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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履职情况范文1
一、认真贯彻民政部部署,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
20**年7月,民政部在南京召开全国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重点研究部署加强基层民政建设的问题。会议推介了南京市、延安市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的工作经验。会上,学举部长深刻指出,“民政工作的对象在基层,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民政工作的优势在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效也体现在基层……必须更加突出地强调树立加强基层民政、服务基层民政的理念,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或缓解存在于基层民政的日益突出的‘不适应’问题。”在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过程中,我们深切地感到,长期以来我市基层民政基础薄弱,是制约民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的“瓶颈”,是实现民政事业加快发展的障碍。南京会议的精神尤其是学举部长的深刻论述,为我们解决这一问题指明了方向。
20**年下半年,我们紧紧抓住全市乡镇综合改革及乡镇机构改革的机遇,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市乡镇民政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工作开展情况作了全面深入调研。在上报市委、市政府的调研报告中,全面反映了基层民政工作面临的机构设置不到位、队伍建设薄弱、工作条件滞后等问题,深入分析了问题成因,提出了构筑基层民政工作平台的具体建议。调研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基层民政平台建设问题纳入了随即开始的全市乡镇综合改革工作调研。同时,积极协调机构编制等相关部门,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20**年,市委、市政府制定的《重庆市乡镇综合改革意见》和《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在实施乡镇机构改革、精简乡镇机构的同时,全面建立乡镇民政办公室,任务重的镇还将建立社会保障服务所,协助完成民政各项工作任务。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积极当好参谋助手,及时向市领导汇报有关情况,争取市委、市政府的进一步重视。市领导多次就乡镇民政办公室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在20**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陈光国从确保党令政令畅通的高度,对乡镇民政办公室建设作了专门强调。同时,我局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分赴各区县,与区县党委、政府就乡镇民政办的设置、经费保障、办公条件等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力推动了乡镇民政办公室建设。
二、切实加强工作指导,统筹推进乡镇民政办公室的规范化建设
为切实加强全市乡镇民政办公室建设工作指导,我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强乡镇民政办公室建设的意见》,就乡镇民政办公室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设施设备及吊牌、印章制作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召开有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专门会议,对乡镇民政办公室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同时,我们及时总结推广开县、奉节县等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并于20**年7月在永川区召开全市乡镇民政办公室建设工作现场会,有力推进了全市乡镇民政办公室的规范化建设。
(一)推进干部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全市乡镇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配备,原则上按照“万人配一”,对万人以下的小乡,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据统计,目前全市新增工作人员716名,基层民政工作人员达到2558名,平均年龄38.6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2%,初步形成了以中青年为骨干、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体的基层民政队伍,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得到切实加强。同时,针对新任乡镇民政干部工作不熟悉、业务知识技能难以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实际,乡镇民政办公室建立后,我们及时制定培训计划,对乡镇民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全市乡镇民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万州区还组织全区乡镇民政办公室主任,到北京参加民政部培训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
(二)推进设施设备的规范化建设。全市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即市民政局支持一点、各区县财政补助一点、乡镇政府自筹一点,为乡镇民政办公室规范配备了必要的设施设备,有效改善了办公条件。目前,全市乡镇民政办公室基本实现了“七有”,即有吊牌、有印章、有两间以上的办公室、有每人一套办公桌椅、至少有一台电脑、有一部摄像机或照相机、有一部专用电话。
(三)推进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为有效发挥基层民政机构职能作用,我们指导乡镇民政办公室规范建立了“3类15种”台卡。其中,组织类2种,即:镇街机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台卡;管理类3种,即:镇街民政办公室固定资产、死亡人口和工作台卡;业务类10种,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农村社会救济对象、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对象、革命伤残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在乡退伍军人、现役军人家庭、灾民倒房重建和农村特困户危房改建台卡。乡镇民政办公室分门别类、规范有序的民政工作台帐的建立,第一次全面弄清了民政工作底数。同时,我们指导乡镇民政办公室规范建立了民政办工作职责、民政工作人员守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民政业务办事流程等工作制度,并实行制度上墙、座牌上桌、挂牌上岗,乡镇民政干部第一次有了业务分工和职责划分,做到了定岗定职、按岗履职、照章办事,实现了制度健全、管理有序、运作规范。
(四)推进服务方式的规范化建设。为提高乡镇民政办公室服务质量,我局在乡镇全面推进建立了民政为民服务代办承诺制度,对群众申办的民政工作事项,按照便民利民、依法办事的原则,合理确定代办承诺服务内容,实行“进一道门、办一切事”的“一站式”服务,代为办理申请事务,并承诺办理时限。为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我们建立了“六公开”制度,把代办承诺服务内容、办理程序、服务人员、工作职责、办结时间、投诉方式等向群众全面公开。同时,我们严格代办承诺服务时限,对能够立即办理的申办事项,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一般不超过半个工作日;对不能立即办结的申办事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承诺办结的具体时限,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间。各乡镇民政办公室还结合本地实际,利用赶集日现场办公,每月定期到村(居)现场办公,以及委托村(居)干部不定期收集等方式推进代办服务,有效提高了乡镇民政办公室的办事效率。
三、创新工作载体,着力提升乡镇民政办公室服务能力
在推进乡镇民政办公室建设中,我们切实感到,充分发挥民政办公室为民服务的职能作用,关键是要提升服务能力。为此,我们在指导督促乡镇民政办公室管好用好政府救助资金的同时,广泛推广以建立“稻草援助基金”为主体的乡镇慈善组织建设模式。
“稻草援助基金”是我市巴南区界石镇近年来集中本镇民间资金成立的慈善救助基金,因及时灵活帮助群众渡过生产生活难关,成为当地困难群众的“救命稻草”,被群众亲切地称为“稻草援助基金”。在管理机构设置上,基金管理组织在乡镇民政办公室的指导下,依据章程和基金管理办法独立履行管理职能,设置议事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对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在基金来源上,包括动员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捐助,福彩公益金投入,乡镇政府财政投入,基金利息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五个方面。在基金使用范围上,主要用于本区域范围内赈灾、济困、安老、扶孤、助学、助医等方面的应急性救助。在援助金审批程序上,按照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地救助工作实际,确定相应的救助档次、审批权限和程序,保证援助金使用的简便、灵活、及时、有效。在救助工作监管上,稻草援助基金管理组织定期将援助金接收、审批和拨付情况进行公示,并向当年所有捐赠者书面通报;同时,对受益人使用援助金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救助行为的公平合理。
为积极推进“稻草援助基金”建设,我们制定了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市级留成的福利资金和社会捐助款中安排专项资金,对乡镇建立的稻草援助基金给予2—5万元的资助;同时,要求区县在福利资金和捐赠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按每个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进行资助。“稻草援助基金”的推广建立,为拓展乡镇民政办公室工作职能提供了有效载体,为提升基层民政为民服务能力找到了有效路径。
民政工作履职情况范文2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民政厅工作和吴桂英厅长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省人大评议意见下发后,我们立即召开了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厅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全面部署,深入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去年9月,我们按照述职评议意见,及时组织全系统进行深入调研,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专门发文,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抓紧落实整改相关工作;去年12月,我们召开全省民政局长会议,围绕贯彻落实整改意见,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汲取人大代表智慧,不断加大整改力度,全面部署全年工作;今年1月。我们将整改工作作为今年重要内容写入2007年民政工作要点,纳入对各市民政工作目标考核;3月,又根据省委、省政府“作风建设年”活动总体部署,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走千访万”(走千村、访万户)主题活动,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查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的困难;5月,我们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局处室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仔细对照整改要求,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撰写整改报告。在厅领导班子和厅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以述职评议为动力,以落实述职评议整改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省民政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一年来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研究,进一步用科学发展现统领民政事业发展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加强理论学习,研究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提高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研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谋划民政工作,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科学指导全省民政工作,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一)加强前瞻性研究,找准方位,明确发展目标。准确把握民政工作的方位和发展目标是推进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抓住筹备召开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的有利契机,集中厅机关所有骨干力量,邀请浙江大学等著名高校的专家学者,深入开展民政事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和思考。在客观评价我省民政工作现状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提出了民政工作方位和发展目标,并正式出版了由吴桂英厅长担任主编的《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民政事业发展研究》和《新型社会福利体系研究》等,民政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明确了民政工作的方位。我们提出,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民政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途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作用。二是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民政事业的主要目标。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充分保障,城乡居民民主政冶权利得到切实维护,福利服务对象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民间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切实有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公开、透明、规范,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三是将民政机制建设作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内容。通过健全完善领导机制、部门协作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整合民政事业发展资源,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上述关于民政方位、发展目标和机制建设的认识得到了省政府的赞同,并写入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步加强民政工作加快发展民政事业的意见》(浙政发(2007]26号),作为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的重要文件下发,为加大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力度进一步明确了方向。
(二)突出重点问题研究,提升把握全局、协调推进能力。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浙江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不断加强对影响民政事业发展重要问题的研究,稳妥处理好民政公益事业与社会化、破除行业垄断与促进行业发展、严格执法与为民服务、政府管理和社会投入等重大关系,拟定下发了系列政策性文件,认真谋划民政事业发展战略格局。一是促进民政功能的有效延伸。不断强化民政工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推进民政工作从“兜底”型保障逐步向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保障转变,将民政对象由“最可爱的人”和“最可怜的人”等特殊群体拓展到全体社会成员。二是优化民政事业发展布局。不断增强民政事业发展的均衡性,推动工作布局从原来以农村为主逐步向城乡并重转变,促进城乡民政事业共同发展。三是深入推进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民政工作方式实现从临时性、分散性、救急性保障向整体制度性安排和规范化建设转变。四是创新民政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民政工作机制由政府主导型逐步向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方向发展。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
(三)创新调研工作栽体,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完善调研工作制度,重新修订《浙江省民政厅调查研究工作考核办法》,落实厅领导、各局处室和直属单位的调研工作责任制,努力营造领导总抓、处室协同、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调研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利契机,在全省民政系统范围内广泛开展以“创为民解困新业绩、树为民服务新形象”为主题,以“走千村、访万户,知民情、解民困,创业绩、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走千访万”活动,全体民政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通过深入调查走访,了解基层工作实际、群众诉求和民政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仔细分析原因,研究思路对策,不断推动调查研究工作迈上新台阶。截至目前,全省民政系统已走访10401个村(社区),18572人,收集意见5799条,出台整改措施956个。同时,创新调研工作载体,筹备和举办首届“浙江民政论坛”,向社会和民政系统委托研究课题和自选课题30余个,并提供资金、技术、人员等全方位保障。目前,论坛筹备工作已接近尾声,共收到系统内外理论研究成果70余篇。届时,民政论坛将邀请省内外著名专家学者进行讲学,并交流优秀理论成果,进一步开阔全省民政系统干部的理论视野,提高理论研究和指导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深化民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加强民政管理体制改革,处理好影响民政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关系等意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殡葬改革为突破口,稳步推进民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民政行政职能,逐步形成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民政事
业发展的良好格局。
(一)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针对殡葬行业“管办不分、职责不明”的问题,在湖州等地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着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去年底,会同省编办出台了《关于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加强和规范殡葬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浙民事[2006]269号),并在湖州召开殡葬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管办分离、依法监管、强化执法、规范服务”的殡葬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全省各地按照部署加快推进“两个剥离”,即将原来由殡葬事业单位承担的服务职能中,把可市场化、社会化服务的职能剥离;把行政管理与执法监督职能剥离,进一步明晰民政机关、殡葬监管执法机构、殡仪服务单位职责,切实理顺殡葬管理体制,促进殡葬行业规范发展。同时,不断加大殡葬管理工作力度,全省遗体火化率达到98%,共有生态墓地、骨灰存放处18000多个,生态葬法覆盖80%以上的村,“三沿五区”治理率达到90%以上,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是推进民政管理体制改革,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社会福利服务需求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我们以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为重点,合理界定公益和市场化服务的范围,应当由政府提供的纯公共福利服务,政府提供兜底保障;应当通过局部市场化、社会化提供的准公共服务,通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办法,进一步促进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切实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会同省发改委下发了《浙江省社会福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坚持以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为重点,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探索社会福利社会化新机制。选择100个村开展了“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建设试点,明确到2010年,全省“农村星光老年之家”达到1万个。进一步深化城市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强化农村工作基础。“明天计划”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已为880人次病残孤儿施行手术康复治疗。“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进展顺利,湖州、嘉兴儿童福利机构已建成投入使用。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5万人次。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三)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以发展民间组织、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建设和管理,是实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转变社会治理模式,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在充分调研摸底,并反复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意见的基础上,提请省政府下发了《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会同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浙江省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今年9月底前实现各级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在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彻底脱钩。为规范行业协会与现职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关系,会同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现职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现职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等规定。通过这些措施,切实加强了行业协会自身能力建设,充分引导和规范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管理、打破行业垄断、促进公平竞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目前,脱钩工作已基本完成。切实加强和谐社区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认真组织调查研究,起草并提请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筹备召开了全省和谐社区电视电话会议,就全省的和谐社区建设做出了部署。会同省发改委制定下发了《浙江省“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会同省建设厅启动了社区布局规划研究等工作。全面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着力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提出了用三年或者更短的时间,全省各城市社区的工作服务用房面积达到350平方米以上,省级安排4115万元对欠发达地区进行补助;精心组织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发展居民自我服务,推进市场化服务,不断提高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和全国农村社区实验县、市(区)申报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今年重点调研课题――《农村新社区建设研究》。进一步做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村群众选举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完善民致法规体系,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进一步加强民政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等意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重点加强了法规体系、机构队伍建设、执法等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民政法规体系。针对我省民政法制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组织力量,在对照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法规体系建设。配合省人大完成全省首个立法质量评估――《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质量评估工作。对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规范全省殡葬管理工作,推动殡葬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效果进行了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并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殡葬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指出了条例存在的滞后方面和薄弱环节,并于今年开始,紧锣密鼓地开展对条例的修订工作,目前基础工作已准备就绪。加强立法调研工作,研究制定了民政立法中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加快立法进程。重点做好优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殡葬管理、慈善事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区划地名等重点立法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法规对民政事业的全覆盖,为民政实现依法行政提供充足的法律法规依据。《浙江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目前,我们正着手进行《浙江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规起草、修订工作,做好“十一五”期间有关立法的准备工作。
(二)加强民政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的法制机构和队伍是确保民政法制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基础。一是充实专业法制工作队伍。我们经过多次协调、磋商,积极争取省机构编制部门对我厅法制机构建设的大力支持,省编委已正式作出批复。同意我厅设立独立的政策法规处,并增加了相应的领导职数和行政编制。积极引进专业法律人才,配齐配强我厅民政法制工作队伍。二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健全民政行政管理干部和民政执法人员上岗法制培训和日常培训制度,拓展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扩大培训范围,切实提高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的法冶意识、法制素养和学法、用法的主动性,不断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去年以来,我们已举办了2期行政执法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底还将举办
2期培训。
(三)深化民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重点加强殡葬执法体制改革,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实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理清了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执法部门工作职责,实现了管理职能和执法职能的有效分离。民政行政机关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殡葬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殡葬政策、规划,依法承办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有关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加强对所属殡葬执法机构、殡葬服务单位的领导和管理;殡葬执法机构受同级民政部门委托,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殡葬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本辖区内火化馆、殡仪馆、公墓、墓地、骨灰安(存)放室等殡葬服务单位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殡葬监管执法机构已有90个,共有工作人员451人,实现馆、所、墓分离的有63个,占总数的70%;财政全额拨款单位74个,占总数的82%,有力地加强了殡葬监管执法工作。在殡葬执法改革初见成效的基础上,我们尝试将这一经验推广到其他民政工作领域,目前正着手研究建立统一的民政执法队伍,覆盖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民间组织管理、社区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社会事务等所有业务,不断提高民政执法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民政各项法规、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民政工作对象的各项合法权益。
四、加大对民致事业的投入,建立多元化民政事业资盒保障机制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加大民政事业投入,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等意见和建议,我们针对当前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对民政事业资金保障机制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多渠道筹集民政事业资金,初步建立了以财政投入为主体,以福利彩票公益金、慈善捐赠资金、社会投入资金为补充的民政事业资金保障体系。同步制定下发了《浙江省省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不断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完善多元化民政事业资金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切实发挥公共财政的主渠道作用。今年l至8月,各级财政投人民政事业发展资金23.35亿元,比去年增长14.9%。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使资金支持重点向衙州、丽水等欠发达地区倾斜。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民政事业发展领域,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不断提高慈善资金的募集能力和使用效益,切实形成对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的有效补充,历年累计筹集善款已达38亿元。全面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福利彩票发行量不断创出历史新高,1至8月已销售福利彩票26.52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9.28亿元。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企业,促进福利企业回报社会福利事业,上半年全省福利企业完成总产值728.88亿元,安置残疾人近10万人。
(二)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实现均衡发展。重点对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进行了探索,不断深化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社会帮扶、慈善救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均衡发展。不断解决设施薄弱、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切实降低救助门槛,拓宽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率先在全国制定出台了《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试行)》,有效提高了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修订完善了《浙江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医疗救助门槛不断降低,即时救助等办法逐步推广。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倒塌房屋裁定工作规范化建设在探索实践中积累经验。至6月底,全省共有低保对象64.3万人。支出保障金3.5亿元,同比增长22%;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56亿元,救助90.39万人次。先后下拨1800万元资金重点扶持52家敬老院建设,并下拨900万元补助“五保三无”对象医疗费用。同时,不断提高敬老院规范化建设水平,对敬老院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不断规范民政财务管理。一是提高民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重新修订并下发了《浙江省民政厅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浙民计(2006]256号),对我厅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在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方面,要求厅机关的各项收入均必须纳入部门预算;在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方面,要求各局处室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准确测算各项目预算数;在部门预算执行到位率方面,要求各局处室严格按照省财政核准的项目内容和金额使用经费,不得新增项目.也不得超预算,当年的预算原则上要求当年完成。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我们联合省财政厅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完善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出台《浙江省省级集中供养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浙江省省级捐赠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并对《浙江省救灾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重新修订。三是规范民政事业收费。联合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对殡仪馆火化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调整,对殡仪服务收费作了进一步规范。四是加强财务检查和指导。联合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对全省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救灾资金、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四)提高民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了《浙江省省级民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规定:每年选择2至3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其中对年度安排资金在300万元(含)以上的、用于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直接支出的资金,必须进行绩效自评;对年度安排资金在300万元以下的厅直属事业单位,每年至少自行选择1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充分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编制和安排经费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重新修订了《浙江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独立的预决算制度,并根据“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公益金的使用必须贯彻和体现“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对申报的项目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严格的审核,优先安排省本级重大项目、市县示范性项目。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适当调整并明确省、市、县三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成比例,减少中间拨付环节,及时将福利彩票公益金转化为社会福利事业项目资金,加快我省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重点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在用足用好公益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益,明确要求公益金不得沉淀。
五、进一步加强民致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夯奋基层民致工作基础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意
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和职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不断完善富有民政系统特色的惩防体系。认真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我省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明确惩防体系建设教育、监督、惩治、组织保障等具体要求,并对阶段性工作重点进行了量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基层民政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实现全省民政系统12类基层窗口单位政务公开事项全面公开,并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对重大事项、资金分配、人事任免等决策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配套制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并纳入2007年度对市和对直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干部使用和评先创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促使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做到“守土有责”、“一岗双责”。制发《2007年度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点》,与具体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检查和落实,明确责任,落实分工。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重大事项决策均按要求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加强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严格防止和杜绝职务犯罪现象。同时,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从源头上保证队伍的廉洁自律,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能力。
(三)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针对全省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们专门组织力量对全省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并形成报告,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我们的要求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在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上,省政府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民政队伍建设,特别是针对基层民政工作日益繁重的实际,切实增强乡镇街道民政工作力量,落实村、社区民政工作联络员制度,形成与履行民政职责要求相适应的人员配备。各地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台州等部分地区率先实现了重大突破,每个乡镇(街道)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并将工作网络向村、社区有效延伸。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基层的民政工作网络,基层民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四)大力发展职业社会工作者队伍。职业社工队伍是民政工作队伍的有效补充,是拓展民政公共服务领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力量。我们根据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并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残障康复、社区服务等领域进行探索,力争通过加强职业社会工作规划、管理和指导,健全专业培训、岗位设置、职业水平评价等相关制度,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目前,我们已经在省残疾儿鸯康复中心等单位和地区进行试点,并拟于近期召开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
民政工作履职情况范文3
2020是政府依法履职第一年,如何在新时代下,以案促改,完成各机关的整改目标任务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众所周知,长期以来“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方向,而这次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上更是提到了需要进一步加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步伐。同时对打击防范各级党政机关的腐败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近期发生的案例就在我们的身边,令人触目惊心。给我也有很强的警示作用,时刻提醒自己无论何时何地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操守,杜绝任何不法违纪行为的出现。以下是我对这些案例的几点看法及自己的未来的规划。
一、莫为蝇头小利迷惑。能够在民政机关工作,不管是我或者其他同事,都是经历了多年的学习,准备。在立足于自己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遵守社会主义法律道德规范是最基本的要求。
二、切勿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权利不是用来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而是应该发挥正面积极的引导指导作用。我们要做的更应在实际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同时将自己的眼光看长远,我们要做的是民政工作,是服务于人民,为社会稳定发展的民生大事,如果只看眼前一点小利益,放弃了自己的原则和立场,背弃社会主义价值观,那将最终毁了自己,也给组织和党抹黑。
三、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态度。我们是服务部门,是为广大的人民群众解决问题的部门。所有国家立足的根本都是人民,选择这样一份职业意味着这就是我们要承担的义务。任何时候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急人民之所需,把人民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处理。坚决杜绝任何推诿,逃避责任的行为,积极主动,发挥自己应有的职责,在认真服务的过程中实现个人价值。
民政工作履职情况范文4
民政工作直接面对的是广大基层人民群众,是展现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载体。开展以查找、防控、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于规范民政工作行为、加强民政资金监督管理、提升民政队伍社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一)“六措并举”夯实工作平台
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广泛发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订工作方案。按照“立足岗位实际、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整体稳步推进”的原则,对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了精心计划和安排。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了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广泛动员。四是明确工作目标。明确了以“找准廉政风险点,建立完善防控机制,打造清正廉洁队伍”为工作重点,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管理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五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了局领导,机关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六是强化监督考核。定期对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五位一体”查找风险点
我们在查找风险点的过程中,从“职权梳理,流程再造”入手,采取自己查、相互找、组织点、社会评、集体定“五位一体”的形式,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三个方面存在的风险,积极主动查找专项资金分配、工程建设项目、物品采购、内部财务、人事任免、行政审批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全体干部职工结合目前的岗位职责、任职情况等实际,对照履职尽责、执行制度的现状,细化分析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内容及表现形式,由科室写出廉政风险评估报告。目前,机关和直属单位共查找出廉政风险点237个,其中,A级风险点32个、B级风险点76个,C级风险点129个。为使风险防控措施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们将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归类,分级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绘制了风险防控流程图,做到了科室、岗位、人员、职责、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六落实。
(三)“五制联动”健全防控机制
我们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中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评估和分析,按照“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的总体思路,以制度建设为核心,逐步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制度、队伍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五制联动”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一是规范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人事调整、大额资金支出、大宗物资购买处置、基本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二是优化工作流程制度。印发了《民政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手册》,进一步优化了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养老福利机构申办等20项业务工作流程。三是完善队伍建设制度。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教育,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政治和业务素质。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为民宗旨意识淡薄,严重影响队伍形象的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五是强化社会监督制度。将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公示,并聘请13名行风监督员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五个结合”构建长效机制
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过程中,我们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融入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强化“五个结合”,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将廉政风险防控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发动干部职工立足岗位,争做廉洁自律和勤政为民的表率,树立争创一流的意识,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将廉政风险防控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将“一岗双责”、廉洁自律承诺、行政效能建设等同步纳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将廉政风险防控与行风建设相结合。认真查找为民解难工作中存在的风险薄弱环节,扎扎实实为民政对象和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四是将廉政风险防控与创建“学习型机关”相结合。认真查找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业务能力、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学习提高。五是将廉政风险防控与推进业务工作相结合。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民政法律法规,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勤政为民的能力,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初步成效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次人人参与廉洁自律教育的过程。我们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已初步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一是通过全员查找风险点,人人落实防控举措,增强了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意识,从源头上预防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干部职工通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强化了为民服务的理念,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三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各项预防措施,进一步规范了职工工作行为、业务工作流程、行政权利运行,形成了廉政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良性互动的良好格局。
三、几点体会
回顾半年多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情况,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查找风险点是基础。找准风险点是开展整个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基础,也是决定试点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根本。只有对风险点进行全面、准确的查找,才能有效制定防控措施,有的放矢地去防范。为把风险点找准、找全,我们经过多次反复最终确定各单位、科室、岗位的廉政风险点,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是关键。根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建章立制,实行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关键。我们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完善优化了救灾资金监管、低保动态管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等16项制度规范,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真正成为了干部职工预防腐败的“防火墙”。
民政工作履职情况范文5
鸡西市殡葬管理处于2015年5月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同市殡仪馆一同由鸡冠山旧址搬迁至现在的鸡恒公路,立新矿后身两公里处,其规模、建筑风格居全省领先地位,也是鸡西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惠及百姓一大举措。新的环境引领了新的理念、新的服务、新的措施,踏上了殡葬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新里程。
履职尽责 务实工作
一颗新星在它刚刚升起的时候,就闪烁着它无尽的光芒。新环境的建立,新一任领导班子到位,全新的管理,随之全面实施,而且是轰轰烈烈成效显著。
1.完善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新任领导班子到任后,先后完善了职工劳动纪律规定,工作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措施、职工职业道德、工作行为规范等多项规章制度,并利用工作的空闲时间进行集中培训、考核,努力用制度约束规范职工的工作行为。 实行了政务公开,建立了工作服务流程、主要职责 、服务承诺、收费价格、优惠政策公示板;建立了群众意见箱,征求意见单,将全处的工作和服务致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中。
2.强化行业监管,整治不法行为。针对殡葬市场一度出现的违法行为,发挥行业监管的作用,联合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依法实施整治和打击,先后取缔违法运尸车辆6台,并对无证无照违法经营殡葬用品的商业网点和兜售骨灰盒、土葬用品的非法商贩进行了整治和打击,使这一违法经营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净化了殡葬市场环境。
3.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环保殡葬新风尚。利用春节、清明等重大祭祀节日,采取广播宣传、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有效形式,广泛开展殡葬法规和绿色生态、低碳环保的殡葬祭祀宣传。并采取开设免费鲜花祭祀墙,哀思寄语墙,用鲜花、黄飘带换烧纸,开设天堂信箱填写祭祀卡片,设立贵宾祭祀厅等有效手段,倡导和引领绿色生态,低碳环保的新风尚。
美化环境 温馨肃雅
鸡西市殡葬管理处为了减少人们的恐惧心理,下功夫花力气美化、绿化环境,努力为广大百姓提供温馨肃雅的治丧场所。在新殡仪馆刚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坚持“以人为本”、“以丧属至上”的工作原则,强化美化、绿化工作,规避恐怖,提供温馨肃雅的治丧环境。根据不同群体需求,设立了大告别厅,提供了免费花圈、花篮、电子屏幕设施,从尊重的角度出发,设置了佛教、基督教综合宗教告别厅,并配备了电子屏幕、宗教挂图,设置豪华、贵宾、普通候灰休息厅,建立了宣传殡葬文化和改革成果的殡葬文化长廊,设置了豪华、高档、普通骨灰寄存室。投资近10万元,对院内环境进行了美化、绿化,移栽云杉、丁香等绿化树200余棵,苍松翠柏、丁香、白桦,斑马横线簇拥下的环境温馨肃雅,如同一个大型的花园式建筑群,雅致而不落俗套,肃穆而不单调,融入了人文关怀,彰显了古朴、温馨肃雅的文化风格,较好地体现了对逝者和家属的尊重。
贴心服务 便民利民
“献爱心抚慰悲伤,动真情点燃希望”是鸡西市殡葬管理处全体职工为丧属提供贴心服务的工作准则,为了把这个准则真正落到实处,鸡西市殡葬管理处积极推行贴心服务措施,便民利民,惠及民生。
1.24小时全天候服务。管理处向社会作出了24小时全天候提供服务的公开承诺,并做到了有求必应,随叫随到,随时提供最贴心的服务,并承诺市内20分,外区40分到达的服务时限,不论白天、黑夜、节日假期各部门等候服务,做到了急家属之所急,想家属之所想,不论贫富、贵贱、职位高低,只要有需求上门服务,抬尸、料理后事,一视同仁。
2.“天使伴左右”引导服务。针对部门分散,家属不熟悉环境的实际,管理处想丧属之所需,从接待、火化、结算、候灰休息、骨灰寄存,实施免费提供引导服务措施,指定专人穿戴肃雅,佩戴标志,全程解疑答惑引导服务。实施免费温馨送灰服务,待骨灰火化完毕后,由专职引导员陪同骨灰专程送到丧属候灰休息室,充分体现了对丧属和逝者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