3]。而且,过分注重经济法学研究中和相关学科方法的结合,也不利于经济法学独立体系的构建,不利于经济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
六、结语
总而言之,在经济法学的研究过程中,要注意推进经济法学和相关学科研究的结合,特别是和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内容的相互结合,但也要注意把握二者之间结合的度,使得经济法学的研究能够真正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社会研究的主要方法范文4
关键词:宪法,宪法学,社会,价值,体系
一。宪法现象与宪法学
宪法学是研究宪法现象产生、存在与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作为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学首先具有社会科学的性质。宪法学性质决定了宪法学不同于其它学科的研究对象、范围与方法,同时直接体现宪法学体系的完整性。宪法现象是宪法学存在的基础,客观上反映了宪法学的社会功能与基本特征。在社会生活中,通过宪法调整而形成的社会现象都可纳入到宪法学研究范围。宪法现象通常具有四个要素,即宪法规范、宪法制度、宪法意识与宪法秩序。通过宪法规范的功能形成人类社会的宪法制度,而宪法制度的运行需要社会主体对宪法的理解与信任,最后通过各种社会不同力量的合力,建立和谐而稳定的宪法秩序。
宪法现象是综合性的社会现象,包含着事实与价值、规范与现实之间的相互关系,需要运用综合性的知识给予解释和说明。由于知识的分化与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化,各国宪法学都面临着如何合理地建立解释宪法现象的体系问题。宪法现象存在形式的多样性,实际上给我们提出了不断更新宪法研究方法的客观必要性。在解释宪法现象时,学术界经常采用的基本思路有两种:一种是从宪法看社会,另一种是从社会看宪法。按照第一种思路,人们习惯于在宪法规范中体验其宪法的价值,并把主观的宪法价值落实到客观的宪法世界中,主要依赖于对宪法的规范性的分析。但研究方法上可能存在的问题是,有可能限制人们观察宪法问题的思维空间,以过于实证主义化的眼光分析多样化的宪法问题。按照第二种思路,人们有利于在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中体验宪法价值,具有丰富的评价宪法现象的资源与方法,提出人们关注的社会问题,使宪法问题得到合理的解决。但这种思考方式客观上也有其局限性,如容易以社会现实的价值代替宪法规范性价值,无法有效地维护宪法的法的特征。那么,怎样在宪法规范性价值与现实性价值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针对宪法问题存在的特点,学者们努力在宏观上建立宪法学研究方法体系的同时,也要通过宪法学分支学科的建设,丰富解释宪法现象的方法。如在宪法实践中已发挥学术影响力的宪法社会学、宪法人类学、宪法政治学、宪法心理学、宪法史学、宪法哲学、宪法经济学等学科既是研究方法的新变化,同时也是整个宪法学体系的发展。[2]宪法学作为完整的知识体系,主要由本体论与方法论组成,而方法论是评价宪法学体系发展的重要因素。宪法社会学在学科性质与功能体系上,能够满足宪法现象多样化的社会需求,为人们从社会角度客观地分析宪法现象提供了有效的研究方法。
二。宪法社会学的目标
宪法社会学是为了解释和解决宪法规范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冲突而产生和发展的,反映了宪法学研究中的价值与事实关系的原理。宪法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时间并不长,但以社会学的方法研究宪法现象的学说早已存在。如18世纪中叶出版的杜克的《宪法与社会》是运用法社会学方法研究宪法现象的代表性著作,标志着宪法学研究思路的转型。在法国,列恩杜基在《宪法概论》一书中从社会连带意识中寻求宪法正当性的根据,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宪法进行了实证的研究。在日本,美浓部达吉在《日本宪法》中最早以社会学的方法分析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宪法现象,并以宪法的社会基础为出发点,提出了比较和历史的研究方法。当然,当时的宪法社会学和宪法解释学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宪法社会学的研究借用了大量的解释学方法,但毕竟提出了以社会为基础分析宪法的思路,使宪法的存在获得社会的评价体系。宫泽俊义教授吸取了法国宪法学的研究成果,严格地区分了法的科学与法的实践的界限,广泛采用了历史科学的方法。在二战以前的宪法社会学研究中铃木安藏教授做出的理论贡献是比较突出的[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尾高朝雄教授在日本法社会学的刊物《法社会学》第一期上发表了系统的宪法社会学论文,正式确立了宪法社会学的概念。
宪法社会学的目标是科学地认识宪法现象,体现科学主义的精神。宪法社会学的科学性既表现为接近宪法现象的基本态度,同时表现为认识方法的合理选择。在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冲突中,宪法社会学所提供的知识与方法有助于人们客观地分析多样化的宪法现象。在分析规范、现实、价值、事实等各种关系中,宪法社会学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指标与规则,丰富了宪法世界。因此,有的学者把宪法社会学称之为“社会学的宪法学”或者“社会学的接近方法”。根据日本学者的解释,宪法社会学是以社会学的方法研究宪法现象的一门学科,[4]其知识体系的基本任务是:把宪法作为一个社会变动过程来认识,实证地研究宪法规范、宪法制度、宪法意识、宪法关系、宪法运动等宪法现象与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使之成为经验性科学。
因此,从经验的角度看,宪法社会学概念一般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宪法社会学概念强调宪法现象与社会其他现象之间的联系,突出宪法存在的社会基础;二是在宪法社会学框架下,作为社会科学的宪法学与作为规范科学的宪法学能够建立一定的对应关系;三是宪法社会学是一种动态的体系,具有历史性;四是宪法社会学概念的核心是宪法的实践功能,通过对社会生活的评价体系发挥其学术影响力。
三。宪法社会学的功能
宪法社会学在整个宪法学知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起着知识整合和知识创新的功能。
首先,宪法社会学为客观地理解宪法学研究对象提供了知识与方法。 作为宪法学研究对象的宪法不仅指宪法典,而且包括现实的宪法制度与具体运作过程。 宪法学研究对象的确定不仅受宪法制度本身发展水平的限制,同时也受社会变迁与时展的制约。在不同的宪法文化背景下宪法学所关注和研究的内容是不尽相同的。从现代各国宪法学发展情况看,研究对象的确定方法与具体标准体现了时代特征。如日本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宪法意识、宪法规范、依据宪法建立的宪法制度;法国宪法学研究对象主要包括政治权力、国家、宪法体制、民主主义制度等,有关政治制度部分在宪法学研究领域中占有较大的比重;美国宪法学研究对象中宪法判例与现实宪法的论述居于主导地位;韩国宪法学研究中宪法规范的实证性研究与宪法的现实运作过程成为宪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等。不同社会背景下宪法学研究对象所呈现出的多样性反映了宪法社会学的基本理念,也就是在宪法与社会互动中观察宪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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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精确新闻 社会调查 教学
社会调查方法是社会科学通用的一门方法类课程,社会学、教育学、管理学、政治学、人口学、心理学等专业均开设了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或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课程。新闻传播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研究者们吸纳了这种研究方法,尤其体现在受众研究、传播效果研究等领域。不仅如此,新闻报道活动也常常采用社会调查的方法,用于收集舆情民意和进行新闻报道,这一作用使新闻从业人员以及研究者们越来越重视其重要性,国内外许多高校的新闻学专业纷纷开设了相关课程。
由于长期以来新闻专业的教学方式以及研究思路与社会调查方法的“实证”特色有很大不同,因此社会调查方法课的教学实践常常面临一系列问题。如何满足媒体单位对于新闻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需求,加强课程的专业结合度,是本课程教学思路改革的出发点和诉求。笔者结合近年来的教学经验以及对社会调查在业界实践中应用的研究,尝试寻找到一套适用于新闻专业本科生的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的教学思路。
一、社会调查方法在新闻报道中的运用
精确新闻是记者在采访新闻时,运用调查、实验和内容分析等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来收集资料、查证事实,从而报道新闻。精确新闻最早由美国学者菲利普·迈耶提出。迈耶认为,传统的搜集和加工新闻信息的方法已经过时,这种方法普遍的对事实描写得不准确,评价似是而非,一味追求瞬间即逝的、耸人听闻的情节,很少从社会历史的角度和政治角度去分析材料,发现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现象。理想的解决办法是让新闻与科学相结合,而将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引入新闻报道成为将二者结合的重要途径。
到了本世纪初,许多媒体尤其是政经类媒体成立了自己的研究所、研究院,以民意调查得出的相关数据、结论为研究基础,各种指数、专业报告、排行榜,借以打造媒体在相关领域的权威品牌。例如《经济观察报》经济观察研究院“上市公司信任度指数”,《中国经营报》每年年度“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第一财经周刊》自2009年开始每年年末进行年度薪酬福利调查,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自2006年开始每年推出《CCTV经济生活大调查》……各种以社会调查为基础的新闻报道栏目已经成为媒体打造自身品牌实力的一门利器。
二、精确新闻报道的特点
1、数据来源多样化
精确新闻报道的数据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媒体主动收集数据用于新闻报道,即主动性的精确新闻报道;二是媒体利用政府部门或科研机构开展社会调查所得到的数据进行新闻报道,即被动性的精确新闻报道。
主动性精确新闻报道的特点在于整个调查过程具有可控性和可监测性。媒体可以根据自己的选题策划需求设定调查主题并实施调查,记者熟知调查各个环节的执行状况以及各环节存在的问题。调查的可控性决定了媒体可以获悉调查结果背后的各种信息,如抽样方法、问卷收集的方法、问卷回收率、应答率、样本代表性甚至受访者对调查的配合程度等。这些信息有助于记者在报道调查结果时向受众解释数据结果产生的原因。国际上一般在精确新闻报道中对抽样指标公示的要求较高,注重各种抽样指标等调查过程数据的阐释。美联社执行编辑协会、美国民意调查研究协会和美国全国民意测验评议会建议或规定的民意调查精确新闻报道原则来看,其中牵涉到的抽样指标在数量上超过了三分之一,主要包括抽样总体、样本量、有效样本量、抽样误差。
可见,主动性的精确新闻报道符合国际上对精确新闻报道的要求。然而,主动性的精确新闻报道的局限也较明显。比如由于媒体的人力、经费受限以及新闻对时效性要求等原因,媒体自己完成的社会调查通常存在样本量少、样本代表性不强、问题不够深入、无法解释公众行为和态度产生的原因等问题。
被动型的精确新闻报道目前为大多数媒体所采用。媒体并不介入民调的执行过程,而是根据政府机构、学术单位、民办非营利组织、商业调查公司等提供的民意调查结果,来撰写和解读新闻报道。这种报道的特点是:消息源(即数据来源)丰富,但记者很难获知数据背后的抽样方法、问卷调查方法、问卷回收率、问卷内容、指标含义等信息,因此在调查结果的解释上会有信息缺失,甚至可能由此导致对数据的错误解读。
2、语言通俗化
许多精确新闻报道,由于数据信息较多,所以通常采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并避免大量使用各种术语。在对数据进行描述时,会向受众解释这些数字意味着什么。不仅如此,该类报道通常会从个人入手去解释数据的含义和影响,用发生在某一个人身上的事件做导语,然后从个别发展到一般,从某个问题对一个人的影响折射出很多人受到的影响,体现“多数人中的一个”的新闻写作技巧。
3、注重视觉的表现力
精确新闻报道将视觉审美艺术同量化、准确的数字文本信息结合在一起,用适当的视觉语言将数字与数字间的关系有效地组织和归纳,形成既易于表现又具有戏剧化色彩的图形格式,使受众以最少的时间最大的兴趣去理解新闻。数据制图将枯燥的数字、统计报表等通过有视觉冲击力的图片呈现出来,把数字转换成创意图表,激发读者直观的感受。
三、新闻专业本科生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教学改革建议
社会研究的主要方法范文6
[关键词]图书馆学理论;研究方法;研究者;研究对象
1.前言
“什么是图书馆学?什么是图书馆学的对象?”这两大相互关联的基本问题展开讨论,不同研究者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但所有学说都存在着共同的缺陷:首先,不了解图书馆学和图书馆学研究方法之间的差异;其次,对图书馆学的一些研究方法没有划定正确的界限;其三,对图书馆学的内容以及图书馆学的对象难以划分界限。这主要是由于图书馆学研究者都忽视了这三方面的主要限制因素:图书馆学与图书馆学对象之间的关系、图书馆学研究者与图书馆学研究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图书馆学与图书馆学研究者之间的关系。最终导致了在正确定义图书馆学的涵义上出现了纷争。
因此,要想了解图书馆学研究法,必须充分搞清楚上述三者之间的联系与差别,这才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图书馆学研究方法,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2.认识图书馆学、图书馆学对象和图书馆学研究者
图书馆学以图书馆这种具体的物质存在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图书馆学主要围绕图书馆展开一系列的研究,更确切地说,“图书馆”就是为了更好地为图书馆学服务所建立的,图书馆学是认识图书馆理论形式,在图书馆发展的过程中建立的。要想理解体术馆学的精华所在,必须深刻认识图书馆。归根结底还是要在人类社会活动之中去考察其根本内涵。
图书馆的出现,是为了满足人类信息之间的交流以及知识的传播。社会进步,时展,人类所渴望学到的知识不断增加,口头流传和大脑记忆已经满足不了人们对文化知识的要求,因此,出现了以文字记载并保存的图书,促进了时代文化知识的传播,同时图书馆也应运而生,决定图书馆文化建设本质原因也在于此。时代的进步出现了保障了人类社会信息发展的机构,图书馆也必须有与之对应的社会机构来保护其功能与职责,这是图书馆建设的基石。图书馆作用体现在促进了人类文化的传播也使信息交流活动变得更加便捷。社会的建设和文化建设是图书馆的建设的主题。及要求其有能够对文化知识做到收集、储存和传播的能力其传播,也要具备与之相应的社会公共机构与制度用来保障公民的基本信息权益。
图书管的形成后出现许多研究图书馆学的学者。研究图书馆学的学者围绕图书馆展开研究,形成了关于图书馆的知识结构就是所谓的图书馆学。图书管引出了图书馆研究者,图书馆研究者的思想、意识,又产生了一门新的学科――图书馆学,这也决定了图书馆学及其研究对象和研究图书馆学的学者之间的关系纠结在图书馆学发展过程中。
3.甄别图书馆学研究法和图书馆学专门方法
先介绍“图书馆学研究法”、““图书馆学的专门研究法”、图书馆学专门方法”,理解透彻这三者各自的特点更有利于我们去理解“图书馆学研究法”的含义。
(1)图书馆学研究法。字面上看,就是研究图书馆学的方法。它不局限于图书馆学专门方法。研究图书馆学的方法包括一般科学方法、哲学方法,和其他各学科专门方法和图书馆学专门方法,是一个大的概念,其研究方法可分为多种,只要是适合的方法,都可归属为图书馆学研究法范围里。
(2)图书馆学的专门方法。任何学科都有自身的特点,图书馆学的特点是注重理论和应用。应用部分在图书馆学的发展过程占据主体地位,以应用为目标,产生了图书馆学。图书馆学的职责是为人们主动获取知识提供工具和方法服务,它产生适合自身特点发展的方法,称之为图书馆学专门方法。主要包括文献的分类方法、索引方法、版本方法、主题方法、文献计量方法、提要方法以及咨询方法等。
(3)专门研究图书馆学的方法。需提醒的是“专门研究图书馆学的方法”和“图书馆学专门方法”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而“专门研究图书馆学的方法”这个概念自身就存在矛盾。“专门研究图书馆学的方法”是指专门研究图书馆学所使用的一种符合科学观的方法?还是为了方便进行科学研究而使用的一种图书馆学专门方法?如果是第一种假设,这种方法是不可能存在的,比如所公认的引文分析法、文献计量法在研究其他学科中也可以使用,也不是专门研究图书馆学才可以使用的;如果指的是后者,则图书馆学专门法所包含的研究方法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需要的都可囊括进来,这完全与图书馆学专门法相同,为什么要在图书馆学的研究领域里专门开设一个毫无存在价值的“专门研究图书馆学的方法”呢?用“图书馆学研究方法”,就可以很清楚明白的告诉大家所要表达的意思,何必单独强调“研究”二字?
3.总结
图书馆是图书馆学的核心研究对象。图书馆学被转变成以图书馆这种具有“实在性”和“目的性”的形式存在。图书馆学是“现象学”和“形态学”,将图书馆现象的本质、内在联系、社会功能、发展规律等进行系统化和理论化的认识所得的成果。图书学研究者将其对图书馆发生发展过程进行系统化和理论化解释。对于研究图书馆学的学者,只有图书馆这种实实在在的东西存在,才能对图书馆学展开研究,也才产生三种不同的研究方法,我们讲图书馆学研究法,就要探讨那种研究方法更适合我们对图书馆学进行研究。
参考文献:
[1]王子舟.阁书馆学基础教程[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259.
[2]司莉.图书馆学专门研究方法述评[J].江汉大学学报.1998.(5):10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