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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范文1
一、评价报告的特点
非煤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是依据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专门的评价导则给出的格式和基本内容,在参考矿山企业已经具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和各类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以及其他有效证件等文件的基础上,对于企业经营管理、生产作业现场以及周边环境等各个评价单元提出科学评估,它的特点应该是:(1)具有统一的、固定的篇章结构模式;(2)以国家或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矿山安全规程、设计规范和相关文件为评价依据;(3)以确定的评价范围和评价
内容,对于企业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生产作业基本条件及其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科学的和有效的安全对策;(4)评价报告以写实和对比的方式,全面而详细描写企业安全生产状况、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因素存在的方式及其可能导致的后果。
二、评价报告的应用
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报告作为非煤矿山企业必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其地位已经由国家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确定,是基于我国各类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状况、生产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等现状考虑,行之有效的技术支撑手段,其作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有相应的等级资质和一定的专业技
术能力的中介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是对所服务的非煤矿山企业起着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2)通过对矿山企业全方位、综合性检查会诊,使企业的管理者系统地掌握本企业所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和管理上的缺陷,从而通过积极整改使企业有效减少人的不安全因素、设备设施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3)现状评价报告是矿山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的、科学依据,它向企业指出排查的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重要环节,使矿山企业进一步明确了风险状况,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整改的依据和方法、验收的程序和技术标准。(4)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可以有效祢补各级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矿山安全专业技术力量的不足,使其所做的各项监察活动和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和专业化。因此,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报告成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实施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同时”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审查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也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核发过程中的重要基础资料。
三、评价报告内外所存在的问题
1.评价报告中所存在的问题:(1)报告的结论与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现场实际状况不符;(2)报告的篇幅结
构不合理,无用的内容偏多,甚至有一半左右的内容是抄袭可研报告或者设计资料;(3)报告所采用的图纸和相关资料不齐
全、不规范、不真实、不可用。
2.对评价报告使用问题:(1)矿山企业往往不注重评价报告的质量问题,而只强调报告能否通过审查或备案;(2)一些参与报告评审的专家对于评价报告审查失之过宽,评审过程不严肃,使一些质量低劣的评价报告蒙混过关;(3)中介机构缺乏公平竞争机制,有的基层安监部门限定矿山企业与某些中介评价服务机构签订评价服务协议;(4)某些安监部门在对矿山企业
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也没有完全做到依据评价报告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做有的放失的跟踪监察。
安全评价报告范文2
一、设立安全审查阶段
1.设立安全审查阶段具体要求
建设项目选址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建设单位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建设项目设立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设立安全审查阶段常见问题
(1)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设立安全评价。
(2)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或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不符合质量要求。
(3)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实施主体认识不清。
3.设立安全审查阶段的对策措施
(1)建设单位在委托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设立安全评价时,应仔细核对评价单位的资质等级、评价区域范围和评价业务范围等信息。对于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特别要求的建设项目,都必须委托甲级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2)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设立安全评价,并对出具的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负责。建设单位应组织人员对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和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进行仔细审查,避免评价报告出现前后名称、数据不统一、安全对策和建议难以实施等问题,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评价报告应督促评价单位进行修改完善。
(3)8号令规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行分级实施的办法。安监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中央企业投资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从一开始就要对项目性质充分了解,避免将本应在国家层面进行安全许可的建设项目报送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反之也一样,以免造成工作被动。
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阶段
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阶段具体要求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负责。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组织设计人员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全部完成后,应该向相应的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阶段常见问题
(1)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不符合规定要求。
(2)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未采纳或未采纳时没有作充分的论证说明。(3)安全设施设计送审不及时。
3.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阶段的对策措施
(1)8号令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包括下列内容: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可能出现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设施投资概算;结论和建议。设计单位应该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审查,专篇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以后才可以送审。
(2)建设单位应配合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每一条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进行答复,应列表详细说明安全对策和建议的实际落实情况,如果没有采纳时则需要作充分的论证说明,给出足够的理由和依据。
(3)为了加快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建设单位有时采取设计、采购、施工深度交叉的办法,往往在设计阶段就已经着手开展设备订货和现场施工,这就会产生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滞后于项目建设进度的问题。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紧密配合,加快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工作,完成后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向对应的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三、试生产方案备案阶段
1.试生产方案备案阶段具体要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并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在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前,将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报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备案。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包括下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采取的安全措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2.试生产方案备案阶段常见问题
(1)试生产方案编制和安全许可申请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
(2)试生产方案备案期限内没有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3.试生产方案备案阶段的对策措施
(1)建设单位应根据8号令的要求,在开车准备阶段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并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编制的试生产(使用)方案要经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可,才能向相应的安全许可实施部门报送。
(2)试生产(使用)不得超过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确定的期限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试生产(使用)期限,属于联合生产性质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其他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在规定的试生产(使用)期限内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则应按规定在未到期之前办妥延期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抓紧完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四、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阶段
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阶段具体要求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进行评价,并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相应的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的验收申请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复印件);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2.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阶段常见问题
(1)建设项目相关安全设施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
(2)安全设施不符合或者未达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
(3)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
3.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阶段的对策措施
(1)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阶段,需要建设单位委托检测并提供检测合格报告的主要有以下几种: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和防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意见书;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检查评估合格报告;可燃、有毒气体校验合格报告;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取证情况;工作场所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噪声、高温等测试报告。如果建设项目没有取得以上这些报告,就会直接影响到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因此需要建设单位提前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准备工作。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验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能够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安全要求,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如果检查发现安全设施配备不全或存在缺陷、隐患的,则应限期进行完善或整改。
安全评价报告范文3
关键词:安全管理 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国外也称为风险评价或危险评价,它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安全评价既需要安全评价理论的支撑,又需要理论与实际经验的结合,二者缺一不可。
一、安全评价工作的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作用
安全评价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急性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建议,从而为工程、系统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近年来,随着安全评价工作向纵、深方向的开展,其作为安全管理的必要组成部分,正逐渐被社会广泛认可,对于安全生产所起的技术保障作用越来越显现出来,对安全管理模式的完善,更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有助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传统安全管理方法的特点是凭经验进行管理,多为事故发生后再进行处理。通过安全评价,可以预先识别系统的危险性,分析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状况,全面的评价系统及各部分的危险程度和安全管理状况,促使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定的安全要求。
安全评价可以使生产经营单位所有部门都能按照要求认真评价本系统的安全状况,将安全管理范围扩大到生产经营单位各部门、各环节,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系统化管理。
安全评价可以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变经验管理为目标管理。安全评价一方面可以使各部门、全体职工明确各自的安全目标,在明确的目标下,统一步调、分头进行,从而使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科学化、统一化、标准化。另一方面,可以使各层次领导及技术人员补充现代安全管理的知识,了解系统安全工程的精髓所在,从被动与事后型的“亡羊补牢”模式向以风险防范为重点的系统化安全管理模式迈进。
2、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有助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
开展安全评价与预评价有助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即确保建设项目建成后实现安全生产,使因事故及危害引起的损失最少,优选有关的措施和方案,提高建设基础上的安全卫生水平,获得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从设计上实现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化。拟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水平,首先取决于安全设计。预评价作为安全设计的主要依据,它将找出生产过程中固有的或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产生危险、危害的主要条件后果,并提出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及其主要条件的最佳技术、措施和方案,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系统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供依据和条件。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实施监察、管理提供依据。预评价改变了“先建设、后治理”的被动局面,使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的管理、监察工作沿着规范化、科学化方向深入地开展。
3、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为实现安全管理的系统化和科学化创造条件
当代人对安全生产问题的新认识、新观念表现在对安全本质的再认识和剖析上,把安全生产基于危险分析和预测评价的基础上。表现在对事故的本质揭示和规律认识的基础上,安全生产建立在预防和控制基础上。在新世纪人们逐渐修正和广泛应用事故致因理论、事故频发倾向理论、Heinrich因果连锁理论、管理失误理论、能量意外释放理论、危险源理论、事故原点理论等理论来指导安全生产。现代安全管理具有变纵向单因素管理为横向综合管理,变事故处理为事件分析与隐患管理,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变只顾经济效益的商业管理为效益、环境、安全与健康的综合经营管理,变被动、辅助、滞后的管理程式为主动、本质、超前的管理程式,变外迫型目标为内激型目标等特点。
二、企业安全评价应注意问题
企业在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中,要注意的问题很多。由于企业生产特点、要评价对象和要达到预期目标的不同,安全评价工作重点和应注意问题也有所不同。下面选择了一些比较重要的问题进行探讨。
1、做好安全评价过程策划,充分利用企业资源
对于首次开展安全评价的企业,应该特别注意安全评价的策划。通过安全评价策划,应该明确安全评价的组织部门和人员,安全评价的过程,鼓励员工参加安全评价的方法,通过安全评价要达到的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以及每一阶段安全评价要达到的预期效果。
在进行安全评价策划时,应首先确定提供给各阶段安全评价的资源,包括:可能参加的人员、所用的时间和投入的资金等。通过安全评价策划,整合企业能够用于安全评价的资源,使这些资源能够在安全评价中发挥最大的效用。
2、明确参加人员的职责,使安全评价成为安全管理的一部分
安全评价是识别危险有害因素、查找事故隐患和评价事故危险性的过程,在该过程中,需要由企业一个部门(一般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成一个安全评价组,指定安全评价组长、一般参加人员和安全评价人员。安全评价工作不是孤立进行的,应该把安全评价融入到企业生产管理之中,使其成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部分。
3、明确安全评价中的定义和术语,选择适应的安全评价方法
在安全评价中给出适合企业情况的定义和术语是十分重要的。安全评价的目的是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级,实现分级管理。如果不给出适合企业情况的术语与定义,而盲目地采用一些书本或其他安全评价报告中的术语与定义,往往会使安全评价结果不能很好地应用于安全管理。显然,不同的企业,由于生产性质、所属行业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同,重大危险源所指的对象、范围是不同的。
4、定期总结安全评价结果,编写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报告是安全评价过程的记录,编制安全评价报告的目的是:证明安全评价方法、数据资料、计算过程和结果,提供企业减少和控制危险有害因素、降低事故风险的措施及建议的记录供企业安全生产中采用,供安全评价报告评审和备案。
因此,要求安全评价报告应真实并充分描述安全评价的过程,给出定性或定量评价方法、基础数据来源和分析计算过程,给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安全评价结果。
5、安全评价不能漏掉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安全评价报告范文4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它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第二章基本程序及组织
第七条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一)鉴定组织单位负责委托满足第十一条规定的大坝安全评价单位(以下称鉴定承担单位)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二)由鉴定审定部门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大坝安全鉴定会,组织专家审查大坝安全评价报告,通过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三)鉴定审定部门审定并印发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第八条鉴定组织单位的职责:
(一)按本办法的要求,定期组织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二)制定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委托鉴定承担单位进行大坝安全评价工作;
(四)组织现场安全检查;
(五)向鉴定承担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六)筹措大坝安全鉴定经费;
(七)其他相关职责。
第九条鉴定承担单位的职责:
(一)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并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二)收集有关资料,并根据需要开展地质勘探、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试验等工作;
(三)按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四)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五)起草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六)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条鉴定审定部门的职责:
(一)成立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
(二)组织召开大坝安全鉴定会;
(三)审查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四)审定并印发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五)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一条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
其他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上述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也可以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
鉴定承担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业绩表现差,成果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鉴定承担单位应当取消其承担大坝安全评价的资格。
第十二条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由大坝主管部门的代表、水库法人单位的代表和从事水利水电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由9名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得少于6名;其他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由7名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得少于3名;其他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得少于2名;
(二)大坝主管部门所在行政区域以外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
(三)大坝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等单位的在职人员以及从事过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的人员总数不得超过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
(四)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根据需要由水文、地质、水工、机电、金属结构和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五)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履行职责。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现场安全检查包括查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与运行资料,对大坝外观状况、结构安全情况、运行管理条件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工作的重点和建议,编制大坝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第十四条大坝安全评价包括工程质量评价、大坝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大坝结构安全、稳定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和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等。
大坝安全评价过程中,应根据需要补充地质勘探与土工试验,补充混凝土与金属结构检测,对重要工程隐患进行探测等。
第十五条鉴定审定部门应当将审定的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及时印发鉴定组织单位。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库及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报送相关流域机构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备案,并于每年二月底前将上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结果汇总后报送相关流域机构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六条鉴定组织单位应当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调度管理措施,加强大坝安全管理。
对鉴定为三类坝、二类坝的水库,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对可能出现的溃坝方式和对下游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采取除险加固、降等或报废等措施予以处理。在处理措施未落实或未完成之前,应制定保坝应急措施,并限制运用。
第十七条经安全鉴定,大坝安全类别改变的,必须自接到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大坝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变更注册登记。
第十八条鉴定组织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
第十九条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所需费用,由鉴定组织单位负责筹措,也可在基本建设前期费、工程岁修等费用中列支。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要求进行大坝安全鉴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监管不力,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安全评价报告范文5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问题;对策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现状
1化学品与危险化学品
国际劳工组织170化学品公约对化学品做了如此定义:“化学品是指各种元素组成的纯净物和混合物,无论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都属于化学品。”而危险化学品则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2我国化学工业的安全现状
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才开始建设大型化工生产企业,化学工业起步较晚。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化学工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已成为世界上生产和进口化学品的大国
化学品的广泛应用为相关的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也给人们的生活水平带来了极大的提高。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现在能够生产大约70000多种化学品,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危险化学品。人类在应用化学品进行生产生活的同时,危险化学品固有的腐蚀、易爆、有毒、易燃特性也给人类的生活及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相对于快速发展的化学工业,我国的危险化学品管理监督机制相对落后,化学事故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带来威胁,同时也让企业蒙受巨大的损失
我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形势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重大危险源数量多;生产单位数量多且分散;危险性大,事故多发
安全评价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作用及其必要性
安全评价,国外也称为风险评价或危险评价。它是为实现系工程、系统安全,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系统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分析,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1安全评价的作用
安全评价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能协助政府搞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可靠性数据的积累和各项安全标准的制定;能改善职业健康和工作环境;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术人员、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能提供有效的安全措施;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危害;便于有效、系统地进行安全管理。
2安全评价的必要性
2.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规范
随着我国化学工业的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窒息、灼伤、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有明显的递增趋势。安全管理规范对于企业的生产安全极其重要。
2.2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薄弱
一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往往把安全工作放在次要位置,没有事故隐患意识。对其作安全评价的时候,态度恶劣不配合
2.3从业人员基本的安全知识缺乏
大多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充分地了解自己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影响安全评价有效性的因素
我国的化学品安全评价工作的开展在近年来有了较大的进展,但是仍和国际平均水平有较大的差距。目前,国家了一系列的安全评价导则,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打下基础,但是提高安全评价工作的有效性仍面临较大的挑战
1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所面临的困难
主要面临的困难有:企业对于安全评价的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陈旧;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少,人员素质低
2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所存在的问题
2.1企业配合程度低
虽然有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接受了安全评价,但是不知道安全评价的目的和意义,更加不知道安全评价的具体内容。虽然进行了安全评价,但根本不关心评价报告的内容,不会应用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措施。企业的配合程度给安全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消极的影响,也不利于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
2.2选用的评价方法不合适,安全检查表针对性不强
因为我国化学品生产数量众多,而且每种化学品的特性不同,所以,要有针对性地选择评价方法。有些机构的报告,应用于所有的化工企业,缺乏评价的针对性
2.3提出的安全对策要求过高,不符合经济合理性
安全评价要从实际的技术、经济条件出发,提出有针对性的、操作性强的安全对策和建议。不能够过高地强调安全性,从而忽略了经济的合理性
3危险化学品安全验收评价存在的问题
部分评价机构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验收评价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3.1安全验收评价与安全预评价
安全验收评价与安全预评价不同,主要围绕验收两个字,所以引用的标准、法律、法规应与设计标准、设计法规区分开来
3.2安全验收评价资料收集不充分
安全验收评价在对生产装置、设备的性能测试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不充分,对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资料收集、分析不够都将影响安全验收评价的质量。
3.3没有理解《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的实质
在没有对《安全验收评价导则》进行充分理解的情况下,对评价对象的安全对策措施的设计、施工情况不能够作出正确的分析和评价,所作出的安全验收报告对生产企业的指导意义不大
3.4安全现状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涉及的面广、评价主体繁多主要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某些评价机构没有按照国家安全评价过程质量监控的要求,没有明确各个阶段安全评价人员的资金投入和任务,不能全面收集安全评价所需的材料和信息,导致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没有针对性、实用性;有些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内容不具体,特别是对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不够准确;缺少对于装置、设备的失效分析和评价
4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的对策
4.1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的对策
针对危险化学品品种多、从业单位多,为了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的有效性,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强化危险辨识;提高安全评价人员的素质,增强责任心;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重要性进行大力宣传;加强化学品生产企业对安全教育的认识;提高评价人员的业务能力,进行有效的业务培训
4.2对于存在问题的改进方案及建议
安全评价结论要合理、公正。评价部门要确认安全评价的结论符合企业的安全管理现状。有众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与周边单位存在安全防护距离问题,建议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领导下,制定统一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距离标准。评审团队也应该被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应由技术、管理两方面组成。对常用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方法采取统一规范的标准,供全国安全评价机构使用。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安全评价报告的质量
结语
现代安全经济学“三角形理论”认为,经济是两条边,安全是底边,如果没有底边的支撑,即使经济发展再快也构不成稳定的三角形。这个理论同样适用于化工业的发展。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是符合当下安全生产要求的科学的安全管理手段。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与控制,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是保证化工稳定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企业应该逐步认识和发现安全评价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当中起到的作用,制定适合于企业自身的严格的标准,让安全工作为企业带来长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容应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地完善,政府应组织对安全评价内容的修订,使其符合当前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安全生产指导体系,更加全面地引导企业的安全工作
参考文献
安全评价报告范文6
关键词 安全评价;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体系研究
中图分类号TD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54-0059-02
安全评价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急性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建议,从而为工程、系统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其目的是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非煤矿矿山的安全评价体系是安全评价体系中的一个体系。
1 矿山安全评价体系现状
矿山安全现状评价就是对当前矿山的生产系统的所有危险状态的主观把握。评价的过程中,因为不科学的定性指标、层次不同的评价人员、各式各样的评价方法,再加上一些不合理的操作和原始数据误差都将会直接导致整个评价结果的真实性。目前我国非煤矿矿山安全的评价方法当中,在理论上进行研究的相对比较多,然而,事实告诉我们,很多的评价方法还是缺少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在一些特定的危险因素中是很难进行安全评价的。当前,我国的非煤矿山企业都是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如果出现了重大安全隐患或已经发生了伤亡事故,就必须要重新进行一次安全现状的评价。所以说矿山安全现状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预评价相比,是具有非常大的动态性。可是当前安全现状的评价分析和数据都已经在报告书中有所体现,想要长期对某一个区域的矿山进行安全现状的分析,就会显得有些困难了。
2 矿山安全管理体系
矿山安全管理的信息系统,主要就是通过对整个生产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生产、安全信息经过了收集、传输、存储、维护和更新的集成化的人机系统,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数据库、多层架构体系、WEB网络等技术,结合矿山实际特点,构建出一套矿山安全的数据体系,初步实现信息的综合查询、报表输出、录入、统计分析、修改、安全评价等。通常情况下,对非煤矿山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依据其功能的不同分为五个最见的模块,即矿山的安全信息管理、基本信息管理、系统恢复、安全评价和安全分析。其中安全信息管理模块其实就是对其信息的提前录入、修改和删除,通过这些具体的数据进行分析、查询和输出报表;基本信息管理模块指的是管理企业的用户以及基本信息的管理;系统恢复模块指的是如果系统一旦出现了问题时,对数据所进行的恢复工作;安全评价模块指的是对矿井通风、井巷掘进、井下爆破等所有的生产状况所进行的及时事故统计和安全评价;安全分析统计模块指的是对掘进支护、运输、填充和提升等生产过程所进行的分析。
3 安全评价方法及模块的设计
3.1 矿山安全评价方法
目前最为常见的矿山安全评价方法有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工程类比法、专家评议法、经验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工程岩体稳定性分析法、影响分析法以及故障类型法等。这里安全检查表是最能普及应用的一种方法。此评价法就是把所有的项目进行列表分析,以准确定位系统的实际状态,能够定性地对整个系统进行相对比较综合的评价。制定检查表的意义就是为了实际检查过程中每一个生产环节、系统和操作人员能不能准确执行安全技术的操作规程,设施、设备、装置等能不能符合其安全要求,查找系统中潜在的有害因素,然后对其进行适当的分析,从而提出一些应对措施。
3.2 模块体系的结构
非煤矿山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为关键和主要的模块就是安全评价模块,它的主要功能是利用矿山安全检查表对矿井通风、井巷掘进、井下爆破、井下供电以及矿井提升等系统进行的安全评价。
3.3 制定矿山检查表
制定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表通常都是依照四个标准,即合法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简捷适用是关键,可操作性是基础,无论是在矿山的全面安全大型检查过程中,还是生产系统的检查中都可以用。对于一些矿山生产系统存在的危险源及安全隐患,可以有针对性、系统性地进行整改和检查,确保矿山处于安全运行的状态之中。例如,针对某地下矿山安全预评价,应综合考虑总图布置及运输、厂址选择、爆破、凿岩等采矿工艺过程及生产工艺,矿山开采中的开拓与采矿、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水、供风、充填、供电、消防等,以及废石场、爆破器材库、电力、通讯及建筑等公用辅助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和外部周边情况等进行单元划分,从而全面地、系统地作出评价。
在非煤矿山生产企业中,采矿工艺系统众多,工艺过程复杂,要想全面地找出其系统危险源并对其危险性作出分析评价,采矿及系统安全专业知识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对评价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但在目前的评价机构中,很多评价人员并不具备安全工程或采矿工程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因此,系统地学习采矿及安全知识是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必要条件。培训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可邀请当前国内权威的采矿及安全专家到机构内部进行培训,亦可将评价人员派送到政府、高校等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点或直接到高校进行采矿、安全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深造。
3.4 模块数据库的设计
以矿井的通风系统为例,在制定安全检查表、采集安全信息数据方面,对所有的原始数据都经过了多方位、多角度的分析和研究,对其进行了总结和归纳,把传统的数据库技术与业务数据报表、紧密地结合到一起,设计了一个可以存储所有原始安全数据的数据结构体系,为后面可视化的实现以及数据的分析提供了一个比较完整、全面的数据基础。
4 结论
对所有的非煤矿山来说,所有的安全评价都是防止事故频发,提高矿山安全管理水平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目前,我国的矿山安全评价报告中还是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所以,一定要加强对安全评价过程的进一步地控制,做好档案的管理,重视整个安全评价队伍的人才建设,逐步完善和提高安全评价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为高质量安全评价报告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