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考评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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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考评细则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个统一’、‘四化建设’、‘四个转变’、‘四高目标’”的总体要求,确立以“基础工作、职能服务、消费维权、行政执法、‘两协’工作、社会评价”等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评体系,促进收费工商向监管服务工商转变,为争上工商工作新水平、促进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跨越发展、建设富裕秀美平安和谐新××作出积极贡献。

二、考核对象

15个基层分局、所。

三、考核方式

绩效考核坚持“五结合”的原则,即考核重点工作与考核基础性工作相结合,考核日常工作与考核创新工作相结合,定期检查考核与平时检查考核结合,考核组检查考核与机关科室(直属分局)检查考核相结合,效能监察与绩效评估相结合。

四、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由六个部分共85项组成。即基础工作、职能服务、消费维权、行政执法、“两协”工作、社会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工作39项共40分,职能服务23项共23分,消费维权10项共10分,行政执法8项共15分,“两协”工作2项共6分,社会评价3项共6分。同时,对争先进位、工作创新、宣传报道、文明创建、预算管理、执法办案、表彰通报实行加分,对出现新闻媒体曝光、集体上访、复议改处、诉讼败诉、通报批评等情况的实行罚分。

五、考评程序

1、市局成立基层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市局其他党组成员。成员:办公、人教、法规、监审、财务等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基层各单位对照《××市工商局基层单位绩效考评细则》(附后)进行自评,向市局考评办公室报送自评报告。

3、每年6月和12月,市局组织工作专班,对照《××市工商局基层单位绩效考评细则》进行初评。

4、市局考评办公室对自评和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报市局考核小组审定。

5、市局考评办公室将考评审定结果向基层单位反馈。

6、局长办公会对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和反馈情况进行审定,并对奖罚分事项进行认定,确定基层单位绩效考核的最终结果。

市局每年对基层单位绩效工作完成情况分半年和年底两次进行考评,加权计算年终考评分。其中,半年考评分按40%计算,年底考评分按60%计算。市局对于工作成绩突出、年终考核分数名列前茅的单位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六、奖罚分事项

(1)对创新工作实行加分制,半年考评一次,上半年考核创新点子的价值,年底考核创新思路的成效。创新思路具有一定价值并经局长办公会认可的,在半年考核时一个创新点子加0.5分,创新思路运用效果较好并经局长办公会认可的,在年终考核时一个创新点子加1分;创新成果被国家总局、省局、市局(含××市委市政府)推广认可的(须经局长办公会认定),在年终考核时分别加2.5分、2分、1.5分(总加分以5分为限)。

(2)宣传报道工作实行加分制,半年考评一次,根据《××市工商局宣传信息考核奖励办法》考核并奖励分。同时,工作经验被省局、孝感市局、市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按每次3分、2分、1分加分,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参照加分。由市局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评结果上报市局绩效考核办公室核实,由绩效考核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

(3)争先进位实行加分制,根据《××市工商局争先进位考核奖励办法》执行。由市局人教科组织实施,考评结果上报市局绩效考核办公室核实,由绩效考核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

(4)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奖罚分制,半年考评一次。实现罚没预算超10%加1分,每差5%扣1分。奖罚分情况由财务科负责统计报市局考核办公室核实后,由市局考核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

(5)执法办案数实现奖励分制,半年考一次。办案数超出市局下达任务数的,每超10%加2分,由法规科负责统计报市局考核办公室核实后,由市局考核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

(6)出现新闻媒体曝光事件经查证属实的和3人以上集体上访、复议改处、诉讼败诉、工作人员待岗以及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的,视情节每人(件)次扣1至10分(考核组核实后报经局长办公会认定),全年考评一次。凡在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工作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由局长办公会认定)。凡是出现一票否决问题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办公室考评细则范文2

一、考核对象

帮扶县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组、脱贫攻坚联合党总支。

二、考核时间

从2015年起,每年12月上旬开展干部驻村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根据考核内容,分类制定考评细则,详见附件1—6。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年终,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移民局等单位组成考核组,对“五个一”落实情况和干部驻村工作开展情况,采取自我鉴定、实地考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并将涉及干部个人的考核评分反馈干部派出单位。

(一)自我鉴定。由考核对象根据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认真填写《考核登记表》和《自查打分表》,与相关佐证资料一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实地考评。查,即查阅工作台账、工作日志、会议记录、民情日记、相关表册和自查报告等资料;看,即实地查看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富民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即由考核组主持召开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和工作队成员参加的考评会议,县级联系部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组长、联合总支书记代表分别进行述职;评,即考核组结合查、看、听的情况和分类考评细则对考核对象作出综合评价。

(三)综合评定。考核采取日常工作和年终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结合考核对象自查自评、日常工作情况和年终实地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结果运用

(一)县级领导干部要把对口联系帮扶乡镇、贫困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挥优势,立足实际,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述职,贫困村不脱贫,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不脱钩。

(二)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县委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的内容,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中央、省、市驻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评结果,由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三)第一书记考核等次不占县年度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由县委组织部反馈选派单位,由选派单位登记完善《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记入贫困村第一书记人事档案,作为对第一书记进行表彰、奖励、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的,撤销贫困村第一书记职务,由原单位重新选派。

办公室考评细则范文3

第二条实施机构市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教育科。

第三条考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着眼贡献,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四条考评对象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局属各二级机构班子成员

第五条考评内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绩效、重点工作目标、教育培训、办公环境卫生以及是否受到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等(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第六条考核方式及计分办法实行领导检查、部门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领导检查、部门考核基分为100分,群众评议基分为100分。每周,局领导带领有关部门同志深入各部门进行随机检查,实行动态考评。每月,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信息办等负责考核部门依据《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进行考核,并于月底将《市质监局月绩效考评登记表》(见附件2)交人事教育科。每季度首月5日前,人事教育科汇总后提交市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并对认定后的考核结果公示。在此基础上,组织考评对象进行季度测评,绩效考核季度测评按照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一般人员各占1/3比重进行测评打分,三项分数之和即为本季度个人绩效测评分数。

二级机构人员的扣、加分均计入该部门行政负责人和分管班子成员季度考核分。

季度考核个人成绩=考核分×60%+测评分×40%+加分。

第七条奖惩措施根据每季度个人绩效考核总成绩按照综合科室、业务科室和二级机构分别排出前三名和后三名,前三名人员全局通报表扬;后三名人员全局通报批评;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人员待岗学习15天,若上岗后仍被评为最后一名则直接调整岗位,并在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四个季度绩效考核的平均成绩作为个人平时考核成绩,年终考核时个人平时考核成绩占比60%,年终测评成绩占比40%,两项成绩之和将作为个人评优、评先依据。

办公室考评细则范文4

(一)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四下午不值班,在此期间值班人员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值班,不得迟到和早退。

(二)值班人员若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值班,可以由其他委员或干事代替值班,但事先要向办公室请假,若无法调动者则另外安排时间补值。

(三)由办公室人员对请假及缺席者进行统计,未值班者将会以缺勤处理。

(四)值班表上部级干部负责作好值班同学的出勤记录。

(五)值班内容:

1.对各部门上交的材料进行归类整理。

2.友善接待来访同学,虚心听取同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耐心解释团委各部门的工作,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并认真作好相应的工作记录。

3.如有电话,认真礼貌的接听,并及时做好记录,尽快通知相关人员。

4.协助各有需要的部门完成工作。

5.由每天值班人员做好办公室卫生工作(办公桌面整洁,地面整洁,垃圾清空),值班结束关灯,并锁门。

二.例会制度

(一)团委委员例会

1、时间:视情况而定

2、地点:团委办公室

3、程序与内容:

(1)、团委各委员对近期工作做简短汇报,并交流工作中的好的经验与困难;

(2)、团委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对阶段工作做总结和反思,并就团委的重要事项在委员会内交换意见,议事、表决;

(3)、各部门汇报近期工作;

(4)、其他有关事项的说明。

4、会议请假制度:

一般情况下向分管领导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申请,请假须写明请假原因及具体请假事宜和时间,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不参加会议。

5、在特殊情况下或必要时,可以召开团委委员扩大会议或团委全体成员会议。

6、团委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工作,并及时整理。

(二)各部工作会议

1、根据各部自身工作需要召开本部门成员例会,原则上每两周一次。

2、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总结,分配下一阶段工作,并及时把握其他部门工作动态,做好配合。

3、各部门还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另行安排会议。

4、会议召集人负责考勤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交办公室备案。

三.干事考评制度

(一)考评方法

1.评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团委各委员以记分形式对团委内有资格参加评分的各个干事自入团委至今的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2.时间:每学期期末召开全委会进行考评。团委委员对干事进行考评,应本着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各项相关标准进行,严禁给予人情分。

3.考评前须经该部门委员对相应干事的工作等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简述,并作必要的评价;委员根据干事的工作实际酌情进行打分。

4.各委员考评前必须认真阅读该条例。

5.考评以百分制记分,记分方式见考评细则。

(二)考评细则

总分为100分,从个人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能力五个方面进行考核,以1:2:1:1:5的加权比例计分。

1.个人素质(10分)

1)8~10分。为人谦虚谨慎,尊重他人,尊重工作,坚持真理

2)5~8分。比较认真努力,能做到实事求是

3)3~5分。为人浮躁,畏首畏尾,时常不能正确对待工作

4)0~3分。阳奉阴违,作风恶劣

2.工作态度(10+10=20分)

1)责任性(10分)

A.8~10分。岗位职责明确,能主动承担应负的责任,能保持较高的工作热情,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力所能及地帮助其他工作的开展

B.5~8分。对岗位职责有比较明确的认识,有工作热情,在上级的监督下能较好地承担责任,能帮助其他工作的开展

C.3~5分。岗位职责观念模糊,尚能完成任务,有时有推卸责任的现象

D.0~3分。全无职责观念或观念淡薄,对工作中的失误不能正确认识,时有逃避责任的情况发生,脾气乖张

2)纪律性(10分)

A.8~10分。能很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顺利完成各项常规工作,且能带头为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而努力

B.5~8分。能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完成各项常规工作,能自觉维持公众秩序

C.3~5分。尚能遵守规章制度,有时会发生无故不服从现象

D.0~3分。一再不遵守纪律,三令五申不知改过

(三)工作质量(10分)

1.8~10分。工作质量一贯良好,能自觉高标准完成工作

2.5~8分。工作质量较好,能符合要求

3.3~5分。在他人的督促下尚能较好地完成任务

4.0~3分。工作质量难以保证,完成工作吃力

(四)工作效率(10分)

1.8~10分。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能高效地完成任务、

2.5~8分。能保证质量,时间上能符合要求

3.3~5分。基本能按时完成任务

4.0~3分。工作拖拉,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影响集体工作进度

(五)工作能力(20+20+10=50分)

1.协作能力(20分)

1)15~20分。工作中能很好地与人达成协作关系,注重团队精神,积极主动与分团委其他成员沟通,人际关系融洽

2)10~15分。能积极与人协作,配合默契,人际关系良好,能得到大家的认可

3)5~10分。能与人和睦相处,与人配合方面稍有欠缺

4)0~5分。协调性差,不能与分团委成员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

2.应变能力(20分)

1)15~20分。完成工作出色,能采取适当的方法应对各类事情,包括能沉着冷静地应对一些突发事件

2)10~15分。工作成绩优良,能较好地应对各类事情

3)5~10分。工作成绩尚可,应变能力有欠缺

4)0~5分。应变能力差,甚至面对一般工作手足无措

3.创新能力(10分)

1)8~10分。结合实际情况,锐意求新,能经常对实际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2)5~8分。有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有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3)3~5分。创新能力不强,但偶尔能提出建议

4)0~3分。无创新能力,满足于现状,怠于思考

(六)学习成绩要求

1.各科总评成绩应在及格标准以上,含及格成绩

2.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七)常规参考值

参加考评的干事的常规考察,包括签到、值班、例会出勤等情况于考评工作前一周内统计出来,贴于公告栏通报,考评时作为一项参考数值,个别缺席情况严重的,可以酌情扣1~5分。

(八)考评组人员组成

1、考评组人员由团委全体委员组成

2、考评组组长由团委书记、副书记,团委办公室主任做好统筹、协助及前期准备工作和后期收尾工作,并及时向团委全体成员公示考评结果

(九)以上解释权归政治学院分团委所有。

四.部门活动上报制度

(一)部门举行活动,计划必须在活动前一周上交办公室,活动举行后3天内上交活动总结。办公室做好材料收缴工作。

(二)迟交扣2分,未交扣4分。办公室做好相关记录。

(三)活动结束以后,需以电子稿形式向办公室上交图片、文字等材料,以作备档之用。

(四)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三天向书记团说明。

五.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办法:

1.为加强对团委档案的科学管理,使得团委的档案工作能够做到“收得来,查得到;进得来,借得出”,更好地为团委工作服务,特制定本条例。

2..团委的全部档案采用年度——部门分类法,即各部门把形成的档案材料先按年度分开,再保存好本部门活动所形成的全部档案。

3..团委常规部门办公室主要是统一规范、指导、监督各常规部门的档案整理工作,并及时通知各常规部门及时上缴各种档案的复印件。

4..团委常规各部门以一个活动为单位进行立卷,立卷时必须严格遵循立卷程序。

5.团委各部门的重要文件资料必须使用“双套制”归档,即电子文档归档同时应归档相应的纸制文件。

6.团委各部门所有的重要电子档案必须一式三份,所有的照片在装入档案袋之前必须使用纸张包好,并在纸张上表明所属的活动。

7.各部门每月列出归档材料清单,并上报团委办公室。

(二)档案内容

1.工作档案包括分团委各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工作小结,各部门工作档案及其它有关档案,另外各部门应将其各项工作指示、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档案认真详实地加以记载,由分管书记定期检查

2.活动档案内容包括活动计划书,活动筹备情况,活动及进程结果,活动新闻稿,照片等各种文字与图像资料。

六.电脑使用制度

(一)电脑由办公管理,如需使用电脑,需事先向办公室说明,而后才能使用。

(二)办公室电脑只能用作团委文件的处理、存档以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各部门人员使用电脑时注意爱护电脑,不允许私人使用电脑。

(四)如电脑出现问题请及时通知办公室或相关人员进行维修。

七.物品管理制度

办公室考评细则范文5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考核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区建设与住房保障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容园林局、区城改办、环保分局的空气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为加强空气质量管理工作,成立由区四城联创办、区扬尘办、区监察局组成的区空气质量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四城联创办常务副主任、区扬尘办主任担任。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四城联创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并对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单、督办单进行督查落实。由区监察局、区市容园林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改办、区城管执法局、环保分局抽调专人参与检查考核。区监察局负责对本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第四条考核以月为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依据《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和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中关于空气质量管理的相关任务,按照《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细则(试行)》(详见附件)对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进行考核。

第五条区空气质量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考核评分结果通报区政府有关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

第六条空气质量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目标综合考评环保分值中拿出2分进行空气质量管理单项考核,年终以全年月考评平均得分进行折算。

办公室考评细则范文6

(一)考核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

(二)评比对象: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乡镇(街道)政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人员。

二、奖项设置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分别取乡镇(街道)、区直部门综合考核得分前三名,由区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二)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取全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综合考核总得分前六名,由区安委会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部门推荐,区考评组综合考评,取推荐人选的前10名,由区安委会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三、奖励标准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给予奖励5**元,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给予奖励3**元,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500元。

四、惩处标准

乡镇、街道辖区内,区直部门监管的行业、企业,在考核年度内发生1起1人以上(含1人)死亡的一般生产责任事故的,所在的乡镇、街道,负有监管职责的区直部门当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不予评定优秀等次;考核年度内发生1起死亡3人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实行责任追究。

纳入考核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年度内发生1起1人以上(含1人)死亡或者发生1起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重伤的一般生产责任事故的,当年不予评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其主管和直接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当年不予评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五、考核评比标准和条件

考核按乡镇(街道)、区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四个类别分别进行,采取百分制计算考核得分。具体评分(评比)标准详见《**市**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市**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考核评分细则》和《**市**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六、考核的组织实施

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年度考核的日常工作,年终组织区纪检监察、工会、人事、安监、法制等有关部门成立年度考核小组,对全区考核、评比对象进行综合考核评议,提出考核、评比奖励意见,报区有关会议研定。

本办法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市**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分乡镇、街道类和部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