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诊所医疗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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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诊所医疗管理制度

口腔诊所医疗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济南市 ; 口腔诊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卫生监督

随着口腔诊疗机构数量的增加,伴随而来的医疗废弃物日益增多,如何对疾病诊疗后的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置管理已成为监督部门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内容。规范管理是否到位,不仅关系到改善社会环境、医院环境卫生污染状况;而且关系到医院医务人员、就诊病人的身体健康;重要的是关系到有效地减少和预防病原微生物流行传播疾病。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2006年5月济南市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260余家口腔诊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的产生、分类、收集、转运的全过程都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1.口腔诊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种类

感染性废物口腔诊疗机构诊疗工作与综合性医院门诊诊疗工作不尽相同,其疾病受口腔特殊的组织解剖生理特点的限制,分科细,治疗途径多,产生的医用废弃物种类多、数量多,例如:污染的各种敷料,如:棉条、棉球、棉签、小纱布、小毛巾、牙胶、小纸捻等,数量众多的敷料均染有血液、唾液,成为医用废弃敷料交叉感染的途径之一。

非感染性医疗废物诊治牙病所使用的各种重金属类,如汞、砷、铅等特殊废弃物;病理科废弃的各种病理组织切片标本;检验科废弃的各种血液标本、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废血清、废标本、采血用品等;修复科、正畸科废弃的技工印模材料、石膏模型、石英砂等;药剂科废弃的挥发性、蒸发性化学药剂废气;各科室废弃的损伤性刀片、缝合针、扩大针、金属车针、拔髓针等,同样对医院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及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

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一次性无菌医疗器具的推广使用,对预防口腔疾病诊疗起到了预防作用,受到病人、医护人员的欢迎。但增多的医用废弃物如:一次性治疗盘、口镜、镊子、探针、漱口杯、手套、胸巾、印模、托盘、注射器、针头等的处置使医院难以承受。这些废物可成为最直接的污染源头,成为血液性疾病传播的传染源。这些医疗废弃物在医院的产生不仅对医院内医务人员有造成感染的危险,也可能污染环境造成社会疾病的流行。

以上这些口腔诊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于种类繁多,也给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增加了难度。

2.济南市口腔诊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济南市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1家,一级以上(含一级)医疗机构及较大规模口腔诊所约100余家均已参加集中处置,由于对这些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较大,基本能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执行,但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而其余未参加集中处置的小的牙科诊所则违规现象比较严重。综合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 组织管理及制度不健全表现在:小规模的口腔诊所无组织及制度,较大规模的口腔诊疗机构虽然有组织制度、但不健全。未建立主管和监管部门,或两者未能协调配合。对医疗废弃物的类别、规范、处置缺乏足够的重视,使组织管理制度落实和执行流于形式,长期以来未能引起各级部门重视。如:无专职管理部门;医疗部门、护理部门、感染管理部门的协调、检查、监督职责不到位。

2.2分类环节控制不严格 医院医疗废弃物的产生、分类、收集、回收、运输等环节应是一个连续的系统程序,但我们在检查时发现:诊疗后废物混放、混装;如损伤性废物与医用其他废物混放、混装;医用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混送;医疗废物装袋过满、封口不严导致的医疗废物散落等现象依然存在,电梯旁、楼道内、甚至马路上都可见到医疗废弃物留下的痕迹。未建立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或记录不完整,这些为传播疾病埋下了严重隐患。

2.3规范操作不严格表现在:诊疗使用后注射器与针头不卸或不分类;一次性治疗配套盘器械用毕不分类混放一起;一次性手套、口杯、纸巾使用后丢弃在生活垃圾箱内等,缺乏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的意识,既没有保护病人,也未到达保护自身健康的目的。

2.4对相关人员缺乏相应的培训表现在: 医务人员防护认识不到位 ,防护认识淡化,认为医疗废物怎么处置是保洁员、院务部门、感染管理部门的事,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思想重视;缺乏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缺乏必要的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专业技术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尤其是医疗废物收集人员,从事医疗废物收集工作的一般是保洁员或物业公司,由于这项工作工作环境差,待遇低,人员更换频繁,导致了培训及防护工作跟不上,而针对这一人群的职业健康体检更是无从谈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工作人员未经过相应的专业知识及防护知识的培训,素质较差,从而造成了医疗废弃物不规范收集处理。

2.5集中处置工作不能全面落实:济南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仅1家,收费较高,赢利的目的性较强,与医疗废物处置的公益性及社会性不能较好的匹配,造成了参与集中处置的单位经济负担太重,影响了对医疗废物处理的投入,小的诊所因为费用太高,不愿加入集中处置;而集中处置单位为降低自身成本,经常不能及时清运医疗废物,对不好收费的小单位不予接受,这些都对医疗废物的管理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2.6 医疗废物包装物及容器不符合要求:部分小牙科诊所盛放医疗废物不使用黄色塑料袋,而是随意放在纸箱里或黑色垃圾袋里;部分医疗机构虽使用了黄色垃圾袋,但无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盛放针头、安瓿等损伤性废物的锐器盒使用不普遍,部分单位将针头等损伤性废物直接混入感染性废物盛放在垃圾袋中,有些虽然分类放置,但盛放损伤性废物的容器多为纸箱子或各种小瓶子,都不符合规要求。

3 口腔诊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中的对策

3.1加强组织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建立由一个部门牵头,多部门负责的行政管理组织,责任分清。各科室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标准执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工作中对医用废弃物处置的职责和工作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回收人员体检制度等,将医疗废弃物的管理纳入医疗后勤管理质量范畴,最好建立医疗废物处理日常检查奖惩制度。

口腔诊所医疗管理制度范文2

一、人员执业、地址变更问题

【法律规定】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执业医师法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从目前我市检查的情况看,有近10%的诊所不是开业申请人在执业,而聘任的人员多数没有办理医师变更注册。有的诊所有医师没护士、有的有护士没医师,个别诊所甚至是护士现场执业,近期,市监督所对一家诊所进行了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是因为没有坐诊医生,由护士进行现场执业,导致患者延误病情死亡。这样的事例不少,由于人员执业导致的医疗纠纷在我市屡屡出现。关于诊所聘用人员行医问题,卫生部有专门的司法解释:第没有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和已取得证书未进行变更注册的人员都视为非卫生技术人员。一部分执业人员未及时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变更注册。关于诊所擅自变更执业地点问题,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时候,已经对诊所进行了核准登记,核定了诊疗科目和执业地点,不是随便可以变更的,变更要首先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今年,我们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5家诊所擅自变更了执业地点,均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超范围执业和夸大宣传问题

【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二)医疗机构地址;(三)所有制形式;(四)医疗机构类别;(五)诊疗科目;(六)床位数;(七)接诊时间;(八)联系电话。

根据检查情况,多数诊所能基本按照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但是有个别诊所存在超范围执业情况,有的内科诊所公然宣传治疗妇科、外科、皮肤科、儿科等疾病,目前,我市审批的诊所中除内科、中医、口腔诊所外,只审批了1家美容诊所和1家皮肤科诊所。检查发现有个别诊所甚至违法开展妇科手术、放环、取环、流产输卵管结扎术、早期终止妊娠术等项目。关于夸大宣传的问题,个体诊所在媒体医疗广告的现象比较少,但是个别诊所通过散发小广告,门头广告牌宣传的现象很普遍,多数有内容违规,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医疗广告前的审查制度,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成品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方可。二是限制了医疗广告内容,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8项内容;同时,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出现以下八项内容,即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迷信、荒诞的;贬低他人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并规定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或变相医疗广告。

三、消毒、隔离技术规范问题

【法律规定】《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医疗机构使用消毒剂必须索取生产经营1、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3、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有几个方面,一是医护人员消毒隔离观念差,消毒剂、消毒器械使用不正确、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有使用过期消毒剂的现象。二是紫外线消毒不规范,个体诊所不做消毒记录,有的做记录但是没有紫外线消毒累计时间,大家知道,紫外线消毒是消毒的重要环节,每天必须严格执行,才能保证物体表面及空气质量,保证注射室的无菌状态。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是,有的诊所注射室存放生活物品,甚至将注射台当餐桌吃饭。这种情况不在少数,这是极不安全的行为。

四、医疗文书书写、保存

【法律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品和第一类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处方的主要问题:1.医师不签名或者签名不全;2.不具处方权的开处方;3.处方不按要求存放和保存(随处乱扔);4.药品剂量不规范;5.处方格式不规范(有的未按要求使用新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和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处方是诊疗行为最重要的医疗文书,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具有法律、技术、经济责任。大家一定要重视处方的书写规范并按规定保存。没有处方权的一定不要在处方上签名。我们目前已经统一了处方,有个别诊所还未使用。

五、传染病管理方面

【法律规定】《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第三十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传染病管理工作是医疗机构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目前情况看,多数的诊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一多半的诊所没有建立传染病登记制度,总以为传染病与自己无关,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对传染病有救治义务,第一次接诊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医疗机构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注意:不要拒绝接收传染病人,要按照要求及时办理转诊手续。这次,我们为大家统一配备了传染病登记簿,当你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一定要认真登记,并按时限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六、医疗废弃物处置问题

【法律规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第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通过检查,我市个体诊所在医疗废物处置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多,1.医疗废物随处乱放2.未分类3.无警示标识4.未用黄色塑料袋包装甚至有个别单位将医疗废物进行买卖。今年,我们对诊所统一进行要求:由于我市已经建立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必须按要求集中处置,这次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提供了资料,大家尽快与处置中心联系,根据各自的情况与处置中心签订协议。我们在明年四、五月份将联合环保部门进行检查,对不能按规定处理医疗废物的单位,将进行行政处罚。

七、内部管理方面

1.门牌不一致现象突出:多数诊所悬挂的门牌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名称不一致。有的叫“康复门诊”有点叫“某某社区门诊”、“某某小区门诊”有的门牌上宣传治疗疾病内容,这都是不规范的。

2.内部账册记录混乱,门诊记录、消毒记录乱写乱画,好的用笔记本,有的用学生演草纸五花八门,不严肃。

口腔诊所医疗管理制度范文3

一、做好医改相关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政策,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继续巩固完善医疗联合体建设,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切入点,探索城乡居民签约服务,逐步落实上下联动、急慢分治、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服务模式。

(二)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市级医院与受援卫生院结合实际签订2016年度对口支援协议,明确对口支援目标任务,细化支援措施,强化监督考核,带动受援医院管理和专业技术水平提升。

(三)加强二级综合医院急诊重症监护科、病理科、疾控科和康复科建设,加快推进市精神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做好人员培训、设备购置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16年投入使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社会资本办医相关政策和措施,营造良好的民营医院发展氛围,逐步提高民营医院占全市医疗资源比例和发展质量,构建公立与民营医疗机构有序竞争、优势互补、良性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四)提高老年病医疗护理服务能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提高老年病的诊疗管理水平及医疗护理质量,增强康复医疗能力,建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有效衔接机制。

(五)继续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做好各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统一药品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零差率销售工作;继续加强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管理,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要达到30%,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要达到45%,其他市级综合医院使用比例不低于50%,专科医院应优先配备基本药物,凸显基本药物主体地位。各医院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基本药物使用制度,促进基本药物合理应用。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建立部分药品价格谈判机制,规范和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六)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理顺工作流程,推进制度落实,做好对困难群体的疾病应急救助工作。

(七)深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扩大专业及病种覆盖面,扩大医院覆盖面,提高临床路径入组率,提高出院患者完成路径率。

(八)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有效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做好医改相关其他医政医管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持续加强医疗机构准入和行业监管

(九)结合医改和全市医疗卫生“十三五”规划,编制出台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十)依法加强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准入管理,完善审批程序,严格审批行为,配合监督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一)持续实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十大指标”运行监管目标责任制,持续实施一级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万里行目标考核工作。积极推动医院向精细化管理发展,带动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服务效率、合理用药、费用控制等关键指标进一步好转。

(十二)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安排做好2016年度全省三级医院巡查工作。

(十三)按照省卫生计生委“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的方针,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做好医院评审评价工作。

(十四)加强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明确的限制类和备案类医疗技术管理工作,做好医疗质量动态监管。

(十五)加强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管理,进一步加强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手术部、麻醉科、产房、血液净化室、新生儿病房、口腔科、内镜室、消毒供应中心(室)及药学部等医疗机构重点部门、重点科室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以及口腔诊所的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能力。

(十六)持续加强合理用药监管工作。重点突出卫生院及以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监管,加大处方点评和督查力度。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以及上报工作,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水平。

(十七)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市级医疗机构质量控制带头作用,重点加强检验、病理、麻醉、心血管介入、急救、血液透析、新生儿等专业质量控制工作,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十八)继续做好医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严格标准、严肃考纪,加大考场违纪违规查处力度,建立合格医师队伍。进一步规范执业医师注册管理。

(十九)继续做好无偿献血和血液安全管理工作。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巩固无偿献血成果,做好先进申报及表彰工作,建立无偿献血科学管理长效机制,保障临床用血供给,保证血液质量安全,血液核酸检测率100%。加强临床合理用血管理,继续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开展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工作,确保输血安全。

(二十)积极组织医政管理干部及医院管理骨干参与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

三、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二十一)持续推进“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针对优化就诊程序、缩短就诊时间、改善就诊环境等医疗服务指标,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切实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二十二)认真落实省卫生计生委、日报报业集团、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展示服务成果,宣传行业正能量,争取在全省“示范医院”、“示范科室”、“优秀医务工作者”系列评选活动中榜上有名。

(二十三)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强力推进三级医院非急诊预约挂号”要求,逐步提高市人民医院非急诊预约挂号比例,合理引导患者非急诊预约,改善就医秩序,营造温馨就诊环境。

(二十四)加强基层护理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深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内涵建设,健全护理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管理体系。建立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建立护士科学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以护士岗位需求为导向、以胜任岗位为核心建立护士培训制度。探索开展养老护理、专业护理等特需护理服务。

(二十五)积极推动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医院精细化、数字化管理水平。

(二十六)积极推动以市人民医院为轴心的全市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互联网+医疗服务”行动在省、市、镇及村的医疗服务领域顺利实施。

(二十七)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机制顺利实施,合理引导医疗纠纷进入第三方人民调解程序。所有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缴纳医疗风险基金或医疗责任险,研究制定门诊部、个体诊所缴纳医疗风险基金和医疗责任险方案。加强医患沟通,规范投诉管理,做好院内调解工作,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持续开展医疗纠纷案例分析讲评活动,强化医务人员医疗纠纷防范意识,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对“医闹”的打击力度,杜绝涉医违法案件发生。

(二十八)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卫办发〔2007〕29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体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广大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技术水平。

四、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二十九)继续完善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按照《省乡镇卫生院急诊科建设标准》加快卫生院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按照《省急救站建设基本标准》,继续加强市急救中心和各二级医院EICU的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对院前急救人员的岗位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适应新时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救治需要,提升院前急救水平。

(三十)持续做好各项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和我市艾滋病医疗救治政策,疏通救治渠道,完善救治措施,充分调动定点救治机构人员积极性,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确实提高艾滋病医疗救治水平。建立健全各类传染病的医疗救治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感染性疾病门诊和预检分诊点建设,切实做好感染性疾病的门诊筛查、检测报告和隔离救治工作;加强呼吸道、肠道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的应急救治能力建设,适时做好季节性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

五、实施中医药优先发展战略,提升中医事业发展能力

(三十一)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升级,大力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进基层活动,提升城乡居民中医药文化和养生保健知识知晓率。推进市中医院为龙头的中医医联体建设,力争11个卫生院全部设立中医科、中药房,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群众提供简便廉验的中医药服务。以市中医院为依托,建立市级医养救治基地,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服务功能,形成健康养老特色品牌。

六、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为重点,提升医学科技教育水平

(三十二)持续做好省级重点专科和市级重点专科的管理工作;选拔、培养、引进、管理好学科带头人;加大对重点专科的扶持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促进医疗技术通过引进、联合、研发等不断更新;建立和完善奖励制度和激励机制,提升区域内医疗机构急危重症诊治能力,降低市外转诊率。

(三十三)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内涵建设,基地建设,学员管理;继续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录、培养及就业工作,认真落实毕业学生待遇等相关问题;大力培养全科医生,继续做好卫生院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要求,加大全科医生师资培训力度,逐步建立适合我市的全科医生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医疗服务需求,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推进“3+2”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工作;扎实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加强乡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七、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