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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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总结

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总结范文1

同志们:

借这次会议机会,我先给大家拜个晚年,祝大家新春愉快,同时,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社会保障战线上的全体干部职工,在过去的一年里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祝贺,预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刚才,建彬局长对08年的工作进行

了全面总结,对09年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希望同志们围绕新一年的工作任务目标,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任务,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去年的社会保障工作成绩显著,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要认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深刻认识到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虽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为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内在动力和坚实的经济基础,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但是随着经济形势、社会结构不断变化,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同时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不断增多。目前,覆盖我市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但根基还很不牢固,存在着覆盖范围还没有全面铺开,参保人群还较少等问题,同时,部分弱势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社会保险领域遗留下来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急需破解。特别是今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市部分企业已经出现减产甚至停产现象,经济形式不容乐观,势必会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造成极为不利影响。以上问题,给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可以说,经济社会领域的许多矛盾往往都是在社会保障这个环节反映出来。因此,社会保障工作已经成为反映社会和谐程度的重要晴雨表。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以人为本的直接体现,也是构建社会和谐的坚实基础。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认识到社会保障工作在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开拓进取,把社会保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在政策调整的基础上认真抓好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由于全球金融

危机的逐步加深,我国很多地方的经济发展已经出现放缓的趋势,我市也不例外。针对实际情况,国家、省、郑州市目前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方面也相应提供了相应的比较优惠和宽松的政策,以此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刚才王建彬局长在今年的工作安排中也对我市政策调整的初步方案做了说明,算是先给大家透个气,让大家有个心理上的准备。关于今年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我强调三点:一是各企业要提高主动缴费的意识。虽然现在经济形势不景气,但越是这样越要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凡受影响不大生产经营仍然正常的企业,一律不允许找借口拖欠。二是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好关口,对申报缓缴的困难企业要认真核实情况,不能出现钻空子问题,并要加强监控,力争在缓缴期过后把养老保险费足额征缴到位。三是社会保障部门要抓紧时间拟出具体的政策调整方案,力争二月底前报市政府进行研究。

三是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要保牌子。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近几年来一直保持着郑州市和河南省的先进地位,创出了响当当的名气和牌子。但创牌子难,保牌子更难,千万不能陶醉在既有成绩中裹足不前,否则,就很有可能被别人抢走牌子。刚才建彬局长提出的要在管理上创新意,在服务上创特色这个思路我认为就很好。因此,今年一定要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再上台阶,通过再创新、再发展和再提高,确保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先进地位和荣誉。

四是城镇居民医保工作要加大参保续费力度。我市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从2007年起步至今,参保人数已经达到5万多人。但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一些问题也逐步显示出来。特别是在去年的工作中,由于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导致新增参保和续保缴费工作进展缓慢,不尽人意,这对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长远开展是十分不利的。为此,各单位在今年的居民医保工作中一定要转变认识,站在为民想、解民忧的高度,真正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把工作落实好,以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早进入正常运行的健康发展轨道。另外,我再特别强调一点,去年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可以再放宽一个多月的时间,必须在3月底完成参保续费任务。

五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要加快进度。去年我市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后,进展迅速,效果良好,参保人数达到4万多人,位居郑州市前列,取得了比较理想的阶段性效果,已经基本步入正常运行状态。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不应忽视问题的存在,我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度还不平衡、参保人群呈现两极分化。从数量看,1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参保多的有6千多人,少的只有1千多人,差距悬殊;从参保群体上看,60周岁以下人群所占比重较低,这些都与郑州市提出的要求都还有较大差距。针对以上问题,我希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一定要注意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好组织好辖区群众的参保缴费,尽最大力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有一个大的跃升。

六是要认真抓好生育保险改革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我市今年要对生育保险进行全面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要将机关事业单位也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社保部门要早做准备,认真细致地做好基础性数据的调查测算工作,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机关事业单位要站在维护职工利益的高度,大力配合社保局的调研测算工作。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我市职工生育保险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同志们,我市当前发展的总体形势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但只要有信心和决心,机遇终归会大于挑战,希望终归会大于困难。今年的社会保障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压力大,责任重,我希望各单位一定要树立必胜信念,变困难为动力,立足实干,理解好、支持好、配合好社会保障工作,为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总结范文2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garyding2000”为你整理了这篇医疗保障局营商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指标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基本情况

市医保局配合市卫健委完成“包容普惠创新-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医疗福祉”指标的评估工作,根据市卫健委要求和工作职能,我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采取四项措施,积极配合卫健部门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医保支付,积极促进医疗联合体建设;

二是完善医保支付,积极促进远程医疗服务;

三是报销比例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合理就医;

四是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方便群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九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参保居民门诊就医发生的医保统筹费用,县、乡(镇)、村(社区)医联体(医共体)的医疗机构可统一打包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结算。九江市医疗保障局、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九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经办操作细则的通知》(九医保字[2020]41号)。

(二)建立九江市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将互联网(远程)复诊(项目编码:1110200002)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医师通过医疗机构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平台,直接向患者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复诊诊疗服务等,医保实行定额支付:三级医疗机构13元/次、二级医疗机构9元/次。

切实落实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文件要求,印发了《关于转发〈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制定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的通知》(九医保字[2020]67号)文件并抓好落实。

(三)拉开报销比例向基层就医倾斜。一是九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在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分别为100元、400元、6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60%;在市外住院的起付线为600元(办理转诊转院的)、800元(未办理转诊转院的),报销比例为50%(办理转诊转院的)、40%(未办理转诊转院的)。二是九江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在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均实行了差异化,基层医疗机构起付低,报销比例高。三是九江市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在市内乡(村)级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按65%比例报销,在县级中医院门诊中医药治疗费用按40%比例报销;因高血压、糖尿病在县级医疗机构的按50%比例报销。

完善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九人社发[2016]32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府厅发〔2015〕1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九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经办操作细则的通知》(九医保字[2020]41号)三个与医保支付相关的文件。

(四)规范异地就医备案。九江市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到九江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省内或跨省)住院治疗,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手续后,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无须先行垫付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切实落实省级文件,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九人社发[2017]20号)、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九人社发[2017]43号)。

三、工作成效

(一)实施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拉开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建立九江市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医保支付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的政策,方便群众门诊看病,引导群众就医基层首诊,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分诊诊疗制度落实推进。一是增强共济,加大了慢病人群的保障力度。通过实施门诊统筹,取代了原个人账户的门诊保障模式,门诊基金统筹集中使用,增强了共济功能,对年老体弱者治疗多发病、慢性病的年度报销不封顶,加大了门诊保障力度,激活了门诊基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基层,发挥了基层医疗机构作用。贯彻落实国家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把乡村基层医疗机构作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对基层医疗机构远程会诊纳入医保报销,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发挥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基层就医,看小病不出村;三是支持中医,弘扬了祖国传统医学。把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扩展到县级中医院的中医药治疗费用,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和重大疾病康复中的积极作用;四是统一结算,促进县域医联体建设。门诊统筹以县级为单位统一管理,基金以乡镇为单位包干使用,将“县级中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村(社区)卫生室(卫生服务站)”作为一个整体,统一结算医保费用,有力推动了县域内医共体建设和乡村基层医疗机构的一体化建设,促进了县、乡、村三级基层医疗机构的医联(共)体的联动合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分级诊疗的规范和秩序,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

(二)异地就医备案成效明显。九江市参保人员到九江市外就医住院治疗人数显著增强,医保基金支付费用也显著增长,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求。 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市共为41538位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上报工作,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情况:九江参保人员到省外异地就医,医院住院29530人次,共发生住院医疗费用67774.55万元,医保基金支付40978.15万元;同期外省异地人员到九江医疗机构就医,医院住院10965人次,共发生住院医疗费用13250.83万元,医保基金支付5676.03万元。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情况:九江参保人员到省外异地就医,医院住院21109人次,共发生住院医疗费用48184.34万元,医保基金支付28974.88万元;同期外省异地人员到九江医疗机构就医,医院住院8285人次,共发生住院医疗费用9638.4万元,医保基金支付4078.68万元。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情况:九江参保人员到省外异地就医,医院住院10319人次,共发生住院医疗费用24304.21万元,医保基金支付15722.01万元;同期外省异地人员到九江医疗机构就医,医院住院3960人次,共发生住院医疗费用5088.97万元,医保基金支付2151.51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及主要目标措施

(一)问题和难点

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差异化报销比例,我市已分别从2015年、2017年就已实行,但对促进推行分级诊疗的作用有限。在“治好病”和“多报销一点”的选择上,人民群众看重的还是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更加注重是能够治好病。《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字〔2016〕124号)文件明确: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居民续约率达到85%以上。全市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率进一步提高,力争县域内就诊率90%左右,力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以上,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到2020年,逐步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体人群,使每个家庭都拥有1名全科医生,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分级诊疗。

(二)主要目标措施

一是形成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二是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三是加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重点是要做实全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通过对在不同等级医院就医的参保人员给予不同比例报销,采取报销比例差异性来引导群众就近就医。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对在统筹区内的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5%、90%、85%,按转诊转院规定转诊到统筹区外的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75%,未按转诊转院规定自行到统筹区外的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60%;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对在统筹区内的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60%,按转诊转院规定转诊到统筹区外的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50%,未按转诊转院规定自行到统筹区外的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40%(比统筹区内三级医院少报20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差异化报销比例,我市已分别从2015年、2017年就已实行,但对促进推行分级诊疗的作用有限。在“治好病”和“多报销一点”的选择上,人民群众看重的还是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更加注重是能够治好病。分级诊疗制度能否顺利推行,关键还是要提升县级以下的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能够为群众看好病,能够让群众看得起病,获得群众的信任和满意,群众自然会选择就近就医,而不会舍近求远去看病就医。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2020年底前推进实施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统一全市医保基金征缴和支出,实现政策标准、基金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等全市统一,增加全市共济能力。

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总结范文3

“十二五”期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截止2015年6月底,全市累计实现就业9.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持续保持在4%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始终保持为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8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3.1万人次。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6亿元,带动2万余人实现就业。

争取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总投资799万元。用于建设市、乡两级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相继新建了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及上八里镇、峪河镇、占城镇、南寨镇四个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解决了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机构长期没有工作场所的问题。争取上级资金300万元建成了三里屯创业孵化园。目前,全市已形成了以1个县级劳动保障服务中心、22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11个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为延伸的三级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转换衔接;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健全社会化监督机制。截止2015年6月底,全市共发放社保卡26.2万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3.2万、4.8万、2.3万,累计征缴医疗保险费3.76亿元、工伤保险费4015万元、生育保险费1161万元。自2015年1月1日起,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调整为8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在1.8万元起付线的基础上由10万元提高为30万元。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最高达到89%、85%。

全市城乡居民适龄参保人员达45.30万人,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人员109692人,参保覆盖率99.8%,累计征缴养老保险费5.81亿元,已累计发放养老金8.25亿元,发放率100%。自2012年1月起,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县级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老人们每月的养老金最少可达100元,居全省最高;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死亡后,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领取标准,一次性支付10个月的死亡抚恤金。大力推进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服务“四不出村(社区)”工程,建成便民服务点312个,建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459个,切实做到了1.5公里服务圈“参保、缴费、权益查询、待遇领取”四个不出村。

近年来,我局不断创新方法,理顺体系,建立完善了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纠纷调处机制和监察执法机制,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持了劳动关系的总体和谐稳定。累计检查用人单位683户次,涉及劳动者人数1.8万人次。受理办结劳动监察案件385件,已结案357件,结案率93%,为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364.5万元,涉及民工2300人。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95件,已结案279件,结案率94.6%。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时期。在构建和谐__县建设中,将更加注重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更加注重改善民生。

“十三五”时期,随着做大做强旅游业、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大力发展机械工业、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服务业,我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趋向合理,个体、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非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第三产业的崛起,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利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巩固和完善,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比较宽松的社会经济环境。同时,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对就业结构的调整、各类人才需求、劳动者能力素质提升和社保体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国家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加快,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和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劳动力供大于求和结构失衡的矛盾依然突出,有业不就或无业可就的现象并存,稳定和扩大就业总量,提高就业质量任务艰巨;群众对社保待遇水平提高充满期待,社保领域历史性遗留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劳资矛盾时有显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更加艰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要求更加迫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效率和质量不高。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以推进城镇化为着力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全市城镇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劳动力流动转移规模加大,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任务艰巨。“十三五”末,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占全部人口的比例将进一步增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缺口逐步扩大。

全面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继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基地项目建设,大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以培训促就业。完成全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师培养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任务。着力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 ,一批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一批能适应进城务工需要的、具有一定职业技能的农民工队伍。

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总结范文4

全县劳动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工作重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力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积极组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巩固“两个确保”成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开展劳务输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促进劳动保障工作的全面发展和再登新台阶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策落实,千方百计促进再就业

我们始终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稳步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截止6月底,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93人,占全年计划的6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5%,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08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283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62.9%,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对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检查。年初建立了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了对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全县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反馈信息、分析情况、研究问题,督促全县再就业工作的整体推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我县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根据《黑龙江省〈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了《再就业优惠证》年检工作,年检合格人数10.356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成立并启动工作,到目前已有640名下岗失业人员正在办理贷款手续,此项工作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今年上半年有146名下岗失业人员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共为402人减免工商管理费24万元;为364人减免税金32万元;其他部门减免行政性事业收费6.5万元。

三是强化服务,劳动力市场建设日臻完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全县14个乡镇十七个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做到了机构、编制、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落实”。强化了再就业服务,发挥劳动力交易中心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作用,大力开发保安、保洁等公益性岗位,与政法委、嫩江镇联合招用社区联防员,安置“4050”人员51人,为社区招用清洁工人,安置“4050”人员120人。加强我县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逐步建成一个以县劳动力市场为中心,上接中省,内联各乡镇、社区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为规范我县劳动力市场,为求职者、用工者提供交易场所以及方便广大居民的生活需要,县政府筹集资金2万元建成的社区家政服务中心,现已投入运营。

四是强化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工作。将就业训练、职业介绍作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头戏”来抓,让下岗职工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年初市局下达培训任务为1.990人,其中再就业1.600人,预备役90人。为了完成培训任务,我们使用专款培训经费11万元,按照“条件公开、申请自愿、公平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原则,增设培训机构、聘请专业教师26人承担培训任务。共举办了服装裁剪、美容美发、足底保健、中式烹调、微机等10类培训班14个班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717名,占培训计划的55%,其中培训下岗职工324人,失业人员393人,“4050”人员17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培训后实现再就业469人,再就业率为65%。劳动预备制培训312人。加强与县农委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申请培训计划,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班,培训农民工159人,并全部输送至大连星际酒店和大连九星制衣有限公司上岗就业。全县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718人,通过技能培训有469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培训后再就业率为65%;免费职业介绍611人,介绍成功221人;免费为一千余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就业指导。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配合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县劳动就业局举办了多期创业培训班,深受社会各界,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好评。

五是大力开展劳务输出工作。不断加大劳务输出的规模,有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培育市场,强化服务,全县今年劳务输出人数达7.591人,其中向北京、大连、天津等地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4.912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2.679人。并组织参加了省农委、省就业局联合举办的龙哥龙妹劳务洽谈会,206人签定了意向用工合同,使劳务输出有序有组织地进行。

(二)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和完善。上半年共为4.398名参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570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养老金实收616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08%。应清理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02万元,实际清理欠费849万元,完成市计划的281%。应拨付企业基本养老金1,523万元,实际拨付1,523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了100%。做好养老保险上线工作。按照省局的要求,我们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2003年8月到现在的参保职工的有关情况进行补录与修改,目前这项工作仍在进行中。对符合并轨条件的企业职工,算准企业、职工欠缴的养老金,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稳中求进。上半年应拨付机关事业养老金250万元,实际拨付250万元,养老金发放率100%。不断完善基础管理工作,无挤占、挪用基金现象发生。应收缴机关事业保险金125万元,实际收缴245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96%。加大了清欠力度,上半年市标应清欠30万元,实际完成49万元,完成市计划的163%。对参险单位的缴费基数核定、缴费情况、养老金发放情况等进行了书面稽核,稽核面达到了50%,为上半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的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上半年新增参保职工12人,我县机关事业参保人数已达973人。

三是工伤保险工作的开展顺利。工伤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职工达到了7,682人,完成市年计划的101%。深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宣传工伤保险政策,不断提高他们的参险缴费意识,已将供销家电城、三旅社等三家私营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在中省直单位中加大了宣传力度,目前石油、地铁、中行、工行、农行等中省直单位已参加了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了98%以上。黑宝山煤矿、黑河市铜山铜矿、一五一煤矿全部纳入工伤统筹,使我县高风险行业参保率达100%。严格执行《工伤保险业务规程》,不断规范我县的工伤保险业务,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微机管理。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参保人发生的药费严格进行审核,层层把关,防止了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工伤基金的正确使用。

四是稽核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上半年,共清理基本养老金陈欠362万元(8户)。对正常缴费的中储粮北方公司544人、地铁877人、电业局242人共3户1663人次审核了个人帐户登记和管理情况,经审核,个人帐户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核查率为12%。按省规定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对14户企业计2,636人次进行了重新稽核,对在县内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每半年到社保局审核一次,在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采取了由离退休人员现居住地社保、派出所协查认证的办法,上半年共稽核4,398人,稽核率100%,确保了养老金的正确使用。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1,476人次进行了年度核审,核查率100%,没有发现骗取、冒领失业金现象。

四是失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上半年参保单位147户,参保人数达12,480人,完成市计划11,912人的105%,国有企业参保率100%。集体企业参保率为有缴费能力集体企业的80%,私营企业参保率9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参保率达90%。年初,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严格的核定,每月准时向地税社保局提供征缴计划,地税、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密切配合,在失业金的征缴和清欠上下大功夫,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上半年应征缴失业金57万元,实缴46万元,完成计划的81%。应清欠10万元,实际完成33万元,完成计划的330%。严格执行“并轨”方案及实施办法,建立了失业保险预警机制,规范了申领程序,进一步强化了资格审查,建立了享受待遇人员公示制度。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将失业调剂金汇往市局。失业保险业务已开始实行计算机管理,失业人员可随时查询自己的信息。严把失业金发放关,按照规定共为33户单位的1,602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164万元,失业保险金发放率达到了100%。

五是医疗、生育保险扩大覆盖面不断扩大。截止6月底,新增参保单位共23户1,775人,参保人数已达到17,388人,完成市年计划的105%。机关事业单位医保基金做到了及时足额征缴到位。建立并实行了大额医疗补助办法,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一致认可。我县已制定了公务员补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但由于县财力紧张,将择机实施。完成了省新目录支付标准,并严格按照新的药品目录执行,目录内药品使用率达到了85%以上,由于我县财力不足,致使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负担比率超过25%。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8,400人。

(三)加大维权力度,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

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强化监察、开展劳动保障执法专项检查和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等行之有效的活动,切实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认真开展了劳动用工年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禁止使用童工、劳动合同签订、拖欠民工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维护妇女权益等执法专项监察活动,先后监察用人单位126户,督促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60万元、补签劳动合同884份、修改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条款116处、补发拖欠职工工资56万元,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66件,涉及农民工人数980人,追回拖欠农民工资24万元,处理投诉案件8起,立案3起,查处涉案人员17人。处理和纠正了部分企业、职工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力地保障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对每名投诉举报者,做到认真接待,及时登记,并耐心地向他们介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让他们掌握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本方法。还组织开展了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宣传咨询活动,深入厂矿、工地、企业广泛宣传劳动就业、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2100人次,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截止目前,全县共接受举报投诉案件25件,通过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22件,警告3件,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2.5万元,退回押金0.9万元,群众举报结案率达100%。

(四)劳动仲裁工作平稳运行

严格执行劳动争议办案规程,认真积极的开展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诉接待,审查立案,调解仲裁工作。一是立足服务,贯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及时把争议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登门为企业和职工宣讲劳动保障法规,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对上访群众耐心接待,对其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争议苗头,提前介入,化解矛盾。二是坚持“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争议。上半年共受理劳动争议上访案件18件,涉及职工461人,已结案13件,结案率72.2%,时效内结案率90%。对全县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信息系统高效运转

劳动保障局在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强化信息系统软硬件等基础建设,完善信息系统功能,为劳动保障信息的高效传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劳动保障系统局域网硬件建设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人员、编制已全部到位,为局域网正常业务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完成了养老保险数据初始化和数据交换,优化现有的业务流程和机构,做到了上线平稳、操作合理、运行无差错。三是圆满完成企业并轨工作中有关数据的录入和传输,为顺利完成“并轨”工作任务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六)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

一是开展了工资指导价位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的调查工作,通过对100多户企业中的不同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进行全面调查、汇总、分析,形成了各类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二是开展了对全市企业工资的宏观管理,指导企业开展年度增资工作,认真审批企业调资方案。三是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对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进一步理顺了劳动关系。

(七)改进作风,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劳动保障工作全局,正确认识和把握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正确运用理论成果来回答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总结经验,提出新思路,求得新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把工作思路变成工作成果。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焕发出来热情和干劲,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任务。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目标责任分管领导、承办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夯实了工作责任。按照要求,将任务层层分解,进一步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各项工作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