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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分析范文1
关键词: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分析
在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中,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经济建设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它们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既是统一的又是对立的。两个规划的依据都是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其核心内容都是土地的合理利用。但研究的对象、范围、实施年限、方法、步骤各有侧重,规划深度也悬殊较大。长期以来,两个规划在规划和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衔接不到位,难以协调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条也规定了: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滞后于城市总体规划
我国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时间较迟(到 80 年代才在我国起步),先后组织开展了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但其规划的理论与方法不完备,因此规划制定水平低,规划体系存在缺陷,致使其可操作性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虽然在控制城市的发展规模与避免城市无规则蔓延上起重要作用,但其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的指导思想,由上而下编制,规划中的主要用地指标也是由上而下分解,没有充分考虑实际发展的用地需求,脱离实际,存在与城市总体规划、现状不一致等矛盾。
1.1 规划指标分解不合理。有些地方的规划上下级规划脱节,在逐级分解规划指标的过程中,有的供求缺口偏大,有的突破了上级规划指标;规划指标分解落实的主要依据―――基础数据(各地区历年用地情况统计、土地后备资源调查数据和产业发展规划等)不真实、不准确;客观上社会发展、政策和战略调整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规划指标分解的准确性。
1.2 用地定位不明确。根据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指标,最终要通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到具体地块,但在一些地方乡级规划与这个要求有很大差距。有的规划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村居民点、非农业建设用地没有落实用地范围,农用地结构调整的具体范围多不落实,尤其是对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未作充分调查研究,定位落实较差。
1.3 规划文本和图件不够规范。一是规划基数和基础图件采用不当。有的规划未按要求采用统一时间的详查变更数,人为调减耕地基数,增加建设用地面积,并相应更改了现状图。二是土地分类和用途分区与新法规定不一致。新法对土地分类和用途分区作了规定,但有的规划仍使用过去的分类和分区。三是内容不够完整。一些规划内容过分简略,特别是重要指标,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等不全面或缺少分解指标,有的缺少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规划图。
1.4缺乏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由于以上原因,造成一些城市建设用地严重不足。根据 2001 年度土地变更详查数据,2001 年底全市建设用地总量为 834743 亩,至 2010 年是 76597 亩的用地指标,年均只有8511亩。更突出的问题是,规划期内17.44万亩建设用地指标中,只有5万亩是可以占用耕地的,余者皆为非耕地,这在平原地区中是不现实的。有些城市为满足建设的需要,突破建设用地计划不乏存在,使大量耕地被占用。
2城乡规划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和实施办法
城乡规划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为依据,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因此规划实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城市总体规划是由地方政府主持规划,政府方面热衷于建设大城市,有任意扩大城市规模的倾向,规划部门为迎合政府意图,加上自身利益观念的驱使(按规划面积计酬),也喜好做大规划。由于以上原因,加上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的快速增长,带来了新一轮的圈地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脆弱性也暴露无遗。1997 年~2002 年的六年间,全国建设占用耕地 1646 万亩,年均274 万亩,与 1991 年~1996 年的年均 440 万亩相比,下降了37%。2003 年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之初对十个省市的统计,在458.1 万亩园区实际用地中,未经依法批准的用地就有 314.6 万亩,占68.7%。
3 协调处理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
由于两个规划有着共同的规划对象和规划目标,从本质看,它们应该是相互协调和衔接的关系。城市总体规划除土地使用规划内容外,还包括了城市体系规划、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等内容,这应成为土地利用规划的指导,为土地利用规划确定区域土地利用结构提供宏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为城市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以促进城市与区域经济的发展。
城市规划应树立耕地保护意识,尤其是保护基本农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应在区域规划的指导下,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共同遵循发展区域社会和经济,合理利用和珍惜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发挥城市区域的竞争优势,协调区域间、城镇间的矛盾。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应依法适时调整规划,提高修编质量。调整规划要依法按程序进行,严格界定调整范围。以下几种情况需要调整或修编规划:一是受自然灾害影响,土地利用现状和使用条件发生变化并影响规划执行的;二是新提出的国家或省级重点项目,符合独立选址条件的;三是在耕地等主要农用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情况下,需要调整用地结构与布局的;四是行政区调整后,影响规划执行的;五是主要用地规划定量或定位经核定确实有错误或遗漏的。
4 上级规划调整,需要相应调整或修编下级规划
应正确处理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的关系,制定年度计划不能脱离城市总体规划,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近期用地需求来制定年度计划。城市建设过程严格执行年度用地计划,政府不能背离年度计划随意批地。
土地利用规划分析范文2
关键词:GIS技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布局;应用
中图分类号:F301.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土地资源是人类生产和发展的必要基础 ,是地球上各种资源中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增长需求更多的耕地,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如何使我国有限的资源在时空上最科学、合理、高效、节约地组合或配置,使宝贵的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充分的利用[1]。因此,如何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是我国土地资源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关键问题之一。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也愈发显得重要。
在我国人多地少的社会环境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成为土地资源科学利用管理的首要环节。近年来,伴随着计算机和空间分析技术的发展, GIS作为一门处理地理空间数据的综合信息技术,为土地资源的规划和管理提供一个革命性的工具[2], GIS技术与土地规划的紧密结合势必成为21世纪科技发展以及未来土地管理领域发展的必然趋势。
1.GIS引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优势和应用领域
1.1 GIS引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优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其涉及面广,关系到国民经济各部门,需要综合分析自然、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的因素,是一项繁重而必要的工程。GIS具有的数据采集与处理能力以及海量数据管理能力较之传统的工作方式无法及时有效的反映规划区域土地利用的动态变化,而且工作过程中费财费时费力误差大的问题,具有不可取代的明显优势。
运用GIS技术,可以将空间数据或信息以直观、形象的图形化结果表现出来。GIS与RS、GPS的结合的3S技术,可以为土地利用规划决策部门提供精确度高、实效性强、综合性的定量定位信息,有助于信息数据库的及时正确的更新,保证数据的时效性,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人员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持[3]。
1.2 GIS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应用领域
GIS的发展至今已有半个世纪的历程, 但是GIS在国内开始研究应用,始于上世纪80年代。地理信息系统的基础功能是将一个研究区域的行政界线、地类图斑、建设用地、水系、交通等区域的基础地理信息及其属性信息、社会经济信息、文字信息、图表信息等信息录入系统数据库之中,将各类信息与其相应的属性信息结合便于双向查询[4]。
目前,GIS在土地利用规划方面的研究和应用主要集中在一下几个方面:规划前期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利用规划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土地利用规划动态管理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GIS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应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地理信息系统以其在数据存储和空间分析方面所具有的明显优势,应用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众多方面,提高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是,GIS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应用中的以下几个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矢量数据格式转换困难。进行矢量数据格式的转换是运用GIS操作分析的必要程序,但是由于不同的文化背景、领域背景和技术背景,导致GIS软件之间不同格式的矢量数据转换可能造成属性数据的丢失[5];一些限制条件和专家知识难以实现合理的量化、等级化。目前一些专家学者在实际评价分析过程中,对指标的选择较为单一,不够全面,降低了评价分析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关于图幅整理修饰的问题; GIS软件是通过多个图层的叠加来表达所有的地图要素,多数研究学者是采取肉眼判读、手工删除的方式来处理覆盖情况,步骤繁琐,错误率高;图件编制与数据库构建是两个独立的过程,制图与建立数据库操作步骤的重复、繁琐,大大增加了工作量,降低了图库制作的整体效率;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成果无法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数据的共享。目前,全国各省出台的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规范尚未进行有效的衔接,数据格式结构和编码不是统一标准,无法实现各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数据的共享;二次开发和编程的准入门槛高,应用范围不够广泛,受到技术水平的限制,GIS的二次开发目前仍然缺乏灵活、方便的手段,此系统具有专门的开发语言和开发环境,提高了GIS二次开发的准入门槛,很大程度上限制了GIS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
3.GIS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应用
3.1 GIS的系统数据库
GIS的数据库在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过程中,建立数据库,利用系统中的各种处理功能,快速的对数据进行查询检索,对地理信息进行操作、分析和显示,这些功能是其他计算机系统所不具备的。如土地利用的变更、规划图的编制,都可在相同的工作底图上运用GIS完成操作、分析过程,GIS的一大优点是它能够确定图形特征之间的关系。实际上,GIS可以使你能够建立新的关系,将新的属性与地图特征相联,然后存储于数据库中。
3.2 GIS的制图功能
GIS有一个独创的图形和数据库编辑器,它有效地将CAD技术和地理数据库功能联合在一起。这种联合不仅对建立高质量的地图是重要的,而且对建立和维护复杂的地理数据库也是至关重要的。GIS可在数字化地图上编辑特殊属性,加上高质量的文本注释,可用其它数据库层作为背景显示,具有较强的诊断和纠错能力;所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图形处理均可构建高质量的地图。在屏幕上已经设计一个希望得到的地图后,就能够保存它或通过绘图仪输出。
综上所述,GIS作为一种利用计算机存储、处理地理信息的一种实用新型技术系统,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4. GIS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应用展望
GIS技术与城市规划衔接,研究住宅、工业、商业用地布局。土地规划以城区建设用地为一个研究对象整体布局的,而城市规划针对住宅、工业、商业用地分类布局的,这是今后需要进一步深入细化研究方面[6]。GI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各环节依据不同软件平成,并没有形成系统的高度集成,故系统高度集成是今后深入研究的主要方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涉及多个部门、多方利益、多个学科、多种因素、多源数据等问题,然而目前还没有一个较理想的GIS数据模型来解决这个问题,这将是今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的热点问题。
参考文献:
[1]王万茂.定性定量定位定序--关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思路的新思考[J].新观察,2002,(6):21-23.
土地利用规划分析范文3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评价;实施保障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5-000-01
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评价与实施保障一直以来就是我国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我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评价与实施保障问题,采取了有效的措施来加强土地有效利用规划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来推动土地利用规划的工作,并且投资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支持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评价与实施保障,但是,由于某些因素,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评价与实施保障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评价与实施保障,所以,我们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从而有效管理土地利用和规划,进一步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建国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国一直都处于工业生产的高速发展时期,甚至在三十年之内的经济发展就赶上西方国家一百年的经济建设成就。但是,土地利用规划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也非常重要,它极大的促进了我国经济效益的发展。
(一)管理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不够
现阶段,因为社会整体文化价值观念以及道德意识的单薄,使得一些部门在进行人员聘用的工作中容易忽视招聘标准要求,只是通过外貌或者凭借关系让一些既没有专业素质又没有职业道德的人混进部门,使得这些滥竽充数的工作人员到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同时国内目前很多土地利用规划的工作队伍自身的质量也无法达到发展的需求,更多不少工作者缺乏一定的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态度过于随散漫,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只要一遇到什么问题,他们就失去了主心骨,乱了方寸,拿不出方案更不知道如何处理危机问题,这种工作水平毋庸置疑的会影响到土地利用规划工作。
(二)管理的制度不完善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有效控制必然需要完善的制度规范体系,不过现阶段国内有很多土地的管理工作仍然存在各类问题。首先表现在相关单位部门数量繁多,就这些部门单位的管理工作来说,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更不用说对他们的监督引导。一旦制度规范体系跟不上时展的步伐,就会导致单位自身管理工作先暴露出各种问题。影响人力资源的管理,打击员工的工作积极心,在单位内部形成一种不正之风,最终影响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开展效率,大部分员工无法将自己的精力工作中去,不能将自己的努力贡献到土地利用规划的工作中。
(三)规划管理的监理制度不完善
有效的监理工作在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活动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该项管理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进行严格的监督控制,不过目前国内土地利用规划的有关部门并不见得有相应的制度规范体系为其做保障。整个管理过程相当繁琐,而且涉及到一系列细节性的问题,都需要有力的监理制度来进行约束,才可以确保该项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果符合实际所需。在具体的工作中,不管是哪一个环节由于监管失误而导致出现问题都会对整个管理工作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造成的损失也是无法估量的。
二、土地利用规划有效开发和保障措施
(一)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首先,土地利用规划相关部门在进行人员聘用的过程中,必须要根据所需按照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严守人员聘用的质量关,提高该项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其次,我们应该定期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培训他们深厚的专业知识,熟练的专业技能,培养他们责任意识,树立集体观念,将个人与集体利益融为一体。
(二)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在实践中,如果想要提高该项工作的整体效率,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要构建一个相对比较完善的制度规范体系,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的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流程都能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来进行,将失误率降到最低。同时要根据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现状形成一个比较科学的人事资源管理体系,确保每一个工作者都能参与到工作中,担起自己的责任,保证土地利用规划活动顺利,高效地开展。
(三)建立完善的监理制度
除了上述几点以外,我们还需要做的就是制定一套完善的监理制度,确保土地利用规划活动的全过程得到有效的约束管理,杜绝任何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产生。来保证土地利用规划的每一个细节工作都发到要求。
(四)建立专门的机构协助政府工作
除了加强政府部门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管理之外,我们应该适当的建立一些专门的机构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规划,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政府部门的工作任务,而且各机关部门协助工作,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最重要的是,我们要保证各机关部门的工作质量到位,在工作之前,从招聘、到培训、到培养每个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我们都要非常重视,从而保证土地利用规划的工作质量。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建立一些大型公营企业,负责国土资源开发和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五)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我国应该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对土地利用规划做适当的约定,从而有效控制土地利用密度和容积率,防止城市不断扩大,也可以更好的保护农用地。要根据国家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和人口密度对土地进行有效的规划,严格的约束,并且对各种土地的用途也要进行一定的约束,从而发到土地利用规划的平衡状态。
三、结束语
总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评价与实施保障对我国社会经济的有效发展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们应该重视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现状,认真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对症下药,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加强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管理,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大力发展。
参考文献:
[1]阜康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分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5(04).
土地利用规划分析范文4
关键词:规划种类、规划内容、土地利用规划法
Abstract: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present land use planning of land and resource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the problems of the thorough analysis, and combining the many years of work experience and the relevant theory of the research results. Puts forward to establish the land use planning, strengthen the land use planning authority, refining the land use planning kinds, clear hierarchy of each planning planning content and responsibility as the main way of strengthening of our country territory resource the land use planning system measures. For our country's land and resources of land use planning to provide scientific reference work.
Keywords: planning kinds, planning content, land use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 P28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土地利用规划指的是对某区域的土地利用进行超前的规划与安排,从而能够根据区域的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以及土地自然历史特征合理的分配国土资源并科学的组织土地利用的综合体系。所以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的宗旨是维持居民的生存,优化国土资源利用,维护我国人民的基本利益。由此可见,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现阶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建设投资不断增多,推动我国国土资源开发与利用的需求进一步加快。面对新一轮的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全面启动,我国也在不断的完善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体系。通过分析与研究我国现行的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缺陷,及时解决问题,从而促进我国的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符合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同时向科学、合理、依法、节约的方向发展。
一、现阶段我国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的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分析
现阶段我国推行的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是以《土地管理法》为基础,多种类型、级别、时序、种类互相关联并且互相影响的综合系统。主要包括:总体利用规划、具体利用规划、专项利用规划三个层次。总体利用规划根据级别不同可以分为全国、省级、市级、县级、乡级五个级别;具体利用规划根据土地利用用途可以分为耕地规划、交通用地规划、公共设施建筑用地规划、水利水电工程用地规划等;专项利用规划可以分为开发整理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等。三种规划的关系为总体利用规划控制着其他两种规划。三种利用规划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
由以上我国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现状分析,可以发现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必须具有体系结构合理、具有权威性、各个层次关系明晰、可操作性强等特点。这样才能发挥其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体系起步较晚,制定周期过长等因素,所以会导致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时效性与可操作性不强的不良后果,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以及相关问题研究,总结以下几点现阶段我国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出现的问题:(1)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权威性有待提高。现阶段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不高,虽然在《土地管理法》中的部分内容涉及到了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构建,但是仍旧没有专门的法律保障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近年来,部分大城市在进行城市规划过程中一味的扩大城市范围,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够凭借法律有效的约束城市总体规划,从而造成了大量的农用耕地流失,土地供应总量失控的现象;(2)土地利用规划的种类过于繁杂,不能达到明确分工的目的。有上述内容可以发现我国现阶段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比较完善,但是各个级别规划的职能相互冲突,在宏观层面上要求过细,微观层面上规范不足。许多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仍然不到位,详细规划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3)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时效性较差。现阶段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对时效性的把握不到位,缺乏年度方面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很容易造成规划与实际的土地资源利用之间的矛盾。比如大多数的土地利用规划为长期规划,期限大多数为5~20年,所以规划中的内容或者指标都有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从而导致了体地利用规划失真,失去其使用价值;(4)总体规化不能够与城市规划保持一致。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极为密切,但是在我国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是两种管理机制,属于两个部门分别管理,所以虽然在法律上要求两种规划要互相一致,但是由于我国城市化发展迅速,处于分割状态的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内容以及执行等方面出现较多的矛盾,从而会导致国土资源严重浪费、农用耕地流失大量流失等后果。
二、强化我国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措施研究
通过以上对现阶段我国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的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结合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以及有关理论的研究成果。总结出一下几个方面我国国土资源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强化措施,具体内容如下:(1)建立土地利用规划法,强化土地利用规划权威性。我国相关立法部门应当尽快将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提升,加快规划立法进度,赋予土地利用规划较高的法律效力。使得土地规划法成为我国依法配置国土资源的重要手段;(2)精炼土地利用规划种类,明确各个规划层级的规划内容以及责任。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发展现状,笔者认为应当将市级与县级的土地利用规划合并,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四个层次。其中全国总体利用规划的规划内容应当包括: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基础设施部署、社会服务设施部署、土地整理、城镇体系规划、环保规划等方面。省级总体利用规划的规划内容包括解析涉及到该地区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与战略,根据本地区的发展特色对规划内容进行完善,并对下一层的土地利用规划提出合理、科学的规划原则。由此可见全国以及省级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引性的规划,应当具备宏观性、政策性等特点,能够正确把握我国国土资源的发展趋势,起到指引与导向的作用。市级总体利用规划的规划内容应当囊括地、县级的规划任务,按照上一级制定的规划原则确定具体的规划方案:用地规划、专项规划等。乡级总体规划是整个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基础,规划内容应当足够的详尽,应当按照土地的用途进行科学的分区管理。从而形成由整体到分支、由原则到具体较为完善的科学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参考文献:
土地利用规划分析范文5
关键词:城市 土地规划 可持续 发展
一、 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城市用地显得很重要,现代化城市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很多的土地,国家相关部门虽然严格控制城市的建设用地,但是城市土地规划往往只是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出发,不把全局的土地资源供需考虑在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用地规划没有起到限制作用,城市建设的用地不合理地扩张,侵占了耕地,给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
1.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
城市用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城市区域内已经被建设、被利用的土地资源,二是已经被有关部门批准,列入了城市规划的区域范围之内,有待于开发、建设的土地资源。另外,需要指出的一点就是,按照我国城市规划法中所规定的城市区域内的所有非建设的用地,象山石、树林、池水等占用的那部分土地资源,也属于广泛意义上的城市用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高速发展,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键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既有兼容性,互有侧重又互为弥补,同时还具有矛盾性。它们在规划法律依据、指导思想、理论依据上有矛盾之处,给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带来了一些困难。
2.矛盾性:供需矛盾、过分扩张
现在我国建设用地规划把人均建设用地指数作为标准,好像很合理,实际上忽略了很多因素,比如区域与城市之间的关系、城市中建设用地急剧扩张的原因等等,从而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了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效果。
3.兼容性:互有侧重、互为弥补
从社会主义建设的全局来看,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都是区域规划的组成部分之一,二者虽然侧重点不同,但是它们是互相补充、缺一不可的两部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立足点是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的远景发展和统筹发展,侧重点不仅是科学分析城市用地的范围和规模,还有保证城市用地和其他用地的平衡、保护地球自然资源,注重整体性原则和坚持可持续发展。
二、发达国家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启示
西欧各国的城市化水平较高,极大地带动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这当中,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功不可没。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的土地利用规划理念,对我国传统的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研究方法上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调生态优先的发展策略
针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下降的状况,应进行城市的合理容量和城镇建设的生态适宜性研究,在建设和保护的地区之间,建立起土地要素合理流动的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机制,从而达到控制环境容量小的城市,发展环境容量大的城市的战略目的;同时应将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区范围内的用地划分为城市化发展促进地区、城市化发展控制地区及非城市化发展地区三部分,通过生态限制因素的分析,确定不可建设区及控制发展区的范围。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中,必须分析各种土地利用结构对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以求将土地利用对环境的破环减少到最低限度。
2.强调区域观念
城市的土地利用不能就城市论城市,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城市不再是孤立的封闭单元,而是处于区域的循环甚至国际交流圈中。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应着眼于本地区、更大的区域甚至全世界,从区域经济、大型基础设施等方面来分析城市土地利用的重要性及土地利用发展的优势和制约条件。规划编制中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应提出基于区域合作精神,超越行政区划的土地空间发展模式;针对城市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这―特征,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结合区域经济的发展,对城市的土地利用的规模、发展方向、区域基础设施布局等提出相关建议;通过研究当前国际国内背景下区域关系格局,分析城市发展的优势及存在问题,将区域合作的组合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的目标之一,并提出相应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重整策略。
3.强调与社会、政治、经济的紧密结合
城市发展的内在动力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必须进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研究,才能保证其科学性。以新经济时代的到来、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中国加入WTO对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为研究的切入点,紧密结合宏观区域经济竞争的要求,对城市经济发展与城市发展战略选择关系的历史、现状与未来进行分析和展望,从社会、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特别是从城市高速成长这一特征出发)对城市的土地利用进行分析,提出构造适应知识经济的未来发展的土地利用规划新理念,以求在区域合作、中心城市建设、居住适宜性、历史传统保护等方面及相应的土地利用空间重整策略的编制上注重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
4.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土地利用规划分析范文6
关键词 土地利用规划;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A
土地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合理分配和土地利用协调组织的综合措施。
一、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现状
从我国的土地资源利用状况来看,国土面积绝对数量大,相对数量少,土地资源的地区分布不平衡,难以利用的土地面积大,后备土地资源不足;从我国目前的土地规划来看,建设用地的需求猛增,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土地资源总量供需和时空布局问题。产业结构调整促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加快,但在实施过程中现行的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利用现状严重脱节。
二、土地利用规划面临的问题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问题是动态的,在土地利用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严重阻碍土地的合理规划,乃至对国民经济产生一定影响。
(一)土地规划信息库不完善
规划是一个时期过程,但从当前土地利用规划的现实来看,土地规划所依据的土地信息制度并不完善。土地利用信息是各类用地进行有效控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基础。我国大部分土地与规划部门对土地的利用情况掌握不够,基础数据不翔实,据此制订出的规划只能是空对空、假对假、相关统计数据不能及时更新;归档的资料缺失严重、缺乏系统规范的整理,很难将现代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与土地数据的管理相结合。因此造成土地规划借以参考的信息具有很大的波动性,相应的土地规划就处于一个变化、不稳定的状态。
(二)土地利用规划方法滞后
在规划的专题研究中,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应用并不多见。土地利用规划所采用的方法基本上是沿用传统的方法,即定性研究的方法。定性研究方法是以经验判断为基础,在对客观事物观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制定出规划指标,然后进行各种数据推算达到综合的平衡。而规划所以依据的土地信息本身就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有的规划实施不久,客观情况就已发生重大变化,这种方法的最大缺陷是用静态的方法处理动态的结果。这样一来,土地利用规划就不能很好的指导用地调整。预期的规划难以发挥效用,缺乏科学性,造成规划在某些方面的严重滞后。
(三)土地利用规划僵硬
土地利用的动态性决定了土地规划的灵活性,但灵活性并不意味着调整的随意性。所谓动态性,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和对未来用地的科学预测,而只是在原有基础上表面文章,使得土地规划在实质上成了“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附属品,结果导致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滞后,丧失了统筹规划和参考的意义。灵活性,不是说随意的更改规划,而是参照当地的历史和现状、自然与文化等更好付诸于实施,也就是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目前很多地方把二者生硬的割裂开,造成了土地利用规划丧失活力,起不到相应的作用,形同虚设。
(四)土地利用规划的欠缺法律保障
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保障条款的制订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空白,在权威与震慑的法律效果上达不到立法的目的,规划的法律效用难以形成。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实用性欠佳,缺少本身的独立性和新颖性,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再加上其规划本身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难免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各级规划的职责分工不够明确,规划体系不够灵活,规划协调与衔接性差等。
(五)土地利用规划执行困难
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主要集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面,土地利用详细规划缺少,使得相关部门在处理有关问题时滥用权利,从而损害了国家的公信力;规划是保障公民土地权益的依据,也是公民履行相应义务的准则。但是由于土地利用规划在现实生活中只流于形式,民主参与较少,民众对于这些规范很模糊、很陌生,土地利用规划真正实施起来矛盾阻力重重。
三、土地利用规划的出路所在
土地利用规划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城乡建设合理有序进行的重要手段,也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前提条件。因此,为更好利用国家的土地资源,找到土地利用规划的新出路,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土地信息制度
土地利用规划起调节、分配、控制土地资源的作用。我们应加快体制的技术创新,应用遥感技术、全球定位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科学技术含量,进一步核查基础土地统计数据,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变定期编制土地利用规划为随时动态修编土地利用规划的管理模式;其次,完善土地信息档案项目,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尽可能详实记录土地规划的情况;最后,加强工作人员的考核激励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奖惩分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二)开拓创新土地利用规划方法
土地利用系统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经济生态系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在德国科学分类方法常应用于规划中,比如建造用地一般划分居住用地、混合用地、工业用地、特别用地共四种类型。每一种类型又有次一级用区、片构成,如核心区、混合区、居住区等,而这些区片的有关具体规划思想,具有较为明确的意向性和指导性。另外,近年来我国有的学者推崇的沟通式的规划方法,它的操作使土地规划编制更合理、可操作性更强,利于社会公平。这些方法给我们的理念带来新的冲击,我们可以集众所长,找出适合自己的方法。
(三)增强土地利用规划灵活性
土地利用规划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有效手段,因此协调好规划的灵活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土地,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生产资料需要保持好稳定性,规划的市场变化必定会损伤有关部门的公信力;但我们所依据的客观事实却是在时刻变化的,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真正做到在变化中发展,而不是教条的仅把规划当作教科书来使用。
(四)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保障
法律的保障将土地规划提到一个政治高度。土地利用规划实行公众参与的公开性和民主性规划体制,这就要求在规划的编制和调整中,要建立规划公众参与制度、规划公示制度和规划实施监督制度等。这样一方面可以调动公众潜力和主动意识,赋予土地使用者知晓、参与、决策、监督规划的权力,从使用者的角度来对规划的编制提供意见,另一方面也可以促使政府部门编制的规划更加切合实际,同时制约和避免各种违反规划行为的发生。(五)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执行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一种公共产品,需要在公共管理思想范畴内,引入公众参与理念,了解公众对土地利用问题的认识、对重点项目和政策效应的意见等,从而有利于科学合理地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使土地利用规划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六)创新土地利用规划的模式
土地利用是一个生态系统,是一种摆脱过去只考虑土地量化的新的规划模式。这种模式遵循协调共生、多样性、协调面积空间结构协调的原则。将土地规划纳入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制度发展的核心。
结语
就现状而言,土地利用规划推进是遇到许多困难和自身的不足。土地规划必须吸取先进理念,如控制城市向外扩张、保护农田、合理高效持续利用土地等。展望未来,创新理念,真正做好土地利用规划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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