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处置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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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火灾应急处置方案范文1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4.2快速反应,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火情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

1.4.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提高全社会森林火灾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5预案启动条件

如果火场持续4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林区居民地、重要设备构成极大威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乡人民政府请求救助或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批准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指挥机构

2.1.1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市设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

(1)拟订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贯彻落实国家、省应急指挥机构和市政府的决定;

(3)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4)承担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人武部:组织部队参加重大森林火灾扑救。

(2)政府办:负责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协调。

(3)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工作。

(4)交通局:负责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运输及安全。

(5)民政局: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6)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负责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工作,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7)法院:依法处理森林火灾案件犯罪行为。

(8)检察院:负责森林火灾刑事责任事故的追究工作。

(9)*局:协助灾区做好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

(10)财政局:负责调集应急物资、设备,按规定解决所需经费支出。

(11)消防大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2日常工作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指挥部各面指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协助指挥部建立与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指挥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技术交流平台

(3)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开展森林防火演练;

(4)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前线指挥部及其职责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扑火需要,适时组成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前线指挥由市林业局局长担任。前指负责全面掌握火场动态,协助和指导当地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扑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4专家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不同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

(1)对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建议;

(2)参与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拟订和修订工作;

(3)对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4)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知识和技术咨询;

(5)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监测

3.1监测

林区要设立了望台,配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林区野外用火,观察、了望和及时报告森林火情。

3.2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当发和威胁重要设施、居民区或造成人员死亡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立即报告滁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省林业主管部门。

4火灾扑救

4.1扑火指挥

4.1.1统一指挥。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一般情况下,发现火情后8个小时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情况。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指的统一指挥。

4.1.2逐级指挥。下级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4.1.3分片指挥。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

4.2扑火原则

4.2.1在扑火过程中,要把扑火人员、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努力保护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4.2.2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2.3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消防队、基层扑火队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严禁动员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参加扑火。

4.2.4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明确责任,坚持实行扑火、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

4.3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4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5火案查处

市森林*派出所负责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

4.6信息报送和处理

4.6.1事发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每日定时逐级上报火场综合情况。

4.6.2森林火灾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6.3森林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市林业局根据市防火指挥部的指示。

4.6.4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4.7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完全扑灭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授权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5.1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及时医治。

5.2火灾评估

应急结束后,有关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等情况。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火灾评价机构,科学客观地评价灾害损失。

5.3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对应急处置提出改进措施。市政府根据要求上报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6综合保障

6.1信息与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相应的通信设备。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6.2队伍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积极建设后备扑火队伍。

6.3扑火物资保障

各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市林业局在重点林区设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保证扑救森林火灾的扑火物资急需。

6.4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办理。

火灾应急处置方案范文2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项目部办公区用电设备较多、基地生活区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用户多,存在火灾隐患,易发生火灾;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也存在着火灾隐患。特别是在施工的高峰期间,明火作业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厂区、库房、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设备被毁、施工中断、危害环境,甚至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2.2 以人为本。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员和遇险人员);

2.3 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阻断危险源,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部行政主管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环保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应急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指挥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抢险组、救护组、疏导组、保障组、善后组、调查组和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值班电话:。项目部事故应急自救办公室应设在办公室,明确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和固定电话。

抢险组:安质部和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和项目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救护组:由安质环保部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医疗机构组成。

疏导组:办公室、设备部组成。

保障组:由办公室、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善后组:项目办公室、计划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调查组:由工程部、设备部、物资部 负责人组成。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2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A 总指挥的职责:

a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

b 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掌握单位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c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要时向上级(相关单位)事故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总体应急演练,指挥项目总的应急行动。

B 副总指挥的职责:

a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b 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c 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d 组织指挥善后现场恢复。

C 应急办公室职责:

a 掌握项目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b 负责项目部应急处置所需资源的统一调配,传达应急各项指令;根据总指挥指令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应急机构报告险情及信息沟通。

D 抢险组职责:

实施应急处置时,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E 救护组职责: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F 疏导组职责:

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G 保障组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并保证应急处置的通讯、物资、设备和资金及时到位及后勤保障。

H 善后组职责:

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和接待伤亡人员的家属,按有关规定做好理赔工作。

I 调查组职责:

收集事故资料,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和损失,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应急处置报告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随时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掌握火灾隐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及时整改。

4.2 预警行动

发现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即为事故前兆,按照现场处置方案及时确定应对,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灾情预警,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紧急转移人员,及时做出必要的预警或向项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相关单位随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准备工作。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火灾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5. 信息报告程序

5.1 当发生险情时,现场值班人员立即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并迅速报告应急自救领导小组,应急自救领导小组应迅速评估险情,判断是否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同时上报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等级并上报属地应急指挥机构。

5.2 现场报警方式采用警报器、喊话或其它方式来疏散人员,并采用电话向值班室报警。

5.3 现场应急自救领导小组应及时与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医院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联络方式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5.4 现场应急自救领导小组通过上述联络方式向有关部门报警,报警的内容主要是: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燃烧物品及燃烧范围;背景,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和需要救助的内容。

5.5 应急反应人员以电话向外进行求援。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二级火灾事故定义为一次可能导致死亡2人以下,直接影响施工、职工生活或对环境造成影响,项目部能自己处理的;

一级火灾事故定义为一次可能导致死亡3人以上,直接导致施工中断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项目部不能完全自己处理,需上级、地方人民政府救援。

6.2 响应程序

项目部应急自救领导小组获取火灾的险情报告后,迅速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同时报告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信息后上报项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立即对险情进行评估,根据险情评估结果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并启动预案。

6.3 处置措施

6.3.1 二级应急行动

A 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应急指挥部启动火灾应急现场处置方案,抢险组及时关闭电源,将遇险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B 疏导组负责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C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和做好送往就近医院救治转运工作;

D 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并保证应急处置的通讯、物资、设备和资金及时到位及后勤保障;

E 善后组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和接待伤亡人员的家属,按有关规定做好理赔工作;

F 调查组收集事故资料,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和损失,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应急处置报告;

G 人员全部疏散、火灾扑灭后,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灾后恢复。

6.3.2 一级应急行动

A 火灾重大事故发生时,现场负责人立即组织现场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地带,并同时立即将灾情上报项目部、上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属地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B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政府救援指挥机构做好救援工作。

6.3.3 火灾事故紧急救援注意事项

A 保证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和防止次生事故;

B 在就近安全地带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必要时及时转送医院救治;

C 抢救、灭火是紧急抢险的重点工作,必须在严密监测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D 按火灾类型,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灭火。

E 考虑环境保护因素;

F 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警报器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保障组负责组织项目部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管理和应急处置时的调配。

火灾应急处置方案范文3

关键词 运输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处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TE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121-0190-02

1 应急处置程序

1.1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根据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立即向调度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事故类别、设备损坏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

2)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有关单位组织自救互救。发生重特大事故,矿长在组织自救互救的同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

1.2 应急响应

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现场自救。如果事故影响范围较小,则组织人员快速消除事故影响。如发生重特大事故,矿长在组织自救的同时,立即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召请专业救援队伍,进行灾情初步评估,侦察灾情和人员救治,制定救援方案,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清除险情直至恢复正常。

1.3 现场指挥

发生事故后,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各专业组进行自救互救工作。当采取应急自救处置措施后,仍不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或出现人员伤亡时,决定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各专业组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1.4 应急结束

1)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自救领导小组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2)设置专职人员观察应急处置的效果,确认运输提升装置运转正常后,应急自救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3)应急处置结束后,专家技术组要协调应急领导小组制定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4)应急处置结束,应急自救小组宣布应急处置结束,应急处置人员撤回本单位,进行应急处置总结评审。安检部门、机车管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会通应急自救领导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好责任进行追查,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1.5 后期处置

1)机电运输部门负责事故后期的损失评估和生产秩序恢复。

2)善后处理部门负责事故后期的善后赔偿、影响消除。

3)安检部门或办公室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并对抢险过程和应急处置能力的评估及应急处置方案的修订。

2 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2.1 现场应急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1)救人优先的原则。

2)防止事故扩大,缩小影响范围的原则。

3)保护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原则。

4)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

2.2 立井提升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措施

2.2.1 外伤类事故

断绳、罐、箕斗、过卷、人员及物体坠落、物体打击、火灾及其他伤害等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后,首先停车停电,本着“有血先止血、有骨折先固定、有脊柱损伤搬运时防止损坏神经”的原则进行救援。

2.2.2 断绳事故

当发生断绳事故时,积极进行自救:

1)救援人员从其他入井口入井,通过井底车场到达下井口。

2)将罐笼内人员移出罐笼,沿原路运送至地面。

3)积极组织钢丝绳和提升容器货源,抢修设备、设施。

4)对到货后的钢丝绳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检验验收。

2.2.3 电气火灾事故

当发生电气火灾事故时,首先应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沙进行灭火,严禁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视火势情况积极进行自救。

1)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时,应立即灭火。

2)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有蔓延扩大可能的,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周围人员灭火,并向现场管理者报告。

3)火势开始蔓延扩大,不能立即扑火,现场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进行人员紧急疏散,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地面火灾还应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报警。

2.3 带式输送机现场应急处理措施

2.3.1 危险目标偏离正常状态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1)发现带式输送机制动、各类保护、信号、防护等装置实效或有缺陷时,现场输送机司机应及时报告,立即停车,组织抢修,确保设备完好。

2)发现带式输送机输送带跑偏、驱动滚筒打滑、托辊卡死不转、堆机头或输送带托在浮煤上运行,应立即处理,待达到完好要求时方可正式运转。

3)发现巷道存在支护失效或由冒顶、片帮危险时,应及时汇报,组织处理。

4)转载点煤尘大时,应及时开喷雾,机巷煤尘大时,应及时洒水冲尘。

2.3.2 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措施

1)带式输送机卷人、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就乘坐人员越位、触电等人身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以快速有效,救人优先的原则,根据人员伤害情况进行救援。

2)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当工作地点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向调度室汇报,如火势小,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灭火,如果火势大,不能灭火时,应及时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

3)输送机断带、断绳、飞车、倒车事故的应急处置。当发生事故时,绞带司机应立即停车停电,通知队值班干部和矿调度室。井下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清点人员,组织人员紧急抢险。抢险按照“快速有效,救人优先”的方针。造成人员伤害的应根据人员伤害情况进行救援;造成机械损坏的应立即组织抢修队伍进行抢修;根据事故的类型由救援组织安排抢修人员数量;由事故类型的不同抢修人员准备相应的检修工具、材料在最快的时间内进行恢复。

2.4 倾斜井巷运输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机械伤害、触电和人车掉道、跑车、过卷等事故发生后造成人身伤害发生后,现场人员本着先救人的原则,根据人员的伤害情况进行救援。

1)首先要停车、停电,避免事故影响范围扩大。

2)现场急救应以有出血先止血、有骨折先固定、有脊柱损伤搬运是防止损坏神经为原则。

3)人员轻微伤害时,应将受伤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根据人员伤害情况进行救治。

4)人员重伤时,救援时要保护受伤部位不再扩大,必要时请求专业人员进行救援。

5)人员出现休克、昏迷、进行心脏挤压、人工呼吸,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6)人员出现死亡,现场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2.5 机车运输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在应急处置时,应急自救领导小组必须指定专人在现场指挥,抢救自救人员一切行动听指挥。在应急处置阶段,没有应急自救领导小组的命令任何人不得开机动车,当宣布应急处置结束后,方可恢复运行。

2.6 架空乘人装置运输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出现事故后,在应急处置阶段,没有应急自救领导小组的命令任何人不得开动架空乘人装置,当宣布应急结束后,方可恢复运行。应急自救领导小组必须指定专人在现场指挥,抢救自救人员一切行动听指挥。

2.7 无轨胶轮车运输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撞伤巷道中作业或行走的人员时,要立即停车,设置警告标志,进行现场必要的救治,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请求紧急医疗救护。在等候医护人员的时间里,要酌情进行必要的止血和简易包扎,视情况将受伤人员抬到安全和较宽敞、平坦的地点。

2)撞坏巷道的设施、设备或电缆时,要立即停车,设置警示标志,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配合相关的专业抢修人员进行处置。

3)如发生乘车人员或违规扒、蹬、跳人员和伤亡事故,要立即停车,设置警示标志,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说明事故地点、伤亡人数和伤情。保持现场,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救治,等待矿调度室的处置命令。

3 结束语

应急抢险人员在应急处置的过程中,要使用合格的工具或器具,避免出现二次事故和二次伤害。应急处置完毕,必须有专人在现场观察应急处置完毕,必须有专人在现场观察应急处置的效果,确认无误后,应急处置人员方可撤离。

参考文献

火灾应急处置方案范文4

【关键词】高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设计

高等学校是人口密集、公私财物极多的地方,极易引起火灾的发生。一旦引起火灾,由于高层建筑多,火灾扑救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而且火灾影响大,损失大。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加强高等学术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事。为建立健全高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有效地调度救援力量,正确采用各种战术、技术,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高校实际,设计本预案,以便为各高校提供参考和借鉴。

1 建立组织机构和明确相关职责

1.1 高校灭火和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学院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报警小组、灭火行动小组、疏散引导小组、抢运物资小组、救护伤员小组、善后处置小组等组成。(图1)

图1

1.2 高校灭火处置组织构成及职责

1.2.1 高校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部

组织构成:学院分管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系(院)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

工作职责:负责学院灭火处置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协调、考评;负责学院灭火处置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根据火灾事故性质负责向事发地点派遣事故处置小组;综合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人员招集、信息处理和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消防支队报告火灾事故事态发展及处置救援情况。灭火疏散总指挥由学院分管领导担任,其职责是调度、指挥各小组的组长按预案开展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下达全员疏散命令等火场指挥决策工作。

1.2.2 现场报警小组

组织构成:学院相关师生员工,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安全管理处消防安全负责人。

工作职责:当查明情况,确定火灾事故发生后,周围师生员工应通过呼喊等方式进行群众示警,同时向消防控制中心和119报警,并由安全管理处消防安全负责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辆,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应随时了解、提供火场信息。

1.2.3 现场灭火行动小组

组织构成:学院相关专业人员或事发部门、义消队员。组长:郑XX。

工作职责:在学院内部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领导下,立即赶到火灾现场,按照“集中力量、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及时运用内部消防设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校内某区域发生火灾后,在场员工应迅速组织第一梯队灭火力量,利用现有消防设施(水带和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通知学院义务消防队员到场灭火,消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应根据需要启动现代消防设施灭火,将火灾控制在初期阶段。

1.2.4 现场疏散引导小组

组织构成:学院相关人员或事发部门应急处置队伍中经专门培训的义务消防员。

工作职责:在学院内部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各疏散人员采取打手势、呼喊等方式按学院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引导师生员工从就近的安全通道口进行疏散,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放低身体或匍匐前进向安全地点逃生。另外应对楼层的卫生间等场所进行清理,并标上记号,防止还有师生员工没有撤离现场。

1.2.5 现场抢运物资小组

组织构成:学院相关人员或事发部门应急处置队伍中的义务消防队员和其他师生员工。

工作职责:在学院内部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领导下,及时对学院的重要资料等贵重物资进行抢运,转移至安全地点,尽量减少火灾损失。

1.2.6 现场救护伤员组

组织构成:学院相关专业人员或事发部门应急处置队伍中的义务消防队员和其他经专门培训的师生员工。

工作职责:在学院内部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领导下,对火灾事故中受轻伤的人员进行简单的医疗处置;对事故重伤人员在确认其不会受到二次伤害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现场急救和精神安抚,待专业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后进行处置;对事故重伤人员在确认其会受到二次伤害的情况下,立即将其转移到安全地点,待专业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后进行处置;对已确定死亡的人员不得移动。

1.2.7 善后处置小组

组织构成:学院领导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灭火领导小组派出的火灾事故处置小组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相关理赔工作;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2 具体组织实施方案

高校一旦发生火灾,指挥部和各工作组应尽快到位,各司其职,并组织力量迅速查明现场情况,指挥长按预案要求下达明确具体指示,各工作组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抢救处置工作。

1)报警要及时,按照谁先发现谁先报警的原则,一旦发现火情应就近利用通讯工具(消防电话、报警按钮、内部电话、对讲机和手机等)向安全管理处或学院领导报警,同时拨“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2)扑救要迅速,报警后,现场师生员工应立即组织人员,利用学院所配备消防器具(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灭火,火情较大时,消防监控中心应立即将消防设施设为联动状态,把火险消除在初期阶段。

3)控制好事故现场,迅速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在抢险工作中应把疏散师生员工放在优先的位置,指定专人组织师生员工沿着安全路线有序的疏散,防止群死群伤等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安全。

4)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队员尽快进入灭火战斗,应指定人员接应消防车辆,主动给消防部门提供着火点的内部结构、消防水源等情况,为便于消防选择最佳灭火方案。

5)做好贵重及重要资料的抢救,重点是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抢救财务资料、档案等财物,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3 对高校各部门及师生员工的要求

1)高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以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在火灾发生时,做到随叫随到,无条件服从命令,投入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

2)各工作组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按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尽职尽责。

3)各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火灾应急处置方案范文5

1.1 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我市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指挥协调、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全力维护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市、乡镇两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市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乡镇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1.4.2 遵循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职责明确,协调统一。

1.4.3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把保护火灾发生地区居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财产及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切实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4 坚持常备不懈,准备充分原则。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工作准备,深入落实各项火灾预防措施,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得当。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人武部政委、林业局局长、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

成员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林业局、广播电视台、旅游局、气象局、水务局、供电局、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报社、消防大队等

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局,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2.3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人武部:参与森林防火重大决策的研究与制定,组织、动员、调度各乡镇人武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森林火灾案件,严厉惩处火灾案犯。

人民检察院: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

团市委、市妇联:组织动员青年扑火工作,负责灾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禁止孕妇、儿童参加扑火。

市报社:负责森林火灾新闻、信息管理和。

公安局:及时组织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参加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场治安秩序,搞好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和火案侦破工作。

财政局:负责将本级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检查监督各乡镇森林防火经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

发改局: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把森林防火建设规划纳入地方总体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和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

民政局:加强对市内公墓的管理,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科学祭祀,防止上坟烧纸发生森林火灾。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的救济和抚恤。

教育局:负责安排、督导全市中、小学校和教育单位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森林防火意识。

卫生局:负责协调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

交通局:配合森林防火部门搞好公路沿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和物资运输保障。

林业局:归口组织、管理、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策。负责指导乡镇落实森林火灾预防各项措施,直接指导森林火灾的扑救,督促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相关保障工作。

广播电视台:负责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宣传和报道。在防火期开办森林防火专题节目,适时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

环保局:查禁林区燎地边、烧秸秆等野外违法用火行为。

农业局:对林区农民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做好林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供电局:负责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或与林木挂碰等原因引起森林火灾。

水务局:做好河流渠道两岸及水库周围树木的森林防火工作。

畜牧局:负责对林区放牧者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并与其签订责任状。

旅游局:负责加强对旅游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检查风景名胜区、度假区、森林公园等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提供重大森林火灾现场有关风速、风向等气象服务。

消防大队:负责参与火灾扑灭工作。

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负责做好扑火中的通讯服务工作,确保火场与指挥中心的信息畅通。

3 森林火灾的预防、预警、监测和报告

3.1 火灾预防

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乡镇办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坚决贯彻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乡镇、村、组森林防火责任,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制;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积极配合火案查处;积极开展林区可燃物的计划烧除,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人和小孩等特殊人群的监护;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强化防火后勤保障;全面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基础工作。

3.2 火灾预警

根据我市防火期森林植被和气候特点以及火灾发生规律,按森林火险等级标准,当气象部门连续四、五级高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时,市、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立即进入应急准备状态,保持高度戒备,加强值班调度,充分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

3.3 火灾监测

进入森林防火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启动林火监测系统,各乡镇办也要发动巡山护林员和林区群众加强林区火情监测,保证林火监测范围全覆盖,实现森林火灾的早发现、早处置。

3.4 火情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制度。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受理森林火情火灾报告,进行火灾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并按规定要求和程序逐级上报。

1、森林火灾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时间、地点、范围、林火气象条件、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发展趋势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或“8927119”,防火办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火灾地乡镇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区别不同情况,逐级上报。

3、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当地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迅速组织扑救,并将简要情况上报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重点林区、风景名胜区发生森林火灾,发生危及重点林区、重要设施、居民点安全的森林火灾,发生境外烧入或境内烧出的森林火灾,火灾面积较大且有继续扩大危险的森林火灾,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森林火灾,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必须按火灾报告内容的详细要求立即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情况及时调配专业扑火力量支援。

4 森林火灾扑救

4.1 扑火指导思想和扑火原则

4.1.1 指导思想

扑救森林火灾属抢险救灾工作,应按照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

4.1.2 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坚持发现早、行动快、组织有序,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3)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

(4)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专业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实行扑火和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

4.2 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自然灾害应对规定,结合我市森林火灾发生特点及规律,实行分级响应的原则,依据火灾发生地点,危害程度的不同,我市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分别用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标示。其中,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4.2.1 Ⅳ级响应

当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一般森林火灾,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所动员组织本乡镇(街道)扑火力量,能在6小时以内有效控制,12小时内完全扑灭,不会造成人身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启动本级森林防火预案,乡镇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并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原因、范围、火场形势报告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指导乡镇组织扑救。

4.2.2 Ⅲ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出现以下情形: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威胁乡镇、村、居民区以及重要设施安全,可能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和林区设施受损;县际交界线外县一方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威胁我方林区安全;延烧12小时以上,火场无法得到控制,随时有蔓延扩大危险。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由指挥长授权一名副指挥长组织指挥扑救,召集相关部门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措施,紧急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4.2.3 Ⅱ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出现以下情形: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发生1人以上三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直接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风景名胜区,极有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在县际交界线外县一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我方林区安全;延烧24小时以上,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市长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专题会议,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救任务,调动扑火力量。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根据火情发展态势,请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

4.2.4 Ⅰ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出现以下情形: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风景名胜区和原始森林的森林火灾;延烧36小时以上,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市政府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宣布启动《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市政府市长立即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联席会议,制定扑救实施方案,分解下达工作任务,集全市之力迅速开展火灾扑救工作,市政府市长担任扑火总指挥。如形势需要,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统筹安排全市扑火力量投入扑救,并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

4.3 扑救指挥体系

当启动上述Ⅰ、Ⅱ、Ⅲ级响应时,由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下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火场工作组、火案侦破组五个专门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建立起完备的火场指挥体系。

4.3.1 扑救指挥组

牵头单位:政府办

成员:政府办、人武部、公安局、林业局、消防大队

职责任务:全面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前线指挥部扑火方案,统筹安排部署兵力;起草有关森林火灾的各类情况报告,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汇总各工作组情况报告,及时下达各项扑火指令;根据扑火需要和火场工作组请求,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兵力。

4.3.2 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财政局

成员:团市委、市妇联、发改局、民政局、交通局、林业局、卫生局、旅游局、气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供电局、水务局

职责任务:充分保证扑火经费需要,联系供应扑火机具、后勤保障物资;组织应急交通运输,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负责受火灾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加强火场气象监测,为火场提供气象参考资料;建立火场有线或无线通信系统,确保信息畅通;做好火场医疗卫生服务和灾后救援及善后工作。

4.3.3 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广播电视台

成员:林业局、广播电视台、农业局、联通和移动公司、畜牧局、市报社

职责任务:对森林火灾扑救情况进行跟踪采访,撰写新闻稿件,适时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扑火先进典型事迹。协调上级新闻单位采访、报道事宜。

4.3.4 火场工作组

牵头单位:林业局

成员:人武部、公安局、林业局、教育局、环保局

职责任务:根据火情发展形势,对火场进行动态监测,因地制宜,科学施救;向扑火前线指挥部汇报火场有关情况,及时提出火灾扑救的详细方案,为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全面落实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和工作措施;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授权下,处理解决扑火救灾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4.3.5 火案侦破组

牵头单位:公安局

成员: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森林公安局

职责任务:森林公安局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火场,调查了解起火原因,收集证据,对火灾肇事者及时进行控制,加强火案的侦破和查处;人民检察院负责火灾案件的,人民法院负责火灾案件的审理宣判。

4.4 扑救力量和物资装备

4.4.1 扑救力量

当启动Ⅳ级响应时,驻乡镇专业扑火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以及村组组建的义务扑火队作为火灾扑救的基本力量;当启动Ⅱ级、Ⅲ级响应时,市专业扑火队、预备役部队、市、乡镇应急民兵作为扑火的主要力量;当启动Ⅰ级响应时,市专业扑火队、驻沙部队、武警、预备役部队、市、乡镇应急民兵以及其他县区支援的专业扑火队为主要力量。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火灾发生地乡镇必须组织足够的青壮年参与余火处理和火场看守,防止死灰复燃。

4.4.2 物资装备

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大森林防火保障经费投入,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保证应急抢险工作需要。在防火期各级政府必须配备森林防火专用车辆,落实值班制度。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按照扑火队伍建设要求,配置风力灭火机、灭火水枪、对讲机等灭火机具和通信设备。扑火队员要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着装,加强劳动保护。

4.5 扑火安全措施

当应急响应启动后,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划定火场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组织动员受火灾威胁的群众撤离危险区;组织群众队伍参与森林火灾扑救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火场指挥员要全面观察火情,客观分析火势,科学部署兵力,重点强调扑火安全和紧急避险要求。

4.6应急结束

火场工作组在火灾明火扑灭后,及时上报扑火前线指挥部,经总指挥长审核批准,由市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森林火灾扑灭,解除应急状态。

5 灾后处理

5.1 火灾调查

1、森林火灾扑灭后10个工作日内,林业局要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乡镇对火灾面积、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和评估,提出灾后恢复的意见和措施,并出具《森林火灾调查报告》,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建立森林火灾档案,同时上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公安部门要迅速查清起火原因和肇事者,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

5.2 工作总结

火灾扑灭后,各级指挥机构、参战队伍要认真总结扑火经验,查找问题,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扑救水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深刻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完善森林防火各项措施。

5.3 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为挽救人民生命、保护国家财产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以及个人,市人民政府将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在扑救火灾中受伤或死亡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救护和抚恤。对森林火灾的发生和导致的后果负有主要责任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 附则

火灾应急处置方案范文6

通过对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火灾时的有效处置,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能够把生命财产、社会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的灾害处置方法,锻炼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现场处置能力,切实检验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应急机制。

二、演练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把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先救人,再救火。

2、危害最小化。通过对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火灾时的有效处置,把生命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演练组织

1、主办单位:

市城市公交客运管理处中石油远当片区

2、参与人员:

3、演练总指挥:

四、演练时间

2013年6月24日15:00正

五、演练地点

六、演练现场设置

1、在演练现场,以现场中心点划出20米范围,为演练区,演练区只能放置演练器材,只能允许具体演练科目参与人员进入。在演练区外,以现场中心点划出30米范围,为安全区,安全区只能放置演练保障器材设备,只能允许演练保障人员进入。所有演练人员和不参与演练的车辆全部停留在安全区以外,并预留出足够的安全通道。

2、在疏散科目演练中,模拟起火装置只能放置于车外,并专门配置一名保障人员和一具干粉灭火器。

七、演练具体科目

1、中石油远当片区安全负责人现场讲解灭火器的正确使用和火灾现场的扑救方法。

2、火灾现场扑救:

模拟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扑救

具体演练:道路运输车辆在行驶中突然发生火情,驾驶员观察道路情况,打开右转向灯,靠道路右侧停车,拿出车载干粉灭火器,拔出保险销,将灭火器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压下压把扫射。明火扑灭后,驾驶员要保持警惕,随时观察情况,防止车辆因高温再次燃烧。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依照火警报警方法,向火警值班员说明情况,积极争取消防队支援。火灾现场扑救要注意两个原则,一是要积极组织自救,这是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将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的最好方法;二是在车辆火势过大时,不要再尝试自救,因为机动车辆配置的干粉灭火器只能扑救初起火灾,这时只能将乘客和围观群众组织疏散在安全距离以外,等待消防队支援。

3、火灾现场应急疏散:

模拟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火灾时的应急疏散

具体演练:道路运输车辆在行驶中突然发生火情,驾驶员观察道路情况,打开右转向灯,靠道路右侧停车,告知乘客发生火情,同时打开车门,组织乘客用湿毛巾或湿衣服捂住口鼻,防止火灾的烟雾伤害,使用安全锤从车窗或从车门处疏散。组织疏散要注意三个原则,一是要将乘客疏散到安全距离以外,防止道路运输车辆因起火爆炸对乘客造成伤害;二是不要将乘客疏散在机动车道上,防止过往车辆对乘客造成伤害;三是在道路运输车辆火势过大时,不要组织乘客互救或扑救火灾,防止不必要的伤害。

八、演练保障

为防止消防演练中模拟火灾无法控制,造成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困难,特别制定演练保障方案。

1、保障组织:

组长:曹晓明

成员:各公司经理,各出租车小组组长

2、保障设备和器材:

35公斤干粉灭火器五具;

应急保障车辆两台:鄂EAA951、鄂E66325,停放于演练现场安全区,并预留出安全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