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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管理的重点范文1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世界一体化经济的逐步深入,税务以及相关立法机构组织对供电企业在税务责任方面的标准和要求也越来越完善、严格。目前,税务风险问题已经成为各个供电企业在现代化建设管理过程当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关键性问题。
一、供电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供电企业在税务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具体体现在:
(一)缺乏正确的税务管理观念。
当前,我国的部分供电企业对国家颁布的有关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理解不全面、不到位,对税务管理工作的落实缺乏正确的工作观念,从而造成供电企业的一些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缺乏完善的税务风险意识。
税务风险是供电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众多财务风险中的一种较为重要的风险,它是随着供电企业进行财务活动而客观存在的一种风险类型。因此,必须予以重视。然而,在实际的管理工作过程中,许多供电企业的管理人员缺乏必要、完善的税务风险意识,认为只要掌管好相关资金的流通、使用情况就可以了,正是这种错误的观点使得不少供电企业遭受了税务风险的危害。
(三)税务管理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
在我国当前的税务法律体系中,针对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虽然有不少,但是大多是独立存在,缺乏完整的系统性和条理性,企业税务管理的相关管理部分的权威性不足,在监督执行上缺乏有效、可行的操作性。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得企业在开展相关税务管理工作时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从而给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改革和创新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
(四)缺乏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
目前,我国有些供电企业的税务人员对当下企业的税务处理的内容、法律及相关方法的认识不足,缺乏专业性的素质能力,在工作中不能满足当前供电企业的信息化发展要求,从而使得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二、加强供电企业税务管理的措施
(一)国家要建立健全企业税务管理法律体系。
相关政府部门要针对当前我国供电企业的实际发展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其税务管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加强对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要根据当前社会大环境的变化以及经济发展的需求,对当前现行的相关税务管理制度和法律条文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就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基本问题和行为进行法律规范,并建立和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法规,从而构建起一套完整的企业税务管理法律制度体系。
(二)加强对税务风险的控制。
目前,我国正进一步的改革社会经济体制,这也造成我国对当前企业的税务管理政策一直处于调整、优化和完善的改革状态当中,因此,供电企业在强化税务管理工作的同时,必须要客观的看待当前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管理和控制。供电企业要积极的学习和解读现行的新会计制度,比较传统财务会计要求同当前新会计准则及税法要求之间的不同,从而使企业的财税管理人员更加全面、客观、准确的了解和认识当前供电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要求等等,从而尽可能的减少企业因不确定的客观环境条件造成的税务风险,加强对税务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从而确保供电企业的持续经营。
(三)加强税务管理同业务活动的结合。
供电企业要完善税务管理机制,将发票开具和购买、税款缴纳、纳税申报等税务管理工作同企业进行的业务活动密切的联系起来,使财务部门同相关的业务部门能够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加强彼此之间的资源共享,使财务人员能够及时的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提高对税务风险的控制和规避,从而尽可能的在根本上解决企业经营中所遇到的税务风险,并逐步的提高供电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的有效性和科学性,进而确保供电企业的经营壮大和发展。
(四)加强税务管理的人才培养。
供电企业要积极的引进专业的、高素质的税务管理人才,壮大和提高当前企业的税务管理人才队伍。同时,还要加强对当前在职财税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和提高,增强他们在工作当中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升他们在税务管理工作上的专业化水平,从而为供电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人才保障。
三、结语
税务管理是一项复杂多变、系统性高、涉及范围广、专业程度强的企业内部管理工作,它对供电企业的内部经营和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因此,供电企业必须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加强和改进当前的税务管理工作目标、内容和形式,积极地对其进行改革和优化,从而使其能够满足当前企业外部环境的发展需要,尽量减少企业税务风险带来的损失,从而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
(作者单位:广东电网云浮新兴供电局)
参考文献:
[1]房海梅.关于供电企业税务管理问题的几点思考.财金论坛,2011(15)
[2]张媛.浅析供电企业防范管理税务风险.经济研究,2012(04)
[3]廖敏.企业如何加强税务管理.财务与管理,2011(09)
企业税务管理的重点范文2
关键词: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措施
引言:
2009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就大企业风险管理的制度与目标、税务风险管理组织、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信息与沟通、监督和改进等问题进行了明确。2010年,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先后明确提出“信息管税:就是树立税务风险管理理念。”“实施税务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改革直指“痛点”。其中,加强纳税服务、促进诚信纳税是方案的一大重点;在“转变征收管理方式”中明确提出了“深化税务稽查改革”“增强稽查的精准性、震慑力。”随着国家税制改革的深入与征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如何有效防范税务风险,建立诚信纳税机制已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的重点。
一、企业税务风险理论
狭义的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正确遵守税法的规定而导致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失;其主要表现在少缴税款而导致税务机关的罚款等。广义上的税务风险还包括企业经济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而导致未足够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导致多缴税款。
二、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管理者的经营理念以及企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首先管理者的经营理念、风险意识,对税务管理的重视程度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中国企业管理者的纳税意识往往存在这样的误区:在遇到棘手的税务问题,往往是通过托关系、找路子解决问题,通过关系与税务机关领导协调,达成减免部分税收的意向。但是随着税务局交叉稽核、纳税评估、定期轮岗等措施,通过关系来解决税务问题,必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税务成本和风险。其次“营改增”以来,增值税贯穿了企业每个经营环节,合同的签订、票据的接收与企业生产管理人员密不可分;票据报销、发票的管理、会计档案、税务申报与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密切相关。企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工作态度、法律意识都影响着企业的税收成本。浩瀚繁杂的税收条款,企业人员如果没有相应的业务素质与能力,也是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之一。
(二)企业税务风险内控管理制度薄弱
部分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建立制度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并没把内控制度要求传达到每个员工;加之制度本身的不完善,操作性欠缺,执行力差。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税务风险控制不力,最终给公司经营造成名誉上和经济上的损失。
(三)税务环境的复杂多变
企业所面临的税务环境不仅仅包括国家税务变革期间政策的多样性与复杂性,还包括当地税务机关公务员素质、税企关系以及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供应商的社会环境等等。税制改革中各种政策出台的复杂性与不完善性是企业税务风险的重要因素。例如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营改增试点扩大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一次最深刻的变革,各项制度规定也在变革中不断修订与完善。从营业税到增值税前后纷繁复杂的变革时间短,覆盖面广,涉及行业众多。复杂多变的税务改革期间容易导致税务风险的产生
三、税务风险应对措施
(一)夯实会计核算基础,加强培训,树立全员风险意识
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的会计核算办法,电算化的信息管理平台是完善税务管理的基本保障。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责任心则是税务风险防控的基本要求。浩瀚繁杂的税收法律法规,财务人员很难准确而系统地把控税务风险。企业应加强税务风险管理培训,特别是在税制变革期,及时将最新的税讯知识传达到全体员工,树立全员税务风险意识。涉税问题不能仅仅依靠财务人员的能力,还应广泛借助中介和专家的智慧与力量,正确解决税务问题。
(二)建立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体系
1 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制衡机制和税务管风险管理的岗位职责。设置税务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不相容职位分离、制约和监督。2 税务风险的识别与评估。税务风险的识别是指识别可能会对企业产生影响的潜在事件,并分别确定是否会对企业实现目标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税务风险的识别应充分考虑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有利和不利影响的内、外部因素,从而进一步分析相关事件并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要侧重对高风险和重要业务单位、重要事件进行评估。重点关注企业在收入确认与税法上的区别,优惠政策的使用与备案等等,这些都需要企业在风险的识别上做进一步评估。3 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定期开展税务自查是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重点监控发生频率较高的税务风险,把控其重要性和全面性原则,定期自检,避免在税务大检查前被税务稽查机关要求企业被动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的结果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来分析,及时修正和完善内控管理办法。
(三)加强内、外部信息沟通,建立诚信互动的税务环境
企业应从经营环节的源头上抓起,加强供应商的管理,严格管理供应商信用评估,从合同签订、票据收取等方面控制税务风险,建立诚信的合作关系,杜绝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行为。同时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与沟通,对于新业务新问题主动请教税务专家。重视税务稽查,给予积极的协助与配合,并与税务稽查人员进行充分地沟通,加强内、外部信息与沟通,建立诚信互动的税务环境。
参考文献:
[1]蔡昌.《税务风险揭秘》,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D].2011-07-01
[2]栾庆忠.《企业税务风险自查与防范》,中国市场出版社[D].2012-12-01
企业税务管理的重点范文3
通过科学、有效的方法对税务管理中的潜在风险进行控制,最终维护企业效益的一种管理行为。在企业税务管理中,纳税人应该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通过科学评估本企业在管理中所面临的税务风险,寻找解决风险的方法,最终维护企业效益。本文认为,企业在税务风险管理中,应该重视基础信息的积累,通过事先预防、风险分类、原因分析等常见方法如后搜,改进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以提高税务风险管理效果。
二、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税务风险控制
税务风险是企业成长过程中必须要面对的管理风险问题,企业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其税务管理风险内容存在差异,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企业初创阶段的税务管理风险
在企业成立之初,由于企业规模不大、总资产较少,这就导致企业所涉及的税务管理问题较简单,也容易解决。从当前我国企业的发展情况来看,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不协调、信息不流通是诱发税务管理风险的重要原因;再加之企业在初创阶段需要开拓大量的市场,因此会将管理的侧重点放在业务拓展方面,这也会导致税务管理风险的发生。在企业初创阶段,税务管理风险主要表现为:
(1)不能全面的了解税务政策,且在纳税能力上存在一定的缺失,导致缴税过程混乱,最终引发风险;
(2)企业税务基础欠缺、会计管理效果不明显,导致企业在应缴金额、未按期申报缴税上存在漏洞,也会导致风险发生。
(二)企业成长阶段的税务管理风险
在企业成长阶段,营销量、服务范围明显提高,且管理规模扩大,相关管理逐步走入正轨,企业已经认识到内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开始在财务、税务方面投入人力,但与企业同意时期的其他管理内容相比,企业管理的重点依然被局限在企业发展资金筹措、市场扩展等方面。少部分企业受到创业阶段的错误思想影响,忽视了税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导致风险发生。总体而言,在企业成长阶段,税务风险主要表现为:
(1)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导致在税务管理中出现多缴、少缴、漏缴等下线;
(2)不了解税务政策,导致合理缴税能力确实,引发税务管理风险;
(3)尝试“纳税筹划”,但由于对税务管理政策不了解“,纳税筹划”成为额外的税务风险。
(三)成熟阶段的企业税务管理风险
处于成熟时期的企业业务稳定、管理规范、会计制度健全,企业会将管理的重点转移在成本费用控制中,税务管理也得到管理人员的重视,但受到管理模式、税务管理人才队伍规模等因素影响,此阶段企业税务管理风险主要表现为:
(1)纳税筹划在税务管理中所占的比例快速上升,但受到经验、专业队伍等因素影响,纳税筹划方案容易引发新的税务管理风险;
(2)受传统的税务管理思想影响,不能实现税务管理与企业管理的融合,导致税务管理与企业发展向偏离。
(四)衰退阶段的企业税务管理风险
处于衰退阶段的企业需要面对企业市场大面积流失、产品积压、员工人心涣散等问题,因此会将工作重点放在新市场开拓、凝聚人心等方面。此时企业所要面临的税务管理风险主要为:欠税;制度流于形式,有意、无意的漏税;盲目的才删管理,忽视了税务风险。
三、企业控制、管理税务风险措施
(一)基本税务风险管理结构
早在2004年,COSO就在《框架》中明确了当前企业税务管理的基本要素,并从内部管理环境、设定基本税务管理目标、评估税务管理过程风险、税务风险控制方法等几方面,对基本要素的构成进行详细讨论。以企业税务管理的内部环境为例,企业在税务管理中,会制定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法,并讨论各种方法中的风险,通过明确风险属性,分别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法。同时,在整个管理过程中,企业管理者可以随时修正其他要素。
(二)企业税务风险识别
识别、评估税务管理风险是管理税务风险的重要内容,为保证能正确认识诱发税务风险的原因,需要建立税务风险识别体系。常见的企业税务风险识别方法主要为:
1.财务报表分析法。财务报表分析法主要通过企业利润表、现金流动表等为依据,统计当前企业的收入、负债、利润等情况,并讨论其中的分享要素。工作人员可以结财务报表所反应的内容,计算出符合当前企业实际情况的指标,通过比对法,将本企业的财务指标与本行业其他企业的指标进行对比,若对比结果提示两者的指标差别过大,就说明企业可能存在严重的税务风险。在应用财务报表分析法时,可以统计企业早期的财务指标平均值做参考对象,通过对比现阶段的财务指标与前期的财务指标,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企业财务管理指标走向,进而判断财务项目中是否存在异常项目,进而识别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2.风险损失清单法。风险损失清单法的关键,就是对整个企业风险事件的产生原因进行讨论,与财务报表分析法相比,风险损失清单法的应用范围更广。当前常见的风险损失清单法就是以备忘录的形式,将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形式列举出来,并结合企业当前的管理内容对这些风险进行考察。企业决策者可以结合考察结果,讨论风险可能造成的后果,并提出应对策略。从税务风险的实际表现情况来看,部分税务现象表现的较为明显,而部分表现的隐秘,但两者都会对企业管理产生影响。为避免风险损失清单中遗漏隐性风险,可以聘请税务顾问,综合讨论税务管理活动可能造成的风险,可有效提高风险管理效果。
(三)企业信息与沟通机制
随着现阶段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对企业内部的各项资源进行统一管理,是企业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方法;从企业税务管理风险来看,强化企业不同部门之间的联系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税务风险控制。
1.构建企业税务风险信息控制系统。从当前我国企业的实际管理情况来看,构建企业税务风险信息控制系统需要重视税务信息的流动,因此,本文认为税务风险信息控制系统包括:内部税务信息反馈、外部税务信息征询、税务信息汇总、税务信息处理子系统。在应用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系统系统时,企业决策者应注意基础信息的采集,根据企业产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产品(服务)营销过程中的管理偏差等实际问题,制定阶段性的生产管理大纲,并要求企业税务管理流程严格按照大纲的标准执行。在执行结果反馈的过程中,决策者可以根据不同会计的反馈结果,综合指导税务管理工作。
企业税务管理的重点范文4
税收风险管理是将风险管理理念引入日管工作中,通过风险识别、估测、评价等手段对纳税人不及时、不依法、不足额缴纳税款造成税款流失的风险进行确认,对确认的风险实施合理预估和有效控制,并采取积极措施对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挽回。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体现在:一是可以使征管行为更有效率。通过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对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差别化管理;对暂未发现风险的纳税人不打扰,同时提供方便快捷的办税条件,增强纳税人认同感,对低风险纳税人予以提醒辅导,适度关注;对中高风险纳税人重点监管,红色预警,及时纠正;对不遵从的纳税人予以惩罚震慑,联合管制,强力打击。二是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税收风险管理通过对信息收集、风险识别、等级排序、预警提示、任务推送、风险应对、结果预测等环节实施监控,可以降低税务机关的主观认知,防范执法过程中的风险,减少税收成本。
二、税务稽查以查促管,强化风险管理
(一)稽查在实践中取得的成效
1.注重驾驶培训机构辅导检查,促进基层所规范管理,强化风险管理。掌握基础数据、辅导企业自查、重点筛选检查,通过对企业报送的自查申报表与我们掌握的第三方信息进行比较核对,确定重点检查户。分析问题根源,统一征管政策,降低执法风险。通过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对征管部门加强管理起到了有效的促进。
2.开展事业单位发票专项抽查,促进基层所加强管理。抽查发现某事业单位取得的交易服务费未全额申报增值税及其附加,片面的认为:通过“非税收入一般缴款收据”和直接缴纳财政专户的款项不存在营利行为,就可以不交税,而在日常管理中,也没有对事业单位的此类问题予以重点关注。对本案产生的原因及时进行分析,并提出征管建议:一是要对辖区内行政事业有收费项目的单位集中进行清理辅导,达到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应纳税收费项目管理,切实防范此类执法风险的目的;二是要以此为鉴,集中税务干部加强税收政策的更新知识培训。
3.加强园区企业税务稽查,啃下“硬骨头”协助征管。针对难办案例,启动多项程序,规范步骤处置。面临经济下行大环境,小部分企业经营不散,没有效益可以没有增值税以及相应的附加,但是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却不是以企业经营好坏为前提的,对于一部分占地面积大的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款较大,常有拖欠习惯,税务所管理起来有难度,逐渐变成征管中的“硬骨头”。该局稽查局就税务所提交的几户企业征地后土地长期闲置或经营不正常而导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管难的企业进行了进户稽查。由于无法联系相关人员,通过到国土房管部门提取土地信息资料核定应补税款,经过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进行定性,在向该公司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果的情况下,通过报纸公告送达了相关税务文书。最后,通过税收约谈,讲清税收法律和税收政策的严肃性,已将拖欠的税款解缴入库。加强管查沟通,理顺协作机制,发挥稽查最后屏障作用。
(二)如何更好地发挥稽查“以查促管”作用,防止税收风险
1.完善征管建议制度。稽查部门的征管建议尽管能就某案、某事进行规范,少数也能积极影响到行业的征管,但是在部门配合、建议内容、建议形式和要求、文书格式、反馈方式和时限,传递程序、限改期限等方面缺少详细的规定,深度广度还不够,离“查一个案件、震慑类似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还有不小的距离。应进一步完善征管建议制度,针对征管部门平常不易发现的一些深层次的潜在问题,及时反馈并建议改进。
2.进一步健全征、管、查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完善“征、管、查”信息资料传递制度,进一步沟通案件查处情况和存在的税收问题、征管的改进建议和措施等,以便充分利用稽查成果,及时调整有关工作思路,研究加强管理的措施,确保稽查、管理的协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
3.加强查后的跟踪管理。要求征管单位对征管建议及时回送《征管建议回复书》,实行建议回访制,到税务所回访听意见,广泛征求一线征管人员对征管建议的办理情况及建议、意见,及时总结归纳出规律性、典型性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编写出《行业管理、检查指南》,增强稽查和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税收风险管理的未来发展应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信息管理
1.提高获取信息的质量。要求纳税人在税务登记,变更环节准确、完整的填写相应的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此外,税务登记环节应做好纳税人填写资料的审核,并准确、完整的录入税收征管系统。
2.扩大信息获取的渠道。税务部门应该加强于工商,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导入到税收征管系统,对税务机关获取信息的做有效的补充。
3.加强税务系统内部信息的纵向比对和与相关部门信息的横向比对,设置预警指标,落实分析制度,为征管工作提供指导依据和技术支持,避免国家税收流失,降低执法风险。
(二)强化税收分析
一是采取有针对性的税源监控措施,如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监管,合理地配置税收管理资源,提高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税务机关应该对不同风险级别的企业,结合纳税信誉等级管理,通过制定企业管理办法、建立行业管理模型进行监控。做到层层落实管理责任、监控目标和监控措施,实施动态跟踪、重点核查、行业评估。
三是不断完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互动机制,实现由排除风险点到治理风险面、控制风险源的转化,发挥税收风险管理的最大作用,实现对税源的长效管理。
(三)加强执法监督
企业税务管理的重点范文5
关键词:税务管理;创新措施;税务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1
企业的税务管理是合法的利用税收政策,减少企业的纳税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税务管理与偷税、漏税不同的是它本身是合法、合理的行为。在外国,企业通过税务专家研究税收政策来减少纳税。当前背景下,税收在逐年增加,企业加强税务管理能够将企业的税收成本降低。
一、税务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现代企业税务管理目标。首先,纳税。企业根据税法之规定,在税收法律和相关法规基础上,保障税款的及时上缴与足额上缴,使企业在税法的背景下快速发展。其次,规避税险。包括规避处罚风险和规避遵从税法成本风险两个方面;最后,税务筹划。指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二)现代企业税务管理体系的组成。首先,应当立足企业实际,不断的创新和改进税务管理方法,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企业税务管理方式和方法,建立现代化税务管理模式,以实现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其次,设立专门税务管理机构。在做好企业涉税事务管理工作的同时,还要及时、准确的建立获取税收信息数据的有效渠道、采取动态的管理模式把握宏观经济动向,为企业决策的做出提供有效的数据参考。这是构建现代化企业税务管理体系的基本内容,也是税务管理体系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二、企业税务管理的现状
(一)税务管理观念落后。我国企业的税务管理观念还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企业人员对税务管理认识不够深刻,企业的税务人员对税法以及关于税务的法规认识不足,往往会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和限制。而有些企业在缴纳税务的过程中投机取巧,往往被判定为漏税、偷税,因而受到处罚,这就增加了企业的税务成本。
(二)税务筹划与管理相混淆。企业在进行税务管理时,将税务筹划与税务管理相混淆,税务筹划只是税务管理中的一个环节。企业将税务筹划当做是税务管理,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并没有完成税务管理,这就忽视了税务管理所具有的协调及预测作用,只是将某个方面的税收降低,却并没有整体的减少企业的税收。
(三)企业的税务风险意识不高。企业在日常的企业管理中,没有将税务管理提升到一定的地位,对税务管理的意识非常淡薄,总是想尽方法的晚交税,少交税,将纳税当做是企业的负担。这样就增大了企业税务风险,如果经历税务稽查,企业的名誉形象会受到影响,同时也会令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四)税务管理没有形成完整的系统。我国企业虽然注重建立以降低税负为目标的税收筹划体系,但用于构建适合企业长远战略目标的企业税务战略和管理体系还尚未到普遍重视。近年来,一些企业已经注意高效率、专业化的企业税务管理体系是确保企业战略成功的关键,企业税务管理应该和企业的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乃至战略管理相互契合,在降低税收的成本的基础上,有效控制企业纳税风险,提高财务业绩,并为实现企业战略管理目标提供支持。
三、税务创新策略及分析
(一)税务筹划。企业税务管理的核心就是税务筹划,企业税务管理的其他活动都是为了税务筹划能够更好的完成。税务筹划是事前的行为,税务筹划的本身具有预见性以及长期性的,但是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发生新的变化。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防范以及避免风险,争取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税务筹划要合法合理。企业的税务筹划决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就是说,企业的税务筹划必须合法。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对税法以及税收相关的法规进行充分的了解,在合法的前提下设计税务筹划的方案。成本―效益的原则。所有的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税务筹划同样也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为企业带去经济利益;另一方面,税务筹划也需要费用。税务筹划可以为企业减轻税务负担,同时,税务筹划也需要企业支付与之相关的费用。企业在聘请相关机构或自己组织人员进行税务筹划时都会产生一定费用。企业的税务筹划应该是在多种税收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方案,交税最少的方案未必会是最优的方案,这种方案也可能会使企业的经济利益总体降低。
(二)加强税务管理。1.建立完善的体系,聘请有经验的税务顾问,成立管理部门。在税务系统越来越复杂,税法日趋完善的情况下,单独依靠会计是不能完成企业的税务管理的需求的。税务系统越来越复杂,很多问题得不到解决,这就需要企业向有关的税务中介部门进行请教,税务中介部门对于税收政策的把握非常准确,对于收税的经验较丰富,能够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聘请这些专业的人员作为企业的税务咨询,能够提高企业的税务管理的水平。企业成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聘请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防范和规避企业的税务风险,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升。
2.企业建立自查的制度。企业应建立自查的制度以及成立自查的机构,定期的对企业的纳税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将企业的税务风险降低。同时,企业对税务计算的方面也要了解,检查在计算时是否存在错误的情况。另外,企业的税务申报是否及时,是否异常也需要检查。自查的意义是使企业能够及时发现税务管理中的问题并解决这些问题,降低企业的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
总结:税收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从企业税务管理现状、税务管理体系构建中的相关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就如何有效的构建企业税务管理系统和创新,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建议,以期能够为我国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发展,做出一点贡献。
参考文献:
企业税务管理的重点范文6
关键词:福利企业 设立 日常管理 退税审批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对社会福利企业实行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服务业”(广告业除外)营业税的免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的减征或免征等优惠政策。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在实践中执行得如何,直接关系到残疾人就业保障和社会福利企业的发展。笔者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的税收管理,结合实践中一些同志存在的不同认识或做法,作如下思考:
思考之一:社会福利企业设立的审批,税务机关有无必要介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5号)规定,“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以后举办的民政福利企业,必须经过省级民政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的严格审查批准”,这就是说,凡申办社会福利企业的,除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福利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资料外,还必须经过省级民政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一般认为是县级税务机关)的审批,才能设立。这项规定明确了“主管税务机关”应直接参与社会福利企业设立的审批。我们知道,一般企业的设立是由工商机关审批登记,特殊企业除了工商机关审批登记外,还必须经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比如设立米粉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取得“经营卫生许可证”;设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样,设立社会福利企业也需要经过民政部门的审批,取得“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但是否需要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批,的确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众所周知,税务机关是税收执法机关,它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力。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是企业设立之后的涉税事务,对企业设立程序本身的管理,严格说来不属于税务机关的职责。换句话说,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之前的企业设立审批事项,税务机关一般不应介人。税务机关的职责是对与税收有关的企业事务进行管理;米粉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都涉及税收政策的执行,这些企业的设立审批均不需要税务机关介人,为什么社会福利企业的设立审批就非要税务机关介人呢?况且,即使税务机关参与社会福利企业设立的审批,并不等于税务机关就可以或一定要根据“设立审批”的决定给予退税;社会福利企业的退税条件是动态的,不是固定不变的,究竟是否符合退税的条件,需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日常税收管理情况进行判定。“设立审批”不能代替日常税收管理,更不能代替退税审批。因此,笔者认为,税务机关没有必要介人社会福利企业设立的审批事项。从社会福利企业设立并办理税务登记起,税务机关才开始行使税务管理的职能。
至于是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还是由市(州)级或省级民政部门审批,主要看管理的需要。在《行政许可法》实施的今天,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社会氛围里,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批最好也放在县级民政部门,不要集中到省级审批,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目前,有的省对社会福利企业的设立是由县、市(州)、省三级的民政、国税、地税审批,一共要盖九个公章,才能批准一户社会福利企业的设立;有的省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和省级民政部门审批,盖五个公章就可以设立福利企业。笔者认为,税务机关把福利企业的设立环节纳人税收管理是不适当的,为此,建议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改现行社会福利企业设立审批的有关规定,将社会福利企业的设立审批权授予县级民政部门即可,税务机关不介人设立审批。
思考之二: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税务机关应把重点放在哪里?
目前,一些地方将社会福利企业的设立纳人了税务管理的范围,这给我们造成了一种错觉,似乎只要把好福利企业的设立关,税务机关就万事大吉了,结果税务机关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已的田”,放松了对社会福利企业的日常税收监管和退税审批。其实,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日常税收监管和严格退税审批,才是税务机关管理的重点。税务机关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日常税收监管,包括办理税务登记以及之后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税务检查等环节以及退税审批环节的管理。
(一)主管税务机关应当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推行,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要求税收管理员应当经常深人社会福利企业,了解社会福利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了解残疾人员的安置及上岗情况,辅导福利企业健全帐务,真实记帐,并写出社会福利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残疾人员的安置、上岗及工资发放情况的月度报告。月度报告是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社会福利企业能否退税的主要依据。因此,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工作细致不细致,了解企业的情况是否真实有效,对税务机关退税和社会福利企业的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税收管理员肩负着税收管理的重要使命。
(二)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财务核算的管理与监督。社会福利企业必须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核算。按规定设置“应交税金”明细帐,准确核算收人、成本、税金、利润等科目,真实反映经营成果。
(三)社会福利企业必须严格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必须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未按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的,事后被税务机关查补的税款,不得再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待遇;对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加强发票管理。社会福利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必须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购进货物应当取得进项发票的,必须按规定取得,对应取得而不取得或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依法作出处理;对取得的进项发票必须按期到税务机关认证,没有认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五)加强税务稽查。社会福利企业由于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财务会计核算、发票的取得和填开、税款的缴纳等诸环节上可能存在管理的薄弱环节,甚至漏洞;税务机关也因为社会福利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有放松税收监管的思想。为此,主管税务机关必须克服管理松懈的思想,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铁拳作用,加强对福利企业用工情况、货物购销情况、以及发票的取得、领购开具等情况的检查,督促福利企业严格财务核算,严格依法纳税。
(六)严格社会福利企业的退税审批。根据财政部《关子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预1994 55号)规定,社会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应报省国税局核准批复。虽然,报经省国税局核批增加了审批环节,有损行政效率,但是在税收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发达的今天,由省国税局审批社会福利企业退税是可以做到的。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省级国税局核批福利企业退税的工作量,建议对社会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实行分级审批。比如对月(笔)退税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由县(市、区)国税局审批;对月(笔)退税额在10—50万元(含)的,报由市、州国税局审批;对月(笔)退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报由省局审批。同时,社会福利企业申请退还已缴增值税应当向县级国税局提供退税申请报告、退税申请审批表、已缴税款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残疾人员上岗情况及工资发放表以及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县级国税局根据社会福利企业的退税申请及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税收管理员写出的社会福利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残疾人员的安置、上岗及工资发放情况月度报告严格审核,并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对经审核符合退税条件的,县(市、区)国税局开具“收人退还书”,由国库部门按退税税种的预算级次分别从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中退付。
目前,有的省份为简化社会福利企业退税审批程序,对福利企业的退税均由县级税务机关审批。当然,由县级税务机关审批,的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为此,建议财政部将社会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税务机关;县级以上税务机关主要行使对下级税务机关的行政监督职能,减少行政审批的具体事务。
(七)上级税务机关应当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对下级税务机关实施监督的权力。在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上,应当经常采取调查、检查等形式了解主管税务机关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纠正执法中的偏差,为加强福利企业的税收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