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应急处理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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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应急处理方案

电力应急处理方案范文1

关键词:电力;营销;信息化系统;数据分析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2)14-0053-02

伴随着我国电力市场以及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电力行业系统之间以及电力行业与其他同类行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分析,目前国内大部分电力系统企业缺乏足够的市场竞争能力,主要表现在电力企业的营销管理模式较为单一,市场化水平以及营销管理水平不高,同时缺乏一定的激励机制,难以在市场中形成核心竞争力。本文主要分析了目前国内电力营销系统的现状以及借助于信息化技术进行改进的方案

1 我国目前电力营销系统的现状

1.1 居民用电市场有待进一步进行开拓

由于目前国家大力倡导环保型以及清洁型能源,这对于电力系统的市场开拓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是严峻的挑战。面临的挑战主要是一些可替代能源与电能之间的竞争加剧。当价格较低的天然气以及太阳能等能源进入居民的生活中的时候,电力系统即面临着如何提升自身市场占有率以及突出电能优势的巨大挑战。目前,国内的电力系统企业广泛存在着对于市场形式变化不敏感,电力产品的结构以及服务不能够有效地与能源市场的变化相适应,不能够有效满足消费者的能源消耗需求。同时目前国家大力推行的能源领域的相关政策对于电力系统的市场进一步拓展也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1.2 电力营销系统的风险估计不足

目前国内电力行业企业对于电力营销系统的风险以及存在的不足没有足够的重视与关注。表现最为明显的是电力营销系统技术方面的风险,由于电力营销管理系统在设计上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以及系统漏洞,系统的不安全以及技术方面的落后往往会造成非法用户对于电力营销管理系统的非法侵入以及对于系统的恶意篡改;其次是电力营销系统操作方面的风险,主要是由于系统操作管理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无意识的错误操作带来的风险,比如对于电力单价或者用户信息的错误输入等;最后即为系统内部人员的违规操作带来的风险,在电力营销系统的维护与管理中,个别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对系统的重要数据进行隐秘修改。

1.3 电力营销系统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业务能力有待

进一步加强

目前国内的电力系统营销人员在年龄结构、知识文化层次、业务能力等方面都存在这一定的不足。对于电力行业的新设备、新技术以及新的管理方式不适应,没有较强的业务学习能力。同时由于目前电力系统行业内管理制度的原因,在人员待遇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一部分电力营销系统的人员存在心理不平衡以及消极进行工作的现象。这些都影响到了整个电力营销系统人员队伍的稳定性以及电力系统营销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1.4 电力系统电网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与优化

目前电网的建设规模以及电网的分布都不能够完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主干电网比较薄弱,而城镇电网存在这严重老化的问题,在广大农村,则存在覆盖面积较小的问题,因此,目前电网广泛存在部分地区有电无法送出,有市场需求却无法进行占领的情况。目前国家投入了较大的资金进行电网建设,整体电网的结构得到了较大的优化,但是任务存在可以改进的空间。

2 改进与加强电力营销系统的对策以及方案

2.1 创新电力营销系统服务理念

创新是发展重要的推动力,优质的营销系统服务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全方位、全员参与、全过程监控、多层次多角度的综合体。电力商品具有生产、提供与销售一体性以及连续性、瞬时性等特点。这些特点要求电力相关企业在整体运行过程中要能够供电企业、经营管理单位、施工、调度、送电、变电以及保护检修等相关单位以及人员能够通力合作以及统一安排。所有的员工都要能够建立大的服务理念,能够建立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一定要能够将这样的服务理念内化于心态并自觉转化为实际的行动,只有这样才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以人为本的电力系统营销服务。

2.2 强化电力系统营销人员的素质教育

在电力系统内部要切实加强电力营销系统人员的素质培训。要能够采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以及脱产与现场培训的方式,对电力营销系统管理人员以及一线营销服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业务能力以及职业道德的系统培训。要能够使用各种职业技能比赛、业务交流论坛等平台,为员工提供自身学习以及终身学习的机会。要能够在系统内形成积极向上、争做业务能手蓬勃向上的态势,使得员工能够将业务能力得提升内化为自身发展要求,不断提升服务的理念以及服务的水平。

2.3 不断拓展电力营销市场的服务范围

目前绝大部分家用电器都是采用电力系统作为能源来源,但是诸如炉具等应用方面,电力系统的应用不是十分广泛,要能够通过各种营销方案使得用户了解到电力作为能源不可比拟的优点。电力系统作为能源具有自动化程度高、可以预先调整、自动保护以及清洁无污染等优点。因此电力营销市场存在进一步拓展的空间,电力系统的营销人员要能够进一步通过各种手段不断拓展电力营销市场的服务范围。

2.4 不断加强电网的建设以及完善

电力应急处理方案范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快速、有效地处理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供电影响,维护员工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河南省电力公司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应对和处理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机械设备损失。

   1.2.2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各基建施工部门制定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各部门应参照本预案框架的内容和要求,制定本部门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要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机械设备事故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3.2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事故预防工作。单元目标预案要由事故的预防和事故发生后的控制两个方面构成,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制,做到以防为主,防救结合。

   1.3.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要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电力建设过程中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注重资源整合与兼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3.4自救为主,反应迅速。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确保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依靠和发挥各应急专业队伍在处置生产安全事件中的突击队作用,并利用外部一切可利用资源,做到自救为主,反应灵敏迅速。

   1.3.5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在公司电力建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办公室统一领导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措施果断。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大型施工机械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2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及国家电网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供电公司等有关电力建设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2)组织制订公司在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机械设备损失等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改;

   (3)公司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造成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

   (4)指挥协调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5)报道、通报和公司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进展情况。

   3、事故分级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重特大机械设备事故:

   3.1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0~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数额30天内不能修复或原机械设备修复后不能达到原来铭牌出力的安全水平的事故。

   3.2特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3.3.机械设备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足上述规定,但事故性质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也可定为重大机构设备事故或特大机构设备事故。

   3.4职工从事与电力建设有关工作过程中因施工机械故障发生的人身伤亡。

   4、应急响应

   4.1因施工机械故障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和公司安全监察部。

   4.2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安全监察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

   4.3事故发生后,突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现场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4现场救援处置

   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失及电力设备损失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公司报告,必要时提请公司申请社会支持与援助;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行政工作部及安全监察部负责,承接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损失及电力设备损失的报告;协调各专业组的应急处理工作;协调社会支持与援助;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关于事故应急处理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卫组:由保卫部负责,协调组织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管理、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新闻报道组:由政治工作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物流分中心及生活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监察部负责,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组: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5、应急保障

   5.1技术保障

   5.1.1现场事故发生后,在现场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在班组安全员或受过紧急救护培训人员的带领下,组成现场临时急救小组,立即地开展现场紧急救护工作,并及时向有关医疗部门报告,请求急救医疗支援。

   5.1.2现场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紧急情况后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救人员和财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5.1.3公司应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落实人身事故处理预案的有关要求。

   5.2装备保障

   5.2.1公司保证事故应急经费的投入,做好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5.2.2应急处理办公室应统一掌握全公司大型施工机具的分布情况及状况,并能够随时调用。如作业车辆、起吊设备、越野车辆等机具。

   5.3人员保障

   加强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救护技能。

   6、改进措施

   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后,公司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7、附则

   7.1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发生后,本预案与同时发生的其他事故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电力应急处理方案范文3

当下电力企业的应急管理系统尚不完善,仍存在很多问题。第一,没有建立完善的电力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其主要是因为电力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缺乏灾难意识,对电力系统突发意外事件没有足够的重视。通常是当意外发生后,才开始商讨应急措施和方案,想办法去解问题,没有做到预防。真正的重视是以预防为主。电力企业管理人员本末倒置了。第二,部份电力企业应急管理体系和机制还不健全。中小电力企业还未建立应急处理小组,如果电力系统突发以外,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第三,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相对薄弱。国家规定每个电力企业需建立信息报告系统,但是大中小企业的报告系统等级高低不同,我国的总体的信息报告系统不完善,所以社会共享的资源比较少,对于突发状况不能及时去解决。第四,在发生电力突发公共事件时,一般都是以部门为单位逐级汇报,缺乏快捷有效的沟通渠道,无法在危急时刻统一调集和迅速汇总。第五,应急联动能力不足。涉及社会公众或其他单位的电力突发事故,如大面积停电、重要用户停电、重大设备事故等,预案的启动和执行多数只限于本企业,没有较好联动社会开展综合应急演练,社会较多用户没有建立相应的电力应急预案,自救预案不完备。

2主要应对措施

2.1加快应急系统平台的建设

建立电力系统应急信息指挥平台、电力应急通讯保障等应急基础设施,形成标准统一、结构完整、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符合国情的电力安全实时监管和电力应急信息指挥系统,实现实时监管、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功能、在国家电力应急指挥中心建成之后,相应建设区域电力应急指挥中心及省级电力应急指挥中心,全面提升电力安全监管水平和综合应急指挥能力。对于应急系统平台的管理人员要以提高其电力方面工作能力为主,深入对管理平台人员专业知识了解,设计有针对性的管理培训方案,工作人员少什么,就对他们培训什么,对于平台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员和技术支持。应急管理培训人员应该有考评制度,优胜劣汰,避免出现因为不专业的管理造成电力企业损失的现象。

2.2加强应急系统的日常管理

电力企业应加强日常的应急管理,遇到电力系统的突况时,能够快速地控制情况,避免事态严重,将损失降到最低。电力企业应该将强预案管理,建立预案应急系统,以防万一。建立预案应急系统需注意几点:第一,要清楚不同种类型的电力系统意外对于人们的造成的影响,对于影响重大的个案要着重进行预案设计;第二,设计的预案必须简洁,操作性比较强,在电力系统发生意外时能够起到作用;第三,预案的设计要符合电力企业问题公关处理的标准,让预案有意义、有价值;第四,需不断改进完善预案,根据每次电力企业的突发事件不断的地完善预案,让预案的存在真的能做到临场应急处理。

2.3完善预案机制和预案演练

气象部门应将电力相关的数据纳入日常观测范围,电力企业应对重点部位设立监测点,并建立与国家及地方监测网(减灾预警系统)的联系,根据本地区的灾害特点建立减灾预警系统,形成与有关部门畅通、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机制;结合电力安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等,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和细化预防灾害事故的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提高应急工作水平并进行不定期演练和联合反事故演习工作,通过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重要用户突然停电、基建施工、防汛抗洪、等方面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检验各单位的应急体系和预案的执行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对突发事件处理应变的能力同时,要重视重要用户及场所保安备用电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问题,并要求特别重要用户配备必要的应急电源,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2.4加强应急队伍和协调联动机制的建设

电力企业要吸纳专家,组件一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在电力企业出现突发状况时能够发挥作用,紧急抢险,修复电力系统。应该加强电力企业之间的联系、电力企业与国家电网之间的联系,政府要发挥其职能,帮助扶持中小电力企业。

2.5加强物资储备

电力企业应该加强电力系统应急物资储备,以便电力系统出现意外后企业应急管理能够得到恰当地解决。

3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培训的意义

电力企业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是顺应当下电力企业的现状,随着科技的发展,我国的电网业需要不断地发展,所以要推动企业的发展,必须要通过培训来深化企业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随着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的提高,企业的整体实力以及工作效率也会提高,可以在当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所以对于电力企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工作是企业得以进步的首要条件,是电力企业蓬勃发展的保证,也保证了国家电网的安全,人们生活幸福、社会稳定也会受其影响。

3.1增强电力企业员工对应急管理的认识

电力企业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对于扩大电力企业员工的眼界有很大的帮助,加强对电力企业应急管理知识的掌握,深切认识到电力应急管理的必要性以及员工工作职责所在。提高电力企业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对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更加地重视,为社会稳定做出巨大的贡献。

3.2提高电力企业员工应急处置技能的重要手段

电力企业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能够提高员工企业的专业知识,在电力系统发生意外时,能够在恶劣的条件下进行抢修,提高技术能力,及时修复问题,减少损失。

3.3电力应急管理培训是提高电力应急管理的过程

电力应急处理方案范文4

1.1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和减少电力事故对社会的影响,保证电力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电力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控制危险源,排除现场灾患,消除危险后果,分析总结事故经验,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力生产安全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歇制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能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

1.2.2统一指挥,公司成立电力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修、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2.3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体系。按照电网结构和管辖范围,制定电网事故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

1.2.4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设备、人身、电网的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将事故限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系统发生崩溃和瓦解,以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主干电网、重要输变电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恢复供电中,优先考虑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要求制定。

1.4实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理电力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及人身伤亡事故等各类事件引起的对地方安全,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

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大面积停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级负责和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理体系。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2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贯彻落实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

统一领导本辖区大面积停电、事故、人身伤亡、抢险应急处理工作,研究重大应急策和部署。

督促制定应急预案,下达应急指令。

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负责信息反馈

2.3应急组织及任务

2.3.1快速反应力量

由公司部门、各分公司有关人员组成。接应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进行电力设施受损和人身伤亡事故抢险,确保应急救援与处理期间的指挥畅通。

2.3.2基本救援力量

公司各部门、各部门全体人员。

3、预测、预警

3.1预测

根据天气变化及供电负荷的变化做好电力事故的预测工作。

3.2预警

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重要变电站遭受破坏和打击,电力应急进入预警状态。

3.3信息传送与报告

电力客服中心电话:*安技科:*

调度中心:*

客服中心接到报警电话——报告领导小组——进入应急状态——组织抢修队伍——供电急修——汇报领导

3.4、预警级别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预警状态。

红: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设备遭受破坏和打击,对电网安全构成威胁,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40%及以上;

橙: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50%及以上;

黄: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60%及以上;

蓝: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70%及以上。

4、应急响应

4.1响应程序

4.1.1基本程序

4.1.1.1当电力生产发生突出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范围损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时,电网调度机构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同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领导小组。

4.1.1.2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1.2扩大应急

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性进入预警状态之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及相关上级部门,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4.2指挥程序

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预案、保电方案,结合当时电网实际情况,指挥公司各供电、变电、维修等单位进行异常处理。

事故辖区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在规定时间内道达异常情况现场进行处理。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理

5.1.1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除按政府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公司要求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事实就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5.1.2改进措施

事故发生时,要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改进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5.2总结

5.2.1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安技科、供电所、变电站、调度所及信息中心联合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5.2.2及时总结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理体系。

6、相关保障

6.1通信保障(基本保障、应急保障)

公司客户服务系统和公用网通讯系统齐全、流畅,可以应付随时出现的突况。

6.2设施设备保障

6.2.1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在可能情况下,应尽快统计处电力抢修所需设施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数据,

6.2.2组织专业施工人员成立抢险队伍,当具备施工条件时,立即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抢险,及时恢复损坏的电力实施。

6.3物资保险

6.3.1配备大面积停电应急所需的各类设备和电力抢修物资。

6.3.2认真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以及事故抢修的准备工作。

6.4其他保障

6.4.1交通运输保障

公司现有行政用车和生产用车均作为电力抢修的交通工具,保证抢修人员及时赶到抢修现场。

6.4.2医疗卫生保障

6.4.2.1联系医疗部门建立健全医疗救护队伍,同时准备好必要的医疗设施和药品储备,以备应急。

6.4.2.2当电力设施大面积受损事件发生后,请求和配合医疗救护队伍立即赶赴现场,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并保护好其他人员人身安全。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加强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采用各种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停电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办法,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

7.2培训

做好强力抢险救灾队伍的培训和模拟演练工作,提高电力抢险救灾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电力应急处理方案范文5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问题分析

Abstract: The correct handling of "emergencies" news media oriented propaganda, is placed in front of county power business leaders a new topic has drawn increasing levels of business leaders and staff attention. In the new situation, as the county power enterprises to establish and improve emergency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institutional news, how to do the power supply enterprise emergency management planning, institutional and capacity building, as well as respond to electrical emergencies precautions to ensure the "emergency" information and news releases, a rapid flow of the "emergency" information reporting channels, profound analysis.

Keywords: emergencies; emergency management; problem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TU99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引言

突发性的公共事件具有普遍性、波及范围广、牵涉的人员多的特点,往往带来多米诺骨牌的连锁效应,“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突发性公共事件甚至牵一发而动全局的趋势,使公共性突发事件应急控制、管理具有复杂性。在民主性建设日益深化、细化的形势下,“突发事件”的舆论、积发力量已经远远超出人们的设想和意识形态。

二、供电企业应急处理的做法与不足

供电企业应急管理缺少系统性——每次灾害停电事故发生、电力工程建设项目与群众的利益性问题、电力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的公共性问题,供电企业均根据问题产生的性质,成立临时性工作组,进行召集动员抢修等应急处理、按照相关的政策与相关利益人或单位达成一致性意见。

供电企业应急管理没有延续性——因突发性事件是临时性工作、其工作小组也是临时成立,对处理问题经验总结、遗留问题与不足的资料没有规范整理和有效保留,无法为以后的实践或培训提供借鉴性、指导性案例素材。

供电企业应急管理不具备规范性——主要是考虑电网生产环节方面和技术层面的应对性的处理方案,而对社会公众和客户需要答疑、披露信息提供救“服务层面应对方案” 而被忽略,一旦有公众引起发问,无所应对。

供电企业应急管理认识片面性——忽视了社会公众和广大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没有树立“灾害停电事件”也同时是一种“危险性机遇”的意识,低估或没有估计到媒体和公众舆论、报道对其处理所产生的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力。

供电企业应急管理反应不灵敏——对应急物资储备、抢险救援组织、服务人员训练重视程度不够,以致于突发事件来临时,领导和相关的人员对怎么办、如何办等问题是措手不及、应接不暇。

三、做好新时期供电企业“突发事件”处置与舆论导向有效途径

1.建立应急指挥中心是供电企业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和信息准确性的基础

按照上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新闻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企业应急管理实际情况,从经济活动、人民生活、社会稳定和公司形象等角度出发,严格界定安全生产事件与社会安全事件的定义。

2.完善组织机构是供电企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保障

为加强供电“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机构,应建立部门、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严控企业层面“突发事件”信息对外的各环节。公司成立新闻应急领导小组。

四、供电企业建立配套性应急保障措施

1.深入推进应急体系建设

企业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政府有关应急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行业有关制度、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分级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以规范应急规范处置程序。

2.强化应急组织机构建设

供企业应成立以正职为总指挥的应急指挥部,副职担任副总指挥,内部职能部门(单位)生技、安监、变电、输配、营销、调度方面负责人等作为指挥部成员参与应急指挥部工作。3.完善保障应急设备、物资相关材料

根据“安全第一、严格管理、存放有序、调度及时、满足急需”的原则,供电企业对各种应急设备、物资进行足够储备;同时对应急设备物资应建立管理标准,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对应急工具、应急车辆、医疗药品、防护用品、备用电气设备等应急物资及装备实行统一协调、分类管理。

4.锻炼专业救援队伍

供电企业要加强运行值班、检修抢险、事故救援、消防保卫、医疗救护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事故演习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技术改造等手段提高电网设施的健康水平,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各种应急队伍能发挥有效作用,能及时处置各种突发异常和故障。

五、结束语

电网在自然环境中连续运行,无论是自然性或随机缺陷性引起的灾害事故是作为一种社会常态而存在的客观现实,没有必要掩盖和回避。“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供电企业要从忧患和灾害事故意识,建立起快速处置灾害引发的事故性问题,把事故范围、停电范围有效缩小,供电企业和政府从建立应对灾害事故的意识教育、宣传机制,认识其信息、披露、跟踪报道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指导方针。

【参考文献】

[1]张小涛《成功开展大面积停电应急联合演练的六个要素》电力安全技术;2007.12

电力应急处理方案范文6

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避免和减少雷电灾害,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以及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将雷电灾害防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投入,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公安、建设、规划、安全监管、质量技监、信息产业、电力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六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雷电灾害防御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雷电灾害防御技术,宣传普及雷电灾害防御的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防雷减灾意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雷电灾害防御

第八条 省气象主管机构会同公安、建设、规划、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编制全省雷电灾害防御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市、县(市、区,下同)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全省雷电灾害防御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灾害防御实施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九条 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及实施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雷电灾害状况分析;

(二)雷电灾害的防御原则和基本要求;

(三)雷电灾害重点防御区;

(四)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工程建设;

(五)雷电灾害防御措施等。

第十条县 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及时向社会雷电灾害性天气预报。

第十一条 下列建(构)筑物、设施或场所必须安装雷电防御装置,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国家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和贮存场所;

(三)电力、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金融证券、医疗卫生、计算机网络等公共服务行业的设施和场所;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建(构)筑物、设施或者场所。

前款所称雷电防御装置,是指具有防御直击雷、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性能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抗静电装置、电涌保护器以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产品和设施的总称。

第十二条 防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依法检验合格,取得产品合格证书。禁止销售、使用无合格证书的防雷产品。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防雷产品的,应当将防雷产品的批准文件和产品许可证报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活动。

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资质、资格认定,由国家或者省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实施。

第十四条 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

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气象主管机构以及有关部门,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雷电防御技术的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雷电防御装置的设计方案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

建设、规划、公安等部门依法对必须安装雷电防御装置的建设工程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由气象主管机构出具的雷电防御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

雷电防御装置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雷电防御装置的设计方案负责。

第十六条 雷电防御装置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对雷电防御装置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雷电防御装置的施工实施跟踪检测。检测机构应当记录检测数据,登记建档,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雷电防御装置竣工后,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安装雷电防御装置的单位应当对雷电防御装置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委托雷电防御装置检测机构实施定期安全检测。

易燃易爆场所的雷电防御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雷电防御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第十八条 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遵循高效、便民原则,推行集中办理或联合办理。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予以记录,公众有权查阅。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不得擅自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设备。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的举报事项经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作出处理。

第三章 雷电灾害应急

第二十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同级安全监管、建设、公安、电力、通信、卫生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二十一条 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雷电灾害的监测与预警;

(三)雷电灾害的分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四)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准备;

(五)雷电灾害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六)发生雷电灾害时的应急保障;

(七)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等应急行动方案。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的建(构)筑物或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雷电灾害应急抢救方案,建立应急抢救组织或者指定兼职的应急抢救人员,落实应急抢救责任。

雷电灾害应急抢救方案应当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二十三条 雷电灾害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当迅速实施应急抢救方案,并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破坏事故现场。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将雷电灾害情况上报上一级行政机关。

第二十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接到雷电灾害险情报告后,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雷电灾害救援工作,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五条 发生雷电灾害后,安全监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查明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对雷电灾害的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雷电灾害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编制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按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履行职责的;

(二)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雷电防御装置设计方案作出行政许可的;

(三)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颁发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和资格证书的;

(四)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雷电灾害灾情的;

(五)在雷电灾害防御、应急处理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应当安装雷电防御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二)雷电防御装置设计方案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三)雷电防御装置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雷电防御装置使用单位拒绝接受气象主管机构的防雷安全检查,拒绝实施定期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绝整改的。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活动中弄虚作假的;

(二)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资格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业务的;

(三)伪造、买卖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资格证书的。

法律、法规对前款行政处罚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在本省管辖的海域从事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十一条 雷电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具体划分标准,由省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省气象主管机构拟订,报省人民政府确认。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分类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主要分为项目预评估、方案评估、现状评估三种。

1、项目预评估是根据建设项目初步规划的建筑物参数、选址、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分布,结合当地的雷电资料、现场的勘察情况,对雷电灾害的风险量进行计算分析,给出选址、功能布局、重要设备的布设、防雷类别及措施、风险管理、应急方案等建议,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核准、总平规划等提供防雷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