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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调查方法范文1
关键词 GPS;城市规划管理;应用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104-0209-02
城市规划管理对于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并对城市建设水平的提高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如何应用GPS技术对城市规划管理进行科学的实践,对于城市建设的实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需要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机制,进行街道和建筑结构的准确定位,并通过理论与实践的有效联系,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建立更加先进的技术平台。从而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更加先进的测绘技术和专用的规划方式,最终更好地提升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1 GPS概述
随着全球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GPS全球定位系统、遥感技术、计算机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在城市测量、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应用越来越多,并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了一个多元化、高效化、精确化的技术平台。以下从几个方面出发,对GPS技术进行了概述。
1.1 GPS的工作原理及配置
全球定位系统(GPS)是美国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发展。GPS提供了实时三维坐标和全天候的高精度导航,因此对于定位的速度和效率都有着很大提升。GPS系统由三大部分组成,分别是GPS空间卫星、地面监控系统和用户设备部分。GPS的应用对于数据的测量、软件的处理水平、用户导航设备性能的提升都有着重要影响。在GPS的应用中,用户可以通过GPS接收机接收GPS卫星信号,并利用交叉点的距离测量的原理采用差分定位技术、计算机技术并利用相应的软件,从而提供合理的城市规划管理方案,最终满足不同的城市规划管理要求并提供高精度的规划管理数据。
1.2 GPS的测量方法及行业标准
卫星导航定位的精度、性能相比传统的测量方法都有着很强的优越性。各种类型的GPS接收机在城市高精度测量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对计算机数据处理和相关软件的开发都有着很大的影响。在城市勘测和城市测绘方面,基于全球定位系统的技术规则和《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通过运用GPS观测。在测量点的标准操作流程中,可以进行GPS的静态和动态观测,尤其是在城市的郊区规划管理中,GPS通过进行详细的测量调查,可以高效的进行地形测量工作。
1.3 GPS的优越性
GPS可以精确地测量天气情况。并且随着GPS测量速度加快,GPS相比传统的测量方法有着更大的优势,并可以完成不同的城市规划管理任务。掌握GPS仪器的安装和运行对于数据的有效处理和计算机软件的快速完成都有着很大帮助,从而可以更好地实现真正的数据处理自动化。GPS的应用有利于数据的分组交换,同时对于卫星网络、数字地图和地理信息系统的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并对实时动态测量效果也有着极大提升。
1.4 GPS的缺点
GPS定位系统同其他的测量方法一样,在实际测量中必然出现缺点和误差。GPS的卫星的传播途径和接收机对GPS的计算机控制有着很大影响。错误的控制对GPS的数据处理和用户信息处理的结果起到很大影响。作为一种先进的测量仪器,GPS的缺乏相应的适应性。首先GPS 的抗电磁干扰能力不强。在广域测量方面,GPS作为一个高科技的设备对接收到的卫星信号无法做出有效测量,并对复杂数据的结构分析方面显得较为无力。
2 GPS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应用
GPS对于城市规划管理的工作环境、规划数据的正常测量、城市施工的顺利进行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城市规划管理人员可以利用GPS来保证城市规划管理的运行效率和精确的测量数据。在这种情况下,GPS的应用可以有效解决规划管理过程中误差和错误的出现,从而极大地提高了GPS接收机的工作效率,克服了GPS的固有缺点,使其能够准确的执行计划。以下从几个方面出发,对GPS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
2.1 GPS在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应用
GPS对于城市现状的测量、电子数据与地形图数据库的及时更新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GPS对于城市建筑和城市的具体分类、城市规划的基本条件可以通过大比例尺地形图进行研究,从而可以更加方便的对影响城市规划管理的因素进行分析。
2.2 GPS在城市规划管理实施中的应用
GPS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工作人员可以从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出发,对规划地区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在开展规划管理实践时城市规划管理单位可以对城市规划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与分析,并对城市主要部分的管道施工进行测量放线和测量评估,同时对其他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远程质量验收,为城市规划和管理部门及时提供精确的调查结果,并可以进行适当的测量,从而更好地促进城市规划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2.3 GPS在处理城市规划管理纠纷的应用
在过去几年,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加快,城市建设规划过程中纠纷现象不时发生,使许多城市的规划管理计划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这种情况下,城市规划管理部分可以通过利用GPS实现纠纷的合理解决,通过提供高精度的观测数据和观测站之间的有效通信,来减少纠纷的发生。在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过程中冲突在所难免,GPS通过测量和演示实际的规划管理情况,为城市的规划管理提供了准确的数据和合理的依据,从而提供了可以确信的事实,最终有效的避免了城市规划纠纷的发生。城市规划管理人员通过利用科学测试来减少城市规划中不必要的纠纷,从而促进城市建设的良性发展,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对于防止纠纷的扩大有着重要的作用,从而减少了因纠纷而产生的时间浪费,最终提高了城市规划管理的效率。
3 结论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GPS也在不断的成熟与完善。任何一个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都离不开与实践的良好结合和对创新的有效总结,GPS也是如此。GPS的引进可以有效地解决传统测量方法解决不了的测量问题,并对城市规划管理水平的提升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我国应当加大对于GPS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对于GPS的优点加以发扬,缺点加以克服,从而更好地促进GPS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应用。
参考文献
[1]徐绍铨.GPs测量原理及应用[M].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出版社,1998,10(12):98.
城市规划调查方法范文2
关键词:物探技术城市规划技术地下管线探测工程质量检测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城市规划是进行城市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城市建设的效益。而要想更好的进行城市规划工作,就必须重视相关的技术的应用,以提高城市规划的效率,促进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文章主要探讨分析物探技术在城市规划技术中的应用,希望能够引起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关注,能够对城市规划的实际工作发挥借鉴和指导作用。
二、常用物探技术概述
物探技术就是利用先进的物探仪器来摄取被探测区域物理场的分布并与均质条件下的物理场相比较,找出差异的部分来与勘探对象之间的关系,达到解决地质问题或工程问题的目的。根据测试参数的不同,常用的物探技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电磁法、地震法、弹性波测试、物探测井、层析成像、地质雷达技术、放射性勘探、水声勘探、综合测井等等。例如,电磁法是电磁感应法的一种,它能够利用不接地回线或者是接地线源向地下发送一次脉冲场,在一次脉冲磁场间歇的时间内,利用回线或者是电偶极接收二次场,该二次场是非稳电磁场。通过二次场衰减曲线的特征,就可以对地下地质体的各项指标进行判断,包括电性、规模、产状等等。电磁法属于纯二次场测量,与普通方法相比而言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比如对低阻地质体反映灵敏,纵横向分辨率高,能够勘测的深度较大,工作效率高等。又如,地震法采集是一种面积采集技术,在采集中,它通过利用泡点网格和检波点网格的合理组合,不仅能够获得分布均匀的地下数据点网格,并满足所要求的覆盖次数。应用地震法采集还能够使地下目标的图像变得更加清晰,对位置进行更加精确的定位,使位置的预测更加准确。应用三维地震进行勘探,可以将沿测线观测的二维地震方法扩展到三维空间,从而构成一个三维空间,包括垂直方向和面积方向。三维数据体的信息点的密度大,能够获取十分丰富的信息,这样能够更加全面的反映地层深处的情况,加深人们对地层基本情况的了解,为城市规划提供详细和全面的资料,有利于更好的开展城市规划工作。
三、物探技术在城市规划技术中的应用
物探技术具有多种类型,在城市规划应用中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以达到更好的应用效果。在城市规划工作中,物探技术能够解决很多方面的问题,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主要包括以下领域。
1、地质构造探查定位。在城市规划当中避开地震带是规划建设中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得探测地质构造带的位置与规模。尽管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应用区域构造地质图的,但往往是凭借经验推断的,准确性不够,影响城市规划建设。例如,某市拟建一座大型火电发电厂,最先拟建在某江入海口处的一个小岛上,最初认为这个地方是一个相当理想的场所。但地质技术人员查阅该区域地质构造资料时,发现区域附近有断裂带经过,于是开展物探工作,采用高密度电阻率法、浅层地震法,对周围进行详细的勘探,最后发现断裂带从该岛中经过,于是火电站移往它处修建。在城市规划当中,对地质构造探查定位常用的方法有浅层地震法、高密度电阻率法、瞬变电磁法等。
2、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是城市规划当中需要重点防治的灾害,将物探技术运用到地质灾害的调查与治理工作中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尤其是在边坡的调查和治理工作中。对于边坡的调查和治理,常用的物探方法是地质雷达、高密度电阻率法、浅层地震法等等。此外,滑坡也是城市规划当中需要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如果在边坡失稳之前采用相应的勘查方法,并进行护坡挡土,能够有效防治滑坡的发生。在边坡区进行全面的物探,探查区域内的裂缝、滑动面,能够为滑坡定性提供依据。当边坡支护工作完成之后,运用物探技术能够减少钻孔、最大程度的降低对挡土墙的破坏,明确挡土墙的厚度、护坡分层的厚度,为验收、维护、整改提供依据。此外,如果地面出现塌陷,运用物探技术能够很好的查明坍塌的成因,为治理和预防地面坍塌提供依据。
3、岩溶、孤石等不良地质体的探测。不良地质体也是城市规划建设所要处理的重要问题,其中最为常见的问题是岩溶。因此,在规划设计中要避开岩溶区,并在施工过程中对岩溶发育情况进行探测,以避免出现塌陷、施工事故等。对对岩溶进行探测的时候,物探技术具有显著的优势,不仅连续性好,而且探测范围广,它通过测线的有效结合,获得面上的概念,避免产生遗漏,以便更好的采取处理措施。
4、地下管线探测。地下管线是城市得以正常运行所必不可少的工具,在城市规划建设当中,准确掌握场地下面管线的分布是十分必要的。很多的施工建设单位逐渐重视地下管线的探测工作,但技术水平和施工人员的素质不同,导致探测的结果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而物探技术在地下管线探测中能够发挥很好的作用,常用的技术有地质雷达、高密度电阻率法、磁法勘探等等。
5、地下构筑物探测。地下构筑物主要有地铁、地下车库、防空洞等等,在城市规划当中,需要掌握这些构筑物的准确位置、埋深等资料,以便采取相应的保护或清除措施。物探技术在地下构筑物的探测中具有良好的效果,常用的技术有高密度电阻率法、地质雷达、浅层地震勘探等等。
6、工程质量检测。在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中,物探技术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建筑硂构件的质量控制、钢筋检测、隧道衬砌、挡土墙厚度检测等都需要物探技术。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进步,采用地质雷达对公路路面进行检测逐渐得到广泛的运用,改技术不仅能够检测路面的厚度,还能够检测出路面的病好,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在工程质量检测中,常用的技术有超声波、地质雷达、回弹技术等等。
7、地下文物保护。保护文物是城市规划中的重要工作,而要想对地下文物进行保护,首先就得探明其分布和埋藏特征等,物探技术在这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既能够探明地下文物的分布特点和埋藏位置,还不会对文物造成破坏,起到保护文物的作用。在地下文物探测中,常用物探方法有地质雷达、高密度电阻率法、浅层地震法等等。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物探技术适应了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能够探查地质构造、调查地质灾害、探测不良地质体、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检测工程质量等等,能够为城市规划提供详细的资料,这样在城市规划当中就能够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为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此外,物探技术不仅成本低廉,操作简单方便,还能够提高城市规划效率,为施工安全提供保障,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在城市规划实际工作中必将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
参考文献:
[1]唐桢.基于Skyline的三维技术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研究[J].测绘通报,2010(5)
[2]李巍.浅谈物探技术在城市建设中的应用[J].硅谷,2011(3)
[3]张振龙.数字规划技术在城市总体规划设计中的应用[J].高等建筑教育,2011(5)
城市规划调查方法范文3
关键词;卫星遥感;城市规划;应用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城市规划、建设以及管理主要是依赖对城市过去、现在以及以后相关信息的掌握。当前的信息涉及面比较广、信息量相当大,绝大多数属于空间信息,以前的人工作业以及分析手段对于城市发展的要求远远不能满足。随着计算机及空间技术的高速发展,逐渐建立起了以信息获取技术作为主要标志的科技。城市规划以及规划管理也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需要进行变革,引入遥感技术则可以极大丰富城市规划、建设以及管理的方法。
1、遥感技术概述
遥感是一门建立在空间科学、计算机技术、光学、电子技术、信息论等等新技术科学和地球科学理论基础之上的综合性技术,也是现代前沿科学技术之一,宏观、动态、综合、快速、多层次、多时相的优势。在当前新技术发展较快的背景之下,遥感技术伴随着航空、航天技术的发展获得不断提高以及完善,服务领域因之不断扩展,而得到了广泛的重视,表现出比较强的应用价值、良好的经济效益以及巨大的生命力。城市遥感信息是城市之中十分重要的信息资源之一。遥感技术在城市规划以及管理方面的应用目标表现在:首先,快速实现城市范围之内国土资源以及生态环境的多层次、全方位综合调查。第二、依照不同的层次以及内容编制系列基础图件,则可以客观、系统地反映出城市的建设成就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也可以给制定城市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规划以及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规划提供一定的科学依据。
2、遥感在国土规划中的具体应用
2.1、大比例尺数字制图
法国SPOT5和美国IKNOS、QUICKBIRD卫星影像的地面分辨率分别达到2.5m、1m、0.61m,在未来更高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将进入商业运行,这就使卫星遥感技术突破仅能进行定性分析的局限,而跨入定性以及定量分析的全新境界之中。所以,航天遥感制图应用也比较活跃,不仅仅在国土资源调查、土地利用监测、城市规划监测、重点风景名胜区监测之中获得了应用,同时在国家863计划信息获取以及处理技术主题之中也展开了利用分辨率为0.61m的QUICKBIRD卫星影像进行城市大比例尺地形图的更新研究。同时,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可以提供立体像对,可以直接生成DEM数据,同时也可以进行大比例尺地形图的获取以及更新测绘。
2.2、摄影测量制图分析
目前1:5000及其以下小比例尺地形图进行测绘,通常都是使用摄影测量方法进行测绘。在城市测量上,因为其要求成图比例尺比较大,以前因为航测仪器以及作业水平的局限,平面精度还能满足要求,然而高程精度比较难满足《城市测量规范》的要求。近几年来,计算机技术的进步使得摄影测量制图出现全新发展,诞生了地形数据采集以及处理的数字摄影测量技术,数字测绘成果可以直接给GIS提供基础数据。当前,使用数字摄影测量技术进行城市大比例尺地形图的测绘以及更新已经相当普遍,诸多城市测绘部门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实践表明,应用摄影测量技术进行城市大范围大比例尺空间基础信息的获取与更新,精度完全可以满足要求,且周期短、成本低。
2.3、遥感技术辅助规划决策
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是城市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是规划管理的首要工作。因此如何科学确定建设项目规划在设计条件中的各项控制要求显得尤为重要。以往确定出让地块各项控制要求时,很容易陷入就地块论地块局面。但是利用遥感图像作为背景,就可以直观地分析出让地块周边相对完整区域内建筑容量、图底关系是否合理,从而为确定出让地块建筑容量及公共广场空间的布局、规模提供依据。
2.4、正射影像制图
城市道路工程规划利用卫星遥感影像进行道路交通调查,对挖掘城市现有道路的潜力和改善道路交通条件有着重要的辅助作用。应用米级遥感影像可准确提取城市各种道路分布、长度、宽度、密度的现状信息。为城市规划部门研究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问题及城市发展和建设的关系,以及如何通过治理,使道路交通更好的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我院利用卫星遥感数据提取城市道路及城市绿地等信息制作图,为规划服务。结果表明城区道路网在卫星真彩色图像上很明显,纹理清晰,解译方便。
城市水域专项调查在常规真彩色卫星正射影像图中,河流呈蓝色,色彩饱和,色调较浅。公园的人工湖、老城区部分河段以及城郊养殖水塘表现为深色调。水体越深,色调越深水体含沙量越大,色调越浅水体受污染程度越重,色调越深静止的水体较深,流动的河流色调相对较浅。结合实地调查资料,从影像图不仅能够清楚的解译出城区各水体的分布,还可根据洲、岛的形状、河流交汇处的锐角判断河流的走向。
2.5、对城市以及建设用地格局分析
城市人口的增加,房地产业的高速增长发展,促进了城市空间迅速增长,并且也出现了土地开发过热,地价暴涨等等问题,其给城市规划建设产生了诸多不利的影响。怎样合理使用城市的每一寸土地,同时提升土地的效益,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对于城市增长的规律进行研究。利用多个时期的遥感影像图进行城市用地变迁动态研究,使用CA以及GIS技术预测、模拟城市增长的时空变化过程,可以发现城市规划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改正,同时提升规划的准确性。宏观对土地进行监测。遥感技术对土地的监控提供了大量的TM图像以及其他相关土地数据资料。
遥感技术在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中的作用比较明显,会直接促进规划的合理性和设计的高质量的提升,而在城市空间结构动态变化研究、辅助城市规划与决策支持、城市发展演变的动态研究、城市生态环境调查、城市建设现状及违章建筑调查、为建立城市地理信息系统提供基础资料以及城市资源管理、城市环境地质与环境灾害研究等方面也获得良好的应用效。遥感技术是“数字城市”建设中的关键环节之一,城市遥感信息是“数字城市”多源信息的一个重要分支。遥感信息在城市领域的广泛应用,将推动数字城市乃至数字中国与数字地球建设的发展,对于提高城市建设的决策、规划和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建设的环境、经济、社会等的综合效益,以及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规划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2.6、遥感技术能够丰富城市规划建设档案库的信息量
以往城市规划档案库中很少存有城市一定时期内某片区建设资料,因此针对城市可持续发展专项研究也经常因缺乏相关资料而无法进入深入研究。遥感影像客观、清晰地记载了城市发展痕迹,信息量极为丰富,同时便于存取,因此近年来城市规划档案库逐渐利用遥感影像作为归档资料。同时遥感影像丰富的信息量可以为城市科学研究提供了大量的基础资料。如城市交通总体规划、城市绿化建设等规划,就可取调遥感影像资料,分析城市各个历史时期空间发展演变规律。
由此可见,遥感技术在城市规划管理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遥感技术的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在规划管理也还存在一定问题:由于大部分遥感影像图经过图像拉伸、增强等计算机处理,无可避免地存在一定误差,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规划成果的准确性;同时,遥感数据并非量化数据,不具备三维坐标,无法指导具体项目建设施工。因此,目前遥感技术仍只适用于规划分析层面,但是,遥感技术已在开拓三维坐标定位等新领域。为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遥感技术不断深入发展,将成为城市规划管理不可或缺的管理工具。
3、结语
随着高分辨率遥感数据日益广泛的应用,国内外卫星运营机构都加大了对卫星技术的研究开发,相继了分辨率更高的新卫星的发射计划,预计到2014年,国产卫星的分辨率达到亚米级,国外卫星分辨率将达到0.2m。利用高分辨率卫星数据可提取非常详细的街道、建筑物、河流,以及地形、地貌信息。以往只有航空影像才能获得高分辨率对地观测图像,现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可与之媲美。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将更广泛应用于城市建设和管理,更好的服务与数字城市建设。
参考文献
[1]杜培军,郭达志,盛业华.高分辨率卫星遥感的发展及在城市规划与管理中的应用[J].城市勘测,1999,04:17-21.
[2]吴健平,张立.卫星遥感技术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J].遥感技术与应用,2003,01:52-56.
城市规划调查方法范文4
关键词湿地资源;现状;建议;城市规划区;山东济宁
中图分类号P96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2-0183-02
InvestigationonUrbanWetlandResourcesofCityPlanningAreainJiningCity
QIU Chen 1REN Jing-peng 2KONG Wei-jian 1ZHOU Guang-ming 1SHI Dan 1GAO Xiao-dong 1
(1 Jining Municipal Administration of Nansi Lake Nature Reserve in Shandong Province,Jining Shandong 272000; 2 Jining Municipal Forestry Bureau)
AbstractThe distribution status and existing resources of urban wetland of city planning area in Jining City were investigated.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re were 1 natural wetland and 9 artificial wetlands,the total area reached 2962.65 hectares. 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the advices of scientific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of urban wetland resources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urban wetland;status;advice;city planning area;Jining Shandong
城市湿地是指城市区域之内的海岸与河口、河岸、浅水湖泊、水源保护区、自然和人工池塘以及污水处理工厂等具有水陆过渡性质的生态系统。城市湿地作为一个特殊的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生态环境和社会服务功能,在城市的环境调节、资源供应、灾害防治以及人居环境美化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1]。随着人类人口的剧增,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导致城市湿地面积急剧减少,并且呈现出严重破碎化和生态急剧退化的趋势,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生态、人文和人居环境。城市湿地是城市周边地区的一个生态交错地带,具有强烈的敏感性,一旦城市湿地受到破坏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1调查研究方法
此次湿地资源调查采取现场实地普查、结合咨询访谈和资料查阅的调查方法。通过实地测量观察滩、堤岸、水面等,进行记录分析,并进行周边环境现状的普查,现场填写表格。同时,进行咨询访谈和资料查阅,了解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分布和保护现状。
此次调查范围覆盖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图(2008—2030年)划定的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湿地。城市规划区位于全市中心地带,含市中区、任城区、高新区和北湖新区4个区,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30多个村、330多个国有、集体及个体企业、厂矿等,面积904.5 km2。
2济宁市城市规划区湿地现状
2.1湿地现状
此次济宁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调查面积为2 962.65 hm2(不含稻田湿地),占城市规划区面积的3.28%,其中按湿地类型分类:天然湿地1处,面积1 333 hm2,占城市规划区湿地面积的45%;人工湿地(主要指河流湿地和采煤塌陷湿地)共9处,面积1 629.65 hm2,占湿地面积的55%。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天然湿地1处,主要指北湖新区所辖北湖北部水域,人工湿地9处主要指京杭大运河、洸府河、蓼沟河、泥沟河、老运河、小洸河、府河、越河、杨家河和任城二号井采煤塌陷区湿地等(表1)。
2.2湿地生物资源
2.2.1湿地水生植物现状。规划区内有各种植物654种,其中藻类植物115种,维管束植物539种。水生维管植物分布最广的为黑藻、菹草、光叶眼子菜、水花生和金鱼藻,其次是微齿眼子菜、篦齿眼子菜、竹叶眼子菜(马来眼子菜)、莕菜、芦苇、菰,再次是莲、芡实和菱。
2.2.2动物资源。规划区按照动物地理区划该区属古北界、华北区、黄淮平原亚区,规划区动物区系属鲁西南平原湖区,区内动物资源以古北界动物为主,东洋界动物次之,其余为广布种。根据普查规划区内湿地有各种脊椎动物247种。其中:鱼类56种、两栖类6种、爬行类11种、鸟类156种、兽类18种。规划区内还有浮游动物、底栖动物、昆虫等多种无脊椎动物。
2.3湿地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
2.3.1宣传力度小,社会各界对城市湿地的保护利用认识不足。长期以来,由于对湿地保护宣传不够,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湿地的价值和重要性认识不足,重利用、轻保护湿地资源的思想在社会中普通存在。城市湿地保护利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尚未引起地方领导的重视,尚未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城市湿地保护利用的舆论氛围,这对城市湿地保护利用是十分不利的[2]。
2.3.2生态安全问题突出。城市湿地受城市建成区扩张的影响,形成了在城区中面积较小、分布不均匀、孤岛式生境的斑块,斑块之间的连接度低,湿地内部生境的破碎化较为严重。泥沙淤积,湖泊围垦,垃圾填埋,以及城市建筑和交通建设等对湿地的填埋、占用和改造,致使湿地不断萎缩,生态功能持续退化,生态安全问题日趋严重。
2.3.3城市湿地污染严重。主城区湿地大部分水质较差,如府河、洸河、越河、老运河,由于承接大量的城区污水排放的负荷,排污处理不达标或者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完全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湖泊中,致使水体水质整体较差。部分湿地富营养化严重,水体呈深绿色甚至发黑,极大地破坏了原有的生态平衡;自净能力日趋减弱,自然景观逐步消失。
3建议
3.1科学规划湿地,将其纳入未来的城市规划体系
合理地规划保护城市湿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城市湿地的保护,全面加强城市规划区内湿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该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最大限度地保持和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和效益,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坚持重在保护、生态优先、合理利用、良性发展的方针,使城区湿地持续健康发展。
3.2加强水体污染防治,促进湿地保护恢复
在源头上控制污水排放,注重规划区厂矿企业的污水排放监督工作,争取实现工业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的零增长和含有毒、有害污染物污水的零排放,全面达到达标排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结合湿地的水系建设、植物配置,同时通过湿地的生物措施、工程措施等净化措施,进行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再经过水体的流动,保证湿地水质,促进湿地保护恢复。
3.3结合规划区内湿地资源状况,做好湿地公园的建设工作
在湿地公园建设过程中要充分结合规划区内的人口、资源、生态和环境的特点,以维护城市湿地生态系统生态平衡、保护城市湿地功能和湿地生物多样性,避免湿地的盲目开发,减少对城市湿地破坏。只有这样,城市湿地公园才能够更好地合理利用城市湿地具有的各种资源,充分发挥湿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在美化城市环境中的作用,更好地推动城市湿地的保护利用工作的开展。
3.4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湿地保护意识
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和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如科普讲座、制作专题片、环保志愿者等活动,广泛宣传保护湿地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湿地保护意识。让人们认识到湿地的各种效益、价值,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危及生态平衡的危害,形成全社会支持湿地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3-5]。
4参考文献
[1] 王建华,吕宪国.城市湿地概念和功能及中国城市湿地保护[J].生态学杂志,2007,26(4):555-560.
[2] 何丽芳.城市湿地的生态文化价值与保护利用[J].北方经济,2012(9):23-24.
[3] 张斌.福建沿海湿地保护现状与可持续利用[J].福建林业科技,2004, 31(2):97-100.
城市规划调查方法范文5
[关键词]城市规划档案;收集;利用
中图分类号:G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4-0212-01
近几年,由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我国城市化的建设逐步得到稳定,发展趋势延续上升,合大小城市都相继进入了发展的新时期,城市人们对城市的规划工作也逐渐变的重视。城市规划档案是城市规划发展记录的一种,它清晰的记录着城市发展中的所有状况,能够为城市后续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参考建议,是城市发展必不可少的信息,所以,加强城市规划档案收集和利用的工作,对城市的发展来说,完全有必要,只有做好了城市规划档案收集利用的工作,城市的发展才会更快更稳定。
一、城市规划档案的特征
城市规划档案最大的提点就是具有权威性,受法律的保护。城市规划档案是还原城市过于发展历程的重要见证,对城市发展中的规划调查、发展道路研究等工作都有很大的帮助,对城市生活人们,自然环境变幻历程、城市人文素质变化等都有具体的编制,所以,城市规划的标志不能是随意的,一定要参照事实,联系城市的发展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并且在编制还要参照人民群众的建议,不能仅仅由政府部门或是群众人员完成,要两者合一,相辅相成的进行编制工作,并且,在标志过后不能随意的进行修改,确保城市规划档案的法律权威性。比如,在对城市规划中,城市规划部门对建设物材料的选取,或是建筑物的设定做出规划后,都不能随意的进行修改,如果想要修改的话,必须要上报有关部门,且在得到有关部门的允许的条件下,才能进行修改,否则的话,就会承担法律责任。其次,城市规划档案的另一个特征,就是它具有客观性,具有很大的真实性,无论是哪一个时期,但凡是城市发展规划中的事件,城市规划档案都要对其城市的规模、城市发展状况、城市的发展期望、以及配套设施和各种城市功能等有具体的记录,以确保在以后的发展中,都能查阅到城市发展的历程。其次,就是档案的记录设计情况了,因为城市的发展并不是单方面的,需要全体人员包括群众和政法干部的共同努力,所以,城市规划档案的涉及面非常广泛,并且档案的数量也比较多,它对城市规划发展的各个阶段,每个环节,都有具体的记录,从现场调查到空间布局,甚至到宏观和微观等都必须有严格的要求,这无疑就增加了城市规划档案的数量也为后续的城市规划工作带来工作压力,特别是在经济发展如此迅速的今天,城市的变化日新月异,现代化的城市设施随处可见,城市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城市规划档案除了要记录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外。还要对城市小区,城市人民生活现状做调查,城市档案数量一直在有增无减。
二、城市规划档案收集和利用工作的实施
(一)城市规划档案的收集
城市规划档案的构成主要是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结构和城市规划中的分区发展规划结构。城市总体规划主要是对城市规划区的范围进行拟订,以及确定城市规划的方向和性质,对城市的用地和功能进行合理划分,分区规划则是指城市规划对不同地区不同地段做出规划,更进一步的落实规划工作,是规划工作更有层次感和清晰感,主要包括对地区人口安排,对公共基础建设进行规划等。所以,在收集城市规划档案的工作时,必须要注意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区别,两者之间是既存在差别又存在着联系的,在进行规划分区时,要有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资料来提供参考信息,因此,城市规划档案的收集工作必须是全面的,不能是片面的,要系统的,完整的进行,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城市规划档案的可用性和权威性,城市规划的档案利用价值才能完全被展现出来。比如,做好对城市区域规划时,认真,仔细的进行工作,端正工作态度,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对档案进行合理选择,尽量选取有价值意义的材料,并且加强对档案的管理意识,对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要有一个很好的维护意识,同时,还要对档案进行分区管理,对于不同领域的档案进行不同管理方式,以不同的管理手段对待,严格分清城市规划、城市人民生活,城市绿化等不同的资料,确保城市规划档案的合理准确。
(二)城市规划档案的利用工作
城市规划档案的利用工作,应特别注意的是服务机制的设立,主动采取有效的措施,将城市规划档案的服务工作做大,做强,坚持与时俱进,坚持城市规划档案内容与城市规划发展的具体情况符合的准则,档案管理部门积极创新管理方式,为城市规划档案的利用工作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在档案的借阅上,要严格分清是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进行的借阅,内部人员在借阅时,必须要进行登记,只有通过等级后才能允许进行借阅,并且在借阅完成后要确保城市规划档案的位置被放回原处,严禁携带规划档案离开,外部人员在进行借阅时,必须在经过上级领导的批准下才能进行,同样不能允许携带档案离开。此外,在档案的查询利用上,应该及时的利用现代化技术,科技发展的今天,信息化技术不但能给我们的工作提高效率,还能有效减少工作压力,所以,要尽快的建立信息化查询规划档案的服务,让城市规划档案的利用率得到更好的提升,进一步提升服务的质量,开发信息检索、分类编排的信息服务技术,建立电子档案,为城市规划档案的提供更安全的保障。除此之外,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做好城市规划档案的保密工作,档案的利用和保密工作是具有一定的联系的,保密工作可以为以后的工作提供辩证,所以,为保证城市规划档案的安全,城市规划档案的利用工作,还应在保护城市规划档案的安全基准下,最大限度的为人民提供信息服务,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加强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让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增强管理的意识,使管理人员对城市规划档案有个良好的维护思想,能更好的认清自身的本职工作,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城市规划档案的工作提供更多的专业人才,确保城市规划档案的利用率能稳定上升。
总而言之,城市规划档案的收集和利用工作是城市规划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规划档案的涉及面要广泛,内容应更全面,档案的管理人员也应该更专业,更敬业,坚持以惩罚发展的思想为主要工作思想,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为城市规划档案收集和利用的工作发展创造更美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 田海红.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现状及对策探讨[J].才智,2016(13).
城市规划调查方法范文6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矛盾协调
概括地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下文简称“两规”)是宏观上安排城市各类土地的使用结构与城市建设用地具体部署的两个重要规划。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的发展时期,各项建设正加速进行,伴随着近年来耕地面积的急剧减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性越加凸显。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调一直存在问题,导致两者在实际的应用中矛盾不断,下面对“两规”的矛盾进行简单分析以及就如何协调提出粗浅建议。
一、 认识“两规”
(一)“两规”的关系
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任务和内容不难看出,“两规”都是将土地作为主要规划对象,核心内容都是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在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这,根本目标上是一致的。
综合来看,“两规”的侧重点不同,城市总体规划是一种区域性、综合性规划,是以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的;相对而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种专业性规划,是以合理安排现有的土地资源,确保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为目的[3]。
但是从“两规”的空间范围来看,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是整个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城市规划区则只是整个行政辖区范围中的一部分,称为中心城区或城市中心区,其规划范围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从这个角度来看,城市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个局部,两者是点和面关系,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4]。
从规划的内容看,两者各成体系,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内容上更全面、更具体地体现了一个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配置、土地利用结构的综合调整与优化、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机制;城市总体规划更综合的体现了对城市的各项建设的安排,和各种资源的综合配置。
两者在城镇和村镇发展用地的规模、方向和范围等方面又必须进行充分协调。
综上所述,两项规划是一定区域内土地利用的局部和整体的关系,在用地上两项规划相互联系、相互指导而又互相制约。
脱离了土地利用规划,不了解土地的供给趋势,城市规划难以实施;同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必须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相结合,不了解区域城市、城镇、大型设施的发展和布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难以编制和充分实施。
(二)协调“两规”的意义
《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中均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两者相衔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二者的编制都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各部门的发展规划为依据,而从其基本作用看,城市规划指导城市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土地利用,但城市建设离不开土地,土地利用也不能脱离城市建设。两项规划在根本目标上的一致,以及两者在规划空间上的统一、编制内容上的重叠和管理对象上的交叉,客观要求这两个规划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进行衔接和协调[5]。
在实施过程中,城市规划最终要落实到土地开发和利用上,规划的核心是土地利用,如何使土地有度开发和有效利用与规划管理密不可分。
在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建设部也下文,要求各地建设部门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强调城市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一致。
因此,协调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也即协调好城市经济建设与持续发展的关系[5]。
二、 “两规”之间存在的矛盾
从目前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看,二者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相互不一致、脱节甚至冲突的情况,给规划的审批、管理和实施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甚至导致土地资源没有依照规划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
两项规划存在的最为主要矛盾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两规”编制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当前,许多城市的土地利用管理由两个不同的部门负责,国土资源部门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城市规划。
虽然国务院对两个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分工,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方面又存在着职能交叉。两个部门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在用地功能布局、用地规模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缺乏交流、信任和支持,使两种规划出现相互不一致、脱节甚至冲突的情况,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也存在“两张皮”现象,给实际工作带来很大影响[5]。
(二)“两规”成熟程度不同,导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权威性不高
在中国,城市规划在长期的规划实践中,吸收和借鉴了国外优秀的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规划编制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规划编制较为成熟,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也较强。相比之下,土地利用规划在中国实施不久,20世纪80年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才起步,但未得到深人贯彻,直至96年才得以全面展开。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滞后,而且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所以,城市用地基本限于按照已经颁布的城镇规划蓝图来办理用地手续。即使已经有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随意突破和修改土地利用规划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城市甚至“摊大饼”式膨胀扩展。同时,由于规划本身很少与用地计划、用地管理等紧密联系起来,而且还存在着“重编制,轻实施”的倾向,因而在城市土地利用管理中,一直难于体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与约束力[6]。
(三)“两规”编制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和统计方法不一致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详查资料及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成果,信息是应用遥感技术、实地调查、核实、纠正等等过程而形成的;而城市总体规划依实地调查资料存在一定差异。
此外,两个部门统计口径不一致也是造成基础数据不一致的原因之一。如:城市规划部门在统计城市建设用地时,往往将已划入城市总体规划区,但还没有建设的郊区或部分农村也计入城市现状用地;土地部门则以实际成为城市建设用地或已办理了建设用地手续的用地作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所以城市规划统计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大于土地利用详查及变更调查数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人口现状数据来自于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和公安局、计生委的调查数据;城镇人口指城镇建成区的常住人口,在暂住人口较多的城市,城镇人口也包括暂住人口(即居住1年以上的人口)。[3]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人口,目前依然统计口径不一。
两者在人口统计口径上不一致,所预测的城市规模自然难以衔接。
(四)“两规”编制所依据的用地分类不统一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采用的是1991年开始施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和2007年施行的《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两者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2002年以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用的是《土地分类》。它是在1984年制订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和1989年制订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基础上修改、归并而成。但无论是新、老标准的制定都没有考虑与城市规划标准的衔接问题,与城市规划标准存在明显差异,造成了“两规”协调上的巨大困难,这也是规划指标和用地范围无法统一的重要原因。
三、 “两规”协调的思路与建议
为促使两项规划顺利而有效地实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二者矛盾的协调,提出如下建议:
(一)“两规”编制部门密切配合、协调
为了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建设部门需要密切配合,对于各自的编制和修订情况,双方不但要互相联系,互通情况,而且要互相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如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时,要及时通知对方,采取措施进行协调,争取把问题和矛盾都能在编制过程中处理解决。
现实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在某些级别上合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使两个规划出自一个规划管理系统应该不失为一个精兵简政的举措。在这一点上,深圳市、湛江市取得了先进的经验,两市均成立规划与土地资源管理局,统一编制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这样不但可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而且可以摆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位置,增强规划的权威性[6]。
(二)技术规范上相互衔接
目前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正在重新修订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分类也正在修编中,这两门规划在用地分类上有着各自的特点与要求,不可能完全一致,但是在一些交叉的地方,特别是建成区周边的非建设用地,应当考虑相互间的衔接与对应。
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范围与土总规中相应的用地如何对应,应当加以明确。统一城市人口的统计口径,否则城市规模上无法衔接。
(三)重视城镇体系规划
省一级的城镇体系规划是单独编制的,市级的城镇体系规划则往往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从编制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角度考虑,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规划对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发展城镇群地区、城镇密集地区、城镇发展轴的主要地段,应当留有比较充足的城镇发展备用地,在这些地区一般不安排基本农田。在耕地占用指标的分配上要向中心城市、重点城镇倾斜[5]。
(四)完善相关规划与法律体系
与两大规划有关的规划主要有区域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开发整理规划和农业区划。其中,区域规划是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总体建设,包括土地利用、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出的总体部署;国土规划是从宏观角度对全国或地区国土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进行的长远性和战略性的筹划。
当前,由于种种原因,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开展得还不够,应加强行政区域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起在区域规划与国土规划统领、指导下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统一的规划体系,由整体到局部,由原则到具体,由规划到实施,形成一个完整的国土规划体系。促进在两种规划编制思路上的协调,从全局和统一城乡协调发展的角度进行规划的编制。
进一步修改现行的《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针对其中不适应新时期土地利用要求以及造成两种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不一致的环节,如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确定等;另外,建议制定国土规划法,以强化和保障城市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从而进一步统领、指导和协调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3]。
参考文献:
[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J].国土经济,1997,(06).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J].城市规划通讯,2006,(05).
[3] 王素萍,杜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矛盾与协调[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04,(12).
[4] 萧昌东.“两规”关系探讨[J].城市规划汇刊,199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