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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现场处置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巧家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灭大火、打恶仗”的指导思想,一旦发生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燃烧面积、政治影响大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必须紧急出动,科学决策,快速有效地控制火势,及时消除险情。处置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资源、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就近调动、各司其责、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快速反应作用,做好参战人员的安全防护。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设立重特大火灾事故扑救应急指挥部,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工作。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邓声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总指挥:颜绍祺县安监局局长
夏翔县公安局副政委
杨红君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高正虎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成员: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交警大队、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民政、财政、经贸、粮食、气象、环保、广电、交通运输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职责:
1.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处置应急工作,及时掌握火灾事故情况,制定总体决策和扑救方案,并根据现场情况,适时提出相应应急对策,同时下达扑救行动命令。
2.根据紧急需要,下达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液(气)体输送等指令。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并下达警戒区域范围和组织人员、物资疏散的指令。
3.根据灾害事故处置需要,及时调集装备、器材和生活日用品,做好后勤保障;根据紧急需要,可以调遣供水、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保、交通运输、公安以及武警中队等有关单位参与应急行动。
4.组织人员记录指挥员的各项决策、命令和上级首长指示的内容以及参战单位到场的力量和时间,记录和拍摄事故现场(包括力量部署、现场救人、物资疏散、事故处置等内容)。
5.根据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并按上级指示,确定新闻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做好灾害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指挥部下设火灾事故处置组、现场秩序维护组、医疗救护组、综合保障组、综合信息组5个应急工作组。
1.火灾事故处置组:由消防大队负责现场指挥,政府(企、事业)专职队、公安、武警中队人员组成。具体任务是: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抢救被困人员、疏散物资、火灾扑救工作;掌握收集火灾事故现场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凡遇到现场紧急情况,在上报指挥部的同时,临时下达参战人员撤离现场的指令;救援结束后,由消防大队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处理。
2.现场秩序维护组:由县公安局指挥,公安、交通、水运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根据指挥部命令,迅速调集警力对火灾现场局部交通进行封控;对火灾现场进行警戒,维护火场秩序;协助灭火和对人员、物资进行安全疏散;对火灾现场进行监护。
3.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生局指挥,各医疗部门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根据指挥部命令,迅速调集医疗救护人员、车辆、药品、器材于火灾现场;做好火灾现场的救护工作;遇有特殊伤员县内无法救护的,应及时报告指挥部,按照指挥部的指示进行救助,对火灾区域、人员进行卫生防疫。
4.综合保障组: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指挥,民政、财政、经贸、粮食、通信、气象、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任务:由当地财政、民政、经贸、粮食等部门负责应急工作经费安排和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对受灾户进行统计、救济、安置并做好应急工作人员必须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由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负责保障灾害现场应急通信畅通;由水、电、气、油等单位负责灾害事故中水、电、气、油的切断与供给,保障火灾扑救工作的顺利进行;由气象部门做好气象观察,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风力等情况。
5.综合信息组:由现场指挥部指挥,宣传部、广电等单位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现场指挥部抽调专门人员,负责现场情况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广电负责新闻报道方案,安排政府发言人适时向媒体事故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做好自救防护等知识宣传。
(二)日常工作机构
巧家县重特大火灾事故扑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负责全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承接重特大火灾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三、应急救援程序
(一)县内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单位(企业、场所)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并立即向110指挥中心报警,各部门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巧家县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办公室报告。
(二)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经请示县政府后立即启动巧家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三)当火灾事故无法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伴有更大危险情况发生时,县政府视情况向市政府提出增援请求。
四、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特大火灾事故扑救应急工作的领导,保持高度警惕,落实处置措施,按照《巧家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好抓细。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好应急机构,负责本辖区、本系统的应急工作。
(三)各部门要搞好协调,整合社会救援资源,增强协同作战能力,提高扑救重特大火灾的能力。
五、注意事项
(一)在现场处置中,对化学危险品燃烧、爆炸等特种灾害事故,各级指挥员必须高度重视、尊重科学,严密组织、果断指挥,该进则进、该退则退。
(二)指挥部应根据不同火灾情况,吸收与灾害有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并充分发挥参谋作用。
(三)当火灾中中毒人员较多时,应在安全区域设置阵地医院,以便对伤员及时抢救。
(四)凡处置易燃、易爆火灾事故时,严禁携带手机、无防爆功能的对讲机和照明灯具进入火灾现场,要切断电源、杜绝一切火种。
(五)全体参战人员要勇敢顽强,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机智灵活,注意安全,做好个人防护准备,圆满完成重特大火灾的扑救任务。
六、附则
(一)本预案由巧家县重特大火灾事故扑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范文2
一、总则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项目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火灾预案应急演练。
二、处置火灾的原则和组织机构
(一)处置火灾的原则
1、有指挥,有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
2、有保障,做到谨慎从事,全体动员,及时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助和增援。
3、有措施,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火情,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企业的财产损失。
4、有策略,根据火情的发展制定相应的措施,力争迅速控制或解决火情。
企业应急组织机构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抢救组、后勤保障组、基层单位应急小组共同组成。
(二)、组织机构
为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现我项目部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与相关组织机构如下:
职责:负责抢险物资的供应及伤员的抢救、资金的调配工作。
三、应急演练过程
应急演练过程分为报警、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活动、扩
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步骤,应针对应演练应分步骤制定应急程序,并按事先制定的程序指导突发火灾事件的应急演练方案。报警和接警及处置程序如下:
1、熟知火灾报警程序:
①一发现火灾时,做到沉着、镇静报警,根据观察了解的情况立即先向项目部报告、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并以简单方式通知消防队、火警“119”报警,并做好应急处理。
②根据火场反馈的情况,应用对讲机或电话进一步向部门领导报告,并遵照领导指示,调配消防器材、组织人员立即到现场及时扑救。
2、二在查看火情的同时分析起火原因,根据火势拨打报警电话119,要报清楚起火地址、火势、燃烧的是什么物质向“119”报警时要沉着冷静,应向接警人员讲清楚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失火的准确位置;
(3)准确报告失火的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等;
3、应急救援小组接到警报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成员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项目经理为第一指挥人,如遇特殊情况由项目经理指定指挥人。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火势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确需启动应急预案的,立即组成现场指挥组赶赴现场实施指挥,并组织应急救援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4、火灾现场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组织救援组成员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火灾事故发生单位的人员,及时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
扑救火灾的原则: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
扑救火灾采取的措施:①
堵截火势防止蔓延;
②
快攻施救控制火势;③隔离分隔将火扑灭;
(2)通知相关人员迅速集结,按疏散线路组织疏散。
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启动消防广播组织疏散,正确通报火灾火情,防止人群混乱;按照火灾应急预案中制定的疏散方案组织疏散,注意自我保护,通过烟雾区应采取低头弯腰姿势;
(3)严格服从组织指挥,控制人员情绪,阻止人员返回火场,做好眼睛和呼吸道的防护;
疏散引导工作在发生火灾时,应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再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己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车通道和利于火灾扑救的安全地点,物资的放置点要留有1至2名人员看守,防止形成新的火点。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3)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4)门卫值班人员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四、火灾扑救、安全防护、医疗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抢救组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火场总指挥的
统一指挥,本着“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灭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实施灭火。在总指挥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1、一切防火措施都是为了防止产生燃烧条件。、实践中采取的基本措施和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是:
(一)隔离法:控制可燃物就是将火源处或其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走,燃烧就会因失去可燃物而停止。
(二)窒息法:隔绝空气就是阻止空气进燃烧区或用不燃气体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三)冷却法:消除着火源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上,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于其燃点之下,使燃烧停止;
或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可燃物上以避免蔓延。
(四)抑制法:阻止火势蔓延就是使灭火剂叁与到燃烧反应历程中去,使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使燃烧停止。
2、抢险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土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可手提灭火器的提把距火点5米处,将灭火器上下颠倒几下使筒内干粉松动,先拔去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按下压把,干粉即喷射出来。
4、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5、后勤保障组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赴火灾现场,一旦有人受伤紧急实施抢救;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六、应急救援物资
1、事故应急救援物资,按照有关规定统一采购、储备和管理,并根据应急消耗情况及时给予补充。
2、单位要相应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指挥部可随时调集储备的物资。
3、各类抢险救灾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状态。
七、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通讯联络
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安质部办公室电话:
2、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立即将事故情况、事故种类分别上报。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
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⑤
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⑥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安全保卫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做好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八、责任追究
1、在事故应急救援中,依照本预案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的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2、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对未及时启动预案、采取响应措施而造成事故扩大的,应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3、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拖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应当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4、应急指挥部有权调动各单位抢救队伍、物资和车辆设施等参与事故救援工作。对以各种借口妨碍预案实施的行为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5、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违反该原则应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附:外部应急救援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范文3
停工期间为确保项目部上下能全力处置火灾事故,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的。进展,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和影响,保护公司及项目部财产和人员的安全。下面是和大家分享预防火灾工作方案参考资料,提供参阅,欢迎您的阅读。
预防火灾工作方案参考一
一、目的
停工期间为确保项目部上下能全力处置火灾事故,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的。进展,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和影响,保护公司及项目部财产和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二、组织机构
本项目部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急救电话——-120火警——119公安——110
1、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负责组织人员疏导被困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3、负责立即同医院、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
三、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立即报警。当接到基地或施工现场火灾发生信息后,指挥小组要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及时通知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扑救火灾事故。
2、组织扑救火灾。当基地或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后,除及时报警以外,指挥小组要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进行扑救,扑救火灾时要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点物资,充分利用基地或施工现场中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如果厨房食堂起火,不得使用消防水直接灭火,一定要使用干粉灭火器对起火地点进行控制。
3、协助消防队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要简要地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专业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4、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地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
5、现场保护。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能降低到最低限度。
6、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公司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应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注意事项:
1、贵重要的档案资料等,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
2、那些比重轻于水的易燃液体着火后不宜用水扑救,因为着火的易燃体会漂在水面上,到处流淌,反而造成火势蔓延。
3、高压电器设备失火不能用水来扑救,一是水能导电容易造成电器设备短路烧毁,二是容易发生高压电流沿水柱传到消防器材上,造成消防人员的伤亡。
4、硫酸、-、盐酸遇火不能用水扑救,因为这三种强酸遇火后发生强烈的发热反应,引起强酸四溅,甚至发生爆炸。
5、金属钾、钠、锂和易燃的铝粉、锰粉等着火后,千万不可用水扑救,因为它们会与水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大量可燃气体——氢气,不但火上浇油,而且极易发生爆炸。
预防火灾工作方案参考二
为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造成现场混乱,贻误救灾时机,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火灾发生时的职责和分工,结合本产地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火灾应急的组织架构
1、为了统筹指挥,公司确定主任为火灾总指挥,负责火灾应急时代全盘指挥工作。注册安全主任在火灾发生时不在厂内时总指挥由组长担任;节假日期间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负责人担任。
2、组长是火警时的副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具体的灭火抢救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现场指挥。
3、总指挥、副指挥与现场指挥应在接到火警后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火灾现场。
4、为配合火灾抢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击队,由车间各骨干组成,在总指挥与现场指挥的领导下进行抢救的具体工作或协助消防队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5、各部门或车间在火灾发生时应随时听任总指挥的调度,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二、火灾发生初期的应急响应工作
1、在本部门(车间)发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使用灭火器要注意以下要点;先拉开保险栓,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火点二米位置胶管对准火源扫射。
2、当火势未能得到控制时,要立即通知安全负责人。
3、当班安全员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全厂警戒并通知主任迅速调集全体人员利用身边的灭火器材赶到火灾现场参加扑救,并且做好火灾现场人员秩序维护与无关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4、当火灾蔓延到非本厂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时,在岗员工应立即敲破玻璃按响火灾按钮使用消防栓,并安排报警————119,(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与具置、燃烧物质、人员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并安排人员到路口接消防车,以使消防队员把握火灾情况与尽快抵达,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抓住救灾时机。
5、火灾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在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切断生产区的电源,同时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6、火灾警报拉响后各部门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组织本部门(或车间)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待命。
三、火灾的灭火扑救工作
1、火灾应急总指挥根据现场的情况对消防突击队进行初步分工,分别成立灭火组、供水组、抢救组、后勤组等各个小组,做好消防队到来之前的辅工作;如火灾情况的调查、人员受困情况的初步估计、各消防设备的准备就绪、救灾道路的畅通等,并随时与消防队保持联系以汇报情况。
2、消防队赶到时,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消防队详细汇报灾情情况,协助消防队制定灭火扑救方案。
3、消防突击队应以“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果断地协助消防队员参与灭火任务。
4、个部门(或车间)的主管人员随时为消防队员和消防突击队提供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为灭火扑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议,并随时听从应急总指挥的调度以参与灭火扑救工作中去,并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参与人员的急救护理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四、火灾事故的处理工作
1、火灾扑灭后,各部门(车间)应立即清点本部门(车间)的人员和受损物资,尽快确定人员伤亡和物品损失情况并汇报上级做好记录并存档。
2、人资部应尽快协调各部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医疗经费的提供、受伤人员的住院安排与护理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工作等。
3、设备维修组配合相关部门(车间)人员对受损设备尽快安排修复并投入生产产出使用。
4、以安全主任为主,各安委会成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火灾发生原因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5、安委会作出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总结本次火灾事件的教训,在全体员工中实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环境,临危不乱;每个人应对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结构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时应做到了然于胸,而当身处陌生环境也应当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等习惯,便于关键时刻逃离现场。
2、保持镇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灾时应保持镇定,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尽量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和楼层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通过阳台,气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如险地,不贪财-;不要因为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浪费宝贵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4、简易防护,掩鼻匍匐撤离。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范文4
【关键词】石油化工;火灾;扑救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速发展和经济的迅速腾飞,各产业各部门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从而带来了石油化工产业的日益繁荣,当前各类石油化工生产企业已遍布城乡各地,以我市为例,福建宁德市全境规模较大的石油化工企业有13家,集生产、储备、运输为一体,中海油集团还将在宁德三都澳规划建设大型石化工业基地和石油储备基地,并将加快延伸炼化一体化产业链,建成包括油气深加工设施和10万~30万吨油气码头临海重化产业开发区。石油化工产业为现代化、科技化提供了充足的能源供应,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石油化工产业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所接触和使用的物质大都具有易燃易爆性,极易引发火灾和爆炸,一旦发生突况将可能造成惨重损失,后果不堪设想。2010年1月7日,甘肃兰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发生爆炸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6人受伤;2010年7月28日,南京塑料四厂拆迁工地丙烯管道被施工人员挖断泄漏后发生爆炸,导致至少13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2010年7月16日,大连新港码头输油管线在油轮卸油作业时发生闪爆,引发管线内原油起火,致上万吨原油入海,创下中国海上溢油事故之最。以上种种案例可见,石油化工产业的发展,在创造了巨大社会财富的同时,也有着不可预知的危险性,给消防灭火救援工作带来了日趋严峻的挑战和考验。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因此认真研究石油化工装置火灾特点,探索其基本规律,有助于有针对性地采取处置对策,对减轻或消除事故危害,有效处置石油化工火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石油化工火灾处置的特点与难点
易燃易爆是石油化工火灾的主要特点,石油化工生产贮存场所均存放大量可燃性原料或产品,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而且由于生产装置集中、管线相连,燃烧引起爆炸、爆炸引起新的燃烧,极易形成殉爆以及泄露,并产生大面积流淌火和立体火灾。此类爆炸燃烧蔓延迅速、破坏力极强。1989年8月12日,青岛市港务局黄岛油库发生火灾,起火的5号油罐发生爆炸燃烧,其后,4号、3号、2号和1号油罐依次发生爆炸,爆炸中14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65人受伤,来不及撤退的8辆消防车、l辆指挥车全都葬身火海。因此,在扑救石油化工火灾时必须首先分析燃烧物质以及罐区情况,采取科学正确的预防和抑爆措施,准确判断和应对现场情况。
2、火情复杂性,处置方案难确定。石油化工单位储罐区分布密集、管道遍布,各种输送管线将整个储罐区连成一体,任何一个点发生火灾都能在很短时间内蔓延开来。且大多石油化工单位的生产原料、贮存物质等种类繁多,不但具有易燃易爆性,还存在大量毒性及腐蚀性危险化学品,消防部队指战员大多对化学物质不熟悉,且大部分火灾现场燃烧猛烈、情况复杂,专用的检测仪器无法及时到位,因此火场指挥员很难在短时间内准确判断出灾害物质特性,拿出有效的处置方案,给火灾扑救工作造成极大困难。
3、火场消耗大,战勤保障难度大。石油化工火灾如果无法在第一时间有效控制,极易迅猛蔓延扩大,灭火战斗变成持久战与消耗战,供水保障、灭火剂保障、油料保障、器材保障等均需要动用支队乃至总队以上级别战勤保障力量统一调度。1997年6月27日,北京东方化工厂储罐区发生爆炸和火灾,火灾扑救历时40小时,共调集123辆消防车,1400余名消防官兵参战,供水干线25条。2010年7月16日,辽宁大连新港原油储备基地发生爆炸引起大火,辽宁总队共调集338辆消防车,2000多名官兵参战,调集泡沫液1360吨,大功率远程供水装置首次使用,保持全程不间断供水,火灾扑救历时15小时。
二、石油化工火灾处置的方法与对策
石油化工火灾的突发性、危险性与复杂性性,对新时期公安消防部队的处置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能否有效、安全的处置各项复杂情况,是摆在当前消防部队面前的一个严峻的课题。在组织指挥扑救火灾时,必须根据其火灾特点,贯彻执行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灵活运用灭火战术,有效地扑救火灾。其扑救对策主要有如下几点。
1、及时冷却。石油化工火灾中会产生大量辐射热,当热量达到一定程度,即使未起火的相邻罐体也会由于其储存的物质达到燃点而发生燃烧甚至殉爆,因此冷却防爆是公安消防部队到场后的首要任务。公安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应第一时间扑灭地面流淌火,并设置防火隔离带抑制流淌火蔓延,同时应对邻近罐体实施从上至下的全方位冷却。冷却时要注意保持距离,充分利用固定式、移动式水炮与泡沫炮,从上风或侧上风方向展开进攻,为防止物料泄漏燃爆对消防车辆和作战阵地构成威胁。
2、关阀堵漏。石油化工火灾扑救中,必须及时断绝可燃物的供应与泄露,关阀堵漏是减轻石油化工火灾危害的有效手段。在关阀堵漏时,须首先找到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在其指导下摸清阀门位置、关闭措施、物料流速等,堵漏时要根据泄漏装置的具体情况,选配合适的堵漏工具,运用正确的堵漏方法。关阀堵漏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并在水枪掩护下进行,如遇突况应第一时间及时撤离。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范文5
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xxx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要求,落实好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消防工作进社区的通知”(安政办通[2004]20号)文件的精神,结合xxx社区居委会的实际,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防控体系,经xxx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xxx社区居委会开展消防工作进社区工作,消防工作进社区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党委政府极为重视,成立消防工作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xxx(xxx社区居委会主任)
xxx(xxx派出所所长)
成员:xxx(xxx综治办专干)
xxxx(集镇环卫绿化服务站站长)
xxx(xxx第二中学校长)
xxxx(xxx小学校长)
xxxx(xxx中心卫生院院长)
xxxx(xxx供销社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xx社区居委会,由居委会主任曾卫民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处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二、具体做法
(一)、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任务。
1、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社区日常工作内容,按照“昆明市城镇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社区的消防工作,维护社区消防安全;
2、对社区各单位、居民住宅、楼院及住户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和提示,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3、负责社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4、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对社区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5、督促、指导驻社区各单位、居民住宅楼院制定防火公约,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6、在社区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社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7、社区发生火灾时,迅速报警,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组织义务消防人员扑救初期火灾,协助公安派出所和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二)、驻社区各单位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镇政府的安排,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3、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巡逻,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保障疏通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5、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6、健全消防管理档案;
7、单位发生火灾时,迅速报警,及时疏散周围群众,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三、社区居委会或驻社区各单位对管辖范围或单位内部的消防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一)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版权所有
(二)消防通道及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三)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检查的内容、部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纠正;对较大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xxx派出所或xxx社区居委会。
四、初步拟建消防队,成立义务消防队,队员组织情况如下: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范文6
为加快建立健全我县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提高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国家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法库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法库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基本原则
1.3.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及“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原则。
1.3.2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演练、保障和培训工作,以便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1.4重、特大火灾事故分类
按照我县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类型、使用性质、生产储存等情况,将重、特大火灾事故分为7类:高层建筑类火灾事故、地下建筑物类火灾事故、石油化工类火灾事故、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事故、仓储类火灾事故、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事故、其他类(主要包括古建筑、易燃密集建筑区等)火灾事故。
1.5重、特大火灾事故分级
按照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燃烧程度和燃烧对象,将重、特大火灾事故分为四级:I级火灾事故,用红色表示;II级火灾事故,用橙色表示;III级火灾事故,用黄色表示;IV级火灾事故,用蓝色表示。
1.5.1I级火灾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级火灾事故:
1.5.1.1高层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形成立体燃烧,难以控制;
1.5.1.2地下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难以控制;
1.5.1.3石油化工类火灾,装置区或容积10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储罐区的油、气储罐发生火灾,随时或已经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险情,火势难以控制;
1.5.1.4大型仓储类火灾,燃烧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火势较大,蔓延迅速,一时难以控制;
1.5.1.5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燃烧面积8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员被困或珍贵图书、档案资料、文物等贵重物资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1.6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及其他类火灾,燃烧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贵重物资及重要设施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2II级火灾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I级火灾事故:
1.5.2.1高层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8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形成立体燃烧,难以控制;
1.5.2.2地下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4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难以控制;
1.5.2.3石油化工类火灾,装置区或容积5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储罐区的油、气储罐发生火灾,随时或已经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险情,火势难以控制;
1.5.2.4大型仓储类火灾,燃烧面积800平方米以上,火势较大,蔓延迅速,一时难以控制;
1.5.2.5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燃烧面积6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员被困或珍贵图书、档案资料、文物等贵重物资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2.6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及其他类火灾,燃烧面积4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贵重物资及重要设施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3III级火灾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II级火灾事故:
1.5.3.1高层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形成立体燃烧,难以控制;
1.5.3.2地下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难以控制;
1.5.3.3石油化工类火灾,装置区或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储罐区的油、气储罐发生火灾,引起连锁爆炸燃烧,火势难以控制;
1.5.3.4大型仓储类火灾,燃烧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火势较大,蔓延迅速,一时难以控制;
1.5.3.5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燃烧面积4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员被困或珍贵图书、档案资料、文物等贵重物资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3.6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及其他类火灾,燃烧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贵重物资及重要设施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4IV级火灾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V级火灾事故:
1.5.4.1高层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形成立体燃烧,难以控制;
1.5.4.2地下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难以控制;
1.5.4.3石油化工类火灾,装置区或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储罐区的油、气储罐发生火灾,可能引起连锁爆炸燃烧,火势难以控制;
1.5.4.4大型仓储类火灾,燃烧面积400平方米以上,火势较大,蔓延迅速,一时难以控制;
1.5.4.5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燃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员被困或珍贵图书、档案资料、文物等贵重物资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4.6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及其他类火灾,燃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贵重物资及重要设施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6森林火灾事故分级
按照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燃烧程度,将森林火灾事故分为四级:I级森林火灾事故,用红色表示;II级森林火灾事故,用橙色表示;III级森林火灾事故,用黄色表示。
1.6.1I级森林火灾事故
I级森林火灾事故是指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特大森林火灾。
1.6.2II级森林火灾事故
II级森林火灾事故是指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重大森林火灾。
1.6.3III级森林火灾事故
III级森林火灾事故是指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或者在其它林地起火的一般森林火灾。
2应急组织体系
法库县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县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县政府应急办、灭火现场指挥、各相关部门组成。
2.1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
县政府县长担任县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县政府主管消防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对法库县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灭火工作做出重大决策,并负责调动各有关方面人力、物力,保障灭火物资和后勤生活物资的供应,实施统一指挥。成员单位有县政府办、宣传部、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安监局、城建局、卫生局、环保局、农电局、森林公安局、联通公司、人防办、消防大队、自来水公司等。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重、特大火灾事故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大队长兼任。
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兼任。
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县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灭火现场指挥部和各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应急工作;接到突发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负责应急队伍的日常训练和应急工作的演习;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3灭火现场指挥部
2.3.1灭火现场指挥部的组成
重、特大火灾事故灭火现场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总指挥由消防大队正、副大队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消防中队正、副中队长担任。下设作战组、供水组、通信组、警戒组、后勤保障组、宣教组、政工组、火调组。
森林火灾事故灭火现场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总指挥由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副局长担任。下设作战组、供水组、通信组、警戒组、后勤保障组、宣教组、政工组、火调组。
2.3.2灭火现场指挥部的职责
2.3.2.1灭火现场总(副)指挥的职责
全权负责整个火灾现场灭火工作的组织指挥,主要任务:制定单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火场情况变化,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在应急指挥部到达火场后及时通报火场情况及作战意图,听取指示并贯彻执行。
2.3.2.2作战组的职责
迅速摸清火场情况,根据灭火现场指挥部总(副)指挥的命令,组织带领各种参战力量进行灭火进攻、救人、破拆、排烟、阵地转移等灭火战斗行动,确保其顺利进行,随时将火场变化情况汇报给灭火现场指挥部总(副)指挥。
2.3.2.3供水组的职责
负责灭火战斗行动中的供水,协调县自来水公司,保障火场供水不间断。
2.3.2.4通信组的职责
组织灭火现场指挥部与高度指挥中心及各参战部队之间的通信联络,保障火场前后方通信畅通。
2.3.2.5警戒组的职责
划定警戒区,协调交警、治安交警确保火场警戒和附近的交通畅通。
2.3.2.6后勤保障组的职责
组织供应器材装备、灭火剂、消防车的燃料,负责消防车辆装备的维修,组织饮食、衣物的供应和医疗救护工作的开展。
2.3.2.7宣教组的职责
负责火场摄像、照相,并进行后期编排制作,根据上级指示,确定新闻会的时间、内容和发言人。
2.3.2.8政工组的职责
负责灭火战斗的政治宣传和鼓动,做好参加灭火战斗人员立功受奖工作。
2.3.2.9火调组的职责
负责火灾现场勘察及火灾原因调查。
2.4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2.4.1县公安局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维持现场秩序,确保火场附近交通道路的畅通,如是纵火,组织刑侦部门尽快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
2.4.2县自来水公司根据现场需要,负责对重、特大火灾着火区域自来水管网二次加压。
2.4.3县环保局负责对现场封闭区外的空气、受到污染的水质进行常规环境监测,并对事件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
2.4.4县农电局负责按照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对火场实施断电保障措施。
2.4.5县城建局负责城区内火灾现场泄露或着火的煤气管道实施关阀、堵漏;沈阳奥德燃气公司负责经济开发区内火灾现场泄露或着火的煤气管道实施关阀、堵漏。
2.4.6县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化工企业制定《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响应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在发生火灾事故时,指导事故单位及时启动灭火预案,实施自救,同时,为消防等部门灭火提供各种资料和信息;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
2.4.7县卫生局负责对火灾现场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护保障。
2.4.8县联通公司负责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现场中应急指挥部、灭火现场指挥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通信保障。
3预防和预警
3.1信息监控
3.1.1各乡(镇)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辖区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县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的信息接受、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县消防大队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预警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预警信息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县政府。
县森林公安局负责森林火灾事故预警信息监控工作;特大森林火灾事故、重大森林火灾事故预警信息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县政府。
3.2预防工作
3.2.1县消防大队负责开展全县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调查,建立县级重点单位火灾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实现数据动态管理。
县森林公安局负责开展全县森林火灾隐患的调查,建立县级森林火灾隐患数据库,实现数据动态管理。
各相关部门负责了解县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3.2.2各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各乡(镇)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完善各类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县消防大队负责对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的火灾预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对制定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审核。森林公安局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旅游经济区管委会森林火灾预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对制定的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审核。
3.3预警分级
按照我县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分级,将重、特大火灾预警分为四级,预警颜色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IV级)、黄色(III级)、橙色(II级)、红色(I级)。森林火灾分为三级,预警颜色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III级)、橙色(II级)、红色(I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和解除。
3.4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后,县突发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急采取以下措施。
3.4.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4.2开通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灭火现场指挥部及相关部门专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3.4.3立即向县政府报告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基本情况。
3.4.4采取各种应急措施,全力控制火灾的发展蔓延;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4.5指令各种灭火救援应急状态,随时掌握并报告火灾发展变化及控制情况。
3.4.6调集灭火救援应急所需物资和装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3.5应急资料库
建立突发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全县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预防和监督数据库系统;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系统。
3.6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系统
建立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协调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保障系统。
4应急响应体系
4.1分组响应制
突发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工作坚持属地化处置的原则,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旅游经济区管委会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支援。
按照我县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分级,重、特大火灾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III级响应、IV级响应四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III级响应、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4.2应急响应程序
4.2.1县政府突发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响应
县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应急响应行动,及时向市政府、市消防局和市森林公安局报告突发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需要相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市消防局、市森林公安局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4.3信息抄送与处理
4.3.1突发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负责确认火灾事故等级的单位,确认特别重大(I级)、特大(II级)火灾和重大(I级)、特大(II级)森林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在30分钟内报告市政府和市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
4.3.2突发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报告方式和内容
突发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火灾扑救总结报告3类。初报从接警起30分钟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火灾扑救总结报告在火灾事故处置完毕后立即上报。
4.4应急处置
4.4.1处置措施
按照《沈阳市类型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实施。
4.4.2现场处置原则
4.4.2.1按照“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采取一切有效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4.4.2.2贯彻“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战术原则,有效采取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封堵、监护等基本战术方法,全力控制火势的发展蔓延,速战速决,消灭火灾。
4.4.2.3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灵活采取计划指挥和临场指挥的指挥形式,积极组织协调各个参战的相关单位,搞好协同作战。
4.5安全防护
4.5.1加强防护措施。参加灭火战斗的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灾害事故的火灾特点及其危险性,按要求佩带个人防护装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5.2及时设定火场警戒。对不同类型的火场,按照要求由有关部门设立相应的警戒区,尽量减少前方作战人员;对一些易燃易爆和伴随毒气(液)泄漏的火灾现场,要严格界定警戒范围,控制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并严格实行登记检查制度。
4.6应急终止
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处置工作,恢复正常工作。
4.7信息
突发重、特大火灾和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危害和损失等有关信息,由县应急指挥部统一,对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数字公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对一般性火灾事故,应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对影响重大的火灾信息,应经县政府批准后,根据需要及时。
5应急保障
5.1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