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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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

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范文1

调查结果显示,所有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专用包装袋(容器)、交接记录、集中处置和签订处置协议方面均符合要求,社区服务站和个体医疗机构存在一定的问题;在医疗废物外包装中文标签方面所有的医疗机构均不符合要求;在运送工具和运送工具的清洗消毒发那个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均不符合要求(表2)。

2医疗废物暂存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废物暂存点的选址、存储设施、有门上锁、警示标识方面均符合要求,不符合的主要问题为: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混有生活垃圾,无门无锁无警示标识,可开启门窗未装纱门纱窗,无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废物暂存间设在工作区域,无警示标识,内有大量工作人员个人物品混放;检查时医疗废物暂存场所无人,但医疗废物暂存间并未上锁;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有生活垃圾混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及个体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时长平均符合率较低,调查显示最长暂存时间达到15天(表3)。

3问题分析

3.1主要存在问题

此次调查发现,丹阳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及个体医疗机构,存在法律意识不强、医废管理人员相关知识欠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不够规范、处置人员未开展健康体检,整体队伍水平不高、无专用转运工具、运送工具未清洗消毒、暂存间及卫生设施不符合要求、登记交接记录不完备,医疗废物暂存时间偏长等问题。

3.2原因分析

(1)认识不足、意识淡漠。部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缺少法律意识,对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对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护人员培训不够;部分个体诊所负责人只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认为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没什么区别,只顾着日常的诊疗,而对医疗废物缺少相应的认识和管理。(2)硬件限制、先天不足。小型医疗卫生单位场地规模较小,没有空间设立独立隔离的医疗废物暂存点[5],有的是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的位置不符合要求,没能远离医疗人员活动区,有的和生活垃圾存放处混在一起。(3)处置垄断、能力不够。环保部门规定,每个地市级原则上只设一家工业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所占业务比例远远少于工业废物,因此处置中心对医疗废物处置的重视程度不够。作为本市唯一的一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来说,在做好市区大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同时,要按时做好所管辖县(市、区)及乡镇的其他小型医疗内的医疗废物转送工作客观上存在一定的难度,尤其是农村的基层医疗机构,即便与处置中心签订了合同,处置中心也无法及时运送医疗废物[6]。

4对策

4.1专长结合科学监管

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是医疗机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降低院内感染的重要措施。对医疗废物的监管除了专项监督检查,还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和卫生行政部门监管的长效机制。完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防护措施和应急保障制度,做好暴露后的预防措施、医学观察及预防性用药等,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免疫接种[7],才能有效提升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效果,规范管理行为。

4.2细化法规强化服务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如何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处置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定,但只是原则性的条款,例如“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日常监督检查时也发现,部分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常常对该建立哪些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不知晓,只是从网上下载一些制度应付检查。因此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应加强指导服务,帮助医疗机构建立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例如“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可以帮助医疗机构确定培训的内容和周期,用细化的指南指导医疗机构组织培训。同时应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工作指南,认真执行。

4.3严格执法加大处罚

本次检查,我们对16家医疗卫生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并提出整改期限和要求,在整改复查环节,这16家医疗卫生单位对存在问题均进行了整改,医疗废物管理和硬件设施配备上了一个台阶。可见,在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工作中,我们需要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对医疗卫生单位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法律条款的行为,采取行政处罚手段,对今后医疗卫生单位重复类似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不断规范其守法行为。

4.4普及宣传实施公益

检查中发现,不仅是有些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知识不了解,甚至不清楚哪些是属于医疗废物,而且几乎没有医护人员会告知患者哪些物品属于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该如何处置,因此,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的社会化普及化宣传尤为重要。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大在新闻媒体上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医疗废物及其危害的认识,增强公众法制观念和污染预防的意识。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有利于环境保护,防止疾病传播,具有明确的社会效益,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应当得到政府高度重视。建议政府加大投入,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增加医疗废物处置的专项资金投入,引入市场机制,在县级市增加设立相应规模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确保农村基础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安全集中处置。

4.5强化协调全程管理

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范文2

1 资料与方法

根据卫生部2005年5月1日实施的《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口腔诊疗器械消毒规章制度、诊疗器械能否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医务人员是否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口腔诊疗区域与器械清洗消毒区域是否分开、对消毒、灭菌效果是否进行监测等9项内容。采用现场监督检查、询问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查阅有关部门管理资料等方法填写检查表。

2 结果

对37家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市级医院4家、中心卫生院7家、乡镇(街道)卫生院10家、民营医院1家、民营门诊部8家、牙科诊所7家,结果见表1。

检查结果显示,仅有43%的单位建立了口腔诊疗器械消毒规章制度。100%的市级医院、71%的中心卫生院、80%的乡镇卫生院、62.5%的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了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黏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口腔器械的灭菌。100%的市级医院、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68.8%的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了接触病人完整黏膜、皮肤的口腔器械的消毒。只有5%的单位对修复正畸模型送技工室前进行消毒。有30%的单位能对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清洗、消毒。78%的单位牙科医务人员上岗操作时能戴口罩、帽子,能洗手和进行手消毒。只有41%的单位能规范处置口腔诊疗产生的医疗废物。有14%的单位对医疗废物处理单独设置,布局合理,不存在交叉污染。有11%的单位对灭菌和消毒效果进行监测。有41%的单位能按照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程序进行清洗消毒。

3 讨论

本次检查发现,有些单位口腔诊疗器械消毒规章制度不健全,职责不落实。主要是对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口腔诊疗器械和清洗消毒器械缺乏。要真正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首先要有足够的口腔诊疗器械,才能满足其病人周转使用,其次要有快速消毒灭菌的器械,才能保证达到消毒灭菌效果后给病人使用,并满足病人的求诊需求。但目前矛盾最突出的是牙科手机,因牙科手机价格较高,一般医疗机构配备数量不足,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牙科手机数量很少,多数是在没有灭菌的情况下给病人使用。其他如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数量也不足。在消毒灭菌器械装备上除少数单位已有快速高压高温灭菌器和超声波振荡清洗器外,相当多单位还在使用手提式高压消毒锅,甚至个别单位连最基本的手提式高压消毒锅都没有,无法保证有效的消毒灭菌。

一些单位未严格按照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程序进行清洗消毒,无专用器械清洗消毒间。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包括清洗、器械维护与保养、消毒或者灭菌、贮存等工作程序,但实际消毒工作中往往忽视清洗过程,只用流水简单冲洗,不采用手工刷洗或者超声清洗,有的甚至不清洗,直接放入消毒液当中,如车针、根管治疗器械等;用化学方法进行浸泡消毒或灭菌后,在器械使用前不用无菌水将残留的消毒液冲洗干净;多数医疗机构未设置专门的器械清洗消毒间,与口腔诊疗区域混合在一起。一些口腔科医技人员消毒灭菌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淡漠。相当多的口腔科医技人员搞不清灭菌和消毒的区别,哪些器械需要灭菌,哪些需要消毒,用化学方法消毒灭菌,不知道需要多少浓度和时间才能达到消毒或灭菌的效果。在实际操作中用过后的口腔诊疗器械随意堆放在治疗台上,牙科综合治疗台血迹斑斑,更不要说每日清洗消毒了。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采用2%戊二醛浸泡灭菌,但用后污染的和已灭菌待用的器械混合放置,失去灭菌的作用。口腔科医技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不戴口罩、帽子、手套,特别是不习惯戴手套,认为戴手套会影响操作,却没有做到操作前及操作后严格洗手或者消毒,不能做到每治疗一个病人更换一副手套,这样既对病人不利,也失去对医务人员自身的防护。接触过病人体液甚至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在送技工室前多数未经消毒,从事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或灭菌人员也未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如戴口罩、防护手套等。

多数被查单位未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采用压力蒸气灭菌的可能会进行化学监测,但没有记录,其他的生物学监测、化学消毒剂浓度和微生物污染监测均未开展。总之未把监测工作作为常规工作来做,化学消毒剂是否有效,消毒灭菌是否达到标准,都是心中无数。一些单位医疗废物处置不够规范。口腔科诊疗过程中会产生许多危险的医疗废物,如接触过伤口、血液的探针、针头、棉球等,但医务人员没有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置要求分类收集及时处置,医疗废物随意处置现象比较普遍,如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不使用专用的医疗废物袋和利器盒,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2e及一次性口腔诊疗器械放置在操作台上,棉球随地可见。

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范文3

为继续加大乙肝防控力度,消除免疫空白儿童,实现卫生部《**-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7]1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乡镇为单位,15岁以下儿童(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乙肝疫苗全程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对象

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经调查未接种或未完成3针次乙肝疫苗接种的儿童。

既往有乙肝病史或乙肝两对半检查中有一项阳性者,不予补种。

三、疫苗规格、补种针次和免疫程序

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使用5μg酵母苗,1992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使用10μg酵母苗。

既往未接种乙肝疫苗(包括免疫史不清)者,应补种3针次;既往接种少于3针者,应补足3针。

免疫程序按照0、1、6月程序接种。第二针与第一针的间隔时间应≥28天,第三针与第二针间隔时间应≥60天。

四、时间安排

查漏补种工作分两年完成:2007年完成小学及小学以下儿童及相应年龄散居儿童(1995年1月1日至现场接种期间出生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2008年完成1992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

(一)2007年8月中旬前县级完成工作部署。制订下发《2007-2008年**县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召开乡镇师资培训会议并进行部署动员。

(二)2007年8月25日前,各乡镇完成参与查漏补种工作接种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逐级下发乙肝疫苗和配套注射器至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

(三)2007年9月5日前,各乡镇完成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负责查验免疫史的班主任老师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2007年9月15日前各学校、托幼机构完成所有新生的查验证工作和所有在校学生乙肝免疫史摸底调查工作。

(五)组织实施2007年度乙肝疫苗接种。

1、无免疫史儿童

(1)2007年10月完成第一针乙肝疫苗的补种工作;

(2)2007年11月完成第二针乙肝疫苗的补种工作;

(3)2008年3-4月完成第三针乙肝疫苗的补种工作。

2、免疫史不全儿童

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乙肝疫苗的补种工作。

(六)2007年12月底前,各乡镇卫生院逐级上报2007年度查漏补种工作进度资料。2008年5月底前逐级完成资料收集、统计和活动总结并上报。

(七)2008年度查漏补种工作启动时间将根据疫苗及注射器到位时间另行通知。

五、技术措施

(一)人员培训

为确保各乡镇能按统一方案完成查漏补种工作,接种人员必须是经培训合格的卫生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查漏补种的目的、意义;查漏补种对象、时间、工作目标;应种对象的判定方法;疫苗及注射器使用、管理的要求;接种现场禁忌症和接种技术的掌握、副反应的报告与处理;各种表格的填写、上报与保存;督导、评估与总结等。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和各学区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负责本乡镇辖区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学校、托幼机构摸底调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要协同本乡镇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共同拟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对学校政教主任、托幼机构负责人和班主任老师按时进行培训,培训要突出摸底调查的相关知识内容,并下发培训教材。所有培训对象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

(二)摸底调查

以村(居)为单位开展摸底调查,调查对象为辖区内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中所有适龄儿童。各地承担摸底调查工作的科室和人员要加强重点地区的查漏补种工作,特别是流动儿童聚集地适龄儿童的排查工作。

调查内容为乙肝疫苗免疫史、乙肝病史、乙肝两对半检测结果。调查人员按要求对需要接种乙肝疫苗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认真填写《浙江省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摸底调查及补种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各预防接种门诊(点)要保存好本次查漏补种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以便检查、校对。

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结合新入学、入托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对所有在校、在园(所)儿童进行摸底调查,并确定查验证工作责任人和当地卫生部门做好工作联系。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要做好业务技术指导,在摸底调查过程中要及时帮助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解决疑难问题,确保摸底调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学校政教主任和托幼机构负责人负责本校或本园(所)儿童摸底调查的全面工作,督促各班按时进行摸底调查,和卫生部门沟通,及时解决各班在摸底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各班摸底调查工作实施质量控制。各班主任老师负责本班儿童的摸底调查工作,通过核查预防接种证、询问家长等查清儿童乙肝等疫苗免疫史、乙肝病史及乙肝二对半检测结果,认真填写《浙江省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摸底调查及补种情况登记表》,对需补种儿童发放“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告家长通知书”(见附件6)。

(三)免疫史判断

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史应结合接种证、接种卡和家长回忆综合判断。有接种证者以接种证为准;无接种证者以接种卡为准;无证无卡者,以家长回忆为准;无证无卡且家长回忆不清(即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

(四)接种预约

接种前要有书面告知书进行预约,尤其是要落实好乙肝疫苗第二、三针接种的衔接工作。由于乙肝疫苗需接种3针,且第二、三针间隔时间较长,在接种第一针和接种第二、三针前,要采取有效方式,及时通知每一个接种对象,落实好相关衔接工作。

(五)现场接种准备与实施

为保证接种质量,本次采用定点接种的方式。由于本次涉及接种对象数量众多,为保证全县接种工作能按时完成,人口较多地区较大乡镇要科学合理设置接种点;接种点设置情况要与摸底调查情况同时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县卫生局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接种工作。为方便在校在园(所)儿童补种工作,有条件的乡镇可在学校、托幼机构设置临时接种点。每个接种点都应有明显的标识和禁忌症告示。

接种时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本《实施方案》进行,有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一律不予接种,并做好副反应处理的准备工作;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进行安全接种,用后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处理;接种后接种人员要按规范做好接种记录,及时登记录入接种证(卡)。

整个查漏补种工作期间对新发现的或新到达的未接种或未完成3针次乙肝疫苗接种的儿童都必须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并作常规报告。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

在查漏补种过程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技术指导并要落实专人负责异常反应监测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要指定专人进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发生反应时,要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时进行处理,同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局。

(七)督导与快速评估

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联合成立二个工作督查组,下设八个技术督导、评估小组,分片负责,自接种准备阶段就开始督导,补种工作结束后进行查漏补种接种率快速评估。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处理,以保证查漏补种工作能顺利进行。督导人员名单见附件7。

各年度查漏补种工作完成后,督导组卫生工作人员要按《实施方案》要求在学校、企业和流动人口聚集地等场所对查漏补种工作进行接种率快速评估。快速评估的重点是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地区,如流动人口聚集地、大型工地、市场、边远山区、常规免疫薄弱区域。并根据评估结果再进行补种。

快速评估的方法及要求如下:全县在补种工作结束后的两天之内,统一开展接种率评估。评估方法:每个片区随机抽查1个乡(镇、办事处),每个乡(镇、办事处)以卫生院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抽查3个村(居),每村(居)入户调查10名儿童,累计调查30名儿童(实施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期间不在本地的儿童也要调查,注明来源,但不计入30名儿童之内)。结果的判定以接种登记记录或儿童家长回忆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接种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

评估现场应填写《查漏补种接种率快速评估表》(见附件4)。完成快速评估后,要及时汇总到《查漏补种接种率快速评估汇总表》(见附件5),并计算本次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

(八)资料汇总与报告

查漏补种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卫生院于2008年5月5日前按要求汇总数据上报各中心卫生院,各中心卫生院于5月8日前汇总有关数据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5月10日前汇总全县接种数据,并形成工作总结于5月10日前上报市疾控中心及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和县财政局。

六、职责分工

(一)本次活动实施免费接种,其中乙肝疫苗、注射器经费由省财政支出,其他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各乡镇要做好计划制订、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和村公共卫生联络员的作用,以保证本项活动的顺利实施。

(二)县教育局和学区负责对学校、托幼机构实施查漏补种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托幼机构落实查漏补种责任制;组织学校、托幼机构查漏补种责任人参加培训;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的考评内容,并加强督导检查。

(三)县卫生局负责查漏补种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做好人、财、物的调配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参与查漏补种活动,并加强督导检查。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并做好疫苗的运输、分发工作,对参与查漏补种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加强技术指导工作,在疫苗补种工作完成阶段做好资料汇总和分析工作。

(五)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接种对象的摸底调查和接种工作,对参与查漏补种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补种工作完成阶段做好资料汇总和分析工作。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要保证每个行政村有一名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参加摸底动员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能登记掌握所有目标儿童。

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监督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对象

(一)医疗机构: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县直各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卫生局负责辖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剂使用等情况,详见表1。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详见表2。

表格使用:每个受检查的医疗机构填写附表1;受检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填写附表2。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09年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09年4月—7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开展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2009年9月)为总结阶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卫生监督所要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09年9月15日前将附表3和工作总结书面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同时报卫生局疾基妇股备案。

县卫生监督所联系人:张昌华

卫生局疾基妇股联系人:李国燕

六、为确保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特成立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卫生监督工作组:

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

*

卫生监督工作组设在卫生监督所,由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配合,突出重点,严格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的监督检查。

(二)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纠正,依法严肃查处。

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范文5

一、工作目标

全面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持续加强院感防控,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坚决做到院内“零感染”。

二、成立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巡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三、全面开展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筛查大培训

(一)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

1、查感控专职队伍的建设。500张床位以下的机构至少配备3名感控管理人员。

2、查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查预检分诊设置是否规范,患者筛查、发热患者登记和引导就诊等工作是否及时、完整、规范。

3、查发热病人全封闭管理制度的落实。院内通道设置是否规范,查发热门诊是否独立设置CT、检验、药房、挂号收费等设备设施,查发热患者就诊信息是否及时上报,查发热门诊隔离留观病房是否充足并实行单人单间管理。

4、查集中过渡病房设置。查集中过渡病房是否单人单间设置。查医疗机构患者入院前是否在集中过渡病房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5、查陪护探视管理制度的落实。查住院患者陪护是否每天报告个人健康状况,查陪护、探视记录是否完整、及时。

6、查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的落实。院内环境和设备消毒是否规范,查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是否规范及时。

(二)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筛查

1、立即对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并常规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做好记录。

2、开展全院环境重点部位监测。根据人员接触、流动情况,适度扩大监测区域和密度。

3、加大医院环境中的监测频次,重点部位每周至少监测一次。

4、医疗机构每日进行院感巡查,发现问题,台帐管理,及时整改,及时销号。

(三)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培训

1、线上培训。充分运用远程会诊平台、互联网等平台对医务人员进行院感防控内容培训。

2、院内培训。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岗位特点,制定实用性、操作性强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内容,不断强化进行穿脱防护服实操演练,制定考题全员过关。不定期开展传染病疫情医院内暴发技术演练,全面提高医院感染暴发的防控和处置水平。

3、骨干培训。加强对科室感控督查员等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充分发挥其感控督导作用,带动科室的院感防控水平,从而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整体感染防控能力。

4、现场培训指导。对门诊部、诊所等分散小型医疗机构采取实地检查指导和现场培训的方式开展感控培训。

四、工作计划及职责分工

1、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科、中医药管理科负责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同康医院、康和护理院每月进行巡查。

2、基层卫生和妇幼科负责对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每月进行巡查。

3、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会同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个体诊所每月进行巡查。

五、工作要求

(一)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院感防控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筛查大培训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列出工作时间表,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要切实担起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开展自查、筛查和学习,确保工作组织周密细致,工作开展有力有序。

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范文6

根据省和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将医药价格改革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以“药品零差率、医保总额预付”为主线,以“一降一调一补助”为核心,2014年2月1日零时起,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和第二人民医院同步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涉及药品1300多种、2500个品规;调整医疗服务项目1567项。药品差价总额的80%通过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补偿,10%通过政府公共财政增加投入补偿,10%通过医疗机构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自行消化。2-5月份,县级公立医院平均药占比为37.59%,与去年同比下降4.96%。门急诊次均费用233.04元,增幅为12.77%,与去年基本持平。出院次均费用为9413.78元,增幅为2.3%,明显低于去年。门急诊次均费用、出院次均费用的增长幅度均低于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年增长幅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分别为14.78%和13.49%)。

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启动。

一是有序推进村卫生室提升工程。根据《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工程实施意见》要求,按照“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一政策”的建设原则,全面启动了村卫生室提升工程。全市规划设置村卫生室99个,年内完成50个建设任务。目前已完成39个,全部按照省示范村卫生室标准进行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等其它工作正按进度有序推进。新桥镇争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示范乡镇。在强化硬件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稳定基层卫生人员队伍。落实乡村医生报酬,养老保险到位率100%。实施大学生村医招聘计划,组织开展乡村医生适宜技术培训。二是加快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八圩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已完成工程封顶,生祠中心卫生院医技综合楼即将进入内部装修阶段。生祠中心卫生院从硬件建设和内涵建设两个方面扎实开展省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力争年内通过验收。虹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动了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三是加快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我市今年实施数字化门诊建设的8家单位,上半年已建成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3个,建设过程中按照规范要求,结合场地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建设。

三、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有序。

一是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项目考核评分标准。邀请省卫生厅专家进行项目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通报检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项目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二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落实。完成疾控预防控制绩效考核网上填报工作。传染病网络直报率100%,无漏报,疫情处置规范及时。1—5月份共发生急性传染病人1005例,发病率低于上年水平。规范医疗机构门诊日志等诊疗记录,常规开展腹泻病管理。落实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监测方案。全面宣传H7N9禽流感知识,设立发热门诊,实行预检分诊,按照“早发现、早诊治、早检测”诊疗原则,及时分发胶体金检测试剂1180人份和达菲2820盒,通过周密部署、精密组织、及时处置疑似病例,全市未发生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开展性病疫情监测,规范性病疫情报告。构建“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上半年报告结核病人175例,按要求及时做好转诊,转诊率100%,系统管理率达100% 。加强全市艾滋病综合防治。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成艾滋病抗体筛查实验室,乡镇卫生院建成艾滋病抗体检测点。1-5月份艾滋病初筛实验室检测总数为16893份,检测到18例HIV感染者或病人。落实各项血吸虫病防控。完成血防监测查螺,未查到活螺。做好计划免疫工作,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达标率100%,单苗接种率在95%以上,副反应报告率100%。实施死因登记报告。推进慢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启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全市累计建立健康档案605252份,建档率81.15%;老年人健康管理70158人,管理率77.95%;高血压建档管理72424人,规范管理率81%;糖尿病建档管理17246人,规范管理率84%。完成孕妇和婴幼儿尿碘监测1357人份、疟疾血检777人。开展市政供水、二次供水、省农村供水监测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测点水质监测。规范重性精神病管理。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培训。实施麻风病综合防治一体化试点项目。三是卫生监督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行为。将行政处罚案件结果进行及时公开,定期卫生监督信息。1-5月新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91件,复核许可证211件。从业人员培训发证共计2522名。实行公共场所单位量化分级管理,针对市区“五小”行业存在的卫生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细化学校卫生监督指导措施。完善职业卫生监督档案。强化医疗机构监管,做好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许可证的发证、校验工作。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各种卫生违法案件。共受理有关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34件,及时查处率100%。四是妇幼卫生工作完成序时目标。开展规范化妇儿保门诊建设,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妇幼工作整体水平,争创省级妇幼卫生先进市。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得到有效落实。1-5月份我市农村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392人,免费发放叶酸1805人,完成两癌筛查16855人,共查出宫颈癌前病变72人,宫颈癌14人;乳腺癌4人,检出患者全部接受正规治疗。孕产妇儿童保健全面推进。孕产妇保健管理人数 2927人,系统管理率98.21 %。住院分娩产妇总数2927人,活产数2954人,住院分娩率100 %;无孕产妇死亡;上报围产儿死亡4人,出生缺陷2人,出生缺陷率0.68‰。儿童保健管理率98.9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0.34‰。依法开展妇幼保健技术服务。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99.01%。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新生儿疾病筛查达到规范要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进一步加强,落实“三网监测”与质控工作。开展牙病普查普治工作。五是规范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组织网络,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完成卫生应急培训任务210余人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规范率和及时调查处理率100%。上半年调查处理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2起。调查处理城南小学流行性腮腺炎暴发疫情的1起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疫情发生后,迅速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了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六是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得到较好履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编制食品安全简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抓好重大节日、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乳制品、假冒“牛肉卷”以及鲜肉和肉制品等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5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四、医院建设与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加强机构准入管理。按照政务公开、有序开放的原则,依法、规范审批了1家民营医院和1家个体诊所,发放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举办医疗机构规范执业培训班。4月底5月初对全市260余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审核。二是加强卫技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组织426名医务人员参加卫技资格考试,77名医务人员申报高级职称,184名医务人员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18名医疗技术骨干参加务实进修,制定“七类人员”培训计划。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等工作。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一年的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目前在基层服务的城市医生有20余名。三是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省优质服务24条相关内容,狠抓核心制度的落实。全面实施电子病历,规范医患沟通,在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上寻找突破口,努力提高病案内在质量。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工作,将控制剖宫产率作为各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指标,切实降低我市接产机构剖宫产率。积极开展临床路径工作。目前二级医院实施了超过7种疾病的临床路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统一医疗废物处置流程,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以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为载体,全员学习《侵权责任法》,在技防上加大投入,设置医疗纠纷处置室,安装监控设施。全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延伸至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上半年共接待各级医疗纠纷投诉20余起,其中引导到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解16起,现场调解纠纷4起,无上访到市级的纠纷发生。四是药事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抗菌药物管理。抓好药品采购、药品调剂、药品质量及科室管理等各项工作,强化高危药品、有风险药品管理,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和药事法规培训,制度化进行处方医嘱点评、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合理用药监测及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范围,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上半年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网上采购基本药物总金额达2988.3万元。五是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创建。贯彻执行卫生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精神,落实临床护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服务规范和标准,做好基础护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优质示范病区数达省规定要求。坚持医疗机构护士长例会制度,组织开展全市护理技能操作比武活动,不断提高护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六是中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医三级网络进一步完善。市中医院中医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进一步巩固,较好的发挥了中医龙头作用,全面启动二级中医院的复核评审工作。加强中医药底网建设,生祠和太和2个中心卫生院申报省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工程,借助全市村卫生室提升工程,要求每个卫生院设置2个以上有中医特色的村卫生室。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市培训,作为我市师资对全市基层100名能中会西的医生进行培训。开展了第三届“中医药文化就在你身边”中医药科普巡讲活动。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工程。上半年累计为34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免费或优惠手术。

五、各项爱国卫生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大力开展群众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第25个爱国卫生月和第17个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大力倡导文明卫生行为,创造干净、整洁、卫生、优美的城乡环境。4月下旬,我市爱国卫生运动顺利通过省人大调研组调研。二是扎实推进创建卫生城市、卫生镇村创建。制定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行业达标细则,邀请全卫会专家库成员以及省创卫专家来我市开展创建培训,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及省级卫生镇、村的调研和现场指导。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即将迎接全卫会组织的暗访考核。季市镇创建卫生镇、9个省级卫生村和4个市卫生村创建有序推进。三是农村改厕工作完成序时目标。今年我市省改厕项目10000座任务。项目推进过程中,强化改厕宣传,组织开展改厕培训和督查指导,动态跟踪改厕工程质量和序时进度,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6480座改造任务,完成率64.8%。四是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落实。在清除四害孳生场所的同时,进行药物灭杀。3月份开展了全市春季灭鼠活动,投放毒饵5吨,有效降低了鼠密度。5月份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夏秋季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重点做好居民户、河道、垃圾中转站、公厕、农贸市场、建筑工地、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的“四害”灭杀,同时下发了除四害药品和器械。6月份对全市五小行业免费发放灭蟑药物及鼠笼2000只。定期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五是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以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全面深入推动全市健康教育工作。我市今年共有16所学校申报创建健康教育示范学校。1家企业创建“省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生祠镇争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镇。同时我市申报创建“行动”示范市。以创卫为契机,完善健康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成9条健康步道和20个健康教育广场,马州公园、牧城公园建成“健康主题公园”。六是控烟工作进一步深入。巩固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成果,推进机关、学校控烟。开展第26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活动。深入宾馆饭店、车站码头等场所,签订控烟责任书,设立控烟巡查员等,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全面提升控烟工作水平。

六、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卫生资源整合工作有效实施。根据市政府《市基层医疗机构资源整合实施意见通知》文件要求,10家改制卫生院回归公有,4家卫生院整合至中心卫生院。对原改制卫生院411名职工进行入编资格认定。二是岗位设置工作全面落实。完成原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率达100%。三是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完善、修订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巩固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各单位制订了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对2009年10月至2011年12月绩效工资进行补差发放。大部分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达到绩效工资水平。四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实行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基层人才建设的优惠政策,对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才,给予住房保障和工作津贴,对基层卫生院卫技人员,给予农村卫技人员工作津贴发放等。组织开展2014年卫技人才招聘工作。今年共招聘卫技人员59名,其中研究生15名,本科39名,大专5名,较好地保障了卫技人才的梯队建设。

七、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