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健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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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管理

医疗保健管理范文1

一、老干部医疗保健档案的内容

老干部医疗保健档案,是指以老干部个人健康为核心、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实现信息多渠道动态收集、满足老干部自身需要和健康管理的原始记录。老干部医疗保健档案主要包括:病历,常规检查、体检材料,影像资料,保健材料,家庭健康监测材料,家族病史记录,保健养生材料,用药常识记录,医疗证件,医疗收据等等。

二、老干部医疗保健档案的作用

1.凭证作用。老干部医疗保健档案是老干部医疗保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医学资料,它记录了每个人疾病的发生、发展、治疗和转归的过程。通过比较一段时间来所检查的资料和数据,可发现健康状况的变化,疾病发展趋向、治疗效果等情况,有利于下一步医疗保健的决策。如高血压病人根据血压值的变化,就能较好掌握控制血压的方法;糖尿病病人可了解血糖变化的规律,使病人对自己的病情变化做到心中有数。有些病人对某种药物接连发生过敏反应,这一情况记入健康档案,就可提示再就医时避免用这种药物。

2.参考作用。老干部带着医疗保健档案去医院看病,给医生诊治疾病也带来很大的方便,医生看到有些检查近来已经做过,就可避免重复。不仅为病人节约了医疗开支,还减少了病人因检查所带来的麻烦和痛苦,而且为病人的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提供了条件。万一病人在某些场合发生意外,也可根据健康档案资料判断病情,给予及时正确的处理。

三、老干部医疗保健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

1.档案管理意识不强。目前,多数部门在老干部医疗保健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上仍然处在一个比较落后的状态, 对老干部医疗保健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轻视老干部医疗保健材料的收集归档,老干部医疗保健材料处于自生自灭状态。

2.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档案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老干部医疗保健档案应该由哪一个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哪一个部门负责保管利用;档案管理办法、工作规划、工作制度由谁来制定或监督执行等等都不很明确。

3.医疗保健档案建档率不高。多数老干部管理部门没有开展老干部医疗保健档案工作,有的部门根本就没有建立老干部医疗保健档案工作的意识。有的开展了这项工作,因为多种困难和阻力,归档材料严重不全,医疗保健档案很难达到规范管理。

四、做好老干部医疗保健档案工作的对策

1.提高对老干部医疗保健档案工作的认识。首先要通过一切可利用的手段,宣传老干部医疗保健档案的重要性,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把老干部医疗保健档案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其次应根据老干部健康体检结果和体检单位给出的健康指导意见,研究制订促进老干部健康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促进老干部健康的各项工作。再次是提高老干部自身对建立医疗保健档案的认识,及时移交各种医疗保健资料,带动全体老干部行动起来,自然形成一种管理部门、老干部本人齐心合力共建老干部医疗保健档案的意识和氛围。

2.建立健全老干部医疗保健档案工作制度。老干部管理部门应将老干部医疗健康档案纳入工作日程,严格制定老干部医疗保健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制度。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范围,确定各工作人员的业务范围,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设立医疗健康档案室,配备电脑设施,医疗健康档案以人为单位,做到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医疗健康教育。 配置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配备电脑的应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医疗保健管理范文2

[关键词]健康保险,管理式医疗,道德风险

一、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

我国商业医疗保险自开办以来发展迅速,目前各寿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普遍都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同时首家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已经开业,还有部分正在筹建。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险种已经超过300个,商业健康保险服务的领域也日益拓宽,健康保险产品覆盖面广,社会影响明显增大。当前我国健康保险市场的主要特征有:

(一)健康险的发展和医疗改革及经济增长同步

在医疗改革进行之后,作为社会医疗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健康保险的覆盖面更宽,产品更加个性化,满足了医疗市场的需求,得到长足的发展。

(二)尽管我国健康险起步晚,但发展迅速,利润空间较大

2005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123019.4万元(见图1),自1999年以来在短短的6年内增长了8.5倍,年均增长率为23.5%,这远远超过了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而赔付和保费收入的比率自1999年—2005年分别为30%、19%、54%、41%、29%、34%、35%。除了在2001年的比例高于50%以外,其他年份均是在30%左右,说明商业健康保险还是有很大的利润空间,各大保险公司近年来争先恐后地发展健康险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三)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差距明显,健康保险在地区间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态势

以2006年1-5月的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来看,最高的三个地区分别为北京180087.96万元,江苏131890.48万元,上海126619.46万元,而最低的三个地区分别为0万元,青海1906.12万元,海南3323.12万元,差距巨大,当然这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就平均保费而言,东部发达地区最高,中部其次,西部最低(见图2)。北京的平均保费是贵州的47倍之多,地区差异明显。

(四)我国商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较窄,在整个保险业没有相应的地位,各项指标同发达国家甚至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差距很大

尽管目前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速度很快,但和其他险种相比所占比例仍然很低,其保费收入在人身险保费中所占比例2001年为4.32%,2002年为5.38%,2003年为8.03%,2004年为8.05%,2005年为8.4%,而英、美等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一般都在20%以上。从保险深度来看,2005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为182321亿元,健康险保费收入仅占GDP的0.17%,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该项指标要比我国高出许多。从保险密度上来看,2005年我国健康险的人均保费仅约23元,无论是从深度还是密度来讲,我国均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从覆盖面来看,我国由商业医疗保险提供保障的人群仅占总人口的3甲。左右,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一般为60%。我国的商业保险保费也只占个人承担医疗费用的10%,而这一比例在美国是50%。

二、我国健康保险中存在道德风险及费用控制问题

健康保险中最主要也是最关键的问题是道德风险的问题,健康保险关系中的三方:投保人、保险人、医疗机构不是同一个利益主体,掌握的信息也不对称,三者复杂的关系使得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对于投保人来讲,由于是第三方付费,对投保人没有任何节约的激励机制,缺乏动机去关心或监督医疗服务和成本,并有可能出现被保险方因为医疗服务的边际成本下降而对医疗服务的过度需求和过度使用,从而产生道德风险。

医疗市场信息的非对称性也使得被保险人很难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相反医疗机构处于信息技术的优势地位,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利用自己的专业化优势,进行供方诱导,给患者提供额外的不必要的服务,致使医疗费用上升,而这些费用将全部转嫁给保险人。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几乎不可能对费用进行控制,从而造成沉重的负担。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实行“以药养医、以患养医”的经营方针,医政体制改革明显滞后,这些因素都使得不合理的医疗费用节节攀升,健康保险的经营风险增大。

三、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必由之路——管理式医疗

管理式医疗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其核心内容是保险公司参与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它是把医疗服务与医疗服务所需资金的供给结合起来的一种系统。管理式医疗的根本原则是要负责管理病人所需要的各种服务,并将这些服务结合起来,基本的目标是通过促进恰当有效地使用医疗服务来降低医疗费用。

管理式医疗在服务中融合了保险和医疗提供这两个功能,极大地改变了对医疗机构的激励。在传统的情况下,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处于付费的位置,对病人及医生的行为无能为力,这势必导致医疗费用的上涨。而在管理式医疗保险模式下,医疗机构同意以一笔事先约定的固定费用负责满足一个病人全部的医疗保健,这就必然要对医疗费用进行控制,同时更加有效地利用医疗资源。管理式医疗的这种很强的激励机制,在兼顾医疗资源的利用和控制医疗费用二者之间就会更富有成效。因此,国外医疗保险模式的核心就是保险与医疗服务提供者成为利益共同体,这也是管理式医疗保险模式能够降低费用的根本原因。

(一)美国的经验

美国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兴起管理式医疗,管理式医疗机构主要包括健康维护者组织(HealthMaintenanceOrganization,HMO),优先医疗服务组织(PreferredProviderorganization,PPO),专有提供者组织(ExclusiveProviderOrganization,EPO),记点服务计划(Point-of-Service,POS)等。

自1973年美国颁布了健康维护组织法以后,各州都建立了大量的HMO。由于在控制费用方面优势明显,得到联邦政府的推崇,并通过相关立法给予推广。美国HMO将医疗服务提供者组织起来,为本地区的自愿参保者提供成套的综合医疗服务,并按人头或根据保障计划从HMO报销费用。根据保险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投保人的三者关系,HMO有以下三种组织模式:

1.团体模式。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向HMO缴纳保费,HMO与医师团体商议,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并按比例将保费支付给医师团体。投保人就医时,从与HMO有协议的医师那里得到医疗服务。

2.雇员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医师是HMO自己的雇员,从HMO领取工资。投保人向HMO交保费,生病时从HMO的医师那里得到医疗服务,省却了理赔环节。

3.网络模式。与团体模式不同的是HMO与多个医师团体签订协议,向不同的投保人群提供医疗保障。

HMO对医疗机构的支付方式主要有:

1.医生工资制:保险公司主要根据医生的实际工作日,以“工资”的形式来支付医生的劳务费用,这种方式主要用于HMO自己雇用的医师。

2.按人头付费制(Capitation):医生按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负责特定投保人群的医疗服务,其收入以医生所管辖的投保人数来计算,保险公司将以投保人的数量为标准按比例将部分保费预付给医生,之后保险人和投保人不再向医疗服务者支付任何费用。

3.按病种付费(DRG):DRG是根据疾病的分类,将住院病人按一定标准分为若干组,每组又根据疾病轻重程度分为若干级,对每一组中不同级别都制定相应的标准付费,这种结算方法主要针对某些专科医生。

优先医疗服务组织是一种建立在占领医疗市场和价格竞争基础上,协调医疗服务提供者与医疗服务购买者之间合同关系的一个中介组织。传统优先医疗服务组织建有自己的医疗服务网,通常包括基层保健医生和专业医生,为患者提供有成本效益的服务。优先医疗服务组织一般以实际提供的医疗服务为基础,采用比例付费法对医疗服务提供者进行补偿。优先医疗服务组织的参加者,可以在该组织提供的服务网内就医,不需支付额外费用;也可以到规定的服务网之外就医,不过要自己负担额外的医疗费用。

而把关医生是优先医疗服务组织规定每个参加者从优先医疗服务组织中选择一个基层保健医生作为其把关医生,通过控制参保病人使用什么样的医生,使用什么样的服务,控制住院天数来降低费用,这也是它与传统的优先医疗服务组织的一大区别。把关医生优先医疗服务组织同传统的优先医疗服务组织的另一大区别是,它采用人头支付法补偿基层保健医生的费用,结果将更多的财务风险转嫁给了医疗服务提供者。

专有提供者组织(EPO)类似于HMO,不同的是投保人只能找指定的医生看病,否则费用全部自担。指定的医生按服务项目价格收费,但收费可打折。它对加入其服务网络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选择更有限制性,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资信要求更加严格。所以病人可以得到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服务点计划(POS)是一种相对比较新的管理式医疗安排,服务点计划结合了HMO与PPO的特点,向计划参加者提供综合的医疗服务。计划服务网络内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收取固定的保费,一般不按实际收费,参加者也可以使用计划外的医疗服务,但在后者情况下其享受的福利相应减少,如分摊部分医疗费用,或支付更高的保费。对于部分特定的疾病,如器官移植、精神病治疗等则不能使用计划外的医疗服务。

(二)关于我国实行管理式医疗的建议

管理式医疗保险是在美国这种商业性医疗保险模式下发展并迅速壮大起来的,尽管如此,对于我国来讲还是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1.宏观方面

(1)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逐步修改相关法律条文,清除管理式医疗的制度,如《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限制了医疗机构参与商业健康保险的运作,《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公司不可以投资于医疗机构,《保险兼业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了兼业机构也不具备这方面的职能,《保险公司财务制度》限制了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向医院支付双方合作所得的合法渠道。

(2)政府对于管理式医疗组织要给予一定的财政、税收政策的优惠,促进其快速的发展,以应对当前我国医疗费用高速上涨的情况,不仅可以使投保人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也能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3)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避免出现医疗机构与保险人侵害投保人利益的事件,因为在健康保险的三者关系中,投保人处于弱势的地位,而医疗机构和保险人在管理式医疗制度下,具有共同的目标,即医疗费用的最小化,在这个前提之下二者可能合谋,使投保人得不到必须的、足够的医疗服务。

(4)建立一种完善的健康信息系统及其管理系统,在这种系统中,保险人可以查阅到投保人以往的健康信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程度。

2.微观方面

(1)通过开展预防保健服务和健康教育来控制费用,健康管理从被保险人的角度出发,通过降低被保险人的疾病发生率来控制赔款,从源头上控制医疗费用,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

(2)通过选择医疗服务提供者和对医疗服务使用的审核控制费用。首先对医生职业资格证明进行审查,通过对医生行医记录的调查,制订明确标准,挑选医疗服务提供者等。同时在医生提供医疗服务之前对其进行恰当的评估,以避免浪费和降低对病人的潜在风险,为投保人提供高质量的、必要的,恰当的医疗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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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管理范文3

关键词:医院管理;控制干部保健医疗费用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8-0282-01

在干部保健医疗不断完善和实施过程中,医院承担着重要的任务,它不仅是整个医疗服务的载体,而且是整个干部保健医疗的载体,近几年干部保健医疗费用明显增高,医院的任务不仅在给患者看好病的同时还要协助政府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因此,医院要将强化内部管理控制干部保健医疗费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1 建立干部保健医疗管理小组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有效手段

合理控制干部保健医疗费用离不开定点医院医疗保险的规范化管理,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因素是领导高度重视。我院成立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干部处等部门以及各主要临床科室主任组成的管理小组。管理小组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制定医院干保管理制度和指标考核标准,实行实时监控。

2 建立干保质量管理体系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有效工具

把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到临床科室和每位医生,医院建立了一套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为目标的考核标准评估指标体系以及奖惩措施。医院将干部医疗保健处(以下简称干保)的各项管理指标下达到各科室,使各科室和全科医生明确目标,合理控制费用。

干保处每月对各科医保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统计结果上报给院领导和各科室,并对超支部分按一定比例对科室和医生进行处罚,这样使每个科室和每位医生认识到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是与自己利益、科室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利于目标管理。

2.1 每月定期召开干保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医保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院领导和干保处的工作人员有针对性的对相关科室进行督促、指导,布置下一步工作。

2.2 在干保处、药剂科的配合下,开展对临床科室合理使用抗生素标准的培训,规范临床医师的抗生素使用行为,组织专家对手术科室围手术期的预防用药进行分析指导。

2.3在医疗费用的构成中,药品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因此,着力加强控制药品所占医疗费用比例相关重要。在药品使用上,我院加大了对干保药品目录内药品种类和结构的调整,在同样疗效的情况下首选国产药品,限制进口高价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并把抗菌素的种类降为50种.加强对各药品用量的监控,干保处每月对排名前20名的药品进行审批制度,药剂科将按医保政策关闭排名前列的不合理用药。医院还将定期进行用药合理性检查,对使用不合理用药的医生进行处罚。

2.4 住院处方设专人审核,严格遵守规定,两次住院间隔半个月以上。并对所有患者的用药、检查、治疗都有记载,连口服药没用完都别想再开另一合,静脉输液按疗程,如果病情特殊需要,医生打报告,科主任签字,报干保处审批。

3 建立医务人员培训制度是控制医疗费用有效前提

干保处对每年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医保知识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干保管理指标讲座,使全院医务人员对各项管理指标有清晰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真正把控制医疗费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4 建立信息化系统是控制医疗费用的有效基础

我院为了更好的配合市干部保健医疗办公室管理,重新更换了信息化系统,加强了His系统建设,做到了干保信息费用透明。干保处每天在网上实时监控,实时查询在院干保患者的医疗费用情况,审核在院医保患者费用明细,对用药量比较大、用药费用较高的医生进行重点监控并进行及时沟通提示,对经常超定额费用较大的科室进行监控,及时进行医保政策讲解和指导,协助科室主任制定措施并加以改进。

结语

由于加强了医院管理,制订了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使我院的不合理费用得到了有效控制,降低了病人的医疗费用,患者的满意度有了明显增加。

参考文献

医疗保健管理范文4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立足讲政治的高度,报告管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成效。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负责人要充分认识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持续性。严格按照卫生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和疾控中心的指导意见,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科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报告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追究到人,切实提高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

二、规范程序。及时报告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相关知识培训。提高报告质量。传染病病例的发现、登记、填卡、报告要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增强临床医生的报告意识、能力和水平。首诊医生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后,要进行登记、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报告给院内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人员。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人员要及时收集传染病信息,并及时、准确报告。要杜绝因临床医生和疫情信息管理人员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协调配合不力等原因造成传染病病例缓报、漏报、乱报、瞒报等现象的发生。

三、严密监控。坚持自查

各医疗卫生单位疫情信息报告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严密监控辖区内传染病病例、聚集性病例。如手足口病以及暴发的不明原因疾病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准确掌握辖区内的传染病信息。院内要坚持传染病报告每月自查、整改及疫情分析机制,要注重传染病防制业务知识的全员和村医的培训工作,做好节假日期间传染病病例的搜索、报告和管理,严禁因报告、搜索不及时,导致缓报、漏报、瞒报等现象的发生。

医疗保健管理范文5

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一)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二)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三)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进行管理。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既要考虑临床诊断、治疗的基本需要,也要兼顾不同地区经济状况和医疗技术水平的差异,做到科学合理,方便管理。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采用排除法分别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规定,组织制定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可以采用排除法,分别列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也可以采用准入法,分别列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对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省可适当增补,但不得删减。对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省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但必须严格控制调整的范围和幅度。

五、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对于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所列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规定具体的个人自付比例,并可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医院级别与专科特点、临床适应症、医疗技术人员资格等限定使用和制定相应的审批办法。未列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按国家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技术检测不合格的大型医疗设备,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六、参保人员发生的诊疗项目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按排除法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外的,或属于按准入法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要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和医学技术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各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要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调整的基础上作相应调整。

医疗保健管理范文6

(一)存在欺诈骗保行为

1.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套取基金。医院违规的主要表现:一是通过虚假住院、虚报费用等手段来骗取基金;二是把本不属于住院的病症采取收人住院或人不在医院的挂床住院方式来套取基金;三是将非医保项目换成医保项目申报费用。有的药店则利用医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提供方便,从中提取一定的手续费。

2.医保卡持卡人特别是享有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将本人的医保卡转借给他人冒名顶替去医院就医或到药店买药,造成一人持卡多人使用。

3.多头重复报销。目前,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等不同医疗保险险种实行属地管理,且统筹层次较低,结算系统尚未联网,一些人乘机在各险种或地区之间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在审核时很难发现,造成医保基金流失。

(二)“两定单位”的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不规范情况

1.过度医疗。医生诱导患者过度就医,一是进行无指征检查①、重复检查,或滥用高档医疗仪器进行检查等;二是不合理地使用处方和用药,多用药、滥用药、用贵药。住院不合理,降低出人院标准,诱导可在门诊治疗的患者住院治疗,小病大治大养。

2.弄虚作假,串换项目。主要表现为将医保不予报销的项目串换成医保报销的项目,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以外的项目换成目录以内的项目骗取医保,将不属于医疗报销范围的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交通肇事、医疗整形美容等费用纳人医保结算。

(三)“两定单位”的一些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规现象

1.串换药品。一是将自费药品、保健品甚至是各种食品、化妆品、生活用品、医药器械等换成医保药品名称结算医保资金,吸引参保人员刷卡消费,获取不当利益;二是有的特殊病定点药店将非特殊病用药申报为特殊病药品结算。

2.违反药品配售规定。有些单位不按医保外配处方规定剂量数量调剂药品、另行调换调剂药品或者伪造处方。经常出现的情况,一是超量、重复、超适应症、超物价规定配售药品;二是部分药店处方管理不规范,存在调配不合理处方、无处方、编造处方以销售处方药等问题。

3.医保管理不到位。一是一些药店未对医保药品单独建立进销存账,造成实际销售与医保结算对账困难;二是有的药店结算费用只传输药品总金额,不传输明细数据。

二、信息化条件下医疗保险管理安全对策

(一)对于欺诈骗保行为的对策

对于一人持卡多人拿药或者就医的行为,目前是采取加大医保监管力度,开展实地稽核、明察暗访、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受理举报等多项检查,不断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以保障广大参保职工的权益,但这仍难以达到较好的效果。因此,可以利用基于指纹识别的身份认证医保管理系统。身份认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数字身份的操作者即这个数字身份的合法拥有者。身份认证可以防止没有访问权限的人访问网络资源,这是保护网络资产的重要关口。在现有的多数应用系统中,用户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是采用传统的要求即用户输人“用户名和密码”的模式。这种模式密码人们容易忘记或被别人盗用,用户忘记了密码就无法进人系统,必须持有相关证件并通过系统管理员进行查询重置密码才能解决,如果系统管理员也忘记了密码,那么整个系统可能都无法使用,必须重新安装或用更复杂的方法才能解决。他人如果盗取用户密码冒用了用户身份就会给用户和国家造成经济损失。指纹具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指纹具有惟一性,到现在为止全世界仍然找不出两个具有完全相同指纹的手指;二是指纹具有稳定性,即从人出生六个月指纹长成到死亡后尸体腐烂,指纹纹线的结构、类型、统计特征的分布等都不会有太大变化。现在有关指纹识别的算法越来越成熟,不断出现新的指纹识别算法。通过用指纹识别来代替传统的身份认证方法,可以有效地解决传统医保系统身份认证中存在的问题,避免一人持卡多人就医或买药,就能为医保管理提供更好的安全性保障。

(二)进一步开发完善住院医生工作站系统和医保付费监管系统

针对过度医疗及弄虚作假骗取医保资金的情况,一是应进一步开发完善住院医生工作站系统,除了可以共享各科室信息化、促进临床资源的合理组织与分配、达到快速诊断和治疗的目的外,还可以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控预警,医生能实时从医保中心数据库中调取参保患者的门诊医疗信息,包括就诊次数、就诊时间、就诊医院、就诊诊断、发生费用等基本就诊信息以及医师处方明细,以便出具合理的后续治疗方案,防止参保职工采取多次变换定点单位、定点科室和医生过度利用医疗服务套取药品变卖获利,从而减少对医保资金的浪费,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二是进一步开发或完善医保付费监管系统,在数据库中把药品目录进行分类,把医保、新农合目录内和目录外的药品区分开。增加一些警示功能,如果医生选择范围外药品,则弹出消息框提示此药的使用范围,可有效防止医生乱开药、开贵药等,避免给患者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如果参保人员取药费用超过规定金额,则弹出消息框提示医师超量。添加管理部门对医生诊疗过程的审查功能,监督人员可根据监控系统筛查的疑似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稽核,对某些医生违反医保相关政策对患者不合理检查、用药等行为进行有效监督,能够更加有效地提高监管效率。 另外,还要进一步开发或完善医保付费评价系统。目前,社会普遍存在趋利思想,医生很难自觉主动地采用经济的治疗方案,除了完善医保付费方式外,还应增加医保付费评价系统,从患者年龄、性别、疾病诊断治疗、费用结构等方面进行分析,同时在不同地区、不同等级医院之间进行比较,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疾病诊疗付费标准,为今后医疗费用的预测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制定医保政策和完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加强对定点药店的监督管理

对定点药店要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利用实时监控程序,利用进销存管理系统管理药品、客户、供应商信息以及进行药品采购、药品销售、库存盘点、销售退货、客户回款等,并完善这些功能,这样就能方便管理者了解药店运营的情况,也能对药品进行统一管理,杜绝药店向参保人员销售化妆品、保健品、日用品、酒和食用油等物品并用医保卡结算的违规行为。

三、加强医管稽核组织,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一)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与管理

可抽调具有医学临床经验并且熟悉医保业务、法律、网络的专业人员组成医管稽查小组,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与管理。监督管理人员主要利用这些信息系统,通过调取医院的病历、药店的售药处方及药店的进销存账目等原始数据,注重检查“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及合理售药”等方面内容,对“两定”机构进行监督。同时,也对“两定”机构的药价、检查、医疗和经营的合规性进行监管以及医、患、保三方之间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并负责对“两定”机构每年度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二)加强对医保管理基金监管软件的应用

针对医保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应结合医保监控工作的实际需要,借鉴各地进行医保实时监控的经验,加强对医保管理基金监管软件的监测应用,注重从汇总数据和可疑数据的分析中发现问题。同时,要加强对软硬件的升级、管理、维护,根据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的特点不断完善软件功能,为加强医保监控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