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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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医疗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范文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根据我省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为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一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我省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三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四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二、覆盖范围在我省境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不含在城镇从业的农民),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以地级行政区为统筹单位,地级统筹有困难的,也可以县(市)级统筹起步,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过渡到地级统筹。

所有单位及其职工,原则上都应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基金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

三、缴费办法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 %左右,具体比例,各统筹地区要实际测算,合理确定。

实际测算在6 %以内的,按实测数确定;确需超过6 %的,要从严控制,须报经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组批准。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缴费基数为统筹地区的职工平均工资。

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党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其它事业单位和企业由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职工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其他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统筹地区制定缴费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法定保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足额征缴和正常调剂。对不按规定参加或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工商部门不予年检换照;税务部门不发给税票;控办不予批准购买控购商品;党委和政府不予评优和表彰;企业不得计提效益工资;劳动、审计部门要列入劳动监察和审计重点。

缴费单位合并、兼并、转让、租赁、承包时,接收或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缴费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责任,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破产企业应按照《企业破产法》及有关规定,优先偿付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并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足以后所需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算办法是:从企业破产之日起,以全部退休人员的实际年龄分别推算到75周岁止的总月数,乘以企业破产前一年所在统筹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医疗费)。

四、统帐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到每个用人单位,应以职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并按职工不同年龄段(一般可按45周岁以下、46周岁以上和退休人员三档划分)确定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年龄越大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越高。划入退休人员个人帐户的金额,不应低于在职职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划入部分与个人缴费之和)

的平均水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测算确定。

五、支付办法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由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体可分为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按发生医疗费用的数额划分,个人帐户支付小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第二种方式是按门诊和住院划分,个人帐户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第三种方式是按病种划分,个人帐户支付小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大病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的年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年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 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一般可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的办法),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募捐及其它途径解决。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建立超限额部分的救助机制,化解大额医疗费用人员的特殊困难。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对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从统筹基金中为其职工支付医疗费用。

六、基金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社会保险机构集中管理个人帐户确有困难的,在确保个人帐户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也可暂由用人单位或金融部门代管。但不论采取何种方式,个人帐户基金均不得发给职工本人。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按国务院规定执行,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其开户银行结算。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时,个人帐户基金要随同转移。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发给本人。

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统筹地区应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各级财政预算解决。

七、医疗管理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省卫生、药品监督管理、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制定的基本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我省相应的实施标准和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和定点药店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中西医并举,基层、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职工就医的原则,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与之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时,要引进竞争机制,职工可选择若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处方在若干定点药店购药。违反规定的医疗服务和用药,其费用不能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要规范医药行为,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医疗服务和药品质量。凡违反国家规定和合同内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地要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较少的经费投入,使职工群众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重点要建立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医药成本,控制医药费用水平;要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比重,合理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

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药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并积极创造条件,将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延伸。省卫生厅、省经贸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政策积极推进这项改革。

八、有关人员医疗待遇离休人员、老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离休人员、老的医疗管理仍按现行办法执行。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医疗费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退休人员(含符合国发〔1978〕104 号文规定的退职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要给予适当照顾。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

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业职工和有特殊需要(即有毒、有害和艰苦岗位)职工现有的医疗消费水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允许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经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组批准颁布的行业和岗位,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占工资总额4 %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职工因公(工)负伤、女职工生育和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以及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其医疗费用仍按现行规定从原渠道解决。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和国民经济的大事,必须积极稳妥地进行。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使广大职工和社会各方面都积极支持和参与这项改革,保证新旧制度平稳过渡。省人民政府成立山西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组,由省长任组长,主管副省长任副组长,劳动、财政、卫生、药品监督管理、经贸、体改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共同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厅,具体负责对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各地(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医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疗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范文2

险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水平。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探索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办法

(一)高度重视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在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原则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多方筹集资金,采取不同方式,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特别是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

(二)对有部分缴费能力的困难企业,可按照适当降低单位缴费率,先建立统筹基金、暂不建立个人帐户的办法,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其职工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费的具体比例由各地根据建立统筹基金的实际需要确定。对无力参保的困难企业职工要通过探索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等方式,妥善解决其医疗保障问题。

(三)对关闭、破产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要充分考虑这部分人员的医疗费用水平和年龄结构等因素,多渠道筹集医疗保险资金,单独列帐管理,专项用于保障其医疗保险待遇。

(四)对仍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要继续按照“*”原则,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资金。对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已经再就业并建立劳动关系的,应继续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五)各地要适应就业形式灵活多样化的需要,根据当地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可采取由个人缴费的办法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并根据缴费水平和缴费年限给予相应待遇。对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职业介绍中心等劳动人事机构代办医疗保险的方式实现整体参保,同时做好有关服务管理工作。

二、完善和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六)根据医疗保险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定点资格条件。要按照方便职工就医购药、促进充分竞争的原则,打破垄断,取消各种不合理的限制,将符合条件的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的各类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定点范围,特别是要逐步扩大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等基层医疗机构的定点范围。对定点零售药店要强化药师配备、处方管理等资格条件的审查。对从医院门诊药房剥离出来的零售药店,符合条件的要纳入定点范围。

(七)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医疗保险管理措施。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必须签订定点协议。在定点协议中要根据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要求,明确医疗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费用的控制指标。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将管理措施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医务人员;要明确考核指标和办法,考核结果要与医疗费用结算标准挂钩,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违规行为和违规费用要明确

违约责任。

(八)强化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服务项目及费用支出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定点协议中,要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和专科特点,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内药品的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费用占参保人员用药总费用的比例提出具体指标;在诊疗项目管理中要重点明确对新增诊疗项目、

大型设备检查和一次性医用材料使用的控制措施;对住院医疗服务要明确人均住院费用和人均住院天数的控制指标。

(九)建立医疗保险监督检查制度。要充分利用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建立医疗保险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要通过向社会公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和药品价格信息、建立医药专家委员会、聘请义务督查员等措施,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服务质量和收费等情况进行舆论和社会监督。

对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经办机构要依据协议落实违约经济责任、必要时可与其终止协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视情况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三、妥善处理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问题

(十)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意义及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坚持建立合理的医疗费用分担机制的改革方向。要对医疗费用增长趋势、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状况、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情况进行科学分析,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十一)妥善解决少数患者个人负担较重的问题。对高额医疗费用患者个人负担较重的,要通过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以及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办法,妥善加以解决。对部分费用较高的门诊慢性病导致患者个人负担较重的,可根据统筹基金的承受能力支付一定比例费用。

(十二)切实加强管理,杜绝滥开药、滥检查等不规范医疗行为。要依据临床诊疗规范和用药规范,不断完善用药、诊疗等医疗服务项目的管理措施,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办法,强化医疗服务行为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减少浪费,切实减轻个人负担,维护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权益。

四、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十三)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和简化业务流程。在同一城市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要逐步实现统一定点。加强对异地安置人员和转诊、转院等异地就医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可通过跨地区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委托异地经办机构管理等办法,按规定及时为异地安置和异地就医人员支付医疗费用。

医疗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范文3

在国外一项研究中,科学家将学生分成两组,其中一组连续10周食用豆浆、豆腐等黄豆制成的食物,与另一组没有吃大量黄豆制品的学生相比,他们的记忆力测验成绩进步而且反应也变得更快。专家介绍,黄豆制品中含有植物雌激素──异黄酮,对促进记忆力、预防失智症有一定帮助。

治疗牙周病可改善肝功能

日本一研究小组日前报告说,非酒精性脂肪变性肝炎患者携带牙周病致病菌的比例是健康者的近4倍,通过治疗牙周病,能够大幅改善肝功能。

虽然此前的研究表明牙周病与心脏病和脑中风存在一定关系,但是发现其与肝炎存在关联还是首次。研究小组负责人说:“为避免脂肪肝发展成肝炎,保持口腔卫生非常重要。”非酒精性脂肪变性肝炎患者无明显饮酒史,但他们的肝脏切片在组织学上的变化与酒精性肝炎很相似。在日本,每3名成年男性中就有一人是脂肪肝,其中10%至20%是非酒精性脂肪变性肝炎。横滨市立大学和大阪大学的研究小组在调查102名非酒精性脂肪变性肝炎患者的牙周病致病菌时,发现约有52%的人携带这种致病菌,这一比例是健康人的3.9倍。研究人员让肥胖的小鼠感染牙周病致病菌,3个月之后,它们的肝脏平均变大至原有水平的1.5倍,肝炎症状也有所恶化。

研究人员还对10名同时患牙周病和非酒精性脂肪变性肝炎的病人进行治疗,清除他们的牙石或用抗生素抑制牙龈炎症。3个月后,这些患者的肝功能指标基本都恢复正常。

空气污染增加心梗风险

法国研究人员综合以往多项研究结果得出结论,呼吸受污染空气几天后,人们罹患心肌梗塞的几率会增加。

研究人员发现,空气污染地区居民患心梗的几率普遍稍高。这些污染缘于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碳、二氧化氮和非常小的灰尘颗粒。研究人员查阅以往34份相关研究报告,这些报告的研究对象人数从400人至30多万人不等。结果发现,每立方米空气污染物浓度增加10微克,这一地区居民一周后遭遇心梗的几率增加1至3个百分点。

科学家们指出,人们呼吸受污染空气后,污染物的细小颗粒会抵达肺泡并随血液流动运至心脏。污染物还可能影响血管的扩张和收缩能力,进而影响血压。

轻度脱水影响情绪思维

美国一项新研究显示,即便是轻度脱水也能导致人们在情绪、思考能力和生理等方面出现变化。研究人员因此建议人们保证身体水分充足,避免脱水带来的负面影响。

美国康涅狄格大学人类行为实验室的研究者指出,轻度脱水是指体内水分流失约1.5%。研究者为相关试验招募了26名男性志愿者和25名女性志愿者,他们的平均年龄分别为20岁和23岁。这些健康的志愿者按要求进行运动,造成身体轻度脱水,然后由研究人员评估他们的警惕性、注意力、反应时间、学习能力、记忆力和推理能力,并将这些评估数据与志愿者正常情况下的测试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研究人员发现,轻度脱水会给人们的情绪带来负面影响,而且无论人们是否进行剧烈运动,轻度脱水都会造成同样影响。与男性相比,女性更易受轻度脱水影响。她们的认知能力尽管不会出现明显波动,但会觉得所面对的问题变得更难。同时,她们还会感到头疼、疲劳、无法集中注意力。

年轻时睡眠质量差,年老时更易患老年痴呆症

一项新研究表明,年轻时睡眠质量差的人,年老时更易患上老年痴呆症。

华盛顿大学的科学家们测试了100名45~80岁被观察者的睡眠情况后发现,失眠对人有着长期的影响。研究过程中,人的睡眠时间约为8小时,但实际平均为6.5小时,因为在夜间他们通常会中途醒来,睡眠中断。如果一个人每小时醒来5次以上,大脑就会有淀粉样蛋白斑积聚,并随着年龄增大,慢慢导致老年痴呆症。研究还发现,睡眠效率低的人也易患老年痴呆症。

玻璃炊具餐具安全性引关注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召开座谈会,探讨玻璃炊具、餐具的安全问题。中消协消费指导部主任张德志介绍了多起因为使用所谓耐热玻璃器皿爆炸导致伤人的事件。

玻璃炊具中,很多是不适合在微波炉和烤箱等高温环境中使用的,如果使用会造成爆裂,对使用者造成伤害。

目前市场上的玻璃器皿种类很多,比较常见的是标有“钢化耐热玻璃”等字样的玻璃器皿。所谓钢化玻璃是钠钙玻璃成型后,通过风冷、离子交换等方法,使机械强度和热冲击强度提高的强化玻璃,其实从本质上讲钢化玻璃不属于耐热玻璃。因此,中消协建议消费者不要将钢化玻璃器皿放入微波炉或烤箱中使用。对于目前市场上玻璃器皿标注不明等不规范情况,首先是要明示,能否在高温环境中使用。其次,还要保障质量,有的产品质量是良莠不齐的,这样也会给消费者造成损害。

据了解,为了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中国日用玻璃协会参照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准备在我国实施加贴耐热玻璃制品标识的工作,目前已经制定出了相关管理办法,希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保障消费者权益。

总发短信会导致语言能力下降

加拿大一项最新语言学研究结果显示,总发短信会导致语言能力下降,更难接受新词汇。

研究人员以大学生为调查对象,内容涉及包括短信在内的各种阅读习惯。之后,研究人员向参试大学生展示了一组词汇,其中既有真实词汇,也有杜撰词汇。结果发现,手机短信对人们的语言能力会产生负面影响,特别是在理解和接受词汇方面。研究人员表示,与更多阅读书籍、杂志和报纸等传统印刷媒体的人相比,经常发短信的人对新词汇的反应速度更慢。

研究负责人表示,人们之所以接受更多的词汇,是因为他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词汇的意义,对不认识的词汇持包容态度。而新调查发现,大学生发短信越多,他们越容易拒绝更多的词汇,或否认这些词汇属于真实词汇的可能性。传统印刷媒体可以向人们展现语言的多样性和创造性,而年轻人所发的口头语或白话式的短信,则无法做到这一点。阅读有助于提高语言使用的灵活性以及对不同词汇的容忍度,还有助于提高读者对新词汇的“破译能力”。

科学家找到去除炸薯条中致癌物的方法

医疗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范文4

【摘要】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医疗保险范围不断扩大,医院垫付医保费用和新农合资金树木也不断变化,而且医院结算方式也发生较大的变化,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经营模式产生较大的影响。现阶段的医保财务管理已经无法满足新医改形式的发展,要求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要做出改变,建立完善的医保财务管理,预防医院财务风险的出现。本文主要分析医院财务管理和医保结算方式的有效结合。

【关键词】医院 财务管理 医保结算 方式 合拍

医院实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医改革后,医保结算制度也必须实施该和,这对财务核算有重要的影响[1]。传统的结算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医保结算的需求,这种情况下医院财务管理工作者必须要做出整改,在实际工作中使财务管理工作和医保结算方式能相互融合,共同发展,促进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一、目前医院医保结算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门诊费用项目繁多,账目模糊

医院的各项杂款比较多,在结算的过程中医保政策只能笙一部分款项,有些项目可能处于医保范围内,但是由于结算标准不同导致医保不能报销。所以医院由于收费款项较多和收费不明确可能会导致相关单位在拨款时不能对医保患者及时拨款,这种现象导致医保患者利益受到损害,同时也会造成医保医疗服务出现问题[2]。

(二)计算差额影响财务成本核算

由于医院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进行差额结算时没有能够和医疗结构拨付款项的时间保持一致,导致医院会计处理时满意对核算的结果实施全面核算,从而减少核算收入,导致医疗收入结算差额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医疗风险基金数据的真实性,很难有效控制医院财务成本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医疗收费政策和医保单病种包干政策相背离

在医疗服务管理中为了更大的让利于医保患者,单病种包干标准是由医保经办机构依据该病种临床治疗费用载下浮10%-30%的情况下确定的,发生实际治疗费用后包干标准一般低于收费标准[3]。单病种患者医疗服务涉及医院的各个科室,比如检验科、放射科、麻醉以及住院部等等,医院是能分解或者自设结算医疗费用,单病种医疗成本管理问题给医院材财务管理带来较大的困难,比较同意出现推诿或者的现象。

二、医院财务管理和医保结算方式的融合发展措施

(一)健全医保材料管理制度

医保改革形势下必须要建立一个与之相对应的医保资金管理机构,对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实施划分,并责任到人,预防财务管理出现空缺现象。同时要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保证内部管理流程规范化,并本着为患者服务的态度不但优化报销审核工作。另外还要不断规范和监督医院的结算审核工作,并从多个方面加强医院预算管理工作,这样能够很好的预防医院各个部门出现骗保的可能。再次医保中心要加强与各个机构的相互合作和交流,并制定协作协议提高服务质量。

(二)加强财务管理中对应收账款的管理

医保结算过程中患者的出院信息和材料在上报的过程中,必须按时完成有关账目的核对工作,保证住院应收账款准确度的提高。首先医院医保科室必须要配合会计人员管理医疗保险,并做好住院应收账款和医保的结算工作;其次医院财务对应收账款要按各医保经办机构和核算制度设立二级、三级、四级明细科目,同时要对各医保险种的不同结算方式实施改革,预防各个医保相中应支付费用因业务量的大小、时间而造成漏账。

(三)制定单病种诊疗管理制度

单病种患者的治疗涉及的科室比较多,是一个多环节衔接和密切配合的过程,为了更好的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必须要制定单病种管理制度,加强单病种费用的成本核算管理。首先要依据临床路径制定单病种诊治流程,包括检查、麻醉、住院等方面的问题;其次要依据医疗服务流程和诊治成本制定收费流程,将单病种包干费用分解到各个医疗服务科室,并明确这些科室的收费标准,提高医院服务质量。

(四)加强医保结算人员培训工作

医院财务管理和医保结算方式融合发展中首先要求医保结算人员了解医保相关政策和知识,财务人员也必须对医保政策实施学习,了解相关政策内容,这样才能在平时的工作中使财务人员和医保结算人员更好的在工作中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医疗工作中必须要加强对财务人员和医保计算人员的知识培训,利用讲座、活动定期对他们实施教学,提高他们对医保政策的了解程度,从而更好的是财务管理和医保结算方式的融合发展。

三、结语

总之,医保改革实施以后,医院的各项管理也必须实施改革,在实际工作中要使财务管理和医保结算方式更加合拍,注重人员培训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提高医保结算中财务管理效率,从而更好的促进医院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蔡宗泰.浅析现行医保结算方式下医院的财务管理[J].商业会计,2015,(22):90-91.

医疗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公立医院; 医疗服务;职业规范;网络平台

引 言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是体现公益性、解决基本医疗、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困难的主体,属于公益利事业机构,是为人民大众医治大病、重病、难病和杂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平台,是实现公立医院为民服务目标的保证。

公立医院从其所具备的经济实体性角度,使公立医院的经济管理与医疗服务管理和科技服务管理有机结合,使社会效益与经济效果相统一的经济管理活动和过程。公立医院是如何经营管理的呢?"事实上,现实世界也许是需要进行基础科学探索的所有良好研究问题来源中最为肥沃的土壤"[1]。本文立足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以下均只称"武汉市第一医院")这个"现实世界",从医疗配置、职业规范、信息平台等角度,探析公立医院的经营科学化管理问题。本人认为,面对这科技、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分析公立医院医疗经营管理的科学化很有必要。

一、医疗服务经营管理的科学化

经营管理好医疗服务活动的前提是走出传统管理模式。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公立医院在经营管理上建立了整套的管理制度,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有价值的经验,形成了基本上以"公益利"为本位的非经营式格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医院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要求公立医院的改革与发展必须主动地与之相适应。在新的环境、新的形势下,如何增强医院的适应能力,不仅使公立医院经营管理的重要性突显出来,同时,科学有效地搞好医院经营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因为,这既可以是保证医院改革发展的基本措施,也是医院生存的现实需要。在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经营科学化管理的问题上,仅从外在科室配置,内在医务人员职业规范科学化方面,予以考察和探求。

(一)医疗服务常规科室与特色科室的有机结合

公立医院作为国家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的主体,其运行机制要体现社会公益性、服务的全面性。公立医院的管理则是按照公立医院的客观工作规律,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对人力、财力、物质、信息和时间等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医院管理可以包括医疗服务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科教管理,以及在线服务等多种管理。各管理层面有各自的管理范围和具体内容。譬如,武汉市第一医院的"科教管理"包括"科研信息、学术活动、实习进修、工作流程、实验室管理、管竞环工作室"①等,"在线服务"包括"患者满意度调查表、知名专家在线访谈、中层干部信箱、患者意见箱、互患互动"等方面的管理。在此,我们立足实际,从常规科室与特色科室角度,主要探究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管理特色。

通常,公立医院的常规科室有:内科、外科、五官科、皮肤科、妇产科和生殖医学科、周围血管病科、针灸科、风湿免疫科、中医预防保健科、儿科、肿瘤科、康复医学科、急诊医学科、体检中心、保健科等。这些科室充分体现了公立医院结构完整,既有西医也有中医的中西结合特色;而且,实时体现着当今医学高速科学的发展状况,如,武汉市第一医院,目前"生殖中心诊治范围有:生殖内分泌的调节、诱导排卵、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高泌乳素血症(HPRL)、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垂体微腺瘤、卵巢抵抗、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及其他原因所致排卵障碍、子宫内膜异位症、优化、夫精人工授精(IUI)"等,就充分展现了公立医院的与时俱进特色。

公立医院除常规科室外,一般都有重点科室,以反映该医院的医疗特色。武汉市第一医院的特色科室有:内科、外科、五官科、皮肤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肿瘤科、体检中心、眼视光门诊、康复医学科等,其中,皮肤科为卫生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皮肤病学、脾胃病学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建设单位,皮肤科、肾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针灸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等。 显然,常规科室与重点特色科室有交叉又有重叠,充分体现了科学管理的穿插交错特性。

常规科室与特色科室的有机结合,是通过门诊导医、急诊导医和住院导医等医疗服务予以实现的。导医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坚持"爱岗敬业、病人至上、融汇中西、永争第一"的院训理念,井然有序地实践经营管理流程。

人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公立医院科室配置、医疗服务等经营管理不仅具有复杂性,而且具有动态性,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人民生活的日益完善,医院事务也会出现相应变动,需要采取相应的经营策略和适时可行的科学化管理方法。"研究表明:中国医疗服务提供机制是非竞争性的,因而是非市场化的;医疗服务在中国属于必需品,有相当部分需求没有得到满足"[2]。因此,面对动态、需求未足的现实,医疗服务配置还要不断地加强和完善。

医疗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范文6

2009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相关文件,对公立医院改革提出要求。2009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印发》,做为这一轮国家医改的纲领性文件,对公立医院改革提出宏观层面的政策要求。2010年2月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201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这两个文件对公立医院改革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2011年的工作安排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北京市按照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政策精神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2010年,确定门头沟区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通过政府购买凤凰医院管理集团的管理服务,实现了引制、引智和引资,实施了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一系列改革。2011年,广安门中医院对大兴区中医院实施托管改革,为公立医院改革积累经验。东直门中医院与通州中医院实行“一院两区、管办分开”合作。2011年4月,北京市被定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友谊医院被定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其后,2011年6月,北京市成立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启动公立医院改革研究工作。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医改工作的有关部署,经过深入调研研究、反复测算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本市起草了《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经市政府、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颁布实施。

试点方案的总体思路和

主要目标

按照全面推进本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促进人民群众健康的总体原则,试点方案探索“两个分开,三个机制”。实现两个分开:即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建立三个机制:即财政价格补偿调控机制、医疗保险调节机制、医院法人治理运行机制。为全面推进首都公立医院改革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本市先期选择北京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儿童医院等5家市属公立医院,分别在医药分开、法人治理运行机制、医保付费机制等不同方面进行改革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

本市公立医院的改革目标是建立以医疗服务质量、效率和满意度为核心的新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医疗服务模式,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院发展有活力。

群众就医更方便。通过全面推广电话和互联网预约挂号,所有号源纳入预约系统,使医院挂号、候诊、取药排队时间明显缩短。

患者看病更安全更放心。通过“医药分开”,使医院利益与药品收入脱钩,规范、优化诊疗流程,使就医环境和医患关系不断改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个人医药负担减轻。通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总额预付和按病种分组付费制度改革,使快速增长的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

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提高。通过医院用人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医事服务费制度改革,使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得到体现,执业环境得到改善,社会评价得到提升。

大医院看病难问题有所缓解。通过建立分级分类医疗服务管理模式和一体化服务体系,使医疗服务效率明显提高,大医院收治能力提高20%以上,专家出诊时间增加50%以上。

医院可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医院管理更有效率,队伍更有活力,发展更有实力。

改革管理体制,

推进“管办分开”

按照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于“管办分开”的总体要求,对原本市卫生局职责进行调整,建立新型医疗卫生管理体制。

市卫生局负责“管行业”。改革后的市卫生局按照属地化全行业管理的要求,强化北京地区医疗行业、公共卫生、健康促进等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管规划、管准入、管标准、管监督执法,不再履行办医院职能。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构建医疗服务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

市医院管理局负责“办医院”。市医院管理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公立医院出资人职责。负责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负责统筹市政府投资医院的规划建设和发展,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推行医院分级分类管理服务模式;负责全面加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服务、效率、满意度、品牌和绩效考核、成本控制、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等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高效、公平的医疗服务。

建立医事服务费制度,

实现“医药分开”

通过财政、医保、价格政策联动,增加财政投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建立医事服务费制度。先在友谊医院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和药品销售加成

取消挂号费和诊疗费,废止药品加成政策,药品实行进价销售,切断医院收入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关系,从利益机制上规范诊疗行为,杜绝无序用药、过度用药、滥用药等现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控制医药费用增长,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建立医事服务费制度,医事服务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减轻患者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